劳动人事争议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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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院与市人社局联合发布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

天津高院与市人社局联合发布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

天津高院与市人社局联合发布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4.06.06•【分类】其他正文天津高院与市人社局联合发布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为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办案指导力度,促进裁审标准统一,切实提高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质效,全力维护劳动人事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天津高院与市人社局现联合发布6起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

目录1.用人单位新入职员工是否享受当年度的带薪年休假2.确认劳动关系案件的仲裁时效应当如何认定3.用人单位未与人事行政专员续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否应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二倍工资4.劳动者休息日线上工作是否应认定为加班5.如何认定劳动者是否违反竞业限制义务6.如何认定网络主播与传媒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案例1 用人单位新入职员工是否享受当年度的带薪年休假基本案情刘某于2023年8月21日入职某机电公司,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自2023年8月21日起至2023年11月20日止。

某机电公司以刘某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刘某认为其在入职某机电公司之前,存在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遂要求某机电公司支付其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但某机电公司以其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不满一年为由拒绝支付。

刘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申请人请求请求裁决某机电公司支付2023年度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

处理结果仲裁委员会裁决某机电公司向刘某支付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

刘某及某机电公司均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例分析本案争议焦点是,刘某是否符合在某机电公司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条件。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典型案例分析

 典型案例分析

典型案例分析[典型劳动争议案例分析]典型案例分析典型劳动争议案例分析范文一重庆某某泵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蔡某劳动合同纠纷案裁判要旨当事人破口大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判决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后无故不到庭,人民法院判决按索赔处置的,原仲裁判决出现法律效力。

当事人再次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的,人民法院予以立案;已经立案的,应当依法否决控告。

基本案情年12月8日,蔡某以重庆某某泵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缩写某某泵业公司)违法中止劳动关系为由,向重庆市合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命令某某泵业公司缴付违法中止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元。

该若恩县年1月28日做出合川劳人仲案字()第21号仲裁判决,判决:一、某某泵业公司缴付蔡某违法中止劳动关系的赔偿金.02元;二、否决蔡某的其他命令。

某某泵业公司对该判决破口大骂,向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控告,该院依法不予立案。

在该案审理过程中,某某泵业公司经传票合法移送并无正当理由欲不到庭出席诉讼,该院依法判决该案按索赔处置。

()合法民初字第号民事裁定送抵某某泵业公司后,该公司再次向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控告,命令裁决该公司无须缴付蔡某中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法院裁判法院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经劳动争议仲裁判决的纠纷获准索赔或否决控告后劳动争议仲裁判决从何时起至生效的表述》第一条规定“当事人破口大骂劳动争议仲裁判决向人民法院控告后又提出申请索赔的,经人民法院审查获准索赔的,原仲裁判决自人民法院判决送抵当事人之日起出现法律效力。

”在本案中,某某泵业公司破口大骂仲裁判决向人民法院控告后,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该公司经传票合法移送并无正当理由欲不到庭出席诉讼,人民法院遂按某某泵业公司自动索赔处置。

人民法院比照上述规定判定原仲裁判决自人民法院判决送抵当事人之日起出现法律效力。

因此,某某泵业公司再次提出诉讼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以立案,已经立案的,应判决否决控告。

典型劳动争议案例分析范文二重庆某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诉杨某劳动合同纠纷案裁判要旨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轻微违背规章制度为由中止劳动合同的,应抗辩证明规章制度系则通过民主程序制订、用人单位已将规章制度向劳动者申报或知会劳动者,同时还应当抗辩证明劳动者存有轻微违背规章制度的情形。

劳动人事争议经典案例分析

劳动人事争议经典案例分析
审理中,公司称已足额支付了申请人加班工资,并提交了工 资明细及2011年1月至2011年7月期间的考勤。工资明细中列 有补贴一项,被申请人称补贴即为加班工资。被申请人未能提 交2009年8月至2010年12月期间的考勤记录。
劳动报酬争议
2009年8月至2010年12月期间的考勤情况应当由
谁承担举证责任?
劳动报酬争议
加班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 工资标准确定 集体合同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标准确定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 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 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
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 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者
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考勤制度 提交有效证据证明其存在加班情况
用人单位
提交有效证据予以反驳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劳动报酬争议
是否足额支付加班工资应当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办法》规定: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
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 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解除争议
4
工伤待遇争议
5 劳动合同变更争议
劳动报酬争议
陈某于2009年3月进入被申请人处,担任市场部专员一职, 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福利等组成,共计4000元。 陈某工作至2011年7月底。2011年8月1日,陈某辞职离开公司。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例分析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例分析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例分析
一、案件概述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技术服务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技术服务,
并支付服务费用。

双方约定服务期为一年,服务费用为30万元。

合同履行期间,甲公司提供了技术服务,并向乙公司开具了服务费用发票。

但是,乙公司未按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甲公司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乙公司支付30万元服务费用。

二、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劳动
者的劳动报酬,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

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并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人民法院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由此可知,甲公司有权
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三、仲裁结果
经过仲裁委员会的调查和审理,乙公司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甲公司未按照约定提
供服务,也未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甲公司已经收到服务费用。

因此,仲裁委员会依据事
实和合同约定,认定乙公司应当支付甲公司30万元服务费用,并作出了具体的裁决。

四、案件启示
该案件反映了企业之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当
清晰明确地约定合同的条款和条件,避免产生歧义和纠纷。

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应当及
时履行自己的义务,避免给对方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

如果出现争议,双方应当通过
协商和调解等途径解决,如果无法解决,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申请维护自己
的合法权益。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例分析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例分析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例分析
劳动人事争议是在劳务合同或劳务关系中发生的矛盾和纠纷。

如果这些问题不能通过
谈判或协商解决,它们可能会引起诉讼或仲裁程序。

本文将分析一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例。

案例背景
张先生是一家私人企业的职工,公司以正式劳务合同的形式聘用他。

合同规定,一年
后双方可以决定是否续签。

张先生在公司工作了一年,但公司没有与他续签合同。

于是,
他要求公司给他签订一份新合同,但公司拒绝了他的要求。

由于他觉得公司的行为不公平,所以他提出仲裁请求,要求公司给他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未领取的工资。

仲裁过程
张先生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书,并在开庭前提交了证据和书面陈述。

在听证会上,张先生的辩护律师指出,公司侵犯了他的劳动权益,应该解除劳动合同,并
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未领取的工资。

公司的辩护律师则认为,双方之间的协议是一年后可以
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所以公司没有义务续签合同。

在辩论和证人出庭陈述之后,仲裁组决
定作出裁决。

裁决结果
结论
这个案例展示了如何通过仲裁解决劳动人事纠纷。

张先生成功地获得了自己的经济权益,证明了法律系统和劳动仲裁程序的作用和重要性。

双方在签署劳动合同时应该注意条
款的具体内容,以便在发生纠纷时更加容易协商和解决问题。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例分析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例分析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例分析劳动人事争议是指在劳动关系中,因工资、福利、工作条件等问题引起的争议,当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可通过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本文将结合一个实际案例,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进行分析,以便为读者更好地了解劳动仲裁的过程和原则。

案例背景:甲公司员工小张在公司工作三年,公司初期承诺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但一直未兑现。

公司还未按规定为小张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小张对公司的这些做法感到不满,遂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1. 仲裁申请:小张首先向劳动仲裁机构递交了仲裁申请,申请要求公司履行工资和社会保险的义务。

在申请中,小张提供了相关的证据,包括工作合同、工资单、社保公积金缴纳记录等。

2. 仲裁受理:仲裁机构受理小张的申请后,依法向公司发出了仲裁通知书,并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据。

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了书面答辩及相关证据。

3. 仲裁调解:仲裁机构在收到双方的材料后,安排了调解程序。

在调解过程中,仲裁员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和协商,希望能够达成和解协议。

但由于双方意见相左,调解未能取得进展。

4. 仲裁庭审:无法通过调解达成和解协议后,仲裁机构依法召集了仲裁庭进行审理。

小张与公司的代表在庭审中分别陈述了自己的观点,并出示了相关证据。

仲裁庭对双方的主张和证据进行了审查和质证。

5. 仲裁裁决:经过充分审理后,仲裁庭最终做出了裁决。

仲裁庭认定公司未按规定支付小张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的事实。

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政策,仲裁庭裁定公司需要向小张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社保款项,并处以相应的违约金。

公司还被责令立即履行未缴纳的社保义务。

6. 执行裁决:公司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执行了仲裁裁决,向小张支付了拖欠的工资和社保款项,并进行了社保的补缴。

小张对公司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确认,并表示满意。

通过以上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人事纠纷的有效途径。

在本案例中,小张通过劳动仲裁得到了应有的权益,有效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典型劳动争议案例分析6篇

典型劳动争议案例分析6篇

典型劳动争议案例分析6篇Analysis of typical labor dispute cases编订:JinTai College典型劳动争议案例分析6篇前言:议案是向国家议事机关(立法机关或国家权力机关)提出的议事原案。

本文档根据议案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典型劳动争议案例分析范文2、篇章2:典型劳动争议案例分析范文3、篇章3:典型劳动争议案例分析范文4、篇章4:典型劳动争议案例处理实务范文5、篇章5:典型劳动争议案例处理实务范文6、篇章6:典型劳动争议案例处理实务范文执法部门一直以来都以维护人民利益为宗旨,以最公正的角度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下面小泰和大家一起来分析一下这些典型的劳动争议案例,提供给大家参阅。

篇章1:典型劳动争议案例分析范文xxx有限公司与蔡某劳动合同纠纷案当事人不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无故不到庭,人民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的,原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依法驳回起诉。

基本案情20xx年12月8日,蔡某以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泵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为由,向重庆市合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某某泵业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31455元。

该委于20xx年1月28日作出合川劳人仲案字(20xx)第21号仲裁裁决,裁决:一、某某泵业公司支付蔡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10234.02元;二、驳回蔡某的其他请求。

某某泵业公司对该裁决不服,向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起诉,该院依法予以受理。

在该案审理过程中,某某泵业公司经传票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该院依法裁定该案按撤诉处理。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例分析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例分析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例分析案例背景:甲公司是一家电子制造企业,乙是甲公司的一名普通生产工人,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乙每月工资2000元,每天上班8小时,但甲公司从乙入职开始就对乙进行各种各样的违法行为,如超时工作、未支付加班费、不按合同约定发放工资等。

案例过程:乙对甲公司的违法行为表示抗议,并多次向甲公司提出劳动争议处理申请,但甲公司并未给予回应。

乙随即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

案例分析:在该案例中,甲公司存在多项违法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雇主在规定工作时间内安排工人工作,并支付相应的工资和加班费。

甲公司在这方面存在多项问题,如超时工作和未支付加班费等。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具有如下特点:1.公正性: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应具备公正、中立、独立的特点,以确保仲裁结果的公正性。

2.快速性:仲裁程序相对于法院诉讼程序更为简洁、快速,能够更快地解决争议,为劳动者提供及时的救济。

3.费用较低:相比于法院诉讼,劳动仲裁的费用较低,更加符合劳动者的实际情况。

4.具有等效强制力: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仲裁结果具有等效强制力,雇主必须履行仲裁裁决或调解协议。

结论:通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乙成功地解决了与甲公司的劳动争议。

在仲裁过程中,仲裁员充分考虑了乙的权益,并作出了相应的裁决,要求甲公司支付乙的加班费以及按合同约定发放工资。

甲公司在拒绝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况下,乙可以通过法院追偿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是一种有效的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通过仲裁机构的公正、快速的调解,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但同时也需要加强对违法雇主的惩处力度,以提高劳动争议解决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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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 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劳动报酬争议
是否足额支付加班工资应当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办法》规定: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
因单位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担任单位临时安排或者制度安排 的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无关的值班。 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与其本职工作有关的值班任务,但值班期间 可以休息的。 (二)上述情形中,单位规章制度有规定,集体合同、单项集体 协议、劳动合同有约定或者有惯例的,可遵照执行。
1
劳动报酬争议
2
二倍工资争议
3 劳动合同解除争议
公信仲裁大讲堂
宝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14年6月
数据统计
2008年至2014年6月期间受理19706件,受理 案件中,外来从业人员占72.39%
本市从业人员 27.61%
外来从业人员 72.39%
本市从业人员 外来从业人员
数据统计
按争议标的划分
5%
12%
30%
12%
10%
31%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劳动报酬 工伤待遇 社会保险 工作时间及休假 劳动合同及签订
数据统计
在受理的案件中,民营企业占绝大多数
按企业类型划分
其他 12.29%
外商投资企业 11.41%
民营企业 76.30%
民营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其他
数据统计
在受理的案件中,制造业、交通运输业、批发和 零售业为居前三的行业
按行业类别划分
其他 23%
制造业 39%
批发和 零售业
15% 交通运输业 23%
制造业 交通运输业 批发和零售业 其他
1
劳动报酬争议
2
二倍工资争议
3 劳动合同解除争议
4
工伤待遇争议
5 劳动合同变更争议
劳动报酬争议
陈某于2009年3月进入被申请人处,担任市场部专员一职, 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福利等组成,共计4000元。 陈某工作至2011年7月底。2011年8月1日,陈某辞职离开公 司。
4
工伤待遇争议
5 劳动合同变Βιβλιοθήκη 争议二倍工资争议朱某于2011年3月7日进入某公司从事行政工作,双方未签订 劳动合同,工资约定为3000元/月,后调整为4500元/月。 朱某认为公司在用工过程中违反了法律规定,未与其签订书 面劳动合同,故公司应该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二倍工资 中的差额部分。 公司在庭审中提交了显示有申请人朱某签名的劳动合同,申 请人对签名不予认可,并对签名提出司法鉴定。经鉴定,被 申请人提交的劳动合同上的签名并非申请人本人所签。 对此,被申请人主张其曾将劳动合同交予申请人回家阅读后 签订,次日申请人才将该劳动合同交予被申请人,故该劳动 合同签字系其由他人代签,申请人对此存在主观恶意骗取二 倍工资差额的情况,然对此主张并未提交证据予以证明。
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 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用工提醒
日工资的计算 病假工资的计算 试用期工资 加班工资
用工提醒
日工资的计算
月计薪天数= 月法定节假日天数+月工作天数
月工作日=20.92天
2008年
月计薪天数= 21.75天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
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考勤制度 提交有效证据证明其存在加班情况
用人单位
提交有效证据予以反驳
劳动报酬争议
加班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 工资标准确定 集体合同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标准确定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 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 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陈某称在职期间存在大量加班情况,但被申请人未支付加班 工资。2011年8月1日陈某离开公司。陈某要求公司支付2009 年8月起至2011年7月期间延时、休息日加班工资。
审理中,公司称已足额支付了申请人加班工资,并提交了工 资明细及2011年1月至2011年7月期间的考勤。工资明细中列 有补贴一项,被申请人称补贴即为加班工资。被申请人未能提 交2009年8月至2010年12月期间的考勤记录。
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超过法定期限的试用期其工资标准按照转 正后的工资标准进行确定
仅约定试用期合同的,该试用期约定违法,劳动者的工资标准 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转正后的工资标准进行计算
用工提醒
加班工资
计件的加班工资的给付 关于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规定 加班和值班的区别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三条: (一)以下情形中,劳动者要求单位提供加班待遇的,不予支持。
劳动报酬争议
2009年8月至2010年12月期间的考勤情况应当由
谁承担举证责任?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
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 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者
二倍工资争议
什么情况下会适用二倍工资罚则?
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书面合同 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责任应在于用人单位
关于二倍工资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
* 21.75 为计薪天数
用工提醒
病假工资的计算
《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 知》
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80%
用工提醒
试用期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 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 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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