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现状与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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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息披露情况汇报

银行信息披露情况汇报

银行信息披露情况汇报近年来,我行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积极推进信息披露制度建设,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水平。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我行以更加开放、透明的姿态,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众披露各项信息,为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了更多、更全面的决策参考,取得了显著成效。

首先,我行在信息披露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我们不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了科学合理的信息披露流程和规范。

同时,加强了对信息披露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确保信息披露工作的规范性和及时性。

其次,我行在信息披露内容上做了大量工作。

我们在信息披露内容上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同时,我们还不断拓展信息披露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向社会公众披露更多、更全面的信息,增强了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可读性。

再次,我行在信息披露渠道上做了大量工作。

我们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众披露信息,包括官方网站、报刊媒体、电视媒体等,确保信息披露的广泛传播和及时到达。

同时,我们还积极利用新兴的信息传播渠道,如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平台,拓展信息披露的覆盖面和传播效果。

最后,我行在信息披露效果上取得了显著成效。

我们通过信息披露,加强了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和互动,增强了社会公众对我行的了解和信任。

同时,信息披露也为我行的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提供了更多的监督和约束,促进了我行的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总的来看,我行在信息披露工作上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要清醒地看到,信息披露工作还存在不足和问题。

未来,我行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不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水平,为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为我行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息披露问题研究》范文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息披露问题研究》范文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息披露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近年来,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数量与规模都在持续增长。

这些产品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丰富的投资选择,然而,伴随其快速发展而来的信息披露问题也日益凸显。

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与准确性对于投资者、监管机构乃至整个金融市场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针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息披露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其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提出改进建议。

二、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息披露现状当前,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产品说明书、宣传材料、公告和定期报告等。

产品说明书详细介绍了产品的投资策略、风险等级和预期收益等内容;宣传材料则主要展示产品的特点和优势;公告则包括产品的成立、终止和赎回等重要信息;定期报告则反映了产品的投资运作和收益情况。

这些信息披露为投资者提供了必要的参考,有助于投资者了解并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

三、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尽管商业银行在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方面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1. 信息披露不充分:部分银行在产品说明书中过于强调预期收益,而忽视风险提示,导致投资者对风险认知不足。

此外,部分银行在宣传材料中夸大产品收益,隐瞒实际风险。

2. 信息披露不透明:有些银行的信息披露渠道不畅通,投资者难以获取到完整、准确的产品信息。

此外,部分银行的信息更新不及时,导致投资者无法了解产品的最新动态。

3. 监管力度不足:虽然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有一定的监管要求,但监管力度仍有待加强。

部分银行存在违规操作、误导销售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投资者的利益。

四、改进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息披露的建议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以下改进建议:1. 强化信息披露要求:监管机构应加强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要求,明确信息披露的内容、格式和渠道,确保投资者能够获取到全面、准确、及时的信息。

2. 完善风险揭示机制:银行在产品说明书中应充分揭示产品的风险,包括可能出现的损失、风险等级和风险提示等,使投资者对产品有充分的了解。

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制约因素与对策建议

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制约因素与对策建议

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制约因素与对策建议一、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制约因素分析目前我国存在诸多矛盾和咨询题制约着银行信息披露的规范化与合理化。

1.现有产权关系导致银行治理当局缺乏信息披露的内在动力和外部压力。

普通来说,治理者比所有者更清晰地了解公司的现状和预测以后,由于所有者和治理者的目标有偏差,治理者能够依照自己的利益来做出财务报告披露。

经济学上,托付代理关系的核心是刺激一致性的信息机制,托付人(所有者)为了幸免代理人“机会主义”的浮现,通常会设计使托付人利益最大化而代理人(治理者)也情愿同意的契约,如可行的酬劳机制,能够使双方的目标很好地结合起来,在一具有效的经理人市场上,经理人为了保住饭碗,取得托付人的信任,通常会主动披露公司信息,减少双方信息的别对称。

由于我国国有银行的资金和财产等归国家所有,没有真正对银行所有权负责的托付人,即托付人虚化,如此的托付人也必定没有强烈的信息披露要求,难以建立起有效的激励、监督和约束机制。

在代理人方面,各级行行长是由政府或上级行直接任命的,没有来自经理人市场的竞争压力,如此就别太可能产生信息披露的动力;相反,为了实现进一步升迁和个人利益的最大化,经理人会挑选对自己有利的信息,掩盖别利信息,甚至编造虚假信息。

2.治理层次多,托付代理链延伸,增加了代理成本和信息成本。

我国银行机构是沿袭了行政模式设置的,治理层次多、托付代理关系复杂是这种机构设置的特点,这给信息披露增加了难度,导致银行纵向和横向机构之间信息别彻底、别对称现象严峻,道德风险增加,代理人采取各种手段追求自己的利益而伤害托付人利益咨询题随之浮现。

诸如行为短期化,盲目扩大规模,过分在职消费,虚盈实亏等。

并且,许多银行别彻底掌握所属分支机构的信息,造成监管操纵别力,违规经营、违法犯罪咨询题别断发生。

托付代理双方信息别对称必定导致代理成本膨胀和操纵成本上升,并严峻妨碍托付代理效率。

3.相关法规别健全,要求别统一,银行信息披露约束弱化。

我国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问题及对策途径

我国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问题及对策途径

我国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问题及对策途径邱惠书㊀李欧摘㊀要:随着时代的进步,经济全球化的不断融合,我国金融行业同时得到了巨大发展㊂我国已上市的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工作有着及其重要的作用,并受到政府和国民的广泛重视㊂现如今我国商业银行已与国际接轨,且与国际金融机构有着密切的联系㊂然而,我国的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仍存在着较多问题㊂本文就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等问题,研究出会计信息披露的一系列对策,为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工作提供参考建议㊂关键词: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监管体系一㊁前言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但是会计信息披露中依然存在诸多问题,加之社会方面的风险意识低下,对会计信息披露工作造成一定阻碍㊂我国经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全面性和真实性㊂我国的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相比于发达国家仍有诸多不足,因此完善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对我国实现经济全球化和经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㊂二㊁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为银监会提供了重要信息依据,要建立有效的银行监管体系,必须对会计信息进行有效分析,商业银行会计信息为我国金融监察部门提供了相对科学的监管手段㊂银行会计信息主要的工作内容是为相关部门提供精准的数据,规范会计的披露行为可大大降低相关者的金融风险,使相关者得到利益保护㊂完善信息披露不仅可以促进资产运作,提高银行的风控意识,更能对商业银行自身起到监督约束的作用㊂商业银行的会计信息披露能促使我国与国际接轨,进而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和竞争力,推进我国国际化发展㊂三㊁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1)商业银行会计信息监管不利当前,我国有关监察部门对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规定尚不明确,为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所制定的相关法规有待于完善,我国的法律法规对商业银行会计信息只停留在形式上的要求,并不具体的评判依据,商业银行通常采用自外向内压迫式监管模式,导致商业银行的自主监察体制无法发挥㊂此外,商业银行自身的监管体制有待健全,银行内部审核系统不科学,这些因素均会对我国商业银行会计信息监管造成极大影响㊂(2)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内容欠缺在当下我国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主要是财务方面信息,基本不涉及带有预测性的指标和背景信息㊂在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中的财务信息及非财务信息都具有等同的重要性,会计报表的补充部分与报表本身是密切相关的,但在多大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中,经常出现会计报表附注信息不完全的情况,致使会计信息披露具有片面性,给会计信息的参考增添了误差㊂我国的商业银行起步较晚,其中还存在着一些管理体制落后等现象,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执行的是最低标准,且信息的提供和准确性无法得到有效保障㊂四㊁完善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策略(1)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问题层次不穷,究其根本是在于内外因素,对于商业银行的监管和制约仅靠自身的监管是难以达标的,要是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更加的准确化,就必须成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制,构建一套具有科学依据的审核系统,形成严谨的审计系统㊂同时,我国的相关监察部门应加快健全法律法规,并予以实施,加强对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管控力度,为维护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健康发展予以强制性手段㊂在必要时,对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不真实情况进行处罚,并对情况恶劣的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加大处罚力度,警示银行违规操作的成本㊂对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实行保密规定,使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更具有真实和全面性㊂(2)实现会计信息披露标准化完善和改进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并在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过程中起到督查作用,可全面促进会计信息披露真实性㊂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不单只对财务报表进行披露,同时对财务报表的附注及风险完成披露,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真实全面对决策者有着重要意义,对决策者的判断有着正确的引导㊂会计报表应遵从企业的真实情况,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充分真实㊂同时,实行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从而使商业银行管理规范化,有效调动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工作更具有积极性,各个利益和决策者的产权更加明确,大幅度降低了利益冲突,划分清楚商业的责任,可促使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更具合法性㊂五㊁结论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对我国的金融领域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应兼顾到真实性和全面性,而在当下信息及其发达的时代,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依旧出现监督管理体系和会计信息披露等问题,导致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失去工作意义,因此,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和实现会计信息披露标准化可对我国金融产业健康蓬勃发展㊂(通讯作者:李欧)参考文献:[1]陈婷,梅剑飞,王众.我国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J].时代金融,2017,11(20):114-119.[2]张嘉旭,刘嘉南.浅析我国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问题[J].纳税,2017,34(19):37.[3]柳秋红.X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J].文化创新比较研究,2017,1(12):16-17.作者简介:邱惠书,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黑龙江省龙江银行牡丹江分行㊂3案例分享. All Rights Reserved.。

我国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及对策

我国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及对策

1. 引言在当今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商业银行的健康发展对整个金融体系和经济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而商业银行的会计信息披露对其经营管理和金融风险的评估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然而,我国商业银行在会计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着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也影响着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本文将围绕我国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及对策展开全面深入的探讨。

2. 我国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1)信息披露不规范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会计信息披露常常存在着信息披露不规范的问题。

有些商业银行在信息披露中存在敷衍了事、模糊其辞的情况,给投资者和社会公众造成了误导,影响了投资者的正常决策。

这使得监管部门和投资者很难对商业银行的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也使得商业银行在市场中的声誉受损。

(2)信息披露不透明另外,我国商业银行的会计信息披露还存在着信息披露不透明的问题。

一些商业银行存在着通过调整会计核算政策、操纵会计信息等手段来隐瞒真实利润和风险的情况,这给投资者造成了损失。

而且,信息披露不透明也影响了商业银行的风险防范和内部管理,容易导致风险的扩大和管理的不当,对金融市场的稳定性产生不利的影响。

3. 解决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对策(1)加强监管力度针对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监管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和规章,对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约束和监督。

对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商业银行进行相应的处罚,使得商业银行明白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规范其信息披露行为。

(2)推动信息披露标准化为了解决信息披露不规范和不透明的问题,需要推动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标准化。

建立健全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的标准体系,对商业银行应披露的内容、披露的方式和披露的周期等进行规范,让商业银行的会计信息披露更加规范、真实和透明。

4. 我对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一名从事金融行业多年的人士,我对商业银行会计信息披露问题深有感触。

当前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当前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当前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与建议一、信息披露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的作用(一)充分的信息披露有助于股东有效行使股权如果股东在行使公司董事选举表决权时能够获得充分的信息,他们就知道是否保留或者解聘现任董事,间接地决定经营管理层的构成;同时也有利于保护其股利分配请求权,限制董事会虚构经营利润等滥权行为。

如果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不充分,不仅会增加股东搜集信息的成本,而且会造成处于不同地位的大股东和小股东之间、个体股东和机构股东之间的信息分布不对称,使小股东和个体股东的利益受到损害。

因此,充分的信息披露使公众以公开的方式获得信息,使股东行使股权更为有效、经济、公平,从而有助于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充分的信息披露有助于督促管理者履行职责商业银行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股东与管理者通过订立合同授予管理者某些决策权并代表其从事经营活动,形成委托―代理关系。

股东给予管理者适当的激励,使管理者有充分的权利和积极性为股东创造价值;而管理层在授权范围内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不断地为股东创造财富。

充分的信息披露制度将提高对管理者监控的有效程度,使商业银行的管理者忠实履行职责。

(三)充分的信息披露有助于商业银行诚信建设诚信对商业银行的重要性毋庸置疑,而良好的信息披露制度将推进商业银行的诚信建设。

充分的信息披露将使商业银行保持合理的透明度,一方面增强了股东对经营管理层的信任,充分发挥管理层的管理专业优势;另一方面将树立商业银行良好的社会形象,增加公众对商业银行的信赖度,提高商业银行的风险等级评价,吸引潜在的客户群,增强商业银行的竞争优势。

二、当前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一)信息披露不及时目前,商业银行特别是非上市银行信息披露不及时的现象仍然存在,对重大事件主动披露的意识不强,以定期报告代替临时报告,即把本应在临时报告披露的信息延迟至年报才披露,披露时间滞后,违反了《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关于重大事项及时披露的规定。

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现状问题与对策学生:周海斌学号:FY14160008专业:金融学导师:徐慧娟学校代码:10248上海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二O一四年七月毕业论文声明本人郑重声明:1、此毕业论文是本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取得的成果。

除了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本文不包含其他人或其它机构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

对本文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与集体均已在文中作了明确标明。

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2、本人完全了解学校、学院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同意学校与学院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此文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上海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可以将此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和汇编本文。

3、若在上海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审查小组复审中,发现本文有抄袭,一切后果均由本人承担(包括接受毕业论文成绩不及格、缴纳毕业论文重新写作费、重新写作毕业论文、不能按时获得毕业证书等),与毕业论文指导老师无关.作者签名:周海斌日期:2014。

07。

14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现状问题与对策摘要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银行业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迅速,但同时,投资者和监管机构也对银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内外利益相关者对银行业的信息披露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我国银行业发展相对滞后 ,其信息披露相对来说也起步较晚,本文希望通过理论研究和实际数据分析就我国目前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差异产生的原因,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为提高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提供一些帮助。

关键词: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意见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COMMERCIALBANKS IN CHINAABSTRACTSince 1990s,China’s banking industry with the rapiddevelopmentofeconomicglobalization, but at thesame time, investors and regulatorsalsoputforwardhigher requirements forthe bankingindustry,the domestic andinternational interest related to thebankinginformationdisclosurerequirements are also higher。

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现状分析

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现状分析

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现状分析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经营活动的重要环节,对于投资者、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来说,透明、真实、及时的信息披露是保障市场公平、有效、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

在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现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从信息披露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应对措施进行分析。

一、信息披露现状1. 法律法规建设不完善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体系较为完善,包括证监会规章、交易所规则、《公司法》、《证券法》等,为信息披露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改革不断深化,信息披露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度也在不断提高。

2. 信息披露制度逐步完善我国证监会不断加大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规范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可比性。

交易所也积极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强化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审核和监管,推动企业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3.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水平不断提升随着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和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水平也在不断提升。

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重视信息披露的质量和及时性,积极开展信息披露主体责任,提高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存在的问题1. 信息披露质量参差不齐一些上市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包括虚假陈述、操纵财务报表、隐瞒重要信息等,导致信息披露的质量参差不齐。

部分上市公司依然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完整的问题,损害了投资者利益,扰乱了市场秩序。

2. 监管力度不够尽管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信息披露进行了规范和监管,但是一些上市公司仍存在违规行为。

监管机构需要进一步加大对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推动上市公司依法依规进行信息披露,加强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3. 信息披露技术手段不够先进部分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的技术手段上还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信息披露的形式不够多样化,互动性不够强,难以满足投资者对信息披露多元化、立体化的需求。

信息披露技术手段的不断创新和完善,有助于提高信息披露的覆盖面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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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现状与差距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侧重点与一般企业不同。

一般企业的盈利能力比其他方面更受关注,但对商业银行而言,稳健经营要比高额利润更为重要。

因为很多银行的倒闭或者被政府接管是由于缺乏支付能力而不是盈利能力差。

而且,一家银行因管理不善而倒闭时,往往会危及其他银行甚至整个银行体系的安全,进而损害国民经济和公众利益。

因此,对银行信息的考察和评价,侧重于对银行经营安全性和流动性的要求,其次是盈利性。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呼吁各国商业银行应着重披露以下信息:资本充足状况、质量状况、盈利状况和风险管理状况等方面。

我国商业银行在这些信息的披露方面与国际标准存在不少差距。

一、资本充足状况
我国人民银行与巴塞尔协议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在风险权重的设定上,高估了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

其次,计算资本充足率时,按照国际惯例,只有准备金与特定资产减值无关时,方可作为附属资本参与资本充足率的计算。

我国商业银行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均将呆账准备金作为附属资本处理。

但由于我国对特定贷款的损失不另提取特定贷款损失准备,提取的呆账准备实际是与特定贷款的损失密切相关,将其作为附属资本参与资本充足率的计算高估了资本充足率。

另外,我国计算资本充足率,是以国内会计制度为基础。

如果按
照谨慎性的国际会计准则,我国银行庞大的不良资产,严重不足的准备金水平等因素将意味着巨大的潜在亏损。

二、资产质量状况
资产质量关系到商业银行的稳健程度和盈利能力,因此倍受商业银行管理者、监管者和外部信息使用者的关注。

近年我国一些商业银行开始对外披露不良贷款余额。

以中国银行、光大银行和深发展为例,根据它们公布的信息,1998年末,三家银行的不良贷款比例分别为10.29%,16%和22%。

但由于以下若干原因,我国关于资产质量的信息披露可能是国际标准差距最大的部分。

1、不良贷款的分类标准。

我国《贷款通则》把银行不良贷款按“一逾两呆”分类。

这种贷款分类办法主要是盯住时间,而且是在问题发生之后才予以归类的,与国际通行的“五级分类”做法不符。

2、我国中央银行已经要求改革贷款分类方法,采取五级分类办法。

但新方法更多的依赖专业判断,人为操纵的余地较大。

因此,新分类法能否真实反映银行信贷资产状况,取决于银行严格的程序,公正、一致的判断。

3、贷款清分的结果属于敏感信息,不仅触及某家银行的利益,而且涉及整个中国银行业。

因此,在信息披露上应格外慎重。

三、盈利性状况
我国目前能够提供衡量银行盈利性所需要的信息,如净利差、资产收益率、资本收益率、分行平均利润、人均利润等数据。

但由于我国商业银行采用的会计政策与国际会计标准差距很大,导致盈利状况
产生巨大偏差。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准备金提取严重不足。

商业银行信贷资产在全部资产中占据了较大的份额,其呆账准备金提取是否充分是衡量商业银行会计政策是否稳健的重要指标之一。

我国贷款呆账准备金的计提按年末贷款余额的1%与上年末呆账准备金余额之间的差额提取,并从成本中列支。

与国外通行的做法相比,实际上存在下述若干差异:
计提比例方面,大多数国家按贷款余额的1%棗2%提取一般准备金,该比例是与这些国家的资产质量状况相适应的。

我国不良贷款率远远不止1%棗2%,也按此比例提取,导致准备金严重不足的状况。

计提依据方面,国外通常除了按上述比例统一提取外,还依据贷款的质量状况,按不同比例提取特种准备金,质量状况越差的贷款提取比例越高。

我国计提准备金不另提特种呆账准备。

结果低估了信贷资产的损失程度。

计提范围方面,国外一般要求除贷款、应收利息外,还应考虑其他资产的可收回性,并根据实际情况计提准备或直接冲销。

我国则对委托贷款和拆出资金不提呆账准备金。

按照今年证监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新规定注,我国拟上市银行和上市银行实行国际通行的贷款五级分类,并相应计提特别准备金。

但上市银行的资产规模和业务量与四大国有银行相比毕竟是少数。

就我国银行业的整体而言,呆账准备金的计提仍然严重不足。

2、利息收入的高估。

我国相关法规对商业银行利息收入的确认规定了较严格的时限,如1997年及以前年度逾期两年以上(含两年)贷
款应收的利息于实际收到时计入当期损益;1998年和1999年逾期一年以上贷款应收的利息于实际收到时计入当期损益;2000年逾期半年以上贷款应收的利息于实际收到时计入当期损益。

由此可见,商业银行的逾期贷款按权责发生制计提应收利息的时限不断减少,使应收利息和利息收入的核算更体现谨慎性会计原则。

但联系我国现状和比较国际做法都表明,商业银行利息收入仍存在一定程度的高估。

具体表现在:(1)我国贷款的实际情况表明,贷款一旦逾期,其收息率是很低的。

(2)按照现行规定,那些尚未到期但已经发生欠息现象的贷款,仍将其应收利息计入收入。

实际上,这部分贷款的收息率同样是非常低的。

国外的做法,应收利息如果自结息之日起超过一定期限仍未收回,则不论该笔贷款是否到期,均应停止将其计入收入。

3、利息支出的低估。

目前,商业银行应付利息的计提一般都是分存期档次按照现行利率计算,而不是按照存款的原定利率和实际存期计算。

近年我国连续七次下调利率,这种计提方法导致账面应付利息余额低于实际应付利息余额,不少银行的账面应付利息出现红字。

应付利息的低估的另一面,是当期利润的高估。

4、一些资产项目的高估。

例如“应付福利费”、“住房周转金”,我国允许当职工的福利支出大于计提时,在应付福利费、住房周转金的借方挂账,国际惯例则要求立即列入费用。

再如“待处理财产损益”,我国允许暂挂资产项目,但这部分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的利益,在性质上已经不属于资产的定义,按照国际惯例应立即冲销。

这些问题并非商业银行独有,而是我国一般企业的普遍现象。

这些企业(如
中国石化)在准备海外上市时,就按照国际惯例进行调整。

由于上述原因,我国银行披露的盈利数据一旦按国际惯例进行调整,将产生很大差异。

四、风险管理状况
巴塞尔委员会主张加强对风险状态的信息披露。

一般情况下,银行信息披露的重点是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要求银行针对这些风险提供充分的量化及定性信息。

对于操作风险与法律风险等不易于量化的风险,巴塞尔委员会要求银行披露有关的定性信息。

我国银行在定性信息的披露方面基本能够满足要求。

但在定量信息方面,由于我国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刚刚起步,没有采用衡量、监测风险的技术与方法,缺乏大量的管理数据,因此无法提供国际标准要求的大部分定量信息。

(作者单位:中国银行财会部)
注:2000年11月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至第6号,规定拟上市银行在其招投说明书中应披露“最近三年年末贷款的‘五级’分类情况”,各级贷款呆账准备金计提比例。

上市银行在其财务报表附注的主要会计政策中“披露计提呆账准备的范围和方法。

根据余额一定比率计提的一般准备,应说明该比率是如何确定的:根据个别款项的实际情况认定的特别准备,应说明认定的依据,如根据对借款人还款能力、财务状况、抵押担保充分性等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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