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普查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2
水利行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行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水利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水利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水利行政部门、水利企事业单位以及水利行业相关单位。
第三条水利行业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理财,确保资金安全;(二)合理预算,控制成本费用;(三)开源节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四条水利行业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五条水利行政部门负责:(一)制定水利行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二)指导和监督水利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三)组织财务审计和监督检查;(四)建立健全财务报告制度。
第六条水利企事业单位负责:(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二)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三)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四)加强财务核算和内部控制;(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财务状况。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七条水利行业财务预算应根据国家财政政策和水利事业发展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编制。
第八条财务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编制,科学论证;(二)统筹兼顾,重点突出;(三)确保资金需求,控制成本费用。
第九条财务预算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确需调整的,按照规定程序报批。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条水利行业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二)合理调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加强监督,防范资金风险。
第十一条水利行业资金来源包括:(一)国家财政拨款;(二)地方财政拨款;(三)企业自筹资金;(四)其他合法资金。
第十二条水利行业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挪用、挤占、截留和坐支。
第五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十三条水利行业财务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准确、完整;(二)及时、连续、系统;(三)合法、合规、规范。
第十四条水利行业财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财务报表;(二)财务分析报告;(三)审计报告;(四)其他相关资料。
水利部门财务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部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水利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利部门各级单位,包括各级水利局、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水利建设施工单位等。
第三条水利部门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活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水利部门经济活动情况。
(三)效益性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水利部门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管理日常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水利部门财务管理制度;(二)编制财务计划,组织实施预算执行;(三)进行财务核算,及时反映财务状况;(四)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监督、检查财务活动,防范财务风险;(六)完成水利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六条水利部门实行预算管理,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量入为出,确保预算的合理性;(二)统筹兼顾,优先保障水利事业发展;(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七条预算编制程序:(一)各部门根据水利事业发展计划和年度工作安排,编制部门预算;(二)财务管理部门对各部门预算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三)水利部门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预算草案;(四)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八条水利部门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二)分户管理,明确资金使用责任;(三)规范操作,防范财务风险。
第九条资金管理程序:(一)根据预算和项目计划,编制资金使用计划;(二)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计划,办理资金支付手续;(三)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四)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第五章财务核算第十条水利部门财务核算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二)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三)及时进行会计处理,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可靠。
水利站财务管理制度

水利站财务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和适用范围1.1 制度目的本制度是为了规范水利站的财务管理行为,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规范性和真实性,保证水利站资金的安全、有效和合理使用,提高水利站经济效益和内部控制水平。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水利站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和统计分析等工作。
二、职责和权限2.1 总体职责1.水利站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保护水利站的资产安全。
2.水利站财务部门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和财务报表编制,定期向水利站领导汇报财务状况。
2.2 预算编制职责和权限1.水利站领导对水利站各项支出进行预算编制,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2.水利站财务部门负责协助水利站领导进行预算编制,对各项支出进行分析和核对。
2.3 会计核算职责和权限1.水利站财务部门负责水利站的会计核算工作,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进行核算。
2.水利站领导、财务部门、相关业务部门、对水利站资金的收支、结算、清理和监督进行监督和审核。
2.4 财务报表编制职责和权限1.水利站财务部门负责编制水利站的财务报表,并定期向水利站领导汇报财务状况。
2.水利站领导、财务部门、相关业务部门、对财务报表的编制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和监督。
三、财务管理流程3.1 预算编制流程1.水利站领导进行预算编制。
2.水利站财务部门协助领导进行预算编制。
3.报批预算方案。
4.根据预算方案进行支出和收入核算。
5.调整和审批预算方案。
6.审查和审核预算执行情况。
3.2 会计核算流程1.收集和整理业务凭证。
2.根据凭证进行会计分录。
3.进行会计核算。
4.编制财务报表。
5.审阅和审核财务报表。
3.3 财务报表编制流程1.收集和整理会计核算资料。
2.编制财务报表。
3.审阅和审核财务报表。
4.定期向水利站领导汇报财务状况。
四、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4.1 制度的学习和宣传1.水利站领导要深入贯彻落实本制度,对制度进行宣传。
2.水利站财务部门要对制度进行认真学习,确保制度的正确实施。
水利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水利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水利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保障资金使用安全,根据财政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资金来源
1.政府财政拨款
2.其他单位划拨
3.募集及捐赠收入
三、资金管理
1.资金的保管和管理须落实人、财、物的分离原则。
2.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水利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管和管理工作。
3.资金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四、资金使用
1.资金使用应符合资金用途规定,不得挪用和滥用。
2.资金用途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3.资金使用应公开透明,定期向社会公示资金使用情况。
五、财务管理
1.财务管理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会计核算和财务分析工作。
2.每年年底,应编制资金收支决算、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并向上级主
管部门报送。
3.资金使用单位应做好财务档案管理,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
六、审计监督
1.对水利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审计。
2.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形成整改报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七、处罚制度
1.对于挪用、滥用水利专项资金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
人员的刑事责任或民事责任。
八、附则
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其他相关制度及政策按本制度执行。
3.解释权归本单位。
水利管理单位财务制度

水利管理单位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水利管理单位的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保证财务管理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安全性,制定本财务制度。
凡涉及水利管理单位的财务事项,必须遵守本制度规定,确保财务管理规范化、透明化和科学化。
二、财务管理机构设置1. 财务部门:水利管理单位应当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全面统筹财务管理工作。
2. 财务人员:财务部门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财务管理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独立完成财务管理工作。
3. 财务监督机构:水利管理单位应当设立财务监督机构,对财务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财务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三、财务制度建设1. 预算管理:水利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情况制定年度预算,按照预算的规定开展财务活动。
2. 资金管理:水利管理单位应当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 支出管理:水利管理单位应当严格控制支出,按照预算和财务制度规定开展支出活动。
4. 收入管理:水利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收入管理制度,确保收入的合法性和及时性。
5. 成本管理:水利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成本管理制度,合理核算成本,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6. 财务报告:水利管理单位应当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公布财务信息。
四、财务管理流程1. 收款流程:水利管理单位收取各项费用,应当严格按照收款程序和流程办理,确保收款的合法性和及时性。
2. 付款流程:水利管理单位支付各项费用,应当严格按照付款程序和流程办理,确保付款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3. 报销流程:水利管理单位报销各项费用,应当严格按照报销程序和流程办理,确保报销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4. 结算流程:水利管理单位结算各项费用,应当严格按照结算程序和流程办理,确保结算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五、财务管理工作纪律1. 财务人员应当保守财务机密,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和规定,保证财务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2. 财务人员应当勤勉工作,尽职尽责,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七 条
资金 使用 单位 主要 职 责 :编报 本单
位 普查 经 费年 度预 算 、用款 计 划和决 算 ;承 担本 单 位普 查 经费 的财 务管 理 和会计 核算 ,严格 按 照
经 费 开支 范 围使用 资金 ;按 照所 承 担 的任务 或合
第 三章
第八 条
预算管理
仪及 附属设 备 、流量 计量 设备 等 。 ( )水 利 普 查 培训 宣传 经 费 ,包 括 用 于水 五 利普 查 国家 级 培 训 、专 项 宣 传 以 及 宣 传 品 印 制
水 利 部根 据第 一次 全 国水 利普查 总
体 方案 ,编制水 利 部普查 经 费预 算 ,报 财政部 审
第 四条 中央财政 对 中西部 地 区特 别是 贫 困 地 区给予适 当补 助 。
财政安排的专项 用于第一次全 国水利普查 的经
费。
第二章
普查经费使用管理的基本原则 :
第五 条
管理职责
第三条
财 政部 主要 职责 :按 照普查 工作任
( 一)科学论证原则 。按照第一次全 国水利 普查总体方案 ,对项 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和审核, 科学合理地安排预算。
财 政 部 水 利 部 关 于 印发 《 一次 全 国水 利 第 普 查 经 费使 用管 理 办法 的通 知
财农 CO 1 2 l 3 9号
各省 、 自治 区 、直 辖市 、计 划单列 市财 政厅 ( ) 局 、水 利 ( )厅 ( ) 务 局 ,总后勤 部财务 部 、基建 营房 部 ,新疆 生产 建设 兵 团财 务局 、水 利局 : 为加 强对第 一 次全 国水利 普查 经费 的管理 ,保 证普查 工作 的顺 利进行 ,提 高资 金使用 效益 ,根 据
水利基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水利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水利行业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水利部门及其所属水利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水利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水利财务活动情况。
(四)效益性原则: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公开透明原则:财务信息公开,接受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水利部门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水利财务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制定水利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编制水利财务预算,执行预算管理。
(四)监督水利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安全。
(五)组织开展水利财务审计,加强内部控制。
(六)开展水利财务培训和宣传教育。
第六条水利企事业单位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七条水利财务预算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预算内容应包括水利事业发展的各项资金需求。
(二)合法性原则:预算编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水利发展规划。
(三)科学性原则:预算编制方法科学,预算数据准确。
(四)严肃性原则:严格执行预算,不得随意调整。
第八条水利财务预算的编制程序:(一)水利部门根据水利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编制水利财务预算草案。
(二)水利企事业单位根据水利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本单位财务预算。
(三)水利部门审核、汇总各单位财务预算,形成水利财务预算。
(四)水利财务预算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水利部门组织实施。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九条水利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专款专用原则:按照预算安排,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二)效益优先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水利事业发展。
水利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水利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一、制度目的和背景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水利企业的财务管理,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精准性,并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保证企业的可持续进展。
该制度适用于全部水利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
二、管理标准1.财务组织架构–设置财务部门,明确财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按需配备合适的财务人员,确保财务工作的高效运行。
2.财务制度与流程–建立全面、严格的财务制度和流程,包括财务报告、账务处理、资金管理、应收应付款管理等;–财务制度和流程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并适时更新。
3.财务记录与凭证–全部财务交易都必需有凭证支持,凭证要详尽、精准地记录财务事项;–全部收支款项必需有相应的收据或付款凭证,确保资金的真实流转。
4.会计核算与报表–依照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财务报表的精准性和适时性;–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并适时向相关部门报送。
5.预算与审批–订立年度预算,并依照预算执行;–对超过预算的费用、投资等项目,必需进行审批,并适时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
6.内部掌控与风险管理–建立健全的内部掌控机制,包括财务审计、风险评估、合规性审查等;–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发觉并矫正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7.资产管理和采购–对企业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进行登记、管理和评估;–采购活动必需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采购过程的合规和公正性。
三、考核标准1.财务数据的精准性和适时性考核–按时完成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财务数据的精准性要得到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确认。
2.内部掌控执行情况考核–内部掌控机制的健全程度;–内部审计的结果适时矫正问题的本领。
3.预算执行情况考核–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合规性;–超过预算的项目审批和报告情况。
4.财务组织架构和人员考核–财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是否明确;–财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态度。
四、其他事项1.违反该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2.该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法务部门全部,任何修订都需要经过法务部门审批并向全体员工公布。
基层水利站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层水利站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基层水利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层水利站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算管理原则: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确保预算资金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
2. 财务公开原则:财务收支情况应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3. 依法理财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财务管理。
4. 节约使用原则:合理使用资金,降低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三条基层水利站财务管理工作由站长负责,财务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财务负责人职责:1. 负责财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组织实施预算执行。
3. 负责财务收支的审批、核算和监督。
4.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队伍建设。
5. 负责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报送。
第五条财务人员职责:1.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2. 负责财务核算、记账、报账等工作。
3. 定期进行财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 配合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六条基层水利站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程序:1. 收集编制预算所需资料。
2. 拟定预算编制方案。
3. 编制年度财务预算。
4. 提交站长审批。
5. 下达预算执行。
第七条预算执行应严格执行,不得擅自调整预算。
确需调整的,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八条预算执行情况应定期分析,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四章财务收支管理第九条基层水利站财务收支应遵循以下规定:1. 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和税收政策。
2. 收入来源合法合规,支出用途明确。
3. 财务收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4. 严禁设立“小金库”、私设账户。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条基层水利站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1. 资产购置、处置、报废等事项应按规定程序审批。
2. 资产登记、盘点、保管等工作应规范有序。
水利部门财务制度
水利部门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水利部门财务管理,保障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机构设置1. 设立财务处,主要负责水利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
2. 财务处由财务主管领导,并配备专业的财务人员,具备相关财务管理经验和技能。
三、预算编制和执行1. 水利部门财务处应当根据水利部门的工作要求和发展规划,编制年度财务预算。
2. 预算编制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确保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3. 财务处应当监督各部门执行预算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四、收支管理1. 水利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2. 各部门应当按照预算编制的要求,严格控制支出,避免超支现象的发生。
3. 财务处应当加强对收入和支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五、资产管理1. 水利部门应当建立资产清查制度,对水利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清查,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性。
2. 资产处置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资产的合理处置和报废。
3. 财务处应当建立资产管理档案,对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和记录。
六、财务监督1. 水利部门应当建立独立的财务监督机构,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 财务监督机构应当定期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向财务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情况。
3. 财务监督机构应当建立相应的投诉处理机制,接受社会监督。
七、责任追究1. 对于财务管理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水利部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
2. 财务处负责人应当对水利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负总责,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则须经水利部门财务处领导审批。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由水利部门财务处负责解释。
以上为水利部门财务制度,对水利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希望广大水利部门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本制度要求执行,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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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普查经费
使用与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为加强水利普查专项经费和固定资产管理,规范使用行为,确保
资金安全,更好地服务水利普查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
一、经费支出管理
1、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规、纪律,树立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思
想,本着“精打细算、周密计划、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统筹预算、合
理安排”的原则,严格控制经费支出范围和开支标准,合理调度使用,
保证水利普查工作开展。
2、严格经费使用,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1000元以下由水普
办主任初审后报局长审批,并报局纪检组备案。
3、财务开支应按照“审、批、支”的程序办理,未经批准,一律不
准报销。
4、各项经费支出必须取得合法票据,票据应按规定载明开支业
务明细。不得涂改、挖补、撕坏,并盖有收款单位公章和开票人、经
办人、证明人及水普办主任的:签名,经局纪检组长审核,报局主要
领导审批后方报销入帐。
二、招待费管理
1、严格执行来客招待制度。一是按专项经费0.5%的标准控制招
待费支出总额;二是履行审批手续,实行“两单一票”制,确需来人招
待,经普查办主任同意后,由综合组组长统一安排;三是严格控制参
陪人数,一般参陪人数不得超过3人;四是严格招待费标准。原则上
县内单位来人无特殊情况,不得招待。中午一律吃工作餐。
2、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经普查办主任批准后,由综合组统一订
购盒饭(标准在8—1 0元之间)。
三、用车管理
普查办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在城区范围内原则上不予派车。城
区以外用车,由普查办相关小组负责人填报用车单(载明用车事由、到
达地点和用车时间等),报经水普办主任批准后,由综合组统一安排,
杜绝公车私驾私用。
二、固定资产购置与管理
(一)固定资产购置
1、普查办的办公硬件、软件设备以及普查所需的定位、测量、计
量设备,必须按照省普办给定的品牌、型号、规格、标准和相关要求
配置。
2、凡购置属政府采购范围内的物品,必须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相关
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凡购买属国家控制商品,必须办好控购审批手
续。
3、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购买低值易耗办公用品(如笔、纸、打印
油墨等),一般由技术与协调组编制购买相关用品计划单,经普查办主
任批准,由综合组负责购买。
(二)固定资产管理
1、建立固定资产、办公用具明细帐,并明确一名管理人员。
2、每季度进行一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及时向水利局汇报财产使
用情况。每半年由局办公室、财务室进行一次固定资产清查、核实、
认证,并将变动情况作详细说明,同时报局财务室备案。
3、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应由水普办主任和相关技术人员以及后勤保
障组进行严格的技术鉴定,确认不能使用或无修复价值的,由水普办
提出书面报废申请,经局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办公室、财务室
负责人进一步核实认可。
4、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和损失必须查明原因,书面报局纪检、
财务审核,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转帐或冲销。属个人失职造成固定资产
损失的,应追究其经济责任,如情节严重触范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
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