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控制程序

商标控制程序
商标控制程序

1.0目的

为了使公司的生产程序规范化、格式化以及客户的产权不收侵犯,使所有的定单在商标控制方面得到有效的管理,特制定本程序

2.0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生产所需产品的商标之采购、储藏、使用、报废等的管理. 3.0职责

3.1采购主管负责商标的采购、点检、储藏等,组织指导仓管员盘点等工作.

3.2仓管员负责产品的出入库管理,搬运、送检、收发和贮存管理,建立收发

存明细账表.

4.0运作程序

1、业务部按照客户要求开发客户指定的商标,其商标数量为了保障客户的权益,公司开发保证不多订,不少订,其要求由业务部负责实施。

2、工厂生产部门接到业务指派定单后,由生产部负责人确定定单数量,仓库管理员负责商标的具体数字清点,仓库检验员负责对商标的100%全检,发现质量不合格的商标立即做好记录并报业务部,业务部负责跟进补给。

3、生产车间收到生产部派发的生产通知单后,按照定单数量到仓库领取实际的与定单数量吻合的商标,并由小组负责人负责商标数量的具体控制,保证一个商标生产一件合格的产品。

5.0生产过程管控:

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商标质量不合格,由车间负责人记录并上报仓库管理员,仓库负责跟进补给。

在生产过程中,如果因为人为原因导致商标的遗失,由生产车间填写报告单,注名商标遗失原因、时间、数量,并上报工厂生产部、业务部,由公司决定处理方式。

在生产过程中,如果有多余的商标必须回收到仓库;如订单多余必须退回客户或者销毁。

6.0报废产品的处理

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导致产品不合格,则需要将产品上所有的商标、洗标等标识予以撤除,并由车间负责人负责登记并跟进处理。

7.0相关记录

《商标入库单》《商标领用记录》《商标报废一览表》

标签说明及语言控制程序

标签、说明及语言控制程序 (ISO13485-2016) 1.0目的 确保标签、说明及语言形式准确符合医疗器械指令的要求。 2.0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采用CE标签、说明的管理。 3.0职责 3.1研发部负责编制本程序,负责草拟标签、说明的文字内容并提出语言形式的建议。 3.2总经理负责对标签、说明内容及语言形式的审定。 3.3研发部及其专职检验员负责最终产品的标签控制。 4.0工作程序 4.1研发部草拟产品标签、说明的图纸及文字,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 4.1.1标签内容(视情况可分别体现在产品的大、小包装及铭牌上) a)制造商、欧盟授权代表的名称及地址; b)产品的名称、型号、一般使用要求、数量、重量、尺寸及条码; c)产品序号,符号使用EN980:2008规定的符号; d)警告和/或预防措施的符号,符号使用EN1041规定的符号; e)如果器械是患者专用的应有“患者专用器械”的字样; f)如果器械是用于临床调查,应有“仅限于临床调查”的字样; g)储存环境及搬运要求; h)CE标志(使用带有公告机构代码的标志,需待通过认证之后);

i)制造日期。 4.1.2使用说明书的内容 a)标签上的所有信息(产品序号、制造日期除外); b)产品的功能; c)技术特性; d)使用、操作; e)适当时,器械的安装和调试; f)警告及使用注意; g)故障分析与排除; h)清洁与处理; i)开箱及检查。 4.2研发部草拟完标签、说明内容后,交总经理审定,并依据欧盟各国法定语言一览表(见附表)针对该产品适时安排相关内容的翻译和校对。 4.3标签、说明的变更与管理执行《文件控制程序》和《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4.4生产部负责标签、说明的实施。 4.5研发部及其专职检验员在对最终产品的标签、说明内容进行验证确认后放行,并形成记录。 5.0相关文件 5.1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EN980:2008 5.2医疗器械制造商应提供的信息EN1041:2008 5.3文件控制程序 5.4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标签和语言控制程序

标签和语言控制程序 (ISO13485-2016) 1.0目的 根据CE指令MDD(93/42/ECE)和EN980, EN1041的要求, 本文件规定了加贴CE标志的医疗器械的标签和语言要求及其控制程序。 2.0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加贴CE标志的医疗器械产品的标签及其语言控制,其他医疗器械产品参照执行。 3.0职责 技术部负责医疗器械标签的设计编制; 质量部负责医疗器械标签的检验和验证; 综合部负责医疗器械标签的外发加工; 生产部负责医疗器械标签的加贴; 本公司所有部门均严格按照本程序及有关法规执行, 加强对医疗器械产品的标签和语言控制。 4.0医疗器械产品CE标签程序 4.1医疗器械标签上应包括以下内容及其他法规规定的内容: a)产品制造商、CE代表和/或进口商和分销商的名称和地址; b)使得使用者确认器械及包装的内容所必须的详细信息, 如: 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数量等; c)标记:

或 不能重复使用。符号中3mm, 当必须保持 此标记应附有效期,有效期一般四位的年份,二位数的月份,如适当,二位表示日期,该日期应接近标记。 医疗器械安全使用的有效期在其前面用符号 份用个字母表示, 有效期必须接近符号,至少应明确年月。有效期符号表示产品在显示的最后日期以后不能使用。符号和有效期的尺寸及位置没有明确要求。 :ABC123 批号(在其前面用符号,批号用年份的四个字母,月份的两个字母,日期的两个字母表示。字母必须接近符号,符号和字母的尺寸及位置没有明确要求。:表示2009 Symbol for“SERIAL NUMBER” /ABC123 序列号(在其前面用符号 在其前面用符号 表示。本项标示也可包含在批号或序列号中。例2000-03 “EN556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使用管理程序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使用管理程序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通过对一般工业产品和低碳产品认证证书进行控制和管理,防止错误使用,确保获证者有效而正确地使用公司颁发的认证证书和产品认证标识,特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规定了本公司认证证书和标志的所有权及获准公司认证的组织使用本公司颁发的CEC认证证书和标志时应遵守的规则。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颁发的产品认证证书和产品认证标识的使用与管理。适用于所有获得CEC产品认证的组织。 2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通过在本程序引用中构成本程序的内容,凡注日期的,仅该版本适用本程序,凡不注日期的,最新版本适用本程序,请使用本程序的人员关注相关文件的最新版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 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低碳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通用硅酸盐水泥 低碳产品认证机构认可方案 CNAS-CC02《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要求》 CNAS-GC21《一般工业产品认证业务范围管理实施指南》 GB/T18346《各类检查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 GB/T19011《管理体系审核指南》 3 管理职责 3.1 综合部负责认证证书和标志的设计制作、标志标识购买和诉诸法律事项的交涉工作; 3.2技术部依据CNCA/CNAS相关要求,负责公司各类认证证书模版、认证标志样式(文字版、电子版)的设计及编修订,经公司确认并报总经理批准后向CNCA/CNAS申报备案,负责各类认证证书模版、认证标志样式的建档、保存; 3.3技术部负责认证证书的打印工作; 3.4市场部负责在申请环节,向申请人介绍公司各类认证证书及认证标志的相关要求,并在申请评审时,评审企业对认证证书的相关要求(如份数、中英文版等)的合理性; 3.5市场部负责向获证者寄发认证证书,负责与获证者签署使用认证证书和在低值易耗品上印制标志标识的协议,填写《标识特殊印制要求申请单》指导获证者正确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识; 3.6审核(检查)部负责对获证者使用认证证书和标志标识的监督与检查,对错用证书和标识者提出处理意见; 3.7综合部负责组织空白认证证书的印刷,数据库中电子模版管理,监察认证证书内容的正确性;

外协件的质量控制程序文件 编写

1.0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外协加工产品质量控制的程序。 2.0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外协加工零件、产品的质量控制。 3.0职责: 3.1研发部负责外协产品开发、技术支持和保障。 3.2采购部负责按生产计划进行配料并及时反映用料情况,客户信息计划并跟踪计划的执行情况。 3.3生产部负责加工的全过程的产品有效进行,同时督促、反馈生产计划实施情况,对外协承制单位质量保证能力的考察、认定,外协件加工过程质量控制和特殊问题的处理;外协件的验收、并对外协件的技术和质量要求负责等外协项目过程处理。 4.0程序 4.1过程控制 4.1.1计划的来源 外协加工单位在加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本所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生产,原材料牌号和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加工件要严格检验。对特殊工种和典型工艺我所责任工程师与质检人员需进行现场监督 4.1.2计划的制定和传递 外协承制单位在关键件、重要件加工前,拟制加工方案,由质管办会同设计、工艺等有关人员对加工方案进行评审后方能生产。 外协承制单位在关键件、重要件加工过程中必须认真填写"关键件、重要件加工记录卡",并经我所质检人员认可,交本所质管办存档。 外协承制单位在加工过程中出现设计文件更改和器材代用,必须有更改文件并经我所设计人员和课题组负责人签字认可。如有重大改动须经工程指挥部总工艺师批准

外协承制单位在加工过程出现不合格品,其责任由外协承制单位负责,不合格品的管理按QA/PF-DC文件规定执行。 4.2生产计划的落实 4.2.1生产计划的实施过程 4.2.1.1生产部根据计划采购部所发出的相应的生产计划通知单安排排班计划、人员组织、物流安排、场地安排、检查安排等,并制定《生产日报表》反映生产进度。 4.2.1.2物资部依据生产部开出的《领料单》配料和发料,生产部开出的《领料 单》必须以计划采购部的相应的生产计划通知单和《制令单》为依据。 4.2.1.3品质部按照产品标准、检验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对产品生产过程进行品质检验和品质验收,对不合格产品填写《品质异常联络单》反馈给相关部门,方便生产计划的顺利实施; 4.2.1.4产品经品质部检验合格后,由生产部负责办理入库手续,填写《缴库单》, 物资部负责产品数量验收、入库,并反馈计划采购部。 4.2.2生产计划的跟进与反馈 4.2.2.1计划采购部开出相应的生产计划通知单和《制令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发放至各相关部门,并由计划采购部存档。 4.2.2.2生产领料时如有欠料状况,物资部必须将相应欠料情况以第一时间反馈给计划采购部;如物料不能按时供应,计划采购部需对计划作相应的调整或安排,修改后的生产计划通知单按照原制定程序进行确认和分发、落实。修改后的生产计划通知单与原生产计划通知单以版本号进行区别。 4.2.2.3生产部各车间根据计划安排生产,根据实际的生产情况,填写《生产日报表》,反馈至计划采购部;对异常情况和问题及时提出,由计划采购部和相关人员对问题统一协调,确保生产计划的如期完成。 4.2.2.4如生产计划无法如期完成,生产部通过《工作联络单》,至少在计划出货前一周将信息反馈给计划采购部,由计划采购部将信息反馈给客户部,由客户部与顾客协商处理。

产品标识控制程序

对产品及其生产过程各阶段检验的产品按规定的方法标识,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确保只有合格品才能转入下序或出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从原料入厂到成品出厂全过程中检验、实验状态的控制及产品生产和出厂过程中对产品的标识。 3.引用文件 ISO 9001:2000 7.5生产和服务提供 《质量手册》7.5章 4.定义 无 5.职责

5.1质检科负责产品标识的制定并对与标识有关问题进行分析与追溯,负责各种检验、试验状态的判定及标识形式的制定与审批。 5.2各生产班组负责制造过程中检验状态的标识及产品标识的使用和保管。 5.3质检科负责进货及最终检验、试验状态的标识及标识的管理。 5.4仓库管理员负责库存物品检验状态的标识及标识的管理,并正确使用和保管好各种物品标识。 6.程序内容 6.1质检科制定产品及其状态标识,相关部门使用产品及其状态标识。 6.2各种标识要求不易脱落或丢失、破碎,字迹要清楚。产品标识可以用标签、标牌。标识的主要内容反映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或地点、方位等。产品状态标识可用

如下方式表示:标签(如合格证)、印章(如合格率、不合格品率)、区域、标牌、各种记录(如工艺流程单)等。 6.3当产品无标识或标识不清时,由质检科会同相关部门查明原因后补加相应识。 6.4对供方提供的原料或本厂生产的最终产品均由质检科质检员执行《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并进行相应标识。其质量记录中应对标识作相应记录。对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控制程序》。 6.5生产车间在制造过程完成时,应在产品包装箱内及外包装箱上按有关规定放置产品标识。 6.6 产品标识应具有可追溯性,当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追溯时,由质检科依据标识进行追溯。

认证标志的保管和使用控制程序

质量体系文件 认证标志的保管和使用控制程序 发行部门:仓库 文件编号:YXD-QP-01 版本:A0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0年01月 22日发布 2010年02月01日实施

一、目的:

为配合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统一监督管理,维护客户及广大消费者相关利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企业的自身特点,特制定此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厂已通过产品认证的所有产品的认证标志之使用管理。 三、定义: “CCC”:中国强制性认证的英文缩写。 四、权责: 工程部:负责认证标志之使用方式及使用说明的制定。 负责向相关国家机构提交申请。 货仓:负责认证标志的储存和保管、发放。 生产部:负责认证标志按规定要求使用、标贴。 品管部:负责监督认证标志的粘贴及正确使用方式等。 五、程序内容: 5.1认证标志的申请、制作和发放。 5.1.1工程部根据本厂实际需要,确定“CCC”标志的使用形态方式,并依据国家颁发《强制性产品认 证标志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认监委)指定机 构(以下简称:指定的机构)提出申请。 5.1.2申请时须持申请书和认证证书的副本向指定机构申请使用认证标志. 5.1.3若委托他人申请使用认证标志的,受委托人必须持申请人的委托书、申请书和认让证书的副本 向指定机构申请使用认证标志。以上向指定机构申请后,经认监委审批后,方可自行制作或 向国家指定机构购买。 5.1.4申请使用认证标志,应积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工本费或者模 压、印刷认证标志的监督管理费。 5.1.5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由指定的机构发放. 5.1.6认证标志的申请具体参见附件:CQC国家颁发的《“印刷/模压标志申请书”填写指南及要求》 和《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印刷、模压等使用方案的标准程序》 5.1.7认证标志制作:获证产品可根据本厂实际采用印刷、模压、模制、丝印、喷漆、雕刻、烙印、 打戳等方式<以上各种方式以下简称印刷、模压> 5.1.8若本工厂自行印刷/模压CCC标志,必须按《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印刷、模压等使用标准 程序》中第4项要求向申请机构提出印刷/模压设计方案。

产品质量控制程序

×××产品质量控制程序 一、目的 通过对质量检验部门基本责权范围的规定,明确质量检验部门负责人及检验员的工作职责范围和工作程序,规范部门管理,严格把好采购、制造过程质量关,确保出厂的每件/台产品都达到合格的要求。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①质量检验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管理;②采购进厂的原材料、外购件、配套件、外协件的质量控制;③仓库管理人员在收、发货时质量控制;④定型产品的图纸、明细及工艺的质量控制;⑤产品 在生产加工装配和调试的质量控制;○6产品出厂检验的质量控制;○7安装或指导安装过程的质量控制。 产品的设计、结构优化质量考核另行规定。 贴牌产品的质量纳入采购质量控制。 用户退回改用产品及零件质量的检验程序比照本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三、职责 1、检验员在产品检验过程中必须遵守“三按、四知、五不准”原则,“三按”即:按图纸、按工艺和按质量标准;“四会”即:会识图、会分析废品原因、会使用保养工量夹具、会正确评定产品质量;“五不准”

即:不合格的原料不准投入、不合格的毛坯不准加工、不合格的零件不准装配、不合格的产品(成品)不准出厂、不合格的产品(成品)不准计算产值产量。 2、检验员要熟悉产品的主要性能和特点、技术标准,了解零件加工的工艺流程,重点加强对关键零件的形位公差及部件、组件、整机的装配质量检查,督促加工人员使用工装夹具,全面掌握产品的质量要求和岗位中所使用的技术资料。 3、合理维护、正确使用通用计量器具,以及专用验具、夹具、试验仪器或装置。预防检验器具在检验过程中发生锈蚀、碰伤、形变等现象。 4、为确保检验人员的正常检验工作,检验员原则上不被抽调到供方进行质量检验,或被安排到厂外处理其它业务。如有特殊情况需抽调检验员到厂外处理其它业务,须经质量部经理批准并做好人员调配工作,此时段出现的质量差错应由接替人员负责。 5、上道工序的零件在工序转移前须经检验员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的车间,同时提供详细的调度单(包括图号、数量等)。下道工序的车间有权退回无检验合格标识和详细调度单的零件,若接收了不合格或没有调度单的零件,则由接收的车间承担不合格零件的质量责任。 6、检查过程中检验员应按规定填写检验记录等质量证明凭据,做好检验标识。各部门负责人是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检验员无权对不合格品提出降级意见,均由产生不合格品的车间(部门)提出处置申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范本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 制程序范本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公司对产品形成过程进行标识的方法和追溯的适宜性流程。 制定本程序的目的是为了给实施追溯提供指导性流程,包括在接收生产和交付等各个阶段对每批甚至每个产品有适当的唯一标识予以记录,确保在需要追溯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的过程实现追溯。 在此过程中,必须满足顾客的和外部的要求。 包括:

?顾客提供的可追溯性要求; ?法律法规要求的存档文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原材料进货、产品生产及出厂过程中对产品的标识及记录。 适用于本公司实施追溯的活动,从追溯需求提出直到追溯结果确认及应用。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 本程序涉及的标准条款:IS0/TS16949:2002 7.5.3.1 3. 术语 产品标识 对原材料进货、产品生产及出厂过程中对产品的唯一标识并予以记录。 产品检验状态标识分为合格、不合格、待检,在仓库和生产现场以标牌、标签、合格证、容器、区域作为检验状态标识,也可填写在随行的检验记录上作为检验状态标识。 标识在流转过程和仓库内应妥善保管好,缺少标识的产品会导致混批、混料和错误供货,在弄清产品的状态之前,必须予以隔离。 可追溯性 可追溯性:追溯所考虑对象的历史、应用情况或所处场所的能力。 追溯时机:检验或审核时发现产品关键质量特性(含安全特性)不合格、产品批量质量事故、顾客重大投诉或顾客要求的其他情形下等。 可追溯性涉及到: 3.2.1.原材料的来源、批次。 3.2.2.生产过程的历史。 3.2.3.产品交付后的分布及场所。 当需要追溯时,根据产品的生产批号可查出该批产品的《产品跟踪卡》,从而可以追溯产品形成过程的历史,根据《产品跟踪卡》上记录的生产批号追溯到仓库的仓库发料记录从而得到材料的来源。 质管部每月抽查可追溯性。 4.流程 产品追溯流程:

认证标志的控制程序范文

认证标志的控制程序范文 1. 目的防止认证标志的乱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本企业认证标志的规范化管理。 2.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 3. 职责 3.1 质量保证负责人负责认证标志的管理和使用; 3.2 技术部做好认证标志的具体使用; 3.2 仓管员做好认证标志的收发和贮存管理。 4. 工作程序 4.1 本公司产品在获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认证证书后,并在认证有效期内,符合认证要求,方可使用认证标志; 4.2 认证标志式样 4.2.1 认证标志的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 (英文缩写“ CCC”); 4.2.2 在认证标志基本图案的右部印制认证种类标注,证明产品所获得的认证种 类,认证种类标注有代表认证种类的英文单词的缩写字母组成,“S”代表安全认证; 4.2.3 认证标志的规格; 4.2.3.1认证标志分为标准规格认证和非标准规格认证标志; 4.2.3.2 非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规格与表1 的规定不同,但必须与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尺寸成比例。本公司可采用表 1 中的任何规格尺寸或非标准规格尺寸:

表 1 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尺寸单位:mm 规格尺寸1号2号3号 4 号5号 A1 8 15 30 45 60 A7.5 14 2842 56 B6.3 11.823.535.0347 B15.8 10.821.532.343 4.3 认证标志着颜色; 4.3.1 本公司认证标志颜色为白色底板,黑色图案; 4.3.2 本公司采用印刷和模压在产品或产品铭牌上加施认证标志,其底板和图案颜色可根据产品外观或铭牌总体设计情况合理选用。 4.4 认证标志的使用; 4.4.1本公司采用直接模压和印刷在铭牌或纸在产品外体明显位置上。 4.5 认证标志的制作、申请 4.5.1 印刷、模压设计方案由企业法人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机构提出申请,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自行制作; 4.5.2 申请人持申请书和认证证书的副本向指定的机构申请使用认证标志; 4.5.3 可委托他人申请使用认证标志,受委托人必须持申请人的委托书、申请书和认证证书副本向指定机构申请使用认证标志; 4.5.4 申请人可以用函件或者电话方式申请使用认证标志,但必须向指定的机构提供申请书、认证证书副本的书面或者电子文本,申请使用认证标志; 4.5.5 通过认证的产品可以在其业务及广告宣传中正确的使用认证标志,不得利用认证标志误导、欺诈消费者;

iso13485ce标签说明及语言控制程序3.

CE标签说明及语言控制程序 1、目的 确保产品的标签、说明和语言形式准确符合欧盟医疗器械指令要求。 2、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产品标签、说明及语言形式控制的职责、工作程序、内容和要求。本程序适用于公司采用与CE标志有关的产品标签、说明及语言形式的管理。 3、职责 3.1技术部负责制定标签、说明及语言形式控制工作规范。 3.2技术副总经理负责对标签、说明内容及语言形式的审定。 3.3质检部负责最终产品的标签控制。 4、控制程序 4.1产品的标签、说明、图纸及文字,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 4.1.1 标签内容和要求: a)制造商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b)欧盟授权代表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c)不得重复使用的字样或符号: ①字样:For singe use only ; ②符号:② ③符号表示一次性使用。 d )使用期限的字样或符号: ①字样:Expriary ; ②符号: ③符号旁紧接日期,年份用 4位数字,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产品必须在此日期前使用。 e)批号的字样或符号 ①字样:LOT# ; ②符号: LOT 050308 ③符号旁紧接着生产批号,用6位数字表示,即该批产品是2005年3月8日开始投料生产 的。 f)灭菌的字样或符号 ①字样:Steriled ; ②符号:STERILE EO ③符号表示用环氧乙烷灭菌。 g)无菌的字样或符号 ①字样:Sterile ; ②符号:STERILE ③符号表示产品是无菌供应的。 h)制造日期的字样或符号 ①字样:LOT# ;

②符号: ③符号旁紧接着制造日期,用8位数表示。 I )请阅读说明的字样或符号

①字样:Caution ; ②符号:△ ③符号旁紧接着写明使用应注意的内容。 j )公告机构的标志和代码(CE认证通过后标注) ①标志:CE ②代码:XXXX ③在CE标志的右下角紧接着写公告机构的代码/识别编号。CEXXXX 4.1.2 标签上的字样、符号和尺寸位置不作明确规定,但必须保证字迹清晰、显著易见,不易磨损。 4.1.3顾客对标签设计若有特殊要求,应按客户的要求进行设计或按客户提供的唛头样式制造。 4.1.4使用说明书的内容和要求: a)标签上的相关信息; b)产品的功能; c)技术特性; d)使用、操作方法; e)警告及使用注意事项; f)风险分析; g)废弃与处理要求。 4.2技术部完成标签、说明内容的编制后,由技术副总经理对其进行审定,并依据欧盟各国法定语言的规 定要求,对产品的相关内容安排翻译和校对。 4.3标签、说明的变更与管理执行《文件控制程序》。 4.4最终产品上的标签、说明及语言形式应符合相关产品的标准要求, 内容进 质检部在对最终产品的标签、说明行验证确认后,按《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签发放行。 5、相关文件 5.1医疗器械标签符号规定 EN980 ; 5.2医疗器械术语、符号和信息EN1041 : 1993 ; 5.3文件控制程序 YH/QP-01

CCC认证标志的保管和使用控制程序

一、目的: 为配合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统一监督管理,维护客户及广大消费者相关利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企业的自身特点,特制定此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厂已通过产品认证的所有产品的认证标志之使用管理。 三、定义: “CCC”:中国强制性认证的英文缩写。 四、权责: 工程部:负责认证标志之使用方式及使用说明的制定。 负责向相关国家机构提交申请。 货仓:负责认证标志的储存和保管、发放。 生产部:负责认证标志按规定要求使用、标贴。 品管部:负责监督认证标志的粘贴及正确使用方式等。 五、程序内容: 5.1认证标志的申请、制作和发放。 5.1.1工程部根据本厂实际需要,确定“CCC”标志的使用形态方式,并依据国家颁发《强制性产品认 证标志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认监委)指定机 构(以下简称:指定的机构)提出申请。 5.1.2申请时须持申请书和认证证书的副本向指定机构申请使用认证标志. 5.1.3若委托他人申请使用认证标志的,受委托人必须持申请人的委托书、申请书和认让证书的副本 向指定机构申请使用认证标志。以上向指定机构申请后,经认监委审批后,方可自行制作或 向国家指定机构购买。 5.1.4申请使用认证标志,应积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工本费或者模压、 印刷认证标志的监督管理费。 5.1.5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由指定的机构发放. 5.1.6认证标志的申请具体参见附件:CQC国家颁发的《“印刷/模压标志申请书”填写指南及要求》 和《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印刷、模压等使用方案的标准程序》 5.1.7认证标志制作:获证产品可根据本厂实际采用印刷、模压、模制、丝印、喷漆、雕刻、烙印、

21产品实现过程控制程序

产品生产实现过程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生产过程实施管理控制,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使顾客满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认证范围内的产品生产过程控制。 3 职责 3.1 生产部 是本程序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本程序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负责公司产品生产管理的全面协调工作。负责本程序中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开发和应用。负责对公司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指导。负责公司生产车间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生产设备的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工作。负责下达年度生产计划、编制生产统计报表,随时了解和掌握生产进度、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等情况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和通报有关部门。 3.2 生产车间 负责执行生产过程管理,并结合生产特点,编制生产工艺设计、作业指导书,并组织实施;负责生产过程管理的具体实施;认真填写生产过程中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环保的监督、检查、指导。 3.3 研究所、物流部、仓储部、质量部 研究所提供产品实现所需的技术支持;物流部负责采购生产原材料等;仓储部负责保管原材料、成品等;质量部负责对生产过程进行监测,并对购进材料,产成品进行检验。 4 工作程序 4.1 生产过程管理流程图(见下页) 4.2 生产准备 4.2.1 研究所组织技术部门及有关业务人员根据合同设计文件进行图纸设计,设计绘制出技术图纸,列出合同工程的材料表。为生产组织设计提供依据。

生产过程管理流程图 4.2.2材料表交物流部、仓储部、质量部、生产车间各一份,仓储部对材料表进行再确认。所有图纸的发放、传递和保存依照《文件控制程序》进行实施。 4.2.3 对一般工程由生产部总监批准实施;对工期紧、技术含量高、生产难度大、被公司列为重难点工程的合同,报分管副总批准后,根据批准意见组织生产。 4.2.4 生产车间要根据工程特点和需要编制作业指导书,配备必需的生产规范、生产工艺图纸等技术性文件和管理办法。 4.2.5 按生产设计要求,执行《设备管理办法》,使生产设备始终保持完好状态。生产工具的使用执行《工具管理规定》。执行《模具管理办法》,保证模具的精度,满足生产需要。 4.2.6 物流部依照《采购控制程序》的规定组织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采购。 4.2.7 材料检验 4.2.7.1 质量部检验人员应对所有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行进货检

CCC认证标志和证书使用控制程序

CCC认证标志和证书的使用控制程序 1 工作程序 (一)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保管和使用: 1.1认证标志使用的申请 1.1.1 本公司使用认证标志的方式为购买标准规格的认证标志。 1.1.2质量负责人或授权人持申请书、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和企业授权书向指定的认证标志购买发放中心购买认证标志。 1.1.3购买的标志只限于在该标志号段对应的产品上使用。 2.1认证标志的保管规定 2.1.1认证标志购买回来后,由质管部专人保管,并进行登记,确保认证标志不外借,不流失,并保留原始购买发票的复印件和标志共同存放备查; 2.1.2生产车间根据检验合格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和数量,领用该标志号段同等数量的CCC标志,领用人必须在《强制性认证标志使用登记表》中签字确认; 3.1认证标志的使用规定 3.1.1生技部负责负责认证标志张贴,张贴的位置必须明显,便于检查,本公司生产的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的产品贴在铭牌的右上角。 3.1.2生技部对认证标志的使用情况如实记录和存档,并填写《强制性认证标志使用登记表》 3.1.3生技部应对符合认证标准要求的产品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3.1.4 生技部对不合格产品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3.1.5生技部对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3.1.6当认证证书被暂停、撤消/注销时,生技部立即停止使用认证标志。 3.1.7各部门若发现标志出现非正常使用,要立即报告总经理,要及时采取措施,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确保做到标志的正确使用。 (二)国家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使用: 4.1公司各部门对外宣传,或者使用认证证书时,应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及认证机构的有关要求。 4.2 供销部在宣传、广告、外包装、投标洽谈业务时使用认证证书,但应在宣传材料上同时清楚地标明获证的产品范围及依据的认证规则,不得蓄意或用暗示的方法误导消费者,也不能暗示本公司质量体系获得认证机构的认可。 4.3 生技部不得把认证证书的认可标识不得加贴或者压膜到认证产品上。 4.4 误用认证证书、认证标识的处置 需对加贴认证证书标识的产品采取处置的主要情况有: a) 质量负责人发现加贴认证证书标识的产品对消费者存在危险,应及时认证机构报告误用的范围,并立即采取回收的措施,对未出厂的产品进行整改使其满足产品规则的要求; b)发现未经授权使用认证证书标识(如超范围使用),应在工厂、仓库、市场或用户处从产品上除去违规使用的认证证书标识。 5.记录 5.1 DXC/QR-29《认证标志保管和使用台帐》

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程序

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程序 1.目的 对生产过程中影响产品质量的各种因素进行控制,确保生产出合格的产品。 2. 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产品生产过程的控制。 3. 职责 3.1 版房负责拼版。 3.2 生产技术部负责制定生产计划、下达生产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生产任务。 3.3 各工序生产人员必须严格按产品的工艺要求、《安全生产制度》、《生产现场管理制度》及相关要求进行生产。 3.4 品管部对生产过程中每道工序所需物资或产品的合格性负责。 3.5 技术部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工艺规程、并保证产品工艺规程的符合性与有效性。 3.6 设备部应确保生产设备及相关的辅助实施的正常运行和对生产环境的监控。 3.7 总经办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及资格的确认工作。 3.8 仓储部负责对生产所需物资的采购。

4. 作业程序 4.1 生产计划的制定 4.1.1 生产技术部根据市场营销部下发的《生产订单(合同)评审表》制定《生产计划》,经过审批的《生产计划》需于每天下午4点前递交总经理、生产技术副总、市场营销部、仓库、品管部、和仓库。 4.1.2 生产技术对生产计划的实施情况必须进行跟踪,对各个工序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将经生产部经理审批的《生产计划跟踪表》交总经理、市场营销部与生产副总。 4.1.3 生产技术部根据评审后的《生产计划》制定《生产工单》。 4.1.4 《生产工单》经生产部经理审核后,下发至所有相关部门,各部门按《生产工单》的要求组织生产与物料统计。 4.1.5 《生产工单》的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各工序的质量控制点等,详见《生产工单》。 4.2 试生产 4.2.1 每种产品或不同规格的相同产品在正式投入生产之前应进行试生产。 4.2.2 生产人员在生产作业之前,应对设备使用操作、维护、保养等事宜进行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后,生产人员方可单独进行设备操作。 4.2.3 生产人员应熟悉所生产产品的工艺规程,知道其所涉

印刷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印刷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产品进行适当的产品标识,防止误用,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对生产过程中各阶段的检验和试验的产品按规定进行检验状态标识,确保只有经检验和试验合格或经批准的产品才能转序使用、安装和交付。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从物资进公司到产品交付的全过程中对标识(包括产品标识和状态标识,唯一性标识,下同)和可追溯性的控制和管理。 3 相关文件 3.1 QP/ZFQ014-2010C 顾客财产控制程序 3.2 QP/ZFQ003-2010C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 职责 4.1 质量管理负责标识和可追溯性的策划和归口管理。 4.2 采购部物资采购人员负责采购的相关进货物资的标识和保持。 4.3 质量管理部进货检验人员负责进货物资的检验或验证后的检验状态的标识“待检品”、“已检合格”;产品检验人员负责过程产品、最终产品的标识和检验后的检验状态“合格品”、“不合格品”、“待处理”、“返修品”、“报废”的标识。 检验人员负责“紧急放行”产品的标识;负责标识移植或遗失后重新标识的确认;负责交检产品“待检验”标识的保持。 4.4 各库房负责库房内相关物资标识的实施和保持。 4.5 销售公司销售人员负责顾客提供物资的产品标识和“待检验”标识,并保持。 4.6 各车间负责生产产品的“待检验”标识;各车间人员和库房管理人员负责已有标识的保护和保持。 5 工作程序 5.1 产品标识的方式 5.1.1 产品标识的方式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 标签、铭牌、单据、记录、印章、油漆书 写或其他标记等。我公司规定我公司出公司产品以最终产品的标识加上“合格证”作为出公司产品的标识。 5.1.2 标识应清晰、牢固、耐久,并符合规范要求。 5.1.3 进货物资的产品标识的内容可包括编号、名称、型号、规格、材质、生产公司名、批号或进公司日期、数量、颜色等。 5.2 检验和试验状态的分类

认证证书、标志的使用与管理控制程序文件

XXXX科技 认证证书、标志的使用与管理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TY-2-30-013 版本版次:1.0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复核:日期: 核准:日期: 受控状态:

1目的 为加强对产品、管理体系认证的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以下简称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管理、监督,规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使用,维护组织和顾客的合法权益,促进认证活动健康有序的发展,加强对国家自愿性产品认证或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的统一监督管理,规和控制CQC、VDE、UL等认证标志的购置、印刷、发放和使用及管理,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认证标志。 2适用围 适用于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使用。 3权责 3.1质量保证负责人实施认证标志使用管理的控制。负责向相关国家机构或部门提交申请。

3.2研发部负责认证标志制作规格的设计及型号选用、合理使用工作。 3.3采购部主管负责认证标志的外购及印刷、模压等外协工作。 3.4仓库负责认证标志的储存和保管、发放。 3.5生产部负责认证标志按规定要求使用、粘贴。 3.6品保部负责监督认证标志的粘贴及正确使用方式等。 3.7文控中心负责认证证书的建档和妥善保存。 4定义 认证证书:指产品、管理体系通过认证所获得的证明性文件。认证证书包括产品认证证书和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认证标志:指证明产品、管理体系通过认证的专有符号、图案或者符号、图案以及文字的组合。认证标志包括产品认证标志和管理体系认证标志。 5作业容 5.1认证证书 5.1.1公司有权在认证证书的有效期正确使用认证证书。 5.1.2公司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正本由文控中心保存。文控中心按《文件与资料控制程序》妥善保管好证书,以免丢失、损坏,对认证证书的使用情况如实记录。如发生证书丢失、损坏的,应及时汇报给公司质量保证负责人,由质量保证负责人及时向认证机构申请补发。 5.1.3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副本或复印件可以展示在文件、、通过认证的工作场所、销售场所、广告和宣传资料中或广告宣传等商业活动。在顾客提出要求时,相关部门可以经过申请提供给顾客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完整复印件,或者出示证书原件,顾客检查后应及时将证书原件归还保管部门。 5.1.4公司相关部门应避免管理体系的认证宣传误导消费者,使其误认为通过体系认证的产品符合标准要求。公司可以在业务围按以下文字描述的方式将认证证书的有关信息展示在文件、、通过认证的工作场所、销售场所、广告、宣传资料以及运输产品的大包装上,如:“本公司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编号为xxxx”。 5.1.5公司相关部门在印制认证宣传材料、包装物或做其它认证宣传时,应到文控中心登记。 5.1.6公司质量保证体系发生重大变化时,应报告认证机构并接受认证机构的调查或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不合格时,不得使用该证书。 5.1.7公司按时交纳认证费用,以获得或保持证书。 5.1.8任何单位、部门、个人不准伪造、更改、出借、出租、转让、倒卖、部分出示、部分复印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1.9对其它单位和个人妨碍本公司使用认证证书的行为,公司将向认证机构提出投诉。 5.1.10证书被认证机构暂停、撤消时,公司按认证机构的要求将证书交还到认证机构,并同时停止在文件、、通过认证的工作场所、广告和宣传资料中展示认证证书,并停止将有关认证信息用于广告宣传等商业活动。 5.2认证标志的加贴 加贴是指向UL、VDE、CQC认证标志管理中心购置现成标志,在合格产品规定位置上加贴使用。 5.2.1确定标志加贴位置:由质量保证负责人指定标志加贴的位置,位置应明显。一经指定,便应固定,不得随意变动。应确保加贴标志的产品均符合要求。

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程序文件

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程序 文件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程序 1.目的 对生产过程中影响产品质量的各种因素进行控制,确保生产出合格的产品。 2. 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产品生产过程的控制。 3. 职责 版房负责拼版。 生产技术部负责制定生产计划、下达生产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生产任务。 各工序生产人员必须严格按产品的工艺要求、《安全生产制度》、《生产现场管理制度》及相关要求进行生产。 品管部对生产过程中每道工序所需物资或产品的合格 性负责。 技术部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工艺规程、并保证产品 工艺规程的符合性与有效性。 设备部应确保生产设备及相关的辅助实施的正常运行 和对生产环境的监控。 总经办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及资格的确认工作。 仓储部负责对生产所需物资的采购。

4. 作业程序 生产计划的制定 生产技术部根据市场营销部下发的《生产订单(合同)评审表》制定《生产计划》,经过审批的《生产计划》需于 每天下午4点前递交总经理、生产技术副总、市场营销部、仓库、品管部、和仓库。 生产技术对生产计划的实施情况必须进行跟踪,对各 个工序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将经生产部经理审批的《生 产计划跟踪表》交总经理、市场营销部与生产副总。 生产技术部根据评审后的《生产计划》制定《生产工单》。 《生产工单》经生产部经理审核后,下发至所有相关 部门,各部门按《生产工单》的要求组织生产与物料统计。《生产工单》的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数量、各工序的质量控制点等,详见《生产工单》。 试生产 每种产品或不同规格的相同产品在正式投入生产之前应进行试生产。 生产人员在生产作业之前,应对设备使用操作、维护、

产品标识控制程序(经典版)

产品标识控制程序 1 范围 对原料、辅料、过程及最终产品进行标识,防止产品混淆、误用、并实现产品的可追溯。 适用于产品及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 2 职责 2.1 各单位/部门分别负责所属范围内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管理。 2.2 品质技术部/技术科负责规定产品批号、品种; 2.3 各作业部门负责区域内产品的具体标识。 3 工作流程 3.1 将产品检验状态为待检、合格、不合格三种;部分产品的合格、不合格状态以等级标识。 3.2 原料、辅料、机配件 3.2.1 原料、辅料、机配件进厂后,仓储部门在原料、辅料、机配件存放点,以“标识牌”注明该产品名称、产地、规格、型号、批号、单位、数量、进厂时间和待检状态。 3.2.2 检验部门按《检验程序》实施进货检验,并对抽取的样品进行标识。3.2.3 各作业部门,包括生产单位/车间和仓库,对作业区域内的原料、辅料、机配件名称、产地、规格、使用生产线进行标识,并做好领/使用记录。 3.2.4 检验和使用中发现的不合格原料、辅料、机配件,应注明“不合格”字样。 3.3 产品的标识 3.3.1 对过程和最终产品,由技术部门按原料、品种和工艺确定产品批号、品种;调度部门按产品批号、品种确定所用纱管、纸管颜色、机型、纬纱,并以“工艺变换通知单/生产调度通知单”通知各相关部门。 3.3.2 各单位将“工艺变换通知单”/“生产调度通知单”的变更内容,在执行之前通知下属各部门/班组或相关单位。 3.3.3 同时生产同品种,不同批号产品,不允许使用相同颜色的纱管、纸管,除非这些批号的产品间有明显的感观区别。 3.3.4 特殊情况不得不使用同一颜色纱管、纸管时,必须做好现场特殊标识,并指定专人负责,安排尽快替换现场使用的特殊标识的纱管、纸管,当其中一批号了批、包装入库完毕后,方可撤消现场特殊标识、并作好记录,便利于追

认证标志的保管和使用控制程序 UL

认证标志的保管和使用控制程序 UL 文件编号:Q/HF-01 认证标志的保管和使用控制程序 1.目的: 为规范和控制UL、VDE、CQC认证标志的购置、印刷,发放和使用,制定本程序。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UL、VDE、CQC认证标志的购置、印刷管理,发放和使用的相关活动。 3.职责: 3.1质量负责人负责UL、VDE、CQC认证标志的购置、保管和发放工作; 3.2质量负责人负责UL、VDE、CQC认证标志的印制方案的提出和申请;销售部不得与客户签订本公司未经认证机构批准的强制性认证产品的供货合同,包括贴牌。 3.3质量负责人负责UL、VDE、CQC认证标志贴加或印刷使用的监督管理; 3.4技质科成品检验员负责向质量负责人领用UL、VDE、CQC认证标志; 3.5技质科成品检验员负责在合格产品规定位置上加贴UL、VDE、CQC认证标志。 4、程序 4.1 加贴: 加贴指向UL、VDE、CQC认证标志管理中心购置现成标志,在合格产品规定位置上加贴使用。

4.1.1确定标志加贴位置:由质量负责人指定标志贴加的位置,位置应明显,一经指定,便应固定,不得随意变动。 - 1 - 文件编号:Q/HF-01 4.1.2购买:质量负责人持认证证书副本及《购买标志申请书》,说明产品型号,产地,所购买的标志类型,规格及数量,向UL、VDE、CQC 认证标志管理中心提出购买申请,经审核通过后,获得UL、VDE、CQC认证标志。 4.1.3保管:购买的UL、VDE、CQC认证标志由质量负责人专人专柜保管,不得 散失滥用。并在《CCC认证标志使用管理记录》上作好购入记录。 4.1.4领用:成品检验员在每批产品例行检验完毕、确认合格后,向质量负责人领用,应在《UL、VDE、CQC认证标志使用管理记录》注明拟用产品的批号、型号 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等相关产品信息。 4.1.5使用:加贴位置应固定,加贴牢固;应确保加贴标志的产品均符合要求。 4.2印刷: 印刷指采用丝网印刷、模压、模制、喷漆、等方式在产品上加施认证标志。 4.2.1印刷方案的制定: 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印刷方案的制定,形成书面方案,确定印刷标志的标注、图案、图案比例、规格、颜色、印刷位置、方式等,并报经总经理批准。 印刷标志的标注、图案、图案比例、规格、颜色、印刷位置、方式等应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CNCA 2001年第1号)的规定。 4.2.2印刷方案的审批: 质量负责人持认证证书副本、《标志印刷申请书》及印刷方案,说明印刷标志的标注、图案、图案比例、规格、颜色、印刷位置、方式等,向UL、VDE、CQC认证标志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可使用印刷来标志产品。 4.2.3印刷方案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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