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宰相制度的兴废

中国古代宰相制度的兴废
中国古代宰相制度的兴废

中国古代宰相制度的兴废

内容提要:在我国封建社会中,辅助皇帝处理国家大政的最高长官,通称宰相。宰是主持,相是辅佐之意。历史上各个朝代对宰相的称呼是各种各样,名目繁多,宰相在中国古代历史上也确实起着重要的作用。

关键字:宰相制度,演变过程,认识规律。

一、古代中国宰相制度的演变过程

1.秦朝三公的设置——宰相制度正式确立

宰相是随着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但当时名称不固定,职权也并不显赫。春秋站国时期,伴随社会的大变革,各诸侯国已普遍设立相职,建立起各自的宰相制度。其中,辅助齐桓公建立霸业的管仲就是中国历史上杰出的宰相之一。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正式创立宰相制度。丞相是皇帝的第一助手,百官之长,协助皇帝处理全国的政务。秦朝初建,实行的是一相制,后来也曾置左、右二丞相。秦始皇时,王绾、李斯等先后任丞相。御史大夫是副丞相,负责撑理奏章、下达诏令和监察百官。太尉,“掌武事”,负责全国军事事务,其地位与丞相一样。但秦始皇并未任命过太尉,而是自掌军权。

丞相作为官称,始于秦国,后来也被他国采用。由于春秋战国时期宰相制度的普遍实行,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在对政治制度进行改革时,便确立宰相“掌丞天子,助理万机”,使之成为正式官制。秦朝的宰相仍沿袭统一前的叫法,称“丞相”。秦朝开始实行一相制,也曾置左右丞相。汉初至武帝时为鼎盛期。在秦统一中国、实行丞相制度后,相权日强。到西汉初期,宰相的权力更是迅速膨胀,并很快达到鼎盛时期。丞相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无所不管,与当时的皇权基本上处于平等状态。

2.西汉“中朝”的建立——宰相制度的重大调整

汉承秦制。汉高祖刘邦和汉惠帝刘盈分别以第一代功臣中功居前列的萧何、曹参为丞相。丞相的权力迅速膨胀。《汉书·百官公卿表上》说:丞相的职能,是“掌丞天子,助理万机”。当时的丞相作为皇帝的高级助手,实际上是朝廷掌握行政实权的总理大臣,在西汉的政治舞台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丞相“位高权重”,构成对君权的威胁。汉代,君权与相权的矛盾迅速暴露,宰相制度很快便进入调整期。调整的核心是:皇权不断集中,相权不断被分割。

用内朝官来压抑外朝官以分割相权,是汉代中央政治制度发展的一个突出特征。汉武帝时,为了分散和限制丞相的权力,形成了“中朝”和“外朝”。“中朝”也称“内朝”,主要由皇帝左右原亲信近臣组成,重要政事往往在宫廷之内就先自做出了决策,“中朝”逐渐成为中央实际的决策机构。而以丞相为首、由三公九卿组成的“外朝”,其实际职能逐渐退居到执行的地位。这样,汉武帝将丞相拥有的决策、行政两大权力分解开来,从而形成中枢权力之间的制约机制,这种做法对以后两千多年的中国古代政治有着深远的影响。

汉武帝为什么要把执掌朝政的实权,由外朝的宰相转移给内朝的尚书呢?主要因为:第一,内朝官地位很低,可以减少皇帝对臣下盗权窃柄的顾虑;第二,内朝官多是皇帝宠幸的近臣,能很好地贯彻皇帝的旨意,不致受到外朝大臣的牵制;第三,内朝官多由外戚、宦官充任,这些人本是卑微之徒,皇帝可以随意更换,这样既能保持外朝相府传统地位的稳定性,又可以加强皇权对相权的制约力量。

萧何、曹参等一批名相出现,在西汉的政治舞台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就在君相“坐而论道”之时,相权和皇权之间的矛盾开始暴露出来。由于相权的膨胀使皇权受到威胁,皇帝便想办法制约相权,宰相也就很快迎来厄运。仅西汉初期到汉武帝时期的百余年间,相权虽然很大,但宰相被杀的也达30多人。而且在汉武帝之后,由于加强了皇权,抑制了相权,相权就再也没有翻过身来。可见,宰相制度的萌芽和创立时期虽然很长,但它的鼎盛时期却很短暂,不足百年。在宰相制度走向鼎盛的汉朝,宰相已从一相发展到三公。其演变的特点

是:(1)宰相人数多变。从西汉前期1人,到西汉后期和东汉时三公皆为宰相。(2)办事机构庞大。汉朝设丞相府(相国府),三公并相时期,宰相办公处称为“三府”:丞相府、大司马府、大司空府。最后改定为太尉府、司徒府和司空府。西汉丞相府属员多达300多人。(3)职责权限大。西汉时期宰相的职责无所不统、无所不包,几乎参与所有国家重大事务的决策,还掌握选用官吏、总领百官朝议和奏事、执行诛罚、主管郡国上计与考课、封驳与谏诤等权,还有一定的立法、司法和军事权。在两汉时期,宰相涉权之广、职权之重,是后代宰相无法比拟的。(4)出身杂。由于两汉选官途径广泛,宰相出身也杂,从布衣到宗室,各种出身都有。(5)相权开始受到皇权的制约,其主要措施就是提高尚书台地位。

3.唐朝三省制的完善——宰相制度的成熟

决策权和行政权分开后,国家治理的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就取决于决策是否适当。于是,魏晋南北朝时又尝试着建立对决策权的制约机制,这就是在隋唐时代成型的三省六部制度。隋文帝综合汉魏以来的官制,在中央确立了三省六部制,唐太宗时进一步明确划分了三省的职权。在唐代的中枢机构中,真正握有实权的是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尚书省是中央执行政务的总机构,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其长官称尚书令,左、右仆射为之副。中书省是秉承皇帝意旨掌管国家机要大事、发布政令的机构,其长官称中书令。门下省与中书省同掌机要,并负责审查诏令,签署章奏,有封驳之权,其长官称侍中。凡朝廷有军国大事,则中书出令(决策),门下封驳(审议),尚书受而行之(执行)。所以人们也简称尚书省是执行机构,中书省是决策机构,门下省是审议机构。又因尚书省下设有六部,故习称“三省六部制”。唐初右仆射加“知政事”身份,参加政事堂会议,也是宰相。中书令迁右仆射,不加“知政事”亦为宰相。李世民继位后,尚书省的左、右仆射与侍中、中书令均成为宰相。从贞观元年起,以他官预宰相事便经常出现。一是以资格较浅的官员加“参议朝政”、“参知机务”、“参知政事”、“专典机密”、“参议得失”等名号而预宰相事;二是给一些资格较老的元勋功臣加“平章事”或“同三品”名号,使其可以继续预闻宰相事务。三省六部职权相互牵制,互相监督,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从而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统治的力量。在这种制度下,三省的长官同为宰相,且各有分工,这就使秦汉以来的宰相权力一分为三,从而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三省六部制的确立和完备是中国古代官制史上的重要变革。但必须注意,三省六部制与资本主义国家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有本质的不同,具体表现在:中书省只能秉承皇帝的旨意草拟下令,门下省仅有封驳权,没有裁决权,尚书省负责政令的执行,三者都必须绝对听命于皇帝。这种制度能减少中央政令的失误,却不能从根本上杜绝。

4.宋朝相权再分割——宰相制度的衰落

宋朝再次分割相权是废除丞相的前奏。北宋统治者鉴于唐朝藩镇割据的影响,故不断削弱和分割宰相的职权,以进一步加强皇权。宋朝正副宰相同设,多相并行,编制也不固定,目的是分散相权。北宋沿袭唐代后期制度,设置中书门下省。在北宋前期,中书门下的长官为正宰相,亦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副宰相称“参知政事”。后来参知政事与正宰相基本无差别,使正宰相事权更为分散。宋太宗后,一相四参或二相二参是常事。宋太祖将宰相的职权一分为三:在宰相之下增设参知政事为副相,分割宰相的行政权;设枢密院管理军事,分割宰相的军权;设三司管理财政收入等,分割宰相的财政权。这样就形成了三权分立的局面,宰相“事无不统”的局面被打破,唐末五代时期那种君弱臣强的局面在宋代不复存在。

5.明初废丞相权分六部——宰相制度的废止

忽必烈即位后,实行中书省一省制。宰相权力很大,是上层权力核心的重要部分,甚至可以左右皇位继承,是皇位争夺战中的重要力量。元朝的相权是中国古代加强皇权、削弱相权趋势下的一次重大反弹。

明初承袭元制,在朝廷设中书省,置左右丞相,丞相权力很大。明太祖朱元璋鉴于历史上宰相“专权乱政”、妨碍皇帝行使权力的教训,利用丞相胡惟庸谋反案,正式废除丞相职位,使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直接隶属于皇帝,并且明确宣布成立为定制。秦汉以来的丞相制度从此废止。明朝从废丞相到实行内阁制,使中国传统社会的中央官制发生了最重要的变革。废除宰相制后,相权被分于六部,国柄则集于皇帝一身。明成祖时,在洪武年间

设立殿阁的基础上正式设立内阁。阁臣权力虽比宰相权力小得多,但人们还是习惯把阁臣看成宰相。尽管人们还是习惯把阁臣看成宰相,但其权力与前代宰相不可同日而语,更谈不上制约皇权。

清代设置军机处,起初仅是单纯处理军事,其后逐渐扩大到其他事务。军机处是辅助皇帝处理政务的最重要的中枢机构。军机大臣均由皇帝钦定,只能秉承皇帝旨意办事,因而军政大权进一步集中到皇帝手中。军机处的设置,标志着清代封建专制主义集权政治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历史上丞相制度的残余荡然无存,君权得到极大加强,皇帝真正实现了“乾纲独揽”。

二、规律和认识

1.古代宰相制度演变的趋势

宰相制度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君权和相权的矛盾伴随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始终。在古代中国,尽管君权与相权在此消彼长中间有波折,但总体上说是君权不断加强,相权不断受到抑制、消弱,直到丞相一职被废除。这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宰相人数的增多。秦朝设置左右丞相,唐朝三省的最高长官都是丞相,往往出现七八个宰相共同议政的局面,到北宋,多人位居宰相之职,最多时达10多人以上,这些都极大地削弱了宰相的权力。

第二,频繁更换丞相。汉武帝在位54年间,先后用相12人,其中多数被免职或处死,使相权受到打击。又如,武则天当皇帝21年,用了76个宰相。

第三,宰相的权力日益受牵制和分割。秦朝丞相的职责是协助皇帝,助理万机,可以说他既是国务总管又是皇帝的家务总管。汉武帝时重用“中朝官”,丞相的权力受到一定的削弱。唐宋三省制的建立使相权分割,减弱了其对皇权的威胁。

第四,君臣等级关系日益森严。明史专家吴晗在《朱元璋》一书中这样描述:“在宋以前有三公坐而论道的说法……到宋朝便不然了。从太祖以后,大臣上朝在皇帝面前无坐处,一坐群站,……到了明代,不但不许坐,站着都不行,得跪着说话了。”从中可以看出丞相地位日益低下。

2.相权的存废服从于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的需要

丞相是封建皇权的伴生物,宰相制度的演变与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有密切的关系。

春秋战国时期,中国的社会政治经济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世卿世禄体系被官僚体制冲击,血缘关系被地缘关系冲击,乡里制度、郡县制度开始确立,中央集权开始形成。由于政事繁多,国君一人难以应付,以宰相为首原官僚集团的确立也就水到渠成了。然而,在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下,君权是整个君主专制政体的核心与代表,而相权则是实现君主意志和君主专制的工具。因此,丞相“位高权重”必然构成了对君权原威胁,“君”和“相”的矛盾也就不可避免。因此,历朝历代无不采取措施削弱相权。随着封建制度的衰落和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空前强化,为确保君王的绝对权威,废除丞相制度也就不可避免。

3.正确认识宰相在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内部的双重作用

明太祖说:“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我朝罢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彼此颉颃(相抗衡),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明太祖实录》)明太祖错误地认为宰相的设置是国家政治动乱的根源,因此,废丞相,集权力于皇帝一身。

事实上,宰相在我国封建社会中央集权制度内部发挥了双重作用。宰相既可以辅佐皇帝,帮助皇帝处理政务,决策机要;也可能因权力过重而威胁君权,甚至造成政治动乱。综观古代中国,有辅政功勋卓著的贤相名相,如汉高祖时的萧何,武则天时的狄仁杰,唐玄宗前期的姚崇等,他们因为汉唐盛世的出现立下了汗马功劳而青史留名;同时也有专权乱政的奸相权相,如秦二世时的赵高,唐玄宗后期的李林莆等,他们成为加快国家败亡的小人背负千古骂名。明太祖没有也不可能看到问题的本质所在。在封建社会,皇帝拥有至高无上、不受制约的绝对权力,而宰相是对皇帝负责而非对人民负责,这也就是宰相的悲哀所在。贤

相与奸相的出现,一方面与皇帝的贤愚和担任此职的个人品性有关,更重要的是由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本质决定的。

因此,民主代替专制,法治代替人治,是历史的必然。在民主与法治日益健全的今天,法律赋予国家元首与行政首脑明确的权限和职责范围,他们受到人民和法律的约束,因此,最高行政长官干政、祸乱国家的局面一去不复返了。

论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

论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成熟、定型 班级:09 文本⑴班姓名: 蒋旭学号:2009022011 内容摘要:从唯物论的角度来看,任何事物都是从无到有, 从雏形到完善的一个发展过程。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也同样经历了这样一个发展、成熟、定型的过程。选官制度,作为国家政治制度的一部分, 是一个国家或政权选拔官吏的实体和程序规章,又可以称作仕进制度。从夏、商、周三代到明清,经过千年的发展,中国古代社会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选官制度体系。本文将对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形成进行简单论述,同时也对古代选官制度对今天公务员选拔制度的影响进行简要阐述。 关键词: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科举制公务员 引言 选官制度是与国家同步出现于人类历史舞台。苏东坡说: “三代以上出于学, 战国至秦出于客, 汉以后出于郡县吏, 魏晋以来出于九品中正, 隋唐至今出于科举。”这段话, 实际上划出了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几个发展阶段。我国古代选官制度,萌芽于原始社会末期“军事民主制”时期的禅让制,而它的正式形成,则是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的事。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选官制度的发展,大致可分三个大阶段,即:世官制、察举制和科举制三个时代。 一、世官制时期 夏、商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建立和初步发展时期。据《礼记?礼运篇》记载,当时诸侯传位和官吏任用,均是“世及以为礼”,即实行世官制。在这种制度下,公门有公,卿门有卿,贱有常辱,贵有常荣,赏不能劝其努力,罚亦不能戒其怠惰。至奴隶社会鼎盛的西周,世官制也进入鼎盛时期。周世官制的特点是:它与当时推行的宗法制、分封制紧密结合。那些担任王室或诸侯国官职的大小贵族,便是受封的各级封君,他们均遵照嫡长子继承制的原则代代相袭,占有封地,所以也就世代垄断官职。春秋时,社会开始大变革,出于争霸斗争的需要,一些大国突破世官制的框架,实行明贤主义。到了战国,社会变革更加剧烈,随着奴隶制的崩溃和封建制的确立,唯功唯贤的新选官制度逐步建立起来,例如:“以客出仕”是战国最风行的仕进途径。“客”, 据史家解释, 就是“宾客”。战国以客出仕的史实中, 仍以秦国最为典型。到此,世官制时代终告结束。 在秦统一前后至察举制出现的这段时间里,选官制度是复杂而多样的。秦汉是我国古代出现的空前的大一统时期。秦统一前后的仕途主要有:保举、军功、客、吏道、通法、征士等。其中保举又称作“任”,是负有法律责任的荐举,即“举其显,复保其微;举其始,复保其终”;军功即为按军功授爵;吏道即由“吏”(“吏”,这里专指官府的低级公务人员如“佐”、“史”之类)选“官”的入仕途径,主要通过考课制度实现;通法是指凡通晓法令者,即有可能入仕;征士,即以征召的方式收罗人才。公元前213 年,秦始皇接受李斯“焚书”的建议后,“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便几乎垄断了秦仕进之途。 二、察举制时期期 楚汉之争后,刘邦建立汉王朝,国家得到统一。想要幅员辽阔, 强大统一的帝国国祚长久, 必然需要大批官吏。据《汉书?百官公卿表》统计, 汉朝“吏员自佐吏至丞相十二万二百八十五人”。这么庞大的官员数量必然需要相对稳定的选官制度培养与选拔。汉代选官, 主要通过吏道与文学两条途径。汉王朝首先创立了察举

中国古代官员考核制度

中国古代官员考核制度 中国古代官员考核制度 为官总是要讲究政绩。考核在中国古代也称为考绩、考 课、考校或考功,其含义就是国家依照所颁布的法令和行政计划,在一定的年限内,对各级官吏进行考核,并依其不同表现,区别不同等级,予以升降赏罚。因此考课不仅是国家对官吏实施奖惩、升降、俸禄的主要依据,也是激励官吏奋发向上的有效措施,是提高国家机关行政效率的杠杆,是我国古代整顿、改善吏治,惩恶扬善的一项重要措施,与各朝政治以致盛衰兴亡 都有着直接关系O 据史籍记载,在中国古代原始社会,黄帝时设置了百官, 尧、舜时就有了考课制度。据《尚书-舜典》记载,舜提出了 “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庶绩咸熙”的考核制度。 商代中期就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官制。商朝的职官就 任以后,就要进行考绩,一般三年实行一次,主要从政务、管理、法纪三个方面着手,对在任职官的从政能力、行政水平进行鉴定,并在考绩的过程中发现人才,破格录用。对在任官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商朝设立了刑狱官,制定官刑给予惩戒。 进入西周以后,在官吏考核方面实行天子巡狩、诸侯述

职和大比三项制度。西周的考核主要是以“八法治官府”、“六 和部门的措施:八法是对组织机构的考核,六计是对政府官 员的考察。 春秋战国时期随着社会经济制度的变革,官吏考核制度 也不断完善,强调以实际政绩对官吏进行考核,并以此作为 赏惩的依据。春秋时期对官吏的考核制度大致可分为年终“会 政致事”和“三年大比”两种考核的内容,主要是“平教治,正 政事,考夫屋,及其众寡、六畜、兵器”。战国时期对官吏的 考核制度已较为完整,以便提高行政效率和作为官吏升迁的 依据。 到了战国后期,以秦为代表的考课制度开始出现,主要 是国家通过预、决算的方式来考核地方官吏,以此控制地方 行政。“法官治 吏制度”目的旨在使“吏不敢非法遇民”、使“民 不敢犯法”。上述规定,反映了秦对官吏考核制度是相当完备 的,通过考核,加强了不同职务的官吏岗位责任制,检验了 官吏的工作能力,对不称职的庸官能够及时淘汰,从而保证 了行政管理效能的提高。 汉承秦制,秦之后的西汉和东汉王朝,不仅继承了秦王 朝初创的考核制度,而且根据这一制度在许多方面加以改革、 完善,使之发展并逐渐趋于定型。西汉时期对官吏的考课, 计课群吏”。《周礼》 中明确记载了西周考核和检查各级机构 有“ 上计制度”,“法官法吏制度”和《为吏之道》 度”

古代宰相制度的演变

古代宰相制度的演变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中国古代宰相制度的演变中国政治制度史上的宰相制度, 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宰相之职主要表现在辅弼天子和参 决国家重大事务两个方面, 他统率朝廷百官, 总领全国的军政财等大权.中国政治制度中的宰相制度, 是一个联结政治制度整体结构各个部分的中心环节, 尤其是在联结皇帝制度与官僚制度两者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中国历史上的宰相及宰相制度, 对中国政治和政治制度的发展, 有着非常关键的影响。 一、中国古代宰相制度的演变 商代的太宰就是宰相的前身,太宰为百官之首,其职责是辅佐帝王治理国家,地位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相当于后来的承相之职,简称宰。 春秋站国时期,周天子力量削弱,伴随社会的大变革,各诸侯国已普遍设立相当于丞相的职位,建立起各自的宰相制度。 1.秦朝三公的设置——宰相制度正式确立 2.西汉“中朝”的建立——宰相制度的重大调整 3.唐朝三省制的完善——宰相制度的成熟 4.宋朝相权再分割——宰相制度的衰落 5.明初废丞相权分六部——宰相制度的废止 此后,为适应处理政务的需要,明成祖时,在洪武年间设立的殿阁的基础上正式设立内阁。内阁只是皇帝的侍从咨询机构,没有决策权。尽管人们还是习惯把阁臣看成宰相,但其权力与前代宰相不可同日而语,更谈不上制约皇权。

二、宰相制度演变的特点 中国宰相制度在几千年的演变中, 并不是杂乱无章, 而是有其内在发展规律的。 其一、不断压抑相权, 以加强皇权。隋唐以前的各朝,宰相位高权重, 甚至受到皇帝的尊重,特别是在魏晋南北朝时期, 门阀政治盛行, 相权往往能够与皇权相抗衡, 甚至皇帝有时都成为世家大族的傀儡, 由此可见宰相权力之大。但隋唐以后的历代, 随着封建制度的逐渐走向成熟, 相权开始逐步削落, 皇权逐渐强化。明太祖明令罢宰相, 想从根本上消除相权对皇权的隐患, 皇权得到空前强化。皇帝就这样通过各种方式侵夺相权, 加强皇权。宰相制度沿着相权的步步削落, 君权的逐渐强化这根主线发展演变。 其二、宰相在中国古代行政体制中不可缺少, 且宰相职位的设置由实位转向虚位。宰相职位, 尽管历代名称不尽相同, 但几乎始终存在, 以至于朱元璋明令废止, 仍未能禁绝, 充分说明这个职位在传统体系中并不是可有可无的。虽然处于位极人臣的宰相有可能拥权自重, 权倾主上, 导致皇权旁落, 但历朝历代又要设这个职位。因为一个国家的政务繁多复杂, 皇帝集立法、行政、司法于一身,不可能事事躬亲、事事独断, 这就必然要有一个机构为皇帝综理政务、出谋划策。这样, 宰相就自然而然的要产生并存在下去了, 这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其三、宰相既实行分权, 又注重事权的相对集中。我国宰相制度在机构设置上, 除元明两代外, 其余各代一般都分设几个机构, 这样就形成了宰相机构的分权。分权虽能削落相权, 但分权也会造成职责不清、争功委过、行动不力。为了弥补分权的弊端, 实行事权相对集中的首长负责制就势在必然。因为事权相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制度,中国古代先后实行了一系列的选官制度。其中比较有影响的选官制度主要包括世袭制、军功授爵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和科举制。 1、世袭制 亦称世卿世禄制,盛行于夏、商、周时代。原始社会末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的禅让制破坏后,出现了“大人世及以为礼”的世袭制。世袭制的特点是王权与族权统一。它通过家族血缘关系来确定政府各级官员的任命,依血缘亲疏定等级尊卑和官爵高下。凡定爵位与官职者都世代享有采邑和封地。 对后世政权的好处:①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对祖国疆域的初步奠定和中华民族的形成,都起了重要作用;②有利于封建经济的发展; 2、军功授爵制 军功爵制是在春秋战国奴隶制走向崩溃,封建制逐渐产生和确立的形势下出现的新的军政制度。如战国时期的商鞅变法中规定:按军功的大小授爵和赐给田宅。可见,军功的大小是用人的标准,军功大的授给的爵位就高。奴隶主贵族没有军功就没有爵位。因此这种制度摧毁了奴隶制的上层建筑,有利于新兴地主阶级势力的增强,但豪强地主由此产生,经西汉的恢复,到东汉发展到高峰,成为东汉的显著政治特点。豪强地主势力的恶性发展导致三国鼎立局面的出现和士族制度的形成,使封建政治更加腐败、黑暗。 3、察举制 秦朝以后,封建的选官制度有了发展。汉武帝时建立和发展了一整套选官制度用来选拔人才,其内容包括地方察举和皇帝征召等,其中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是两汉选官的最主要途径之一。各方面人才的涌现是汉武帝时期出现鼎盛局面的重要原因。 东汉时期继续实行察举制,但前后有所变化。初期主要依据人才在地方上的声望,称为“乡举里选”。中期以后,豪强地主势力开始恶性膨胀,门第族望成为选举的主要依据。在选官制度日趋腐朽的情况下,出现了一批世代为官、把持中央或地方政权的豪门大族,累世公卿的世家地主因此形成并发展起来。后期,宦官把持用人大权,选官制度更加腐朽,出现“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的腐朽居面。 4、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重要选官制度。三国时开始实行,隋唐时被废除。东汉末年的军阀混战打破了原有的统治秩序,使汉代的察举制度无法继续实行下去。曹操为发展自己的势力,采用“唯才是举”的用人政策,曹丕当政时创立了九品中正制。具体做法是:中央选择“贤有识鉴”的官员兼任本州的中正官,察访士人,评列九品,作为官吏除授的依据;中正评定士人,家世、才能并重。曹魏后期,尤其到了晋朝,九品中正制发生了变化,不再是选拔人才的途径。由于中正官一职为世家大族所垄断,选官任人唯看门第家世,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等级森严的局面。九品中正制是东汉以来世家大族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它加速了魏晋以来士族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中国古代官吏考核制度的特点与启示

中国古代官吏考核制度的特点与启示 内容摘要:中国古代考核机制推行纵横有序、层层考核的制度,在两千余年的发展中形成了一套完整且严密的制度体系。中国古代考核机制中考核内容合理全面、考核标准实绩与品德并重,在实施过程中与监察、奖惩、退休制度相结合形成一个协调一致的用人机制,通过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选贤任能、奖勤罚懒、澄清吏治的作用。中国古代官吏考核机制中制度的设置及运作机理仍可以为现代领导干部考评机制的完善提供本土资源的借鉴。 关键词:古代考核机制特点启示 政绩考核制度在古代称为考课,也称考核、考绩、考查,是指在特定的时间由专门的人员和机构对在职官吏的政绩、功过和德行进行考核。考核是各个朝代奖勤罚懒、选贤用能、改善吏治的重要制度措施,通过考核,分出优劣加以奖惩黜陟,也是历代统治阶层约束内部成员的基本手段。 一、古代考核机制的特点 早在三代时候已经有考核机制的雏形,战国以来,初具规模,秦汉以降,历代不断加以完善,在两千多年的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一套完整严密且运作有效的考核机制。 第一,考核内容合理、完整、系统 传统考核制度在内容上规定上,将责权一致的考核原则制度化,包括:按照职务分工制定考核的内容和标准、考核对象进行分类,考核人员和机构的实行责任制和专业化,考核期限明文规定。 首先,按照职务分工制定考核标准和内容。考核的内容从实绩上讲,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对各级行政主官的考核,另一类是对其他担任专门业务官吏的考核。对各级行政主官的考核重点一般集中在民生与稳定上,对教育也十分重视。对专门业务官吏的考核,其考核的内容则根据不同的职事制定不同的标准。如唐朝的“二十七最”,宋代的监司七事考,金代的十七最等都是考核不同职务官员的依据和标准。 其次,考核的对象实行分类。考核对象涉及到京官与外官,文官与武官,高级官与中低级官等的分类。隋唐以前,官吏考核的对象主要是地方诸侯和郡县长官,自唐朝开始,中央和地方官吏不论职位高低都要经过考核,又分京官考和外官考。宋代三品以上由皇帝和宰臣裁决,五品以上的文官由宰职负责,五品以上的武官由枢密院负责。明清之际,京官、外官仍分别考核,对京官的考核称为“京察”,每六年一次;对外官的考核称为“大计”,每三年一次。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对当代的价值

论中国传统政治制度在当代的价值 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班级:13政治班 学号:8 姓名:王佳楠 论中国传统政治制度在当代的价值谈起中国古代历史,政权变换,朝代更迭,从奴隶制社会的开始到封建制社会的结束,人们对政治的利用日趋成熟,利用其终结,利用其开始,从具有政治头脑的个人或群体中诞生并付诸于实践的,我认为就是政治制度,而政治制度则是王朝的灵魂,经济制度则是骨架,仅管传统的政治制度大都以集权,专政为核心,以服务于君主的家天下为首要任务,但用理性且辩证的眼光去看待,传统政治制度仍有许多可取之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不是凭空建立起来的,而是基于马列主义思想结合中国特色,并吸取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优秀经验及中国传统政治制度精华所铸就而成的,其虽渺小但不容忽视,下面我将从宗法制、中央集权制、科举制来一一列举对中国传统政治制度在当代的价值进行论述。 宗法制是为了维护贵族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宗法制使社会各层成员按照宗法的原则组织起来,以自然血缘关系确定人们的社会关系,用血缘关系将人们紧紧连在一起。它由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按血缘关系分配国家权力。一定程度上维系了统治阶级内部秩序,使得王在拥有极大政治权利的同时多了血缘关系的保障。由于人是社会化

较高的群居动物以农业社会为根基,以血缘关系形成纽带,促进了农业的发展。宗法制的出现与发展使人们逐渐认识到家族亲情的重要性,嫡长子继承制作为宗法制的核心,既巩固了宗法制,有使家族观念深入人心,中华文明两千年来没有中断与宗法制中重视家族延续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在当代,宗法制同样影响我国的方方面面,在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和谐”二字十分重要,“不和谐”的问题与事件屡见不鲜,且难以解决,这正需要大力宣传宗法制中有家才有国,家和万事兴的内容,和谐社会要从家做起,而宗法制也将广大中华儿女的心连接到一起,共同歌颂着龙的传人,加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与自豪感,对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以上是从国家角度论述,而从个人角度来看,宗法制延续下来的孝道观念植根于中国人民心中,古人重孝道,这其推行的宗法政治制度有关,孝是宗法制度的必然产物;后来儒家伦理以孝悌为本,推崇父慈子孝。上一代对下一代的养育,下一代对上一代的赡养。个人良好品德对社会起到了良好的反作用。 中央集权是相对与地方分权而言,其特点是地方政府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没有独立性,必须严格服从中央政府的命令.一切受控与中央。自秦国统一六国以来,中央集权制由萌芽发展至明清达到顶峰,可以说中央集权制在封建社会中是极为先进,具有长久存在价值的政治制度,但在社会主义社会,个人认为不能单一论证其在现今中国所起到的价值,因此我将中国划分为建国以来和改革开放以后两个发展阶段进行详细论述。

中国古代宰相制度的设立与演变

中国古代宰相制度的设立与演变 阅读:2156 次我要评论(0) 收藏2011-7-3 9:32:46 分享到:0在中国古代政治体制中,宰相制度居于核心地位,是连结政治制度各部分的中心环节。从宰相制度的兴废看,其起源甚早,而且复杂多变。其演变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即萌芽期、创立期、鼎盛期、调整期、衰落期。 一、萌芽期:黄帝至西周时期 在史书中,这一时期已有宰相名称如“相”、“百揆”、“宰”的记载。这些职位实际已有辅助君王处理政务的职责,但尚未作为正式官称,所以也还谈不上建立宰相制度。 二、创立期:春秋至秦 这一时期,中国的社会政治经济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因为政事繁多,国君一人难以应付,就出现了以宰相为首的朝官集团。为适应这种政治体制变化的需要,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已普遍设立相职,建立起各自的宰相制度。经过几百年的实践,到秦始皇统一天下时,完整成熟的宰相制度便水到渠成,正式创立,成为后世沿袭相承的定制。丞相作为官称,始于秦国,后来也被他国采用。由于春秋战国时期宰相制度的普遍实行,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在对政治制度进行改革时,便确立宰相“掌丞天子,助理万机”,使之成为正式官制。 三、鼎盛期:汉初至武帝时 在秦统一中国、实行丞相制度后,相权日强。到西汉初期,宰相的权力更是迅速膨胀,并很快达到鼎盛时期。丞相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无所不管,与当时的皇权基本上处于平等状态。萧何、曹参等一批名相出现,在西汉的政治舞台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随之,相权和皇权之间的矛盾开始暴露出来。由于相权的膨胀使皇权受到威胁,皇帝便想办法制约相权,宰相也就很快迎来厄运。仅西汉初期到汉武帝时期的百余年间,相权虽然很大,但宰相被杀的也达30多人。而且在汉武帝之后,由于加强了皇权,抑制了相权,相权就再也没有翻过身来。可见,宰相制度的萌芽和创立时期虽然很长,但它的鼎盛时期却很短暂,不足百年。四、调整期:魏晋至宋 两汉时期,由于君权与相权的矛盾迅速暴露,宰相制度很快便进入调整期。调整的核心是,皇权不断集中,相权不断被分割。第一次调整开始于汉武帝时期内外朝的设立,皇帝开始靠身边的心腹办事机构控制相权,但心腹办事机构日渐坐大后,又形成一个实际的行政中心,分割甚至取代了相权,最后形成了互相消长的内外朝。 在进入调整期后,宰相制屡有变化,最重要的是多相并存、三省出现。曹魏时,凡任录尚书事、尚书令及尚书仆射者,便成为宰相,执掌政柄,这时的三公(太尉、司徒、司空)仅为名义上的宰相。至两晋时期,中书监、令便取代了宰相的职位,宋齐梁陈并相沿袭。北魏、北齐时,因魏晋以来的门下省逐渐发展起来,侍中权柄尤重。后周改制,以“大冢宰”为宰相,不久又置左右丞相。隋朝废三公,三省长官为相,称为“真宰相”。 唐朝前期确立三省制,中后期为中书门下政事堂制。唐朝是宰相制度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其宰相机构之变化与宰相名称之多变均较复杂。在唐代的中枢机构中,真正握有实权的是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凡朝廷有军国大事,则中书出令(决策),门下封驳(审议),尚书受而行之(执行)。又因尚书省下设有六部,故习称“三省六部制”。唐初右仆射加“知政事”身份,参加政事堂会议,也是宰相。中书令迁右仆射,不加“知政事”亦为宰相。李世民继位后,尚书省的左、右仆射与侍中、中书令均成为宰相。宋朝正副宰相同设,多相并行,编制也不固定,目的是分散相权。北宋沿袭唐代后期制度,设置中书门下省。在北宋前期,中书门下的长官为正宰相,亦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副宰相称“参知政事”。后来参知政事与正宰相基本无差别,使正宰相事权更为分散。宋太宗后,一相四参或二相二参是常事。五、衰落期:元至清末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知识点汇编.

2013高考历史抢分专项突破: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知识点汇编 一、备考导航 政治活动是人类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与社会经济、文化活动密切相关, 相互作用。学习和了解古代历史上重要的政治制度、政治事件, 探讨其在人类历史进程中的作用及其影响, 从而为现代社会的政治活动提供经验与教训, 是历史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封建社会专制统治有利有弊, 展望今后命题, 很有可能出现一些与当今干部人事制度、机构改革、民主化进程、反腐倡廉等热点相关联的古代政治制度的新题型。早期政治制度对社会伦理道德影响深远, 可联系全球华人祭拜黄帝陵和认祖归宗现象, 认识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形成的意义。 二、专题知识归纳 1、基本制度——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1萌芽于战国 内容:①理论上,战国时期,韩非子提出建立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国家。②实践上,战国时期,秦国商鞅变法,规定废分封,行县制,实行中央集权制 度。 (2建立于秦朝 内容:确立皇帝制,三公九卿制、郡县制,颁布秦律。统一度量衡、货币和文字。焚书坑儒,加强思想控制。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特点:把专制主义的决策方式和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 (3巩固于西汉

内容:实行刺史制度,颁布“推恩令”和“附益之法”, 解决王国问题。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特点:重新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直接统治; 将儒家思想改造为适应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需要的指导思想。 (4完善于隋唐 内容:实行三省六部制,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削弱了相权, 加强了皇权。创立和完善科举制,扩大了官吏的来源。调整和健全了府兵制。 特点:①用分权的办法来加强君权;②官员选拔规范化、制度化。 (5加强于北宋 内容:集中军权——解除朝中大将和地方节度使的兵权, 设三衙统领禁军并与枢密院互相牵制。集中行政权——设参知政事、枢密使、三司使分割宰相的政、军、财权;派文官做知州, 与通判互相牵制。集中财权——在各路设转运使, 管理地方财政。集中司法权——中央派文官担任地方司法人员。通过以上措施, 皇帝掌握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军事、行政、财政和司法等大权,铲除了封建藩镇割据的基础。 特点:强干弱枝;在中央分权的基础上地方分权。 (6发展于元朝 内容:在中央,健全了中央官制,设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分管行政、军事和监察事务;设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管辖西藏地区。在地方,实行行省制度。 特点:地方行政体系有了重大发展;建立了中央政府对边疆地区的直接管理制度。 (7强化于明清

中国古代的宰相制度学习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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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选官制度,是一个国家或政权选拔官吏的实体和程序规章,又可以称作仕进制度。它与我们的人事制度中公务人员录用大体相当。 由于官吏担负着国家的日常管理职责,因此中国历代王朝的统治者都把官吏的考核选拔置于特别重要的地位,并十分注意积累经验,完善制度。 由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和最高统治者的重视,从夏、商、周三代到明清,中国古代社会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选官制度体系。 对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研究,对于了解把握中国古代社会的政府管理体制、研究中国封建社会的行政管理,人员录用制度,尤其是从中汲取经验,对当今中国的政府公务员的选拔和任用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本文试从以下三个方面对此作简要的论述。 一、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发展进程 选官制度是与国家同步出现于人类历史舞台。苏东坡说:“三代以上出于学,战国至秦出于客,汉以后出于郡县吏,魏晋以来出于九品中正,隋唐至今出于科举。”这段话,实际上划出了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几个发展阶段。 我国古代选官制度,萌芽于原始社会末期“军事民主制”时期的禅让制,而它的正式形成,则是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的事。 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选官制度的发展,大致可分三个大阶段,即:世官制、察举制和科举制三个时代。

夏、商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建立和初步发展时期。 据《礼记礼运篇》记载,当时诸侯传位和官吏任用,均是“世及以为礼”,即实行世官制。 在这种制度下,公门有公,卿门有卿,贱有常辱,贵有常荣,赏不能劝其努力,罚亦不能戒其怠惰。 至奴隶社会鼎盛的西周,世官制也进入鼎盛时期。 周世官制的特点是:它与当时推行的宗法制、分封制紧密结合。 那些担任王室或诸侯国官职的大小贵族,便是受封的各级封君,他们均遵照嫡长子继承制的原则代代相袭,占有封地,所以也就世代垄断官职。 春秋时,社会开始大变革,出于争霸斗争的需要,一些大国突破世官制的框架,实行明贤主义。 到了战国,社会变革更加剧烈,随着奴隶制的崩溃和封建制的确立,唯功唯贤的新选官制度逐步建立起来,例如:“以客出仕”是战国最风行的仕进途径。 “客”,据史家解释,就是“宾客”。战国以客出仕的史实中,仍以秦国最为典型。到此,世官制时代终告结束。 秦汉是我国古代出现的空前的大一统时期。秦统一前后的仕途主要有:保举、军功、客、吏道、通法、征士等,其中保举又称作“任”,是负有法律责任的荐举,即“举其显,复保其微;举其始,复保其终”;吏道即由“吏”选“官”的入仕途径,主要通过考课制度实现;通法是指凡通晓法令者,即有可能入仕;征士,即以征召的方式收罗人才。

中国古代社会阶层划分剖析

《中国古代社会阶层划分》 士: 始指商、西周、春秋时最低级的贵族阶层。惟周初的士占有土地和奴隶。春秋的士在军事上是军队的主力,政治上任卿大夫的家臣,经济上或有食田,或有俸禄。春秋战国期间,由于社会经济的变动,失去了贵族特权,取得了小块土地所有权,逐渐转化为地主阶级或自耕农的一部分。同时,出现了大批专门以思想、教育为职业的文士,中国知识分子阶层开始形成。《书.酒诰》:“庶士有正,越庶伯君子,其尔典听朕教。”《诗.小雅.祈父》:“祈父,予王之爪士,胡转予于恤,靡所底止。”《论语.里仁》:“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左传.昭公七年》:“大夫臣士,士臣阜。”杨伯峻注引俞正燮《癸已类稿.仆臣台义》:“士则卫士之长。” 农: 亦称“农人”、“农民”、“农夫”等。包括自耕农、佃农和雇农。中国封建时代主要的生产者,中国历史上受压迫受剥削的基本阶级。春秋时隶属于封建领主,其地位和奴隶差不多。战国始受地主统治。地主阶级剥削农民的方式,赵宋之前以劳役地租为主,之后则以出租田地榨取实物地租为主。《诗.小雅.甫田》:“倬彼甫田,岁取十千。我取其陈,食我农人。”毛传:“尊者食新,农夫食陈。”《谷梁传.成公元年》:“古者国家,百官具,农工皆有职以事上。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农民、有工民。”《汉书.食货志上》:“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晦,百晦之收不过百石。春耕夏耘,秋获冬臧,伐薪樵,治官府,给繇役;春不得避风尘,夏不得避暑热,秋不得避阴雨,冬不得避寒冻,四时之间,亡休息;又私自送往迎来,吊死问疾,养孤长幼在其中。勤苦如此,尚复被水旱之灾,急征暴赋,赋敛不时,朝令而夕改。当具有者半贾而卖,亡者取倍称之息,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债者矣。”《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七一九引《黄志》:“上农资累巨万。次农自足产业,不仰给于人。下农无寸土一椽,全仰给于人。” 众人: 简称“众”。商、西周时的下层平民。一般从事农业生产。与奴隶不同,其身分是自由的,有当兵的权利和对政的机会。西周的“众人”大多数原来是殷商本族的成员,其中或最初即为劳动群众,或则逐渐由贵族地位下降而来。《殷虚书契续编》卷二第二十八叶第五片:“王大令众人曰:勰田,其受年。”“勰田”谓协力耕作。《殷虚书契前编》卷四第三十叶第二片:“贞惟小臣令众黍。”《书.盘庚上》:“凡尔众,其惟致告,自今至于后日,各恭尔事,齐乃位,度乃口。罚乃尔身,弗可悔。”《诗.周颂.臣工》:“命我众人,庤乃钱镈。”

专题一 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知识整理

专题一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 【知识梳理】 一、西周时期的政治制度 (一)分封制 1、目的:巩固周朝奴隶主贵族的统治。 2、基本内容:①周王把一定的土地和人民分别授予王族、功臣、先代的贵族,让他们建立诸侯国,拱卫王室;②被封诸侯必须服从周天子的命令;③有为天子镇守疆土、随从作战、交纳贡赋、朝觐述职的义务;④受封的诸侯在他们的领地,有设置官员、建立武装、征派赋役的独立性;⑤受封的诸侯在自己的封疆内,对卿大夫实行再分封,封其后代为士;⑥士以下不再分封。 3、作用:积极作用:加强了周朝的统治,开发了边远地区,扩展了统治区域,形成了全国的交通网络,形成对周王室众星捧月般的政治格局,使周成为一个延续数百年的强国。 局限性:容易形成割据势力。 (①受封诸侯有一定的独立性;②生产力发展,一些诸侯国势力壮大;③西周后期受破坏; ④春秋时期,楚王问鼎,是诸侯对分封制的公开挑战;⑤春秋战国诸侯争战,天子管不了; ⑥战国末期,大部分王室土地被秦国吞并,周王室全失分封大权。分封制逐渐被郡县制取代,慢慢地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二)宗法制 1、基本内容:是由原始社会的父系家长制直接演变而来,用规定宗族内嫡庶系统的办法,来确立和巩固父系家长在本宗族中的地位,保证王权的稳定。 2、特点:①最大特点是嫡长子继承制;嫡长子、嫡长孙为大宗,其余诸子为小宗;大宗和小宗是相对而言,小宗必须服从大宗,在亲缘上是兄弟关系,在政治上又是君臣关系、上下级关系;只适用于同姓贵族之间,与异姓贵族间的关系以婚姻为纽带联结起来。 3、与分封制的关系:和分封制互为表里的具有政治性质的制度。 4、作用:①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②有利于维护贵族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与团结;③与王位世袭制、分封制一起,构成了夏商周时期的政治制度的主体,成为我国数千年来封建统治者享受特权的凭借,对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三)认识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①神权与王权结合;②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国家政治结构,带有浓厚的部族色彩;③以世袭制、宗法制和分封制一起构成政治制度的主体,形成一套从中央到地方的行政管理制度;④最高执政集团尚未形成权力的高度集中。

浅析中国宰相制度的演变历程

浅析中国宰相制度的演变历程 相”的古义是指辅助君主掌管国事的最高官吏。“危二不持,显而不扶,则焉用彼相矣”【1】明白地说明了相的辅助之义。宰相,就是辅佐天子治国之人。宰相制度在我国历史悠久,影响深远,宰相在各个朝代中的地位和作用也不尽相同。以下将简要评析宰相制度在我国的演变历程: 在远古时期,虽无宰相这一职称,但已有类似官职的官员。如商朝的伊尹,周朝的周公等。这一时期,可称为宰相制度的萌芽时期。战国以后,各国相继设立丞相辅助国君,相成为专门官称,宰相制度开始逐渐发展起来。直到秦统一六国之后,宰相制度的发展才趋于成熟。自宋以后,由于君权的强化,相权不断受到压制,开始逐渐走向衰败,直至明朝被废除。 我国宰相制度发展过程的突出特点是君权和相权之间矛盾的不断升级。秦汉时期,丞相权力很大,史书中对当时丞相权力的描述是“丞相掌丞天子,助理万机。”【2】可见,宰相帮助君王处理万机,其权力涉及国家的方方面面,而且,君主对丞相相当敬重。担任丞相的人不仅会被授予爵位,还有封地的赏赐,即“凡无侯而拜相者,命相而后封之”【3】这一时期,君权和相权之间的矛盾不太突出,宰相权力不受君王的太大限制,可以放手做事,能够真正起到辅助君王的作用。宰相制度发展到后期,君主为了加强君权,不断削弱相权,其中唐朝的三省六部制最为典型,唐朝中央设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分别负责决策、审议、执行,这样将相权一分为三,削弱了相权,保证了君权的独尊。从宋真宗时起,相权逐步得到了强化,皇权反而受到限制,这使君权和相权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升级,但在我国古代社会君权是至高无上的,统治者为集中自己的权力,便对相权进一步压制,乃至废除。 宰相制度在我国持续两千多年的历史中,其发挥的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秦汉时期,宰相的职权很广,因此在国家事务中所起的作用也很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劝谏君主,可以对君主的权力进行监督,使君主明得失,做出对国家人民有利的决策;二是推荐官吏,为君主提供强大的决策、执行团队,保障行政效率;三是考察百官,即对白官政绩,可以保障官僚队伍的清正廉洁,巩固封建统治,防止吏治的腐败。另外,唐朝的三省六部制是我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大创造,也标志着封建政治制度的成熟。三省的设立将相权一分为三,削弱了相权,保证了君权的独尊;三省之间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三省形成的合议制,可以集思广益,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或减少决策上的失误。 宰相制度尽管在历史上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仍没有逃过灭亡的命运。其灭亡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根本原因是君权和相权之间矛盾的不断激化。在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下,加强君权是必然的当相权威胁到了君权,就势必将要走向灭亡;(二)相权的不断削弱。宰相,即辅助君王治理国家的人,他需要一定的权力来完成自己的职责,但是,君主专制下,君主不肯放松权力,反而不断削弱相权,使宰相难以施展其才能,宰相制度逐渐失去了其原本的意义,因此,宰相制度废除也是大势所趋。(三)统治者对宰相不信任。而欲取得统治者的信任,必须要对君权加以限制,相反,统治者不愿自己的权力受到限制,因此对宰相产生了不信任,也不会给予宰相很大的权力。相权和君权之间得不到配合,所以宰相制度逐渐衰落。 纵观历史,宰相制度的设立是相当矛盾的。一方面,君主是国家最高统帅,政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选官用人乃国之大事,为了保证人才选拔,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国家一方面大力发展教育;另一方面不断探索和完善选官制度,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科举制度的创立与完善。“中兴以人才为本”,自古有“得人者昌”,“失贤者亡”之说。因此认真总结中国古代选官用人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至今仍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春秋以前,官吏主要通过“世卿世禄”制度产生。战国时,“世卿世禄”制逐渐废除,官吏的选举发生了根本变化。秦在统一之前,“仕进之途,唯辟田与胜敌而已”,而胜敌是其主要途径。秦统一后的官吏,也就多出于军功。到了汉代,朝廷为了适应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统治的需要,在秦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了一整套选举统治人才的选官制度。这套制度包括察举、皇帝征召、公府与州郡辟除、大臣举荐、考试、任子、纳资及其他多种方式,不限于一途,而且还可以交互使用。以后,我国古代官吏选用又分别出现了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及隋唐滥觞的科举制。这些选官用人制度对当时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同时也表现出各种弊端。 察举制 察举也就是选举,是一种由下向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汉代察举的标准,大致不出四条,史称“四科取士”,《后汉书·百官志》注引应劭《汉官仪》说: 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达

法令,足以决疑,能按章覆问,文中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决,才任三辅令,皆有孝弟廉公之行。 四科取士大约起于西汉,下迄东汉未改。不过有时单举其中的一二科,或全举四科,均有诏令临时规定。察举的标准虽仅有四科,但察举的具体科目却很多,主要有孝廉、茂才、贤良方正、文学(通常指经学)以及明经、明法、尤异、治剧、兵法、阴阳灾异等临时规定的特殊科目。这些都是功名,有了功名,便可实授官职。上述察举诸科,实际上分为岁举和特举,岁举是常制,特举由诏令临时规定,二者都是由下向上推选人才的制度。汉代选官以“乡举里选”为依据,体现的是尊重乡里舆论对士人德才评判的权威性。但是,舆论评价一旦与仕途沉浮相联系,就容易被某些有权势、有影响的人物或社会集团所控制、所利用。曹操审时度势,提出了“惟才是举”的用人原则,这既是对处于乱世求贤的需要,也是对汉代“选举失实”的刻意纠正。 征辟 征辟是一种自上而下选拔官吏的制度,主要有皇帝征聘与公府、州郡辟除两种方式。皇帝征聘是采取特征与聘召的方式,选拔某些有名望的品学兼优的人士,或备顾问,或委任政事。征聘之方,由来已久,如秦孝公公开下令求贤即属征聘性质。秦始皇时叔孙通以文学征,王次仲以变仓颉旧文为隶书征,亦皆属征召性质。到了汉代,汉高帝十一年(公元前196年)求贤诏,也是继承了这一方式。以后自西汉武帝以至东汉,相沿成例。对于德高望重的老年学者,且特予优待。如武帝即位之初,即“使使者束帛加璧,安车以蒲裹轮,驾驷迎申公”,

浅谈封建等级制度对中国古建筑的影响知识讲解

浅谈封建等级制度对中国古建筑的影响

浅谈封建等级制度对中国古建筑的影响 崔浪 (湖南文理学院城市规划07102班中国常德415000 指导老师:姚玲玲) 摘要:中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等级制度,理所当然的对中国古建筑的形成与发展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研究封建等级制度在古建筑中的印记与影响将有助我们了解中国古建筑的文化内涵,更好的融入现代建筑的设计。 关键词:封建等级制度; 中国古建筑 ; 体现 ;影响 Discusses the feudal hierarchy shallowly to the Chinese historic building influence Cui lang (Hunan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 Urban Planning Class of 07102 Guiding teacher: Yao lingling ) Abtract:The country has experienced the long feudal hierarchy, natural has had the influence to the Chinese historic building formation and the development which influences subtly.The research feudal hierarchy will be helpful us in the historic building mark and the influence to understand the Chinese historic building the cultural connotation, better will integrate the modern architecture the design. Key words:Feudal hierarchy : Chinese ancient architechure : Exemplification 中国古代社会,统治者为了保证理想的社会道德秩序和完善的建筑体系,往往制定出一套典章制度或法律条款,要求按照人们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差别,来确定其可以使用的建筑形式和规模,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建筑等级制度。在中国古代建筑漫长的发展历程中,等级制度也留下了其特有的印记。无论是中国城市、聚落和住居空间的组织原则,还是古建筑形式的发展演变,或

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教案)

会考复习一: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教案) 三维目标: 知识与能力:理解分封制和宗法制的基本内容;分析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了解秦的统一;了解郡县制和皇帝制度的建立;知道汉朝州刺史的设置;知道唐朝三省六部制;了解元朝的行省制度;概括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和地方管理制度演变的特点;知道明朝内阁制度的确立;分析清朝设立军机处的影响;分析明清君主专制制度加强对中国社会发展的影响。 过程与方法: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做到史由证来,论从史出、史论结合;根据已学的历史知识和提取出来的有效信息,对某些观点的立场、态度、倾向作出判断。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通过对秦朝统一的意义分析令学生明白祖国统一的重要性与必要性;认识明清专制主义的危害。 重点:中国古代中央政治制度和地方管理制度的主要史实。 难点:史论结合分析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概括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和地方管理制度演变的特点;分析明清君主专制制度加强对中国社会发展的影响。 导入:(投影标题及会考条目,解释标题) 师:“古代中国”是指:夏商周至1840年。“政治制度”有哪些? 生:分封制、宗法制、皇帝制度…… 这些制度可分为两类:中央政治制度和地方管理制度。 一、中央政治制度 1.皇帝制度 师:秦朝确立了哪些中央政治制度? 生:皇帝制度、三公九卿制。 师:皇帝制度是由谁首先创立的? 生:秦始皇嬴政。 师:请同学们阅读教材第12页学习思考第一段,说出皇帝制度的特点。 生(阅读后作答):皇权至高无上。 师:皇帝确立起天下独尊的地位,并集行政权、司法权和军事指挥权于一身,从而确立起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君主专制政体。这一政体在中国延续了两千多年,一直到辛亥革命才被推翻。 皇帝集中各种权力于一身以后,每日要处理的政事繁多,于是设丞相制度帮助皇帝处理政事。秦朝的丞相权力极大,威胁皇权,那怎么办? 生:削弱相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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