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理性思考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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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对调节收入差距的影响及对策

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对调节收入差距的影响及对策

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对调节收入差距的影响及对策个人所得税改革是指对个人的收入按一定比例征税,以达到调节收入差距的目的。

针对当前社会中普遍存在的收入分配不平衡的问题,个人所得税改革可以发挥一定的调节作用,有助于缩小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与经济发展。

个人所得税改革对调节收入差距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通过增加高收入者的税负,减轻低收入者的税负,可以有效地缩小收入差距。

高收入者因为税负的增加,实际收入减少,而低收入者因为税负的减轻,实际收入增加,从而实现了收入的再分配。

个人所得税改革还可以通过建立起逐渐累进的税率体系,对高收入者征收较高的税率,对低收入者征收较低的税率,使得高收入者在纳税上承担更大的责任,从而起到缩小收入差距的作用。

个人所得税改革也会面临一些挑战与问题。

税率的制定是个人所得税改革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如何确定不同层次的税率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公平性是需要解决的难题。

个人所得税改革还需要在执行过程中解决如何监督纳税人是否按照税法规定纳税的问题,避免出现逃税、漏税等不正当行为。

针对这些问题,可以提出一些对策。

个人所得税改革需要建立一个合理的税率体系,根据纳税人的收入水平和负担能力,并结合实际经济状况,科学确定不同层次的税率。

在税率设计中,可以参考国际经验,合理借鉴发达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使得税率能够更好地反映税收公平原则。

为了确保个人所得税的有效征收,税法规定需要明确明确规定个人所得税的适用范围和税率,同时加强对纳税人的监督和执法力度,加大对逃税、漏税行为的打击力度。

在个人所得税改革中,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个人所得税知识,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个人所得税改革具有促进收入公平、缩小收入差距的作用,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通过建立合理的税率体系、加强税收征管和纳税人教育,可以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调节作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探索与思考分析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探索与思考分析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探索与思考分析个人所得税是国家为调节财富分配、促进经济发展而征收的一种税收制度。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和社会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改革已成为当前热点话题之一。

本文将从税收调节功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改革的必要性以及可能的改革方向等方面进行探索与思考分析。

一、税收调节功能个人所得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项重要税收制度,具有调节财富分配和促进社会公平的功能。

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通过调节高收入者的税负比例,减少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通过采用差别征收等措施,可以鼓励人们增加收入、提高生产力,促进经济发展。

个人所得税改革在当前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下尤为重要。

二、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1. 租税太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占国内税收总额的比例仅为10%左右,而在其他国家,这一比例通常在20%以上,甚至高达30%。

这就意味着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税负过轻,无法起到应有的调节作用。

2. 税收起征点过低。

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3500元,低于大部分城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这就导致了很多低收入者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利于促进收入分配公平。

3. 税制不够公平。

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一些漏洞,高收入者往往通过各种途径规避税收,使得税负分配不够公平。

三、改革的必要性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促进经济发展。

通过提高个人所得税税收比重,可以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为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经费支持。

2. 促进收入分配公平。

通过提高税收起征点、合理设定税率等措施,可以减少低收入者的税负,促进收入分配公平。

3. 提高税收征收效率。

通过改革和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可以减少税收漏税,提高税收征收效率。

四、可能的改革方向1. 提高个人所得税税收比重。

可以通过提高个人所得税税率,增加高收入者的税负,同时降低低收入者的税负,实现税收调节功能。

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对调节收入差距的影响及对策

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对调节收入差距的影响及对策

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对调节收入差距的影响及对策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经济总量得到了快速的增长,但是经济增长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例如财富的分配不平衡、城乡差距的扩大、社会阶层的分化等。

其中,个人所得税改革就是一项旨在调节收入差距的重要措施。

本文将从影响、重要性以及对策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个人所得税改革对调节收入差距有着重要的影响。

在过去的税制中,工资薪金所得者和非工资薪金所得者之间的差距较大,且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较低,导致很多收入较低的人无法享受减免税的政策。

因此,个人所得税改革实际上是在适度地增加工资薪金所得者的税负,减轻非工资薪金所得者的税负,从而实现收入的再分配。

其次,个人所得税改革对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也有着积极的作用。

现代化的经济结构需要有足够的工资薪金阶层和中等以上的收入人群才能实现稳定发展,而过去税制的弊端严重导致了这种结构的缺失。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推进将有利于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数量,促进我们的国民经济实现高质量的发展。

对策在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同时,为了进一步实现收入的再分配,我们可以采取以下一些对策。

首先,加强对高收入者的收入调节。

通过加强收入调节政策,突出重点调节高收入者群体的收入,将税制改革的最大效应发挥出来,使收入差距不断缩小。

其次,加大基层税务工作的力度。

在税制改革的过程中,加强基层税务部门的工作力度,加强宣传教育,使纳税人了解新的税制调整,便于广大纳税人更好地申报税款,并有效减少了灰色经济的存在。

最后,加强个税征收与社保制度的衔接。

通过加强个税征收与社保的衔接,加强社会保障步伐,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从根本上解决个人所得税改革面临的挑战。

总之,个人所得税改革是逐步缩小财富分配差距的重要举措,可以实现收入的再分配,促进经济的稳定发展。

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我们需要采取上述策略,积极推进税制改革,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打下更坚实的基础。

浅析个人所得税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论文(5篇材料)

浅析个人所得税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论文(5篇材料)

浅析个人所得税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论文(5篇材料)第一篇:浅析个人所得税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论文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个人所得税既有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又有促进社会公平、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

在我国,个人所得税在国家税收总额中所占比例较小,不属于主体税种。

占总体GDP的比重也较小,所以对我国经济而言,个人所得税更重要的作用是促进社会公平,调节贫富差距。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现状我国个人所得税是适应改革开放形势的需要,于1980年9月开征的,至今已有24个年头了。

经过多年来的不懈努力,个税征收管理得到不断改进,对收入再分配的调节作用不断加强。

据资料显示,个人所得税占中国税收的比重也由1994年的1.6%,提升至2012年的5.8%。

在一些省市,个人所得税收入已经成为除营业税收入之外的第二大地方收入。

它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和组织税收收入的职能都得到越来越充分的体现,在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积极作用越来越被社会所认同。

但是,由于社会经济环境变化与税制建设滞后、税收征管乏力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个人所得税应有的调节收入再分配的功能仍然远未得到充分的发挥。

当前的个人所得税对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甚微。

按常理,掌握社会较多财富的人,应为个人所得税的主力纳税人。

据统计,2008 年,在我国个人所得税中,中低收入阶层的纳税额占税收总额的65%以上,而高收入者的纳税额占税收总额只有30% 左右。

个人所得税作为一种对居民收入分配具有直接调节效力的政策工具,应进一步加强其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

二、原因分析1.从税制本身来看,设计不合理,有失公平。

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一般可分为三类: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混合所得税制(分类综合所得税制)。

我国个人所得税目前采用的是分类所得税税制模式。

这种税制模式把我国个人所得根据收入来源的不同分成了11 个类别的税目,对于不同的收入来源采用的税率、费用的扣除标准等也不相同;对于同一个纳税人,其取得的收入类型不同,则其分别根据收入类型纳税。

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对调节收入差距的影响及对策

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对调节收入差距的影响及对策

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对调节收入差距的影响及对策
个人所得税改革是指对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调整和改革,以达到调节收入差距的目的。

以下将从两个方面分析个人所得税改革对调节收入差距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个人所得税改革可以通过调整税率结构来影响收入差距。

通过降低高收入人群的税率,提高低收入人群的税率,可以减少收入差距。

降低高收入人群的税率可以鼓励他们增加消
费和投资,从而促进经济发展;而提高低收入人群的税率可以增加财政收入,用于改善教育、医疗等社会公共服务,从而提高低收入人群的福利水平。

个人所得税改革应该综合考
虑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注重调整税率结构,减少收入差距。

针对上述影响,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机制,提高征收效率和准确性。

加强税务部门的执法力量与能力,加大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个人所得税
的征收率。

加强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纳税人的税法意识和遵纳纳税义
务的积极性。

通过倡导合理合法的税务行为,减少税收违法行为,促进个人所得税改革顺
利进行。

加强财政支出的管理和使用,加大社会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提高教育、医疗等
领域的服务水平,进一步缩小收入差距。

个人所得税改革对调节收入差距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调整税率结构和税收抵扣减免政策,可以减少高收入人群和低收入人群之间的收入差距。

关键在于综合考虑经济发展和社
会公平,注重税率结构的调整和税收抵扣减免政策的优化,实现收入差距的调节。

还需要
加强税务部门的执法能力和纳税人的税法意识,提高纳税合规性,保障个人所得税改革的
有效实施。

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对调节收入差距的影响及对策

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对调节收入差距的影响及对策

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对调节收入差距的影响及对策个人所得税改革是当前中国经济领域的一项热点议题,因为这项改革将直接关系到亿万居民的生计。

本文从调节收入差距的角度,探讨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影响及对策。

一、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背景和目的个人所得税是国家通过对个人所得征税的方式,从而实现财富再分配的手段之一。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始于1978年开展的改革开放,至今已经历了数次改革,但仍存在着明显的不完善之处。

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目的,旨在通过进一步加强税收调节,减小收入差距,提升居民的税收意识,实现税收透明化和公民化。

同时也有助于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个人可支配收入,推动全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1. 改变原有税率结构,缩小收入差距。

此次改革提高了起征点,将个人所得税变成了类似累进制的结构,税率分5档,按收入分别为3%,10%,20%,25%,30%。

这意味着,较低收入的人群将会受益,有所减轻税负;而富人则需要缴纳更高的税款,可以有效地缩小收入差距。

2. 促进财富再分配,调节收入差距。

通过个人所得税的再分配机制,可以支持底层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缓解穷富差距过大带来的社会问题。

3. 提升居民的税收意识,增强公民素质。

个人所得税改革也有助于推动全社会对公共事务的关注,帮助居民了解税收本身的重要性,提高纳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税收制度的完善,将有利于提升人们的公民素质。

三、对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解决策略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税收意识。

政府可以在加强宣传教育方面下大功夫,帮助居民了解税收的作用和重要性。

通过为居民提供税收知识的培训,提高居民税收意识,使居民主动了解税法和税法意义,提高税收意识和纳税意愿。

2.建立科学的税收信息库和实时数据。

政府也可以建立科学的税收信息库,为社会提供更全面、及时的税收政策信息以及公共服务信息。

这样既有利于税收管理工作的实施,也可提高居民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让社会各方面的人或机构更了解个人所得税相关法令,并从所得税纳税中获得实际受益。

个人所得税如何影响收入差距问题

个人所得税如何影响收入差距问题

个人所得税如何影响收入差距问题在当今社会,个人所得税作为一项重要的税收政策,对于调节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差距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那么,它究竟是如何发挥这一作用的呢?首先,我们要明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原理。

简单来说,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当个人的收入达到一定的标准,就需要按照相应的税率缴纳税款。

对于高收入人群来说,他们的收入水平较高,往往会适用较高的税率。

这意味着他们需要缴纳更多的税款,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他们的可支配收入。

例如,一位年薪百万的高管,其适用的税率可能会比一位月收入几千元的普通上班族高得多。

这样一来,高收入人群的一部分收入通过纳税的方式被重新分配,用于社会公共服务和福利。

相反,对于低收入人群,由于他们的收入未达到纳税标准或者适用较低的税率,他们所缴纳的税款相对较少,甚至可能无需纳税。

这使得低收入人群能够保留更多的可支配收入,用于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和改善生活质量。

个人所得税在调节收入差距方面还体现在税收优惠政策上。

例如,对于一些特定的收入项目,如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可能会有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旨在鼓励个人从事特定的创造性活动,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相关人员的税收负担。

此外,个人所得税的扣除项目也对收入差距产生影响。

常见的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等。

这些扣除项目能够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从而降低纳税人的税负。

对于中低收入人群来说,这些扣除项目往往能够更有效地减轻他们的税收负担,因为这些扣除项目与他们的基本生活支出密切相关。

而高收入人群虽然也能享受这些扣除项目,但由于其收入基数较大,扣除的金额相对占比较小。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调整也能够对社会的劳动供给和就业结构产生影响。

如果个人所得税税率过高,可能会导致一部分人减少劳动供给,尤其是高收入人群可能会选择减少工作时间或者从事一些税负较低的活动。

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影响经济的发展和效率。

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对调节收入差距的影响及对策

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对调节收入差距的影响及对策

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对调节收入差距的影响及对策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依法获得的工资、薪金、稿费、特许权使用费、股利、利息、租金、特许权转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各种形式的所得。

它是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在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一直是社会热议的话题。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个人所得税改革对调节收入差距的影响以及对策。

个人所得税改革对调节收入差距的影响。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目的是为了促进收入分配的公平,减少收入差距。

在个人所得税改革中,一般会对起征点、税率和扣除项目等进行调整,以达到减轻低收入者负担,增加高收入者负担的效果。

通过提高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减少低收入者的税负,可以缓解收入差距。

通过调整扣除项目,可以让低收入者更多地享受税收优惠,进一步调节收入差距。

个人所得税改革对调节收入差距有着积极的影响。

个人所得税改革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些研究表明,个人所得税改革在一定程度上会对经济增长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特别是当个人所得税税率过高时,可能会对高收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产生一定的抑制作用,从而对经济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个人所得税改革还需要更为科学的税收政策和更加细化的税收体系,以应对不同收入群体的需求,减少对经济的消极影响。

如何在个人所得税改革中既调节收入差距又促进经济增长,是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可以提出以下对策。

个人所得税改革需要适时适度地进行,不仅要照顾低收入者的实际需求,也不能过分压缩高收入者的发展空间。

个人所得税改革应该更加科学,不仅要注意税率和起征点的设定,还需要更加关注扣除项目的细化和差异化,以确保税收政策更加精准地照顾各类收入群体的需求。

个人所得税改革还需要更加积极的创新,以满足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的需要。

个人所得税改革对调节收入差距有着积极的影响,但也存在一定问题。

为了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作用,我们需要更加科学地制定税收政策,更加关注税收体系的细化和差异化,以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平等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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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0-9-17作者简介:李红霞, 女, 北京市人,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税学院教授, 博士生, 研究方向为财政与税收政策。

支振锋个税起征点, 真意在数字之外[N] 法制日报, 2010-03-30.刘桓调起征点与CPI 挂钩中产们的个税改革猜想[N] 中国经济周刊,2010-08-04. 张魁兴个税改革应在税制上下工夫[N] 中国青年报, 2010-07-21. 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理性思考R ati ona lTh i nki ng on Personal Inco m e Tax to A dj ust Inco m e D i stri buti on G ap李红霞L IH ong x i a(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 100070[摘要]在收入分配改革的呼声中, 30年多来一直微调的个人所得税制再次被推到风口浪尖。

目前部分民众对收入分配存在比较强烈的不公平感, 甚至提出了国富民穷的观点, 要求提高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呼声越来越高。

本文将从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功能出发, 分析目前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功能极其有限的制约因素, 并通过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经验, 提出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差距改革的设想。

[关键词]免征额纳税能力混合税制纳税意识[中图分类号]F810 4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549(2010 11-0010-05一、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功能分析自1799年英国首创现代意义上的个人所得税以来, 历经两个多世纪的发展和完善, 个人所得税已经成为现代政府组织财政收入, 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之一, 在各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也日益重要。

通过征收个人所得税等税收方式来调节收入分配, 在理论上不失为一个可行的策略。

按照马斯格雷夫的理论分析, 所得税和财产税类调节收入分配的效果显著, 所得税是在收入分配流量环节进行调整, 而财产税是在财产存量环节进行调整。

所得税类又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效果最佳, 通过累进税率和免征额的方式, 达到所得多的多征税, 所得少的少缴或不缴税的目的, 促进社会公平与效率的权衡优化。

从近些年看, 我国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已频繁调整, 1980年个人所得税为800元的免征额, 2006年1月1日起, 个人所得税工薪费用减除标准从800元调整到1600元, 2008年3月1日起调整到2000元。

尽管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 但实践证明个人所得税改革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效果并不明显。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出现机遇与挑战并存, 发展与风险同在的矛盾凸显期 , 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

据世界银行测算, 1995年我国的基尼系数是0 389, 到2009年我国的基尼系数上升到0 47, 在所有公布的135个国家中名列第36位, 说明我国面临的贫富差距问题已经非常严峻了。

从城乡收入差距来看, 1978年是2 6:1, 2009年城乡收入比为3 33:1, 中国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 2009年中国城乡收入差距达到1978年以来的最大水平。

为什么跟老百姓最接近的个人所得税在调节收入分配差距上没能给民众一个惊喜呢? 主要是大众对其有过度期盼的心理, 将个人所得税作为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灵丹妙药。

按照国家统计局最近的统计数字, 2009年底全国从业人口是7 8亿, 在这7 8亿中只有6000万人交纳个人所得税, 约占从业人口的7 7%, 其余92 3%的从业不纳税群体, 月收入基本都在2000元以下。

如果免征额上调500元, 全国将减少10%的纳税人; 如果免征额达到5000元, 纳税人就更少了。

全国有九成多的人不用纳税, 这在事实上导致了一种尴尬, 92 3%的从业人口由于收入偏低, 免缴个税, 而对真正的高收入群体, 由于大量避税逃税, 也无法足额征缴。

2002年个税收入占税收的比重达到7 13%, 此后徘徊不前, 甚至开始逐步下降到2009年的6 26%。

究其主要原因就是, 从1980年到2008年期间两次提高了免征额, 每提高一次, 都导致上千万人离开纳税人队伍。

2010年第11中央财经大学学报期如果再提高个税扣除标准, 会出现怎样一个局面呢? 根据财政部2009年公布的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情况表明, 如果目前大幅提高费用扣除标准, 受惠最多的是高收入者, 中等收入者得益少, 低收入群体会成为利益的受损者。

比如将扣除标准提高至3000元/月, 月薪为5000元的纳税人税负只能减少100元/月, 而月薪为10万元的纳税人税负减少350元/月; 将扣除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 月薪为5000元的纳税人受惠175元/月, 而月薪为10万元的纳税人受惠1050元/月; 将扣除标准提高至10000元/月, 月薪为5000元的纳税人仍然只受惠175元/月, 而月薪为10万元的纳税人受惠2800元/月。

个人所得税征收的收入主要用于补助弱势群体等, 如果免征额提高过多, 高收入者交税大量减少, 国家财政收入也就减少, 国家对低收入群体的补贴就会受影响。

因此, 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后, 困难群体和低收入者不仅不能得益, 反而成为利益受损的主要群体。

究竟什么原因造成我国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差距的功能有限呢? 影响个人所得税功能发挥的制约因素又是什么呢? 其实真正影响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差距功能的并不是个人所得税本身, 而主要在于目前个人所得税计征模式缺陷和纳税环境的缺失。

二、制约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功能的因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 是将要素分配放在第一位的, 而对其结果进行再分配以防止收入差距过大则放在第二位。

目前的问题是资本要素参与分配处于强势地位, 劳动要素参与分配体现不足。

初次分配不公平的大格局一旦形成, 二次分配要从根本上改变这一格局困难重重, 政府只能在此格局基础之上通过税收、转移支付等干预手段, 在局部或某一环节上作出调整和修正。

而政府能够依据法律只能调整收入分配格局, 规范性比较高的手段就是税收了。

因此, 税收就承担了在我国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重任, 由于我国目前调节财富存量的税种如:房地产税、遗产与赠与税是缺失的, 所以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重任理所应当就落到了个人所得税的肩上。

在西方国家, 个人所得税又被称为罗宾汉税种 , 担负调节社会财富分配, 防止贫富差距过大的重任。

个人所得税作为一种良税 , 深受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所重视, 并纷纷将其作为主体税种, 个税收入占税收收入比重较高。

如2008年, 美国个人所得税占联邦税的57%, 占美国GDP 比重为10 17%。

为什么个人所得税在西方发达国家就能取得良好的收入和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双重效果, 而我们国家这两方面都存在缺失呢? 主要制约因素如下:1 分类征收模式无法真实反映纳税人的纳税能力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分类征收模式, 没有就纳税人一个纳税年度内的全部所得综合计算征税, 难以体现公平税负、合理负担的原则, 无法真实反映纳税人的纳税能力。

按照税收横向公平原则, 要求具有相同纳税能力的人必须交纳相同的税收, 但到底如何衡量纳税人的纳税能力呢? 纳税人取得同等收入就具备相同的纳税能力吗? 事实并非如此, 由于纳税人处境不同, 即便取得同等收入也不意味着具有相同的纳税能力。

如具有同样收入的两个纳税人, 一个纳税人养活一家四口, 另一个纳税人是一个人吃饱, 全家不饿 , 他们俩的纳税能力决不可能相提并论。

纳税能力应该反映纳税人的生活负担和赡养义务, 如果纳税人家庭负担重, 需要的生活费用高, 则比起具有相同收入的纳税人来说, 纳税能力就应该低一些。

而我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制根本没有这方面人性化的考虑, 在设置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时, 一律按照2000元给予扣除, 这使得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能力大打折扣。

个人所得税没有计算家庭人口, 没有考虑赡养系数, 这样人均的税收负担差异就很大, 就违背了个人所得税的最基本原则公平原则。

2 税率设计档次偏多, 税率过高, 负担不公平中国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5月19日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 截至2010年3月31日, 全国共有268 9万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个人到税务机关办理了2009年度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占全部纳税人的比重仅为4 5%, 这部分高收入纳税人适用的最高边际税率一般为25%左右, 适用30%以上税率的纳税人寥寥无几, 每月工薪所得超过10万元需要适用45%边际最高税率的纳税更是凤毛麟角, 在实际执行中可谓形同虚设。

况且, 税率越高, 对纳税人偷逃税的诱惑就越大, 避税、逃税事件也就越容易发生, 客观上增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0年第11期大了税务机关的征管难度。

因此这种边际税率过高、税率级次过多的设置是不尽合理的。

西方国家不等额税率在适用上比我国灵活很多, 其带有波动的减速累进模式, 累进性比我国更强, 累进效果更好。

西方一些国家充分考虑了广大低收入人群的利益, 低税率的级距较大, 覆盖的人群广泛。

而我国5%的最低边际税率只适用于月应纳税所得额500元以下的人群, 范围显得过于狭窄, 让很多纳税人感觉这种制度只是为国家多征收税收, 而没有充分考虑纳税人的实际承受能力, 它因此也打击了广大纳税人的纳税积极性。

3 一些纳税人纳税意识淡漠古往今来, 皇粮国税的理念, 在人们心目中已根深蒂固, 虽然皇粮已经退出历史舞台, 而国税给民众的概念, 仍然只体现了强制性 , 而缺乏自愿性和主动性。

与西方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相比, 目前我国纳税人意识总体上还较为淡薄。

自新中国建立至改革开放前的30年内, 我国经济社会是在一种趋于无税的状态中运行的, 这就直接导致全民纳税意识淡漠。

从整个社会的范围来看, 由于约束机制不健全, 少数人存在侥幸心理和财不外露的传统心理, 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仍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

另外, 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 税收政策目标在公平与效率的权衡中倾斜于效率, 导致纳税人心理失衡。

与其他税种比, 个人所得税在培养公民纳税意识方面有其独具特色的优势, 因为它直接对居民个人征税, 直接影响纳税人的可支配收入, 对民众的影响最大, 纳税人的感受也最深, 也非常关注税款的来源和去向。

目前我国政府预算存在财政收入使用不够透明, 老百姓对税收的知情权一直得不到落实的状况, 纳税人尽的义务和拥有的权利不对等, 使老百姓对交纳个人所得税存在质疑。

如老百姓一直十分关注的三公消费到底花掉多少了税款, 至今仍然是个未知数。

而一些政府官员凭借职权寻租 , 浪费国家财政资金, 出现了很多职务腐败的贪官, 这些都严重影响到纳税人纳税的积极性。

那么随之而来的问题必然是: 不知道交的税哪去了, 我为什么要纳税 ? 如果政府不能详尽地列出税收的使用清单, 明明白白告诉纳税人税款到底花落知多少 , 纳税人纳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就会大打折扣, 就无法全面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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