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和亲有几种类型古代和亲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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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资料中国古代和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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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亲公主,是以和睦亲善为目的,被出嫁给少数民族首领或友好邻邦的公主。

公主是皇帝的女儿,因此,和亲公主,首先应该是皇帝的女儿,是真正的公主。

然而,在古代和亲历史中,真正以公主和亲者,却寥寥无几。

以宗室女,皇帝的外孙女、外甥女,名之为公主者有之;以他人之女,名之为公主,如交河公主、崇徽公主等有之;以他人之妻,名之为公主,如唐固安公主,后交河公主等有之;甚至,以后宫女嫁出,如王昭君等亦有之。

真正以中原的公主和亲者(“五胡十六国”“五代十国”中的地方政权除外),历史有明确记载者,仅有唐朝末年的三位公主:唐肃宗李亨之女——宁国公主、唐德宗李适之女——咸安公主、唐宪宗李纯之女——太和公主,以及元世祖忽必烈之女忽都鲁揭里迷失等几位公主而已。

和亲,不以公主出嫁,是因为皇帝的女儿少么?当然不是!以唐玄宗为例:唐玄宗共送出9名和亲公主,但是,没有一名是他的女儿或孙女。

他没有女儿、孙女么?当然不是。

他有29个女儿,至于孙女,因为有30个皇子,他的孙女就更多了。

那么,历史中有名的铁腕皇后——汉高后吕雉,以及唯一的女皇帝——武则天,对待和亲又是怎样呢?她们都不肯将自己亲生的女儿作为和亲公主外嫁。

汉高后吕雉说:“妾仅有一男一女,以太子、公主自慰,奈何弃之匈奴!” 则天皇后在吐蕃提出以其女儿——太平公主和亲时,“后不欲弃之夷”“以拒和亲”。

“奈何弃之匈奴!”与“后不欲弃之夷”,这就是手握实权的皇后、女皇的态度。

一个古代和亲少女的乡愁秦末汉初,北方的匈奴民族也发展到了全盛时期。

他们恃强好战,经常侵犯汉朝边界掠夺财物,还欺压周边的其他民族。

到了汉武帝时代,汉武帝刘彻觊觎西方的“汗血马”,也为了疏通连接西域的商贾通道,一方面重拳打击日益猖獗的匈奴势力;另一方面,对那些被匈奴欺凌的民族,采取“和亲”等怀柔措施,以达到疏远和孤立匈奴的目的。

乌孙是生活在今新疆伊宁一带的古代民族,他们生活的地方正是汉朝通往西方的必经之路,战略位置十分重要。

古代和亲政策概述

古代和亲政策概述

古代和亲政策概述——以唐太宗时期为例内容摘要:和亲政策最早始于汉代,是统治阶级用来换取休养生息、发展经济、积蓄力量的一种外交工具和民族政策。

到了唐代,和亲政策进一步发展,成为了广泛运用的安边政策。

唐太宗作为唐代这个强盛国家的奠基者,其实行的和亲政策更具特点和意义。

因此,本文就唐太宗时期的和亲概况以及和亲政策的原因、特点及其影响进行简单论述。

关键词:和亲政策;唐太宗;民族政策;影响唐代,是中国历史上地域辽阔、政治进步、经济繁荣、多民族相聚较为和睦的时期。

由于开明的民族政策和政治上的需要,唐政府与周边的少数民族频繁和亲。

唐太宗作为这个强盛国家的奠基者,其实行的和亲政策更具特点和意义。

一、唐太宗时期和亲概况唐太宗时期的和亲政策影响深远。

史书中记载的正式的和亲有两次,即贞观十四年(公元640年)弘化公主与吐谷浑王立诺曷钵的和亲,以及贞观十五年(公元641年)文成公主与松赞干布的和亲。

除此以外,唐太宗还在平突厥以后,将唐高祖李渊之女衡阳公主嫁与其首领阿史那社尔。

其中特别是唐蕃和亲名留千古,即文成公主和松赞干布的和亲。

文成公主和亲吐蕃是唐蕃和好关系建立的标志,是吐蕃历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民族史上的一件大事。

公元636 年,唐打败了吐谷浑、立诺曷钵为王,这位新王为了取得唐廷的全力支持,也为了忠于唐,亲往唐都长安向唐求婚。

贞观十四年(640 年) 唐太宗允婚,派淮阴王李道明送弘化公主入吐谷浑。

弘化公主下嫁,更加密切了唐与吐谷浑的关系,使西北边疆有了安定的局面,和缓了唐与吐蕃的一些直接冲突,也为唐最终打通西域开辟了一条道路,同时为唐蕃和亲奠定了基础。

松赞干布是强盛的吐蕃政权的创始者,是和唐太宗同时期的我国藏民族历史上的杰出人物。

贞观八年(公元634 年)松赞干布在统一了吐蕃的情况下,派使者往唐聘问,欲与唐建立关系,这是藏汉两族王室取得联系见于史籍的开始。

唐太宗也是在这时从西北其他民族人土中对吐蕃略有所识,很想与吐蕃建立联系。

中国历史上的和亲问题

中国历史上的和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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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昭君《怨旷思惟歌》
➢ 秋木萋萋,其叶萎黄。有鸟处山,集于苞 桑。
➢ 养育毛羽,形容生光。既得升云,游倚曲 房。
➢ 离宫绝旷,身体摧藏。志念抑冗,不得颉 颃。……
➢ 父兮母兮,道里悠长。呜呼哀哉,忧心恻 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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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碰撞到影响
➢ 和亲文化影响的特点:一是内容宽泛,包 括婚姻仪式、观念、婚嫁制度、审美观念 价值取向以及服饰、建筑、音乐、宗教等 各个领域。二是和亲影响是渐进式的。三 是和亲影响的持久性。
按功能与性质分
➢ 安边型。汉与匈奴和亲即是。 ➢ 结交军事同盟型。魏晋时的和亲与辽夏和亲即是。 ➢ 分化瓦解少数民族政权型。隋唐与突厥、隋与铁
勒的和亲。 ➢ 借兵及酬恩报德型。唐与回纥和亲 ➢ 发展关系型。唐与吐蕃。 ➢ 巩固盟好型。辽夏和亲 ➢ 政治联盟型。满蒙和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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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汉唐和亲的区别
➢ 汉的和亲对象较单一;唐则较为广泛。 ➢ 汉以宗室女或宫女出嫁;唐则有皇帝的亲
妹妹。 ➢ 对人质的要求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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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和亲的历史作用
➢ 第一,使双方在经济文化上加强了往来, 促进了本地的发展。
➢ 第二,实现了民族融合。 ➢ 第三,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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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后态度
➢ 妾唯太子、一女,奈何弃之匈奴?! ➢ 汉武帝时刘细君与解忧嫁乌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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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君出塞
➢ 王昭君临水而居,恒于溪中与手,溪水尽 香,今名香溪。(妆楼记)
➢ 昭君丰容靓饰,光明汉宫;顾景裴回,竦 动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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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和亲
➢ 孙刘联姻 ➢ 北魏时的民族融合

中外文化交流史之和亲

中外文化交流史之和亲

和亲(一)唐朝与少数民族的和亲和亲是指两个不同民族或同一种族的两个不同政权的首领之间出于“为我所用”的目的所进行的联姻,尽管双方和亲的最初动机不全一致,但总的来看,都是为了避战言和,保持长久的和好。

唐太宗时期,把宗室女文成公主嫁给了吐蕃王松赞干布。

文成公主入藏,带去了许多工艺品、谷物、菜籽、药材、茶叶以及历法、生产技术和各种书籍,大大促进了吐蕃经济文化的发展与进步。

后来,松赞干布又接受了唐朝赐予他的官职与封爵。

文成公主入藏奠定了汉藏密切交往的基础。

公元710年(唐中宗景龙四年),唐朝不仅把金城公主进贡给吐蕃人,一年后唐睿宗还把黄河河西九曲之地割让给吐蕃,从此吐蕃取得战略地理上的优势。

这可算是唐朝和亲史上最赔本的一次屈辱和亲,这也是唐朝割地的开始。

“吐蕃既得九曲,其地肥良,堪顿兵畜牧,又与唐境接近,自是复叛,始率兵入寇。

”吐蕃人不止享受唐朝的皇室美女,还霸占了唐朝一块水草肥美的战略要地。

而且还照样掠夺唐人。

唐玄宗时期更是唐朝屈辱和亲的密集期,这期间永乐公主、燕郡公主、东华公主、宜芳公主、固安公主、静乐公主、东光公主等等先后送给了野蛮人契丹与奚,可是最后契丹人与奚不领情,把进贡的几个和亲公主竟给宰杀了。

《剑桥中国辽西夏金元史》:“745年,唐廷试图用建立新通婚联盟的办法来恢复和契丹的关系,但是没有成功,送去的皇室新娘被杀。

”唐朝此举丢尽了国人的颜面。

(二)和亲的历史作用由和亲的历史作用来看,虽然不同历史环境和历史条件下的所产生的客观和亲效果有所不同,但从总体上来讲,其结果都是有利于民族间的经济、文化交流,有利于民族间的融合。

1.经济在经济方面,和亲过程中,缴纳聘礼、贡物、回赐及与之相关的互市等活动非常频繁,必然会促进官方贸易和双方经济的发展,出嫁公主在和亲过程中还带走了先进的生产技术、生产工具和生产工匠以及农作物稻种、农业器具等,又为北方少数民族的农业发展提供了条件,补充了他们单一脆弱的牧猎经济,促进了北方少数民族由游牧经济向定居经济的转化,缩短了北方少数民族同汉族间在生产生活上的差距。

汉唐初期和亲政策差异分析

汉唐初期和亲政策差异分析

汉唐初期和亲政策差异分析汉唐初期和亲政策是中国古代政治和外交政策中的两种不同方法。

在汉唐时期,和亲政策分别被汉武帝和唐太宗采用,并对两个朝代的政治发展和外交关系产生了重要影响。

本文将从政治、外交和文化等方面对汉唐初期的和亲政策进行比较和分析。

从政治角度来看,汉代采取的和亲政策主要是为了巩固和扩大中央政权的统治。

汉武帝时期,中央政权面临着诸侯割据和地方势力强大的挑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汉武帝选用和亲政策来遏制和减弱诸侯国的势力。

他通过婚姻联姻的方式,将一些有实力和野心的诸侯国子女嫁予皇族,通过这种方式将诸侯国纳入国家的统治之下,实现了对地方势力的有效控制和限制。

而唐太宗时期,由于唐朝的中央集权得到了较好的巩固,和亲政策更多地体现在维护国家利益和推进国内统一的过程中。

唐太宗通过和亲政策,使得一些边疆民族与唐朝建立了亲戚关系,加强了与边疆地区的联系和控制,进一步巩固了唐朝的统一政权。

在文化方面,汉代的和亲政策也对两个朝代的文化发展产生了影响。

汉代时期,由于和亲政策的实施,中国社会和文化受到了外来文化的影响。

匈奴、西域王国等地的民族文化与汉族文化相结合,形成了独特的文化交融现象,如茶马古道、丝绸之路等。

而唐太宗时期,通过和亲政策,唐朝与吐蕃、突厥等民族建立了亲戚关系,这也促进了唐代的民族文化交流与融合。

唐代的文化艺术在此基础上逐渐繁荣起来,出现了大批优秀的文学作品和艺术作品。

汉唐初期的和亲政策在政治、外交和文化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

汉代的和亲政策主要是为了巩固和统一国家权力,实现民族统一和边疆稳定。

而唐代的和亲政策则更多地体现在维护国家利益和推进国内统一的过程中。

无论是汉代还是唐代,和亲政策都对中国古代的政治和外交产生了重要影响,并推动了汉唐时期的文化发展。

中国历史上的和亲政策及其作用和影响

中国历史上的和亲政策及其作用和影响

中国历史上的和亲政策及其作用和影响作者:王红梅来源:《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10期(赤峰学院社会科学部,内蒙古赤峰 024000)摘要:中国历史上各民族间和平交往的方式很多,而和亲几乎贯穿于民族关系的始终,产生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和影响。

本文拟就汉朝、唐朝、清朝的和亲政策,选取典型事例展开论述,并就其作用和影响进行评价。

关键词:和亲;昭君出塞;文成公主入藏;满蒙和亲;作用;影响中图分类号:K20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596(2011)10-0004-02中国历史上民族关系建立的基础,是各民族之间在经济上需要相依互补。

无论是战争掠夺还是和平交往,其目的都是为了实现经济上的相互需要和满足。

但战争付出的代价太大,不利于民族的发展,最终遭受灾难的还是各族人民,因此,通过和平方式来解决民族矛盾,改善民族关系,就成为历史上各民族人民经过选择而经常采取的处理民族关系的主要方式。

历史上各民族间和平交往的方式很多,而和亲政策几乎贯穿于民族关系的始终,产生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和影响。

历史上的和亲,通常是指中原朝廷的皇帝以尚公主、降宫女、赐嫁妆的形式与游牧民族的君主联姻,也指游牧民族的君主之间采取同样的形式实行联姻。

一、西汉的和亲政策和亲政策始于汉高祖刘邦。

西汉初年,国力衰微,力不足以抗击匈奴。

公元前200年,汉高祖被匈奴围困于平成白登山,史称“白登之围”,西汉与匈奴的战争失败。

此后汉高祖采纳了大臣娄敬的建议,同匈奴和亲。

但由于双方在力量对比上西汉处于劣势,因而汉初的和亲政策并没有收到实际效果。

在当时条件下,和亲事实上是一种迫不得已的妥协,是一种变相的纳贡。

汉代同匈奴的和亲,最成功的是昭君出塞。

西汉武帝时,国力强盛,派大将卫青、霍去病开始对匈奴展开大规模防御性战争。

经过公元前127年的河南之战、公元前121年的河西之战、公元前119年的漠北之战三大战役,最终击溃匈奴主力,匈奴北徙漠北,从此“漠南无王庭”。

浅谈我国古代“和亲”政策思想

浅谈我国古代“和亲”政策思想

论我国古代的“和亲”政治思想“和亲”是指古代在汉族政权与少数民族政权之间,为着一定政治目的需要,通过联姻缔结和好关系的政策。

和亲政策始于西汉“白登之围”后,汉高祖刘邦无力抵抗匈奴的侵略,遂采纳刘敬的建议,以汉廷宗室女出嫁给匈奴冒顿为妻子,每年给匈奴贡品、食物、金银等物品,并与冒顿结为兄弟。

这是中国历史上中原王朝与边疆少数民族政权建立和亲关系的开始,后为各王朝所效法,如隋唐曾与突厥、吐蕃,辽朝与西夏,清朝与蒙古均采用过和亲政策。

汉朝之所以能够提出和亲政策,是因为当时深受儒家“夷夏之别”和“用夏变夷”的思想的影响。

在我国古籍中可以看到我国古代以文化而不是人种为标准将民族划分为华夏、北狄、南蛮、西戎、东夷等不同的民族,其中不乏一些民族歧视的成分。

“夷夏之别”主要表现在文化及礼仪制度方面的诸多不同。

华夏族和少数民族可以影响并改变彼此的生产生活方式及习俗,正是这种“夷夏”相通的观念,得以使华夏民族的风俗礼仪和先进的物质文化生产力影响少数民族,使其最终采纳汉族的生产生活方式。

因而传统的儒家“夷夏观”为汉朝提出一个利用中原强大的政治、经济、文化优势来“同化”匈奴的“和亲”政策提供了牢固的思想基础。

汉朝与匈奴的“和亲”政策对后世影响很深,但当时以及后世对此政策非议颇多,汉王朝在“和亲”、“击之”、“孰变”等问题上摇摆不定,人们也常将汉朝的和亲政策与屈辱相联系,比如历代文人以“昭君怨”等语气表达他们对“和亲”政策的不满。

究其原因,无非是中原王朝向以“天朝上国”自居,认为“四夷”皆应臣服,嫁公主于少数民族不符合天朝礼仪,实乃“大汉族”思想的作怪。

“和亲”政策并不是纸上谈兵,是在详细了解了少数民族与中原政治、经济、文化的不同特点基础上提出的。

“和亲政策”是中原王朝代价最小最实惠的防止少数民族侵扰的措施。

从汉初“和亲”政策所起的作用看,和亲政策节制了战争,达到了西汉政权休养生息的目的,增进了少数民族与汉王朝的文化交流,对于维持边境的安宁和人民的安居乐业具有重大意义。

古代中国的和亲政策与少数民族的融合

古代中国的和亲政策与少数民族的融合

古代中国的和亲政策与少数民族的融合在古代中国历史长河中,随着不同朝代的更迭,中国政府普遍采取了和亲政策。

这项政策的核心目的是通过与周边少数民族建立婚姻联盟,达到国内统一、稳定和少数民族的融合。

和亲政策为古代中国的统一与繁荣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成为构建中华民族大家庭的重要纽带。

和亲政策的实施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是皇室的和亲婚姻。

历朝历代,中国帝王通过与周边少数民族的公主、王后联姻,扩大了自己的影响力和地盘。

这不仅在政治上达到了统一的效果,还在文化上实现了交融与融合。

例如,宋朝时期,南宋皇帝赵构与辽国公主翠花的和亲婚姻,不仅使得两国之间形成了重要的联盟,也带来了辽国文化对南宋的影响。

南宋皇帝更进一步留学辽国,学习并融合了辽国的政制、农业技术和服饰等方面的优点。

这种皇室的和亲婚姻不仅加强了中央政权的统一,也带来了各族人民的交流和融合。

其次,和亲政策也常常在地方层面推行,通过地方豪族的和亲婚姻来实现对边疆少数民族的稳定和融合。

这种地方层面的和亲婚姻除了巩固统一的目的外,更侧重于减少边疆地区冲突和摩擦。

例如,明朝时期对蒙古、回鹘等地进行的和亲政策,通过将明朝官员和女儿嫁给当地少数民族地方势力,达到了减少冲突的效果。

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中国文化与少数民族文化的交融与融合。

和亲政策的实施从一个侧面展示了古代中国治国理政的智慧。

对待少数民族,不是采取武力征服,而是通过联姻建立婚姻联盟,将其融入中原文化,取得了较为稳定和平的局面。

这也是中国历史上相对和谐民族关系的一个重要因素。

然而,和亲政策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局限。

首先,和亲政策相对依赖于皇室贵族的个人决策和好感。

这种片面的依靠个人意愿的决策,存在着权力滥用、机遇偏颇的问题,使得和亲政策并不总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其次,和亲政策的实施可以说是一种权宜之计,它并不能根本解决民族关系的问题。

只依靠婚姻联盟,难以真正实现文化、经济等领域的深度交流和融合。

综上所述,古代中国的和亲政策在推动国内的统一与稳定,促进各民族的融合与交流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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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和亲有几种类型?古代和亲的目的
中国古代和亲有几种类型?古代和亲的目的
中国古代民族关系比较复杂性、历代史书所记载和亲实例的多样性以及历代统治者以和亲为
手段所要达到目的的多样性,所以,中国古代和亲的类型自然也比较复杂,大致可分为六种类型。

1.中原王朝与少数民族政权之间的联姻。

这种类型的和亲最普遍,是中国古代和亲的最主要部分。

比如汉朝与匈奴、汉朝与乌孙、北魏与柔然、西魏与柔然、东魏与吐谷浑、东魏与柔然、
北齐与柔然、北周与突厥、隋唐与吐谷浑、隋唐与突厥、唐与吐蕃、契丹、奚及回纥等若干和亲。

这种类型的和亲主要是中原王朝的“公主”出嫁少数民族政权的首领。

2.割据政权与少数民族政权之间的联姻。

据《资治通鉴》卷40记载,建武元年(25年),卢芳“使使与西羌、匈奴结和亲”。

《后汉书》卷12《彭宠传》载,建武三年(27年)三月,“彭宠
自称燕王,攻拔右北平、上谷数县。

遣使以美女、缯鲧赂遗匈奴.要结和亲。

单于使左南将军将
七八千骑往来为游兵以助宠”。

卢芳本为东汉的骑都尉,起兵反汉后,自立为西平王,被匈奴单
于拥立为汉帝;彭宠本为东汉的偏将军、安乐令,起兵反汉后自称燕王。

公孙度和袁绍也是两个
割据政权的头目,他们也曾与少数民族政权有过和亲关系。

据《三国志·东夷传》记载,“时句
丽、鲜卑强,(公孙)度以夫余在二虏之间,妻以宗女。

”再如蹋顿统领乌桓三部后,袁绍和公孙
瓒“连战不决,蹋顿遣使诣绍求和亲,助绍击瓒,破之”。

乌桓由于助袁绍有功,袁绍将蹋顿、
峭王及汗鲁王都立为单于,“皆以单于印绶”…,又与他们和亲,将宗室之女封为公主分别嫁给
这三位单于。

通过和亲,袁绍父子与乌桓建立了亲密关系。

3.割据政权之间的联姻。

东汉末年,社会大乱,出现了军阀混战局面,形成了地方割据势力,在西晋史学家陈寿笔下也出现了两个割据政权之间的联姻(也称“和亲”)状况。

《三国志》卷46
《吴书·孙坚传》载:“(董)卓惮坚猛壮,乃遣将军李惟来求和亲,令坚列疏子弟任刺史、郡守
者,许表用之。

坚日:‘卓逆天无道,荡覆王室,今不夷汝三族,县示四海,则吾死不瞑目,岂
将与乃和亲邪?’复进军大谷,拒雒九十里。

”尽管孙坚耻与董卓联姻,但在他的心目中,这种联
姻也属“和亲”。

孙权时的占术家吴范也把这种类型的联姻称之为“和亲”。

《三国志》卷63《吴
书·吴范传》载:“刘备盛兵西陵,范曰:‘后当和亲。

’终皆如言。

”当然,后来孙吴与刘蜀在建
兴元年(223年)的和亲则是两个国家之间的联姻,但在此之前所提到的“和亲”是就两个割据政
权而言的,因为当时都还没有正式建国。

4.少数民族政权之间的联姻。

这种类型的和亲也比较多,如西汉时匈奴与乌孙、匈奴与车师的和亲;东汉时莎车与于阗,羌族首领与烧何、当煎及当阗部落的和亲。

;魏晋时期鲜卑族轲比能
与步度根的和亲,拓跋氏与匈奴的和亲。

五胡十六国时期各少数民族政权之间的和亲,以及隋唐
时期吐谷浑伏允与羌的和亲等等。

5.南朝与北朝之间的联姻。

泰始五年(469年),“(北)魏复遣使来(宋)修和亲,自是信使岁通”。

又如梁武帝时,侯景曾建议“与东魏和亲”,因没被采纳,“是后景表疏稍稍悖慢’。

6.从现今来看属于外国之间的联姻。

五代时刘晌等人在写《旧唐书.百济传》时,把百济王义慈与高丽之间的联姻称为“与高丽和亲通好”,把唐令前百济太子扶余隆回百济与新罗首领联
姻称为“遣还本国,共新罗和亲”。

其实,唐朝君臣、百济王与新罗王都把这次联姻看作“和亲”。

《旧唐书·百济传》载:“麟德二年(665年)八月,(扶余)隆到熊津城,与新罗王法敏刑白马而盟。

先祀神祗及川谷之神,而后歃血。

其盟文口:‘往者百济先王,迷于逆顺,不敦邻好,不睦亲姻。

结托高丽,交通倭国,共为残暴,侵削新罗,破邑屠城,略无宁岁。

天子悯一物之失所,怜百姓
之无辜,频命行人,遣其和好。

故立前百济太子司稼正卿扶余隆为熊津都督,守其祭祀,保其桑梓。

依倚新罗,长为与国,各除宿憾,结好和亲。

恭承诏命,永为藩服。

约之以婚姻,申之以盟誓。

”百济和新罗都承认唐朝所拟盟文,说明百济、新罗和唐朝三个国家都认同这次联姻是和亲。

从历代史书中所载的有关实例中可以看出,和亲的范围是比较广泛的,不能仅仅局限于汉族与少数民族政权之间,以上所列的其他各种类型的联姻都应作为和亲的研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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