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营改增政策解读及实务案例
摘要-营改增全实务案例例子分析

此外,广告除了增值税,还需要交文化事业建筑费,其中广告设计、创意策 划属于设计服务,不需要交;如果开的是“广告服务”,那么需要交文化事 业建筑费。假设企业拥有广告牌,客户提供相应的照片海报用于展示,这属 于广告服务;如果企业包揽图,分别缴税。
确定销售额的三个选择是有使用顺序的。例如:A公司赠送U盘作为礼物,如 果A公司不是U盘的生产企业,就以A公司买入U盘时的价格作为视同销售的 价格;如果A公司的业务中有出售U盘,那么需要按照A公司出售的U盘价格 进行视同销售;如果赠送的U盘是市面上没有的,那么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在日常实务操作中,很多企业,尤其是关联企业间的定价往往是税务机关稽 查的重点。
营改增计税方法
PART FOUR
互动问答
Part One
应税服务
交通运输业 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除了铁路运输还存在铁路大票 ,其他都应当 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在2014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没能取得增值税 专用发票,应当属于未能取得合规发票,相应费用是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 扣除的。另外在2014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交通运输费用结算单据,是不能 抵扣进项税的;但2014年取得的是2013年开具的运输费结算单据,根据具 体情况,是可以抵扣的。
邮政业/邮电通讯业 企业统一购买手机和手机号码给员工,不但解决了员工个人名义的号码实报 实销很难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同时可以降低成本,也很好地解决了电 话费补贴的问题。
如果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14年7月1日之后必须要求邮电通讯业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不是一般纳税人,在各个省市规定的过渡期内,可 以取得营业税发票,并且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014年营改增试点政策热点问答

2014年营改增试点政策热点问答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
本文将对“营改增”扩围和“营改增”试点相关热点政策进行解读,希望对纳税人有所帮助。
一、交通运输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
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此次将铁路运输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在“营改增”应税服务中增加铁路运输服务、邮政业服务、收派服务的范围注释,明确航天运输服务按照航空运输服务征税,标志着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
二、关于此次“营改增”扩围试点中“邮政业”所指的范围邮政业,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邮政汇兑、机要通信和邮政代理等邮政基本服务的业务活动。
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
(一)邮政普遍服务邮政普遍服务,是指函件、包裹等邮件寄递,以及邮票发行、报刊发行和邮政汇兑等业务活动。
函件,是指信函、印刷品、邮资封片卡、无名址函件和邮政小包等。
包裹,是指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独立封装的物品,其重量不超过五十千克,任何一边的尺寸不超过一百五十厘米,长、宽、高合计不超过三百厘米。
(二)邮政特殊服务邮政特殊服务,是指义务兵平常信函、机要通信、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的寄递等业务活动。
(三)其他邮政服务其他邮政服务,是指邮册等邮品销售、邮政代理等业务活动。
三、关于目前“营改增”试点行业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二)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邮政业服务,税率为11%(三)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四、售后回租业务允许扣除租赁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一)经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以及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014年“营改增”专题解读解析

“营改增”专题解读华南师范大学科教东圃培训中心谭旭辉老师编辑导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近日发布《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
我们收集整理了本次“营改增”政策要点及主要变化,供各位同行参考。
一本次“营改增”主要变化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差异表(全国版:试点地区版)三、“营改增”应税服务范围主要差异对比表(全国版-试点地区版)四、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一本次“营改增”主要变化一、扩大范围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地域范围的扩大,由试点地区扩展到全国,说明前期的试点基本成功,具备全国推广的必要和可行性,也有利于消除税收政策的地区差异,另外一个方面是行业的扩围,将广播影视服务列入现代服务业,说明其税率为6%。
二、统一文件便于操作清理了已有文件,避免产生文件过多不利执行的问题。
《通知》整合了前期试点的税收政策。
三、差额征税政策基本淡出差额征收政策由于“营改增”全国推广,没有了试点地区和非试点地区的区别,所以基本不再存在差额征收。
新的试点方案只保留了有形动产融资租赁的差额政策。
“营改增”由于不能差额,又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对部分小企业影响较大。
四、摩托车、汽车、游艇可以抵扣进项税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特别请注意,这里包括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也就是所有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都可以享受这个政策规定,提醒现在打算买车的客户:推迟2个月买车!五、广告业部分调整广告策划、广告设计调整为设计服务,而广告制作则由于内容差异很大,将分别按照不同性质调整到不同项目。
这将有利于广告业减轻文化事业建设费负担。
六、运费抵扣政策调整取消了试点纳税人和原增值税纳税人,按交通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的政策;取消了试点纳税人接受试点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服务,按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的政策。
2014年最新营改增范围

2014年最新营改增范围一、交通运输业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
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一、交通运输业 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
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一)陆路运输服务。
陆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陆路(地上或者地下)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及其他陆路运输,暂不包括铁路运输。
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陆路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
(一)陆路运输服务。
陆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陆路(地上或者地下)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包括铁路运输和其他陆路运输。
1.铁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铁路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2.其他陆路运输服务,是指铁路运输以外的陆路运输业务活动。
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地铁运输、城市轻轨运输等。
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陆路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
(二)水路运输服务。
水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江、河、湖、川等天然、人工水道或者海洋航道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
程租业务,是指远洋运输企业为租船人完成某一特定航次的运输任务并收取租赁费的业务。
期租业务,是指远洋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操作人员的船舶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天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船东负担的业务。
(二)水路运输服务。
水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江、河、湖、川等天然、人工水道或者海洋航道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
程租业务,是指远洋运输企业为租船人完成某一特定航次的运输任务并收取租赁费的业务。
2014年上半年税收政策整理之增值税政策归纳与整理

2014年上半年税收政策整理之增值税政策归纳与整理一、营改增政策11个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3‟121号),明确:(1)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含各级分支机构),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所称的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所属邮政企业。
(2)航空运输企业已售票但未提供航空运输服务取得的逾期票证收入,按照航空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
(3)自2013年8月1日起:①经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在财税…2013‟106号文件发布前,已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日之前,可以选择按照财税…2013‟106号文件有关规定或者以下规定确定销售额: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②经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2014年3月31日前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的,自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起,其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按照财税…2013‟106号文件和上述①规定执行;2014年4月1日后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的,从达到标准的次月起,其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按照财税…2013‟106号文件和上述①的规定执行。
同时需注意三点:一是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铁路旅客运输服务,不得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是原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2014年1月1日后开具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
三是未注明起始日期的政策从2014年1月1日开始执行。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3‟111号),明确:自2014年1月1日起,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提供铁路运输服务以及与铁路运输相关的物流辅助服务,按照•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财税…2013‟74号)计算缴纳增值税。
宁夏国税“营改增”2014年6月份热点难点问题解答

乐税智库文档问答精选宁夏国税“营改增”2014年6月份热点难点问题解答【标 签】增值税简易征收,电信业服务适用税率,营改增,优惠政策,邮政企业,应税服务范围【业务主题】电信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来 源】宁夏国税局1、问:电信业服务的应税服务范围有哪些?答:电信业,是指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等各种通信网络资源,提供语音通话服务,传送、发射、接收或者应用图像、短信等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业务活动。
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务的业务活动,以及出租或者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的业务活动。
增值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业务活动。
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按照增值电信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
2、问:电信业服务适用税率是如何规定的?答:根据《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提供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11%。
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
3、问:电信业提供既有基础电信服务(11%)又有增值电信服务(6%)的套餐,如何缴税?答:纳税人提供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税率的应税服务,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电信业提供既有基础电信服务(11%)又有增值电信服务(6%)的套餐,应分别核算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4、问:光伏发电产品在增值税方面有什么优惠政策?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66号)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l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5、问:电影院销售电影票取得的收入是否可以申请增值税简易征收?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2第一条第六款第四目的规定:“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2014年财经法规营改增专题课件
业务活动
鉴证咨询
服务
包括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 和会议展览服务
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 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 务。
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远洋运输的光租 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
为什么要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改革?
随着改革开放 的深入,增值 税和营业税并 存的问题日益
突出
现行货物和劳务税制 经济发展现状的矛盾
3
制约了各产业之间的专业化分工和协作的发展; 影响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客观上造成了鼓励制造业、限制
服务业的结果; 影响了我国国际竞争力; 影响了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
营改增
一是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树立正确的 权力观 和科学 的发展 观,权 力必须 为职工 群众谋 利益, 绝不能 为个人 或少数 人谋取 私利
为什么要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改革?
2
我国目前的货物和 劳务税税制情况
优点:在一般计税方法下,增值税 的实质是对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增值额 部分征收,具有消除重复征税、促进 专业化协作的优点 。
2.增值税
环环征收 层层抵扣
征收范围: (1)交通运输业 (2)建筑业 (3)邮电通信业 (4)文化体育业 (5)娱乐业 (6)金融保险业 (7)服务业 (8)转让无形资产 (9)销售不动产
税率:一律采用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营业收入×税率
1.营业税
营改增
一是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树立正确的 权力观 和科学 的发展 观,权 力必须 为职工 群众谋 利益, 绝不能 为个人 或少数 人谋取 私利
义务兵平常信函、机要通信、盲人读物和革 命烈士遗物的寄递等业务活动。
重点解读2014年最新财税政策
重点解读2014年最新财税政策2014年财税改革实行的一年,其承载着社会各界人士的希望。
那么2014年有哪些重大的财税改革呢?较以往有何不同?在众望所归中这些财税改革会给社会带来怎样的反响呢?让我们拭目以待!从2014年1月1日起,一批新的税收政策开始实施。
这些新政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执行中需要注意哪些关键点?来听听专家作出的详细解读。
改革的重中之重还是“营改增”,财税改革的话题永远围绕着“营改增”,下面我们首先就从营改增说起吧!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改增”试点文件名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主要内容:1.通过铁路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铁路运输业务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从属于陆路运输税目,增值税税率11%。
2.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邮政汇兑、机要通信和邮政代理等邮政基本服务的业务活动纳入“营改增”试点,增值税税率为11%。
3.106号文件完善和调整了融资租赁的差额征税办法,调整1项和新增6项差额征税业务。
4.增加了一般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即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5.接受铁路运输服务的应按取得的增值税货运专票上注明的税额作为进项税额,购进初级农业产品,符合《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的,按核定扣除标准计算的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6.调整了“营改增”试点减免税优惠、即征即退的过渡政策。
关键点解读:1.注意“营改增”试点范围变化。
此次“营改增”试点扩围,除铁路和邮政外,还增加了一些“营改增”试点的小行业,比如把收派服务、翻译服务和航天运输服务也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
2.注意售后回租销售额的确定。
106号文件允许租赁公司在收取的租金中扣除租赁物的本金计征销项税,这就避免了对没有进项的租赁物本金征收增值税。
2014“营改增”会计分录处理方法汇总
2014“营改增”会计分录处理方法汇总一、会计科目设置(一)一般纳税人会计科目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应税服务改征期初有进项留抵税款,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
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借方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减免税款”、“转出未交增值税”等专栏,贷方应设置“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
1、“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
2、“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包括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
3、“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企业已缴纳的增值税额,企业已缴纳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
4、“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专栏,记录企业按免抵退税规定计算的向境外单位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当期应免抵税额。
5、“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记录企业月末转出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企业转出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
6、“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提供应税服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企业提供应税服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发生服务终止或按规定可以实行差额征税、按照税法规定允许扣减的增值税额应冲减销项税额,用红字或负数登记。
7、“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企业向境外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应税服务,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免抵退税额或按规定直接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额;出口业务办理退税后发生服务终止而补交已退的税款,用红字或负数登记。
8、“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由于各类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营改增政策疑难问题解析及实务操作
梳理采购业务,确定可抵扣范围,以及确定哪些发 票可以抵扣?应注意什么问题?应重新制定发票报销 流程,项目经理拿来的发票应由财务先审核,再报领 导签字,然后再付款。
如规划、勘查、咨询、加油、维修、三通一平、设 计、购进货物和设备、运输、施工、水电、装修、绿 化、监理、周转材料(模板、脚手架等)、临时设施 、广告、代办、支付佣金、鉴证、车辆等。特别
(二)建筑公司只有在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以 下可成为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模 式。
(三)没有取得收入前是否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
总局令第22号第四条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申请。
36号文附件1第四条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 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 为一般纳税人。
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
第二部分 “营改增”后,企业自身业务与 管理事项的调整与应对
一、纳税人的身份认定(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 税人区别)与优劣比较,计税方式变化对企业的税 负会产生哪些影响?建筑公司可否成为小规模纳税 人实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模式? 没有取得收入前 是否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是绿化—涉农,一边可凭其自行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 票×13%作为进项抵扣,一边可向房地产企业开具增 值税专用发票,作为房地产企业的进项税额抵扣。
首先要列出各种成本费用明细,对照相关规定或者 咨询税务机关,看哪些项目可以抵扣,设计成“成本 费用、购置资产、工程建设抵扣情况”等清单表格。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对现有的采购业务要梳理,对 以前未发生和即将发生的采购业务也要重新梳理,经 常更新清单。
(一)核定改为查账征收后,原来实行个人所得 税、企业所得税带征(核定征收率)的咋办?何种 情况下可带征?企业所得税能否继续核定征收?而 企业所得税要求须凭有合法有效凭证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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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提纲模块一:营改增原因分析与改革进程模块二: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与税率、征收率模块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规定模块四:一般纳税人纳税操作模块五: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操作模块六:过渡政策模块一:营改增原因分析与改革进程(一)营改增原因分析增值税可以避免重复征税避免重复征税是以抵扣链条完整为前提的如果抵扣链条不完整,会出现什么结果?(二)改革进程模块二: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及税率、征收率问题:营改增范围是否营改增一般纳税人税率或营业税税率1.汽车租金2.房屋租金3.转让专利权4.航空公司出租飞机,不配备操作人员5.航空公司出租飞机,配备操作人员6.代理报关服务7.广告服务8.软件开发9.工程设计10.工程建筑(一)营改增范围、税率、征收率征税范围 税率 征收率交通运输业11% 3%部分现代服务业有形动产租赁 17%研发和技术服务6%信息技术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 鉴证咨询服务“1”:交通运输业 暂不包括铁路运输,但包含轨道交通运输经营快递业务、在旅游景点经营索道业务暂不属于本次营改增范围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交通运输业的征税范围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租赁快递业务是否营改增?单位和个人从事快递业务按“邮电通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实际执行中有快递经营许可证:邮电通信业,不改增值税无快递经营许可证:运输业或货代业征税,改增值税出租车公司向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出租车属于出租车公司的按照“陆路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出租车属于出租车司机的不征收增值税“6”:部分现代服务业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
研发和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1)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技术转让服务:转让专利或者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2)信息技术服务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运输、检索和利用,并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活动。
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和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3)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包括商誉和特许经营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含广告代理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含会议展览代理服务)。
注意:广告服务:包括广告的策划、设计、制作、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组织安排会议或展览的服务按照“会议展览服务”征收增值税(4)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
财税[2012]86号:港口设施经营人收取的港口设施保安费按照“港口码头服务”征收增值税(5)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租赁,按照“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而非“交通运输业”征收增值税。
(6)鉴证咨询服务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
建筑图纸审核服务、环境评估服务、医疗事故鉴定服务,按照“鉴证服务”征收增值税;代理记账服务按照“咨询服务”征收增值税问题解析:营改增范围(1)是否营改增一般纳税人税率或营业税税率1.汽车租金T(有形动产租赁)17%2.房屋租金F(不动产租赁,缴纳营业税)5%3.转让专利权T(研发和技服)6%4.航空公司出租飞机,不配备操作人员T(干租,有形动产租赁)17%5.航空公司出租飞机,配备操作人员T(湿租,交通运输业)11%问题解析:营改增范围(2)是否营改增一般纳税人税率或营业税税率6.代理报关服务T(物流辅助服务)6%7.广告服务T(文化创意服务)6%8.软件开发T(信息技术服务)6%9.工程设计T(文化创意服务)6%10.工程建筑F(建筑业,继续征收营业税)3%(营业税税率)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所得来源地的判断标准流转税的判断标准≠所得税的判断标准营改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所得来源地判定的一般规则属人原则境内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所获得的收入,无论劳务发生在境内还是境外,都属于境内的所得属地原则只要应税服务接受方在境内,无论提供方是否在境内,都属于境内应税服务境内的含义:属地+属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
应税服务的提供方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接受应税服务;所接受的服务必须完全发生在境外并在境外消费(包括提供服务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以及服务的开始和结束均在境外【含中间环节】)。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营改增的影响试点地区的试点行业业务量是升是降?试点地区的试点行业税负是升是降?试点行业小规模纳税人试点行业一般纳税人(二)视同提供应税服务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注意视同提供应税劳务与非营业活动的区别非营业活动1.非企业性单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履行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活动。
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
3.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员工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混合销售行为一项行为既涉及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又涉及到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税务处理问题以纳增值税为主的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纳增值税以纳营业税为主的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纳营业税(四)兼营非应税劳务多项行为既涉及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又涉及到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税务处理能够分开核算,分别纳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分别核定货物、增值税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五)零税率和免税的规定(1)零税率≠免税零税率的具体实现方式(1)一般计税方法:免抵退(2)简易计税方法:免税(五)零税率和免税的规定(2)行业零税率项目免税项目交通运输业资质完备的国际运输服务资质不完备的国际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1)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2)向境外单位提供的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但不包括合同标的物在境内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向境外单位提供的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文化创意向境外单位提供的设计服务(不包括对境内不动产提供的设计服务)(1)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2)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3)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物流服务(1)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2)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除外)有形动产租赁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向境外单位提供的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但询不包括对境内货物或不动产的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模块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规定类型划分标准1.生产企业年销售额50万元2.商业企业年销售额80万元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500万元4.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5.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未达到上述标准,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税务资料,也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注意:销售额含扣除前、免税、减税数额(一)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一般纳税人:规范化的计税方法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二)特殊规定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试点实施之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试点纳税人在试点实施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租赁合同,在合同到期日之前继续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缴纳营业税。
(三)扣缴义务人的规定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符合下列情形的,按照《试点实施办法》规定代扣代缴增值税:以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的,境内代理人和接受方的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均在试点地区。
以接受方为扣缴义务人的,接受方的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在试点地区。
不符合上述情形的,仍按照现行营业税有关规定代扣代缴营业税扣缴税种的规定是否有境内代理人境内代理人机构所在地劳务接受方机构所在地扣缴税种有试点地区试点地区增值税有试点地区非试点地区营业税有非试点地区试点地区营业税无不适用试点地区增值税无不适用非试点地区营业税国际运输劳务情形税务处理与我国政府达成双边运输免税安排的国家和地区的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免税未与我国政府达成双边运输免税安排的国家和地区的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按规定应扣缴增税试点期间扣缴义务人暂按3%的征收率代扣代缴增值税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征收率)×征收率模块四:一般纳税人纳税操作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一、销项税额的确定及账务处理二、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三、进项税额的确定及账务处理四、应纳税额的计算及账务处理某咨询公司的案例试点地区某咨询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11月向A公司提供咨询劳务,双方约定的含增值税价格为10.6万元。
2012年11月份该咨询公司完成了咨询服务,但由于A公司资金紧张,未按合同约定付款。
2013年6月支付了11万元款项,其中0.4万元为延期付款利息。
请问该咨询公司应如何计算销项税额?如何进行账务处理?一、销项税额的确定及账务处理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一)销售额的一般规定: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实属价外收入)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