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承担侵权责任的多种方式)

合集下载

《政策与法律法规》 模拟试卷+答案8

《政策与法律法规》 模拟试卷+答案8
第 6 页 / 共 13 页
于对游客承担侵权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1 分) A. 旅行社承担侵权责任 B. 旅行社或张某承担侵权责任 C. 张某承担侵权责任 D. 旅行社和张某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44.《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景区超过最大承载量接待旅游者的,由景区主管部门责 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业整顿( )。(1 分) A. 1 个月至 6 个月 B. 半个月至 1 个月 C. 6 个月至 9 个月 D. 9 个月至 12 个月 45.导游李某在带团中,因游客不参加其安排的另行付费项目而拒绝履行合同,旅行社具备履 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李某仍然拒绝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和滞留的严重后果,对此 旅游者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 )。(1 分) A. 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赔偿金 B. 违约金和旅游费用一倍以上赔偿金 C. 旅游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赔偿金 D. 违约金并返还旅游费用 46.导游跟团蜜月旅行期间,游客王某夫妇将相机遗忘在旅客大巴上,返回大巴后发现相机不 翼而飞,相机中存有二人蜜月旅行期间的所有照片,经查,导游张某未提示旅客下车时随身携 带贵重物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1 分) A. 旅行社和导游张某承担连带责任 B. 导游张某承担侵权责任 C. 导游张某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D. 王某夫妇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47.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报( )审批。(1 分) A.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B. 省级人民政府 C. 国务院 D. 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48.为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和县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相关旅游平台,无偿向旅游者提供( )。(1 分) A. 必要信息 B. 咨询服务 C. 必要信息或咨询服务 D. 必要信息和咨询服务 49.《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各级( )应当组织对其编制的旅游发展规划的执行情况 经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1 分) A. 旅游主管部门 B. 旅游行业组织 C. 人民政府 D. 规划主管部门 50.王某欲将包价旅游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陈某,依据《旅游法》旅行社没有正当理 由的不得拒绝,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王某和陈某承担。该转让行为应当发生在旅游行程( )。(1

普法考试试题题库(含答案)

普法考试试题题库(含答案)

普法考试试题题库(含答案)一、单选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关是()。

A. 人民代表大会B. 人民政府C. 人民法院D. 人民检察院答案:A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下列哪种行为不属于犯罪行为()。

A. 盗窃B. 抢劫C. 滥用职权D. 闯红灯答案:D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岁,女不得早于()岁。

A. 20,20B. 22,20C. 22,18D. 20,18答案:B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年。

A. 5B. 10C. 15D. 20答案:B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

A. 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B. 经营者的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C. 商品或服务的价格、计量、检验标准等信息D. A、B、C三项答案:D二、多选题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下列哪些属于合同的成立条件()。

A. 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B. 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C.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D. 当事人之间有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答案:A、B、C、D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下列哪些属于所有权()。

A. 占有权B. 使用权C. 收益权D. 处分权答案:A、B、C、D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下列哪些属于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方式()。

A. 停止侵害B. 排除妨碍C. 消除危险D. 赔偿损失答案:A、B、C、D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下列哪些属于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

A. 防止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B. 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C.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D. 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答案:A、B、C、D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下列哪些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侵权责任法试题 (2)

侵权责任法试题 (2)

侵权责任法试题一、单选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自(D)起施行。

(第十二章九十二条)A、2009年12月25日B、2010年1月1日C、2010年5月1日D、2010年7月1日2、因同一侵权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而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应先承担(A)(第一章第四条)A、侵权责任B、行政责任C、刑事责任D、经济责任3、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教唆人、帮助人应承担(D)(第二章第九条)A、相应责任B、部分责任C、补充责任D、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4、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C),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九十条)A、有过错的B、无过错的,仍C、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D、无过错的,不5、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C)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九条)A、有关单位B、有关个人C、有关单位或者个人D、有关单位和个人6、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B)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四条)A、医务人员B、医疗机构C、医疗机构负责人D、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7、请求赔偿精神损害必须是造成他人(A)(第二章第二十二条)A、严重精神损害B、一般精神损害C、精神损害D、身体残疾8、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C)(第二章第二十四条)A、受害人自行承担责任B、行为人承担责任C、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D、由受害人和行为人平均承担责任9、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B)(第二章第二十六条)A、应当减轻侵权人的责任B、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C、必须减轻侵权人的责任D、不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10、个人之间所形成的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D)(第四章第三十五条)A、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责任B、由提供劳务一方自己承担责任C、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承担责任D、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1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09.12.26•【文号】主席令第21号•【施行日期】2010.07.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侵权责任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09年1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第三章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第四章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第五章产品责任第六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第八章环境污染责任第九章高度危险责任第十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第十一章物件损害责任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保护范围】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被侵权人的请求权】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条【法律责任的聚合与民事责任优先原则】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条【本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其他法律对侵权责任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章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第六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常考知识点

《侵权责任法》常考知识点

《侵权责任法》常考知识点侵权责任法是中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项重要法律,旨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

以下是侵权责任法中常考的知识点:一、侵权的概念和特征:《侵权责任法》对侵权的概念进行了明确规定:侵权是指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侵犯人身权益、财产权益和非财产权益等。

侵权应满足下列几个特征:主体是侵权人,客体是权益,行为是侵权行为,损害是侵权结果。

二、侵权行为的形式和主体:侵权行为有多种形式,如行为人非法侵入他人领地、非法使用他人财物、传播虚假信息等。

侵权行为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侵权责任需依法承担。

三、侵权行为的构成和举证:构成侵权行为需要满足三个条件: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损害结果与行为人的过错有因果关系。

侵权行为的主体需要充分证明侵权事实,并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四、侵权责任的种类和承担方式:侵权责任分为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民事责任需要侵权人承担赔偿、恢复损失或者消除危险等责任。

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赔偿等。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可以是连带责任、主体责任和过错责任等。

五、侵权赔偿的范围和标准: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需要由侵权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侵权赔偿的范围包括实际损失、合理支出和利益损失等。

侵权赔偿的标准主要有实际损失、合理支出、利益损失、精神损害赔偿等多种形式。

六、侵权行为的责任免除和减轻: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侵权人可以主张责任免除或责任减轻的理由。

例如,侵权人能够证明自己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没有过错,或者能够证明损害结果与自己的行为无因果关系。

七、侵权的公法性和私法性:侵权责任涉及到公共利益和个体权益两个方面,既具有一定的公法性,也具有明显的私法性。

公法性表现在侵权行为涉及到国家权力机关的行政处罚等。

私法性表现在侵权责任主要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

八、不同类型侵权责任的特点:九、侵权责任的诉讼时效:侵权行为引发的诉讼时效受到法律的限制,需要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测试题(A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测试题(A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测试题(A答案)2021年四季度医技人员三基考试试卷(A)(侵权责任法测试题答案)科室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得分_________一、填空题(每题3分)(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二)《侵权责任法》从2021年7月 1日起施行。

(三)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四)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五)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六)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七)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告知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八)患者病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

(九)患者要求查阅、复制本法规定的有关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

(十)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造成患者有损害,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一)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A:影响;B:不影响;C:不需要。

铜梁县人民医院1(二)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A:应当;B:无需;C:不必。

(三)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A:应当;B:视实际情况;C:部分。

(四)侵害他人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A:医疗费;B:护理费;C:死亡赔偿金。

(五)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A:医疗机构;B:医务人员;C: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六)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医务人员无过错造成患者损害,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简答题行政处罚法试题(优选)

简答题行政处罚法试题(优选)

(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 一 ) 停止侵害;(二) 排除妨碍;(三) 消除危险;( 四 ) 返还财产;(五) 恢复原状;(六) 赔偿损失;(七) 赔礼道歉;(八)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本规定所称城市管理,是指为了保障城市基础设施正常运转、维护城市公共空间良好秩序,对市容环境、园林绿化、市政公路、城市排水、河道、公共客运交通、道路交通安全、社区公益性服务设施与社区环境等实施的管理。

1 / 22kk .. ..城市管理工作是区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

区县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城市管理负有全面管理责任,应当履行下列城市管理职责:(一)组织落实本辖区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的城市管理责任;(二)落实本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社区公益性服务设施、非机动车存车处以及其他与城市管理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的养护、维护管理责任,按照维修、养护标准和定额,足额保障相关经费;(三)组织本辖区城市管理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对不履行职责的,依法追究责任并进行处理。

区县人民政府对其他区县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区域承担全面城市管理责任。

“三步式”执法是对一般违法行为,先教育规范、在限期整改,对拒不改正的,最后给予处罚。

“三步式”执法是《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以教育为主”原则的具体体现,是市委、市政府为加快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而确立的一项长效机制,在全国起到了先导和示范作用。

2 / 22kk .. ..( 1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 2 )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

侵权责任法

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是我国保护民事主体人身、财产权利的一部重要法律。

自2009年7月1日起实施以来,它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侵权责任法的立法背景《侵权责任法》的出台是我国法制建设和人权保障的进一步完善。

作为一部涉及民事责任领域的法律,它主要规定的是在侵权行为产生的情境下,侵权人应该承担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包括修复损害、赔偿损失、承担责任等。

这些内容对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侵权责任法的主要内容1、侵权的概念《侵权责任法》将“侵权行为”定义为违反法律规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侵害的范围包括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等各种重要权益。

这意味着,任何人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能对他人造成损害。

2、侵权的种类《侵权责任法》规定了多种侵权行为,包括:人身伤害、名誉侵害、财产侵害、侵犯个人隐私等。

这些行为不仅有可能给受害人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更能产生一定程度的心理伤害,甚至会影响到其社会声誉和个人形象。

3、侵权的责任与赔偿《侵权责任法》规定,侵权行为应该由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侵权人应当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利润损失等。

要求侵权人对受害人进行补偿,不仅是一种法律责任,更是一种道德责任。

只有在有效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才能促进社会的公正与和谐。

4、侵权的证明和损失计算《侵权责任法》要求受害人出具证明材料,体现出证据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的计算也需要尽量还原损失的实际情况,包括对已发生损失的补偿、对将来可能发生的损失进行预测等。

这些规定保障了公民权益的实际保障与维护。

5、侵权的免责和减轻责任在特定情况下,侵权行为人可能会被免除或减轻责任。

例如,在紧急情况下切断了电线,导致他人手机损坏,经过法律认定,可以免除侵权人的责任;在我国理论上,还存在着行政拘留等行政制裁可以取代损害赔偿责任的情况。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承担侵权责任的多种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八章民事责任,第一百七
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
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
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本条是关于民事责任形式的规定。

一、本条的历史由来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
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赔偿损失;(八)支付违约金;(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
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
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
意见(试行)162.“在诉讼中遇有需要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
险的情况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先行作出裁定”。

“当事人在诉讼中用赔礼道歉方式承担了民事责任的,应当在判决中叙明”。

《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本条是关于民事责任的种类及其适用方式的规定,民事主体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义务,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这些法律后果具体体现为本条所称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

本条承继于《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在立法技术上,本条沿用了《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的立法模式,集中规定民事责任的种类及其适用方式,这是对我国既有民事立法经验和司法经验的承继。

就民事权利的保护而言,大陆法系民法典的代表《德国民法典》采用“绝对请求权和损害赔偿”的立法模式。

对以所有权为中心的物权及姓名权的保护,采用绝对请求权的保护方式,其主要包含∶因占有侵夺发生的请求权、因占有妨害而发生的请求权、返还请求权、妨害除去请求权和妨害防止请求权。

这些请求权是物权、人格权及知识产权等绝对权所固有的,用以恢复或保持自身权利的圆满状态,并不属于“民事责任”的范畴。

《德国民法典》中并没有“民事责任”的概念,德国民法上的责任形式是“损害赔偿”,并且将损害赔偿规定于各编的条文中。

归属于损害赔偿之债,不履行损害赔偿债务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民法典》没有采纳上述“绝对请求权+损害赔偿”的立法模式。

我国民事责任有形式多样性,开放性的特点,有其自身的优势,其不仅强调
了对财产权的保护,也强调对人身权的保护,满足了现阶段人们对权利保
护的需求。

而且作为我国立法模式的理论支撑“权利—义务一责任”体系,也得
到学界的认可,在司法实践中亦未见不良的后果。

因此,本条沿用了《民
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的立法模式立法模式,具有进步意义。

在立法内容上,本条对《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的内容进行了增删。

(1)增加了“继续履行”的内容。

民事责任实际上分为三大类型∶一是债务不履行责任,二是侵权责任,三是缔约过失责任。

其中债务不履行责任又分为违约责任和其他类型的债
务不履行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
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沿袭了此规定。

这说明“继续履行”是违约责任的重要类型,本条将“继续履行”纳入民事责任体系中,
进一步吸纳了违约责任的内容。

本条也对违约责任的一些承担方式进行了舍弃。

例如,《合同法》第
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
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
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了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的违约责任方式,但这种规
定并不科学,故而,本条并没有将其纳入民事责任体系中。

但《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仍沿袭上《合同法》的上述规定。

(2)增加了“惩罚性赔偿”的内容。

本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增加了处罚性赔偿的内容。

惩罚性赔偿也称为惩戒性赔偿,是加害人给付受害人超过其实际损害数额的一种金钱赔偿,是一种集补偿、惩罚、遏制等功能于一身的赔偿制度。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删除了此款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七条:“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七条不仅沿袭了此条的规定,还进一步作了明确规定“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或者没有依据前条规定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上述法律均规定了惩罚性赔偿的内容。

本条规定了“惩罚性赔偿”,提取了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共通规则,更有利于遏制恶意侵权行为。

(3)删除了民事制裁的措施。

本条没有关于民事制裁的规定,主要考虑的是,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违反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目的是对特定民事主体的权益进行救济,弥补特定主体的财产损失,而民事制裁措施则是法院对不法行为的处罚,目
的是制裁和惩罚不法行为。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民事制裁措施并不属于民事责任的范畴。

故《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62.163.164.均失效。

(4)没有“修复生态环境”的责任种类。

有的学者认为,21世纪的今天制定民法典,不能够忽视环境污染对民事权益的损害。

增加规定“修复生态环境”责任方式,以区别于“恢复原状”,从环境司法实践经验中提取以适应环境民事救济的需要。

本条没有采纳上述意见,主要是考虑到民事责任中“恢复原状”可以扩展适用于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以及荒废地域的复原。

司法实践中,法院也遵循了“恢复原状”涵盖“治理污染和恢复生态”的司法立场。

故而,没有必要将“修复生态环境”责任方式独立出来,造成立法杂糅,浪费立法资源。

二、制定本条的规范的目的
本条严格贯彻了民事责任和民事义务区分的民事理论,在《民法典》总则层面对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进行了列举。

从类型上看,本条是将侵权责任、债务不履行责任、缔约上过失责任的共同事项抽象出来规定于《民法典》总则。

从《民法典》的内容结构来看,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为民事责任之当然内容,关于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规定,契合了“义务一责任”的立法格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