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社会保险问题的调研报告(完整版)
调查报告农民工就业现状与社会保障需求分析

调查报告农民工就业现状与社会保障需求分析调查报告:农民工就业现状与社会保障需求分析一、背景介绍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农民工作为城市劳动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许多基础产业和服务业的劳动工作。
然而,与此同时,农民工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仍面临着许多问题和困难。
本调查报告旨在对农民工的就业现状及其对社会保障需求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的解决方案。
二、农民工就业现状分析1. 就业渠道不稳定调查显示,农民工的就业渠道多样,主要包括劳务派遣、中介服务、个体创业等。
然而,由于缺乏稳定的就业机会,农民工经常遭受雇主变更、工作岗位调整等问题,导致就业风险加大。
2. 薪酬待遇低农民工在城市的工资普遍较低,且常常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
部分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薪酬和福利待遇视而不见,导致他们的劳动成果得不到公正的回报。
3. 工作环境恶劣农民工常常在基础建设、制造业和家政服务等行业从事劳动工作,这些行业的工作环境普遍存在安全隐患和职业病风险。
缺乏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使得农民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受到威胁。
三、农民工社会保障需求分析1. 医疗保障需求农民工作为城市劳动力,面临着健康风险的同时也急需医疗保障。
调查发现,农民工往往无法享受到城市居民医保制度的福利,并难以负担高额的医疗费用,特别是对于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
2. 养老保障需求农民工常常在城市中短暂工作,然后返乡或寻找新的工作机会。
这导致他们在养老金积累方面面临着困难,以及退休后缺乏稳定的养老金保障。
3. 住房保障需求城市房价居高不下,农民工在城市中购买住房面临巨大的经济压力。
他们期待相关政策能够提供更多的住房保障措施,以减轻其在城市生活中的经济负担。
四、解决方案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完善劳动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欠薪行为,建立健全劳动仲裁和诉讼机制,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支持并维护其劳动权益。
2. 推动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加强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将农民工纳入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实现医疗保险待遇的平等化,以及对重大疾病的保障。
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调研报告

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调研报告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调研岱岳区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区,全区共有人口100万,其中农业人口就超过大半数。
区内经济结构比较单一,工业基础薄弱,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于农业,全区有农村劳动力50多万人,属劳动力富余区。
由于全区有大量的剩余劳力,转移劳动力成为农村村民致富奔小康的一条主道,大量的劳动力输出,不仅增加了本区经济收入总量,同时也让多数外出务工者根深蒂固的传统思想观念得到改变,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民工在经济建设中作用的发挥,农民工的社会地位、福利待遇等问题所产生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特别是在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问题解决不好,它必将是一个社会问题,将会对社会的安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及社会隐患。
因此,解决好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已成为当务之急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农民工参保率低的原因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参保政策缺乏了解,不知道什么是社会保险,认为只要每月工资能拿到手就行了;二是多数农民工存在临时思想,没有长远考虑和打算,只考虑眼前利益,认为务工不是长期职业,参保后每月自己还要交钱,减少了月收入;三是文化水平低,参保和维权意识差,对自己应享受的权益不去争取,也不去加以了解;四是企业老板为了减少支出,只从效益考虑,也有意回避员工,这类问题不想给员工作参保宣传发动,或者是老板只从采取选择性的给少数人参保;五是农民工的流动性比较大,人员难以固定,员工也有好干就干,不好干或不想干就不干,说走就走。
给企业老板和参保工作带来较大难处。
二、做好农民工社会保险工作的几点建议鉴于全区外出务工人员较多,且分布区域广,就业的行业多等特点和从根本上解决务工人员老有所依的实际问题,提出以下工作建议:(一)明确一个专门的机构,按照行政区域对辖区内的外出务工人员及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普查,摸清底数、务工地点及所在行业等基本情况。
(二)加大对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大力宣传。
社会保险调研报告范文(精选)

社会保险调研报告范文(精选)一、调研目的社会保险是保障我国劳动者基本生活的一项重要制度,调研社会保险的实施情况,有助于了解社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向,为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提供参考和依据。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调研内容1.社会保险政策的知晓度:调查对象中有80%以上的劳动者表示对国家社会保险政策并不了解,只有少数的人对相关政策有所了解。
2.社会保险缴纳意愿:调查显示,有70%以上的劳动者愿意缴纳社会保险,并愿意按规定的比例缴纳个人份额。
3.社会保险保障范围:大部分被调查者表示,个人在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时,对于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保障范围有些不清楚,希望能够提供更明确的解释和指导。
4.社会保险待遇水平:调查结果显示,有30%的被调查者认为社会保险待遇水平较为满意,60%的人表示尚可接受,剩下的10%则认为待遇水平过低。
5.社会保险管理和服务:大部分被调查者对社保管理机构的服务态度较为满意,但也有一些人认为服务不够主动、效率较低,希望管理机构能进一步改进服务质量。
四、调研结果分析1.社会保险政策宣传不到位: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导致很多劳动者对相关政策知之甚少,影响了他们对社保制度的认同和参与。
2.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待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相对较低,难以满足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这也导致了一部分人对社保制度的不满。
3.社会保险服务质量有待提高:虽然大部分被调查者对社保管理机构的服务态度较为满意,但仍有一些人对服务质量有一定的质疑和不满意见。
服务质量提升将进一步增强劳动者对社保制度的信任和认同。
五、建议1.加强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对社会保险政策进行宣传,提高劳动者对社保政策的知晓度,增强其参与意愿。
2.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适当调整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提高劳动者的生活保障水平,减少不满和抱怨,增强劳动者对社保制度的认同。
3.不断优化社会保险服务质量:改善社保管理机构的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服务意识,为劳动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体验。
城市农民工就业和社保情况调研报告

城市农民工就业和社保情况调研报告
报告摘要:
本报告对城市农民工就业和社保情况进行了调研,主要包括农民工就业状况、社保政
策对农民工的影响、农民工对社保政策的认知程度、农民工的社保参保率以及存在的
问题和建议。
调研发现,城市农民工就业情况总体较好,大多数农民工能够在城市找到合适的工作。
然而,由于农民工的用工地位不稳定,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低收入、劳动强度大、工
作环境差等。
农民工在社保政策方面的认知程度普遍较低,大部分农民工对社保政策的了解仅限于
名词层面,对具体政策的具体操作和权益保障知之甚少。
在社保参保方面,调研发现,部分农民工因为缺乏相关信息或者对社保政策不信任而
选择不参保。
由于缺乏合适的工作机会,有一部分农民工面临社保难题。
针对上述问题,调研报告提出了以下建议:加强农民工对社保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工作,提高农民工的社保认知程度;完善农民工社保制度,增加农民工参保的吸引力;加强
农民工的工作权益保障,提高农民工的收入水平和工作环境。
关键词:城市农民工、就业、社保、认知、参保、问题、建议。
城市农民工就业和社保情况调研报告()

城市农民工就业和社保情况调研报告()(二)农民工职业涉及城市生活的诸多方面调查结果说明,农民工从事的职业有各类服务员、生产工人、技术工人、建筑工人、专业技术人员、通常职员、办事员、管理人员、居民服务人员、商务服务人员、个体业主、小摊小贩、家政服务人员、市政环卫工人等。
从性别上看,男性农民工从事的职业要紧有技术工人、生产工人、建筑工人与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占被调查农民工总数的17.65%、16.66%、12.99%与8.94%;女性农民工从事的职业,依次为各类服务员、生产工人、通常职员及办事员,分别占被调查农民工总数的35.14%、13.27%与10.45%。
(三)农民工工作时间过长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在城里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平均每周工作6.29天,平均每天工作8.93小时。
从每天工作时间看,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足8小时的占6.85%,每天正常工作8小时的占53.26%。
每天工作9-10小时的占26.28%,每天工作11-12小时的占10.70%。
有2.91%的农民工平均每天工作时间在12小时以上。
从每周工作时间上看,46.90%的农民工每周工作7天,36.71%的农民工每周工作时间为6天,15.58%的农民工每周工作时间为5天,只有0.81%的农民工每周工作时间在4天下列。
从调查中熟悉到,造成农民工劳动时间过长的原因要紧是。
私营、个体业主追求高产量,高效益,而工人也为了多挣钱,主动延长工作时间。
三、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情况(一)农民工所在单位提供的工作待遇普遍不高据调查,29425名农民工所在的单位提供工作待遇情况是:签订合同或者协议的占54.01%,能兑现工资的占85.14%,提供加班补贴的占49.87%,有双休日的占11.87%,能提供工伤补偿的占42.84%,能够带薪休假的占20.47%,可提供岗位培训的占47.23%,有住房补贴的占7.58%,提供住房公积金的占4.76%,妇女能够带薪休产假的占被调查的女农民工的比重为20.22%。
【2018-2019】农民工社会保险问题的调研报告-推荐word版 (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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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社会保险制度惠及更多百姓,近年来,我市社会保险制度的建设重心从城市逐步向城乡统筹转变,制度设计从单项应急逐步向系统长效转变,保障对象逐步从城镇居民向城乡居民转变,保障形式从单一保障逐步向多层次保障转变,20XX年以来,先后建立和完善了多项社会保险制度,拓展了社会保险的覆盖群体,初步形成了以制度创新为先导,以全民参保为目标,城乡统筹、兼顾内外的社会保障体系。
一、宁波市社会保险制度简要情况我市在国家和省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框架内,经过努力,现已初步建立了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大基本保险为主体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体系,为宁波市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目前,我市五大基本保险覆盖了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包括农民工。
(一)养老保险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现参保人数191.3万人,其中退休人员23.3万人。
缴费标准:缴费基数为宁波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60%,企业缴费比例20%,职工个人缴费比例8%,个体工商户、城镇自由职工者的缴费标准按国家和省统一政策为宁波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
养老金按国家和省统一办法计算,现月平均养老金1253元。
积累资金抗风险能力41个月。
2.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
为弥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准入门槛高等缺陷,宁波市201X年实施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面向各类用人单位低工资职工,现19.7万人参保,占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总人数10.2%。
缴费基数为宁波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以下,但不低于政府规定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缴费比例和养老金计算办法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致。
为调动外来务工人员参保积极性,政策规定,经本人同意,个人可以不缴费;符合一定条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时,除退还个人账户额再发给单位平均缴费基数5%比例的养老补贴。
农民工社会保障调查

农民工社会保障调查在城市的建设与发展中,农民工群体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然而,他们的社会保障问题却常常被忽视。
为了深入了解这一现状,我们展开了一项关于农民工社会保障的调查。
我们首先对农民工的就业状况进行了调查。
发现他们大多从事着建筑、制造、服务等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差的行业。
工作的不稳定性是他们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许多农民工经常在不同的工地、工厂之间流动,难以获得长期稳定的就业。
在养老保险方面,情况不容乐观。
由于农民工就业的流动性大,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不高,农民工自身对养老保险的认识也不足。
很多农民工认为自己在城市工作只是暂时的,将来还是要回到农村,所以对养老保险不够重视。
这导致他们在年老时可能面临经济上的困境。
医疗保险的覆盖同样存在较大的缺口。
农民工在工作中面临着各种职业伤害和疾病风险,但由于没有完善的医疗保险,他们往往不敢去医院看病,或者自己承担高额的医疗费用。
一些小病拖成大病,不仅影响了身体健康,也加重了经济负担。
工伤保险对于从事高风险工作的农民工来说至关重要。
然而,实际情况是,很多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没有按照规定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
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农民工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他们可能会因为工伤失去劳动能力,却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和救助。
失业保险对农民工的保障也极为有限。
在经济形势不好或者企业经营困难时,农民工很容易失业。
但由于失业保险制度的不完善,他们在失业期间很难获得足够的生活保障,不得不尽快寻找新的工作,甚至陷入贫困。
造成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从制度层面来看,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在设计上没有充分考虑到农民工的特点和需求,存在诸多限制和障碍。
例如,社保关系的转移接续困难,使得农民工在流动就业时社保权益难以保障。
从企业角度来说,一些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故意逃避为农民工缴纳社保的责任,或者采取各种手段降低社保缴费基数。
农民工自身也存在一些问题。
他们文化水平相对较低,对社会保障的了解和认识不足,缺乏维权意识和能力。
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研究报告

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研究报告该报告以翔实的数据和权威的论证描述了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现状,以及各种导致农民工参保难的主要原因,并对其进行了透彻分析。
同时,提出了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基本思路和政策建议。
农民工是我国经济建设中重要的生力军,是国家的宝贵资源,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妥善解决农民工急需的社会保障问题,不仅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维护农民工权益,巩固执政基础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任务。
农民工社会保障现状(一)背景目前,全国外出务工的农民工总量规模巨大。
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快速调查和分析,xx年5月我国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的规模约为1.2亿人,进城农民工约为l亿,跨省流动就业的农民工约为6000万(按照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80%进入城镇、50%跨省流动的假设估算)。
农民工最显著的特点是流动性大,不仅往返流动于城乡之间,并在单位之间、城镇之间频繁地变动工作岗位,而且外出的人群每年都在不断变动,新老农民工进行着代际更替。
农民工总量一直保持不断扩大的趋势,从农民工就业类型看,有的属于正规就业,相当部分已成为企业生产技术骨干,这些农民工有明显的城市化倾向,渴望长期留在城镇工作和生活,但现在的城镇公共服务系统仍不能做到平等对待;有的属于灵活就业,工作极不稳定,随时可能返乡。
从就业的行业分布看,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计,在第二产业中农民工占全部从业人员的58%,其中在加工制造业中占68%,在建筑业中接近80%;第三产业中的批发、零售、餐饮业中,农民工占到52%以上。
显而易见,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力军。
(二)现行社会保险制度没有排斥正规就业的农民工对于在用人单位正规就业的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问题,虽然国家尚未为其建立专门的制度,但在《劳动法》实施后,进入城镇用人单位的农民工原则上也同样适用该法,应当参加法定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
可以说,现行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在制度层面并不排斥正规就业的农民工,这部分人员参加各险种的通道是敞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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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YT-FS-1460-54农民工社会保险问题的调研报告(完整版)After Completing The T ask According To The Original Plan, A Report Will Be Formed T o Reflect The Basic Situation Encountered, Reveal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Future Ideas.互惠互利共同繁荣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农民工社会保险问题的调研报告(完整版)备注:该报告书文本主要按照原定计划完成任务后形成报告,并反映遇到的基本情况、实际取得的成功和过程中取得的经验教训、揭露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今后设想。
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社会保障是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对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使社会保险制度惠及更多百姓,近年来,我市社会保险制度的建设重心从城市逐步向城乡统筹转变,制度设计从单项应急逐步向系统长效转变,保障对象逐步从城镇居民向城乡居民转变,保障形式从单一保障逐步向多层次保障转变,20xx年以来,先后建立和完善了多项社会保险制度,拓展了社会保险的覆盖群体,初步形成了以制度创新为先导,以全民参保为目标,城乡统筹、兼顾内外的社会保障体系。
一、宁波市社会保险制度简要情况我市在国家和省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框架内,经过努力,现已初步建立了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大基本保险为主体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体系,为宁波市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目前,我市五大基本保险覆盖了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包括农民工。
(一)养老保险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现参保人数191.3万人,其中退休人员23.3万人。
缴费标准:缴费基数为宁波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60%,企业缴费比例20%,职工个人缴费比例8%,个体工商户、城镇自由职工者的缴费标准按国家和省统一政策为宁波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
养老金按国家和省统一办法计算,现月平均养老金1253元。
积累资金抗风险能力41个月。
2.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
为弥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准入门槛高等缺陷,宁波市XX年实施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面向各类用人单位低工资职工,现19.7万人参保,占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总人数10.2%。
缴费基数为宁波市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以下,但不低于政府规定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缴费比例和养老金计算办法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致。
为调动外来务工人员参保积极性,政策规定,经本人同意,个人可以不缴费;符合一定条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时,除退还个人账户额再发给单位平均缴费基数5%比例的养老补贴。
通过职工与企业协商一致的办法来处理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关系。
(二)医疗保险目前我市医疗保险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住院医疗保险制度构成。
至今年9月底,全市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为146万人。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XX年5月出台实施《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全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为146万人,其中退休人员28.9万人。
缴费标准,市区统筹范围内为:在职职工按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由本人按缴费基数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缴费基数的11%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大病救助金。
其中个体工商户按13%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大病救助金。
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数最高不超出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低于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
2. 住院医疗保险。
XX年5月出台实施了《宁波住院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办法适用于各类企业、单位中的外来务工人员和参加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的本市户籍人员、失业人员及城镇灵活就业人员。
全市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人数为21.6万人,占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人数的14.7%。
市区统筹范围内缴费标准为:住院医疗保险费的缴费基数,统一为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比例为5.5%,大病救助金的缴纳标准为每人每月5元。
(三)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61.3万人。
缴费标准:缴费基数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缴费费率在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基础上实行浮动费率,行业基准费率为0.4%-1.2%,职工个人不缴费。
(四)失业保险全市职工参加失业保险人数937万。
缴费基数为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60%,企业缴费比例2%,个人缴费比例1%,农民工个人不缴费。
(五)生育保险参保人数68.9万人。
缴费标准:缴费基数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市本级缴费费率0.7%。
二、农民工社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坚持政策引导,坚持扩大覆盖面,以人为本,破难题、求实效,着力推进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工作。
(一)农民工基本情况1.总量。
目前,全市外来劳动力共285万人,共中农民工约占85%以上;外来劳动力中来自外省的为242万人,占外来劳动力总数的85%,来自省内其它地区的为43万人,占外来劳动力总数的15%。
2.结构分析。
一是以中青年为主,45周岁以下有253.65万人,其中,16周岁至25周岁占总人数39.11%,26周岁至45周岁的占总人数49.90%,46周岁以上年龄占总人数10.99%。
二是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总人数75.39%,高中及中专文化程度占总人数19.33%,且大多数无专业技能。
三是以从事第二第三产业为主,且多数集聚在技术含量较低的劳动密集型企业。
外来劳动力在我市从事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人数占总数的比例分别为9.99%、61.44%、28.57%。
其中第一、第二产业人数在保持基本稳定的同时,已呈下降趋势。
3.参保情况。
我市工伤、医疗、养老、失业、生育基本社会保险均覆盖农民工。
据社会保险参保情况统计,目前参加工伤、医疗、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人数分别占参保人数的61.77%、26.8%、32.7%。
(二)工作开展情况1.不断完善政策,使之符合实际。
近年来,我市根据多数农民工和企业的实际情况,确立了先保工伤大病,降低养老门槛的工作思路,在调整完善相关政策办法方面作了一些探索。
一是从XX年开始推行农民工先行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
同时制订实施了一些适应农民工特点的相关政策,如允许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场地为农民工参保,未参保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查职业病后,生产场地进行工伤认定,并按照生产场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农民工工伤后的长期待遇允许选择一次性支付和长期支付等等。
二是制定出台了农民工大病医保办法,并于去年5月1日正式施行,规定外来务工人员个人不缴费,其住院医疗保险费和大病救助金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缴纳。
三是去年5月1日正式施行了低门槛的养老保险政策,在适当减轻企业缴费负担同时允许外来务工人员经本人申请可不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的养老保险费;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月享受养老待遇或领取一次性养老补贴,并明确了内外转移衔接的具体办法。
2.努力扩大覆盖面、惠及广大农民工。
近年来,我们以农民工参加工伤和大病医保为重点,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力度,收到了明显成效。
目前,全市农民工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逐步扩大。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从XX年60万人扩大到目前161.3万人,其中有99.6万人是农民工。
有39.2万农民工参加了由劳动保障部门统筹管理的医疗保障,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1.3万人,其中农民工62.6万人。
3.坚持行政推进,宣传促进,服务跟进的综合配套办法一是建立起工作目标考核机制。
每年年初以市政府名义下发文件,明确年度社保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纳入各地政府、市级各职能部门年度考核内容。
并对各地农民工社保工作情况开展定期与不定期地检查考核,促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厉查处打击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XX年,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共实施年度书面审查24361户,涉及职工151.3万人。
检查用人单位10029户,涉及职工102.4万人。
受理群众投诉5798件,立案查处劳动违法案件3612件。
行政处罚500户。
促进参保5万人。
三是积极开展宣传服务。
我们充分利用12333热线电话维权平台、劳动保障网络优势平台、局(处)长接待日工作平台、综合窗口服务平台和市政府“阳光热线”栏目平台,进一步延伸服务触角,畅通服务渠道,提高服务水平。
积极组织开展了劳动者权益保护宣传周、农民工普法维权宣传周等宣传咨询活动,广泛利用新闻媒体、板报、宣传窗、知识问答、标语、横幅和劳动力市场屏幕滚动等形式宣传劳动保障政策法规,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法律意识。
三、农民工社会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农民工社会保险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农民工参保率低,劳资双方积极性调动难,追溯维权矛盾突出,行政执法面临窘境。
从我市农民工社会保险情况看,虽然做了许多努力,但仍有大部分农民工游离于社会保险之外,这一问题现在不解决,当其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或退回农村或居住地城市时,均将成为社会问题。
但在目前经济条件、法制条件、企业状况、用工制度,现行社会保险制度等背景下,政府要求企业吸纳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要求农民工为长远利益主动参加社会保险的良好愿望,未能得到利益三方其中企业和职工的积极响应,我们分析问题的原因,其中既有企业和职工层面的,也有制度安排层面的,也有法律法规层面的。
(一)企业与职工层面的问题。
1.企业缺乏参保动力。
企业总是以降低成本,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
目前企业的劳动成本中,各项社会保险费已占其40%以上,在法律法规不健全的情况下,一些企业逃避、抵触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降低其劳务成本已成为通行的做法,作为流动性更大的农民工,企业缺乏为农民工参保的原始动力,往往因人而异,随心所欲,遇到举报查处,被动参保或置之不理,遇到群体性追溯则将矛盾推向政府和社会。
2.农民工缺少参保积极性,农民工离乡离家,异地务工,大多数只注重当前的工资收入,极少考虑社会保险长远的“尚未发生”的保障需求;另一种情况,在企业强势面前难以考虑参加社会保险,现实面前只能把工资高一点,按时足额拿到工资放在首位,社会保险问题往往与企业一唱一和,积极性不高。
3.行政执法面临两难。
在社会保险两个主要主体不具备积极性的情况下,行政执法部门加大力度面临人力不足和事倍功半的困境。
一旦因为种种原因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又会因为劳动关系期间社会保险的缺乏而引发矛盾,受社会保险的利益驱动和强势随劳动关系终止而消失,离职职工提出要求追补社会保险的诉求,行政执法就陷入窘境,要么维护职工权益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甚至破产倒闭;要么,保护企业利益,损害职工权益,劳资双方的矛盾转化为行政执法部门在法律法规与现实实际选择上的矛盾,裁判陷入两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