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新政要点一览
仪陇新县城所在地新政镇位于仪陇县西南角嘉陵江畔

仪陇新县城所在地新政镇位于仪陇县西南角嘉陵江畔,距南充市67公里,历史上曾在此3次设县,时间达662年。
2003年7月8日,国务院正式批准仪陇县政府驻地由金城镇迁址新政镇。
在中、省、市各级领导的倾心关注和大力支持下,2005年9月29日顺利地实现了政府驻地整体搬迁。
为切实落实胡总书记视察仪陇时“一定要把朱德故居保护好,一定要把朱德故里建设好”的重要嘱托,全县百万群众乘关怀而奋起,携关爱而自强,实现了“仪陇两年大变化”的宏伟目标,如今的仪陇新县城,正如一个璀璨的明珠镶嵌在滔滔的嘉陵江畔。
一、新县城总体规划情况新政城市总体规划由具有甲级资质的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将新政城市性质定为仪陇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食品、轻纺、建材、商贸为主导产业的现代化山水园林城市。
城市近期规划(2010年)居住人口为6.5万人,用地面积6.4平方公里;中期规划(2015年)居住人口为12万人,用地面积为12.5平方公里,远期规划(2020年)居住人口为18万人,用地面积18平方公里。
城市总体布局为“一环”(环绕城区外部的交通环线)、“两轴”(东西、南北两条城市主轴)、“两片”(嘉陵江以东主城片区、嘉陵江以西城西片区)、“四组团”(城西北部组团、城西中部组团、城西南部组团、城西工业组团)。
城市居住用地规划为松林坡居住区、新南坝居住区、杨家咀居住区、白耳坝居住区;工业用地规划为陈家坝工业园区和白耳坝工业园区;绿地系统规划为“一环”(规划外环路形成的环状绿化带)、“两轴”(东西大道景观轴和滨江东大道景观轴)、“三片”(城区三个片区的周围山林绿地);城市对外交通主要有潆新公路、新马公路、新楠公路;城市对内交通以环状及网格状为主,形成了快速干道、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
二、新县城控规基本情况新政城市南部新区控制性规划编制范围为东起小东山脚规春晖路,西至嘉陵江东岸规划滨江东大道,南起规划外环路,北至松林坡东西中心大道以北地区。
新乡市公建配套一览表

新乡市居住区公建配套一览表1、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精【2004】219号):各地在城市的旧区改建或新区开发建设中,必须配套建设未成年人活动场所。
地级以上城市要建立青少年活动中心,人口规模在30000—50000人以上的居住区应(按照每千人用地200—600平方米、每千人建筑100—200平方米)建设文化活动中心;人口规模在7000—15000人的居住小区(按照每千人用地40—60平方米、每千人建筑20—30平方米)建设文化活动站;重点镇和县城关镇也要设置文化活动站或青少年之家。
对未配套规划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开发建设项目,不得批准建设。
2、社区服务中心:《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的意见》(新政【2005】43号):继续执行开发商预留社区服务中心办公用房政策,不再收取社区建设配套费。
任何住宅开发项目,开发单位必须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配置社区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特别是老人和儿童活动必要的场地,场所和设施。
住宅开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含5000平方米)组团在300户以下的,按住宅总面积的0.5%配建社区服务用房。
开发单位在住宅项目进行规划设计时必须将社区工作用房和公共性服务设施统一设计,规划部门将其列入规划方案审查的重要内容。
社区工作用房和公共服务设施必须与商品住宅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对未按本规定同时将社区工作用房和公共服务设施交付使用的住宅开发项目,规划、建设等部门不予验收。
社区服务中心用房建好后,由市民政局统一管理,用于发展社区服务业。
3、养老服务设施:《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新政【2014】8号):落实养老服务用地政策。
市、县(市、区)年度用地计划,要合理安排养老服务用地需求,明确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并向社会公布。
对社区服务类设施,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
房地产“洼地”与城市竞争力

【房地产“洼地”与城市竞争力】在国际国内资本过剩的时代,加上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对房地产的特殊依赖,近十几年来,不管是中国的宏观经济还是城市经济发展,总是受到房地产发展的强烈影响甚至支配。
2016年落实“去库存”政策,在国内房地产市场激起了很大反响。
本意在去除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库存的政策,却刺激了一线城市的房价高涨,结果引发一线城市立即刹车。
随着一线城市开始紧缩调控,资金又开始涌向部分二线城市。
苏州房地产市场的波动,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观察窗口。
据界面新闻报道,从4月7日开始,苏州的土地拍卖接连掀起波澜。
迄今为止卖出去的13块土地,有12块地价比起始价翻倍,最高溢价率为318.85%。
在短短5天时间内,苏州的土地出让收入达到250亿元。
2015年全年苏州的土地出让收入不过500亿元,这意味着,苏州在5天内的土地收入超过了去年全年的一半。
根据苏州市统计局的数字,2016年前两个月,房地产开发投资已经占到了全社会投资的40%。
其中住宅投资214亿元,同比增长20%。
根据苏州市统计局的数字,2016年前两个月,商品房新开工面积同比增长85%,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同比增长57.1%,而住宅竣工面积同比增长58%。
苏州房地产市场火爆从去年开始。
去年“330”新政发布后,苏州的价值似乎一夜之间被人发现。
2015年以来,苏州每月卖出超过7500套房子,这意味着其市场规模已经足以和广州、深圳相比,销量更是杭州的两倍。
一年之前,5万套住宅存量还被看作是苏州的难题,现在房子已经处于被疯抢的状态。
根据苏州官方发布的信息,截至4月12日,市区住宅存量已经不足2万套,为19439套。
根据过去一年月均超过7500套的销售额,苏州的库存将在3个月之内卖完。
苏州的房价也开启了疯涨模式。
据界面新闻的统计,苏州2016年第1季度成交均价为16600元/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长37%。
3月份,苏州楼市均价环比涨幅为5.8%,居全国第三。
业内人士称,苏州已经进入2万-3万房价的阶段,在一线调控完之后,很多资金开始往二线城市转移,“强二线城市”已经跟“弱二线城市”的价差拉得很远。
人防知识要点

人防工程行政许可要点讲解一、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目前审批依据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使用规定》(江苏省政府令第129号)、《江苏省防空地下室建设实施细则》(苏防规[2020]1号)、《省人防办关于进一步明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减免缓有关问题的通知》(苏防[2019]83号)、《江苏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管理办法》(苏防[2019]106号)、《省人防办关于明确物流项目修建防空地下室范围的通知》(苏防[2020]5号)、《关于贯彻执行<江苏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常住建[2020]37号)、《城市居住区人民防空工程规划规范》(GB50808-2013)、《城市公共建筑人防工程规划设计规范》(DB32/T3377-2018)。
审批区域范围:城市规划区和依法确定的人民防空重点镇规划内。
城市规划区: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一般为城镇建设用地范围。
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会设定“城镇开发边界”。
审批对象:新建民用建筑(含扩建、改建)。
在规划区和重点镇内的农民集中居住区需要配建,不以土地行政划分,但是个人宅基地上修建的住房不需要配。
厂区内主要包含:办公建筑、生活服务设施(宿舍、食堂、停车库等)、展示交易建筑、培训建筑、民用建筑之间和民用建筑与生产建筑之间的连廊、生产建筑(车间、研发楼)中的办公室和会议室。
有些项目虽然不在工业用地上,但是考虑实际情况可以不配建人防工程,如水厂、电厂、垃圾处理厂、军工企业中的生产用房和生产配套设施不需要配建,4S店的车辆维修厂房。
审批要点:1、结建和易地建设审批都是根据规划建筑总平面图进行审批,一张总平对应一个批文。
2、项目中有居住区和公建区的要分开计算,但是住宅小区配套沿街小商业和公建配套用房不要分开计算,按照8%依法配建人掩工程;住宅小区配套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和单纯的公建项目,按《公建规范》计算,商业并按照比例测算人掩和物资库的面积,物资库小于1000平方米的并入人掩。
徐州矿务集团存量土地的开发利用

浅谈徐州矿务集团存量土地的开发利用【摘要】存量土地开发利用是徐州矿务集团产业结构调整、业态转型,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
本文简单介绍了徐矿集团存量土地的现状,发展利用存在的问题,及目前国家对土地宏观政策的调整,提出了自己对存量土地开发利用的构想,以此来推动徐矿集团企业转型和发展壮大。
【关键词】存量土地;资源;价值徐州矿务集团是一家拥有百余年煤炭开采历史的国有独资公司,是江苏省唯一的大型煤炭生产基地和重要的能源基地。
但是,目前本部煤炭资源已日益枯竭,徐矿集团如果要发展壮大,一是加大走出去创业力度、推进主业转移。
二是要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促进本部矿区业态转型:利用徐州本部存量土地、厂房、铁路专用线等存量资源大力发展电力、房地产、机械制造,物流等非煤产业。
上述项目的实施必将极大推动徐矿集团产业结构调整、本部矿区业态转型,促进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
因此,存量土地作为企业的重要资源就显得优为重要了。
一、存量土地资源基本状况及特点徐矿集团土地面积总量大,宗地数量多,除矿井工业广场外,单宗土地面积不大且较为分散。
且分布范围较广,分布在铜山区、贾汪区、九里区、经济开发区、泉山区等五区,且大多处于城郊结合部和农村等偏远地区。
(1)从土地权属性质上看,划拨土地面积约占土地总面积的53%,授权经营土地约占47%,出让土地仅130亩。
(2)从土地用途上看,工业用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79.3%,住宅、文教卫设施等用地的比重约为13.8%。
即便是位于市区的土地,工业用地仍然占了77%的比例。
(3)从利用现状上看,正常使用的土地约占全部存量土地的83.2%;正开发的土地,约占全部存量土地的4.9%;待开发利用土地,约占全部存量土地的8.5%;其余土地为因历史遗留等原因由外单位使用,约占全部存量土地的3.4%。
二、存量土地开发利用存在的问题徐矿集团存量土地资源主要是与煤炭开采相伴而来的,土地用途主要用来保障和服务井下生产,地面建筑和平面布局都是根据原煤生产系统要求而兴建。
深圳企业外迁现象剖析及政策调整

东省内 , 主要集 中在深圳辐射区 内的东莞 、 惠州 、 中山等地。宝
安外迁的 2 4家企业中 , 2 迁往东 莞的 9 , 7家 占迁出企业总量 的 4 . 迁往惠州 的 4 家 , 33 %; 1 占外迁企业总数的 1 . 83 %。
按照经济规律 , 一个地 区的产业发展 到一定 的层 次 , 必 就
维普资讯
【 摘要 】 企业迁移 是城 市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 是资源合
理 配 置 的 重要 手 段 。 深圳 企 业 外 迁 现 象 只是 如 惠州 、 清远 、 河源 、 州等地的剩 梅 余 劳动力充足 , 土地成本及水 电成本均较 低。据深圳市贸发局
的调查问卷显示 , 企业 外迁的原 因排 在首位 的因素为 “ 深圳 的
迁 移 的 一 个 缩 影 , 没 有 让 深 圳 经 济 伤 筋 动 骨 , 无 碍 全 国 经 并 也
济 发展 大局 。但 盲 目迁 移 、 恶性 竞 争 以及 无序 流 动 也会 导 致 资
厂房租金太贵 ”选择该项 的企业 占 5 . 排在第 二位 的是“ , 7 %; 8 深 圳 的人工成本 , 包括 工资 、 利和社保 费用等高 ” 选择该项 的 福 ,
4 以扩张性外迁为主。就 企业迁移的方式来划分 , 、 有订单
式外迁 、 适应性 外迁和扩张性 外迁。 目前深圳市适应性外迁企 业数量较少 , 涉及产值 较高 , 占外迁 企业总产值的 2 %; 约 5 扩张 性外迁企业居 多, 涉及产值较高 , 占外迁企业总产值的 7%。 约 5
二 、 要 原 因 主
【 关键词 】企业外迁 空心化 企业进退机制 异地合作
一
、
深圳 市 企 业 外 迁 的整 体 情 况 及 特征
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要点
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应注意的问题
一、规划设计依据问题 二、报建技术管理要求及应注意的有关问题 三、有关指标控制和计算须注意的问题 四、设计深度和设计说明、图纸注意的问题
一、规划设计依据问题
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总平面方案(规划阶段)的依据:
1、有三种情况: 依据管理部门正式批准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签定的国有
二、报建技术管理要求及应注意的有关问题
(三)三张表:即规划用地平衡表、规划经济技术指标表、(配套)公 建项目一览表
三张表用于居 住项目,其他 类项目可参照 建筑总平面设 计技术要求中 的相关内容。
二、报建技术管理要求及应注意的有关问题
(四)三张图:现状图、规划总平面图、绿化景观平面图
二、报建技术管理要求及应注意的有关问题
(四)三张图:现状图、规划总平面图、绿化平面布置图
二、报建技术管理要求及应注意的有关问题
(四)三张图:现状图、规划总平面图、绿化平面布置图
二、报建技术管理要求及应注意的有关问题
(四)三张图:现状图、规划总平面图、绿化平面布置图
三、有关指标控制和计算须注意的问题
1、建筑面积的计算:
计算依据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同,另外不同的区位,同类性质的用地,绿地率控制要求也不相同。 不在可用地范围内的城市绿化带用地不能计入绿地率。城市绿化带用地不能
安排停车,不能安排建筑物或构筑物。 对于绿化用地与停车泊位的计算问题,绿化与停车结合的用地,按照单一用
地不能重复计算(如利用草皮砖停车)。 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居住用地内绿地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
一、规划设计依据—— 土地出让合同
2019年深圳市城市更新政策分享.ppt
Chapter
01
数据看趋势
城市更新历年计划立项趋势:十三五空间仍大!工改!工改工!
250
2,500
16-18年:约 16K㎡
200
十三五: 35-50K ㎡ 2,000
150
1,500
100
1,000
50
500
-
0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4 2 18 4 9 7
2015 1 30 7 6 8
2016 0 39 1 11 17
2017 0 24 0 4 8
2018 1 50 17 3 21
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历年规划类型占比图
7.50
35%
7.00
6.50 30%
6.00
5.50 25%
5.00
4.50
4.00 容积率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 4.86 5.40 5.28 5.94 5.66 5.55 5.94 6.72 7.15
? 截至2017年底,已供应土地的 16.27K ㎡; ? 从意愿公示到计划立项平均需要 0.8年; ? 从列入计划到规划批复的平均需要 1.73 年; ? 从规划批复到实施主体确认平均需要 2.16 年; ? 从实施主体确认到用地审批完成平均需要 1年。
周期(年)
用地审批
拆迁及实施主体确认
规划审批
40.0 5
20.0
0.0
0
宝安区
光明区
龙华区
龙岗区
坪山区
南山区
福田区
房地产行业政策分类整理
目录PART-Ⅰ市场背景一2007-2008年宏观经济政策盘点二个人分析PART-Ⅱ长沙房地产市场一长沙房地产形势及新政分析二08年秋季房交会调研PART-Ⅲ项目概况一项目规划指标二项目定向开发部分现状三项目所面临的困局- 1 -PART-Ⅳ营销策略一目标设定二营销策略三营销模式四项目包装五推广策略- 2 -PART-Ⅰ市场背景注:本部分内容为政策类归纳分析,为公司高层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2007-2008年宏观经济政策盘点】■增值税清算通知关键词:增值税预征改清算出台时间:2007年1月24日主要内容:•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土地增值税将执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即土地增值税要视增值率的大小, 即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税率为30%;增值额占扣除金额50%至100%,税率40%;增值额占比100%至200%,税率50%;增值额占比200%以上,税率为60%。
现行的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还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可免征土地增值税。
该政策对毛利率较高的项目或公司影响还是很大的,不仅是开发高档住宅的公司,还包括那些以非市场化拿地为主、拿地成本较低的公司。
从2月1日起,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交纳将由先前的“预征制”转为实打实的“清算制”,在房价高位运行、“且调且涨”的背景下,2007年房地产税费调控的大幕由此开启。
按照新的计税办法,项目开发的速度越慢、土地囤积的时间越长,企业就会支付更多的税款。
影响:土地增值税执行清算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打击开发商囤地或捂盘的行为。
同时通知的出台对于鼓励开发商多开发普通住宅具有一定的导向意义。
■限外政策关键词:规范外商直接投资房地产业出台时间:2007年5月和2007年11月主要内容:对外商投资房地产进行限制,2007年11月7日,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联合公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规定,自12月1日起不再鼓励外资在内地房地产行业的任何投资行为,将“普通住宅地开发”从原有鼓励投资类别中删除;并首次限制外资进入内地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及房地产中介或经纪公司,全面狙击境外热钱。
社情民意
社情民意利用小额信贷提高精准扶贫效率2017年下半年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的通知》,对扶贫小额信贷政策作出一系列新的调整起到一些积极的作用,政策保障和扶持力度加大,有利于满足低收入农户融资需求。
财政补助和风险分担要求更严,对承贷银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财政贴息和贷款核销管理方式改变对地方政府部门提出了新的挑战,但扶贫小额信贷新政在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亟须引起国家部门高度重视。
一是信贷规模大幅下降。
一方面,扶贫范围缩窄客观上缩小了信贷规模。
另一方面,财政补助考核方式的改变,导致承贷农商银行财政补助下降约三分之一,一定程度削减了银行机构放贷动力。
二是贷款发放日趋审慎。
新规明确“年度逾期率超过10%时,放款金融机构必须停止发放贷款”。
考虑到贷款逾期率,银行贷款准入趋严。
三是个别条款执行困难。
如一些地方提出“同一考核年度内同一低收入农户不得一户多贷”,等等。
为此建议:一、做好利用扶贫小额信贷促进精准扶贫健康发展督导工作,引导地方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做好低收入农户公开公示、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等基础保障,在财政贴息、资金补助等方面加强部门联动,确保政策有效落地。
二、引导地方政府通过致富项目培训、示范引导等,搭平台、找渠道,加强对低收入农户“造血”能力培养,使其真正享受到扶贫小额信贷金额提高和期限延长等政策红利。
三、进一步明确和完善相关政策,提高基层政府、银行等精准扶贫工作的主动性。
既要让低收入农户知晓新政策,也要引导其树立诚信意识,真实准确配合做好信息搜集、建档立卡等工作,强化引导帮扶。
四、树牢责任担当。
金融监管部门引导银行业机构全面摸清辖区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真实状况,做到应贷尽贷,在严格落实贷款真实自用和“户贷户用、户贷户还”的基础上,完善尽职免责管理办法,适当提高不良容忍度,助推新政策有效落地。
(江苏省委会提供)加强工业用地管理 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城市各工业园区的土地储备愈来愈少,而已开发的工业用地却普遍存在土地使用效率低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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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版:工业用地新政要点一览 (转自搜狐产业新区) 《关于优化小企业产业园工业标准厂房分割转让办理流程的通知》,2014年8月 各小企业产业园的工业标准厂房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00平方米,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原则上不少于四层。产业园内生产制造类小微企业租用或购置的通用工业厂房,今后可化整为零分割转让。 小企业产业园单层标准厂房可以分幢、分跨转让,最小单元不小于500平方米;多层标准厂房可以分幢、分层转让,最小单元不小于300平方米。多层标准厂房一般不在同一楼层内分割。 职能部门要按照要求,为企业办理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设计备案、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直至办理工业标准厂房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分割测绘不得违反最小分割单元要求。 《关于依法规范科技企业孵化器房屋分割转让有关问题的通知》,2014年1月 孵化器可以分割转让。经各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在不改变孵化服务用途的前提下,其孵化器载体房屋符合条件的可以分割转让。 分割后可以申请变性。如分割后涉及规划和土地用途变更的,应按《土地管理法》第26、56条的规定,首先取得建设项目规划变更手续和土地用途变更手续后,方可办理转移登记或抵押登记。 《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综合用地规划和土地管理的试点意见》,2014年8月 明确提出综合用地的概念,鼓励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物流用地根据业态需求,进行土地混合开发和建筑复合利用,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质量和效益。 自贸区内存量用地可以通过补差价的方式转为综合用地。在转让方式选择上,对于主导用途为研发总部类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物流用地的,其产业项目类用地可以采取带产业项目挂牌出让方式供地,而不用选择“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 上海新版国有建设用地(工业用地产业项目类)使用权出让合同—2014年7月起执行 最高年限50年变20年。7月1日起,一般产业项目类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不超过20年,对于有特殊要求的市重点产业项目类工业用地,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出让年期可为20-50年。 逾期不开工可收回土地。原则上开工期限不超过交地后6个月,竣工期限不超过交地后24个月,且受让人只能提出一次开工延期申请和竣工延期申请,延期期限均不得超过3个月;对于情节严重的,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引入履约时间保证金。开工、俊工、投产三个阶级,均设有相应履约保证金。 不得整体、分割转让。土地不得整体或分割转让,房屋不得分幢、分层、分套转让。 变向流转,受让人资格需审查。出资比例结构、项目公司股权结构经出让人同意方可改变。抵押物竞买人资格必须经过规土、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等综合认定,抵押权实现时出让人或园区管理机构可以优先购买。 《关于进一步提高本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若干意见》,2014年3月 建设用地总规模“零增长”。 上海《临港地区建立特别机制和实行特殊政策的三十条实施政策》,2013年3月 鼓励商务楼宇购买及定制。临港管委会鼓励为设立总部购买或定制商务楼宇,对自用部分的投资额给予10‰至30‰的一次性奖励。 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临港地区工业用地实行弹性出让,可分别设定10年、20年、30年、40年、50年的出让年限,出让价格按照相应年限通过评估确定。 项目用地带方案出让。临港地区对工业项目用地可采用带方案出让;对大型城市综合配套、旅游会展、高端养老、文化体育休闲产业和总部经济、行业组织楼宇等重大功能性项目用地,在功能明确、基础设施明确和方案明确的前提下,可采用带方案出让。 上海市规土局关于《规划土地政策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若干意见》部分操作口径的通知,2010年 鼓励租赁 。鼓励高新技术企业以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期满,经认定符合届时产业导向等条件的,经承租方申请,可优先租赁,重新约定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若承租方提出由租赁转为出让的,可以协议方式出让。 支持企业分割转让节余土地。在满足本企业需要后节余的尚未开发的土地,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可以分割转让给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化和重大产业项目使用: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企业已用土地面积不少于出让总面积的50%,且节余土地满足规划分割条件并可以独立开发。 可以适当突破7%。高新园区(含分园区)和重大产业项目应当合理划分土地使用性质,适当配置必要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满足园区内职工的生产生活需要,单个工业项目如需在基地内设置人才公寓、专家楼等配套设施,其用地面积占项目用地总面积的比例可适当突破7%的上限控制。 北京北京政府工作报告 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和租赁制。 引导孵化器聚集发展。更加注重培育市场化的科技服务组织,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型孵化器集聚发展,为企业创新提供专业化服务。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强工业用地管理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实施意见》 缩短出让年限。出让年限一般不高于20年。期限届满时,用地单位若达到入区时承诺的经济指标,仍然正常生产并保持增长态势,可以申请延期使用土地。 代建厂房。由建设方通过出让或直接租赁方式取得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标准厂房或者按照产业要求定制厂房,将厂房出租给入区企业。 直接租赁,期限10年。租赁年限一般为10年。期限届满时,用地单位若达到入区时承诺的经济指标,可申请续租。 有条件转让。申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转让的,由开发区管委会收储,或经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后转让给符合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的入区企业使用。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土地管理改革创新要点( 2013-2015年)》 实行弹性年期制度,根据产业类型和项目建设情况,约定自用或出售比例,区分自用或出售两种情况,自用部分原则上10年内不得转让,出售部分原则上5年内不得再转让。经前海管理局批准可以转让的,转让方应将一定比例的增值收益上缴前海管理局。 杭州《关于实施“亩产倍增”计划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若干意见》,2014年4月14日起施行 招商引资项目联合审查制度。未达到规定标准的项目,一般通过租赁土地或厂房解决,不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不单独组织供地。 厂房可分幢、分层转让。鼓励(注意,是鼓励)开发区(园区)建设标准厂房,标准厂房可以分幢、分层转让,中小企业原则上通过标准厂房解决生产用房。 配套用地不得超过7%。工业用地中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1.2,标准厂房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1.8。 最高年限30年。工业用地可以采取“分期分阶段出让”、“先租后让”等方式出让,出让年限原则上按照30年设定,特殊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后可以按法定最高年限出让。 转让前需通过6年试用期。采取“分期分阶段出让”方式的,首期出让年限为6年,期满经考核评价达标后可以续签剩余24年出让合同;采取“先租后让”方式的,土地成交后可以签订租赁期为6年的土地租赁合同,期满经考核评价达标后,改签出让年限为24年的土地出让合同。 鼓励发展产业用地。对符合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的集团总部、金融办公、科技研发、自用办公等土地,可通过约定自持与销售比例、制定地价修正规则、创新供地方式等措施予以支持。 广州关于征求《广州市关于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的意见》意见 7%、14%、15%。园区配套设施用地面积可占园区总用地面积的15%;单个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大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或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4%。 严禁建造成套住宅。严禁建设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 《关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 探索弹性出让。工业用地可结合产业类型和产业生命周期弹性确定土地出让年限,首期出让年限届满后对项目经营情况和出让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再视情况有偿续期或收回土地使用权。 五档出让年限。打破现有单一最高50年期出让模式,拓展为10年、20年、30年、40年和50年5种模式,5种模式下将分别设定最低价格标准,使用期为10年的价格相对较低,50年的则价格相对较高。 推广标准厂房模式。推广中小企业供应标准厂房模式,研究工业地产等新型土地利用形态的支持政策。 租赁供应为常态,出让供应为特例。按照不同产业,全面实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土地供应制度。 《临沂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工业用地实行弹性年期出让的意见 》—2013年11月 弹性年期最高不超过 20 年。 续期不得超过20年。工业用地出让年期届满的,应根据分期考核评估协议落实情况和市政府出让到期土地处置的有关规定,办理是否准予续期或收回土地的手续。续期年期不得超过 20 年。 《中山市工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稿 工业厂房开发实施准入审批。根据征求意见稿,工业房地产开发将实施准入审批。中山市将成立“中山市工业房地产项目联席审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或规划局)。镇政府(区办事处)组织编写《本镇(区)工业房地产发展规划》,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组织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即获得规划准入资格。 严格控制商品厂房变相成商住用房。严格审核设计图纸,凡工业地产建筑设计图纸,不得有诸如厨房、阳台、烟道等居住功能设计内容(配套用房除外,宿舍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5%)。 建立厂房预售制度,出售面积不得超过七成。商品厂房开发企业预售商品厂房时,必须经市住建部门批准,并领取商品厂房预售许可证。出售厂房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