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民事诉讼法概述
民事诉讼法重点整理

民事诉讼法重点整理第一编绪论第一章民事纠纷及其救济机制第二节民事纠纷的非讼救济1.民事当事人自行协商和平解决纠纷2.各种社会群体组织规劝平息纠纷3.有关部门依职权处理纠纷4.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5.仲裁委员会仲裁纠纷第二章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学第一节民事诉讼法2.民事诉讼法立法模式(1)法典式立法与判例式立法前者强调法律的系统性、条理性、逻辑性以及法典化;后者主要通过判例确立规则(2)集权式立法与分权式立法前者指民诉由中央国家权力机关统一制定;后者指中央国家权力机关和中央其他国家机关以及地方国家权力机关都有权制定民诉(3)审执合一式立法与审执分离式立法前者指民事审判程序和民事执行程序被规定在统一的民事诉讼法中;后者指民事审判程序和民事执行程序分别规定在不同的法律中(4)程序和实体同步立法与不同步立法前者指国家同时制定民法典和民诉法典;后者指国家制定民法典和民诉法典的时间不一致5.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效力(1)时间效力即民事诉讼法适用的时间范围,民事诉讼法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2)空间效力即民事诉讼法适用的空间范围,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包括领土、领海、领空和领土的延伸空间,港澳台不适用(3)对人的效力即民事诉讼法适用主体的范围,即在我国进行民事诉讼的全体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国籍不明的人,以及在我国进行诉讼的外国企业和组织,享有司法豁免权者除外(4)对事的效力即适用民事诉讼法处理案件的范围A.适用《民事诉讼法》审理案件的范围B.适用《民事诉讼法》执行案件的范围C.适用《民事诉讼法》处理的其他事务的范围第四章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与民事诉讼模式第一节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只有一方主体是法院的才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1.审判法律关系,指在人民法院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形成的由民事诉讼法、法院组织法等法律调整的以审判权利和审判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2.争讼法律关系在当事人与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形成的由民事诉讼法、律师法及其他诉讼法规调整的以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3.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1)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专门机关(2)当事人包括原告人、被告人、第三人、共同诉讼人和诉讼代表人(3)全体诉讼参与人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4)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提出抗诉4.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负有的诉讼义务5.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诉讼权利义务所指向的案件,即民事案件第二节民事诉讼模式(小题)1.职权主义职权进行主义,职权诉讼进行主义,民事诉讼程序的进行和诉讼资料、证据收集等由法官为之优点在于:(1)诉讼效率较高(2)在实现实体正义方面有天然优势2.当事人主义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居于核心地位,诉讼请求的确定、诉讼资料和证据的收集和证明概由当事人负责。
民事诉讼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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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 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对案 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作出裁判的诉讼活动。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 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 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 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 不公开审理。
第十六章 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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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的和要求
本章学习中,应当着重立足于其对民商事争 议的解决。在了解民事诉讼的概念特点的 基础上,理解有关管辖、证据、诉讼保障 等法律规定,掌握普通、简易、二审、再 审和执行的具体程序操作,并进行必要的 技能训练。希望同学们透过对民事诉讼法 和有关的司法解释、司法判例进一步学习 和理解,提高民事诉讼法的实际运用,正 确解读具体的案例。
• 4.如果乙公司已经交付了货物,合同的实际履行地是丁地,但是,甲公司没 有能够按时支付价款,双方发生争议,乙公司提起诉讼,此时,乙公司向丁 地的法院提起了诉讼,甲公司应诉答辩,没有提出异议,此时丁地的法院是 否因此而享有管辖权?为什么?
• 5.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而是在合同发 生纠纷后,才书面约定了合同签订地的法院为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此时的 管辖协议是否有效?
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
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通过修正案,自2008年4月
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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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济审判组织及收案范围 1.经济审判组织 人民法院的设置分四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XX省高级人民法院 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 XX区(县)人民法院。(基层法院) 在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内,受理经济诉讼案件的
民事诉讼法(第六版)教学PPT完整版

(第六版)编著 陈佳明 纪格非 刘芝祥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
目录
第一章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 制度
第三章 主管与管辖
第四章 民事诉讼当事人概述
第五章 共同诉讼人
第六章 代表人诉讼
第七章 诉讼第三人
第八章 诉讼代理人
第九章 民事诉讼证据概述
总则
第一章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第一节 民事诉讼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 第三节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引例
原告李某系某百合果木销售中心法定代表人,其以某市政府拒不给原告召 开项目论证会,某市市委对该市发改部门将项目登记备案材料毁弃、对该市城 区区委区政府不履行职责等行为监管不力为由,将该市政府、市委告上法庭,请 求判决两被告连带承担给原告的项目召开项目论证会并制定项目实行方案等 法定职责,请求判决该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违法,该市委应依法负监督职责和侵 权责任,并赔偿原告所遭受实际经济损失100亿元。法院应当如何处理此案?
民事诉讼法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的民事 诉讼法法典,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 广义的民事诉讼法,不仅包括民事诉讼法法典,而且包括宪法及其他法律、 法规中有关民事诉讼的规范,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有关民事诉讼的 规范性文件。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
在空间上的效力
《民事诉讼法》第4条规定的内容表明,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 讼,均适用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领域,包括领土、领海、领空以及领 土伸延的范围。
民事诉讼法的效力
在时间上的效力
民事诉讼法学 笔记 串讲 整理 全

以下内容是我在网上搜集的,对于准确率不知道的,今年2012,10月准备参加自考,所以收集一下,还没来得及看,整理一下先发上来分享给有需要的人吧~自认为比较全哦,找了好久的第一章民事诉法概述民事纠纷: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法律纠纷。
特点: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具有可处分性。
解决机制:自力救济、社会救济、公力救济。
1、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是指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1)民事诉讼标的主体由法院、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及检察院构成;(2)民事诉讼依靠国家强制力来解决民事纠纷;(3)从诉讼对象来看,民事诉讼解决的争议是有关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4)民事诉讼应依照严格的诉讼程序和诉讼制度进行。
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点:是民事诉讼法律、法规所调整的法院与当事人之间存在的,以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为内容的具体的社会关系。
(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由审判法律关系和争讼法律关系构成的特殊的社会关系;(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体现了法院审判权与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有机结合;(3)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一种既分立又统一的法律关系。
3、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程序中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的国家机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包括:(1)人民法院;(2)人民检察院(3)诉讼参加人(当事人、诉讼代理人)(4)其它诉讼参与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员、翻译人员)。
4、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5、内容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根据民事诉讼法律规范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
6、民事诉讼上的法律事实:凡能够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
分为诉讼事件和诉讼行为。
诉讼事件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一切客观情况;诉讼行为是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在诉讼过程中依法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
教学课件:《民事诉讼法学》李浩

• 与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相比较,民事诉 讼具有反映自身特质的如下特征:
• 当事人地位的互换性 • 审理对象的民事性 • 当事人处置权利的自由性 • 法院解决纠纷方式的二元性
• 民事诉讼的一般进程: • 起诉 审查、立案 答辩 审前准备 开
庭审理 判决 上诉 审理 判
• 决 申请执行 强制执行
二、民事诉讼的目的
价值外,还具有自身独立的价值。 • (二)民事诉讼法与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关系 • 两者都规定了法院审判活动的原则和制度 • (三)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
法的关系
• 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都属 于程序法
• 它们之间有不少相同或相近之处 ,但它们毕 竟服务于不同的实体法,调整不同的诉讼关 系.所以也存在着不少差别 。
• 民事诉讼法与破产法的关系,是一般法与特别法 的关系。
• 两者联系有以下三种情形:
• 诉讼、仲裁正在进行,法院受理了有关该债务人 的破产申请,此时应当中止诉讼或仲裁程序,待 破产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诉讼或仲裁再 继续进行。
•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破产债务人的民 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起。
• 问:本案反映了民事诉讼的哪些特点?
一、民事诉讼的特点
• (一)诉讼的特点 • 1.存在对立的双方的当事人 • 2.法官居中裁判 • 3.以事实上、法律上的争议为审理对象 • 4.按照诉讼法设定的程序进行 • 5.以民事实体法作为裁判的依据 • 6.用判决作用解决争讼的典型方式
• (二)民事诉讼的特点 • 1.民事诉讼具有公权性 • 2.民事诉讼具有强制性 • 3.民事诉讼具有程序性 • 4.民事诉讼具有终局性
• 民事诉讼制度具有多元目的,保护当事人的民事诉 讼权利与实体权利,维护国家的民事法律秩序,解 决民事纠纷都是其目的。
民事诉讼法期末复习

民事诉讼法期末复习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第一章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一、民事纠纷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
特点:民事纠纷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
分类:财产关系的纠纷(财产所有关系、财产流转关系)人身关系的纠纷(人格权关系、身份关系)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1、私力救济:又称自力救济,是指纠纷主体在没有中立的第三者的介入的情况下,依靠自身或其他私人力量解决纠纷,实现权利。
分为自决与和解,自决是指纠纷主体一方凭借自己的力量强行使对方服从,和解是指双方协商解决纠纷。
特点:无第三者、非程序性、无法律效力2、社会救济:包括调解与仲裁,是指依靠社会力量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机制。
特点:有中间人、有一定的程序性和法律效力。
3.公力救济(民事诉讼):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解决纠纷的一种最具权威和最有效的机制。
特点:强制性、严格的规范性、法律效力4、ADR(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和解、调解、仲裁特征:(1)、纠纷当事人的高度的自主性;(2)、解决方案和程序具有较大的灵活性;(3)、解决纠纷快捷且费用低廉;(4)、协议一般不具有强制效力,但易为当事人承认和履行;(5)、以非对抗和非公开的方式解决纠纷。
二、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诉讼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诉讼关系的总和。
特点:1.诉讼对象的特殊性;2.当事人处分权利的自由性;3.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上对抗的特殊性;4.民事诉讼程序的严格规范性与正当性;5、纠纷解决的强制性、最终性与权威性。
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是指民事诉讼程序存在的必要性、有用性及意义(一)民诉程序的内在价值:1、程序的自由价值;2、程序的公正价值:法官中立,当事人平等,程序公开、参与、维持;3、程序的效益。
司考必背:民诉法(第1章~第3章)

司考必背:民诉法(第1章~第3章)第一章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
但在中国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既可以选择外国实体法,也可以选择外国的程序法。
第二章诉本章内容:1、诉的要素,一般掌握;2、诉的分类,必考;反诉,必考。
一诉的要素1.诉讼标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2.诉讼标的物:有争议的具体东西(表现为金钱、财产或行为)3.诉讼请求:作出特定判决的要求。
4.诉讼标的额:双方当事人争执的金钱数额。
5.诉讼法律关系:一方必定是法院。
【考法】:区分以上概念二诉的分类1.确认之诉:确认法律关系。
(积极确认之诉、消极确认之诉)2.给付之诉:财物或行为(作为、不作为),不能是人身3.变更之诉:变更现有法律关系。
【考法】:判断诉的分类【陷阱】:诉的分类只存在诉讼案件中,诉的分类依据是看原告诉讼请求的目的和内容。
三反诉1、独立的诉2、反诉的构成要件(1)主体特定:本诉的被告对本诉的原告提出。
(2)反诉与本诉有牵连关系。
应当合并审理,诉讼费减半。
(3)提出的时间: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
(4)本诉、反诉均具有管辖权: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
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
3、法院对反诉的处理。
(1)在一审过程中:符合条件合并审理(2)在二审过程中: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3)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的案件,提出反诉,可以合并审理。
(4)再审用二审程序时的反诉:按照二审方式处理。
【考法】:反诉概念、反诉与反驳区别、反诉的处理【陷阱】:反诉,是独立的诉,目的在于抵销或吞并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
反驳是被告的单纯防御行为。
第三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本章内容:1、基本原则,每年一题;2、基本制度,每年一题一基本原则1、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陷阱】: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不等于诉讼当事人有相同的诉讼权利,比如原告有起诉的权利、被告有答辩的权利。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讲义杨秀清

2011年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讲义第一章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第一节民事诉讼* 一、民事纠纷解决机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解、人民调解、仲裁与诉讼。
其中和解是双方当事人自行解决纠纷的方式,而人民调解、仲裁与诉讼均借助第三方的力量解决纠纷,但人民调解与仲裁属于社会救济,而诉讼则属于公力救济。
*二、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是诉讼行为与诉讼法律关系的综合。
* 第二节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效力*注意:对人的效力侧重于法律适用:实体法与诉讼法适用的区别、诉讼法与仲裁法适用的区别,其中实体法与仲裁法可以适用外国法,但诉讼法只能适用中国法。
第二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一、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含义:权利的相同性与权利的对应性二、辩论原则(适用于审判程序)内容:程序问题与实体问题,其中,实体问题包括实体事实与实体法律适用。
注意:当事人主张与辩论的对象是法院审理与裁判的对象,当事人主张与辩论的事实与证据是法院裁判的依据,对于当事人无争议的事实,法院可以直接作为裁判的依据。
*三、处分原则当事人处分权与审判权相结合成为贯穿民事诉讼各程序制度的中心线。
内容:当事人可以处分民事权利与诉讼权利,对民事权利的处分一般通过处分诉讼权利来实现。
处分原则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
* 第二节基本制度* 一、合议制度*合议庭的组成因程序的不同而不同注意:1、参审制不同于陪审制2、陪审员参加争议案件的合议庭*二、回避制度*1、回避的情形*45条:第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第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第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2、回避的决定权*47条:院长担任审判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三、公幵审判*注意:1、不公幵审理的案件:涉及国家秘密与个人隐私的案件属于法定不公幵审理案件,离婚案件与涉及商业秘密案件属于当事人申请不公幵审理案件。
2、不公幵审理与不公幵质证的区别:《证据规定》第48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应保密的证据,不公幵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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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 调解 或判 民事 决 实体 法 刑诉、 判决 刑法 行政 诉讼 法、 行政 法 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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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
一、民事诉讼法的概念 我国现行广义民事诉讼法的构成 二、民事诉讼法的性质 1、部门法 2、基本法(只有全国人大才能制定和修改) 3、程序法 三、民事诉讼法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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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郑某诉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存款赔偿案 原告郑某于1996年12月30日在被告中国银 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存入活期存款人民币50 万元,并留下取款密码。1997年1月10日,原 告在广州发现该笔存款的存折遗失,便向被 告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查询,得知该 存款已于1997年1月4日全部被取走。领取该 存款的人并未提供密码,仅凭伪造原告的临 时身份证,在被告下属的3个营业部分5次将 该款全部取走。后,海南省公安厅三处和海 口市公安局亦证明临时身份证系伪造,不属 于公民在领取存款时的有效证件。原告
被告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答辩称:原 告的起诉与事实不符。小宝系早产、体重 1300克等原因,已于2001年9月凌晨不幸夭折, 医院已于当日向原告送达了死亡通知单,故 原告对小宝夭折的事实并无异议,原告怎能 说:“现小宝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体。”在 大宝、小宝住院期间,医院曾多次通知原告 缴纳治疗费,原告不仅未及时交纳费用,而 且将大宝、小宝弃置医院,不管不问。这就 是原告称入院后很少见孩子的根本原因。在 原告拖欠医疗费的前提下,医院尽力提供医 疗服务。经结算,大宝、小宝住院欠费 28847.24元,故反诉请求判令原告支付该医 疗费。 郑州市二七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徐高 杰、周莉系夫妻关系。原告周莉于2001年9月 3日上午在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早产生下一 对双胞胎男婴。取名周莉大宝、周莉小宝。 31 由于婴儿身体虚弱,于当天上午11日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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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1995年4月20日上午,兴山县技术监 督局(以下简称监督局)的两名人员到 宜昌宏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宏兴公司)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发现宏 兴公司在其门市部门口设有一小摊,出 售日用百货和副食品。经抽样检查,发 现其中部分食品存在过期和其他质量问 题,但在准备查封时,被门市部营业员 阻挠,致使查封工作不能进行。之后技 术监督局又要求宏兴公司自行整顿并作 出检讨。4月21日晚,监督局以本局名义
一审法院认为,监督局在有线电视 台播出具有批评性质的文稿,是侵犯他 人名誉权的行为,因此将案件定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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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的民事侵权诉讼。而二审法院认 为,本案是一起因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行 政行为引起行政关系相对人认为损害名 誉权而形成的诉讼,因此应定性为行政 诉讼。
问题:本案是否属于民事诉讼的受案范 围?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 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 本法相人员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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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比较
案件 性质 民事 诉讼 民事 争议 诉讼 提起 人 当事 人 诉讼 主体 地位 诉讼 目的 适用 法律 结案 方式
平等、 解决 对抗 民事 性 纠纷 不平 等 不平 等 惩罚 犯罪 制裁 违法 行政
刑事 诉讼 行政 诉讼
刑事 争议 行政 争议
检察 机关 具体 行政 行为 承受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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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民事诉讼法的效力范围
一、对事的效力 1、民事财产关系纠纷 2、民事人身关系纠纷 3、特殊案件 二、对人的效力 中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 三、时间效力 1991年4月9日起生效 (有无溯及力?) 四、空间效力 在中国人民法院起诉的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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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民事诉讼的目的
一、民事诉讼目的概述 1、概念:民事诉讼目的,是指立法者基 于其客观需要和对民事诉讼本质属性及 规律的认识,而预先设定的民事诉讼活 动理想目标。 2、认识民事诉讼目的的意义 民事诉讼目的和民事诉讼价值观密切相关, 并决定着不同的民事诉讼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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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徐高杰等诉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在医疗终结 时应返还在其处治疗的婴儿案 案情: 原告:徐高杰,男。 原告:周莉,女。 被告: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原告徐高杰、周莉向郑州大学市二七人 民医院起诉称:2001年9月3日,原告周莉在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早产生下一对双胞胎 男孩,取名大宝、小宝。因是早产又是双胞 胎,故当日中午11时,转院至被告郑州大学 第三附属医院进行护理。不料9月17日凌晨, 被告电话告知小宝死亡。原告得知小宝死亡 后,赶到医院,要求看小宝尸体,被被告拒 绝。现小宝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体,故请求 30 法院判令被告立即返还原告婴儿小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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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事诉讼目的主要学说及形成原因
学说名称 主要内容 权利保护 保护私权 说 私法秩序 维护司法 维持说 秩序 纠纷解决 解决民事 说 纠纷 形成 时间 19世 纪初 20世 纪初 二战 以后 代表国 家 德国、 日本 德国 日本 形成背景 自由资本主义 垄断资本主义 反映现代资本主 义社会扩大民事 诉讼解决纠纷功 能的需要 对宪法理念的追 求 程序独立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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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法院判决被告败诉。被告不服提起上诉, 称广茂公司是与中剑总公司而非中剑公司签 订的协议,中剑公司为新设立注册的公司, 中剑总公司未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也无工程 资格,但被告提出的证据仍同一审中的证据。 二审法院根据这些证据仍判决广茂公司败诉, 维持一审判决。广茂公司不服,又提请再审。 后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职权取证查明,一 审、二审据以认定中剑公司主体资格的证据, 即中剑公司提供的证明中剑总公司更名为中 剑公司的工商局的证明是伪证,因此,法院 认为本案中中剑公司不具主体资格,应依法 不予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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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事诉讼
(一)概念和特征 民事诉讼,就是人民 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 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 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 纠纷案件的诉讼活动 以及诉讼法律关系的 总和。 特征: 1、具有公权性质 2、具有强制性 3、当事人诉讼地位 平等 4、具有程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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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的优劣
优点: 1、民事诉讼的规范性 一方面能够限制法官 的恣意,另一方面能 够审慎维护当事人之 间的平等 2、能够提高并保障纠 纷解决结果的可预见 性 3、能够较好满足国家 和社会维护统一的法 律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要求 局限: 1、诉讼的高度职业化、 技术化不利于一般民 众的理解和接受 2、程序复杂、时间持 久、成本高昂 3、很大程度上限制了 当事人自治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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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与法院作 用如何分担?联系我国民事诉讼模式试 分析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若干规定》
法院调查范围分为两类: 一、应当调查: "第十五条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 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 指以下情形: (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 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 (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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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纠缠被告人赔偿损失未果,于同年 5月20日向古蔺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 诉讼。
问: 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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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解决民事纠纷的制度种类 1、自力救济:自决、和解 2、社会救济:调解、仲裁 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行政调解, 劳动争议调解,法院调解 3、公力救济:诉讼 (不同救济方式的特点)
第一章 民事诉讼法 概述
第一节 民事纠纷与 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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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纠纷
(一)民事纠纷的概念和特征 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 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法律纠纷和社会纠纷。 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2、争议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与刑 事争议、行政争议的区别) 3、形成原因是主体违反民事实体法。 4、可处分性。
一、民事诉讼模式概述
民事诉讼模式是指概括并支持民事诉讼 原则、制度和程序运作所形成的结构中, 各种基本要素及其关系的抽象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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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事诉讼模式的类型
当事人主义 程序启动、进行 诉讼资料的来源 当事人决定 职权主义 法院决定
1、当事人提供证 法官有权主动调 据 查、搜集证据 2、自认 3、当事人未主张 的事实不作为裁 判的依据
代表国家
形成原因 利弊分析
英美法系、大陆 法系国家
市场经济、私权 自治 程序正当但丧失 效益
前苏联与东欧国 家 计划经济
效益高,但对法 23 官依赖程度高
1、当事人主义:包括当事人进行主义和辩论主 义。 辩论主义的含义:法院作为判决基础的诉讼资 料及证据资料的收集,以当事人为主。具体 体现在三个方面: (1)当事人没有主张的事实不能作为判决的基 础; (2)法院对当事人之间没有争议的事实,必须 作为判决的基础; (3)认定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事实,原则上限于 当事人所提出的证据。 2、职权主义:职权进行主义和职权探知主义 职权探知主义的含义:(与辩论主义相反) 3、我国的辩论原则和辩论主义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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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民事诉讼模式及改革的方向
1、我国民事诉讼模式的性质与发展过程
2、目前民事诉讼活动中的改革措施
(强化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强调公开审判、强 调庭审功能、实行立案和审判相分离、对判 决书的内容进行改革等等)
3、我国民事诉讼模式的改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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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宜昌三峡中剑移民开发总公司诉广茂企业工 程公司赔偿工程停工损失案 1995年4月9日,原告宜昌三峡中剑移民 开发总公司与被告广茂企业工程公司签订了 土石方工程协议,被告将承接的20万土石方 运输、平整的工程转包给原告,同时,被告 就付款、工期等给原告出具了承诺书。原告 租用机械设备三天后,被告因征地手续问题 通知原告停工,原告在停工28天后即要求被 告赔偿其租用机械设备等损失,双方协商无 结果原告遂提起诉讼,并向法院提交了证据, 包括中剑总公司更名为中剑公司的证据。据 此,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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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1997年4月10日下午,古蔺县双 沙镇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刘×等人在该 镇长湾村7组执行职务时,向孙洪飞询 问去长湾村7组社员孙××的家的路如 何走。孙洪飞很不高兴地回答:“我不 知道!你们滚出去!”刘×对孙洪飞的 行为不满,与孙洪飞发生口角,进而相 互抓扯、撕打,各自身体都受到一定伤 害。后经他人劝解,纠纷平息。孙洪飞 住院治伤7天,花去医疗费320.90元。 事后,孙洪飞以双沙镇人民政府的工作 人员违法行政,侵害了他的身体为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