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罗素摹状词理论
意义即指称?——罗素与斯特劳森的指称理论论争

意义即指称?——罗素与斯特劳森的指称理论论争雷传平【摘要】指称理论是知识论的重要问题之一,分析哲学学界对此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罗素认为,意义即指称;而其论战者斯特劳森认为意义是有关语句或语词,指称是有关语词的使用,真假是有关语句的使用.因此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要区分意义和指称”.此研究对于理解知识论中意义理论、指称理论与真假理论有重要价值.【期刊名称】《西南科技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年(卷),期】2013(030)001【总页数】5页(P22-26)【关键词】罗素;斯特劳森;指称;摹状词【作者】雷传平【作者单位】中山大学哲学系广东广州510275【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B561.541905年,罗素(Russell)撰文《论指谓》(On Denoting)指出指谓短语或谓摹状词不具有指称作用,不是真正的逻辑主词。
自此之后,该理论在二十世纪上半期都占据着指称理论的主导地位。
1950年,斯特劳森(Strawson)在《论指称》(On Referring)一文中批评了罗素的摹状词理论,主张摹状词可以是真正的逻辑主词,而语词或语句本身不具有指称作用和真假,只有对语词或语句的使用才能指称某物,才有真假。
1957年,罗素在《斯特劳森论指称》(Mr.Strawson on Referring)一文中对斯特劳森批判予以反驳,认为斯特劳森混淆了摹状词问题与自我中心词问题,斯特劳森的批评不过是重述了罗素早已考虑过的自我中心词问题。
这场论战在分析哲学学界造成了深远影响,引发不少学者对指称理论的进一步探讨,如唐奈兰(Donnellan)综合罗素和斯特劳森的观点,提出了归属性用法和指称性用法理论[1],克里普克(Kripke)又进一步提出说话者指称和语义指称理论[2]。
本文并不打算关注这场论战带来的影响,而是关注论战本身,斯特劳森真的驳倒了罗素吗?罗素真的回应了斯特劳森吗?下面,我将阐述罗素与斯特劳森有关指称理论的这场论战的基本情况,并对其做出评价。
试论弗雷格和罗素的专名及指称论

试论弗雷格和罗素的专名及指称论摘要:专名及指称问题是语言哲学的基本问题。
西方诸多哲学家们对此问题皆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弗雷格在《论意义与指称》一文中讨论了专名、单句和从句的意义与指称等问题。
罗素认可弗雷格的专名理论贡献,但他认为弗雷格将专名和摹状词混为一谈,对专名的理解过于宽泛,无法解释空指称问题。
罗素严格区分了专名和摹状词这两种符号,并提出了逻辑专名和普通专名在指称功能上的不同。
关键词:意义;指称;专名;摹状词专名及指称问题是语言哲学的基本问题。
在语言和哲学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中,弗雷格的“意义指称论”和罗素的“摹状词理论”是研究语言哲学学者的必读之作。
专名研究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穆勒,到了现代,弗雷格、罗素、维特根斯坦、克里普克等现代逻辑与哲学家都对专名进行过较为深入的研究,从而形成了关于专名的不同的观点。
尽管逻辑学家和哲学家们对专名问题的研究各有千秋,但对专名进行逻辑学研究的一个基本点则是围绕专名的涵义与指称这一关键问题展开的:何为专名的涵义与指称?专名有无涵义?有无指称?按英国逻辑学家S.哈克的观点,围绕专名有无涵义以及什么是专名的涵义,大致可以分成两派,第一派是以穆勒和克里普克为代表,其基本观点是专名无涵义,只有指称,第二派以弗雷格、罗素和维特根斯坦为代表,其基本观点是专名既有涵义也有指称。
指称理论研究的正是语词与对象的关系问题。
弗雷格和罗素在到底什么是专名以及专名到底是直接还间接地指称其对象这两大问题上各抒己见。
一、弗雷格的观点现代逻辑学家和哲学家弗雷格在1890年—1892年间,发表了三篇重要论文:《函数和概念》《论概念和对象》《论意义和指称》。
其中《论意义与指称》一文对语言哲学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被公认为意义理论发展的里程碑。
他在这篇文章中区分了符号、符号的涵义和符号的指称,并将这一区别用于专名和命题。
弗雷格认为,专名的指称就是其所表示的对象;专名的涵义就是指对象的呈现方式(mode of representation),即所指对象的描述方式。
摹状词与摹状词理论渊源

1
模态逻辑中的摹状词主要用于表达必然性和可能 性等模态概念,通过对模态词的刻画来表达知识 和推理。
2
模态逻辑中的摹状词可以通过模态运算进行组合 和推理,如必然化、可能化等,形成更为丰富和 精确的模态知识表达。
3
模态逻辑中的摹状词还具有语义解释和模型论基 础,能够支持更为深入的逻辑分析和哲学探讨。
其他逻辑分支中摹状词相关研究
在一阶逻辑中,摹状词被用来表达个体和谓词 之间的关系,通过对个体和谓词的刻画来表达 知识和推理。
在二阶逻辑和高阶逻辑中,摹状词被用来表达 更为复杂的概念和属性,如集合、函数、关系 等,支持更为抽象和高级的知识表示和推理。
在非经典逻辑中,如直觉主义逻辑、多值逻辑 等,摹状词的表达和处理方式也有所不同,但 同样在知识和推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02 摹状词理论发展脉络
早期哲学家对摹状词探讨
亚里士多德
在《范畴篇》中首次提出摹状词概念,认为摹状词是描述事物性质的词语,具有指称功 能。
柏拉图
在《泰阿泰德篇》中讨论了摹状词与名称的关系,认为摹状词可以揭示事物的本质特征 。
近代哲学家对摹状词深入研究
洛克
在《人类理解论》中详细阐述了摹状词 的作用,认为摹状词是构成复杂观念的 基础。
摹状词与语言演变
语言学关注语言的演变和发展。摹状词作为语言中的一部分,其形成、发展和变化也反映了语言的演变过程 。通过对摹状词的研究,可以揭示语言演变的某些规律和特点。
心理学视角下摹状词研究
认知心理学与摹状词
心理学视角下,摹状词与人类的 认知过程密切相关。认知心理学 研究人类如何获取、存储、处理 和运用知识,而摹状词作为知识 的一种表现形式,在认知过程中 发挥着重要作用。
摹状词理论对空名问题的解决

摹 状 词 理 论 对 空名 问题 的解 决
刘 作
( 汉 大学 哲 学 学院 , 北 武 汉 ,30 2 武 湖 407 )
[ 要] 空名问题是西方哲学特别是语言哲学 一直关 注的问题 , 摘 罗素不满 意迈农 和弗 雷格的解决 , 图运用摹状词 试 理论解决这一 问题 。但是罗素 的摹状词理论在解 决这 问题时也存 在些 问题 引起 了很 多争论 。笔 者认 为 , 言的 意 语
们就实 际上赋予 了“ 当今法 国国王” 某种存在的性质。
对于这个 问题 的解决 , 在哲学 史上有 很多 的论述 , 比如 康德对 本 体 论 证 明 的批 判 。在 语 言 哲 学 上 就 是 “ 迈农 悖
论” 。迈 农 对 这 个 问题 的 解 决 方 式 就 是 : 认 这 些 如 “ 承 当今 的法 国 国王 ” “ 的 圆 ” 等 在 某 种 意 义 上 是 存 在 的 。可 以 、方 等 被 人 思 考 的都 是 对 象 , 是 这 些 对 象 不 具 有 现 实 中 的 存 在 , 只 不 可 以说 它 们 ei ( 在 ) 但 是 可 以 说 它 们 sbi ( 存 ) x t存 s , u s t虚 s 。
来, 要谈论个别 的东西 , 须借 助于专名 , 必 而要理 解专 名 , 有 效 的办法只能够是亲知 (cu i ac ) aq a tne 这一 个名称 所指 的个 n 体事物 。专名是有 指 称没 有 意义 , 者其 意 义就 是 它 的指 或
B 当今 的法 国皇帝是个秃子 。 . 这里就存在 问题 了, 汉大学 是客 观存在 的 , 是有指 武 它
法 国国王 ” 弗雷格认为这类名称是有涵义而无指称的 , , 然而 当这类名称 出现在命题 中时 , 又不 得不考 虑它们 的所 指 , 否 则该命题毫无意义 。于 是弗雷格 就提 出了某些约定 , 当 如“
从关联理论角度探析限定摹状词的指称问题

从关联理论角度探析限定摹状词的指称问题作者:杨洪薇曹佳来源:《青年文学家》2011年第23期摘要:罗素于20世纪初首次提出摹状词理论,在摹状词理论的发展过程中,既受到西方语言哲学家的支持和赞扬,也受到不少西方语言哲学家的批评和指责。
通过对罗素限定摹状词理论以及限定摹状词指称研究发展的介绍,得出其由语义研究向语用研究发展的结论,并试图借鉴关联理论探析限定摹状词指称确定的过程。
关键词:限定摹状词;指称;语境;关联[中图分类号]:H0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2139(2011)-23-0163-02摹状词(description)是指用来指称某一对象并对这一对象进行某些特征描述的名词性词组。
1905年,罗素在他的论文《论指称》(On Denoting)中提出了他的摹状词理论,并在此后的《数学原理》、《哲学问题》等著作中做了进一步的扩充和改善。
然而,“摹状词理论”的译法并不能显示这个理论实际所处理的问题,即指称和描述的关系问题。
陈嘉映在他译著的《哲学中的语言学》一书中就提出,把“摹状词”平实译为“描述语”更为恰当。
罗素在弗雷格区分了涵义与指称的基础上,指出摹状词与通过实指和命名方式指称单一对象的专名是不同的。
此外,罗素还把摹状词区分为“非限定的”和“限定的”两种。
他说:“我所谓摹状词是指任何具有‘一个如此这般’(a so and so)或‘那个如此这般’(the so and so)形式的短语,我称具有‘一个如此这般’形式的短语为‘非限定的摹状词’;而称‘那个如此这般’单一形式的短语为‘限定的摹状词’。
”[1]我们通常所说的摹状词,就是指限定摹状词。
以英语为例,限定摹状词的一般结构是:定冠词 + 描述性词组 + 普通名词(单数)。
罗素的摹状词理论用命题函项来分析日常语言,澄清专名的误用,目的是解决事物的指称和描述问题,解决了哲学上关于“存在”的问题,关于“同一”替换的问题和排中律疑难的问题。
sense and reference

在语言哲学的研究中,指称论是流传甚广、影响极大的一种意义理论。
因而,关于指称与意义的关系问题,也就成了语言哲学长期争论不息的焦点问题之一。
意义与指称的关系十分复杂,它不仅涉及意义与指称本身的关系,而且还涉及意义与实在、指称与实在的关系问题。
由于意义、指称、实在三者之间客观上存在着许多内在的区别与联系,所以便为各种各样的片面化理解提供了前提和条件。
强调指称和意义一致性的人往往将指称等同于意义、将指称论等同于意义理论。
如唯理智主义时期的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培根、罗素以及早期维特根斯坦等人,都持这种观点。
柏拉图认定,命名不过是模仿的艺术。
他说:“我们讨论的一切名称,都是用于说明事物的本性”。
(注:《柏拉图对话集》,[英]纽约兰登出版社1937年版,第211页。
)柏拉图认为,命名者所作的事情,就是把一切事物都还原为文字和符号,再给它们加上名称和指号。
柏拉图还认为,人们应该按照自然的本性来给事物命名,而不能随心所欲。
一个字母、一个名词或一个语句,只要保留了你在描述的事物的主要特征,就可以说这个事物被命名和被描述了。
从柏拉图的论述中我们不难看出,他所关心的是语词为什么能够、如何才能够指称实在的问题。
这正是现代语言学家、分析哲学家着力最大、议论最多,也最难取得一致的意义与指称的关系问题。
因此,柏拉图的论述,无疑是现代指称论的最早萌芽。
柏拉图的这些论述,带有他思想发展早期的那种突出的唯理智主义色彩。
柏拉图早期的唯理智主义认识论,主张认识的对象和目的,都是达到和个别结合在一起的一般本质。
认为一般的名称如美、善等,不能脱离个别事物而存在。
柏拉图思想发展早期这种主张经过个别认识一般的认识方法,使他的指称理论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启发性。
现代哲学家罗素同样认定,名称只有通过指示或指称外部世界中的事物或事实才能获得意义。
在1905年发表著名论文《论指称》中,罗素首次详尽论述了他的后来被称为“摹状词理论”的学说。
罗素认为,名称的意义就是它所指称的对象。
罗素与斯特劳森指称理论之比较论文

罗素与斯特劳森指称理论之比较【摘要】本文试图在比较罗素与斯特劳森二人在意义问题和专名问题上的区别的基础上,来对二者的指称理论做一简要评价。
【关键词】罗素;斯特劳森;指称理论;比较一、罗素的意义指称理论在名称的意义方面,罗素集中研究专名,他按照传统的语法结构,并根据“一个不表示属性或关系的词,这个词可以出现在没有变项的命题中” 1,将语词分为只能充当主词的逻辑专名和只能充当谓词的摹状词。
在罗素看来,逻辑专名、指示代词、少数摹状词是可以指称的,大多数摹状词则不可,因为它们所对应的事物是不存在的,不具有指称作用。
如“当今法国国王是贤明的”这个命题,如果在某种情况下并不存在法国国王,则这个命题是没有意义的。
专名可以充当主词,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因为专名具有意义也有指称,并且意义就是其指称。
但罗素在摹状词理论中发现存在不能作为个体词和专名的谓词,而只能作为摹状词的谓词。
也就是说,真正的专名是一个简单的符号,它直接指称某一个体,这个个体就是它的意义,它能够在孤立的状态下具有这种意义,而逻辑专名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有明确的指称对象,它具有的这种意义不以其他任何词为转移。
而且真正的专名只指称某个对象,并不对这个对象做进一步的描述。
这样的专名只能由“这”、“那”等几个“自我中心的指示词”来充当。
由此,罗素区分了逻辑专名和摹状词,即逻辑专名只具有指称功能,它指示某种东西,但不描述这种东西,而摹状词则具有描述功能,只是一个命题的真实成分,或一个命题函项,但不能保证所描述对象的存在。
也就是说罗素的摹状词理论是基于名称的所指对象与实在之间的冲突而进行的分析,如当一个人说“金山不存在”,你若问他“什么东西不存在”,他会回答“金山”,这样似乎把某种存在性赋予给金山,但金山其实是不存在的。
为了解决这个难题,罗素提出了他的解决原则:“指称词组本身决不具有任何意义,但在语词表达式中出现指称词组的每个命题都有意义。
” 2也就是说,当我们面对一个命题如“当今法国国王是贤明的”时,不要急于对它做出或真或假的论断,因为“当今法国国王”这个词没有意义,其相应的命题也就无所谓真假,而应对其进行逻辑分析,即“存在一个x,x是当今法国国王,且x是贤明的”。
简析罗素的摹状词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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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c I c neY 12 3 - oi i c o. 8 aSe 2006
一
的 符 号 , 直 接 指 示 专 名 使 用 者 亲知 的对 象 , 它
‘ 各脱 是 c 这 个 命 题 不 是 假 的 就 是 同 义 反 司 ’ 复 。但 是 ‘ 各脱 是《 弗 利 》 作 者 ’ 个 命 题 司 威 的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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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3 第 2 卷 哲学社会科学版 8
简 析 罗 素 的 摹 状 词 理 论
粱 义 民 , 任 晓 明
( 南开大学 哲学系 , 天津 3 0 7 ) 00 1
摘
要: 罗素从捍 卫其 逻辑 指称 论的 本体论 立场 出发 , 语 句结构进 行 深 入 的逻 辑 分 析 , 对
提 出的摹状词理论, 严格 区分专名和摹状词, 并给 出摹状词定义及 包含摹状词 的语 句的逻辑
形式 , 语 言形 式上成 功地 解 决 了 2 从 O世 纪 三 大语 义 学难 题 。这 一 理 论 与 罗素 的逻 辑 原 子 主 义思 想相对 应 , ,1 示 了解 决 哲 学疑 难 和 捍 卫 特 定 哲 学立 场 的 语 言 形 式 分 析 方 法 的 范 向3-1 4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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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素摹状词理论初探 一、罗素简介 1.1 生平 英国哲学家、数学家、社会学家,也是20世纪西方最著名、影响最大的学者和社会活动家。1890年考入剑桥大学,先后学习数学和哲学专业,取得优异成绩。曾担任剑桥大学讲师,三一学院研究员,英国皇家学会荣誉研究员,多次去美国讲学,演讲,20世纪初,来中国讲学一年。50年代后,主要从事政治活动。
1.2 著作 罗素一生著书多达七八十种,论文几千篇,广泛地涉及到哲学、数学、科学、伦理学、社会学、政治、教育、历史、宗教等诸多方面,享有“百科全书”式思想家之称。主要著作有:
二、理论提出背景 罗素一生中有一个基本的思想,即名字的意义是它所直接指称的对象。这个思想使早年的罗素接受了迈农(1853—1920) 的对象理论,他认为凡是可想象的词都有意义,即都有所指,都有某种“有”。后来罗素放弃了这种柏拉图主义的立场,转向实在论,这使他产生了既要坚持意义等于所指,又要坚持实在论所必然会遇到的困难。这就是《论指称》一文中所列举的三个著名的困惑。它们成为罗素提出摹状词理论的直接原因。
2.1 罗素的逻辑原子主义 罗素强调,名称所指即名称使用者所亲知的对象。 在罗素看来,亲知的对象才是真正的实在,这种“实在”必须在逻辑上是简单的,它只能是构成其它事物的材料,而本身不可能还原为其它的事物,因此,他将实在称为“单体”(simple)或“逻辑原子”(logical atom),把自己的哲学称作“逻辑原子主义”。
罗素的逻辑原子主义哲学旨在揭示语言和事实之间的对应关系,他认为这种对应关系是一种结构上的对应关系,他称这种关系为“同型性”(isomorphism)或同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原子命题与原子事实相对应,分子命题与分子事实相对应;分子命题可分解为原子命题,分子事实可分解为原子事实。任何命题中的每个词与实在的每个成分一一对应,词之间的关系也与实在之间的关系一一对应。罗素的逻辑构造主义一反其早期的柏拉图实在论立场,大胆挥舞“奥卡姆剃刀”,将一切多余的形而上学实体统统剃掉,使我们一开始就建立在那些由直接经验给予的、因而其存在是必不可少的实在上面;然后再努力说明:我们或许可以谈的东西都是通过这些必不可少的实在的关系陈述出来,这样使我们的知识与尽可能少的实在种类发生关系,以便减少错误的可能性。摹状词理论就是这种哲学立场在语言形式分析中的具体体现,或者更确切地说,摹状词理论从语言形式上捍卫了这种哲学立场。
2.2 何为存在 存在问题是哲学的根本问题。如何解决非存在实体的表面指示关系问题,不存在的东西怎么能成为一个命题的主词呢?
2.3迈农的对象理论 迈农的对象理论认为,世界的实体不仅有实际存在着的具体事物和一些常存的共相,而且有非实存的东西。非实存的东西之所以也是一种存在,是因为它们仍然可以是人们思考的对象。按照对象理论的观点,任何一个可以作为文法上的主词的东西都是一种存在,语言中的每个指称表达式都可以代表一个非语言的对象,即使这个对象不是实存的。尽管像“金山”、“圆的方”这样的短语在现实世界中没有一个实存物作为其所指,但是像“金山不存在”、“圆的方不存在”这样的命题仍然是有意义的,因为“金山”、“圆的方”既然出现在命题主词的位置,它就可以是人们思考的对象,它仍然代表了一个非实存的对象。
2.4弗雷格的空类 弗雷格主要是通过引进空类来解决问题的,空类的引进则建立在他对意义与指称区分的基础上。在弗雷格看来,像“金山”、“圆的方”这样的单称词既有意义又有所指,它们的所指可以视为空类,这样我们就仍然可以有意义地谈论“金山不存在”这样的命题。“占时空位置,成为存在的根本标志”“但是,占时空位置并不都是官感的到的。看得见摸得着,是占时空位置的充分条件,也是存在的充分条件,但不是必要条件。由于科学的不断发展,深入研究的对象越来越超出官感的范围。”“我们需要一个补充条件,使得我们能够间接的利用官感得到这一充分的条件。这个补充条件就是科学命题的正确性。一个科学命题正确,就表示它所肯定的对象是存在的。
2.5罗素的存在论 罗素的存在论,正是以正确的命题之所肯定这一标志或标准为主要标准的存在论。这样的存在论是缩小官感世界和官感经验的作用的,是要利用对微观世界的知识来为行而上学的主观唯心论的哲学服务的。”
迈农的对象理论之所以不能让罗素满意,是因为它使得这个世界充满了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实体,从而与罗素坚持的奥卡姆原则背道而驰;对象理论断定了不存在的东西存在着,这本身也违反了形式逻辑的矛盾律。
弗雷格的解决方案尽管可以避免对象理论的一些困难,例如可以避免对象理论所带来的违反矛盾律的情形,同时引进“意义”概念还可以解释同一性陈述的价值之所在,但在罗素看来,这种方案具有明显的人为特征;而且作为弗雷格方案之基础的意义与指称的区分,是罗素无论如何不能容忍的。在罗素看来,对一个摹状词作出意义与所指的区分会导致如下困难:“单独一个短语C可以既有意义又有所指。可是当我们说‘C的意义’时,得到的却是C的所指的意义(倘若它有什么意义的话)。
三.理论提出动机 罗素提出摹状词理论的动机主要有两个,一个是逻辑方面的,一个是哲学方面的。逻辑方面的动机是想用摹状词理论来消除某些含有摹状词的语句所可能导致的不合逻辑的现象。哲学方面的动机则是想把摹状词理论作为奥卡姆剃刀,以便剃掉人们对我们这个世界上的某些对象的不合理的本体论承诺。罗素直接针对的就是奥地利哲学家迈农的理论。
四.摹状词理论的主要内容
4.1三大语义学难题 1.否定的存在陈述难题(迈农悖论):金山不存在。 当我们说“金山不存在。” 你若问“不存在的是什么?” 我们回答说“是金山”,这似乎已经承认了其某种意义上存在。
2.排中律难题:当今法国国王是秃头。 根据排中律原则,一个东西不能既是a,也是-a,同理,不是既不是a,也不是-a.所以要么上述为真,要么为假。而当今法国国王是秃子或不是秃头,这与事实——当今法国根本不存在国王——均相违背
3.同一性陈述难题:乔治四世想要知道《瓦弗利》的作者是否是司各特。 如果语词的意义就是其所指,那根据同一律原则,“《瓦弗利》的作者是司各特”就可以换成“司各特是司各特”这一没有意义的重言式,但命题真值不变。 而‘‘乔治四世要知道司各特是否是司各特”显然是不可能的。
4.2摹状词理论的应用 摹状词是语言中一种起描述作用的短语。它分为确定的摹状词和不确定的摹状词。摹状词理论牵涉三个层次:语词、概念及所指。
4.2.1对否定的存在陈述难题的解决方案 1. 金山不存在=不存在一个对象C,这个C既是金的又是山。用符号表示为:┐(∃C)(ΦC∧ΨC) (其中“Φ”代表“是山的”,“Ψ”代表“是金的”)。罗素认为摹状词是没有单独意义的,它不单独指称具体的事物,只是在特定的环境下,才有所指,有所意。第一个难题中的“金山”是一个摹状词,而不是专名,所以改写以后,“金山”就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X是一座山”和“X是金的”组成的联言命题,只要其中一个是假的,那整个命题就假。
4.2.2对排中律难题的解决方案 2.当今法国国王不是秃头=不存在一个X,这个X是当今的法国国王,这个X是秃头:┐[ιxΦx][Ψ(ιxΦx)]= ┐∃c ∀ x[(Φx x=c)∧Ψx]。对第二个难题的解决涉及到摹状词在其所在命题的位置。在罗素看来,摹状词在语句中的出现有“初现”(primary occurrence)和“次现”(secondary occurrence)之分。
“如果一摹状词出现于其中的命题是从某个命题函项Φx将其中的‘x’代以这摹状词后所得到的,那么这个摹状词称为在这个命题中有一个‘主要的’出现;如果将Φx中的‘x’代以这摹状词后所得的只是原有命题的一部分,那么,这摹状词称为在这命题中有一个‘次要的’出现。” 也就是说,一个摹状词如果以整个命题为辖域,则它在该命题中是初现;如果摹状词以一命题中的一支命题为辖域,则它在该命题中是次现。
以“那个法国的当今国王不是秃子”为例,我们发现摹状词在命题中究竟是初现还是次现往往是含糊不清的。如果我们原有的是“x是秃子”,然后以摹状词“当今法国的国王”代入x,再否定这个结果,那么此摹状词在这命题中是次现。如果我们原有的是“x不是秃子”,然后用上述摹状词代入x,那么此摹状词在这命题中是初现。他认为,尽管“当今法国的国王是秃子”总是假的,而“当今法国的国王不是秃子”却不一定为假。如果其中的摹状词在命题中是次现,其意思是说:并非“有且仅有一个x使得x是法国的当今国王并且x是秃子”。由于引号中的命题为假,否定它的命题就为真,因此整个命题为真。于是就出现了“当今法国的国王是秃子”和“当今法国的国王不是秃子”这两个矛盾命题一真一假的局面,故排中律仍然有效。
4.2.3对同一性陈述难题的解决方案 3.《瓦弗利》的作者是司各特=有一个且仅有一个对象X写了《瓦弗利》,并且这个对象是司各特:Ψ(ιxΦx)=∃c∀x((Φx x=c)∧Ψx)。对于第三个难题
,在原句中“《瓦弗利》的作者”处于命题主词位置上,而分析后的句子中“写了《瓦弗利》”和“是司各特”同时处于谓词的位置上,它们需要由某个或某些主目来满足,或者,没有任何主目可以满足上述谓词,这种只有谓词而主目虚位以待的表达式即是命题函项,罗素称其为不完全符号。它们之所以是不完全的,就在于它们没有独立的意义,只有填上主目,变成命题,才具有意义。罗素就是用这种方法顺利解决三大难题的,经过分析后的“乔治四世想知道司各特是否是《瓦弗利》的作者”就变
成了“有一个且仅有一个人写了《瓦弗利》,而且乔治四世想知道他是否就是司各特。
对于有的专名,我们可以用确定的定摹状词来称呼专名所指的对象,比如说“苏格拉底”,我们可以说是“柏拉图的老师”,“喝毒酒而死的那个人”,这是为了通过增加足够的细节以突出某种含义,明确其所指。二者在所指对象这一点上是相同的,但在含义上却迥然有别,它们的含义存在着集合与分子的关系。摹状词理论的出现实际上就是意义指称论的进一步贯彻。罗素利用了现代逻辑对包含摹状词的语句进行了分析,并揭示了它们所表达的命题的真实的逻辑形式。究其本质,就是把以摹状词做主词的命题进行逻辑改写,改写后摹状词不复存在,原命题变成一个包含命题函项的命题。
五.对摹状词理论的反思
5.1我们要区分文法上的主词和逻辑上的主词 文法上的主词(也就是普通形式逻辑所承认的主词)是表示具体的事物的,它不只是表示性质而已。这样的主词使人直接想到具体的个别事物的存在。把这样的主词转化为宾词或谓词,原来的具体的个别事物的存在问题就偷换成为命题的真假问题了。因此不存在因命题没有主目而没有意义的问题了。这样就避免了把一个否定存在陈述实际上看作主谓式命题而产生的难题。“这张桌子是四方的”这一句子,从文法上说,桌子或这张桌 子是这句句子的主词。按照普通的或传统形式逻辑的看法,不仅“桌子”在“这张桌子是四方的”这个句子里是这个句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