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规定》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ood Clinical Practice GCP)为提高药物临床研究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第3号)进行了修订,起草了《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修订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17年1月31日前将有关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药物临床试验过程规范,数据和所报告结果的科学、真实、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参照国际公认原则,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是临床试验全过程的标准规定,包括方案设计、组织实施、执行、监查、稽查、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
第一章总则第三条药物临床试验必须符合《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原则,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是临床试验考虑的首要因素,并高于对科学和社会获益的考虑。
伦理委员会与知情同意书是保障受试者权益的主要措施。
第四条进行药物临床试验必须有充分的科学依据。
临床试验开始前应权衡试验对受试者预期的风险和获益,判定是否有悖于社会责任和义务。
只有当预期的获益大于风险时,方可开始和/或继续临床试验。
第一章总则第五条临床试验方案必须清晰、详细、可操作。
临床试验方案在获得伦理委员会的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六条研究者在临床试验过程中必须遵守临床试验方案和医疗常规,凡涉及医学判断或临床决策必须由临床医生作出。
第七条所有临床试验的纸质或电子资料均应被妥善地记录、处理和保存,并确保能正确用于临床试验的报告、解释和核对。
第一章总则第八条试验药物的制备应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原则。
试验药物的使用必须按照被批准的试验方案执行。
第九条临床试验各方应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以保证临床试验遵守临床试验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条参加临床试验的各方应遵守利益冲突回避的原则。
临床试验用药品管理规定sop

试验用药品管理制度 试验用药品管理制度 1.目 的:建立试验用药品接收、计数、分发、使用、保存等操作规程,使操作规范化、标准化;
2.范 围:适用于所有临床试验; 3.责任者:临床试验负责药品保管人员; 4.操作规程: 试验用药品接收: 由申办者负责提供试验用药品; 研究者接收试验用药品时检查:所提供试验用药品的包装与标签是否适当,是否标明为临床试验专用;是否有药品检验报告书;试验用药品与对照药品己批准上市的正式产品或安慰剂在外形、气味、包装、标签和其他特征是否一致;根据协议书,核对试验药品的药名、剂型、规格、效期、厂家、批号及数量;
接收人在接收记录上登记并签名; 试验用药品的计数:试验用药品的计数应包括以下记录:试验用药品名称、数量、接收时间;剂型与剂量、批号及有效期;保存条件及注意事项;破盲信封及破盲原则Ⅰ期临床试验一般不用;接收及退回申办者的药物计数; 试验用药品的分发:药品保管人对试验用药品的分发作详细记录,内容包括:接收药品受试者的姓名缩写及代码;分发的数量、包装编号及日期;用药开始及停止时间;用法与用量;分发药品时的其他情况记录和解释,如药品的误用、损失等;
试验用药品的使用 试验用药品的使用由研究者负责; 必须保证所有试验用药品仅用于该临床试验的受试者,其剂量与用法遵循试验方案; 保证剩余的药品退回申办者,并作记录; 试验用药品的保存 试验用药品由专人保管;建立专门的帐册登记发放情况; 室温保存药品保存于加锁专用柜,需冷处或冷藏药品保存于专用冰箱,严格按保存条件进行保存;
定期检查试验药品的质量、失效期、贮存条件、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解决; 剩余试验用药品的回收:试验结束后,已上市药品在效期内可继续用于临床;否则项目负责人应将剩余试验用药品退回机构办公室,由机构办公室统一处理退回申办者;
不得把任何试验用药品转交任何非临床试验参加者; 监查员负责对试验用药品的供给、使用、储藏及剩余药品的处理过程进行检查; 5.参考文件: 现行版GCP第十章“试验用药品的管理”及相关法规; 试验用药品管理SOP 1.目 的:建立试验用药品接收、计数、分发、使用、保存等操作规程,使操作规范化、标准化;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3.08.06•【文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3号•【施行日期】2003.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3号)《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于2003年6月4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本规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局长:郑筱萸二00三年八月六日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药物临床试验过程规范,结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并保障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参照国际公认原则,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是临床试验全过程的标准规定,包括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稽查、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
第三条凡进行各期临床试验、人体生物利用度或生物等效性试验,均须按本规范执行。
第四条所有以人为对象的研究必须符合《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附录1),即公正、尊重人格、力求使受试者最大程度受益和尽可能避免伤害。
第二章临床试验前的准备与必要条件第五条进行药物临床试验必须有充分的科学依据。
在进行人体试验前,必须周密考虑该试验的目的及要解决的问题,应权衡对受试者和公众健康预期的受益及风险,预期的受益应超过可能出现的损害。
选择临床试验方法必须符合科学和伦理要求。
第六条临床试验用药品由申办者准备和提供。
进行临床试验前,申办者必须提供试验药物的临床前研究资料,包括处方组成、制造工艺和质量检验结果。
所提供的临床前资料必须符合进行相应各期临床试验的要求,同时还应提供试验药物已完成和其它地区正在进行与临床试验有关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资料。
临床试验药物的制备,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第七条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设施与条件应满足安全有效地进行临床试验的需要。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试题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试题科室::得分:、由从事医药相关专业人员、非医药专业人员、法律专家及来自其他单位的人员,至少五人组成,并有不同性别委员。
其职责为确保临床试验过程中受试者的权益。
□临床试验□知情同意□伦理委员会□不良事件、告知一项临床试验的各个方面情况后,受试者自愿确认其同意参加该项临床试验的过程。
□知情同意□知情同意书□试验方案□研究者手册、叙述试验的背景、理论基础和目的、试验设计、方法和组织,包括统计学考虑、试验执行和完成条件的临床试验的主要文件。
□知情同意□申办者□研究者□试验方案、任何在人体进行的药物的系统性研究,以证实或揭示试验药物的作用、不良反应及或研究药物的吸收、分布、代和排滞,目的是确定试验药物的疗效与安全性。
□临床试验□临床前试验□伦理委员会□不良事件、为有效地实施和完成某一临床试验中每项工作所拟定的标准而详细的书面规程。
□药品□标准操作规程□试验用药物□药物不良反应、实施临床试验并对临床试验的质量和受试者的安全和权益的负责者。
□研究者□协调研究者□申办者□监理员、病人或临床试验受试者接受一种药物后出现的不良医学事件,但不一定与治疗有因果关系。
□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表、在按规定剂量正常应用药物的过程中产生的有害而非所期望的且与药物应用有因果关系的反应。
□严重不良事件□药物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知情同意、临床试验过程中发生需住院治疗、延长住院时间、伤残、影响工作能力、危及生命或死亡、导致先天畸形等事件。
□严重不良事件□药物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知情同意、临床试验中使一方或多方不知道受试者治疗分配的程序。
□设盲□稽查□质量控制□视察、《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共多少章?多少条?□共十五章六十三条□共十三章六十二条□共十三章七十条□共十四章六十二条、下面哪一个不是《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适用的畴?、《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的目的是什么?□保证药物临床试验的过程规,结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及保障其安全□保证药物临床试验在科学上具有先进性□保证临床试验对受试者无风险□保证药物临床试验的过程按计划完成、下列哪项不正确?□《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是有关临床试验的准则□《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是有关临床试验的技术标准□《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是关于临床试验方案设计、组织实施、临查、审视、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标准□《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是临床试验全过程的标准、下列哪一项可成为进行临床试验的充分理由?□试验目的及要解决的问题明确□预期受益超过预期危害□临床试验方法符合科学和伦理标准□以上三项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哪项不在药物临床试验道德原则的规之?□公正□尊重人格□力求使受试者最大程度受益□不能使受试者受到伤害、临床试验全过程包括:□方案设计、批准、实施、监查、稽查、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分析、总结和报告□方案设计、组织、实施、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稽查、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以下哪项不是研究者必须具备的条件?□经过本规的培训□具有承担该临床试验的专业特长□完成该项临床试验所需的工作时间□承担该项临床试验的经济能力、保障受试者权益的主要措施是:□有充分的临床试验依据□试验用药物的正确使用方法□伦理委员会和知情同意书□保护受试者身体状况良好、在药物临床试验的过程中,下列哪一项不是必须的?□保障受试者个人权益□保障试验的科学性□保障药物的有效性□保障试验的可靠性、下列哪些不是受试者的应有权利?□愿意或不愿意参加试验□参与试验方法的讨论□要求试验中个人资料的□随时退出试验□须写明试验目的□须使用受试者能理解的语言□不必告知受试者可能被分配到试验的不同组别□须写明可能的风险和受益、经过下列哪项程序,临床试验方可实施?□向伦理委员会递交申请□已在伦理委员会备案□试验方案已经伦理委员会口头同意□试验方案已经伦理委员会同意并签发了赞同意见、受试者在任何阶段有权退出试验,但退出后无权要求下列哪一项?□不受到歧视□不受到报复□不改变医疗待遇□继续使用试验药品、关于签署知情同意书,下列哪项不正确?□受试者在充分了解全部试验有关情况后同意并签字□受试者的合法代表了解全部试验有关情况后同意并签字□见证人在见证整个知情过程后,受试者或其合法代表口头同意,见证人签字□无行为能力的受试者,必须自愿方可参加试验、若受试者及其合法代表均无阅读能力,则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将选择下列哪项?□受试者或其合法代表只需口头同意□受试者或合法代表口头同意后找人代替签字□见证人参与整个知情同意过程,受试者或合法代表口头同意,由见证人签字□见证人可代替受试者参加整个知情过程后并签字、无行为能力的受试者在受试者、见证人、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都无法取得时,可由:□伦理委员会签署□随同者签署□研究者指定人员签署□研究者将不能取得的详细理由记录在案并签字、下列哪项不包括在试验方案?□试验目的□试验设计□病例数□知情同意书、试验病例数:□由研究者决定□由伦理委员会决定□根据统计学原理确定□由申办者决定、在临床试验方案中有关试验药物管理的规定不包括:□药物保存□药物分发□药物的登记与记录□如何移交给非试验人员、下列条件中,哪一项不是研究者应必备的?□在合法的医疗机构中具有任职行医的资格□具有试验方案中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具有行政职位或一定的技术职称□熟悉申办者所提供的临床试验资料和文献、在临床试验方案中有关不良事件的规定,下列哪项规定不正确?□不良事件的评定及记录规定□处理并发症措施的规定□对不良事件随访的规定□如何快速报告不良事件的规定□对试验用药作出规定□对疗效评定作出规定□对试验结果作出规定□对中止或撤除临床试验作出规定、研究者对研究方案承担的职责中不包括:□详细阅读和了解方案容□试验中根据受试者的要求调整方案□严格按照方案和本规进行试验□与申办者一起签署试验方案、关于临床研究单位,下列哪项不正确?□具有良好的医疗条件和设施□具备处理紧急情况的一切设施□实验室检查结果必须正确可靠□研究者是否参加研究,不须经过单位同意、发生严重不良事件时,研究者不需立刻报告:□药政管理部门□申办者□伦理委员会□专业学会、在发生严重不良事件时,申办者不应作下列哪项?□与研究者共同研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证受试者安全□向药政管理部门报告□试验结束前,不向其他有关研究者通报□向伦理委员会报告、凡新药临床试验或人体生物学研究实施前均需经药政管理机构批准。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ppt课件

临床试验完成后: 药品销毁记录 受试者登记表 临床试验报告 研究者文档的完整性
50
临床试验文件是用于证明临床试验数据及 临床操作的真实、准确、可靠的证据。
中国GCP规定了临床试验文件的内容 (教 材15页)。
临床试验文件需妥善保管。
51
问题1
以下哪些文件需要研 究者签名?
签名的意义是什么?
31
问题10
谁保证试验用药仅用于 试验人群?
A. 申办者 B. 药师 C. 研究者
32
临床试验文件管理和质量控制
33
计划阶段 撰写方案摘要 选择研究者
撰写及完善方案 / 病例报告表 试验前访视 伦理委员会批文
试验药物供应
启动访视
临床试验流程图
试验中访视 试验结束访视 收集病例报告表 数据录入 解决数据质疑 统计分析
7
3.
临床试验必须遵循方案实施,该方案必须经伦 理委员会批准。受试者应在参加临床试验前签 署知情同意书。应给受试者提供医疗关爱。
8
4.
研究者都应具备承担该项临床试验的专业特长 、资格和能力。 所有临床所有文件应完整记录、处理及保存。
9
临床试验中
研究者的职责
10
与临床试验相关的-
伦理委员会
申办者
知情同意书时间至少与访视1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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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受试者符合入组标准; 确认试验按试验方案进行所 有访视; 随时纠正违背方案的事件。
39
原始文件是指原始的资料、数据和记录。 病历 实验室报告 受试者日记 药品发放记录等
原始文件用于证明临床试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可靠 的证据。
满足方案要求 提供所有CRF要求的数据 原则上,是不容改动的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局令第3号)2003年08月06日发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3号《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于2003年6月4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本规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二○○三年八月六日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药物临床试验过程规范,结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并保障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参照国际公认原则,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是临床试验全过程的标准规定,包括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稽查、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
第三条凡进行各期临床试验、人体生物利用度或生物等效性试验,均须按本规范执行。
第四条所有以人为对象的研究必须符合《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附录1),即公正、尊重人格、力求使受试者最大程度受益和尽可能避免伤害。
第二章临床试验前的准备与必要条件第五条进行药物临床试验必须有充分的科学依据。
在进行人体试验前,必须周密考虑该试验的目的及要解决的问题,应权衡对受试者和公众健康预期的受益及风险,预期的受益应超过可能出现的损害。
选择临床试验方法必须符合科学和伦理要求。
第六条临床试验用药品由申办者准备和提供。
进行临床试验前,申办者必须提供试验药物的临床前研究资料,包括处方组成、制造工艺和质量检验结果。
所提供的临床前资料必须符合进行相应各期临床试验的要求,同时还应提供试验药物已完成和其它地区正在进行与临床试验有关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资料。
临床试验药物的制备,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第七条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设施与条件应满足安全有效地进行临床试验的需要。
所有研究者都应具备承担该项临床试验的专业特长、资格和能力,并经过培训。
临床试验开始前,研究者和申办者应就试验方案、试验的监查、稽查和标准操作规程以及试验中的职责分工等达成书面协议。
第三章受试者的权益保障第八条在药物临床试验的过程中,必须对受试者的个人权益给予充分的保障,并确保试验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临床试验文件管理规定
临床试验文件归档与保存操作规程版本变更Ⅰ目的:建立文件资料归档和保存的标准操作规程;保证临床试验文件和资料归档的科学行和保存的有效性、安全性。
Ⅱ范围:所有的临床试验。
Ⅲ规程:1、临床试验所有文件由档案管理员负责统筹临床试验文件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2、临床试验必备文件是指评估临床试验实施和数据质量的单独的、集成的文件。
包括各种化验记录/结果、检验记录/结果、不良事件记录、病例报告表、知情同意书、各种SOP 文件、研究者手册、试验方案和伦理审查等资料。
3、临床试验文件资料保存:临床试验的准备、进行和结束过程中,相关文件存放于专用文件储存柜;保存场所的温湿度应符合要求,而且具有防潮、防火、防丢的设施,能保证文件资料的安全。
4、文件保存形式:用于保存临床试验资料的介质应当确保源数据或其真实副本在留存期内保存完整和可读取,并定期测试或检查恢复读取的能力,免于被故意或无意地更改或丢失。
可以纸质文件、电子记录、移动硬盘、刻录CD等形式保存。
5、文件保存时间:用于申请药品注册的临床试验,必备文件应当至少保存至试验药物被批准上市后2年;未用于申请药品注册的临床试验,必备文件应当至少保存至临床试验终止后5年。
6、文件资料的保存必须建立完善的登记记录。
登记情况见附录1。
档案管理员及相关研究人员须遵守国家保密法规,除涉及临床试验的研究者、申办方、第三方稽查与官方视察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试验相关文件,所有研究人员查阅、取用相关文件时必须登记原因及时间并签字,使用完后立即归还。
与研究无关人员不得查阅、取用试验文件。
参考文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3号发布《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2003,第八章附录1临床试验项目文件归档资料临床试验资料归档清单备注:相应材料暂未递交时,勾选“无”;如该项不适用,例如不需要招募广告的项目,则相应内容勾选“NA”。
如未归档,在备注栏填上原因。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研究者—原创精品课件
研究者应当遵守 试验方案
01- 研究者应当按照伦理委员会同 意的试验方案实施临床试验
研究者应当遵守试验方案
03
研究者或者其指定的研究人员应当对偏离试验方案予以记录和解释
为了消除对受试者的紧急危害,在未获得伦理委员会同意的情况下,研
04
究者修改或者偏离试验方案,应当及时向伦理委员会、申办者报告,并
说明理由,必要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07
受试者或者其监护人,以及执行知情同 意的研究者应当在知情同意书上分别签 名并注明日期,如非受试者本人签署, 应当注明关系
研究者实施知情同意,应当遵守赫尔辛基宣言的伦理原则, 并符合以下要求
08- 若受试者或者其监护人缺乏阅读能力,应当有一位公正的见证人 见证整个知情同意过程。研究者应当向受试者或者其监护人、见证人 详细说明知情同意书和其他文字资料的内容。如受试者或者其监护人 口头同意参加试验,在有能力情况下应当尽量签署知情同意书,见证 人还应当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并注明日期,以证明受试者或者其监护 人就知情同意书和其他文字资料得到了研究者准确地解释,并理解了 相关内容,同意参加临床试验
12- 当受试者参加非治疗性临床试验,应当由受试者本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同意和 注明日期。只有符合下列条件,非治疗临床试验可由监护人代表受试者知情同意:临 床试验只能在无知情同意能力的受试者中实施;受试者的预期风险低;受试者健康的 负面影响已减至最低,且法律法规不禁止该类临床试验的实施;该类受试者的入选已 经得到伦理委员会审查同意。该类临床试验原则上只能在患有试验药物适用的疾病或 者状况的患者中实施。在临床试验中应当严密观察受试者,若受试者出现过度痛苦或 者不适的表现,应当让其退出试验,还应当给以必要的处置以保证受试者的安全
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2020年第57号——关于发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
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2020年第57号——关于发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4.27•【文号】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2020年第57号•【施行日期】2020.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2020年第57号关于发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为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创新,进一步推动我国药物临床试验规范研究和提升质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修订了《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现予发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药监局国家卫生健康委2020年4月27日附件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药物临床试验过程规范,数据和结果的科学、真实、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为申请药品注册而进行的药物临床试验。
药物临床试验的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范。
第二条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是药物临床试验全过程的质量标准,包括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稽查、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
第三条药物临床试验应当符合《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原则及相关伦理要求,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是考虑的首要因素,优先于对科学和社会的获益。
伦理审查与知情同意是保障受试者权益的重要措施。
第四条药物临床试验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
临床试验应当权衡受试者和社会的预期风险和获益,只有当预期的获益大于风险时,方可实施或者继续临床试验。
第五条试验方案应当清晰、详细、可操作。
试验方案在获得伦理委员会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六条研究者在临床试验过程中应当遵守试验方案,凡涉及医学判断或临床决策应当由临床医生做出。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控制管理制度01(质量控制体系分三级管理模式,包括药物临床试验项目接洽的审批手续和相关记录、项目进度、质量监督检查记录、抽查结果的反馈意见及整改记录、项目资料各级审核和归档的登记、发生严重不良事件报告的登记等内容,具体操作规程见SOP)为保证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系统的实施,确保药物临床试验遵循临床试验方案,采用标准操作规程,保证临床试验中受试者的权益,确保试验记录和报告数据准确、完整可信,特制定《药物临床试验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1.建立和完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质量控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有利于强化质量控制管理和保证试验质量。
2.机构实行三级质量控制管理模式,成立质量控制管理小组,负责药物临床试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管理,确保药物临床试验的科学、规范、有序。
一级质量控制:由专业组质控员认真履行其职责,负责临床试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并向专业负责人负责,保证临床严格按照临床试验方案和SOP执行。
二级质量控制:由专业负责人认真履行其职责,领导专业组质控员质量控制工作,并向机构质控组长负责,在试验前、中、后期负责检查、监督和把关。
三级质量控制:医院机构质控组长认真履行其职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临床试验方案和临床试验标准操作规程(SOP)执行情况。
3.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组织建立完善的、符合GCP的管理文件,包括工作制度和职责,试验规范和标准操作规程(SOP)。
并严格按照管理文件执行。
4.药物临床试验保证在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专业(以下简称专业)中进行;研究人员必须按照《人员培训制度》培训合格方能开展药物临床研究;专业组仪器设备必须按照《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管理,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作。
5.药物临床试验严格按照《药物临床试验运行管理制度》运行,保证药物临床试验全过程符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标准规定。
6.药物临床试验前应严格按照《机构办公室形式审查的SOP》、《药物临床试验立项申请审核SOP》、《伦理委员会伦理审查标准操作规程》要求对临床试验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立项审核、伦理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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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院药物临床试验的规范化管理,提高药物临床试验质量和研究水平,确保试验结果科学可靠,充分保障受试者的权益及安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和《药物研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院临床药理基地、药物临床试验相关专业科室、实验室及辅助科室。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药物临床试验包括药物临床Ⅰ、Ⅱ、Ⅲ、Ⅳ期和生物等效性临床试验研究。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医院临床药理基地(以下简称为基地)在医教部领导下,负责承接药物临床试验,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科室临床试验项目的实施,对药物临床试验项目进行审查、监督和管理,并审定药物临床试验总结报告。 第五条?????????????????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负责药物临床试验的伦理审查、评价、监督和严重不良事件的处理。 第六条?????????????????各药物临床试验专业科室具体负责本专业药物临床试验的设计、实施、管理和总结,并接受基地及上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监督和检查。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第七条?????????????????基地专家委员会负责对部分涉及面广、复杂性强的药物临床试验的具体试验方案进行审查、指导和评价。 第三章试验流程 第八条?????????????????药物临床试验项目由基地办公室统一承接并严格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后报基地主任审批并登记备案。 第九条?????????????????承接试验项目后,由基地办公室与相关临床专业科室协调,共同确定承担专业、承担类型(负责或协作)及其项目负责人和联系人。 第十条?????????????????试验承担专业科室应积极参与临床试验文件的制定和/或讨论。 (一)作为项目研究负责单位,试验承担专业科室应指定人员(副高以上职称研究者)协助申办者制定临床试验方案、知情同意书等临床试验文件,并会同申办者召集基地及各临床试验协作单位召开项目实施协调会,讨论通过临床试验文件。 (二)作为项目研究协作单位,试验承担专业科室和基地应派代表参加由研究负责单位组织的项目实施协调会,并参与讨论。 第十一条??????所有药物临床试验项目必须经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作为项目研究负责单位,临床试验文件经项目实施协调会讨论通过后,由申办方直接提交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批。 (二)作为项目研究协作单位,临床试验文件经项目实施协调会讨论通过并经研究负责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由申办方再次提交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批。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第十二条??????临床试验实施前,基地主任和试验承担专业负责人应共同与申办者签订项目实施合同。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药理基地专用章后生效,由基地办公室统一保存。 第十三条??????临床试验实施过程中,各专业科室应严格按照试验方案及各项标准操作规程要求开展试验,试验记录应真实、及时、准确、完整、规范,不得涂改、伪造数据。 第十四条??????试验用药由基地专人负责接收后及时发放到试验专业科室,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接收药物。科室试验用药应实行专人、专柜、专帐管理,以确保储存完好、发放正确、账目清晰。试验用药不得出售或变相出售给受试者或非临床试验的患者,但应通过医生工作站自定义医嘱(住院患者)或处方(门诊患者)体现用药情况,试验剩余药物应通过基地及时退还申办者。 第十五条??????门诊受试者试验相关检查检验凭研究者开具的电子申请和加盖药理基地专用章的《药物临床试验检查凭证(门诊)》进行免费检查,住院受试者试验相关检查检验按普通患者流程进行检查,出院结帐时凭科室正(副)主任签字并加盖药理基地专用章的《药物临床试验检查凭证(住院)》和财务冲负单进行减免冲帐,以确保受试者免费进行相关检查检验。 第十六条??????试验过程中受试者如发生严重不良事件,研究者除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外,应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和基地,由基地按规定上报院医学伦理委员会、研究负责单位、申办者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第十七条??????试验实施期间,试验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掌握临床试验进度和进展情况(包括联系协作单位),及时审查试验记录,指导解决试验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并自觉接受申办者监查。 第十八条??????试验结束后,试验项目负责人应全面审查病例报告表和原始记录,核对无误后将病例报告表的一联交申办者或统计人员进行数据录入。 第十九条??????收到试验统计分析结果后,试验项目负责人应按规范要求撰写试验总结报告,并向基地办公室提交所有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 第二十条??????总结报告经基地办公室审查合格后,报基地主任终审签字并加盖药理基地专用章,然后分别交申办者、试验专业科室和基地办公室保存。 第二十一条???????若临床试验因各种原因中止,应及时报告药理基地办公室并取得同意,必要时同时报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批同意,并按中止临床试验项目的要求完善相关手续。 第四章经费管理 第二十二条???????签订试验项目实施合同时,合同中必须明确申办者提供的临床研究经费。 第二十三条???????申办者提供的临床研究经费根据合同中协议的方式汇入医院指定帐户,实行专帐管理。 第二十四条???????项目临床研究经费的15%提留作为医院管理费,10%提留作为基地管理运行费用,5%作为基地工作人员劳务费,70%作为科室试验观察费(含相关检查费、受试者补偿费及工作人员劳务费)。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第二十五条???????医院管理费及基地管理运行费用由院财务分别建本,实行专款专用。其中基地管理运行费由基地负责管理,凡有关药理基地建设、试验管理或协调费用经医教部领导审批同意后均可从中列支。 第二十六条???????基地工作人员劳务费和科室试验观察费在经费到帐后由基地统一申请,并按医院经费审批程序和权限,经医教部、院领导审批后通过院财务以现金方式提取。科室试验观察费根据项目合同签订时与相关科室协商确定的分配比例,由基地直接发放给相关科室。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各药物临床试验专业负责人应不定期检查本专业药物试验进度和质量,审查试验记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二十八条???????申办方派出的监查员根据试验需要不定期到试验科室进行监查,各相关科室应积极协助配合,并按监查员意见及时改进。 第二十九条???????基地办公室派出内部监查员对各专业科室在研和已完成项目试验质量进行定期监查,并将检查结果定期统计汇总后上报医教部医疗科。 第三十条??????医教部不定期组织专家对基地及各专业科室试验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十一条???????院医学伦理委员会不定期对临床试验项目中的伦理问题进行巡查。 第六章奖惩 第三十二条???????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行接受药物临床试验任务,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医院将追缴责任科室违规所得,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按违规所得处以3倍以上的罚款。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第三十三条???????对伪造病历、检查检验报告或病例报告表等试验记录的行为,发现一项/次给予警告,并扣除责任科室质控分10分、扣发科室试验观察费的10%;发现两项/次暂停所在科室接受临床试验资格一年,并扣除质控分20分、扣发科室项目试验观察费的50%;情节严重或导致严重后果者加倍处罚。 第三十四条???????对违反临床试验标准操作规程的一般不合格项,发现一项/次扣除责任科室质控分2分。 第三十五条???????试验期间私自收取受试者药品费、检查费或销售试验药品,一经发现扣除责任科室质控分10分,没收违规所得并处以3倍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研究人员滥用免费检查检验,向非受试者提供免费检查检验,发现一次扣除责任科室质控分10分,并处以违规检查项目金额3倍的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医药新产品(包括新仪器、器械、材料等)、已获准上市新药再评价、保健品等的临床研究,原则上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药物临床试验各环节的具体操作技术要求按基地办公室核发的标准操作规程(SOP)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规定下发前即已开展的药物临床试验项目仍按原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医教部,以往文件与本规定冲突之处,以本文件为准。 附件:药物临床试验检查凭证示例 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附件: 药物临床试验检查凭证示例: 第三军医大学西南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检查凭证(门诊) (甲磺酸加替沙星片) 姓名性别年龄科室ID号 临床诊断: 检查项目:血常规 备注: 申请医师申请日期 第三军医大学西南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检查凭证(住院) (甲磺酸加替沙星片) 姓名性别年龄科室ID号 临床诊断: 检查项目: 1、血常规□次2、尿常规□次 3、血生化□次:AST、ALT、TB、BUN、Cr 4、细菌培养+药敏□次5、心电图□次 6、胸片(正侧位)□次 备注: 申请医师申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