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投资失败案例3篇
投资失败法律案例分享(3篇)

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投资渠道层出不穷,吸引了大量投资者投身其中。
然而,在投资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市场风险等因素,投资者往往会面临投资失败的风险。
本文将分享一个典型的投资失败法律案例,探讨投资者在面临投资失败时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案例概述某投资者(以下简称甲)在2018年通过一家名为“XX投资公司”的平台投资了100万元。
甲在投资前,对该平台进行了初步了解,认为该平台有良好的信誉和稳定的收益。
然而,在投资后的几个月内,甲发现平台资金链断裂,无法按时返还投资本金和收益。
甲多次与平台沟通,但均未得到有效解决。
无奈之下,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平台返还投资本金及收益。
三、案例分析1. 投资合同效力问题在本次案例中,甲与平台之间签订的投资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合同合法有效。
2. 投资失败的原因(1)平台管理不善:根据调查,XX投资公司存在管理不善、风险控制不严等问题,导致资金链断裂。
(2)市场风险:投资市场本身就存在风险,甲在投资前应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做好风险评估。
3. 投资者权益保护(1)合同约定:甲与平台签订的投资合同中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可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平台返还投资本金及收益。
(2)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四、追责与维权甲在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法院依法受理了该案件。
在审理过程中,甲需提供证据证明其与平台之间存在投资关系,并证明平台存在违约行为。
2. 维权(1)收集证据:甲需收集与投资相关的证据,如投资合同、转账记录、沟通记录等。
(2)法律援助:甲可寻求律师的帮助,了解自己的权益,并根据律师的建议进行诉讼。
(3)诉讼请求:甲在诉讼中可提出返还投资本金及收益的请求,并要求平台承担违约责任。
索罗斯股票投资失败案例

索罗斯股票投资失败案例被称为“金融天才”的乔治·索罗斯,自1969年建立“量子基金”至今,创下了令人难以置信的业绩,并且他还曾以平均每年35%的综合成长率令华尔街同行望尘莫及。
1930年,乔治·索罗斯出生于匈牙利布达佩斯一个中上等的犹太人家庭。
1947年他移居到英国,就读于伦敦经济学院。
1953年春,索罗斯从伦敦经济学院学成毕业,他和现在的大学生一样,面临着如何谋生的问题。
最初,他选择了手袋推销的职业,但他很快发现买卖十分难做,于是他就又开始寻找新的赚钱机会。
当他发现参与投资业有可能挣到大钱时,他就给城里的各家投资银行发了一封自荐信,最后公司聘他做了见习生,索罗斯的金融生涯从此揭开了序幕。
此后,索罗斯成为了这家公司的一名交易员,专事黄金和股票的套利交易,但他期间的表现并不出色,没有赚到特别多的钱。
于是,索罗斯又作出了将影响他一生的选择:到纽约去淘金。
1956年,索罗斯带着他的全部积蓄5000美元来到纽约,当了一名套利交易员。
1960年,索罗斯锋芒初现。
他经过分析研究发现,由于德国安联保险公司购置的房地产价格上涨,其股票售价与资产价值相比大打折扣,于是他建议人们购买安联公司的股票。
摩根担保公司和德累福斯基金根据索罗斯的建议购买了大量安联公司的股票。
事实证明,果真如索罗斯所料,安联公司的股票价值翻了3倍,索罗斯因而名声大振。
给索罗斯的投资生涯带来重大转折的是他后来遇到的耶鲁大学毕业的吉姆·罗杰斯。
他们联手10年,成为华尔街上的最佳黄金搭档。
1973年,他们共同创建了索罗斯基金管理公司。
1979年,乔治·索罗斯将其更名为量子基金。
随着基金规模的扩大,索罗斯的事业蒸蒸日上,特别是1980年,该年度量子基金增长102.6%,这是索罗斯和罗杰斯合作成绩最好的一年。
但令人遗憾的是,罗杰斯此时却决定离开。
在随后的一年里,索罗斯遭受到了他金融生涯的一次大失败。
他所持有的公债每股损失了3到5个百分点,总计大约损失了几百万美元,量子基金的利润下降程度达22.9%。
最新12篇金融投资案例评析

最新12篇金融投资案例评析案例1:A公司的成功收购案在这个案例中,A公司通过精准的市场分析和投资策略,成功地收购了B公司。
A公司的成功来源于其对B公司未来发展潜力的准确判断,以及在谈判过程中的灵活应对和交流能力。
这一案例展示了投资者在收购过程中应具备的分析能力和战略眼光。
案例2:C公司的失败投资案C公司在这个案例中犯了一系列的错误决策,导致他们的投资项目最终失败。
C公司未能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和因素,并且没有对投资项目进行充分尽职调查。
这个案例提醒了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必须具备全面的信息和风险评估能力。
案例3:D公司的股票投资成功D公司在股票市场上投资了一支具有潜力的股票,最终取得了可观的收益。
他们通过对市场走势的准确判断和对公司基本面的深入分析,成功地选择了一只增长性强的股票。
这个案例向投资者展示了正确的投资方法和策略的重要性。
案例4:E公司的风险投资案E公司在这个案例中进行了一笔高风险的投资,最终收益丰厚。
他们敢于挑战传统,选择了一个有创新潜力的项目,并投入了大量资金和资源。
这个案例提醒投资者在追求高回报时应注意平衡风险和收益的关系。
案例5:F公司的战略投资案F公司通过战略投资,成功地扩大了市场份额并提升了竞争力。
他们在投资过程中与其他公司合作,共同实现了互利共赢的目标。
这个案例向投资者展示了战略投资的重要性,以及如何通过合作获得双赢的结果。
案例6:G公司的投资失败G公司在这个案例中未能正确评估市场风险和公司实力,导致投资项目遭遇了重大损失。
他们在投资决策中缺乏明确的战略目标和充分的尽职调查,结果导致项目失败。
这个案例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决策中要注意全面的风险评估和尽职调查。
案例7:H公司的杠杆投资成功H公司通过杠杆投资,成功地实现了资本增值。
他们在投资决策中融入了杠杆工具,通过合理的资金杠杆比例,最大程度地提高了投资回报率。
这个案例向投资者展示了如何利用杠杆投资实现利益最大化。
案例8:I公司的风险对冲投资I公司在这个案例中利用风险对冲工具,有效地降低了投资风险。
理财失败案例

理财失败案例理财失败案例:小明的投资失败小明是一个年轻的投资者,最近决定开始进行理财投资。
他听说朋友都在股市赚了不少钱,所以他决定将所有的积蓄都投入到了股票市场。
然而,不久之后,小明的投资就遭遇了失败。
小明并没有做足够的功课去了解股票市场和投资规则。
他没有选择分散投资,而是把所有的钱都放进了一只股票中。
他购买的是一家刚刚上市的新兴科技公司的股票,因为他听说这家公司的前景很好。
然而,这家公司的股价在不久后迅速下跌,小明的投资也因此亏损严重。
小明还犯了一个常见的错误,就是没有制定一个合理的投资计划和目标。
他没有设定盈利和止损的点位,也没有考虑到风险管理。
他只是盲目地跟风,听信了别人的建议,希望通过投资赚大钱。
结果,他赔掉了所有的积蓄。
此外,小明没有耐心和长期的投资观念。
当股票价格一度下跌时,他没有坚持住,而是急忙卖出了股票,以免继续损失。
然而,他却错失了后来股票反弹的机会。
他的投资心态过于急躁和短视,导致他无法享受到长期投资的回报。
最后,小明没有储备足够的应急资金。
他将所有的积蓄都投入到了股市,而没有留下任何储蓄或备用资金。
当投资失败时,他没有其他资金来弥补损失。
这使得他陷入了困境,无法应对生活中的其他支出或紧急情况。
小明的案例告诉我们,理财投资是需要谨慎和理性的。
要成功地进行理财投资,我们应该做足够的准备工作,学习有关投资的知识,并制定合理的投资计划和目标。
分散投资和风险管理也至关重要,这样可以降低投资风险。
同时,要有耐心和长期的投资观念,不要轻易受别人的影响和市场情绪的干扰。
最重要的是,要保持应急储备,以应对意外情况和紧急情况。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取得更好的理财投资效果。
炒股破产家破人亡实例

炒股破产家破人亡实例引言炒股是一种投资行为,其目的是通过买卖股票来获得利润。
然而,由于股市的波动性和风险性,炒股也可能导致家庭财务破产,甚至造成个人生命的悲剧。
本文将以实际案例为基础,深入探讨炒股破产家破人亡的现象。
案例背景某年某月某日,小张(化名)是一位普通工薪阶层,在工作之余对股市有着浓厚的兴趣。
他听说朋友通过炒股获得了丰厚的利润,受到了极大的鼓舞。
于是,小张决定尝试自己也加入到这个看似能够轻松赚钱的行业中。
炒股初期小张开始在网上学习关于股市和投资的知识,并逐渐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他开立了一个证券账户,并用自己辛苦赚来的积蓄购买了几只自认为有潜力的股票。
在最初的几个交易中,小张赚了一些钱,这让他更加坚信自己的炒股能力。
他开始投入更多的资金,并将时间和精力都倾注到了股市中。
炒股盈利期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小张的投资获得了不错的回报。
他交易的股票价格逐渐上涨,赚取了可观的利润。
这让他对自己的判断能力非常有信心,并且逐渐迷失在了炒股的快乐中。
由于盈利,小张开始逐渐放松警惕。
他开始追求高风险高回报的投资机会,甚至借钱进行杠杆交易。
他相信自己已经掌握了市场规律,并且可以通过短期操作获取更大利润。
然而,市场并不总是按照小张所预期的那样运行。
随着时间推移,股市开始出现波动,并且价格下跌。
小张原本以为可以通过及时卖出来规避损失,但事实证明他错得离谱。
炒股亏损期由于市场波动剧烈,小张原本赚取的利润很快就被抹去了。
他的股票不断下跌,而他却无力止损。
他陷入了恐慌和焦虑中,但仍然相信市场会反弹,并且坚持着不卖出股票。
然而,市场并没有按照小张所希望的那样运行。
股票价格继续下跌,使得小张的亏损越来越大。
他开始借钱补充资金,希望可以逆转局面。
然而,这只是让他的处境更加糟糕。
炒股破产与家庭财务危机由于连续亏损,小张不得不将自己积攒多年的积蓄全部投入到股市中。
尽管如此,他仍然无法扭转局面。
最终,在一次交易中,他亏损了巨额资金,并且完全破产了。
投资理财失败的案例

投资理财失败的案例
我有个朋友,咱就叫他大强吧。
大强这人啊,平时就爱做发财梦,老想着一夜暴富。
有一天,他听人说炒虚拟货币可赚钱了,那玩意儿涨起来就跟火箭似的,一天能翻好几倍。
大强一听就热血沸腾了,他也没怎么研究,就把自己辛辛苦苦攒的五万块钱全投进去了。
刚开始的时候,还真像人家说的那样,小赚了一笔,这可把大强给乐坏了,感觉自己马上就要成为百万富翁了。
然后呢,他就开始飘了,觉得自己是个投资天才。
不但把剩下的积蓄又都扔进去了,还找亲戚朋友借了不少钱,凑了大概二十万,一股脑儿全投到那个虚拟货币里。
结果啊,你猜怎么着?没过多久,政府开始加强对虚拟货币的监管了,这东西一下子就跟断了线的风筝似的,“唰”地就往下跌。
大强每天看着账户里的钱越来越少,心都在滴血啊。
可是他不甘心啊,总想着会涨回来的,就一直捂着没卖。
最后呢,那虚拟货币跌得几乎一文不值了,大强不仅把自己的积蓄赔了个精光,还欠了一屁股债。
现在啊,他每天都在发愁怎么还钱,整个人都变得消沉了不少。
这就是大强投资理财失败的故事,告诉咱啊,投资理财可不能跟风,得先做好功课,不然就容易像大强这样,赔了夫人又折兵。
22年三十万投资失败案例大全

22年三十万投资失败案例大全(原创实用版)目录1.引言:投资失败的案例汇总2.案例一:投资股票导致巨亏3.案例二:盲目炒房,房价暴跌4.案例三:P2P 网贷平台跑路5.案例四:创业失败,血本无归6.总结:投资失败的原因及教训正文【引言】在投资的道路上,无论是新手还是资深投资者,都有可能遭遇失败。
本文汇总了 22 年里一些典型的投资失败案例,旨在通过这些案例分析失败原因,为投资者提供一些借鉴和教训。
【案例一】在股票市场上,投资者往往容易被高收益所吸引,盲目追求涨停板。
然而,在 22 年的投资历程中,不少投资者因为投资股票而巨亏。
其中,最为典型的案例是一些投资者在股市高位时,买入了业绩不佳、市盈率过高的股票,结果在市场回调时,股票价格暴跌,投资者损失惨重。
【案例二】过去几年,房地产市场的火爆让许多投资者趋之若鹜。
然而,盲目炒房同样带来了巨大的风险。
在 22 年的投资历程中,有些投资者在不了解市场行情的情况下,盲目跟风炒房。
结果,在国家调控政策出台后,房价暴跌,投资者投入的资金难以收回。
【案例三】近年来,P2P 网贷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高额的收益吸引了众多投资者。
然而,随着监管政策的加强,许多不合规的 P2P 平台纷纷跑路,投资者血本无归。
这些失败的案例警示投资者,在选择投资渠道时,一定要谨慎,了解平台的合规性和风险。
【案例四】在创业大潮中,许多人都希望借助创业实现财富自由。
然而,创业过程中的种种困难和风险,使得许多创业者最终未能成功。
在 22 年的投资历程中,许多创业者因为项目选择不当、资金链断裂等原因,最终导致创业失败,血本无归。
【总结】通过以上案例,我们可以发现投资失败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盲目追求高收益、缺乏市场分析、风险意识不足、资金管理不当等。
因此,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应充分了解投资项目和市场行情,合理分配资产,做好风险防范。
投资失败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本案涉及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与投资者李某的房地产投资纠纷。
李某于2016年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房地产投资合作协议》,约定李某投资开发商正在开发的某住宅项目,开发商承诺在项目建成后,将李某投资部分房屋的产权证过户至李某名下。
然而,由于开发商资金链断裂,项目未能按期完工,李某的投资面临巨大损失。
李某遂将开发商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开发商与李某签订的《房地产投资合作协议》的效力;2. 开发商是否构成违约;3. 开发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三、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1. 关于《房地产投资合作协议》的效力,法院认为,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有效。
2. 关于开发商是否构成违约,法院认为,根据《房地产投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开发商应在项目建成后办理李某投资部分房屋的产权证过户手续。
然而,由于开发商资金链断裂,项目未能按期完工,导致李某的投资权益受损。
因此,开发商的行为构成违约。
3. 关于开发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法院认为,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开发商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鉴于项目未能按期完工,法院判决开发商赔偿李某投资损失及利息。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如下:1. 合同效力问题: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首先对《房地产投资合作协议》的效力进行了认定。
这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合同自由原则的尊重,即只要合同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即为有效。
2. 违约责任的承担:本案中,开发商因自身原因导致项目未能按期完工,侵犯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这体现了我国法律对违约行为的制裁,旨在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投资风险与法律保障:本案也提醒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时,要充分了解投资项目的风险,并注意防范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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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标题]篇一:企业上市失败案例参考实务企业上市失败案例参考实务如果将上市当作唯一的目标,在冲刺IPO的路途中,企业经营最终会失去理性。
虽然有不少企业成功冲关融资,完成了漂亮的一跃,但也有一些企业一头栽倒在上市路上。
立立电子首开IPO申请先批后撤的先例;安徽九华山上会未通过,打破了内地企业二次上会没有失败的传说;深圳海联讯境外上市未果转投创业板,却被疑其股权结构转换方面存在瑕疵。
企业上市之路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对失败教训的借鉴,在企业准备发行上市阶段尤为重要。
怎样掌控资本游戏话语权?如何降低上市犯错率?虽然企业上市失败的原因不尽相同,但根据最近两年的案例。
企业上市不成功,各有各破烂事。
我们一直以为主要原因有:(1)企业无法承担上市所需的成本跟精力;(2)企业对困难预估不足,在面对困难时打退堂鼓;(3)企业觉得专业机构好说话,对专业机构的建议听听就好了,殊不知到那些都是地雷炸弹,爆炸时后悔莫及;(4)错误预估行业周期,在错误的时候启动;(5)证监会是会突然停止审核的。
一、经营利润出现下滑案例:2011年,山东某制造企业(“A企业”)向中国证监会递交了创业板上市申请。
申报后,企业将其利润完全释放,2011年净利润冲到了6,000万元。
但在处理多轮反馈即将上会之际,中国证监会陡然停止审核。
随后2013年初,中国证监会发起财(shang)务(shan)自(xia)查(xiang)运动,全民财务自查。
偏偏此时,A企业外部环境不景气,企业利润稍微下滑了。
以往还可以通过财务技巧调节利润,但财务自查及抽查后,谁也不敢轻易触碰红线。
企业自身现金流又较为紧张,思来想去,A企业只能忍痛撤了。
分析:时至今日,京东仍无法持续盈利,而创业板企业盈利持续增长的要求不可谓不高。
如今回看这个要求,实则可笑。
报告期三年,再加上申报审核时长不定,熬过2013年的企业确实都是好企业。
盈利能力问题因为盈利能力问题被否决往往有两方面的原因。
第一,业绩依赖严重。
如税收依赖和关联方依赖,前者的问题常见于科技创新型企业,该类高科技企业往往在一定时期内享受增值税退税、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
有些业绩看起来不错的企业往往在剔除税收优惠后,业绩便表现平平甚至不升反降。
未过会的南京磐能电力,通过分析其招股说明书发现,2006年至2009年上半年,公司所享受的所得税和增值税减免金额,占了公司同期利润总额的41.4%、42.29%、29.96%和25.78%,而如果以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为基数计算,这一比率还将会更高。
而安得物流则引起关联方依赖的讨论。
根据其招股说明书,在2006年至2009年上半年的报告期内,安得物流与大股东美的集团及其附属公司的业务收入占同期业务总收入的8.19%、32.53%、29.56%、27.47%,关联交易产生的毛利额占总毛利的比重分别为48.18%、42.28%、34.51%、30.82%,被疑净利润对关联方存在重大依赖。
第二,持续盈利能力受其他因素的影响比较严重。
研究发现这方面的因素比较多,如专利纠纷、合资条款、销售结构变化、未决诉讼、重大合同不利影响等。
二、企业经不起折腾案例:某福建服装企业(“B企业”)历经多年沉淀,其于2011年正式申报了企业上市资料。
在经过多轮证监会反馈,再顺带处理了N轮举报(求不告密、不揭发)后,终于通过了初审会。
初审会的效果是非常不错的,按理来说,发审会通过的几率还是非常大的。
偏偏此时,B企业也赶上了2012年中国证监会停(xia)止(ji)审(ba)核(gao)这摊事。
停止审核就停止吧,2013年初中国证监会又开启财务自查运动。
这回B企业傻眼了,企业自身3000家门店,客户无数。
就不说这企业能否通过财务自查,财务自查的经济成本以及所需人力物力就可以把B企业压得3个月啥事都不干。
再者,虽然B企业2012年利润过亿,但B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敏锐的感觉到行业的寒冬期即将到来。
B企业一比划,咱们就算了,不趟国内上市这趟浑水,撤材料转道香港上市去了。
分析:财务自查及抽查本是针对造假企业的,但其结果却是全体申报企业来了一把折腾运动。
不过话说回来,在遭遇近年种种折腾后,仍不屈不挠坚持在会的企业,绝对都是货真价实的企业。
三、规范企业税务成本巨高案例:广东某专门制造手机外壳、零部件企业(“C企业”)。
C企业一直有上市的雄心,2009年创业板刚开闸之际,C企业也请来了券商把脉。
企业在没有准备上市之前,多有闷声赚钱之技艺。
在中国万岁之时,企业要生存就只能修炼一身如何少缴税的绝活。
但企业要上市就不得了,报告期是三年,要想上市报告期三年都得承担起该承担的税收。
C企业在2009年之前,企业都是藏着利润,基本只将一小半收入做了入账处理。
解决方案是C企业从2009年开始还原财务数据,在2010年基本实现规范。
但企业控制人犹豫了,因为从2009年开始缴税,2011年才能申报,心理不踏实。
结果一拖再拖,到了2010年中还没有开始规范。
后来竞争对手上市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分析:企业要上市,有时候就是要先下血本,之后才能申报。
这些血本不是新增的,而是你该还的债。
我们不评论国家税收政策如何,但偷税、漏税肯定不是企业正常的状态。
想从股票市场融资,就得向国家交税(baohufei)。
四、假洋品牌案例:2012年初,某家俱企业(“D企业”)即将上会。
结果上会前夕,网上铺天盖地都说D企业是假洋品牌,其卖的家俱都在国内某二线城市生产。
然后主流媒体还在二线城市现场发现很多“外型”与D企业产品类似的家俱。
然后D企业就哭了,哭的一塌糊涂。
各种发布会,说创业不容易,做企业有难处。
可惜啊,网民不买账,于是企业上市就这样了。
分析:其实许多企业都存在假洋牌子的问题。
这能怪别人吗?为什么大家都喜欢买外国货。
不说别的,大家一走进商场,衣服都是英文品牌,仔细想想,有几个是真正的外国货?实质上D 企业并未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只是大家不能接受罢了。
五、诉讼缠身案例:还是2012年初,某企业(“E企业”)申报没多久,E企业实际控制人的前公司就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E企业的核心技术侵权,声明E企业的核心技术是实际控制人在前公司的职务发明,应归前公司所有。
接着微软又起诉了,称该企业提供服务器的系统都是盗版Windows系统。
接着供应商又提起诉讼了,说该企业采购货物没有及时支付货款。
接着竞争对手又提起诉讼了,说E企业产品侵权。
接着,E企业就撤材料了。
分析:公司如果不申请材料,可能很多诉讼都不会找过来。
但一旦申报,该还的债都得还。
还是老话,专业的中介机构在申报前都会提出很多建议,很多都是有其独特理由。
大的事情,咱们尽可能在申报前解决。
权属纠纷的不确定性立立电子早在2007年就向证监会递交了IPO申请材料,于2008年3月5日通过发审会审核,5月6日获得IPO核准批文并完成资金募集。
但是,立立电子的上市一直备受社会质疑,被认为掏空另一公司浙大海纳资产并二次上市。
证监会在接受举报后,调查发现立立电子在2002年部分股权交易程序上有瑕疵,存在权属纠纷的不确定性。
2009年4月3日,证监会发审委在会后事项发审委会议上撤销了立立电子IPO核准批复,并要求将全部募集资金连本带利退还投资者,开了证券市场IPO申请先批后撤的先例。
六、同业竞争在中国福建、广东的潮汕地区还有温州,大家做生意的时候呢,家里有一个人做某一行业赚钱,其他亲戚就会跟着一起干。
这个企业(“F企业”)就是福建地区的鞋类企业,他们做的很大,一年净利润快2个亿。
但不幸的是,他有一个表弟也做鞋类品牌,不大不小,一年利润也有个2,000万元。
按照证监会的审核,这属于同业竞争,申报后依据证监会要求:要么F企业收购他表弟的企业,要么注销他表弟的企业。
问题是他表弟的企业跟F企业为独立的两家公司,况且他们关系也不太好。
然后两家人就开始扯皮啊,这一扯就扯到财务核查,然后就不扯了。
分析:证监会关于同业竞争认定的范围远大于法条规定,有时候也无法解释。
同一家族在同一行业里分别经营不同的公司非常普遍,这也没什么好建议,扯皮呗。
七、关联交易某卖场企业(“G企业”)都很好,唯一的问题是他们的实际控制人占用了“G企业”的银行借款,金额还不小。
这笔钱去干嘛了呢?中国做企业嘛,总得打点一下,这笔钱又不能计入公司的账目啊。
这问题就来了,实际控制人唯一的资产就是G企业,经济来源就是G企业,如果要还钱剥三层皮都弄不出来。
然后,这个案例就出现在本篇文章了。
分析:大家都知道如何规范关联交易,问题是有些关联交易是要真金白银的。
如果企业还没引入私募投资者,债权债务重组还比较方便。
但一旦引入外部股东再折腾,那就不是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了。
在引入投资者之前先听听专业机构的意见,对于投资者来说,你的企业只是一个项目,但对自己来说,企业就是亲生儿子。
发行人的重要的销售收入、生产、采购都来自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行人在独立性方面有严重缺陷,利润的真实性也值得怀疑。
按照规定,发行人必须拥有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具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能力,在上市前,必须切断发行人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关联方收购或转让来减少和消除关联交易。
但许多企业仍然顶风作案,带病上会,冲刺挑战发审委。
被否案例如下:嘉兴佳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至2011年,公司与控股股东持续存在机器设备、存货转让等关联交易,存在大额资金拆借、相互代付电费、共用商标等行为。
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61号)第十八条的规定不符,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存在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河南思可达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你公司2011年3月之前你公司与关联方沁阳思可达的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存在交叉任职;2009年、2010年沁阳思可达与你公司存在纯碱供应商的重合;你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2009年、2010年、2011年1月-3月存在较多资金拆借。
你公司独立性存在缺陷。
厦门万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智能化产品代理销售两部分,2011年毛利比重约为75%、25%。
其中,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业务市场竞争激烈,2010年你公司在建筑智能化前50名企业中的市场占有率约1.29%。
2010年9月,金石投资、滨江控股、自然人股东吴忠泉和杨铿增资成为你公司第四至第七大股东。
2009年至2011年,你公司与上述股东及其关联方的智能化系统集成业务销售金额分别为4,386万元、4,981万元、3,088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分别为23.21%、19.67%、9.54%。
发审委认为,发审委认为,发行人在独立性方面存在严重缺陷。
海澜之家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海澜集团曾是上市公司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2009年、2010年,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三家主要供应商与海澜之家、海澜集团存在业务或资金往来,申报材料和你公司代表、保荐代表人的现场陈述未就上述具体事项作出充分、合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