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中小学转学

安徽省中小学转学

安徽省中小学转学(借读)申请表

注明:1、转学学生经上述有关单位批准后,由转出学校发给转学证明书。

2、转学学生经转入有关档案,转入学校方可接收。

3、本表一式四份,由转入、转出学校、教育局各执一份。

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

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指导意见》,制定本规范。 一、规范招生行为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及时根据生源变化情况调整学校招生范围,每年向社会公布行政区域内划片招生范围、时间、计划及有关要求。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效化解择校现象。择校生不得突破省规定的比例。 2.普通高中招生实行属地管理,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校不得擅自组织任何具有招生性质的面试、测试等活动;禁止普通高中擅自提前招生和发放录取通知书。普通高中招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严格执行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择校生比例不得超过当年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30%。任何学校不得以借读名义接受计划外的“择校生”,不准安排计划外的插班生。省级示范高中招生指标按不低于省规定的比例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其中,初中阶段非本校学籍且学习时间未满二年的学生,不得享受本校示范高中分配指标。普通高中招生坚持全面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逐步加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招生录取中的权重。 3.中小学招生实行“六公开”原则,即: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录取方式,公开录取结果。所有要求公开的内容必须在当地的主流媒体、教育网站、学校公示栏等公布,自觉接受社会和学生的监督。 4.加强招生宣传管理。招生宣传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和实施。招生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布或宣传本校中考、高考成绩;禁止排列中考、高考名次;禁止利用新闻媒体、宣传车、悬挂横幅等各种形式宣传炒作高考升学率、中、高考状元;禁止以任何形式向学生、社会发布其他各种虚假宣传资料和信息。 5.强化中小学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学籍信息化管理,配备专(兼)职学籍管理人员,建立纸质和电子学籍档案。凡弄虚作假,乱开休学、转学、毕(结)业证明,涂改学籍档案者,教育主管部门将对直接责任人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 二、规范办校办班行为 6.控制班额和班级数。小学每班不超过46人;初中不超过50人;普通高中不超过56人。办学规模适度。 7.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均衡配备教师,均衡编班教学,保障学

安徽省中小学生学籍号编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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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学区,编码不得重复,见学区号说明。 4、特征码:普通入学学生,特征码为:男“1”,女“2”;对于从省外(国外)转入的小学男生,特征码为“3”;对于从省外(国外)转入的小学女生,特征码为“4”;对于从省外(国外)转入的初中男生,特征码为“5”;对于从省外(国外)转入的初中女生,特征码为“6”;对于从省外(国外)转入的高中男生,特征码为“7”;对于从省外(国外)转入的高中女生,特征码为“8”。 5、流水号:由学校按学生入学的报名注册顺序统一编制,从0001号起依次顺延,一个学校内新生的流水号不允许重复。 二、关于学区号的说明 1、由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学区(对应小学学校)顺序进行统一编号,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2、学区号采用3位数字表示,一个县(区)的学区号不能重复。 3、如有新增的学校,学区号依次递增,不能与原有学区号重复。 4、如有撤销的学校,该学区号编码保留,不允许被再次使用。 5、各个学校要严格按照学区号进行学籍号的分配。 三、常见编码问题及说明 1、升学: (1)学生从小学升到初中,从初中升到高中,学生的学籍号不变。初中入学、高中入学的新生,必须拥有学籍号才能正常注册。 2

(2)初中入学、高中入学的新生,系统不提供自动生成学籍号的功能,对于这些学生,可以根据学籍号编码规则自行编排好学籍号,然后通过Excel导入到系统中。编码规则中的7到16位要求回溯到该生小学入学所在学区的小学学校编码。 2、变动的学生: (1)对于转入的学生: 区内转入:学籍号不变 跨区转入:学籍号不变 跨省、跨国转入:学籍号根据规则重新生成,入学年份与所在年级的入学年份一致。 (2)对于休学的学生,保留该学生的学籍号,学生复学时,学籍号保持不变。 (3)对于辍学的学生,保留该学生的学籍号;如果该学生复学了,学籍号保持不变。 (4)对于借读的学生,学生的学籍号保持不变。 (5)对于跳级的学生,学籍号保持不变。 (6)对于死亡和非正常死亡的学生,学籍号保留。 (7)对于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恢复入学资格后沿用原来的学籍号。 3

普通中小学学生转学流程图

普通中小学学生转学流程图 进行学籍转入操作,编写新学籍号, 留存转学证1份 注:非常住居民子女转学需提供《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转学证明》、流入地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产证或一年以上的正式房屋租住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籍户口簿和现居住地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或务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来投资者还需提供招商局投资项目证明,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还需提供单位证明和人事部门颁发的证件。 此转学过程须在转出学校审核后两周内完成。 市直学校学生转入转出市教育局审核时间为每周二、周四,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关于转学的规定 第十条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准予转学。 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 高中学生在本县(市、区)内不准转学。义务教育段学生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 第十一条高中学生在市内跨县(市、区)转学,须经转出学校同意、市级学籍主管部门确认、转入学校同意后,持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等材料,到市级学籍主管部门办理转学手续。 本省内跨市转学,须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并由转出方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持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报告》等材料,到转入学校所在地市级学籍主管部门办理转学手续。 由外省(市、区)转入我省,须经接收学校同意后,持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原就读学校出具的《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报告》或《成长记录》档案、转出省(市、区)相应考试管理机构提供的学业水平考试(或会考)成绩证明、学生已经获得的学分清单,经我省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确认后,由市级学籍和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及转入学校办理接收手续。 由我省转出到外省(市、区),须经转出学校同意后,持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报告》等材料,经市、省学籍主管部门逐级审核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 第十二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须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持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房产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到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理转学手续。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接收的,出具《同意转入证明信》。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同意转入证明信》到转出学校换取学生档案,由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入学。《同意转入证明信》由转出学校存入义务教育档案。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迁入本校学区内居住或其监护人在当地有固定工作且工作一年以上的转学学生必须接收。如果接收学校确有困难,可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协调安排入学。 第十三条军队转业干部子女随迁转学时,应遵照《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由安置地教育行政部门妥善安排。

2020年安徽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办法

2020年安徽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化 管理办法 学籍管理系统是一个教育单位不可缺少的部分,它的内容对于学校的决策者和管理者来说都至关重要,所以学籍管理系统应该能够为用户提供充足的信息和快捷的查询手段。为了更好的实施学籍管理,安徽省出台了中小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办法。 20xx年安徽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办法最新全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提高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的通知》(教基厅〔20xx〕10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基一〔20xx〕7号),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在全省统一实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20xx〕5号)和《关于在全省统一实施中小学学籍网络化管理的通知》(皖教秘基〔20xx〕104号),以及学籍管理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等不同类型学校学生的学籍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生学籍信息,包括学籍主管单位、学校、班级以及学生个人信息。 第四条我省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实行分级负责、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全省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工作,制定学籍信息化管理政策规定,指导、监督、检查全省中小学学籍信息化管理工作。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学籍信息化管理规定,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指导、督促、检查其直管学校的学籍信息化管理工作。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直管学校的学籍信息化管理工作;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指导、督促、检查学校的学籍信息化管理工作。 学校负责应用电子学籍系统开展学籍信息化日常管理工作,采集、录入、上报、维护学籍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南明区中小学转学手续办理须知

南明区中小学转学手续办理须知 一、转入 应提供手续: 1.转出学校或区、县(市)教育局开具的转出证明。 2.原籍户口本(父母任一方与学生必须在一个户口本上) 3.暂住南明区的学生还需提供公安部门办理的IC卡居住证。(有效期必须在三个月以上) 4.中学申请转入学生还需提供小学毕业证书。 5.因特殊原因第一监护人即父母不能对学生进行监护,由学生其它亲属临时监护需在本区就读还需提供委托监护人户口本原件及委托手续(说明父母未能进行监护的原因及其父母与委托监护人签订的协议,并由委托监护人居住地的办事处核实盖章。) 办理程序: 1.家长带有关手续联系接收学校。 2.小学同意接收的发给转学联系表,并在“转学联系表”上签署“同意转入”并加盖公章,。家长持以上所需手续及转学联系表到南明区教育局基教科办理转学手续。 3.初中申请转入学生持接收学校拟接收函及转出证明、暂住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小学毕业证书到南明区教育局基教科领取“南明区教育局初中学生转学联系表”,由转入学校在“转学申请表”上签署“同意转入”并加盖公章。持以上所需手续及转学联系表到南明区教育局基教科办理转学手续。 以下情况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1.小学一年级及初一年级第一学期;小学六年级及初中三年级第二学期。 2.本区内企事业学校、民办学校转入公办学校。 3.本区内学校之间互转。 4.虽户籍变动,但变动后服务范围学校离原就读学校不超公共汽车4站以内(含4站)。 5.转入学校班额已超过相关规定。 二.转出 应提供手续: 接收学校或区、县(市)教育局开具的“同意接收”转学证明(由转出学校留底)。(可传真) 办理程序: 家长持接收学校开具的转学证明到原就读学校(小学)或南明区教育局基教科(中学)领取“转学联系表”,持原就读学校签署“同意转出”并加盖公章的“转学联系表”及以上手续到南明区教育局基教科办理转学手续。 三.休学与复学 应提供手续: 休学需提供公立医院的疾病证明(证明疾病需三个月以上治疗时间)及疾病治疗原始材料。

普通中小学学生转学流程图

普通中小学学生转学 流程图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普通中小学学生转学流程图 同 意 不符合条件 审核同意接收—《回执 》上签章 不符合条件 审核同意签章,进行学籍转出操作 并留存转学证回执1份 送回转学证回执 持转学证(2份) 留存转学证1份 完善学生信息 (注:此过程转入学校集中办理)

持转学证(1份) 进行学籍转入操作,编写新学籍号, 留存转学证1份 注:非常住居民子女转学需提供《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转学证明》、流入地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产证或一年以上的正式房屋租住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籍户口簿和现居住地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或务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来投资者还需提供招商局投资项目证明,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还需提供单位证明和人事部门颁发的证件。 此转学过程须在转出学校审核后两周内完成。 市直学校学生转入转出市教育局审核时间为每周二、周四,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关于转学的规定 第十条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准予转学。 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 高中学生在本县(市、区)内不准转学。义务教育段学生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

第十一条高中学生在市内跨县(市、区)转学,须经转出学校同意、市级学籍主管部门确认、转入学校同意后,持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等材料,到市级学籍主管部门办理转学手续。 本省内跨市转学,须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并由转出方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持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报告》等材料,到转入学校所在地市级学籍主管部门办理转学手续。 由外省(市、区)转入我省,须经接收学校同意后,持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原就读学校出具的《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报告》或《成长记录》档案、转出省(市、区)相应考试管理机构提供的学业水平考试(或会考)成绩证明、学生已经获得的学分清单,经我省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确认后,由市级学籍和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及转入学校办理接收手续。 由我省转出到外省(市、区),须经转出学校同意后,持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报告》等材料,经市、省学籍主管部门逐级审核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 第十二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须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持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房产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到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理转学手续。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接收的,出具《同意转入证明信》。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同意转入证明信》到转出学校换取学生档案,由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入学。《同意转入证明信》由转出学校存入义务教育档案。

山西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及说明、电子操作流程

附件8 山西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

附:证明材料 填表说明: 1、此表由转入学校提供。 2、跨省、市、县转学一式四份,转入、转出学校和转入、转出学籍主管部门各一份;本县内转学一式三份;高中转学一式五份(市学籍主管部门一份)。 3、家长自行联系转入(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 4、六年级、九年级后半学期不办理转学。 5、此表须认真填写,不得空白。学生监护人须持户口本和相关材料办理转学手续,转出学校须提供正确的临时学籍号,转入(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校长签字后方可由转入学校在学籍管理系统中上传扫描此表,申请转 学。转学完成后交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存档。 转学电子操作流程 由转入学校发起申请,转出学校核办。

(1)转入学校学籍管理员:登录系统——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申请 ——点击右侧“申请”——出现新的页面 ——在检索学生内输入:学校名称(搜索后点击选择)、学籍号和学生姓名后,点查询——第二个方框内出现学生的详细情况(核对是否该学生)——点击第三个方框内异动类别(选择转学)、异动时间(选择今天)、在异动说明里,说明转学理由,选择转学后班号 ——点击右上角“保存”按钮——跳出对话框(是否上传异 动证明材料)——点击“是”(上传扫描的转学申请表)。 (2)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领导(审核员):日常管理——学籍异动学校审核——选中学生——点击右侧的“审核”——跳出学生信息,核对后点“同意”、(或“不同意”该学生还保留在学校。)——点右上角“确定”。

(3)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 (4)转出学校核办:登陆系统——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学籍异动学校审核——选中学生——点击右侧的“审核”按钮——跳出学生信息,核对后点“同意”(或“不同意”,并详细说明理由,驳回。)——点右上角“确定”。 (5)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该学生转学信息变更完成。

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系统常见问题(学校部分)

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 常见问题手册 安徽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安徽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二○一○年八月

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常见问题 一、系统网络环境 1.为什么系统安装不了学校版软件? 解决方案:系统运行需使用windows xp sp2以上操作系统,或Windows 2003 Server。2.学籍系统的安装,需要的硬件配置? 解决方案:硬件条件应高于以下配置:PⅢ800、256M内存、硬盘40G,建议使用P4 3.0 、1G内存、硬盘 80G配置或更高配置。 3.为什么学校版在安装第一种数据库(SQL2005)时,提示C盘空间 已满,无法继续安装? 解决方案:及时清理C盘空间,例如我的文档、桌面等磁盘中的日常办公文件移动到其他磁盘中,腾出足够的空间要求安装软件,也可以借助360安全卫士、优化大师等软件辅助清理。4.在Windows7下,学校版安装完成后,快捷方式无法显示或显示 的不正确? 解决方案:在WIN7系统下安装软件,若图标没有变化过来,桌面刷新一下;若没有刷新过来,右击该图标后,单击属性—快捷方式—更改图标,选择列表中的图标确定一下即可。 5.学校版原先安装的是SQL2005数据库,待重新安装时,提示无法 连接数据库? 解决方案:这种情况,通常需要将SQL2005数据库完全卸载后才可以重新安装,具体操作是学校版卸载完成后,单击控制面板中的删除程序界面,找到“Microsoft SQL Server 2005”、“Microsoft SQL Server Management Studio Express”、“Microsoft SQL Server Native Client”、“Microsoft SQL Server VSS 编写器”、“Microsoft SQL Server 安装程序支持文件(英语)”分别卸载后,我的电脑 &:\Program Files\Microsoft SQL Server,将Microsoft SQL Server文件夹删除掉以后,重新安装学籍系统。

普通中小学学生转学流程图

普通中小学学生转学流程图 审核同意办理 在转学证加盖公章 不审核同意转入—《回执 》上签章 同(注:此过程转入学校集中办理) 意 不符合条件 审核同意接收—《回执 》上签章 不符合条件 审核同意签章,进行学籍转出操作 并留存转学证回执1份 送回转学证回执 持转学证(2份) 留存转学证1份 完善学生信息

(注:此过程转入学校集中办理) 持转学证(1份) 进行学籍转入操作,编写新学籍号, 留存转学证1份 注:非常住居民子女转学需提供《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转学证明》、流入地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产证或一年以上的正式房屋租住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籍户口簿和现居住地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或务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流出地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外来投资者还需提供招商局投资项目证明,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还需提供单位证明和人事部门颁发的证件。 此转学过程须在转出学校审核后两周内完成。 市直学校学生转入转出市教育局审核时间为每周二、周四,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关于转学的规定 第十条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准予转学。 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 高中学生在本县(市、区)内不准转学。义务教育段学生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 第十一条高中学生在市内跨县(市、区)转学,须经转出学校同意、市级学籍主管部门确认、转入学校同意后,持户口簿或户籍迁移证明等材料,到市级学籍主管部门办理转学手续。

19年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教育综合知识全真模拟试卷十一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教育综合知识》全真模拟试卷(十一) (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20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所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最符合题目要求。) 1.“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这句话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所体现的战略目标是()。 A.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 B.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 C.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 D.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下列属于教师享有的权利的是()。 A.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 B.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C.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D.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3.古代西方教育中强调身心和谐发展的是()。 A.雅典教育 B.斯巴达教育 C.世俗教育 D.骑士教育 4.教师以讲故事的方式对有意义的校园生活、教育教学事件等进行描述与分析,从而揭示一定的教育思想、教育理论和教育信念,发现教育本质、规律和价值意义的研究方法是()。 A.观察法 B.叙事研究法 C.文献法 D.行动研究法 5.“唯上智与下愚不移”、“生而知之”等反映了影响人的发展因素的哪一理论()。 A.环境决定论 B.遗传决定论 C.教育万能论 D.儿童学理论 6.最为便利和经济的直观教学手段是()。 A.实物直观 B.模像直观 C.课件直观 D.语言直观 7.计算机等级考试属于一种()。 A.相对评价 B.绝对评价 C.诊断性评价 D.个体差异评价 8.思想品德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培养学生良好的()。 A.道德认识 B.道德情感 C.道德意志 D.道德行为 9.心理学家称之为“危险期”或“心理断乳期”的时期发生在()。 A.小学阶段 B.初中阶段 C.高中阶段 D.大学阶段 10.初中生小黄热爱班集体,学习认真,对自己要求严格,小黄的这种性格特征属于()。 A.态度特征 B.理解特征 C.情绪特征 D.意志特征 11.某位新教师非常关注知识和同事对自己的评价,关注自己是否被学生喜欢,属于教师成长过程中的()。

安徽省中小学生学籍号编码规则

一、编码具体内容 1、省、市、县(区)码:见编码表1。 2、入学年份:指学生入小学一年级年份的后两位数字。如:2009年入学的学生为“09”,依次类推。 3、学区号:学区号对应学生出生时或入小学时所对应的小学学区,一个学区号对应一个小学学校代码,由各县(区)教育局划分小学学区,编码不得重复,见学区号说明。

4、特征码:普通入学学生,特征码为:男“1”,女“2”;对于从省外(国外)转入的小学男生,特征码为“3”;对于从省外(国外)转入的小学女生,特征码为“4”;对于从省外(国外)转入的初中男生,特征码为“5”;对于从省外(国外)转入的初中女生,特征码为“6”;对于从省外(国外)转入的高中男生,特征码为“7”;对于从省外(国外)转入的高中女生,特征码为“8”。 5、流水号:由学校按学生入学的报名注册顺序统一编制,从0001号起依次顺延,一个学校内新生的流水号不允许重复。 二、关于学区号的说明 1、由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学区(对应小学学校)顺序进行统一编号,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2、学区号采用3位数字表示,一个县(区)的学区号不能重复。 3、如有新增的学校,学区号依次递增,不能与原有学区号重复。 4、如有撤销的学校,该学区号编码保留,不允许被再次使用。 5、各个学校要严格按照学区号进行学籍号的分配。 三、常见编码问题及说明 1、升学: (1)学生从小学升到初中,从初中升到高中,学生的学籍号不变。初中入学、高中入学的新生,必须拥有学籍号才能正常注册。 (2)初中入学、高中入学的新生,系统不提供自动生成学籍号的功能,对于这些学生,可以根据学籍号编码规则自行编排好学籍号,

普通中小学学生转学休学复学流程

瓜州乡中心小学学生转学、休学 办理流程及有关要求 普通中小学学生转学流程图 进行学籍转入操作,编写新学籍号, 留存转学证1份 一、转学(转入、转出) ㈠ 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学的,按照下列流程办理: 流程一:学生家长到学生现就读学校提出转学要求,学

校根据家长要求出具《转学联系函》(可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并盖学校公章。 流程二:学生家长凭《转学联系函》向转入地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 流程三:转入地学校审核同意接收后,向学生家长出具《转学联系回函》并盖公章。 流程四:学生家长凭《转学联系回函》到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公办中学到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育科审批,公办小学及民办学校到街道教育办审批) 流程五:学生家长凭《转学联系回函》到学生原就读学校办理转出手续。转出学校凭《转学联系回函》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办理转出,出具《转学证书》盖学校公章并移交学生《学籍表》等学籍档案。 流程六:学生家长将《转学证书》及学生的学籍档案交到转入学校,由转入学校为其办理转入手续。 ㈡有关要求: 1.转学手续一般就在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毕业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2.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为学生办理转学手续。 3.转入、转出学校在新学期开学后15天内将转入转出学生名册报教育主管部门网上审核。 、

普通中小学学生休学复学流程图 、 同意休学—签章 在学籍系统内进行休学操作 学校及教育局各留存休学审批表1份 休学期满 同意复学—签章 学校及教育局各留存休学审批表1份 编辑新学籍号 二、休学复学 ㈠ 学生因身体状况无法继续就学,经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证明,可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按照下列流程办理: 流程一:学生家长向学校提供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休息或住院治疗等证明并填写《学生休学申请表》,学校审

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网络版)

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网络版) 日常操作注意事项 1.修改密码 请各角色管理员在拿到账号、密码,登陆系统后第一时间内修改密码!!! 2.系统使用范围 网络版学籍管理系统分为学校用户、教育局用户和省教育厅用户。学校用户应用于小学、初中、高中、完中、一贯制学校、乡镇中心校、中等职业学校。 注意:农村小学和教学点由乡镇中心小学在系统中建立分校统一管理。 3.学校用户和账户的建立 系统中所有学校用户和用户关联账户的开设、关闭、修改等由软件开发商统一进行维护。 4.照片大小要求 网络版对照片大小做了限制,照片的像素尺寸最好为:358×441 ,大小必须为100KB以下。 5.EXCEL模板导入 1)EXCEL模板支持2003及以上版本,EXCEL2003请先按照下载界面提示, 下载补丁程序安装; 2)首次打开模板时会弹出“宏的安全性警告”,单击“确定”。单击“工具” 菜单→“宏”→“安全性”,将宏的安全性设为“中”。关闭模板再次 打开时,选择“启用宏”,启用学籍软件菜单; 3)导入模板必须按班级整理学生,导入前需仔细检查,导入错误将无法自 行删除;

4)网络版的导入模板集成了导入功能,必须是从系统中下载的导入模板才 能操作信息导入; 5)由于导入模板中含有公式、函数等信息,所以如果是从别的表格复制信 息,在粘贴的时候要选择“数值”粘贴,这样就不会改变模板中的函 数等信息。 6.未上报新生不能进行分班操作 网络版对信息导入做了更严格的规范,用户导入新生数据前必须仔细核对学生信息及所属班级。新生在导入系统后,不能删除,未上报的新生不能重新分班!!! 7.义教毕业不再审批 网络版的毕业审批只针对高中阶段的毕业操作,义教阶段的毕业不再需要教育局审批,只要学校进行毕业操作完即可。 8.成绩导入 成绩信息导入前,需要在系统配置→考试信息维护,先进行考试信息的创建。 9.取消学籍 “取消学籍”并不等于删除学生,取消学籍后学生的信息仍可查询到,如果被取消学籍的学生再次返回学校就读,则使用“恢复学籍”功能。 10.借读 借出、借入都不需要教育局审批,完成借出、借入操作后,学生即成为“借出”、“借入”状态,学籍仍保留在原校。 11.提交审批 网络版中新生入学需要通过“新生预审核”功能提交给教育局审批;而针对变动操作,只要对学生操作完变动后即自动提交给教育局进行审批,无需和单机版一样再单独提交审批单和上报审批数据。 12.人像采集

中小学生学籍跨省转学操作方法

附件: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跨省转学操作方法 一、跨省转学流程 1. 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申请的方式、条件等均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定)。 2.转入学校依据地方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等情况审核。 3.对于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 4.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5.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6.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7.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8.待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9.转出学校按照与家长商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学籍档案转出,并通知转入学校。 二、各级学籍管理员操作说明

1.转入学校操作 (1)转入学校发起申请 转入学校学籍管理员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管理】【跨省转学】【跨省转学申请】,在右侧页面中,点击“申请”按钮,出现新的页面,如图: 在页面中输入转出省份、学生姓名、学籍号(无正式学籍号的输入临时学籍号或身份证件号)、转入年级、转入班级、转学理由等必填项,点击“保存”按钮即可。 (2)转入学校核办 转入学校提交转入申请后,学校学籍主管领导(审核人员)点击【跨省转学审核】按钮,如图:

转入学校在右侧页面,选中学生,点击“审核”按钮即可。 2.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 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学籍管理员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管理】【跨省转学】【跨省转学审核】,在右侧页面选择学生,点击“明细”,可看学生转学明细,如图: 如果学籍主管部门确认,则可点击“审核”按钮,在审核意见中选择“同意”;如果不同意,则选择“不同意”,并详细说明理由。转学流程终止。

2020年精选中小学转学申请书

中学转学申请书一 尊敬的校领导: 您们好! 我是xxx,今年xxx岁,是xx班的学生,由于(具体写清楚转学的原因,比如搬家,学习成绩等)___________,我的父母和我都希望我可以换个学习环境,好好学习,因此想要转到另外一所学校,由衷的恳请学校领导批准学生转学,谢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年月日 中学转学申请书二 市第八中学教务处: 本人的长女刘鑫,现为责校初中二年级三班学生。 最近,因我从单位分配到一套住房,座落在东郊新建路66号,距离你校约十二公里。搬家后,刘鑫上学要早起晚归,每天往返在路上的时间要两小时,这不仅影响她的学习,而且也不太安全。最近,经与附近市三十九中学联系,该校表示愿意接收。因此,特申请将刘鑫转学到三十九中学,请贵校研究后协助办理转学手续为盼。 此致 敬礼 学生家长刘志文 年月日 中学转学申请书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好 我叫**,籍贯xx,是xx校的学生。随着我学习的深入,我感到此校的教育方法虽好,但是并不适合我,我无法适应学习生活,加上最近搬家,到学校需要花费更多时间与精力。经多方打听,得知贵校,愿以最豪迈的步子,踏入贵校的校门,以自己的微弱力量,为学校增添一份光彩。 相信这次转校,能够更顺利的逆转我偏离的航向,以最优的姿态,迎接机遇和挑战。并且我保证:我要以最好的成绩,最努力的学习,最精彩的拼搏,赢得大家最真诚的祝贺。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月日

小学转学申请书四: xx小学教导处: 我的父母因工作需要,已调往xx市工作,我身边现在无任何亲人,为了方便我的学习和生活,让父母更加安心地工作,特提出申请转入就近学校上学青岛市市南区实验小学,转学至xx市xx学校。 望领导批准我的转学申请。 小学转学申请书五: 尊敬的学校领导: 我是xx班的一名学生,由于家里的条件不允许我住校,而且学校实行的是内宿制,作息时间都是按照内宿生的标准,我经常会因为时间不足够而没有吃早餐,更为严重的是还迟到,我一直在努力珍惜每分每秒,但是还是不能符合学校作息时间,所以在些我慎重向学校提出转学。希望学校领导体谅与给予批准。 此致 敬礼 学生:xxx

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跨省转学操作方法

---------------------------------------------------------------最新资料推荐------------------------------------------------------ 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跨省转学操作方法 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跨省转学操作方法一、跨省转学流程1.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 2.转入学校依据相关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等情况审核。 3.对于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我省自建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 4.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审核。 5.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与转出学校核对,并在学籍系统中审核。 6.转入学校在转入、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7.待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8.转出学校按照与家长商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学籍档案转出。 二、各级学籍管理员操作说明1.转入学校操作转入学校学籍管理员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学籍变动】【跨省转入】,出现新的页面,如图: 在页面中选择学生来源地区,输入来源学校、年级、班级名称、学生姓名、学籍号或身份证号,选择转入学校、转入年级、转入班级,输入变动日期等必填项,点击保存按钮即 1 / 3

可。 2.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审核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学籍管理员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变动审批】【转入审批】,在右侧页面选择学校名称,点击审批,可查看该学校审批名单;点击学生姓名可查看学生详细信息和转学信息,如图: 勾选需要审批的学生名单,可勾选多条记录,同时对多个学生进行审批。 如果学籍主管部门同意,则在审批结果中选择审批通过,点击审批按钮;如果不同意,则选择审批不通过,并在审批意见中详细说明原因,点击审批按钮。 转学流程终止。 3.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审核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学籍管理员登录系统后,依次点击【变动审批】【转出审批】,在右侧页面选择学校名称,点击审批,可查看该学校审批名单;点击学生姓名可查看学生详细信息和转学信息,如图: 勾选需要审批的学生名单,可勾选多条记录,同时对多个学生进行审批。 如果学籍主管部门同意,则在审批结果中选择审批通过,点击审批按钮;如果不同意,则选择审批不通过,并在审批意见中详细说明原因,点击审批按钮,转学流程终止。 4.转入学校调取档案转入学校依次点击【学籍变动】【跨省转学处理】,如图:

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网络版)

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网络版)日常操作注意事项 1.修改密码 请各角色管理员在拿到账号、密码,登陆系统后第一时间内修改密码!!! 2.系统使用范围 网络版学籍管理系统分为学校用户、教育局用户和省教育厅用户。学校用户应用于小学、初中、高中、完中、一贯制学校、乡镇中心校、中等职业学校。 注意:农村小学和教学点由乡镇中心小学在系统中建立分校统一管理。 3.学校用户和账户的建立 系统中所有学校用户和用户关联账户的开设、关闭、修改等由软件开发商统一进行维护。 4.照片大小要求 网络版对照片大小做了限制,照片的像素尺寸最好为:358×441 ,大小必须为100KB以下。 5.EXCEL模板导入 1)EXCEL模板支持2003及以上版本,EXCEL2003请先按照下载界面提示, 下载补丁程序安装; 2)首次打开模板时会弹出“宏的安全性警告”,单击“确定”。单击“工 具”菜单→“宏”→“安全性”,将宏的安全性设为“中”。关闭模 板再次打开时,选择“启用宏”,启用学籍软件菜单; 3)导入模板必须按班级整理学生,导入前需仔细检查,导入错误将无法自 行删除; 4)网络版的导入模板集成了导入功能,必须是从系统中下载的导入模板才 能操作信息导入;

5)由于导入模板中含有公式、函数等信息,所以如果是从别的表格复制信 息,在粘贴的时候要选择“数值”粘贴,这样就不会改变模板中的函 数等信息。 6.未上报新生不能进行分班操作 网络版对信息导入做了更严格的规范,用户导入新生数据前必须仔细核对学生信息及所属班级。新生在导入系统后,不能删除,未上报的新生不能重新分班!!! 7.义教毕业不再审批 网络版的毕业审批只针对高中阶段的毕业操作,义教阶段的毕业不再需要教育局审批,只要学校进行毕业操作完即可。 8.成绩导入 成绩信息导入前,需要在系统配置→考试信息维护,先进行考试信息的创建。 9.取消学籍 “取消学籍”并不等于删除学生,取消学籍后学生的信息仍可查询到,如果被取消学籍的学生再次返回学校就读,则使用“恢复学籍”功能。 10.借读 借出、借入都不需要教育局审批,完成借出、借入操作后,学生即成为“借出”、“借入”状态,学籍仍保留在原校。 11.提交审批 网络版中新生入学需要通过“新生预审核”功能提交给教育局审批;而针对变动操作,只要对学生操作完变动后即自动提交给教育局进行审批,无需和单机版一样再单独提交审批单和上报审批数据。 12.人像采集 首次照片导入时,系统会提示安装Microsoft Silverlight;

(完整)广东省中小学学生转学申请表

附件 2 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 姓名性别出生 年月 户籍所在地 学籍号身份证号 原住址现住址 转入学校名称及 标识码 拟读年级 转出学校名称及 标识码 现读年级 学生家长确认意见 确认本申请表所列各项属实, 申 并支持其转学。 请 理 由申请人: 家长签名: 年月日 联系电话: 年月日经办人签名:经办人签名: 转入学校 转入学校意见负责人签名: 主管教育 行政部门 负责人签名: 意见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备 注 注: 1.经上述有关单位审核同意后,转入学校通知学生办理入学手续,电子学籍接续后,转出学校按照与学生家长商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个人学籍档案寄转入学校或用档案袋密封、盖章后 交学生家长带到转入学校; 2.此表一式二份,由上述有关单位各执一份。

广东省教育厅制附件 3 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申请表 姓名性别学籍号 户籍所在地身份证 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转入学校名称及拟读 标识码年级 转出学校名称及 现读 年级 标识码 学生家长确认意见申 确认本申请表所列各项属 请 理 由申请人: 实,并支持其转学。 家长签名: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学校 转入 地县 级教 育行 政部 门意 见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 转入 地市 级以 上教 育行 政部 门意 见经办人签名: 转入经办人签名:负责人签名: 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备注 注:1. 地级以上市内转学必须经转入学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由转入地县级教育 行政部门报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 地级以上市之间转学必须经转入学校、县级教育行政 部门及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3. 跨省转学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代省教育厅办理。 4. 经上述有关单位审核同意后,转入学校通知学生办理入学手续,电子学籍接续后,转出学校按照与 学生家长商定的方式,将学生的纸质个人学籍档案寄转入学校或用档案袋密封、盖章后交学生家 长带到转入学校; 5. 此表一式三份,由上述有关单位各执一份。 广东省教育厅制

转学办理规定及流程汇总

郑州中小学转学办理规定及流程汇总 郑州中小学到底什么样的情况允许转学?办理转学的流程是怎样的?转学对中招分配生有什么影响? 01.办理转学(借读)手续的对象、范围和时间 (1)郑州市教育局负责办理市区初中和全市普通高中的学生学籍注册(转出、转入、借读)工作。 (2)学生转学(含借读)应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02.办理转学(借读)手续有何规定? (1)初中学生在毕业学年下学期,高中学生在毕业学年下学期,高中学生在毕业学年内、不办理转学手续;在一个区范围内,不办理初中转学手续;在市区或一个县(市)范围内,不办理高中转学手续。 (2)市区户口,无特殊原因,在外地借读,学籍由外地转回郑州者,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 (3)因特殊情况,在外地借读,要求转回学习者,必须带家长工作单位出具的借读原因证明、转学证、学籍档案、户口薄,经审查符合转学条件的,分到缺额学校。 (4)因父母调郑工作,要求转郑学习者,必须带转学证、学籍档案、户口薄(或家长调令、家长单位出具的住所证明),经审查符合转学条件的,分到缺额学校。(5)非本市学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在我市借读:父母双方出国工作一年以上者;父母双方从事野外工作或其他流动性较大的工作者;父母双方系支援边疆建设者。学生应持有关证件到市教育局办理借读手续。 (6)凡要求借读的学生,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件、材料及复印件向借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在核准班级有余额的前提下,经审查合格后,将借读生统一登记造册,报经学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不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接收借读生。 03.郑州市小学阶段如何办理转学? 具体办理转学所提供的手续可以咨询孩子就读小学所在区教育局。 郑州市普通中小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利用全国学籍系统做好基础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安徽省普通初级中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福建省教育厅文件 闽教基…2007?4号 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初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随着我省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在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后,原省教育委员会印发的《福建省全日制普通中学学籍管理和成绩考核办法》(闽教[2000]中15号)中的许多款项已不适应义务教育发展的需要。为此,我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福建省普通初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学籍管理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最基础的常规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根据新形势的要求,规范学籍管理,加强检查监督,同时要在实施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以便进一步完善学籍管理办法。各地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及实施中的具体问题,请

及时报我厅基础教育处。 附件:福建省普通初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福建省教育厅 二○○七年元月十六日 主题词:教育中学学籍管理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2007年元月17日印发

福建省普通初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规范学校管理,保证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校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现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福建省普通初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各级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举办的全日制普通初中(含完全中学初中部)。 第三条本《办法》按学校管理的隶属关系,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由学校校长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入学 第四条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应依法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适龄儿童、少年在接受完小学教育后,应在户籍所在地免试就近升入初中学校。县级人民政府应根据当地适龄人口变动情况及城镇化进程,合理确定初中学校的服务区范围。初中学校应在新学年开学前20天内向服务区范围内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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