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科质量管理规范

输血科质量管理规范
输血科质量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质量管理规范

(2008.4.7-4.9)

1. 总则

1.1为了加强和规范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质量管理,确保临床输血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目的、依据

1.2开展临床输血工作的医疗机构适用本规范。适用范围

1.3本规范是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及输血相关医疗行为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用途

1.4医疗机构应加强输血科(血库)的建设和管理,规范输血科(血库)执业行为,保证输血科(血库)按照科学有效的原则开展临床输血工作。对医院的总要求

1.5医疗机构应当保证输血科(血库)具备与其临床输血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对医院的总要求

2. 组织与人员

2.1医疗机构根据其临床输血业务需求设置输血科或血库。

输血科设置分临床输血评价指导中心、AA级输血科、A级输血科。

血库设置分BB级血库、B级血库。

临床输血评价指导中心: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划,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区域内AA级输血科基础上设置。完成本单位AA级输血科职能,并在区域内承担以下职责:

(一)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制定临床输血质量安全性和管理有效性的评价标准,承担其监督检查工作;

(三)承担临床输血会诊与指导、疑难病历讨论及个案评估;

(四)承担临床输血业务指导、人员培训与学术交流;

(五)负责输血相关协作研究、新技术和新业务的推广;

(六)负责临床输血咨询服务;

(七)负责临床输血质量控制和管理任务。?

(八)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任务。

2.1.2输血科是提供医疗用血服务的科室。负责血液接收、贮存、发放、输血相关检测;参与输血相关疾病诊断与治疗;指导临床输血;开

展输血质量管理、临床治疗、教学工作。年用血需求量较大的三级综合医院、三级专科医院或二级医院应设置独立建制的输血科。

AA级输血科:完成血液相关检测工作量大于等于8万件/年,且能够开展输血相关的新业务、新技术及科研工作。

A级输血科:完成血液相关检测工作量小于8万件/年。(调研)

2.1.3血库是医院内提供医疗用血服务的专业部门。承担血液接收、贮存、发放、输血相容性检测及血库质量管理。年用血需求量较小的三级综合医院、三级专科医院或二级医院,应设置挂靠检验科的血库。BB级血库:完成血液相关检测工作量大于等于3万件/年;

B级血库:完成血液相关检测工作量小于3万件/年。

未设立输血科(血库)的医疗机构应按卫生行政部门规划和指定的输血科提供临床急诊用血,其临床输血纳入供血单位的输血科质量管理。2.2输血科(血库)职能范围

输血科(血库)根据其职能开展相应的业务项目,详见附表1。

2.3人员设置

应满足计划用血、输血申请审核、血液接收、储存、发放、检测、输血治疗、临床输血指导及质量管理等岗位的需求。

2.3.1 输血从业人员中医学检验专业人员必须具有国家认可的卫生专业技术职称;临床医学专业人员必须具有国家认可的医师资格证与执业医师证;临床护理专业人员必须具有国家认可的护士资格证与护士执业资格证;且必须经过输血专业培训。

2.3.2输血科主任应高等医学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五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验或高等医学院校专科学历具有十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验,技术职称副高以上;血库负责人应中等医学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均具有五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验,技术职称中级以上。

2.3.3 AA级输血科人员最低设置不少于8人,其中临床医学专业至少1人;A级输血科人员数至少6人。BB级血库人员数至少4人;B级血库人员数至少2人。

高、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比例应1:3:5。输血科高等医学院校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应不低于50%。血库高等医学院校专科以上学历人员应不低于50%。

2.3.4输血科(血库)应制定人员上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计划,并对其进行评估及记录,确保持续有效的教育培训。

3. 质量体系

3.1输血科必须建立质量体系,质量体系文件覆盖临床输血的全过程,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操作规程和记录。对文件的总要求

血库应建立质量管理文件,并纳入所归属科室的质量管理体系。3.2输血科质量体系和血库质量管理文件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对文件的总要求

3.3建立和实施形成文件及文件管理的程序1。对文件控制程序的要求

对文件的编写、审批、发布、发放、使用、更改、回收、保存归档和销毁等进行严格管理, 并保留相关记录。

所使用的文件应为经过批准的现行版本。

文件应定期进行评审。

3.4建立实验室程序2文件,包括:标本、仪器、设备与试剂的管理、血液检测方法、质量控制、检测报告与相关记录。程序文件的最低要求3.5标准操作规程分为仪器操作规程和项目操作规程,内容应包括目的,职责,适用范围,原理,所需设备、材料或试剂,检测环境条件,步骤与方法,结果的判断、分析和报告,质量控制,记录和支持性文件等要素。对SOP内容的具体要求

3.6在文件正式实施前,应对相关的人员进行培训,评价胜任程度及保存有关记录。保证人员能够在工作场所容易获得与其岗位相关的文件并正确使用。对文件使用的要求

3.7输血科主任须经质量管理培训,为科室质量责任人,应负责质量体系的建立、实施、监控和持续改进;所有人员对其职责范围内的质量负责。

血库负责人为须经质量管理培训,为部门质量责任人,质量职责要求输血科应设专人负责临床输血质量管理。(调研)

4.房屋、设施与环境

4.1必须具备整洁、卫生和安全的与输血科(血库)功能和业务相适应、布局合理的工作场所,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生物安全要求。

4.2 业务用房设置

输血科(血库)工作场所的布局应满足业务需求,流程合理,采光明亮、空气流通、远离污染源,应单独设置生活区和工作区,且符合卫生学要求,便于手术取血。

4.2.1业务用房面积

科室业务用房使用面积应满足其任务和功能需要。(调研)

AA级输血科使用面积至少300㎡。

A级输血科使用面积至少200㎡。

BB级血库至少70m2或(贮、配、发、办公功能分区)。

B级血库至少30m2或(贮、配、发功能分区)。

4.2.2科室布局应按相应级别、功能、权限进行严格区分工作区与生活区。

工作区:

入库前血液处置室、血液标本室、储血室、发血室、血型鉴定与配血室、血液治疗室、安全输血相关检测实验室、自身输血采集室、物料储存室、教学示教室、血液信息处理室、免疫血液学实验室、仪器分析室、资料档案室、污物暂存处置室等;

生活区:学习室(小型会议室)、办公室、值班室、更衣室、卫生间、浴室等。

输血科(血库)根据各自开展的业务项目进行功能布局,详见附表2。

4.2.3备有双路供电。关键设备(储血冷藏箱、储存冰箱、血细胞分离机、血型血清学离心机等)应配备不间断电力供应。

4.2.4通风设施、采光照明、给排水、消防等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 设备

5.1设备种类与数量

设备应按科室相应级别配置,须满足其任务、功能需要与预期使用要求。提供设备的生产商或供应商须具有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相应资

质。所有设备必须具有产品注册证、销售许可证和/或生产许可证。基本设备配置种类与数量要求详见附表3。

5.2其他设施

5.2.1专用直线电话;

5.2.2备有临床取血专用取血箱;

5.3计量器具应符合检定要求,有明显的定期检定合格标识。

5.4设备维护

5.4.1必须建立和实施设备的确认、维护、校准等管理程序3,明确维护和校准周期,使用前须确认设备处于校准正常状态。

5.4.2关键设备档案应有专人管理,有使用、维护和校准记录。记录必须包括设备的型号、唯一性标识、维护、校准地点、周期、时间、方法、验收准则、发现问题必须采取的措施等。

6. 器材和试剂

6.1临床输血所用的器材和试剂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按规定条件储存,并有效持续监控。

6.2临床输血所用的器材具有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相应资质,试剂符合相关规定。

7. 安全与卫生

7.1输血科(血库)应按照《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第四章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及《临床实验室安全准则 (WS\T251-2005)》相关规定加强安全管理。

7.2 建立消毒与清洁程序4,规定消毒与清洁的区域、设备和物品及其消毒清洁方法和频次,保持工作区域卫生符合国家相应要求。

8.输血信息管理系统

8.1输血科必须应用计算机管理输血相关工作过程。对输血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确认,以保证其符合预期的使用要求。

8.1.1输血信息管理系统应包括血液出入库、配发血、输血申请、输血追踪、自体输血、统计和质量控制等管理模块,并制定分级授权程序;程序设置具有操作日志记录;采取措施保证数据安全,对数据库进行定期备份。

8.1.2 建立输血信息系统应急对策,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确保临床血液及时发出。

8.2未建立输血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需保证符合本规范9款要求。

9. 记录

9.1建立、实施记录管理程序5,保存血液管理过程所产生的结果和数据,使其具有可追溯性。

9.2 记录体系必须完整,应包括:血液入库、输血申请、标本接收、检

测、储存、发放、输血不良反应调查等,保证其可追溯性。

9.3记录档案保存期限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10血液保护

10.1建立和实施血液保护程序6。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采血过程(及采血后)的医疗监护。手术室内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收,由输血科或麻醉科负责实施,由麻醉医师负责监护。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并定期向有关管理部门汇总报表。医院根据实际情况评估和考核。

10.2建立和实施输血相关的血液治疗程序7,确保治疗过程的安全。

10.2.1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与采集、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输血科或有关科室参加制定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输血科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和监护。

10.2.2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治疗的,由经治医师申请,经主治医师核准,并经患儿家属或监护人签字同意由经治医师负责实施。

10.输血申请管理

10.1建立输血告知程序8,至少包括:输血目的、输血方式的选择、输血品种、风险、患者或受委托人是否同意等。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以患者最大利益原则决定输血治疗,并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10.2建立和实施输血申请的审核程序9。

10.2.1《临床输血申请单》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经主治医师以上主管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标本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10.2.2 输血科应对输血申请单进行审核。内容包括:受血者个人信息,血型,临床诊断,输血指征、目的等。

10.2.3输血申请单及输血治疗同意书中应加入感恩献血者的内容。

11.受血者血标本采集与送检

11.1建立和实施受血者血标本采集与送检标准操作规程。包括患者采血前准备,标本采集、运送、接收与储存等影响检测质量的相关环节。11.2建立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采集程序10,根据受血者情况制定血液交叉配血实验血标本采集时限。

前次输血在3-14天间,血标本采集在输血前24小时内;

前次输血在15天以上,血标本采集在输血前3天内。

在受血者重复输血情况下,并不要求每天采集标本,但至少每3天进行1次抗体筛选检测。

11.3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床旁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病区床号、血型、试管标签。实施血标本采集,并再次核对试管标签。

11.4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标本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血库),双方进行逐项核对,并签收。

11.5建立标本的接收和保存管理程序11,包括标本的标识、状态、与申请单是否一致、重抽血液标本的条件,标本的保存条件及时限等。

12. 输血前相关检测

12.1 建立和实施输血前相关检测管理程序12,选择正确的检测项目和方法,确保检测条件、人员、操作、设备、结果判读以及检测数据传输等符合要求。

12.2建立和实施血液相容性检测的程序13。为确保输血安全有效,应根据临床诊断和治疗情况选择适宜的相容性检测项目和方法。常规选择输注全血,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血浆等成分应进行ABO血型和RhD 血型同型相容性检测。

12.2.1预期输血的患者应进行ABO、RhD血型检测。输血前受血者应再次进行ABO正定型、反定型,RhD血型复核检测。

12.2.2交叉配血前对受血者血标本可进行抗体筛选检测,当受血者、供血者血标本抗体筛选检测均为阴性时,可采用盐水交叉配血方法。

若未进行供血者或受血者抗体筛选检测,交叉配血试验应采用能检出不完全抗体的配血方法。

13紧急非同型血液输注

13.1建立和实施紧急非同型血液输注的管理程序14,应包括申请、血液选择、发放、输注和记录等。制定紧急非同型血液输注的相容性检测的操作程序15。

13.2医疗机构实施紧急非同型血液输注,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情况:

边远地区的医疗机构3小时内不能提供同型血液,其他医疗措施不能替代输血挽救患者生命时。

13.3实施紧急非同型血液输注应履行告知义务,并报医疗机构医务部门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13.4紧急非同型血液申请管理包括医生陈述临床紧急情况、血液选择、提出紧急发放血液申请并签名。

13.5血液选择原则:

13.5.1输注红细胞成分时, O型可输注给AB、A、B受血者;

13.5.2输注血浆或冷沉淀时,AB型可以输注给O、A、B受血者。不全面

13.6血液发放:应在输血记录单上注明“紧急非同型血液”。

13.7血液输注:按本规范第十九款执行。

14.特殊输血

14.1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受血者,可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性输血。

14.2危及患者生命,急需输血治疗,而其他医疗措施不能替代时,RhD阴性受血者在无RhD阴性血液成分的情况下,如不能检出抗-D,可一次性足量输注RhD阳性的血液成分。一旦有RhD阴性血液成分,应输注RhD阴性血液成分。除男性或绝经女性外,对曾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移植后受血者输注红细胞时应特别慎重,避免因输注RhD阳性红细胞成分导致严重输血反应。(调研)

14.3对于冷沉淀不要求Rh血型同型。

15.输血实验室质量控制管理

15.1建立和实施与检测项目相适应的室内质量控制程序16,以保证检测结果达到预期的质量标准,应包括:质控品的技术规则定义、质控品常规使用前的确认、实施质控的频次、质控品检测数据的适当分析方法、质控规则的选定、试验有效性判断的标准、失控的判定标准、调查分析、处理和记录。

15.2输血科(血库)应参加经卫生部认定的室间质量评价机构组织的输血前相关血液检测室间质量评价。

15.2.1输血科(血库)参加室间质量评价应当按常规检测方法与常规检测标本同时进行,不得另选检测系统,保证检测结果的真实性。输血科(血库)对于室间质量评价不合格的项目,应当及时查找原因,采取纠正措施。

15.2.2输血科(血库)应当将尚未开展室间质量评价的检测项目与同级别的输血科或血库的同类项目进行比对,或者用其他方法验证其结果的可靠性。检测项目比对有困难时,输血科(血库)应当对方法学进行评价程序,包括准确性、精密度、特异性、稳定性、抗干扰性、参考范围等,并有质量保证措施。

16.检测后过程的管理

16.1建立和实施检测报告签发的管理程序17。对检测报告的责任人及其职责、检测结果分析、检测结论判定标准和检测报告的时间、方式和内容等做出明确规定。

16.1.1检测结果的分析和检测结论的判定应由经过培训和评估可以胜任并得到授权的技术人员进行。

16.1.2签发报告前,应对整个检测过程以及关键控制点进行检查,以确定检测过程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16.1.3检测报告应完整、明晰。检测报告至少应包括检测实验室名称、受血者血标本信息、送检时间、检测项目、检测日期、检测方法、检测结论、检测者签名,复核者签名和签发时间。

16.2建立和实施标本的保存管理程序18。检测后标本的保存时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标本的保存记录。

16.3建立和实施标本的销毁程序19,保存标本的销毁记录。

17.血液入库、核对、贮存、发放

17.1建立血液入库、核对的管理程序20。

血液成分入库前进行核对验收。核对验收内容包括:运输条件(容器、温度、记录)、物理外观、血袋封口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条型码编号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时间,有效期、储存条件等),合格后签收并进行血液复核检测。

17.2制定并实施血液贮存管理程序21,应满足以下要求:

17.2.1血液的保存地点应具有防火、防盗和防鼠等措施,未经授权人员不得进入;

17.2.2血液的保存设备应运行可靠,温度均衡,有温度记录装置和报警装置;

17.2.3对保存状态进行监控,包括持续的温度及其它保存条件的监测和记录。

17.2.4按ABO血型将全血、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不同专用贮血冰箱或同一专用贮血冰箱不同层内,并有明显的标识。

17.2.5血液库存管理。应根据临床需求确定不同种类血液的安全贮血量并及时调整执行。应对血液库存进行日结和月盘点。

17.2.6建立贮存式自体血管理程序22,应单独存放。

17.3建立和实施血液发放程序23。

17.3.1血液发放前应检查外观,外观异常的血液不得发放。应建立和保存血液发放记录。

17.3.2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持取血单到输血科(血库)取血。17.3.3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房、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血液相容性检测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血液在医院内运送应使用适宜的取血箱。

17.3.4明确血液不得发放的管理程序24,包括:标签破损、字迹不清;血袋有破损、漏血;血液中有明显凝块;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溶血等。

17.3.5建立退血管理程序25,明确血液退回的条件。无法确保血液安全并提供相关证据的不得退回。

18.血液输注、监控、记录:

建立和实施血液输注的管理程序26。应包括医护人员输注核对和过程管理、输血不良反应管理、病历记录管理等相关内容。

18.1医护人员输血前核对管理应包括受血者信息、血液信息、输血记录单及以上三者间的核对、血液外观质量检查等。

18.2血液输注过程监控应包括输血器的选择、输血速度、时限、药物禁忌、加温、加压、静脉通道和受血者的监护等。

输血速度:一般成人2ml/kg﹒h;心血管病患者及儿童不宜超过1ml/kg ﹒h。

时限:

加温:只能使用带有温度显示和声音报警器的专用加温装置对血液进行加温。血液需要加温的情形如下:输血速度:成人>50ml/k g﹒h,儿童>15ml/kg﹒h,及婴儿换血治疗;受血者体内含有具临床意义的冷凝集素。

18.3输血不良反应的预防与管理,包括各种输血不良反应的预防措施、过程记录、调查分析、处理流程、回报及统计报告等相关内容。

18.4输血病历记录,包括受血者输血治疗需求的评价、输血目的、输血种类、数量、输血过程记录、输血效果评估及不良反应等。

18.5输血后管理,包括输血记录单的保存及输血袋的处理等。

19.纠正和预防措施

19.1 输血科(血库)必须建立相应的程序27和流程,对需要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问题进行记录分析及改进。

19.2 纠正措施。输血科(血库)必须建立纠正措施的流程,其包括以下要素:

19.2.1 突发事件、差错和意外事故的报告。

19.2.2 涉及血液、血液成分、关键原材料、试剂和服务的不符合原因调查。

19.2.3 对服务投诉的调查。

19.2.4 确定消除不符合、突发事件、差错和意外事故原因所采取的纠正措施。

19.3 预防措施

输血科(血库)必须建立预防措施的流程,其包括以下要素。

19.3.1 评价输血过程中各环节可能出现的潜在不符合因素,以发现和分析不符合的潜在原因。

19.3.2 针对潜在因素需采取的预防措施,制定相关处理流程。

19.3.3 实施和控制预防措施,以确保有效性。

19.4持续改进

输血科(血库)必须建立相应流程,对输血全过程进行持续改进。20.投诉

20.1应建立投诉的处理程序28,指定专人负责。

20.2对与输血科(血库)服务相关的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并详细记录。

20.3接到血液质量出现重大问题的投诉时,及时向本院管理部门报告。21.临床输血咨询服务

输血科建立和实施临床输血咨询的管理程序29。应由经过培训和授权的人员为临床提供咨询服务。

输血科科室质量控制目标及评价

输血科科室质量控制目标及评价 输血科科室质量控制的内容有:科室总体医德医风、医疗安 全、职工的培训及再教育,医院以及科室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和科室业务管理水平、科室总体业务素质等: 一、以“医务人员医德规范”为准则,加强职工的道德品质教育,规范职工在医疗活动中的道德行为,促进科室医疗作风的转变,以此提高科室政治思想管理水平。 二、以医疗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职工,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负责的做好医疗业务工作,以患者的切身利益为己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风尚。 三、将职工的培训和再教育作为科室全面发展的基础,促使科室在医疗行风和医疗技术素质方面得到根本地改善,力争五年之内受过高等教育的职工能达到百分之百。 四、把医院和科室的一切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做到有章可循,使职工能以规章制度约束自己的医疗行为,自觉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五、依据卫生部《临床输血规范》及专业的各项标准操作规程,严格的规范管理科室各项业务,促使科室的业务技术操作标准化、规范化。 六、通过质量管理,促进职工自学的自觉性,提高科室职工业务基础知识和基础操作的整体水平,发挥技术人才的主观能动性,为科室的人才培养奠定良好的基础。 七、科室质量控制目标的落实:由质控小组依照质控目标每月进行一次评价, 将评价结果和整改意见写出书面报告,科室根i据 质控评价报告做好下月工作的安排。质控小组每半年要作出书面小节,年终写出书面总结

输血科业务技术人员 质量控制目标和标准 输血科业务技术人员质控;依据总体管理标准分为五个部分,即:医德医风和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及服务质量、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劳动纪律等方面进行质量控制及考核评价。 一、政治思想: 1、政治学习:输血科业务技术人员,必须积极地参加医院和科室安排的各项政治学习及政治活动。结合医院《创佳评差竞赛活动》,紧跟当前的形势,不断地用新时期的思想充实自己,以《医务人员医德规范》严格地约束、控制自己的医疗行为。因此,除特殊情况以外,政治活动、政治学习不得请假,不得缺席。 2、廉洁行医:严格地执行《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医院的规章制度,不以医谋私,不吃、拿、卡、要,每个医务人员应具备高风亮节、自洁自爱的品质。 3、遵纪守法:要求职工能自觉的遵守医院和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常学习有关法律知识,一切行为以法为准则,人人争当遵纪守法的模范。 二、工作态度: 1、服务态度:要求对待患者和蔼可亲、不顶、不碰、语言文明、行为美。热情 接待每一个患者,做到接待热情、不推诿、释细心、耐心。 2、服务质量:输血科工作人员不仅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还必须具备优良的服务质量;在业务工作中,应具备高度地责任心,提高医疗安全意识,在输血业务工作中做到及时、准确无误,力所能及的解决患者的具体困难,保质保量的满足临床治疗的需要。 3、服从分配:积极主动地配合科室做好各项工作,服从科室分配,接受工作任务不讲个人条件,充分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努力完成科室分配的工作任务。

输血科评审材料

十九.输血管理与持续改进 4.19.1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法律和规范,完善临床用血的组织管理。 评审标准: 4.19.1.1建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并履行工作职能。 自评档次:【B】 评审要点: 【C】 1.有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包括医疗管理、临床、输血、麻醉、护理、检验等相关专业的专家。 2.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有明确职责,至少应包括: (1)履行对本机构临床用血的规章制度审订职责,并监督实施; (2)监测、分析临床用血情况,推进临床合理用血; (3)推广血液保护及输血新技术,对医务人员进行临床用血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临床合理用血知识教育培训。 3.有明确的职能部门(如医务处)负责临床输血管理工作。 资料目录: 评审要点: 【B】符合“C”,并 1.输血管理委员会年度召开工作会议两次以上。记录齐全,内容充分。 2.履行对本机构临床用血的规章制度监督实施,指导临床用血,针对血液的来源、数量、质量进行血液保障安全性评估,调查分析临床用血不良事件及不良反应,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3.向公众宣传临床合理用血、无偿献血知识。 资料目录:

评审要点: 【A】符合“B”,并 有全院输血管理定期总结分析报告,持续改进输血工作,不断提高输血管理水平。资料目录: 评审标准: 4.19.1.2依据输血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输血管理文件。 自评档次:【B】 评审要点: 【C】 1.有临床输血管理相关制度和实施细则。内容涵盖本机构输血管理的全过程。2.对医务人员进行临床输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培训。 资料目录:

查对制度医院管理制度汇编

查对制度 在临床诊疗过程中,须严格确认患者身份,履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年龄三项核对患者身份,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确认患者身份时应让患者或其近亲属陈述患者姓名。对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让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为无名患者进行诊疗活动时,须双人核对,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治疗。 (一)、医嘱查对 1、医师开具医嘱、处方或进行诊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等信息。 2、执行医嘱时,值班护士必须认真阅读医嘱内容,对有疑问的医嘱须与医师确认,无误后打印各种执行卡。 3、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 4、处理医嘱者及查对者,均应签全名。临时医嘱执行者,要记录执行时间。 5、所有医嘱须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特殊医嘱须有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6、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确认后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抢救完毕,医师要及时补开医嘱并签名。安瓿保留至抢救结束,经两人核实后方可弃去。 (二)、服药、注射、处置查对 1、服药、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九对”制度。三查:

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九对:对床号、、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及过敏史。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注意有效期和批号,溶液有无沉淀、浑浊、絮状物等(须在振动后观察)。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有疑问、标签不清者,一律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口服药应协助患者服用后,方可离开。 5、致过敏药物,如青霉素、头孢类等,给药前必须询问有无过敏史,检查皮试结果,皮试阴性方可应用;如皮试阳性,禁止应用,并在病历牌、腕带予以标识。对于存在个体差异,易引起过敏反应的药物,也必须在用药前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例如:磺胺类药物等。使用毒麻、精神类及高危药品时,要经过双人核对,用后保留安瓿。 6、多种药物同时应用时,必须注意药物配伍禁忌。 7、发药、注射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方可执行。 (三)、输血查对 1、血样采集查对 (1)采血前须确认患者信息,将专用标签贴于试管。 (2)医护人员持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床号、、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和诊断等信息。 2、输血查对

输血科血库质量管理制度

输血科血库质量管理制度 一、输血科(血库)是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直接实施医院输血管理、监督、检测的临床科室,全面负责血液质量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输血科(血库)各项工作制度:(1)各级各类工作人员岗位职责;(2)输血不良反应登记和报告制度;(3)样品登记、各种记录管理和保存制度;(4)血液储存、运输、发放制度;(5)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职业暴露应急制度;(6)差错登记、报告和处理制度;(7)污物处理制度;(8)血液报废制度;(9)仪器、设备使用、管理、保养制度;(10)检验报告结果保密制度;(11)血液及血液成分登记、记录管理和保存制度;(12)工作环节查对、交接班制度;(13)消毒制度;(14)工作人员健康档案及备案制度等。 三、输血科(血库)建立完整的实验和仪器标准操作规程:(1)血液入库、贮存、发放规程;(2)血样采集和送检规程;(3)临床输血检测操作规程;(4)仪器使用操作规程;(5)输血不良反应处理操作规程;(6)应急预案;等。 四、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应树立高度的血液质量管理和输血安全意识,加强业务技能,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医院制定的《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和《输血科标准操作程序》开展工作,保证用血安全。

五、输血科(血库)有职责和义务向临床医师提供输注血液和血液成分的咨询意见或建议,参与指导和协助临床输血和对输血反应的处理。 六、医院统一使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血站供应的血液及血液成分制品;对血站供应的血液做好核查工作;核查内容如下:(1)血站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2)献血者的姓名(或条形码)、血型;(3)血液品种;(4)采血日期及时间;(5)有效期及时间;(6)血袋编号(或条形码);(7)储存条件;(8)血袋是否破损、血液是否存在凝块、溶血、气泡等。 血液包装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应拒领拒收。 七、对入库血液应及时做好登记,登记时必须核对血型、血量、采血时间及血液质量检查,并按血型、种类、时间有序存放在血液专用冰箱内,所备各型血液及血液制品,应有明显标志;定期检查储存血液的质量,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八、发放血液时,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同时检查血液质量包括外观及内在的质量,对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血液一律不得出库;各科室应由医护人员取血,并配备专用血液运输箱贮存、运输血液,严格遵守《xx市医疗机构血液冷链管理技术规范》要求;血液发出后原则上不得退回。 九、在接收标本时要认真核查、签字。核查申请单上各项内容是否填写完整,号码是否一致。必须保证标本准确可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标准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规输血科(血库)建设,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献血法》、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及《临床输血技术规》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 第二条输血科(血库)是医院开展输血相关诊疗活动和提供其它输血服务的科室。本规是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的基本标准,是对医院输血科(血库)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规包括医院输血科(血库)科室设置、功能与任务、建筑与设施、人员配置、仪器设备、原辅材料、安全卫生、业务管理、计算机管理和质量管理等。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输血管理,设立由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规、指导和监督临床用血工作;协调处理临床用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二、科室设置 第五条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应设置输血科、血库或指定相关科室负责。

第六条三级综合医院、年用血量大于5000单位的三级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应设置独立建制的输血科;未设置输血科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应设立独立血库;二级以下医院应由检验科负责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并参照血库标准进行建设管理。 三、功能与任务 第七条输血科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指导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配合临床实施输血治疗,开展输血科研与教学。 血库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推广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 第八条根据临床用血需要,制定用血计划,定期向供血机构申报用血计划,做好血液储存、发放工作。 第九条按照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的要求,为临床输血提供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清抗体筛选和输血相关实验室诊断。 第十条对输血工作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加强血液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负责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临床输血疗效的评估,建立临床输血预警系统。 第十二条及时向供血机构反馈血液质量和服务质量等问题。 第十三条做好无偿献血、互助献血、临床用血政策的宣传,并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输血相容性检测室内质量控制管理程序

输血相容性检测室内质量控制管理程序 1目的 建立输血相容性检测室内质控管理程序,规范室内质控操作流程,以便能够发现实验室常用试剂、耗材的质量问题及反应体系的稳定性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补救措施,提供本实验室检测结果一致性的证据,确保输血相容性检测结果达到预期的质量标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输血相容性检测实验室室内质量控制管理。 3职责 3.1各检测岗位人员负责所检测项目的室内质量控制过程。 3.2实验室负责人、质量监督员负责监督执行。 4工作程序 4.1质控品来源:商品化质控品、第三方实验室提供或实验室自制质控品。 4.2技术要求 4.2.1由生产商或供应商提供的试剂盒应包括抗原阴性、阳性对照品和抗体阴性、阳性对照品,严格按照试剂盒说明书的质控技术要求进行操作。 4.2.2自制质控品,必须经本实验室鉴定,获得明确的抗原或抗体特异性表达结果。排除冷凝集、自身抗体、异常蛋白干扰等情况。 4.3质控品常规使用前的确认。 4.3.1生产商或供应商提供的试剂盒对照品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并于每次实验操作前进行检查,发现标本明显的颜色变化、溶血应放弃使用并更换新的质控品。 4.3.2自制质控品: 4.3.2.1抗凝全血标本:未经其他处理,参照红细胞保存期,使用前同样检查外观,排除溶血、细菌污染等情况。 4.3.2.2红细胞溶液:经盐水或其他缓冲液处理,一般当天使用。 4.3.2.3稀释后抗血清:4℃保存,根据需要量按月配置,使用前检查是否存在

4.4实施质控的频次:常规实验应该在每天实验开始前进行,实验中途更换试剂批号后应重做质控实验,特殊实验应在每次实验前进行。 4.5常规检测前将质控品于室温放置30分钟后使用,所用质控标本类型应与实验项目要求相一致,检测操作人员必须具备上岗资质,仪器设备及室内温度、环境均应相对固定。 4.6质控品选择基本要求:每次质控试验应至少选择一个阳性对照质控品,一个阴性对照质控品。质控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前需认真阅读《输血科血型血清学质控品在库状态登记表》,选择符合要求的质控品。 4.7过程控制 4.7.1 ABO、RhD血型鉴定 4.7.1.1一般选择2个质控标本。 4.7.1.2要求1个标本A型,1个标本B型。 4.7.1.3同时,两个标本RhD不同型,即一阴一阳。 4.7.2 不规则抗体筛查 4.7.2.1一般选择2个质控标本。 4.7.2.2一个不含有不规则抗体,一个含有已知其类型的不规则抗体。 4.7.2.3可以使用商品化质控品,也可以使用自制质控品,因为只使用血浆或血清便于保存,可以使用自制标化IgG抗D。 4.7.3交叉配血试验 4.7.3.1选择1个含有不规则抗体的质控标本作为受者。 4.7.3.2选择2个与受者ABO同型的质控标本作为供者,要求两个供者标本中,一个含有可与受者不规则抗体反应的抗原,另一个不含有可与受者不规则抗体反应的抗原。 4.7.3.3再选择2个与受者ABO血型不同型的质控标本作为供者(两个供者之间要求也不同型)。 4.7.3.4 5个标本直抗均为阴性。

医务科重点工作管理梳理:三级医院评审最终版.docx

医务科重点工作管理梳理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 质量与安全管理组织 必备委员会红头文、本院管理架构图 ㈠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㈡学术管理委员会: ㈢病案管理委员会 ㈣输血管理委员会 ㈤伦理管理委员会:医学伦理审核的回避程序、 上述委员会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流程、会议记录、落实记录 ㈥各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职责、要求、人员组成、工作记录(举例即可)㈦重点部门、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 重点部门: 麻醉科、手术室、重症医学科、急诊科、影像介入科、血液净化、新生儿监护室、发热门诊。 关键环节(14个): 1.急诊绿色通道的管理: 2.急危重症的管理: 3.麻、精药品管理:门诊麻醉卡 4.检验标本的采集及临床危急值报告登记管理; 5.影像检查中患者和隐私的防护管理; 6.医疗核心制度落实; 7.患者安全目标的管理; 8.围手术期管理; 9.入、出院(转科)管理; 10.抗菌药物应用管理; 11.多重耐药菌管理; 12.输血与药物不良反应管理; 13.有创诊疗操作管理; 14.新开展的业务技术管理; 薄弱环节(3个) 1.节假日及夜间值班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医院总值班制度 2.低年资工作人员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培训、会诊机制、听班制度 3.特殊情况下(紧急抢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的质量与安全管理:组织、应急预案 ㈧多部门质量管理协调机制: 1.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相关规定 2.定期部门会议工作记录:案例 职能部门间:协调会议

院--科间:每月质控员会议 临床--护理:如重点病人分层管理培训 临床--医技:检验科等与临床沟通会议 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 ㈠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实施方案 1.内儿科系统质量检测指标100分 2.外科系统质量检测指标100分 3.麻醉科月质量考核细则100分 4.急诊科月质量考核细则100分 5.ICU月质量考核细则100分 6.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考核细则10分 7.核心制度检查评分细则12分 8.病历质量管理办法 9.临床路径实施考核办法 ㈡医疗质量管理考核体系及管理流程 ㈢医疗风险管理: 1.医疗风险防范、控制制度及工作流程 2.医院医疗风险管理方案 3.医院关于对重点病人加强管理的规定 4.医疗风险防范、控制和追溯机制 4.质控通讯有关重点病人分层管理内容 5.医疗、护理培训课件 ㈣医疗质量关键环节、重点部门管理标准与措施 ㈤各种制度汇编:医院制度汇编(各分册)、医疗制度汇编(药物、输血、手术...)㈥各专业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和临床诊疗指南(国家+本院) ㈦三基培训 1.各专业、各岗位“三基”培训及考核制度 2.“三基”培训内容、要求、重点和培训计划:按层级及专业分类 ㈧患者安全目标?另册 1、确立查对制度,识别患者身份 2、确立在特殊情况下医务人员之间有效沟通的程序步骤 3、确立手术安全核查制度,防止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及术式发生错误 4、执行手卫生规范,落实医院感染控制的基本要求 5、特殊药物的管理,提高用药安全 6、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 7、防范与减少患者跌倒、坠床等意外事件发生 8、防范与减少患者压疮发生 9、妥善处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10、患者参与医疗安全 ㈨案例:运用PDCA循环提高急危重症救治及时率(院内+院外CCRRT) ㈩医疗质量控制、安全管理信息数据库:至少含: 1.合理使用抗生素和其他药品 2.合理使用血液和血制品 3.围手术期管理与手术分级管理

输血科质量与安全管理

输血科 2018年6月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 一、2018年6月临床用血情况通报与述评 统计时间段 2018-06-01 00:00:00至2018-06-30 23:59:59 报表说明:红细胞、冷沉淀、血浆血量单位为U,血小板血量单位为治疗量,血液制品按照对应血站的转换规则进行计算

1、2018年6月与2017年6月用血数据比较 报表说明:红细胞、冷沉淀、血浆血量单位为U,血小板血量单位为治疗量,血液制品按照对应血站的转换规则进行计算 分析与述评: 统计我院临床科室2018年6月临床用血总量为668.25U,与2017年6月511.5相比增长30.6%;用血人次环比增长20.5%。具体情况为:悬浮红细胞407.5U,与2017年6月343.5U比较增长18.6%;血浆67U,与2017年6月37.5U比较增长78.7%;机采血小板18治疗量,与2017年6月7治疗量比较增长157.1%;冷沉淀175.75U,与2017年6月123.5U比较增长42.3%;全血用量0U。用血临床科室涉及20个。上述数据显示,成分输血比率为100%。本月用血人次及临床用血总量环比均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与我院广泛开展的“调结构控成本提质量”活动增加了住院病人有关。血浆用量环比增长78.7%,机采血小板环比增长157.1%,这与2017年同期的基数较少有关, 2017年6月血浆用量仅37.5U,2017年6月机采血小板用量仅7治疗量。总体来看我院2018年6月合理用血情况较好,成分输血已形成良好格局。

2、2018年6月用血总量(U)前五名科室 3、2018年6月红细胞用量(U)前五名科室 4、2018年6月血浆用量(U)前五名科室 5、2018年6月冷沉淀凝血因子用量(U)前五名科室 6、2018年6月血小板用量(治疗量)前五名科室 7、2018年6月大量用血情况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要求(试行)为规范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的建设,加强临床用血管理,保证临床用血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基本要求。 一、总则 (一)申请临床用血的医疗机构,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设住院部的门诊部及卫生所不得开展输血。临床用血统一由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合法血站供给,医疗机构不得擅自采集血液(对患者进行自身输血除外)。 (二)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健全工作制度,遵循合理、科学原则,制定用血计划,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三)三级医院应设立输血科,二级医院设立输血科或血库,一级医院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立血库或贮血室。 (四)输血科(血库)的主要职能:负责本单位临床用血计划的申报,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二、布局和设施 (一)布局要求 1、输血科(血库)应有独立的业务用房,选址应远离污染源,并尽可能临近手术室、病房,以便于取血。 2、房屋建筑设施应达到卫生学标准,布局合理,按工作流程分室分区,应有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污染区,各室或各区域有明显的标识。血液贮存、发放处和输血治疗室设在清洁区,血液检验和处置室设在污染区,办公室设在半清洁区。 (二)用房面积 1、科室用房面积应能满足其任务和功能的需要,原则上三级医院不少于80m2,二级医院不少于50m2,贮血室不少于30m2。 2、使用面积与床位数参考比例推荐标准: 1、有通风、防潮设施,通讯、给排水、消防等设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2、具备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施。 3、应有与用血任务相适应的取血箱。

输血科质量管理小组岗位职责

Xxx人民医院输血科质量监督员岗位职责 一、质量监督员:xx 二、质量监督员岗位职责 1.质量监督员是忠诚的质量卫士,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服务临床”的质量观。坚持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工作积极主动,尽职守责,不断进取,锐意创新,熟练掌握输血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执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和制度,热爱并胜任本职工作。 2.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 3.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适宜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与评价。 4.负责对输血科工作人员资质、胜任工作的能力、工作状态、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对仪器、设备、衡器的状态、使用、维护、保养、校验、检定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负责对试剂、物料的验收、入库、保管及冰箱温度记录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7.负责对血样的采集、送检、血型鉴定、交叉配血、不规则抗体筛查、血液的入库、核对、储存、发放、运输、质量检查、标本及血袋的保留、冰箱温度记录、冰箱消毒记录等全过程,实行全程质量监督,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8.负责对实验方法、执行标准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9.负责监督检查《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制度、岗位职责和标准操作规程的制定与落实情况。 10.负责对《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制度、岗位职责和标准操作规程进行定期审核,评审其适宜性和有效性。 11.负责对科室各种记录进行日常监督与检查,负责年终各种资料的审核与验收,验收合格,填写“验收合格单”,并将资料移交档案室保存。 12.负责科室内部和科室之间的信息沟通工作。 13.负责受血者和用血科室满意度调查工作,并将调查统计结果上报科主任。 14.负责对实验室消毒情况、医疗废物消毒、毁形、处理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与检查。 15.监督检查中发现严重质量问题,有建议暂停工作的权利,并及时向科主任或上级领导汇报,作好记录。 16.积极参加各级各类质量管理专业会议和学术交流。 17.负责完成科主任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某人民医院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汇编目录.doc

某人民医院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汇编目录1 某人民医院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汇编目录: 一、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及各级各类组织和人员职责(1) (一)医院感染管理组织(1) (二)各级各类组织和人员职责(1) 1、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职责(1) 2、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职责(2) 3、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主任职责(2) 4、医院感染管理专职医师职责(3) 5、医院感染管理专职护师职责(3) 6、医院感染管理专职检验师职责(3) 7、临床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职责(3) 8、科室主任在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职责(4) 9、科室护士长在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职责(4) 10、兼职监控医师职责(4) 11、兼职监控护师职责(5) 12、医务人员在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职责(5)

13、医务科在医院感染管理管理工作中职责(5) 14、护理部在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职责(5) 15、药事管理委员会、药剂科在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职责(6) 16、检验科在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职责(6) 17、医疗器械科在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职责(6) 18、总务科在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职责(6) 二、医院感染培训制度(6) 三、医院感染病例监测制度(7) 四、医院感染病例的报告与控制制度(7) (一)医院感染散发病例的报告与控制(7) (二)医院感染流行、暴发的报告(7) (三)医院感染流行、暴发控制措施(7) 附:医院感染暴发流行应急预案 五、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制度(8) 附: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控制 六、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8) 附:环境卫生学及消毒灭菌效果监测质量持续改进制度

七、消毒隔离制度(9) 八、消毒药械管理制度(9) 九、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10) 十、手卫生管理制度(11) 十一、无菌技术操作规范(11) 十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12) 十三、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2) 十四、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制度(13) 附1: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 附2:标准预防制度 十五、重点部门及重点部位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13) 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13) (一) 感染性疾病科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13) (二) 门、急诊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14) (三) 普通病房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15) (四) 治疗室、处置室、换药室、注射室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15) (五) 产房\母婴同室\新生儿室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16)

医院(血库)输血科质量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医院(血库)输血科质量 管理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4811医院(血库)输血科质量管理制度Hospital blood bank blood transfusion department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医院输血科(血库)质量管理制度 1.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爱岗敬业,工作认真仔细,责任心强,法制意识浓厚,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制度及标准操作规程。 2.建立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科室内设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科室内的质量管理、质量检测和质量监督工作。质量监督员应负责实验前、实验中、实验后的质量监督工作。 3.进入输血科(血库)的血液及试剂必须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试剂必须有专人统一管理,有专人负责血液及试剂质量,科主任监督执

行。 4.定期对各种仪器设备进行检查、校验和检定。 5.每天观察电热恒温水箱温度2次,观察储血冰箱、冰柜的温度4次,并作好记录。恒温水箱内保持清洁,解冻血浆时血浆漏出应及时消毒、换水,并防止交叉污染和职业暴露的发生。 6.对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临床输血基础理论、基本技能的专门培训,积极参加各种培训、会议、学术交流和进修学习,定期进行业务考试和考核,并存入档案保存。 7.临床输血申请、血样采集、送检、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液入库、核对、储存、发放、运输、输注、标本及血袋保留、病历书写等,必须按《医疗机构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8.建立健全各项输血制度、标准操作规程,详细记录各种实验数据,原始资料完好保存至少十年。 9.积极开展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活动,保证临床输血质量和安全。 10.实行定期审核、评价和检查制度,发现问题进行认真

输血科管理制度汇编

输血科管理制度 目录 1-2页 1、输血科工作制度3页 2、临床输血全过程管理制度 4页 3、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5页 4、输血相容性实验室检测管理制度 13页 5、临床输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15页 6、输血科交接班及值班制度 17页 7、急诊输血管理制度 19页 8、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 20页 9、Rh(D)阴性输血管理制度 22页 10、临床输血质量控制制度 24页 11、输血科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25页 12、输血相容性检测室间质量评价管理制度 26页 13、血液及血液制品入库制度 29页 14、血液储存质量管理制度 30页 15、血液报废管理制度 33页 16、信息反馈制度 35页 17、贮存式自身输血管理制度 36页 18、临床用血前评估和用血后效果评价制度 40页 19、配血管理制度 42页 20、交叉配血复核制度 43页 21、标本接收制度 45页 22、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 46页 23、标本管理制度 47-51页 24、输血科人员技能培训考核制度 52页 25、实习生、进修生管理制度 53页 26、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54页 27、输血科试剂采购及使用管理制度 55页 28、输血科安全管理制度 57页 29、消毒工作制度 58页 30、档案管理制度 59页 31、输血科垃圾管理制度 60页 32、输血科考勤制度 63页 33、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及处理制度 64页

34、输血科临床输血全程监控工作制度 67页 35、临床输血会诊制度 71页 一. 输血科工作制度 1、接受标本做到二不收(血样无标签或填写不清不收,科别、、年龄、床号不清不收)。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规范输血科(血库)建设,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及《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输血科(血库)是医院开展输血相关诊疗活动和提供其它输血服务的科室。本规范是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的基本标准,是对医院输血科(血库)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规范包括医院输血科(血库)科室设置、功能与任务、建筑与设施、人员配置、仪器设备、原辅材料、安全卫生、业务管理、计算机管理和质量管理等。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输血管理,设立由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指导和监督临床用血工作;协调处理临床用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二、科室设置 第五条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应设置输血科、血库或指定

相关科室负责。 第六条三级综合医院、年用血量大于5000单位的三级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应设置独立建制的输血科;未设置输血科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应设立独立血库;二级以下医院应由检验科负责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并参照血库标准进行建设管理。 三、功能与任务 第七条输血科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指导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配合临床实施输血治疗,开展输血科研与教学。 血库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推广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 第八条根据临床用血需要,制定用血计划,定期向供血机构申报用血计划,做好血液储存、发放工作。 第九条按照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为临床输血提供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清抗体筛选和输血相关实验室诊断。 第十条对输血工作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加强血液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负责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临床输血疗效的评估,建立临床输血预警系统。 第十二条及时向供血机构反馈血液质量和服务质量等问题。 第十三条做好无偿献血、互助献血、临床用血政策的宣传,并配

医疗机构输血科建设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输血管理,规范输血科(血库)建设,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及《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输血科(血库)是医院开展输血相关诊疗活动和提供其它输血服务的科室。本规范是医院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的基本标准,是对医院输血科(血库)检查评价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规范包括医院输血科(血库)科室设置、功能与任务、建筑与设施、人员配置、仪器设备、原辅材料、安全卫生、业务管理、计算机管理和质量管理等。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输血管理,设立由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专家组成的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临床用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指导和监督临床用血工作;协调处理临床用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临床科学、合理、安全用血的教育和培训。 二、科室设置 第五条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应设置输血科、血库或指

定相关科室负责。 第六条三级综合医院、年用血量大于5000单位的三级专科医院和二级综合医院应设置独立建制的输血科;未设置输血科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应设立独立血库;二级以下医院应由检验科负责开展临床输血业务,并参照血库标准进行建设管理。 三、功能与任务 第七条输血科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指导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配合临床实施输血治疗,开展输血科研与教学。 血库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推广临床输血技术应用,参与临床输血会诊。 第八条根据临床用血需要,制定用血计划,定期向供血机构申报用血计划,做好血液储存、发放工作。 第九条按照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为临床输血提供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血清抗体筛选和输血相关实验室诊断。 第十条对输血工作实施全面质量管理,加强血液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负责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临床输血疗效的评估,建立临床输血预警系统。 第十二条及时向供血机构反馈血液质量和服务质量等问题。 第十三条做好无偿献血、互助献血、临床用血政策的宣传,并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输血科工作制度

输血科工作制度 1. 输血科工作人员必须了解并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械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我院《输血管理规定》和补充规定。 2. 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在输血管理委员会和输血科科主任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必须向有关人员交待,说明去向、事由、时间并按时返回。 3. 一般输血,医生预先填写输血申请单并逐项填写清楚。护理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及临床诊断正确无误后,抽取血标本,由专人送输血科。急诊输血亦同时将输血申请单和血标本一并送血库,否则应立即通知有关医师补齐。 4. 血库人员在收到申请单及血样时,与送血人员共同认真核对申请单上的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及临床诊断,并与血样标签核对是否完全相符,如有不符,应立即退回重送,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行血型及交叉配血试验。 5. 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各项检验单必须详细登记并签全名。如确遇难以判断的结果,应向科室负责人或有关上级报告,并认真复查,直至结果明确无误,方可发血以确保安全。 6. 统一使用本地区中心血站供应的血液制品,对血站送的血液要认真检查,严格核对,如发现采供血机构所发血的血型标记有误,或标签内容模糊不清,应做好记录,然后通知采供血机构退回复核。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血液一律退回,不得使用。且应及时向科室负责人及医务科报告。 7. 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姓名、性别、并按好、科别、床号、ABO及RH血型、血液的质量和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血液一经领出,不得退回。 8. 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9. 主动深入临床科室,了解输血情况,密切配合临床工作需要,大力开展成分输血和临床用血技术的研究。 10. 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ml时要履行报批手续。 11. 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当作好血液冷藏温度的24小时监测记录。全血、红细胞冷藏温度应当控制在2~6℃,血液应当按保存日期的先后排序,分型存放,先存先用。临床医护人员不应拒领。(特殊情况需要保存期短的血例外) 12. 贮存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周消毒一次;储血室每日三氧灭菌消毒一次;储血室及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需达合格。 13. 认真做好各项记录及报表,仪器设备及维修记录,试剂质量要有保证,有关资料需要保存十年。 14. 在血液贮存期出现血袋标签破损及血液质量问题及保存过期时,由输血科负责人写血液报废申请单,经主管领导确认、批准,即可作出报废处理,并做好记录。 15. 必须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遇到疑难及特殊情况,及时向上级技师及主任请示。 16. 输血科每月需拟定下月用血计划交医务科,并统计当月临床各科用血情况、输血前检查、输血反应反馈情况等汇总上报。

医院等级评审医患关系工作制度汇编

医患关系工作制度 一、医疗风险防范及医疗事故处理预案 为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事故的损害,从而适应现代社会对于医疗服务的要求,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特制定《医疗风险防范及医疗事故处理预案》。请全院各科室及医务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一)医疗风险防范预案 1、在医疗活动中全院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2、各科室应利用业务学习、早交班等时间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并经常组织检查落实情况。 3、建立健全本科室抢救常规,认真组织学习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4、医学工程科及使用科室,应维持抢救设备性能良好,并保证有应急措施。 5、根据医疗设备资源共享、特殊抢救设备共用的原则,在抢救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疗管理部门和行政总值班有权在科间调配使用抢救设备。 6、认真执行告知制度,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须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和家属,但应尽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恶性肿瘤或预后不良者可征求家属意见后,以适当方式告知患者本人。各项告知均应由被告知者签字备案。 7、对存在操作、手术效果不好、出现并发症、发生院内感染、较长时间诊断不明或患者对疗效不满意的病例,主管医务人员应及时报告上级人员并给予关注,科室认真组织讨论,采取措施,并进行必要的沟通。 8、需再次手术、有创检查或治疗时,应作认真准备,并由上级医务人员主持施行。 9、对有医疗事故争议倾向的患者,科主任应亲自过问,研究制定进一步治疗方案;安排专人接待患者和家属。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10、坚持合理用药原则,遵照药品说明书所述使用范围、用量和疗程用药;超范围、超剂量或对有禁忌症患者使用时,必须说明原因并记录、签字。 11、执行“合理用血、科学用血”制度,用血前必须采血检测规定项目。 12、对于急、危、重症和疑难患者等,严格执行医院会诊制度。

输血科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

输血科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 1.为确保输血安全有效,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应具备较强的法制意识和风险意识,遵守一切规章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 2.接收血液标本时,必须认真核对标本的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住院号,血型和临床诊断等。检查血液标本是否有溶血、污染、血量不够等,不符合配血试验要求的标本拒收。 3.配血前必须对病人及献血者血型两次确认,必须作正反血型鉴定,无误后方可配血。 4.《临床输血申请单》上所填血型与标本管标示血型不符时,病人或家属对血型有异议时,立即通知临床科室重抽标本,复查血型,还有疑问时,立即床旁复查血型,再有疑问时,立即请示科主任处理。 5.配血中发现主、次侧有一侧凝集,一律不得发血,立即报告科主任,作进一步检查。 6.领血人必须是经过培训的医护人员,发血前必须核对受血者姓名、年龄、血型、住院号,科别、床号、临床诊断等,以及献血者血袋条码号、采血日期、效期、血液品种、血量等,双方核对无误后,签字认可。 7.如有群伤、需输血的病人太多,分轻重缓急配血,先配危重病人的血液,再配病情较轻病人的血液,并立即报告科主任请求援助。 8.输血科(血库)必须储备一定量的血液,保证应急用血。 9.认真做好输血前检查工作。 10.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防止职业暴露的发生。 11.正确合理使用化学试剂(药品),有毒有害物品专人保管,防止事故发生。 12.正确处理医疗生物垃圾,防止交叉污染发生。 13.做好水、电、气防火防灾工作。下班前必须关闭所有不用的仪器、空调等用电器,关好水、气管开关,并作好交接班记录。 14.定期检查通电线路,严防引发火灾,科室配备消防器材,强化消防意识,加强消防演练,人人警惕,消除隐患。一旦发现火源应立即进行消防处理,并立即报告医院保卫处(科)和119。

输血科工作制度

输血科工作制度 1.统一计划从中心血站领取血液的数量,品种和规格。严格按《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有关规定管理血液出入库,血袋包装、运输、储存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库血不够急诊取血时,电话通知血站时要详细说明血型及血量。到血站取血时要写清楚取血联系单,以免取错血。 2.建立血液进出库核对登记及血库冰箱温度、室内卫生、消毒登记记录并做好统计工作。按消毒技术规范对储血冰箱严格消毒管理,尽量减少冰箱开启次数。定时观察冰箱温度并做记录。发现故障及时修理,或将存血移置备用冰箱内,或立即报告血库负责人员及时处理。合理储血,科学管理,杜绝浪费、滥用。 3.冰箱内A、B、O、AB各型血应分开竖立存放,血袋排列应按采血日期先后由前向后排放。每日应有交接班记录交清当日入库、出库、储存血量。4.储血期间禁止开袋,已输用的剩余血液或血浆禁止输用。 5.输血申请单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连同病人血标本、输血申请单提前一天送血库备血,急救用血可以先用血,后补办手续。标本试管上贴上标签,写上病人姓名、病区床号。血库人员在收到标本后,仔细核对,核查申请单各项内容是否填写完整明确,联号是否一致,然后填上收到日期时间并签名,在标本接收记录本上登记。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应退回重新留取,必须保证标本准确可靠。.输血会诊单、输血谈话记录、输血通知单、输血审核单、配血报告单留存在病历中。 6.第一次输注血浆的,需送定型血标本,以后输注血浆的免送标本。特殊成分输注(如血小板、浓缩红细胞、洗涤红细胞等)需至少提早一天通知血库,以便同血站预约。 7.输血科(血库)接收标本做到三不收(血样无标签或填写不清不收;科别、姓名、年龄、床号不清不收;血型不清或不全不收)。 8.交叉配血时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和配血双签字制度。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交叉配血时要同时检查受、供血者ABO正反定型及受血者Rh 血型、采用聚凝胺法。对可疑结果要重复检查核对,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严防差错事故。 9.发血时严格执行四查七对,发血者应与取血者共同查对,要求做到血袋无破损,袋口包封严密,血型无误,袋签无污染不清,血液无溶血、无凝块、无污染,无血液过期现象。交叉配血试验无溶血、无凝集。血液质量如有任何异常,一律不得出库,待查明原因。血液出库原则上不退还。交叉配血后的病人与献血者标本保存7天,做好记录,以便查对。(急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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