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专享]郑州轻工业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科研工作量量化考核管理规定修订版

科研工作量量化考核管理规定修订版IBMT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T5AB-IBMT08-IBMT2C-ZZT18】ABCDE学院科研工作量量化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科研工作管理,完善科研激励机制,提高学院科研水平,积极构建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的科研管理机制,逐步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有利于优秀人才发挥作用的科学评价体系,全面推动学院科研工作、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工作的健康发展。
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工作量的计分范围1.公开出版的着作教材;2.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3.立项的教研科研课题:4.获奖的教研科研课题;5.通过鉴定的科研成果;6.教学建设与专业建设成果;7.获得国家批准的发明专利;8.各级各类的科研成果转化:二、科研工作量的计分标准(一)着作类计分标准(二)论文类计分标准注:港澳台期刊则参照大陆标准执行。
(三)立项课题的计分标准(同一课题立项占总分的1/4,通过鉴定或结题占总分的3/4,本表列出的是总分,计分则按课题当时所处实际情况进行)。
四)获奖科研成果的计分标准(五)教学建设与专业建设成果(六)获得国家专利的计分标准(七)成果转让的计分标准工作量的计分办法1.申报程序:由本人申报,学院科研处审核认定,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批公布。
2.署名要求:科研工作量计分标准中的各项,均要求将ABCDE学院作为署名单位。
3.论文字数:每篇论文字数3000字(含3000字)或两页以上(包括两页),获得该项全额科研分,每篇论文字数不达3000字或不达两页,获得该项半额科研分。
4.论文排名:凡二人合作论文按作者人数与次序分解计分,二人合作论文第一系数为0.7,排名第二系数为0.3,三人合作论文第一作者0.7,第二作者系数为0.2,第三作者系数为0.1,四人以上合作论文,第四作者及以后作者不计分。
5.教材:主编获得该项1/2科研分,副主编和参编按照贡献大小分割余下的1/2科研分。
教研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湘商职院发〔〕号教研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统计和评价我校教职工的科研成果,激励教职工积极开展科研活动,不断提高整体科研素质和研究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科研工作量的计算以“科时”为计量单位,科时作为职称评定、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绩效考核、科研先进集体和个人评定等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科研工作量定额第三条科研工作量定额按学历、职称分别确定。
第四条科研工作量以科研成果为基本依据。
第五条各类人员的年度科时定额见科研工作量年度科时定额表:表科研工作量年度科时定额表第三章科研工作科时折算第六条科时折算标准:.获奖成果科时折算标准表获奖成果科时折算标准.课题折算标准表课题科时折算标准表说明:课题级别见《教研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湘商职发〔〕号)第三条。
.论文科时折算标准表论文科时折算标准表. 著作、教材科时折算标准表著作、教材科时折算标准表.艺术作品科时折算标准表艺术作品科时折算标准说明:艺术作品展览会的组织者仅限于国家文化部、中国文联或湖南省文化厅、湖南省文联。
第七条计算科时的科研成果原则上为每年向学校申报的教科研成果,未经学校批准申报的成果、课题等,不予计算科时;同一成果多次获奖的按最高科时计,不重复计算。
第八条除当年最后一期公开出版的论文当年未计科时的可跨年度计算科时外,其它均以当年度获得的科研成果计算科时。
第九条集体完成的科研成果,国家级成果记前名,省级成果记前名,院级成果记前名,成果主持人按计算,参与人员按平均分配。
集体成果根据提供的有效材料核定参与人。
第十条科研成果计算到个人的年度总科时达分及以上的,经成果申报人申请,可按三年平均分配计算,申报人已申请科时平均分配的,在以后的科时使用中不得再作调整。
科时用于集体考核评比时,所有成果均只记作当年度成果应得科时。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教研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湘商职院发〔〕号)同时废止,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年月日主题词:科研工作量办法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年月日印发。
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郑州轻工业民族职业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为适应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充分调动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体现优劳优酬的原则,结合目前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原则1、教学工作量指教师按照教学计划面对学生进行的各个教学环节(讲课,实验,实习,辅导答疑,批改作业,体育课的早操、课外活动)的工作量。
2、为了简化核算,便于操作,辅导答疑、批改作业、体育课的早操、课外活动等纳入课堂教学范畴,不再单独计算,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必须按照教学计划和大纲的要求认真完成。
具体工作量视学科可以不同。
3、工作量计算以教学任务安排表和实际执行情况为依据,不得虚报、冒报教学工作量,违者将严肃处理。
4、外聘、返聘教师工作酬金单独核算。
二、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1、教学工作量=实际工作量x加权系数(K),系数办法表示如下:见习期、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的课时津贴标准分别为6、8、10、12元,超课时为 12、14、16、18元。
3、实际课时量的认定以课堂单位时间为标准,不包括乘以加权系数以后的增加值及计算原则中第2项计算的工作量。
三、跨科的认定1、指教师担任不同学科两科以上的教学任务。
2、指同学科不同教材的两科以上的教学任务。
3、同一教材不同年级使用,不视为跨科。
4、无教材科目以编撰的本科目教学大纲和自编教材、讲义、教案为依据视为跨科。
四、超工作量认定及津贴办法1、超课时量=学期实际课时量—学期标准课时量。
专职教师学期标准课时量:每学期实际周数×10节,不含复习考试。
2、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公差为合理缺时,课时量仍按运行周总数平均计算。
3、因课程运行出现的阶段性增加课时不计入总量,按实际授课获得课时津贴。
4、兼职教师无标准课时量。
5、超课时津贴按学期统算,期末一次性结算。
五、其它按课时津贴计算的项目1、教育厅、院本部下达的教学研究课题,每课题按学校确定参与人数每人计10课时。
《教科研及教学专项工作量计算办法》

《教科研及教学专项工作量计算办法》为了推动教育科研和教学工作的深入发展,学校需要制定合理的教科研及教学专项工作量计算办法。
本文将介绍一种适用于学校教师的专项工作量计算办法,以便于全面衡量教师在教科研和教学领域的贡献,进而激励教师积极参与科研和教学工作。
一、教科研及教学专项工作量计算原则1.绩效导向原则:专项工作量计算要围绕绩效进行,对教师的科研和教学成果进行全面、客观评价。
2.贡献导向原则:根据教师在教科研和教学方面所做的实际贡献确定专项工作量计算,鼓励和奖励实际贡献突出的教师。
3.公平合理原则:设定专项工作量计量标准要合理,保证教师在同等条件下有相同的工作量计算标准。
4.激励引导原则:专项工作量计算要有激励机制,激励教师积极参与科研和教学活动,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
二、教科研及教学专项工作量计算项目1.科研项目工作量计算:包括科研项目的申报、实施、结题等环节,教师可以根据自己参与科研项目的具体情况获得相应的专项工作量。
2.教学成果工作量计算:包括教学成果的产出、教学评价等环节,教师可以根据自己在教学领域的贡献获得相应的专项工作量。
3.学术论文工作量计算:根据教师在学术论文发表的数量和质量确定专项工作量,鼓励教师在教育科研方面持续发展。
4.教学评估工作量计算:根据教师参与学生教学评估和教学的工作量确定专项工作量,促进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5.教学竞赛工作量计算:参与教育教学竞赛获奖的教师可以获得相应的专项工作量,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竞赛。
6.其他专项工作量计算:还可以根据教师参与学术交流、学术会议、项目评审等活动确定相应的专项工作量。
三、教科研及教学专项工作量计算标准1.科研项目工作量计算标准:根据项目的级别和规模确定工作量计算,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项目、校级项目等有不同的工作量计算标准。
2.教学成果工作量计算标准:根据成果的产出、影响力等确定工作量计算,教师在教学领域的贡献越大,工作量计算越高。
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学校综合竞争力,推动学校科研工作,科学高效实施科研绩效考核,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科学研究的热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由学校在编在岗人员完成、署名单位为“”“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无锡办学点)”“无锡市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的以下科研成果:科研(教研教改)项目、学术论文、学术著作和教材、专利、科研成果奖励、科技成果鉴定和科研成果转化等。
第三条每年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为一个计算年度。
在此期间的科研成果,均可申报当年的科研工作量。
第四条未署名“”“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无锡办学点)”“无锡市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的各类成果不予计算,以笔名署名的各类成果不予计算。
第二章科研工作量计算第五条科研工作量的计算实行计分制。
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员工完成的各项科研工作,均应依据本办法转换成相应的分数;在一个计分周期内各项科研分之和,即为个人年度科研积分。
第六条我校各类人员年度科研积分定额标准为:职称级别科研工作定额标准(分)教师职称序列人员其他职称序列人员坐班非坐班正高12 16 6副高 6 9 4中级 3 6 2初级 2 1说明:1.职称级别按当年计算岗位津贴的职称等级为准;2.退休前五年相关人员定额标准酌减1/3(申请延迟退休人员如已累计享受达到5年,积分定额标准将不再酌减)。
第七条科研项目计分标准项目级别类别立项分结项分国家级一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 40 二级项目:国家其它部委项目12 24省级一级项目: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哲8 16二级项目: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省社科联项目、省教科规划办规划课题、省教育厅科技或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教育厅教育教学改革项目6 12市级一级项目:市科技计划项目、市社会科学研究项目4 8 二级项目: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各委办局项目3 6学会级(含开放大学)一级项目:全国终身教育学会、中国高教学会、中国职教学会、中国成教学会、中国商经学会等国家一级学会,国家开放大学4 8二级项目:省高教学会、省职教学会、省教育学会、省成教学会、省高校思想政治研究会、省商经学会等省级学会,江苏开放大学3 6横向学校受企事业单位等委托开展并带研究经费的科研项目,单项经费5万元及以上2 4学校接受企事业单位等委托开展并带研究经费的科研项目,单项经费5万元以下2 2校级学校批准立项的科研(教学改革)课题1 2学校组织申报的精品课程(或微课等在线教学资源)国家级8 15 省级 5 10 国家开放大学 4 8 市级及江苏开放大学 2 4 校级 1 2说明:1.科研项目是指学校教职工以“”“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无锡办学点)”“无锡市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名义申请立项,同时在科研与质量控制处备案的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
xx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xx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科研工作是考核高校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一项重要内容,《宁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津贴管理与分配试行方案》(xx校[2009]127号)文件对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的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做出规定,现补充部分科研工作得分。
一、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基本工作量
每个聘期(即三年)内,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科研工作量列表如下:
注:1、“双肩挑”教师(人员)指既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又担任行政职务的人员。
2、“双肩挑”教师(人员)如入选校学术带头人在入选期内或当选校学术委员会成员在任期内按专职教师(人员)的基本科研工作量要求执行。
二、各类科研工作得分
1、SCI、EI、ISTP、SSCI、A﹠HCI检索论文25分/篇;
2、国内权威刊物论文15分/篇;
3、中文核心期刊论文9分/篇;
4、本科大学学报或本专业学术刊物论文6分/篇;。
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试行)
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地统计和评价全校专任教师的科研劳动成果,激励专任教师积极参与、承担各类科研项目和科研任务,不断提高学校整体科研素质和研究水平,努力促进学校的学科发展和专业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科研工作量的计算范围第二条科研工作量是指当年在职的专任教师在一个考核年度内完成的科研工作的量化值。
科研工作量由项目工作量和成果工作量组成。
第三条科研项目,是指我校教师以本单位名义申请,并为第一负责人立项的,同时在科研处备案的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
第四条项目工作量由立项工作量和经费工作量两部分组成,按项目应完成年限将工作量平均计入到各年份中。
(一)立项工作量是指纵向项目在申报立项过程中所产生的工作量。
(二)经费工作量是指横向项目按实际进入学校财务到账经费计算。
第五条成果工作量是指科研成果(主要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专利、获奖成果)的工作量。
第三章科研工作量的计算方法第六条为了便于核定工作量,科研工作量按学时计量。
第七条科研工作量计量公式:科研工作量学时数=项目立项学时数+项目经费学时数+成果学时数第八条工作量计量标准。
(一)项目立项工作量计量标准(二)项目经费工作量计量标准项目经费工作量=学校财务实际到账经费(元)/2000(元/学时)(三)科研成果工作量计量标准1.学术论文2.著作3.专利4.获奖成果第四章科研工作量的考核要求第九条科研工作量最终计量结果表现为标准学时数。
第十条教师除承担教学工作量外,必须完成年度科研工作量。
教师在一个考核年度内同时完成以下两条,年度科研工作量考核为合格。
(一)中级及以下职称教师完成不低于15学时数的科研工作量;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完成不低于20学时数的科研工作量。
(二)完成项目申报。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必须申报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不含当年已有在研项目者(仅指项目负责人)),讲师职称教师必须申报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不含当年已有在研项目者(仅指项目负责人))。
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从事科研工作,充分展现教师科研工作成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工作量是指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在年度内从事科学研究的量化指标,以课时为核算单位。
科研工作量折合课时主要以科研项目的级别、科研成果的质量等为考量因素以及其他认可的科研工作等。
第三条科研工作量计算按成果类别和级别确定,并以校企合作应用技术研发成果、职业教育研究成果为重点,旨在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广泛参与,不断提高研究水平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第四条科研工作量计算统计实行校院二级备案制,实行由个人填报——二级部门登记、审核、二级部门内部公示——科技处抽查、复核——全院公示——科技处和二级部门备案。
第二章科研工作量额定标准第五条科研工作量的计算所得课时之总和,即为个人年度科研工总工作量,等同于教学课时。
每位专业技术人员在任职期间科研工作量按年度统计,专业技术任期内各年度科研工作量可累计计算。
第六条科研工作量额定标准既每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内的基本工作量。
各级各类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度额定科研工作量标准见表1。
表1:专业技术人员(含主、副系列)年度额定科研工作量标准不同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折合科研工作量时,可按以下对应系数折算。
表2:不同工作岗位系数,对应为:第三章科研工作量计算标准与范围第七条凡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的并以“青岛职业技术学院”为署名单位、按《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登记、备案、经确认不存在争议的科研工作,计算科研工作量。
第八条学院科研成果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科研工作及成果包括论文(作品)研究项目、著作、应用技术研发、学术科普报告、知识产权和音乐、文学、艺术等七大类(详见学院科研成果管理办法),每一级成果均计算科研工作量,具体标准如下表:(一)项目(课题)类。
项目是指独立承担或以第一单位为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承担的科研项目,科研项目获得立项(以批文为准),按表3计算工作量。
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最新
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讨论稿)2014年3月28日第一条为了调动广大职工从事科研工作和开展学术研究的积极性,确立科学研究在学院发展中的先导地位,推动科研工作的发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特制定《商洛学院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科研工作量是对教职工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及开发、教育教学理论方法研究等方面工作的计量,是教职工评职晋级考核及津贴分配的重要依据,与教学工作量具有同等的重要性。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按教学和科研岗位聘任的教师、专职科研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科研工作量定额标准学院在籍按教学和科研岗位聘任的教师、专职科研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及每一聘期(3年,下同)必须完成一定的科研工作量,具体定额标准如下:1.按教学岗位聘任的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教师,每年及每一聘期应完成的科研工作量定额标准见表1。
表1 教学岗位的科研工作量定额标准2.按科研岗位聘任(含按科研岗位聘任的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的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人员,每年及每一聘期应完成的科研工作量定额标准见表2。
3.在重点实验室等科研机构主要从事实验室维护与管理,且按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的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中级职称人员,每年及每一聘期应完成的科研工作量定额标准见表3。
4。
除专职科研人员和科研机构主要从事实验室维护与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外,其他按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的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及每一聘期应完成的科研工作量定额标准见表4.表4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科研工作量定额标准5.从事体育、艺术、外语教学的教师,减免20%的科研工作量;主要从事行政工作而按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的人员,应完成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科研工作量定额的一半.6。
职工正常连续休产假、病假等,每满一月(按30天计),减免其相应科研工作量的1/10。
7. 凡为本学院科研平台建设、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等做出突出贡献,需要减免科研工作量的,由各部门向学院科研处提出申请,报学院审批。
科研工作业绩点计算办法
科研工作业绩点计算办法科研工作是一个考量学者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科研工作的成果通过不同的方式来评价,其中一个重要的指标是业绩点。
业绩点是一种对科研工作的量化评价,能够体现学者在科学研究中的贡献和成就。
本文将介绍常见的科研工作业绩点计算办法。
一、科研工作的分类科研工作主要包括科研项目、科研论文和科技奖项等方面的工作。
科研项目是指通过申请科研项目获得的研究资金,科研论文是指发表在学术期刊或会议上的论文,科技奖项是指由政府、学会或其他组织颁发的科技奖励。
科研项目的业绩点通常按照项目的性质、规模和成果等指标来确定。
常见的计算办法有以下几种:1.纵向项目:按照项目的经费来计算业绩点,通常经费越高,业绩点越高。
2.横向项目:按照项目的经费和完成情况来计算业绩点,完成度越高,业绩点越高。
3.自立自荐项目:按照项目的经费和成果来计算业绩点,成果越多越重要,业绩点越高。
科研论文是学术研究的重要成果,评价学者的科研水平。
常见的计算办法有以下几种:1.学术期刊影响因子:根据论文发表的期刊的影响因子来计算业绩点,影响因子越高,业绩点越高。
2.学术论文被引用次数:根据论文被其他学者引用的次数来计算业绩点,被引用次数越多,业绩点越高。
3.学术论文的质量:根据论文的学术质量来计算业绩点,例如是否被选为重要会议或期刊的特邀稿件等。
科技奖项是对学者在科研工作中取得的重要成果的表彰和奖励。
常见的计算办法有以下几种:1.奖项级别:根据科技奖项的级别来计算业绩点,级别越高,业绩点越高。
2.奖项类别:根据科技奖项的类别来计算业绩点,例如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等。
3.获奖次数:根据学者获得科技奖项的次数来计算业绩点,获奖次数越多,业绩点越高。
以上是常见的科研工作业绩点计算办法,不同学校和科研机构可能会有不同的办法和权重分配。
因此,学者在进行科研工作时应该了解并遵守相应的计算办法,不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科研水平,以取得更好的业绩和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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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分/项 30 分/项 30 分/项 30 分/项 25 分/项 20 分/项 15 分/项 15 分/项 25 分/项 20 分/项 15 分/项 7 分/项 5 分/项 3 分/项
5 分/项
1 分/项
1 分/项
等级:良好 等级:合格 等级:合格 等级:国际领先 等级:国际先进 等级:国内领先 等级:国内先进 函审鉴定 等级:优秀 等级:良好 等级:合格 等级:优秀 等级:良好 等级:合格
郑州轻工业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试行) 郑轻院【2009】49 号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科研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科研积 极性和创造性,配合学校人事分配方案的实施,科学合理地评 价科研业绩,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郑州轻工业学院正式聘用的教职员 工。对兼职教授、各种特聘教授或专门有合同约定的教职员工, 由人事处提出具体意见,参照本办法进行专项计算和考核。
业学院的职务发明(含发明、实用新型两种专利)。
第五条 科研成果奖励的分值计算
科研成果奖励的分值为 K3,其计算标准见下表。
43m1m“-”J520Gm01m24“492k-Z(1)g2L3-”3060@k%3-g“/1”7mD2%BJ/Tg0d1-ZP318¬-A_2"o70)Xc0?y258z6n”217 NE)来自的工作量分值计算公式为:
K’2= K2*n/3 K’2:工作量额度; K2:原成果等级工作量。
n:我校参加人员名次所对应的权重比率,第一名
40%,第二名 25%,第三名 15%,第四名 8%,第五名 6%,
第六名 4%。第七名 2%。其余名次不计工作量分值。
2、专利工作量分值只计算授权后且专利权人为郑州轻工
全国美术作品单项 一等奖
展(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 二等奖
河南省美术作品展 (每 五年一届)
43m1m“-”J520Gm01m24“492k-Z(1)g2L3-”3060@k%3-g“/1”7mD2%BJ/Tg0d1-ZP318¬-A_2"o70)Xc0?y258z6n”217 NE)
三等奖
我省有关厅局以上 金奖
步奖 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二等
20 分/项
省社科联调研成果奖 特等
4 分/项
一等
二等
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
一等 二等
教育厅优秀论文奖
一等
全国美术作品展
一等奖
(文化部与中国美术家
二等奖
协会主办,每五年一届); 三等奖
(文化部与中国文联主办 优秀奖
的全国美术作品展奖励
等级降一级,优秀奖、参 参展
展不计奖)
副高以上职称者, 不计算工作量分值。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80 分/项 12 分/项
备注:1、郑州轻工业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时,全额计算工作
量分值,记入项目第一完成人名下,参与完成人的分值计算由项
目第一完成人负责分配。郑州轻工业学院作为参与完成单位且
成果证书体现郑州轻工业学院时,工作量按 1/3 计算,其完成人
备注:1、计算工作量分值以项目为单位,每个项目申报和立
43m1m“-”J520Gm01m24“492k-Z(1)g2L3-”3060@k%3-g“/1”7mD2%BJ/Tg0d1-ZP318¬-A_2"o70)Xc0?y258z6n”217 NE)
项只按最高级别计算工作量分值一次,不重复计算。每个获经
单位举办的艺术作品大 赛(如“中原之星”等)
银奖
全国比赛作品奖、表 一等奖
演奖
二等奖
(文化部、中国音乐家 三等奖
协会、中央电视台、中央 优秀奖
人民广播电台等国家级 机构主办)
参赛
省(部)比赛作品奖、 一等奖
表演奖 (省政府、省委宣 二等奖
3 分/项 2 分/项 30 分/项 20 分/项 3 分/项 500 分/项 200 分/项 100 分/项 20 分/项
数确定,其计算标准见下表。
项目级别 国家级
申报工作量分值 立项工作量分
Ks
值l
备注
5 分/项
7 分/万元 项目立项权
省部级重大
3 分/项
5 分/万元 重系数 n 的
省部级
2 分/项
4 分/万元 计算:
厅局级
1 分/项
3 分/万元 工科 n=1.0,
横向
不计算
4 分/万元
理科 n=1.2, 文科 n=1.4。
级别
工作量分值 奖励等级
K3
国家级发明奖、自然科学 一等 5000 分/项
备注
奖、科技进步奖
二等 2000 分/项
一等 500 分/项
省部级科技进步奖
二等 200 分/项
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 果奖
省政府发展研究奖
三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100 分/项 200 分/项 100 分/项
50 分/项
厅级科技成果奖/科技进 一等 30 分/项
费资助项目的科研工作量 K1= 1*m,其中 m 为实际到帐经费。 2、到帐经费以校财务部门或生产力促进中心当年实际到
帐为依据。获得立项资助的纵向项目总经费不足 1 万元的按 1
万元到帐经费标准计算分值。
第四条 科研成果鉴定、结项及专利的分值计算
科研成果鉴定、结项及专利的分值为 K2,其计算标准见下
第三条 科研项目工作量计算 科研项目工作量包括项目申报和立项。其分值计算公式为:
43m1m“-”J520Gm01m24“492k-Z(1)g2L3-”3060@k%3-g“/1”7mD2%BJ/Tg0d1-ZP318¬-A_2"o70)Xc0?y258z6n”217 NE)
其中,科研项目工作量分值根据项目级别和到账科研经费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科研工作量计算范围包括:(1)科研 项目;(2)科研成果鉴定及专利;(3)科研成果奖励;(4)学术论文; (5)学术著作;(6)科研经费的固定资产增值;(7)学术报告。科 研工作量以分值计算,计算公式为:
其中,K 为科研工作量总分值,K1~K7 分别为上述各项科 研工作量分值。
上述科研工作量分值分别记入第一主持人名下,项目组内 的具体分配由第一主持人确定。
表。
级别
工作量分值 K2
备注
国家级结项
50 分/项
等级:优秀
国家级验收
省部级鉴定
省部级重点、重大、人 才项目结项;省规划办、 省政研室的项目结项。
省部级一般项目结项
教育厅软科学、人文社 科项目结项 厅局级自然科学项目结 项 省教科所、省社科联结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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