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CPA税法第12章 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
CPA-税法-思维导图-12 国际税收

核心考点
独立个人劳务
除非
该居民个人在任何十二个月中在缔约国另一 方停留连续或累计达到或超过183天 独立的科学、文学、艺术、教育或教学活动
or
专业性劳务
医师、律师、工程师、建筑师、牙医师和会计师的独立活动
个人以受雇身份(雇员)从事劳务活动取得所得的征税原则,即一般情况下缔 约国一方居民因雇佣关系取得的工资薪金报酬应在居民国征税 劳务所得(★★) 新加坡居民在新加坡受雇取得的报酬应仅在新加坡纳税。但在中国从事受雇活 动取得的报酬,中国可以征税 缔约国一方居 民因在缔约国 另一方从事受 雇的活动取得 的报酬 收款人在有关历年中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停留连 续或累计不超过一百八十三天 该项报酬由并非该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雇 主支付或代表该雇主支付 该项报酬不是由雇主设在该缔约国另一方 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所负担 非独立个人劳务 在计算天数时,该人员中途离境包括在签 证有效期内离境又入境,应准予扣除离境 的天数。计算实际停留天数应包括在中国 境内的所有天数,包括抵、离日当日等不 足一天的任何天数及周末、节假日。如果 计算达到183天的这十二个月跨两个年 度,则中国可就该人员在这两个年度中在 中国的实际停留日的所得征税 在任何十二个月中在中国停留连续 或累计超过183天(不含) 该项报酬由中国雇主支付或代表中国雇主支付
-3-
在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收入额=本期经费支出额/(1-核定利润率-营业税税率)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收入额×核定利润率×企业所得税税率 经费支出额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支付给工作人员的工 资薪金、奖金、津贴、福利费、物品采购费(包括汽 车、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通讯费、差旅费、房租、 设备租赁费、交通费、交际费、其他费用等 企业所得税 购置固定资产&代表机构设立时或者搬迁等原因所发生 的装修费支出,应在发生时一次性作为经费支出额换算 收入计税 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 利息收入不得冲抵经费支出额 交际应酬费,以实际发生数额计入经费支出额 以货币形式用于我国境内的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 滞纳金、罚款,以及为其总机构垫付的不属于其自身 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应作为代表机构的经费支 出额 为总机构从中国境内购买样品所 支付的样品费和运输费用 国外样品运往中国发生的中国境内 的仓储费用、报关费用 总机构人员来华访问聘用翻译的费用 总机构为中国某个项目投标由代表机 构支付的购买标书的费用 适用于可以准确反映收入但不能 准确反映成本费用的代表机构 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核定利润率>15% 如能建账可调整申报方式 其他税种 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 只适用于非居民纳税人(包括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个人) 只适用于非居民从事的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活动 只适用于所称非居民从事的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的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事项管理 承包工程作业 业务范围 提供劳务 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修缮、装饰、勘探及其他工程作业 在中国境内从事加工、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咨询经纪、设计、文 化体育、技术服务、教育培训、旅游、娱乐及其他劳务活动 代表机构发生增值税、营业税应税行为,应按照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相关法规计算缴纳应纳税款 在计算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同时还需要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收入总额×核定 利润率×企业所得税税率
2019年注会教材第十二章企业所得税法59页word文档

第十二章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企业所得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的基本规范,是2019 年3 月16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同企业所得税法》和2019 年11 月28 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一节企业所得税基本原理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篮的税种。
其中,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们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掏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J 场所的,或者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二、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原理所得税的特点主要是:第一,通常以纯所得为征税对象。
第二-通常以经过计算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
第三,纳税人和实际负担人通常是一致的,因而可以直接调节税人的收入。
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它以利润为主要依据,但不是直接意义上的会计利润,更不是收入总额。
因此在计算所得税时,计税依据的计算涉及纳税人的成本、费用的个方面,使得所得税计税懦据的计算较为复杂J 而且企业所得税在缸收过程中.为了发挥所得税对经济曲调控作用,也会根据调控目的和需要,在税制中采取各种税收激励或限制措施,因而使吨的计算更为复杂。
三、各国对撞业所揭税费E税的一殷性做法企业所得税是法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是利润,因此对法人所得税影响较大的几个因素是纳税人、税基、税率和税收优惠。
我们可以从以上几个税制要素分析各国征收所得税的一般做法。
(一)纳税义务人各国在规定纳税义务人上大致上是相同的,政府只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等法人组织征收公司所得税.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恪的独资和合伙企业则不以企业名义交纳所得税,而是由业主将其从企业分得的利润庄同来自其他方面的所得一赳申报交纳个人所得税。
XXXX注会《税法》--第十二章国际税收(3)

B3公司向A公司按其持股比例100%分配股息1500 万元。
将上述数据代入公式计算,A公司就从B3公司分 得股息间接负担的可在我国应纳税额中抵免的税额为 666.25万元:
(463.5+36.5+166.25)*(1500÷1500) =666.25万元
• (4)计算乙国B4及其下层各企业已纳税额中属 于A公司可予抵免的间接负担税额:
B4公司适用税率为30%,假设其当年享受直接和间接则其税后利润为1500万元(2000万-462.5万37.5万),且全部分配;
B4公司向A公司按其持股比例100%分配股息1500万元; 将将上述数据代入公式计算,A公司就从B4公司分得股 息间接负担的可在我国应纳税额中抵免的税额为625万元: (462.5+37.5+125)*(1500÷1500)=625万元
知识点:境外所得间接负担税额的计算 具体内容: 居民企业在按规定用境外所得间接负担的税额进行税
收抵免时,其取得的境外投资收益实际间接负担的税额, 是指根据直接或者间接持股方式合计持股20%以上(含20%, 下同)的规定层级的外国企业股份,由此应分得的股息、 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中,从最低一层外国企业起逐层计 算的属于由上一层企业负担的税额→判断+计算
①D公司税额的计算 D公司被C4公司持有的15%股份不符合A公司享受 间接抵免的持股比例条件,因此,其所纳税额中属于 该15%股息负担的部分不能通过C4等公司计入A公司可 予抵免的间接负担税额。
②C4公司税额的计算 C4公司符合A公司的间接抵免持股条件。C4公司应纳税所得总 额为1000万元;其中从D公司分得股息150万元,其按10%直接缴纳 D公司所在国的预提所得税额15万元(150万*10%)属于可计算A公 司间接抵免的税额,无符合条件的间接负担税额; C4公司适用税率为25%,假设其当年享受直接和间接抵免后实 际缴纳所在国所得税额为235万元;当年税前利润为1000万元,则 其税后利润为750万元(1000万-235万-15万),且全部分配;
注册会计师 CPA 税法 分章节知识点及例题 第十二章 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

高频考点18年考情回顾:2选择题,1计算题企业所得税已纳税款扣除:直接抵免+间接抵免高频考点:企业所得税抵免政策一、境外已纳税款抵免政策企业所得税:分国不分项限额抵免不分国不分项限额抵免个人所得税:分国又分项限额抵免抵免政策适用范围: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二、抵免方法三、抵免计算步骤四、直接抵免【例题·计算题】某企业2018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另外,该企业分别在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我国与A、B两国已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在A国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A国税率为20%;在B国的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B国税率为30%。
假设该企业在A、B两国所得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和按A、B两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一致,两个分支机构在A、B两国分别缴纳了10万元和9万元的企业所得税。
『答案解析』(1)“分国不分项”方法计算境内外所得应纳税额=(200+50+30)×25%=70(万元)A国扣除限额=50×25%=12.5(万元)A国实缴税额10万元,可全额扣除。
B国扣除限额=30×25%=7.5(万元)B国实纳税额9万元,只能扣除7.5万元。
汇总应纳所得税=70-10-7.5=52.5(万元)(2)“不分国不分项”方法计算境内外所得应纳税额=(200+50+30)×25%=70(万元)A和B二国合计扣除限额=(50+30)×25%=20(万元)A和B二国在境外合计实纳税额=10+9=19万元,未超过抵免限额20万,可全部抵免汇总应纳所得税=70-19=51(万元)五、间接抵免1.纳入间接抵免范围企业持股条件:由居民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20%以上股份的外国企业,限于符合持股方式的五层外国企业。
税收征收管理法--注册会计师辅导《税法》第十二章讲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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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收管理法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为《税法》科目考试的非重点章,以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命题,一般2分左右。
◆本章内容:7节
第一节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
第二节税务管理★
第三节税款征收★
第四节税务检查
第五节法律责任
第六节纳税评估管理办法
第七节纳税担保试行办法
本章基本内容框架
本章内容讲解
第一节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
一、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立法目的
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适用范围
《征管法》第二条规定:“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
由税务机关征收的费,如教育费附加, 不适用《征管法》,不能采取《征管法》规定的措施。
海关征收和代征的税种也不适用《征管法》。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不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
A.增值税
B.关税。
XXXX注会《税法》--第十二章国际税收(2)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非居民在中国境内承 包工程作业说法正确的有()
A.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税款扣缴义务的 境内机构和个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 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税款登记手续
B.非居民企业应当按照其实际履行的功能与承担 的风险相匹配的原则,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据实 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转让 中国境内土地使用权,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 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 联系的,应以其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总额减除 计税基础后的余额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计算缴纳 企业所得税,并由扣缴义务人在支付时代扣代缴
从2014年11月17日起,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简称QFⅡ)、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简称 RQFⅡ)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 产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在2014年11月17 日之前QFⅡ和RQFⅡ取得的上述所得应依法征收企业 所得税
其他税种 代表机构发生增值税、营业税应税行为,应就其
应税收入按照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相关法规计算缴纳应 纳税款。
代表机构在计算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同时还需 要计算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 教育费附加。
【例题·多选题】下列有关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管理说法 正确的有()
A.代表机构应在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据实申报 缴纳企业所得税
核定利润率: 从事承包工程作业、设计和咨询劳务:15%-30% 从事管理服务:30%-50% 从事其他劳务或劳务以外经营活动:不低于15%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非居民企业的实际利润率明 显高于上述标准的,可以按照比上述标准更高的利润 率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CPA 税法 马兆瑞 基础班 第12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税务管理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与义务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主要权利 ①依法享有申请减免税、退税的权利; ②享有陈述权、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 讼、请求国家赔偿的权利;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义务
①依法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②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 ③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
(5)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 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 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6)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应提供的主要证件、资料
①营业执照 ②合同、章程、协议书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④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本章易错考点
1、税收征管法只适用于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 不包括费;也不适用由海关征收的关税;
2、不是所有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都需办理税务登 记,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车辆购置税和临时获得应税收入 或发生应税行为的纳税人无需办理税务登记;
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在 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 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 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②时间要求。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 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 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 务登记。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 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 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 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 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 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注册会计师 CPA 税法 分章节习题 第十二章 国际税收
第十二章国际税收一、单项选择题1、绝密级税收情报保密期限一般为()年。
A、5B、10C、15D、302、税务机关分析、评估企业关联交易时,因企业与可比企业营运资本占用不同而对营业利润产生的差异原则上不作调整。
确需调整的,须层报()批准。
A、主管税务机关B、省级税务机关C、财政部D、国家税务总局3、根据审议决定,向企业送达《特别纳税调查初步调整通知书》,企业对初步调整意见有异议的,应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日内书面提出,税务机关收到企业意见后,应再次协商审议。
A、3B、5C、7D、104、在转让定价调查及调整的跟踪管理期内,企业应在跟踪年度的次年()之前向税务机关提供跟踪年度的同期资料。
A、1月1日B、5月31日C、6月20日D、6月30日5、下列关于资本弱化的表述错误的是()。
A、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B、金融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标准债资比例为5:1C、企业同时从事金融业务和非金融业务,其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应按照合理方法分开计算;没有按照合理方法分开计算的,一律按照其他企业的比例计算准予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D、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利息支出,可以结转到以后纳税年度扣除6、某外国公司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也未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2017年从中国境内某企业获得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收入200万元,该技术的成本80万元,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投资收益300万元。
此外转让其在中国境内的房屋一栋,转让收入3000万元,原值1000万元,已提折旧600万元。
则该外国公司2017年应当向我国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A、350B、310C、50D、2507、非居民企业取得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财产转让所得,其所得跟境内机构场所并没有实际联系的,按()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A、10%B、15%C、20D、25%8、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中国境内取得的下列所得,应差额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是()。
第12讲_国际税收、税收征管、税务行政法制
第十二章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命题方式:各种题型本章分值:约6分两个国际税收协定范本(教材P529;轻1P623)《OECD范本》、《UN范本》双重居民身份下最终居民身份的判定(教材P531;轻1P624)永久性住所、重要利益中心、习惯性居处、国籍独立个人劳务,来源国有征税权的条件(教材P532;轻1P624)申请人从中国取得所得为股息时,直接判定申请人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教材P535;轻1P626)代表机构的税收管理(教材P537-538;轻1P628)非居民企业取得应源泉扣缴的所得为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的扣缴义务发生时间(教材P540;轻1P629)非居民企业取得应源泉扣缴的所得为转让财产所得的先扣成本后扣税(教材P540;轻1P630)扣缴时报送申报表资料在申报时不重复报送(教材P540;轻1P631)扣缴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款的相关法律责任和举措(教材P540/541;轻1P631)对纳税人税款的追缴;对扣缴义务人已扣未缴、应扣未扣的处理不同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分配的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规定(教材P541;轻1P633)投资方式;资金来源;投资的直接性境内机构和个人对外付汇的税收管理(教材P543;轻1P634)抵免办法与抵免限额(教材P545;轻1P636)境外所得实现年度及税额抵免年度(教材P547;轻1P638)境外非实际亏损额的弥补(教材P547/548;轻1P638)境内公司间接负担境外税款的计算(教材P549;轻1P640)饶让抵免(教材P555;轻1P642)抵免限额、实际抵免税额计算、简易办法计算抵免(教材P555-558;轻1P643)分支机构与我国对应纳税年度(教材P558;轻1P645)“穿透”与否?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认定为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应同时符合的条件(教材P566;轻1P648)CFC(教材P572;轻1P652)关联方(教材P575;轻1P653)同期资料的主体文档、本地文档(教材P577;轻1P656)预约定价安排的适用范围(教材P586/587;轻1P659)情报交换的种类和范围(教材P593;轻1P659)(教材P595;轻1P660)FATCA(教材P597;轻1P660)金融机构汇总报送非居民账户信息的时间和内容第十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命题方式:客观题本章分值:约2.5分税收征管法的适用范围(教材P600;轻1P674)纳税人纳税地点变化的税务登记(教材P605;轻1P677)优化注销程序(教材P605/606;轻1P677)停业复业登记的纳税人范围(教材P606;轻1P676)建账时间、内容、文字要求(教材P608/609;轻1P678)财会制度管理(备案、冲突处理)(教材P609;轻1P679)发票管理(教材P609/610;轻1P679)申报方式(教材P614;轻1P681)延期申报与延期纳税辨析(教材P615/P618;轻1P682/P683)税款优先(教材P616;轻1P687)滞纳金的计算(教材P618;轻1P684)税收保全措施与强制执行措施的异同(教材P623/P625;轻1P685)税款退还与追征(教材P628;轻1P688)破产清算中的征管(新增)(教材P629;轻1P689)税务检查职责(教材P632;轻1P690)税务检查中的表明身份(教材P633;轻1P690)法律责任(教材P633;轻1P691)不能作为保证人的情形(教材P640;轻1P694)纳税担保的范围(教材P640;轻1P694)可抵押财产与不可抵押财产(教材P641;轻1P695)纳税质押的分类(教材P643;轻1P694)纳税信用管理适用范围和信息分类(教材P645;轻1P695-696)纳税信用修复的时间、条件(教材P649;轻1P696)纳税违法行为检举的方式和受理(教材P650/651;轻1P698)不适用电子送达的文书(教材P654;轻1P699)第十四章税务行政法制命题方式:客观题本章分值:约2.5分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和种类(教材P656;轻1P714)税务行政处罚主体的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教材P657;轻1P715)税务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与一般程序、听证的范围(教材P657/P658;轻1P716)税务行政罚款的加处罚款(教材P660;轻1P718)税务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分类(教材P664;轻1P721)税务行政复议管辖(重要)(教材P665;轻1P723)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人、被申请人、申请时间(教材P665-666;轻1P725)税务行政复议的中止与终止(教材P672/673;轻1P729)税务行政诉讼的特殊性与原则(教材P676;轻1P730)。
2019注册会计师(CPA) 税法- 国际税收
套路运用
【正确答案】见本专题末页 【关键思路与解析】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项目(BEPS) 行动计划有数字经济、有害税收实践、数据统计分析、 多边工具、税收协定滥用、常设机构等。
考点总结
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转让定价- 同期资料管理
考点简述
表 抵免办法 类型
内容
第一层:单一居民企业直接持有20%以上股份的外 国企业;
第二层:单一第一层外国企业直接持有20%以上股
多层
间接 间接 抵免 抵免
法
份,且由单一居民企业直接持有或通过一个或多个 符合本条规定持股条件的外国企业间接持有总和达 到20%以上股份的外国企业。
【解释】上述符合规定的“持股条件”是指,各层 企业直接持股,间接持股以及为计算居民企业间接 持股总和比例的每一个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一持股,均应达到20%的
持股比例。
套路识别
考核间接抵免——第一层抵免的计算
套路研习
间接抵免的计算在2016年考了一道计算分析题,相对比 较重要。间接抵免属于本书的难点。在学习时,应注意 抵免的判断条件。在计算时,应先将企业取得的境外税 后净所得还原为境外税前所得;再将计算企业应纳税所 得总额时已按税法规定扣除的有关成本费用中与境外所 得有关的部分进行对应调整扣除后,计算为境外应纳税 所得额。 居民企业在境外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取 得的各项境外所得,无论是否汇回中国境内,均应计入 该企业所属纳税年度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套路运用
(例1计算分析题・真题) 我国居民企业甲在境外进行了投资,相关投资结构及持 股比例如下图:
境内 居民企业甲
境外
50% A国企业乙
30% B国企业丙
套路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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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一、单项选择题1.非居民企业(在我国未设立机构、场所)取得来自于中国境内的下列所得实行差额征税的是()。
A.利息所得B.股息所得C.特许权使用费所得D.财产转让所得2.2018年12月,境内甲公司向一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支付股息的不含所得税所得270万元,甲公司应扣缴企业所得税()万元。
A.27B.30C.36D.903.境内甲公司在A国有一分支机构,2018年甲公司境内所得100万元,A国分支机构亏损160万元。
则分支机构的亏损额中可以无限期向后结转弥补的是()万元。
A.0B.60C.100D.1604.境内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18年度取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境外分公司应纳税所得额160万元,在境外已缴纳企业所得税30万元。
2018年度甲公司汇总纳税时实际在我国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A.25B.35C.55D.655.中国居民企业A公司,在乙国投资设立了B公司。
乙国政府与我国签订了税收协定,乙国政府为鼓励境外投资,对B公司第一个获利年度给予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乙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A公司当年获得B公司分得的利润600万元。
A公司当年取得境内所得1000万元,按照饶让抵免法,则A公司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A.175B.220C.250D.3456.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的下列情形中,视为有关联关系的是()。
A.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15%,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15%B.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0%,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0%C.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D.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10%,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10%7.根据国际税收协定管理的相关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受益所有人的是()。
A.对所得具有所有权和支配权的人B.对所得据以产生的权利具有所有权和支配权的人C.对所得据以产生的财产具有所有权和支配权的人D.代理人8.同期资料应当自税务机关要求之日起()日内提供。
企业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期提供同期资料的,应当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日内提供同期资料。
A.20;10B.30;20C.30;30D.60;309.扣缴义务人扣缴企业所得税时,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支付或计价,进行外币折算时应采用()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
A.填开税收缴款书之日B.扣缴义务发生之日C.作出扣缴税款决定之日D.扣缴义务发生之日前一日10.通常适用于再销售者未对商品进行改变外形、性能、结构或更换商标等实质性增值加工的简单加工或单纯购销业务的转让定价方法是()。
A.可比非受控价格法B.再销售价格法C.成本加成法D.交易净利润法11.税务机关对企业实施转让定价纳税调整后,应自企业被调整的最后年度的下一年度起5年内实施跟踪管理。
在跟踪管理期内,企业应在跟踪年度的次年()之前向税务机关提供跟踪年度的同期资料。
A.3月31日B.5月31日C.6月20日D.6月30日12.预约定价安排一般适用于主管税务机关向企业送达接收其谈签意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所属纳税年度前()年度每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人民币以上的企业。
A.1个;4000万元B.2个;1个亿C.3个;4000万元D.3个;1个亿13.截至2018年12月,我国已正式对外签署()个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其中()个协定已生效,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签署了税收安排,与台湾地区签署了税收协议。
A.110;103B.108;99C.105;98D.110;9714.境外投资者按照规定可以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但未实际享受的,可在实际缴纳相关税款之日起()年内申请追补享受该政策,退还已缴纳的税款。
A.1B.2C.3D.515.境外投资者通过股权转让、回购、清算等方式实际收回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待遇的直接投资,在实际收取相应款项后()日内,按规定程序向税务部门申报补缴递延的税款。
A.7B.15C.30D.60二、多项选择题1.缔约国一方居民因在缔约国另一方从事受雇的活动取得的报酬,同时具有以下()条件的,应仅在该缔约国一方征税。
A.收款人在任何12个月中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停留连续或累计不超过183天B.该项报酬由并非该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雇主支付或代表该雇主支付C.该项报酬不是由雇主设在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所负担D.收款人在任何12个月中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停留连续或累计超过1832.税务机关应当以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和经济实质的类似安排为基准,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实施特别纳税调整。
调整方法包括()。
A.对安排的部分交易重新定性B.对安排的全部交易重新定性C.在税收上否定交易方的存在D.对相关所得、扣除、税收优惠、境外税收抵免等重新定性3.企业与其关联方签署成本分摊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自行分摊的成本不得税前扣除()。
A.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和经济实质B.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C.没有遵循成本与收益配比原则D.未按有关规定备案或准备、保存和提供有关成本分摊协议的同期资料4.中国居民企业股东能够提供资料证明其控制的外国企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于将外国企业不作分配或减少分配的利润视同股息分配额,计入中国居民企业股东的当期所得。
A.设立在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非低税率国家B.主要取得积极经营活动所得C.年度利润总额低于500万元人民币D.年度利润总额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5.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应当准备主体文档的有()。
A.年度发生跨境关联交易,且合并该企业财务报表的最终控股企业所属企业集团已准备主体文档B.年度关联交易总额超过10亿元C.金融资产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D.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6.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应当准备本地文档的有()。
A.金融资产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B.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C.有形资产所有权转让金额超过1亿元D.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合计超过4000万元7.下列关于同期资料管理的相关时限要求符合规定的有()。
A.主体文档应当在企业集团最终控股企业会计年度终了之日起12个月内准备完毕B.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应当在关联交易发生年度次年6月30日之前准备完毕C.同期资料应当自税务机关要求之日起30日内提供D.企业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期提供同期资料的,应当在不可抗力消除后15日内提供同期资料8.2015年10月16日,我国向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交存了《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批准书,以下关于该《公约》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A.《公约》适用于根据我国法律由我国税务机关征收管理的税种B.我国税务机关现阶段与《公约》其他缔约方之间开展征管协助的形式为情报交换C.《公约》协助其他缔约方追缴税款D.目前《公约》适用于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9.下列()申请人从中国取得的所得为股息时,可不根据规定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直接判定申请人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
A.缔约对方政府B.缔约对方居民且在缔约对方上市的公司C.缔约对方居民个人D.申请人被缔约对方政府直接持有100%股份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D【解析】在我国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来自于中国境内的财产转让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答案】B【解析】扣缴义务人与非居民企业签订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有关的业务合同时,凡合同中约定由扣缴义务人负担应纳税款的,应将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不含企业所得税所得换算为含税所得后计算征税。
则该公司应扣缴企业所得税=270÷(1-10%)×10%=30(万元)。
3.【答案】C【解析】如果企业当期境内外所得盈利额与亏损额加总后和为负数,则以境外分支机构的亏损额(160万元)超过企业盈利额(100万元)部分的实际亏损额(60万元),按规定的期限进行亏损弥补,未超过企业盈利额部分的非实际亏损额(100万元)仍可无限期向后结转弥补。
4.【答案】B【解析】境外所得的抵免限额=160×25%=40(万元)>在境外实际缴纳税额30万元,需要在我国补缴企业所得税=40-30=10(万元),2018年度甲公司汇总纳税时实际在我国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00×25%+10=35(万元)。
5.【答案】C【解析】抵免限额=600×25%=150(万元);境外饶让优惠视同纳税=600×30%=180(万元);150万元<视同纳税180万元,可抵免150万元;A公司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1000+600)×25%-150=250(万元)。
6.【答案】C【解析】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的,可以视为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有关联关系。
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其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其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7.【答案】D【解析】代理人或指定收款人等不属于“受益所有人”。
8.【答案】C【解析】同期资料应当自税务机关要求之日起30日内提供。
企业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期提供同期资料的,应当在不可抗力消除后30日内提供同期资料。
9.【答案】B【解析】扣缴义务人扣缴企业所得税的,应当按照扣缴义务发生之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
10.【答案】B【解析】再销售价格法以关联方购进商品再销售给非关联方的价格减去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后的金额作为关联方购进商品的公平成交价格。
通常适用于再销售者未对商品进行改变外形、性能、结构或更换商标等实质性增值加工的简单加工或单纯购销业务。
11.【答案】C【解析】税务机关对企业实施转让定价纳税调整后,应自企业被调整的最后年度的下一年度起5年内实施跟踪管理。
在跟踪管理期内,企业应在跟踪年度的次年6月20日之前向税务机关提供跟踪年度的同期资料。
12.【答案】C【解析】预约定价安排一般适用于主管税务机关向企业送达接收其谈签意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所属纳税年度前3个年度每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
13.【答案】A【解析】截至2018年12月,我国已正式对外签署110个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其中103个协定已生效,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签署了税收安排,与台湾地区签署了税收协议。
14.【答案】C【解析】境外投资者按照规定可以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但未实际享受的,可在实际缴纳相关税款之日起3年内申请追补享受该政策,退还已缴纳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