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洗钱体系的构建策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8.29•【文号】国办函〔2017〕84号•【施行日期】2017.08.29•【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国办函〔2017〕84号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以下统称“三反”)监管体制机制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经济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保障,是参与全球治理、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的重要手段。
反洗钱法公布实施以来,我国“三反”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工作成效明显,与国际通行标准基本保持一致。
同时也要看到,相关领域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监管制度尚不健全、协调合作机制仍不顺畅、跨部门数据信息共享程度不高、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反洗钱义务机构)履职能力不足、国际参与度和话语权与我国国际地位不相称等。
为深入持久推进“三反”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完善“三反”监管措施,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遵循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完善“三反”监管体制机制。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发挥工作合力。
进一步解放思想,从基本国情和实际工作需要出发,深入研究、有效解决“三反”监管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
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税务机关、公安机关要切实履职,国务院银行业、证券、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相关单位要发挥工作积极性,形成“三反”合力。
反洗钱的国际经验及中国的对策

反洗钱的国际经验及中国的对策一、国际反洗钱经验探析二、中国反洗钱政策的现状及问题三、加强监管意识,建立完善防范体系四、提升技术手段,推动科技创新依法合规五、提升反洗钱人才队伍在全球范围内,反洗钱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
针对洗钱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和风险,各国都肩负着政策制定和落实责任。
在进行国际反洗钱经验探析时,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建立完善的法律框架:国际上绝大部分国家都会通过立法建立反洗钱的法律框架,并将其落实到具体的监管工作中去。
同时,要完善监管机构的法律地位和职责,提高反洗钱的法律效益。
2、强化机构协作:在反洗钱的工作中,需要各个机构之间有更紧密的合作和沟通。
这包括政府部门,银行机构,金融机构,执法部门等等。
只有加强机构之间的沟通和合作,才能更好地战胜洗钱的风险和威胁。
3、实施有效的监管:监管是反洗钱的核心。
只有加强监管,才能减少洗钱的风险和威胁。
在监管方面,需要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确定监管的关键领域,有效评估各种反洗钱手段的效果,确保措施的有效性。
4、提高技术创新:随着现代科技的飞速发展,反洗钱机制也需要不断进行技术升级。
包括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等技术手段的引入和应用,才能更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洗钱风险。
5、加强人才培养:反洗钱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以及技能,需要有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来支撑。
各国需要注重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为反洗钱提供坚实的人才基础。
针对中国反洗钱政策的现状及问题,需要着重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分析:1、监管机构的不足:中国目前反洗钱工作中监管机构较多,协调不畅,并且不同司法机关之间的分工不够明确,这导致整个反洗钱机制效率不高。
2、监管工作设计制度缺陷:我国反洗钱工作制度设计不合理,法律法规缺乏必要的配套措施,监管工作缺乏科学的评估机制和高效的检查和处罚机制。
3、反洗钱人才队伍缺乏:我国反洗钱人才队伍相比国内外还有很大进步空间。
很多银行机构还没有专门的反洗钱工作岗位,反洗钱知识教育培训不够全面,政府机构反洗钱人才队伍也缺乏。
2024年最新反洗钱宣传活动总结

2024年最新反洗钱宣传活动总结____年最新反洗钱宣传活动总结引言:反洗钱是一项全球性的关注领域, 各国政府及金融机构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以应对洗钱犯罪的威胁。
____年, 我国在反洗钱宣传活动上取得了重要成果。
本文将对____年我国最新的反洗钱宣传活动进行总结, 以阐述活动内容、成效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
一、活动内容1.制定宣传计划和策略在____年, 我国政府与金融监管机构制定了一系列反洗钱宣传的计划和策略。
这些计划和策略主要包括制定宣传主题、确定宣传媒体、选择宣传形式等, 以确保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高效性。
2.开展主题宣传活动____年, 我国政府和金融监管机构积极开展了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如“普及反洗钱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公众意识参与反洗钱工作”等。
这些活动通过媒体发布宣传信息, 组织研讨会和培训班, 向公众、金融从业人员和非金融行业人员传递反洗钱的相关知识和要求。
3.加强金融从业人员培训为了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反洗钱意识和素质, ____年, 我国政府加大了对金融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
通过组织培训班、开展在线培训、举办研讨会等形式, 提高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反洗钱意识和技能, 确保他们能够有效识别洗钱行为并及时报告。
4.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____年, 我国政府积极开展了与国际反洗钱组织和其他合作伙伴的交流与合作。
通过参加国际会议、签署合作协议、分享经验等方式, 我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共同合作, 推动国际反洗钱标准的制定和落实。
二、活动成效1.增加了公众对反洗钱的了解程度通过____年的宣传活动, 我国公众对反洗钱的认识和了解程度得到了显著提高。
宣传活动通过各类媒体传播相关知识, 让公众了解洗钱行为的危害性以及如何通过举报等方式参与到反洗钱工作中, 起到了普及反洗钱知识的作用。
2.提高了金融从业人员的反洗钱意识和能力____年, 我国加强了对金融从业人员的培训, 提高了他们的反洗钱意识和能力。
金融从业人员通过培训和研讨会, 熟悉了洗钱的特征和行为模式, 能够更加准确地识别洗钱行为并及时报告, 提高了金融机构对洗钱风险的防范能力。
【精品报告】数据为先:反洗钱数据治理的实践与对策-普华永道

数据为先反洗钱数据治理的实践与对策三月2020年快速导读:随着严厉打击金融犯罪成为全球金融监管的共识,近两年来中国人民银行(下简称“人行”)对于我国金融机构的反洗钱要求不断提升。
但金融机构在合规方面仍有较多不足,以至于2019年末和2020年初以来,国内多家股份制银行、外资行以及非银金融机构密集受到处罚,个别罚单的金额甚至破纪录地超过千万元人民币。
总结这些被处罚个案的经验教训可见,良好的反洗钱合规离不开相关系统的支持来完成有效的监测,而行之有效的反洗钱系统则离不开良好的数据基础作。
从这个意义上,做好反洗钱数据治理工作,并不只应该是“亡羊补牢”,而更应该做到“未雨绸缪”。
每家金融机构反洗钱合规工作的质量,也牵涉到整个国家的金融安全。
我们看到反洗钱数据治理工作的行业实践主要存在以下几点趋势:•传统的反洗钱监测工作通常发现监测数据出现漏洞太晚,会很大地拖累反洗钱合规的有效性和效率。
•金融机构需要及早地发现和解决数据问题,“数据为先”的思路可以让金融机构在战略性实现反洗钱合规战略时抢占先机——特别是要实现搭建或改进反洗钱系统架构等重要而费时的目标之际。
•使用反洗钱专项数据集市或数据池来关联原始数据及目标系统建立数据架构和模型的方法,可以让合规数据治理更有的放矢。
•自动化和可视化技术的引入,让数据治理框架下周期性地进行数据校验和数据改进工作不再成为数据管理者的“老大难”问题,让数据导向下的风险决策更加透明和高效。
银保监会于2018年发布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数据治理指引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制定数据战略,建立数据治理架构,完善数据标准化规划以及数据质量控制机制,推动数据价值实现。
对于反洗钱合规工作,监管更是明确对金融机构要求要加强数据治理,建立健全数据质量控制机制,积累真实、准确、连续、完整的内外部数据,用于洗钱风险识别、评估、监测和报告。
为了应对监管要求,我们认为金融机构的反洗钱数据治理工作应该包含下面六大维度:治理架构数据治理战略数据质量科技和架构变更机制数据需求治理框架六大维度治理架构•制定数据管理标准•搭建相关政策框架•合理设计的管控手段•理清相关部门和职责数据质量•对于数据质量问题的定量分析•关注在关键数据元素上•跟因分析和结合反洗钱管理范围的影响性分析,最终决定整改优先级•持续地跟踪质量问题解决进度科技和架构•确定从源头到目标的最佳数据架构•科技(大数据、自动化、可视化等)的充分应用赋能数据管理工作•数据管家、用户和含科技团队的其他关键参与人需要通力合作变更机制•转换为一个以信息为导向的管理模式•问题和变更的跟踪•沟通和汇报机制数据需求•对标监管要求(如人行现场检查数据接口要求)•覆盖反洗钱合规管理的全流程的主数据、交易数据、参考数据等等•编写合规数据需求书或数据字典数据治理战略•与反洗钱系统联动的数据提升愿景•项目实施计划书•科技赋能业务需求的战略把握•创建满足合规要求的数据提升案例数据管理成熟度分析–治理框架数据管理成熟度管理要素1基本的 2 标准的 3 合理有效的 4 动态的治理机制未建立合适的反洗钱数据治理机制建立非正式的反洗钱数据治理机制以应对数据架构、配置和使用的变化已明确数据治理机制,并得到相应的传达和监督配合企业级数据治理,反洗钱数据治理的机制嵌入银行的战略和实操愿景管理层支持未从高级管理层获得数据治理的授权个别业务部门按需将数据治理嵌入该业务流程中高级管理层要求将数据治理嵌入到较全面的反洗钱合规流程中高级管理层充分接受数据治理的需求,并将该要求嵌入业务目标、全合规流程和公司价值观中数据所有权和组织架构未明确数据所有权和数据维护组织已明确基本的数据所有权和数据维护组织,组织不定期召开会议已明确数据所有权和数据维护组织,包括具体的职能职责,并组织定期召开会议数据所有权由所有者网络(含合规和各业务条线)构成,并且所有关键数据领域的管理职责得到良好的执行数据政策及程序未建立合规相关数据政策已建立合规相关数据政策,并得到传达合规数据政策的遵守通过人工过程来执行和监督合规数据政策的遵守通过自动化的过程来执行和监督沟通机制未建立数据或数据问题的沟通机制数据和数据问题仅和受到该问题影响的人员沟通数据和数据问题和所有数据相关者进行充分沟通数据和数据问题嵌入到公司各种沟通媒介中,而且在数据治理环节得到广泛监督和跟踪数据管理成熟度分析–数据、流程和科技数据管理成熟度管理要素1基本的 2 标准的 3 合理有效的 4 动态的数据标准和定义反洗钱合规相关的数据标准和定义(词典)未建立或未传达到数据使用者反洗钱数据标准和定义仅限于合规部门内部知晓,也未对其修订制定正式的程序;各应用、业务部门有各自的数据定义反洗钱数据标准和定义从合规部门传达至各应用和业务部门,且对其修订有建立正式的程序;部分关键数据领域有界定范围的标准反洗钱数据标准和定义在合规部门、业务部门及IT部门得到充分沟通,且对其修订有建立正式的程序;所有关键数据领域都有清晰的界定和定义数据优先级未建立数据优先级,或者不知道基于什么标准去建立数据优先级关键反洗钱领域建立数据优先级关键数据视图识别贯穿整个反洗钱合规周期关键数据视图元素识别贯穿整个反洗钱合规周期,优先级考虑监管要求和自身业务需求元数据管理未采集和管理元数据元数据的采集和管理方式并不一致,且不对用户可用元数据以集中方式进行采集和管理,且对所有用户可用跟踪流程和业务规则的变化,持续审查和提高元数据管理数据质量未检查数据质量以项目为基础对数据质量做有限的检查定期评估数据质量,数据质量的标准和规则符合企业数据治理标准,但未对反洗钱工作特性做定制持续评估数据质量以满足全面的反洗钱合规需求;利用自动化手段去管理数据质量检验工作数据管理技术未建立合适的数据管理工具数据管理者通常使用电子表格作为数据管理工具业务和科技部门协作提供部分自动化技术支持数据管理和数据质量管控流程业务和科技部门建立合作关系提供合适的数据管理工具以满足反洗钱合规的全面数据要求原始数据业务问题信息来源数据定义描述和清理数据流向转化和计算例行程序用途数据架构和关系数据质量数据安全记录日志透明度一个典型的反洗钱数据架构•用户界面区-采取严格权限设定管理和灵活设置,实现用户对系统数据和功能的合理横向、纵向访问。
中国反洗钱体系的构建策略

信息共享机制是反洗钱体系的重要环节,包括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和开展国际合作。
现有体系面临的挑战与问题
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对 客户身份识别、交易报告和可 疑交易报告等制度落实不到位
,存在一定的漏洞和缺陷。
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不够,缺 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同时信息 共享机制不够完善,难以实现
持续优化策略并配套相应措施
定期评估
定期评估反洗钱体系的运行效 果,以及各项政策和措施的有
效性。
调整优化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优 化反洗钱策略、政策和措施, 提高反洗钱工作的针对性和有
效性。
加强培训
开展反洗钱培训和教育活动, 提高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反洗 钱意识和能力,为构建健全的 反洗钱体系提供坚实的人才保
中国反洗钱体系的构建策略
xx年xx月xx日目录来自• 引言 • 中国反洗钱体系现状概述 • 构建新反洗钱体系的策略 • 实施新策略的路径与措施 • 结论与展望
01
引言
背景与意义
国际反洗钱形势
全球范围内,反洗钱已成为一项日益重要的任务。国际组织 如FATF(反洗钱金融行动工作组)致力于推动反洗钱国际合 作。
01
02
03
04
完善反洗钱法律框架和监管机 制,包括制定更加具体、细化 的法律法规,加强金融机构和 非金融机构的合规性和风险管 理工作。
加强反洗钱宣传教育和培训, 提高全社会特别是金融机构和 非金融机构的反洗钱意识和能 力。
落实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在 反洗钱工作中的责任,强化其 风险管理和合规意识。
03
构建新反洗钱体系的策略
完善法律框架
制定专门的反洗钱法
通过制定一部专门的反洗钱法,明确反洗钱的重要性和责任,为反洗钱工作提供 法律保障。
中国反洗钱体系的构建策略

中国反洗钱体系的构建策略一、关于“洗钱”的概念界定洗钱(money laundering)是指将各种违法所得及附带收益,通过各种手段隐瞒或掩饰起来,并使之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和过程。
非法所得包括毒品犯罪、黑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或者其他犯罪所得等。
巴塞尔委员会1988年12月防止罪犯使用系统洗钱的声明指出:犯罪者利用系统进行支付,将资金从一个账户转移到另一个账户;隐瞒金钱的来源以及收益所有人;通过安全储存设施对于银行支票提供保管等,这些活动通常被称为“洗钱”。
该声明初步界定了洗钱活动的范围。
2000年10月,加拿大皇家骑警和美国海关的温哥华共同主持召开的“太平洋周边地区打击洗钱及金融犯罪会议”上,将“洗钱”的概念扩大到以下几个领域:将合法资金洗成黑钱以用于非法用途,如将银行贷款通过洗钱用于走私;将一种合法资金洗成另一种表面也合法的资金,如将国有资产通过洗钱转移到个人账户以达到侵占的目的:将合法收入通过洗钱逃避监管,如外资企业将合法收入通过洗钱转移到境外。
二、洗钱活动的手段洗钱通常以隐藏资产来源为目的。
典型的洗钱交易分三个过程:(1)入账,即通过存款、电汇或其它途径将不法收入放入一个;(2)分账,即通过多次复杂的转账交易,使犯罪活动收益脱离其来源;(3)融合,以一项显示合法的转账交易为掩护,隐瞒不法钱财。
通过这些过程,罪犯便将非法所得转移并融合到有合法来源的资金中。
由于对现金流通的限制,绝大多数的洗钱资金都要在银行间流转。
同时,由于面临不同的监管,对跨国银行的监管会出现真空,从而给洗钱者以可乘之机。
所以,现代金融体系在为合法商业活动提供便利的同时,也使罪犯可以通过个人电脑和卫星天线在顷刻之间指挥巨额资金周转。
此外,货币兑换所、股票交易所、黄金交易行、赌场、车行、公司和贸易集团等也被当作洗钱渠道。
犯罪分子利用银行洗钱的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一是用假名开立账户,这样银行便在不了解客户的情况下成了犯罪分子洗钱的工具。
银行金融业反洗钱与风险防控系统建设

银行金融业反洗钱与风险防控系统建设第1章反洗钱与风险防控系统概述 (4)1.1 反洗钱系统的基本概念 (4)1.2 风险防控系统的重要性 (4)1.3 反洗钱与风险防控系统的关系 (4)第2章反洗钱法律法规体系 (5)2.1 国内反洗钱法律法规 (5)2.1.1 反洗钱法律法规概述 (5)2.1.2 反洗钱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 (5)2.2 国际反洗钱法律框架 (5)2.2.1 国际反洗钱组织与规范 (5)2.2.2 国际反洗钱法律框架的主要内容 (5)2.3 反洗钱法律法规的更新与实施 (5)2.3.1 反洗钱法律法规的更新 (5)2.3.2 反洗钱法律法规的实施 (6)第3章银行反洗钱组织架构 (6)3.1 反洗钱组织架构设计 (6)3.1.1 反洗钱决策层 (6)3.1.2 反洗钱执行层 (6)3.1.3 反洗钱支持层 (6)3.1.4 反洗钱培训与宣传 (6)3.2 反洗钱职责分配 (6)3.2.1 反洗钱管理部门 (7)3.2.2 业务部门 (7)3.2.3 支持部门 (7)3.3 反洗钱内部审计与监督 (7)3.3.1 定期审计 (7)3.3.2 专项审计 (7)3.3.3 反洗钱监督 (8)3.3.4 整改与问责 (8)第4章客户身份识别与尽职调查 (8)4.1 客户身份识别的基本原则 (8)4.1.1 实名制原则 (8)4.1.2 风险为本原则 (8)4.1.3 持续关注原则 (8)4.1.4 保密原则 (8)4.2 尽职调查的内容与方法 (8)4.2.1 尽职调查内容 (8)4.2.2 尽职调查方法 (8)4.3 特定客户群体的风险防控 (9)4.3.1 高风险客户 (9)4.3.2 政治公众人物 (9)4.3.3 非居民客户 (9)4.3.4 特定行业客户 (9)第5章交易监控与可疑交易报告 (9)5.1 交易监控系统的构建 (9)5.1.1 系统架构设计 (9)5.1.2 数据采集与预处理 (9)5.1.3 交易分析 (10)5.1.4 预警与人工审核 (10)5.2 可疑交易识别与评估 (10)5.2.1 可疑交易特征分析 (10)5.2.2 可疑交易评估 (10)5.3 可疑交易报告的编制与报送 (10)5.3.1 可疑交易报告编制 (10)5.3.2 可疑交易报告报送 (11)第6章风险评估与客户分类管理 (11)6.1 风险评估体系构建 (11)6.1.1 法律法规与内控制度 (11)6.1.2 组织架构 (11)6.1.3 风险评估流程 (11)6.1.4 信息系统支持 (11)6.1.5 培训与宣传 (11)6.2 风险评估指标与方法 (11)6.2.1 风险评估指标 (11)6.2.2 风险评估方法 (12)6.3 客户分类管理策略 (12)6.3.1 低风险客户 (12)6.3.2 中风险客户 (12)6.3.3 高风险客户 (12)6.3.4 极高风险客户 (12)第7章反洗钱信息系统建设 (12)7.1 反洗钱信息系统架构 (12)7.1.1 数据源层:负责收集各类反洗钱相关数据,包括客户身份信息、交易数据、风险评估数据等。
中国反洗钱体系的构建策略

加强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社会团 体之间的信息共享,以便更好地了 解和打击洗钱活动。
鼓励社会监督与举报
设立举报热线
设立专门的举报热线,方便公众随时举报可疑的洗钱活动。
保护举报人权益
确保举报人的隐私和安全,防止因举报而受到报复或威胁。
及时处理举报信息
对收到的举报信息进行及时调查和处理,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 果,以提高公众对反洗钱工作的信心。
完善洗钱犯罪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程序,提高司法效率,确保反洗钱工作的 顺利开展。
04
构建策略二:加强国际合作
与国际组织合作
积极参与国际反洗钱组织活动, 如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 )等,加强与国际组织的交流与
合作。
参与制定和修订国际反洗钱标准 ,推动国际社会共同打击洗钱犯
罪。
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引进国际反 洗钱技术和方法,提高中国反洗
部分金融机构对反洗钱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存在一定 的监管漏洞。
缺乏国际合作,跨国洗钱活动仍时有发生。
对未来工作的展望与建议
展望 进一步完善反洗钱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国际接轨。
加强反洗钱监管力度,提高金融机构的合规意识。
对未来工作的展望与建议
• 加大技术研发力度,提高反洗钱工作的科技含量。
对未来工作的展望与建议
01
通过制定和完善反洗钱法律法规,明确监管部门职责和权力,
为监管提供法律依据。
设立专门监管机构
02
建立专门的反洗钱监管机构,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反洗钱工作
,提高监管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03
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共享,提高监管效率和协同作
战能力。
加强日常监管与检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关于“洗钱”的概念界定洗钱(money laundering)是指将各种违法所得及附带收益,通过各种手段隐瞒或掩饰起来,并使之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和过程。
非法所得包括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或者其他犯罪所得等。
巴塞尔委员会1988年12月防止罪犯使用银行系统洗钱的声明指出:犯罪者利用金融系统进行支付,将资金从一个账户转移到另一个账户;隐瞒金钱的来源以及收益所有人;通过安全储存设施对于银行支票提供保管等,这些活动通常被称为“洗钱”。
该声明初步界定了洗钱活动的范围。
2000年10月,加拿大皇家骑警和美国海关的温哥华共同主持召开的“太平洋周边地区打击洗钱及金融犯罪会议”上,将“洗钱”的概念扩大到以下几个领域:将合法资金洗成黑钱以用于非法用途,如将银行贷款通过洗钱用于走私;将一种合法资金洗成另一种表面也合法的资金,如将国有资产通过洗钱转移到个人账户以达到侵占的目的:将合法收入通过洗钱逃避监管,如外资企业将合法收入通过洗钱转移到境外。
二、洗钱活动的手段洗钱通常以隐藏资产来源为目的。
典型的洗钱交易分三个过程:(1)入账,即通过存款、电汇或其它途径将不法收入放入一个金融机构;(2)分账,即通过多次复杂的转账交易,使犯罪活动收益脱离其来源;(3)融合,以一项显示合法的转账交易为掩护,隐瞒不法钱财。
通过这些过程,罪犯便将非法所得转移并融合到有合法来源的资金中。
由于对现金流通的限制,绝大多数的洗钱资金都要在银行间流转。
同时,由于面临不同的监管环境,对跨国银行的监管会出现真空,从而给洗钱者以可乘之机。
所以,现代金融体系在为合法商业活动提供便利的同时,也使罪犯可以通过个人电脑和卫星天线在顷刻之间指挥巨额资金周转。
此外,货币兑换所、股票交易所、黄金交易行、赌场、车行、保险公司和贸易集团等也被当作洗钱渠道。
犯罪分子利用银行洗钱的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一是用假名开立账户,这样银行便在不了解客户的情况下成了犯罪分子洗钱的工具。
二是利用他人开立账户。
比如黑手党通常将黑钱分散存入银行,雇佣100个人,绰号“蓝精灵”,每人存2000美金,分不同地区、时段存入一个账号,以避免被银行察觉。
三是利用假的贸易单据进行大额资金划转。
在经过频繁转账后,再汇集到一个银行账户上。
三、洗钱的危害洗钱不仅损害了金融体系的安全和信誉,还可能导致经济扭曲,而且对于正常的经济秩序、社会风气也具极大的破坏作用。
因此,放任洗钱对一个国家的金融系统,甚至对宏观经济都将带来严重隐患。
首先,那些依赖于犯罪分子不法所得的金融机构,将在经营与资产负债管上面临挑战。
大笔洗过的钱汇入一个金融机构,却会因逃避执法行动等非市场因素,在没有提前告知的情况下通过电汇转账突然消失,从而造成资金流动问题,甚至引起银行挤兑。
其次,洗钱者从事投资并非为了从中获利,而是保护其非法所得。
因此他们将钱投资在不一定对一国经济有利的活动中。
不仅如此,由于洗钱与金融犯罪往往将资金从合理的投资转移到隐蔽其所得的低质量投资上,经济增长还可能因此受到消极影响。
在一些行业如建筑和酒店业注入资金,不是因为存在实际需求,而是为了洗钱分子的眼前利益。
而当这些行业不能再为其服务时,他们就会选择突然放弃,将资金抽离,从而引起这些行业的动荡。
[!--empirenews.page--] 四、中国构建反洗钱体系的紧迫性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洗钱也逐步走向全球化。
而与犯罪活动有关的金融问题也因科技的日新月异以及金融服务业的全球化而变得日益复杂。
目前国际洗钱形成两个趋势:一是洗钱专业化、专门化。
以前洗钱只是属于盗窃抢劫等下游犯罪集团,现在上游(贪、赌、毒、私)和下游连成一气,实施有组织的集团犯罪;二是参与洗钱的人智能化。
包括会计、律师等专业人员帮助犯罪分子做假账、提供“合法化”程序等。
随着新兴市场国家开放其经济及金融领域,它们成为洗钱活动越来越看好的场所。
加之发达国家打击洗钱犯罪活动的法律措施比较完善,使洗钱活动不断向发展中国家转移。
目前中国经济增长迅速但法律制度尚不健全,而且中国金融体制将走向全面开放,很可能被犯罪分子作为洗钱的新据点。
中国政府不仅要面对日益猖獗的国内腐败官员、走私分子、黑社会团伙的洗钱活动,而且还要对付经验丰富的国际洗钱组织的无边界全球化犯罪,中国反洗钱活动将面临巨大挑战。
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前总裁米歇尔·康德苏的估计,全球洗钱的数额占世界GDP的2%~5%.据估计,目前每年由中国内地洗出去的黑钱也已达到2000亿元人民币,占2001年GDP的2%,几乎相当于225亿美元的全年对外贸易顺差。
如此触目惊心的数字表明反洗钱已成为目前中国及世界各国共同面对的难题。
“9·11”事件的爆发掀起了以反洗钱为核心的全球金融反恐高潮。
“9·11恐怖袭击事件后,中美之间就反洗钱方面进行了多层次的联系,中国政府为此做了很多具体的工作。
根据联合国1373号决议规定,成员国有义务共同打击恐怖主义,调查恐怖分子资金往来。
中国作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反洗钱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日益突显。
五、反洗钱的国际经验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对洗钱进行法律控制的国家。
现在美国有关反洗钱法律已形成了以《银行保密法》为核心、辅以一系列反洗钱法令在内的完备体系。
其中,《银行保密法》要求所有的金融机构必须向政府提交如下报告:超过10000美元的现金交易应以IRS4789表的形式报告:任何人运送价值超过10000美元的现金或货币工具进出美国的,应向美国海关报告;对于可能违反法律或法规的可疑交易活动,银行必须向美国财政部及货币监理署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以金融自由著称的瑞士,1987年瑞士银行家协会也制定了一些反洗钱的行为规则,1992年又将规则中规定的现金交易引起身份识别义务的最低金额标准由10000瑞士法郎变更为2500瑞士法郎,并要求金融机构特别注意客户有意进行的构建性交易,即将财产分散交易以避免身份证明的行为。
此外,1991年瑞士联邦委员会还发布了《反对与防止洗钱指南》,规定金融机构可以向主管当局报告有关的可疑情况,并认为这并不违反瑞士的银行保密法。
为了回应西方国家对俄罗斯打击洗钱犯罪不力的指责,俄总统普京于2001年8月7日签署了自2002年2月1日起生效的《反洗钱法》。
该法规定,银行以及其它金融机构必须对个人和法人超过60万卢布(相当于1.95万美元)的现金交易,包括外汇买卖、不同币值的货币兑换、法人资金注册等进行跟踪监控,如发现有疑点,必须向即将成立的金融监控中心汇报,内容包括账户户主姓名、税款身份号和住址等。
金融监控中心对有关信息进行分析后,如认为有必要,必须将有关材料移交司法机关。
[!--empirenews.page--] 六、构建中国的反洗钱体系为了打击经济、刑事犯罪,维护国家经济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便于我国银行业进入国际金融市场,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2002年9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主持召开了由商业银行、政策银行行长及公安部、财政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员出席的全国反洗钱工作会议。
会上央行印发了四份文件,即《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肋口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
其中《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是央行具有一定强制性的部门规章,金融业反洗钱的一个统领性法律文件。
此外,人民银行于2001年成立了由有关司局参加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门办公室,统一协调、组织指导反洗钱工作。
在此基础上又在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管理办公室设立了支付交易监测处,在人民银行保卫局设立了反洗钱工作处,进一步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
上述举措表明作为金融监管核心的中央银行已经采取行动,开始牵头布阵。
然而构建反洗钱体系是一个需要多个部门合作的庞大的社会工程。
既有央行、财政、税务、工商、海关、外汇管理、外交等多家行政部门,也有公安部、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
目前还没有明确反洗钱作的主管部门,与反洗钱有关的部门也没有形成有效的合作机制。
反洗钱工作推进的另一个难题是,从自身的短期利益出发,商业性金融机构积极性不高。
建立反洗钱体系要增加商业银行的成本投入,却并不直接创造利润,甚至还可能减少存款。
目前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除中国银行出于拓展海外业务的需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反洗钱机制外,其他三家尚未采取任何行动。
此外,金融机构反洗钱的应变能力和技术条件与专业化的国际洗钱活动相比显得相对落后。
再加上我国使用支票或者银行信用卡的程度还不高,银行联网还不能有效监控可疑资金流动和洗钱行为,大多只能靠职员的经验来判断。
现有的一些规章制度的不完善也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例如《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个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时,应当使用实名并出示本人身份证件;代理他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代理人应当出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因此,只要有身份证件自己开户和代理他人开户便是件很容易的事。
那么利用他人开立账户进行洗钱就很难被查觉。
而且在国内银行开户的成本也很低,一个人同时拥有多家银行的存折屡见不鲜,这无意中又为洗钱开了一个便道。
在法制法规建设方面,虽然一系列的行政法规或规章构成了反洗钱初步的法律框架,但我国目前还没有出台专门的《反洗钱法》,对洗钱罪的界定、处罚也很模糊。
新《刑法》虽然第一次明确了“洗钱罪”,但将“洗钱”上游犯罪限定为“毒、黑、私”三种,外延明显偏窄。
大量的公职人员贪污贿赂等犯罪所得也存在着“清洗”的需求。
面对国际反洗钱的严峻形势及国内反洗钱工作的不足,政府各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多管齐下,加快构建我国的反洗钱体系,筑起反洗钱大堤。
首先,明确各部门在反洗钱中的职责,加强合作。
例如,金融监管部门负责规定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义务,并监督其实施,协助司法机关监测分析交易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过审查公司注册申请,查禁非法持有大量现金的洗钱者通过注册公司转移赃款;税务机关通过加强税收和税务稽查,实行公民巨额金额交易事先纳税制度,从而发现违法资金流向。
外汇管理局和公安部应建立情报采集和预警机制,逐渐确立大额异常资金流动监控标准,建立可疑资金报告制度,形成从银行到外汇管理部门再到公安部门的监控报告、分析、侦查的工作机制。
[!--empirenews.page--] 其次,各商业银行应正确认识和处理反洗钱与业务发展的关系,依法履行反洗钱的社会职责,并借鉴中国银行经验,对雇员进行培训,帮助其识别各种洗钱方式,努力提高反洗钱警觉和技能。
作为我国首家经营外汇业务的中国银行,成立了反洗钱工作委员会,并制定条款详尽的《中国银行反洗钱手册》。
其反洗钱措施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了解客户及其业务、可疑交易的识别和处理、内部交易记录和业务凭证的保存以及内控机制的加强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