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西方选举制度

当代西方选举制度
当代西方选举制度

当代西方的选举制制度

选举制度是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常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由公众选举国家代表机关或特定公职人员的一种制度。它是公共权力获得合法性的重要途径,与议会制度,行政制度,司法制度,政党制度一起构成西方国家社会政治制度。同时它与议会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其主要内容包括:选民登记,选民与候选人资格,选区划分,选票计算,选举机构,选举经费的取得及选举保障制度等。一选举制度的发展和演变

1 历史考察

早在古希腊时期的雅典奴隶主民主制度下就有了选举活动。在古罗马共和时代,实行贵族寡头政治制度,平民享有处理公共事务的发言权和选举官吏的权利,执政官也可从平民中选出。在中世纪的欧洲,封建等级中的平民会议,也有由自由民推选的代表参加。但是这些选举活动与现代选举制度有着根本性的区别。

2 现代选举制度的特点

现代选举制度是在资产阶级同封建专制制度斗争胜利之后建立起来的,并在阶级斗争和社会矛盾的长期发展过程中,逐渐得以发展和完善。其特点是:一是它具有明确的原则,规范和制度以及法律保障措施;二是选举作为一种任用方式,不同于委任制,聘任制等其他制度,它拥有较广泛的选民参加,以多数人的意见为依据推举出国家机构的执掌者。因此它在很大程度上表现出一个社会民主化发展水平。在当代社会,选举仍然是公民政治参与的主要方式。

3 选举制度发展的一般规律

我们以英国为例进行分析总结,英国最早实现资产阶级革命,它的选举制度的演变最为典型,其选举制度的形成大致有以下几个重要阶段:

(1)1688年英国光荣革命后,1689年通过的<权利法案>规定了议会议员实行所谓"自由选举",但1711年颁布的法案对选民资格作了财产等方面的严格限制,使有选举权的人只占成年人数的百分之五左右,同时对当选下院议员的财产也做了非常高的规定,并允许高价出售议席。这一限定实际上使中小资产阶级也不可能当选下院议员。

(2)1832年制定了新的法案,重新分配议席,增加了城市代表的名额,降低了选民财产资格限制,使中产阶级有了选举权,实行了选举制度的第二次改革。

(3)1867年选举改革。1837年爆发了工人争取选举权为中心的宪章运动,推动了普选权的进一步扩大,因而1867年英国又进行了选举改革,使城市工人有了选举权。

(4)1872年又颁布新的议案,废止公开投票制,实行秘密投票制。

(5)1883年颁布取缔选举舞弊法,规定了选举费用的限额和选举舞弊的刑罚。

(6)1884年的选举改革,统一了全国城市与农村的选民资格标准,使农村工人有

了选举权。

(7)1918年又制定了<人民代表选举法>,将选民资格由居住年限一年改为6个月,财产负担进一步下降,使21岁以上的男子有了选举权,

使妇女有条件的取得了选举权。

(8)1928年又制定了男女平等选举法,对选民资格进一步降低居住年限,教育制度,财产资格的限制,并允许邮寄投案。

(9)1948年修订<人民代表选举法>,废除了按居住投票的原则,实行"一人一票,一票一值"和男女平等的原则,使年满21岁的男女有了选举权。

(10)1969年又对<人民代表选举法>修订,规定年满18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至此英国的普遍选举制度才最终建立起来。

另外1974年在法国,1971年在美国等都确立起了普选制。

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普选制形成和演变过程来看,其确立大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即大体上从严格限制选举权,逐步放宽选举权,形式上确立普选权三个发展阶段。

其发展一般规律是:

第一,从限选到普选。所谓限选是指公民要想有选举权,除具有公民资格者外,还应具备规定的财产条件,教育条件或性别条件。所谓财产条件是指公民必须具有一定的财产才能有选举权,达不到规定财产的选民则无选举权。所谓教育条件是指公民须受过一定教育,才有选举权。所谓性别条件是指即以男性取得选举权的条件,女性则没有选举权。所谓普选制是指国家对公民选举权的取得,不另规定资格限制。

第二,从不平等选举到平等选举。所谓不平等选举是指每个选民所拥有的投票数不相等,或投票数相等,但其效力不相等的选举。而平等选举制是一切公民都以平等的地位参加选举,每个公民只有一个投票权,每张选票的效力均相等。

第三,由间接选举到直接选举。历史上,由于公民的参政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公民文化水平较低,缺乏判断力,更由于当时民主政治发育水平的低下,所以一些国家曾实行直接选举,即由公民选出代表,再由代表选举当选人。现代公民大都是具有判断候选人优劣的能力,为了更好得体现民意,目前大多数国家均采用直选制。所谓直接选举制,是指由公民直接投票选出当选人。

第四,由公开投票到秘密投票。所谓公开投票,又称记名投票,即选票上除写被选举人的姓名之外,还须记明选举人的姓名。公开投票制的缺点是使选举人增加顾忌,无法体现出其自由意志。实行公开投票制弊端很多,现在仅有少数国家采用,大多数国家采用秘密投票方式。所谓秘密投票,又称无记名投票,即选票上仅记明被选人的姓名,不记选举人的姓名。秘密投票的意义在于确保选举人的自由,使选举人可以无所顾忌的自由选举出合适的人员。但是既然书写被选人的姓名,其笔

迹便可追查,所以选举人仍有顾忌。于是,1856年澳开始实行秘密圈选制,即将候选人的姓名印在选票上,由选举人按其愿望圈定,而且选举人圈定时可以在密室中进行,这样任何人都无法以任何方法束缚选民的选举自由了。以后英美法日比等诸国也采用了这种秘密圈选制。

第五,从强制投票到自由投票。所谓强制投票也称义务投票,是指如果公民无故不尽投票的义务,则国家可以进行制裁。主张实行强制投票制的人认为公民的投票行为是履行社会职务,公民有投票的义务。历史上比,墨和现今的拉美等国均实行投票制。主张实施自由投票制的国

家,则认为选举是公民权利的一种,既然是权利,也可以行使,也可放弃。而且选民如对投票无兴趣,而强令其投票,也未必能保证选举义务的履行。因为公民虽到投票站但可能投废票,这是无法干涉的。另外,如果大批公民对投票无兴趣,普遍放弃投票权,法庭也无法处理,因此很多国家如美,英,法等主要西方国家都实行自由投票制。

总之,选举制得法展经历了从限选制到普选,从不平等到平等,从公开到秘密,从间接到直接的艰难历程,它是和西方民主制的发展相伴而随的,标明了人类文明进步的历史轨迹。

二、选举制度的意义及选举分类

(一)选举制度的意义

从选举制度的形成和发展的历史可以看出,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发展过程就是逐步实现民主化的过程,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完善对国家政治生活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推动了政治民主化进程,其具体表现如以下几个方面:

1 选举是目前西方民主国家的政府和议会合法存在的重要依据,也是表现公众意愿的最好的外部形式。选举制度为统治阶级内部乃至整个社会确立了一种政治原则,即有多数党执政或由获得选民支持的人当选公职。从理论上讲,人民通过选举,将治理国家的权力委托给自己

的代表,由代表组成议会或者政府来行使国家职权。因此由选举产生的议会或政府既是合法的,也是民主的。

2 选举制度确立了政府职员的任期轮换制。也就是在职者有一定的任期限制,以便选民据法律规定的时间,重新挑选新的候选者。实行轮换制的意义是形成了对国家权力的重新分配,这种在否定封建的终身制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资产阶级民主制,对防止专权,专制起了积极的作用。轮换制也是实现国家权力和平等执政的重要方式。再者,选民定期对候选人或者不同的政党进行投票,也就是对其以往的政策和政绩进行信任表决,这是选民实行政治监督的重要手段。同时它能够对那些想连任的人或想保持政治权力的政党产生一定的约束力,迫使其适当的调整政

策方针,以赢得广大选民支持。

3 选举制度有助于形成广泛的民主意识,从而促进选民政治参与意识的加强。而且选民的政治素质越高,对选择政府监督政府的作用就越大。因此选举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是为选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提供了条件和保障。

(二)选举制的分类

选举依据不同的标准有多种分类:就选举的对象而言,有选举议员的立法选举,也有选举国家首脑,政府领袖或其他国家高级官员的选举;就选民参加的范围而言,有全面性选举,也有地方性选举;就选举举行的时间而言,有中期选举,还有大选;就选举程序而言,则分为预选,正

式选举或补选。各个国家的选举方式不尽相同,但其基本原则是相同的,这就是普遍,平等,直接,秘密的原则,这些原则构成了选举制度的基本特征。

三、选民资格和候选人资格

(一)选民资格

一国公民,在符合法定标准的条件下才拥有选举权,这就是选民资格,对选民资格的规定能够反映出一个国家政治民主的实际发展状况。从目前来看,由于普选权的确立,西方国家选举制度在几经改革后,逐步取消或减少了对选民资格的各种限制性规定,放宽了选民条件。但绝对无限制的选民资格是不存在的,西方各国对选民资格仍规定了一些限制性条件,这些条件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变相的财产限制。财产资格限制在西方国家选举制度中已被废除,但某些国家仍然限制诸如乞丐,流浪者,赤贫者,领取社会救济金或者被济贫院收容的人参加选举。这样的规定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财产限制。

2 居住时间限制。很多西方国家规定,公民必须在本国的某一地区或选民区居住一定期限后才获得选举权。这一规定主要限制了一些无固定居所的活动人口或季节工的选举资格。

3 文化程度的限制。

4 性别限制。

5 职业限制。

另外,有个别国家规定限制异教徒或非教徒限制使用选举权。

除了对选民资格作出法律性限制外,很多国家还采用了"选民登记"的法律程序。所谓"选民登记",是指在行使选举权之前须按照一定的规定进行个人登记,以确认选民身份。

(二)候选人资格

候选人资格指的是被选举的资格。按照各国选举法的规定,被选入国家机构担任一定职位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一般说来,候选人资格比选民资格要高,因为从

理论上讲,候选人要代表一定的选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因而需要具备传达选民的意愿,并能为选民一定利益的能力。各国对候选人资格做了如下规定:

1 年龄资格。候选人的最低年龄都高于选举人的年龄标准,规定一定的年龄资格,其目的是使候选人能够具备一定的实际经验,在政治上较为成熟。

2 国籍资格。候选人须是本国公民,否则没有被选举的资格。

3 居住限制。一般说来,议员是来自地区的代表,而且各国都对每个具体地区产生议员的固定数做了规定,因此一般规定议员候选人必须是本地区的居民,这样就可以使当选者充分掌握当地的实际情况,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4 职业限制。统观各国情况,西方国家对议员候选人职业的限制,是遵循以下理论原则的:

第一不危害分权这一宪法性原则。

第二确保议员的独立地位,从法律上避免发生议员可能受私利诱惑而亵渎职权的情况。

第三保障选民的自由和权利,防止某些人可能利用在特定选区中拥有的地位施加影响,从而破坏选举活动的公正性。

(三)候选人提名。具备了候选人资格,要成为候选人,还需通过一定的法律提名程序,这就是西方国家的候选人提名制度。

候选人提名制度首先涉及提名权问题,大多数西方国家规定候选人的提名权属于选民和政党。按照有关法律,有一定数量的选民提名支持就可以成为候选人。然而从各国的实践上看,候选人以政党成员的身份被提名的情况更为普遍,候选人提名权主要掌握在政党手里。除此之

外,有的国家也规定社团组织也有提出候选人的权利。成为候选人还须交纳一定数量的选举保证金。但选举保证金对候选个人的限制越来越小,其重要原因在于当代西方国家的选举实际上是以政党为主的竞选活动政党往往通过募捐或财团赠预来获取竞选经费。由此可见,党派的支持对获取选举胜利是十分重要的。

四、选区划分与选票计算

(一)选区划分

进行选举就要有一定的选举单位。目前在资本主义国家内都是按照一定的地域为单位来进行选举的,这种以地域为单位实行选举制度的,我们通常称为"地域代表制"。此外,与"地域代表制"并提的还有所谓的"职业代表制",主要以全国的职业团体企业协会如:工会,商会,律师公会等作为选举代表单位,在实际上,按照职业团体产生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在多部分国家中未曾有过。也就是说,目前各国均采用"地域代表制"进行选举,而采取地域代表制无一例外地要把全国划分为若干选举区。

1 选区划分类型。

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一、每位代表应密切保持同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联系,采取走访选民、召开选民座谈会、设立“代表热线”、建立代表联系户、向选民述职、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联系选民,体察民情,反映民意,在人民群众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二、每位代表每年到选举单位和基层走访人民群众不得少于30人次,建立一个联系户,积极参加代表小组开展的扶贫帮困活动。 三、积极参加各级人大组织的视察、检查、调查活动和持证进行视察,并就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每个代表每年至少向有关部门提出一条有价值的建议。 四、每位代表每届任期内至少向选民述职一次,每年底应将本年度的代表工作向选民代表或代表小组作总结汇报,自觉接受选民和代表小组的评议和监督。 五、认真做好代表活动记载,使代表履行职务的情况能够通过《履职登记表》真实完整地反映出来。 人大代表活动制度 一、每位代表必须按时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履行好代表的职权,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者代表资格自行终

止。 二、每年代表在闭会期间脱产进行代表活动的时间,省、市代表不得少于10天,县代表不得少于7天,乡镇代表不得少于4天。 三、每位代表应积极参加代表小组的各类活动。代表小组每年集中活动不少于4次;代表参加率不少于80%,其它小型分散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积极参加各级人大组织的代表视察、检查、调查活动,了解“一府两院”的工作情况,了解政情民情,收集选民的意见和要求,为在代表大会上审议各项议程,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作好准备。 五、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深入调查了解本行政区域内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约见、走访一府两院和部门负责人,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协助本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推行工作。 六、积极开展争先创优和争当“优秀人大代表”活动,在自己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带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多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树立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 七、认真做好代表活动记载,使代表履行职务的情况能够通过《履职登记表》真实完整地反映出来。

2018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复习材料 (选择题1)

一、单项选择题:10题(1′×10=10′) 1、国家政体形式千变万化,纷繁复杂,但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君主制和(A )。 A 、共和制 B 、民主制 C 、联邦制 D 、单一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是(C )。P4 A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B 、人民政治协商制度 C 、人民民主专政 D 、单一制 3、1940年,毛泽东同志在(B )中,第一次提出中国未来的政权组织形式是要建立人民 代表大会制度。 A 、《论十大关系》 B 、《新民主主义论》 C 、《矛盾论》 D 、《实践论》 4、全国人大代表的总额不超过(B )。P16 A 、2500 B 、3000 C 、3500 D 、4000 5、我国宪法规定,如果人大常委会认为必要,或者(C )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全国人大会议。 A 、1/3 B 、1/4 C 、1/5 D 、1/6 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幕需达到法定人数,全国人大会议需要有(B )以上的代表出席,才可以举行。P21 A 、1/2 B 、2/3 C 、3/4 D 、4/5 7、宪法修正案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和(C )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才有权提出。P23 A 、1/3 B 、1/4 C 、1/5 D 、1/6 8、在国家主席、副主席都缺位时,在全国人大补选之前,由(B )暂时代理国家主席职位。P26 A 、总理 B 、全国人大委员长 C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D 、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 9、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届任期为(C )年。P27 A 、3 B 、4 C 、5 D 、6 10. 我国宪法规定,法律由(B )根据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公布。P25 A 、国务院总理 B 、国家主席 C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D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11.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每届任期为(C )。P27 A 、3年 B 、4年 C 、5年 D 、6年 12、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每年举行(A )次会议。P20 A 、1次 B 、2次 C 、3次 D 、4次 13.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原则是(B )。P7 A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B 、民主集中制 C 、首长负责制 D 、层级制

浅谈中西方选举制度差异和我国选举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浅谈中西方选举制度差异和我国选举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11级中药一班 11020100125 桑羽飞

浅谈中西方选举制度差异和我国选举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摘要】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作为政治文化和制度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历了几个世纪的发展,通过不断的扬弃和积累,逐步形成了当代民主政治不可或缺的、相对独立的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本文通过比较中西方选举制度在特点和原则等方面的差异,总结出我国选举制度存在的弊端和缺陷,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 【关键词】中西方选举制度差异改革完善 选举制度是民主制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议会制度、政党制度并称现代民主制度的三大支柱。对中西方的选举制度进行比较分析和研究,不仅有助于了解西方国家的民主历程,而且有利于我国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设计和完善结构合理的选举制度,走上具有自身特色和优势的制度发展道路。 一、西方选举制度 (一)西方选举制度的特点 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作为国家的一种政治制度,是在17、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过程中逐步形成,并在随后的资产阶级国家成长的过程中发展和完善起来的。不论西方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怎样不同,一般说来它们的议员和政府首脑,形式上都是由选举产生。 西方国家选举的发源地在古希腊。近代西方选举制度是伴随资产阶级议会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在同封建势力反复斗争的过程中,在继承和借鉴古代社会选举制度的基础上,为适应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和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而逐步产生的。西方资产阶级选举制度诞生于17世纪的英国。 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确立,使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程度得到巩固,使人民的政治素质得到提高,使社会得到稳定和发展。 虽然选举制度的产生,比前资本主义国家的统治阶级组织国家机关的方法是一个巨大的历史进步,但是近代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还存在着许多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数很少。

人大代表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在XX乡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XX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1人;选举XX乡人民政府乡长1人,副乡长4人,人大主席团成员5人。 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三、乡人大主席和乡长候选人数一般应多1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1人,经反复酝酿后,没有提出新的候选人的情况下,也可以等额选举。副乡长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1人至3人,(具体办法在乡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选举办法中可以定1人、2人或3人)进行差额选举。论文联盟https://www.360docs.net/doc/a818289223.html,编辑。 四、选举乡领导人员的候选人人选,由大会主席团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合提名。代表10人以上联合提名,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有提名者本人的签名,并向大会主席团介绍被提名人情况。 五、主席团或代表10人以上联合提名的候选人,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符合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超过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将全部候选人名单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预选,根据在预选中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选举。 预选办法,可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六、本次会议的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选票由大会统一印刷。 七、选举时,须有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出席,选举有效。代表对确定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本乡行政区域内其他任何代表或选民,也可以弃权。另选乡人民代表论文联盟https://www.360docs.net/doc/a818289223.html,整理大会主席、主席团成员,必须是本届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代表如果不会填写选票,可以委托其他代表填写。但缺席代表不能委托他人写票、投票。 八、选举所投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多于投票人的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九、每张选票所选人数,与应选名额相符或少于应选名额的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为废票,所划符合和字迹难以辨认的,该候选人的这张票作废。 十、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十一、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可以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候选人,也可以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另行提名,确定候选人。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决定,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可以在本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进行,也可以在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进行。 另行选举时,仍按本办法确定的差额数,进行差额选举。 十二、本次会议进行选举,可一次进行投票。 十三、选举大会设监票员2人,计票员4人,由大会主席团在不是候选人的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提名,提请大会通过,并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分别进行发票、计票和监督工作。

美国总统选举制度介绍

美国总统选举制度介绍 摘要:美国总统及其选举制度是世界各国人民关心的热门话题,作为世界大国美国总统的提名与竞选也成为了新闻报纸探讨的热门话题之一。2016年正值美国总统大选之年,究竟民主党还是共和党会成为为下一届美国白宫的主人,成为大家目前讨论的热门话题之一。因此本文就美国的政党制度,美国总统选举流程,美国总统竞选影响因素等对总统选举做一个简要的概括总结,从而了解和掌握整个美国总统选举的制度和进程。 关键词:美国政党美国总统选举流程影响因素 引言 2016年美国总统大选即将到来。大选将美国民主党与美国共和党两派的斗争再一次推 向四年一度的高潮。2016年美国总统候选人希拉里·克林顿(美国民主党)与唐纳德·特 朗普(美国共和党)以及其他诸位候选人将在次大选中角逐、对抗。白宫,国会乃至最高法院的两党政治势力都将在此次竞争后重新洗牌。根据《英语报刊选读》第一章所收录的 一文所述的2008年美国总统选举两大候选人(希拉里·克林顿与巴拉克·奥巴马)之间的差距与问题,作此文以研究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现象、流程、历史与本质。采取了上网调查、图书查阅、和汲取文学影视作品核心内涵等方式收集样本资料,提取有用信息,然后进行整理分类、概括归纳。 美国总统的选举 1美国的政党制度 要想理解美国总统选举制度,必须先了解美国的政党制度。 美国实行两党制,即区别于多党制和一党制的政党制度,由美国两大执政党操控国家 政权,在美国三大权力核心白宫、国会和最高法院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 美国共和党是"右派""保守派",代表资产阶层和社会保守势力,在乡村特别是南方力量 强大.主要支持者有宗教组织,大企业,退伍军人,白人特别是男性白人是共和党最重要资源.政策上,共和党支持商界,削减政府规模开支和福利计划,但保证军力,与民主党对立,后者强调政府投资同时削减军队把钱用于国内.共和党比较偏重外交,特别是动用军力干涉国际事物,是所谓"鹰派",与民主党"鸽派"相对. 美国民主党是"左派""自由派",代表中产阶层和贫民阶层, 城市力量较强,主要支持者是 工会和知识分子,及社会边缘化势力如移民,女权主义,少数族群,同性恋团体等.政治上,民 主党重视内政,环境保护,健康保险与社会福利,教育等领域.由此可见,美国总统奥巴马便是属于美国民主党,其所进行的医疗改革法案也符合民主党人的宗旨。 美国国会作为美国民主政治的标志,被视为是制约总统权力的重要形式,虽然国会中两党派人数相差不会太大,但两大党派在国会的所占比例与总统本人所属的党派有着重要联系。 此外,美国总统会在每年的年初在国会发表国情咨文,总结上一年的工作与经验,并陈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复习资料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复习资料 一、单项选择题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被通过的时间是 A.1949年 B.1953年 C.1954年 D.1956年(C ) 2.国务院组成人员中,除总理外,其他人员的提名权属于 A.全国人大主席团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总理 D.国家主席(C ) 3.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其派出机关的是 A.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B.市辖区人民政府 C.设区的市人民政府 D.乡、民族乡人民政府( A ) 4.根据宪法规定,国务院可以制定 A.法律 B.行政法规 C.行政规章 D.地方性法规(B ) 5.我国各省设置的人民法院称为 A.最高人民法院 B.高级人民法院 C.中级人民法院 D.基层人民法院(B ) 6.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每届任期 A.三年 B.四年 C.五年 D.二年(C ) 7.邓小手指出我国实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符合 A.马克思主义观点 B.精兵简政原则 C.市场经济要求 D.中国实际(D ) 8.1953年2月通过新中国第一部《选举法》的是 A.中共中央委员会 B.政务院 C.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 D.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D ) 9.乡镇每届政府任期是 A.三年 B.四年 C.五年 D.二年( A ) 10.我国实现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主要标志是(C ) A.多党合作 B.政治协商 C.民族区域自治 D.基层民主 11.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 A.中央委员会 B.中央政治局 C.中央政治局常委会 D.中央书记处(B ) 12.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地方法规的前提是 A.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 B.本行政区人民代表大会10名代表提议 C.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D.本行政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0名代表联名提议(C ) 13.当代中国的选举制度渊源于

中美选举制度之比较

中美选举制度之比较 内容摘要:中美选举制度无论在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规定上,还是在选举机构、选举经费来源、选举过程以及选举规则上都存在很大的不同。中美两国作为当今世界两个大国,在国家选举制度上的相同和差异是值得关注的,两国的国家元首选举更是值得浅析的。文章通过对两种选举制度的比较,发现其差异,并从实行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分离,加强对选举的组织与宣传力度,注重在选举中引入竞争机制,扩大直选范围,提高选举技术含量,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选举规则角度出发,为我国选举制度的完善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关键词:选举政治现实政治中美选举制度相同和差异 选举是民主政治的基础和保障,政治选举在西方国家已经有很长的历史,体系已趋于完善。中国是历经五千年的封建专制国家,一直以家族血统传承政治职务,政治选举制度始于近代,仅有一百多年的时间,所以无论从选举的政治理念还是选举模式,选举制度都还相当不完善,西方国家臻于完善的选举制度无疑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模板,尤其是美国这个特殊的国家,根据自己的国情构建的符合自己国情的制度,他们的这种先进制度不仅需要我们选择性的学习,而且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故我国在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道路上,应该保持“拿来主义”的姿态,立足本国国情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美国的政治体制是当今最成熟和健全的民主体制,所以美国总统选举一直为世界各国人民所关注,从总体来讲,美国总统选举方式是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典型,

尊重承认西方政治理论和实践的先进性,并不意味着一切照搬西方民主。民主作为一种普适价值理念是放之四海皆准的,但是实现民主的具体制度设计完全可以不同,也必须不同。不同水平的经济基础、历史传统等因素所构造成基本国情的多样性、复杂性决定了民主模式的多样性、复杂性。下面将从几个方面具体阐述中美两国国家选举制度的相似之处和差异。 一、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规定上的差异 中国的选举制度对选举人和被选举人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年限,每个公民都享有同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美国的选举制度对选举人和被选举人的资格有不同的规定: ( 1)选民: 出生在美国、年满18周岁的美国公民,达到所在州的居住要求; ( 2)参议院议员: 年满20周岁的美国公民,至少在美国生活年,是选举所在州的居民; ( 3)众议院议员: 年满25周岁的美国公民,至少在美国生活九年,是选举所在州的居民; ( 4)总统: 美国本土出生的公民,年满35周岁,在美国居住年满14周年。 二、选举机构的差异 中国目前各级各类的选举机构都是非常设性的或暂时代行职权的组织。如果从层次上划分的话,可以分为中央选举机构、地方选举机构和基层选举机构。美国的中央选举主持机关是联邦选举委员会,属于常设、独立性的机构(即独立于立法、司法、行政的专门机构)。 三、选举经费来源的差异 中、美选举制度对选举经费的规定最明显的区别在于经费的来源是公费还是自筹上。

中西方政治制度的比较

中西方政治制度的比较 中西方政治制度的不同在于三点。政党制度不同,政体制度不同以及选举制不同。而中西方经济最大的相同点在于都同为间接民主,西方的代议制与中方的代表制从本质上看都大同小异。 首先政党制度的不同导致政治制度的不同。在西方资本主义的政党制度大体可分为两种,一种为以英美为代表的两党制,另一种为以法德为代表的多党制。而中方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则为一党专政,即为一党制。政党制度的不同又可以分为经济基础不同、代表利益不同和原则不同。政党制度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基础是私有制,社会生产资料主要掌握在资产阶级手中,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和两党制是适应这种私有制而产生的。我国经济基础是公有制,生产资料为全民或集体所有,尽管目前非公有制经济有了较大发展,并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经济基础不同从而导致了代表利益的不同。资本主义国家政权的阶级实质是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专政,而多党制、两党制则是为巩固资产阶级的。因此,西方政党制度所代表的是资产阶级的利益。中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中国的政党体制则是从根本上有利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因此,我国政党制度所代表的是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西方是以主权在民为基本原则,而我国则是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本质原则。 其次政体制度不同导致政治制度的不同。政体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是人民代表大会制,西方国家多为共和制。中国政体的运作方式、组织活动原则是民主集中制,西方有三权分立制、君主立宪制民主共和制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应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西方是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国家。因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所以人大制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基础相适应西方则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上。 最后选举制不同导致政治制度的不同。选举制度是国家民主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在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由人民选举出代表来组成代议机关和担任国家特定公职人员,代表人民行使权力。这种组织推荐候选人的作法,存在一定的有利之处,它能够集中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广大选民的智能。但长期以来,由于我们在理论上简单地将选举权等同于投票权,将被选举权等同于当选权,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本应具备的一些基本权利形态被忽略,从而使选举活动失去其本来面目,让人感到,似乎选举本身是与选民或代表无关的事情,选民或代表除了被动地给他人投票之外,再无别的作为。西方的选举制度,从候选人的提名和酝酿、正式候选人的确定等等,有关法律都离不开了组织、管理的色彩;对选举制度的核心问题——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运作和保障,却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的规定,在选举实践中,很多人甚至干脆将选举活动当成了人事安排活动。选举制度的人事制度化,也使选举往往只有举而没有选,当选者有职而无责,民主也因而失去其本来意义,并使国家面临政治民主虚化的风险。无论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选举在政治生活中都是举足轻重的。

美国选举制度概述

一、美国选举制度 美国的选举制度共包括三个方面,分别是:总统选举、参议员选举和众议员选举。 1、总统选举 美国的总统选举方式为间接选举。共分为预选、总统候选人提名、竞选、选举总统候选人和选举人团选举总统五个阶段。 a)预选 预选是美国总统选举的第一阶段,通常从大选年的年初开始,到年中结束。预选有两种形式,分别是政党基层会议和直接预选。前者是指两党在各州自下而上,从选举点、县、选区到州逐级召开代表会议,最终选出本党参加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 后者在形式上如同普选,一个州的两党选民同一天到投票站投票选出本党参加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这是大多数州采用的预选方式。 b)各党确定总统候选人 预选结束后,两党通常将分别在七、八月份召开全国代表大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最终确定本党总统、副总统候选人,并讨论通过总统竞选纲领。 c)竞选 全国代表大会之后,总统竞选活动便正式拉开帷幕。这一过程一般要持续8至9周。 在此期间,两党总统候选人将耗费巨资,穿梭于全国各地,进行广告大战、发表竞选演说、会见选民、召开记者招待会以及进行公开辩论。此外,候选人还将通过多种形式阐述对国内外事务的政策主张,以赢得选民信任,争取选票。 d)选举总统选举人 全国选民投票在选举年11月份的首个星期一的翌日(2008年是11月4日,2012年为11月6日),这一天被称为总统大选日。所有美国选民都到指定地点进行投票,在两个总统候选人之间作出选择(在同一张选票上选出各州的总统“选举人”)。一个(党的)总统候选人在一个州的选举中获得多数取胜,他就拥有这个州的全部总统“选举人”票,这就是全州统选制。由于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选举人团”制度,因此总统大选日的投票结果,产生的实际上是代表50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的538位“选举人”。 e)选举人团选举总统 真正的总统选举是在12月第二个星期三之后的第一个星期一举行(2008年是12月15日)。届时,各州和哥伦比亚特区被推选出的“选举人”将前往各州的首府进行投票。获270张选票以上的候选人将当选总统,并于次年1月20日宣誓就职。 2、参议员选举 国会参议员由各州直接选举产生,每州选举出2名参议员,共100人,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具体做法是将参议员分为3组,1组两年后改选,1组4年后改选,1组任满6年改选。基本分配原则是保证一个州的2位议员不要在同一年任期届满。如参议员在任期内死亡或辞职,州长应组织补选,除非该州立法机构授权州长指定一位参议员继任者,继任者可一直任职到下次大选,但大选中继任者只竞选其前任余下的任期,如一位参议员任期为6年,在第3年去世,继任者继任一年后参加大选,获选者任期只有2年。现在50个州中有49个州都授权州长指定参议员继任者,只有俄勒冈州是例外,必须经过补选选出参议员继任者。 1866年以前,美国没有统一的联邦参议员选举制度,各州自行其是,大约半数州使用两院表决,即州议会两院以院为单位分别选举,直到两院各以过半数票选出同一人士为联邦参议员,这种制度的弊端是两院常常陷入僵局,以致国会开会后几个月,参议院的有些州议席还空缺。另外半数州使用“联席投票制”,即州议会两院议员一起投票,获多

2018年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电大复习试题及答案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单项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是(C.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2.中国国家政权的阶级基础是(C. 工农联盟) 3.构成了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框架的是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制定的宪法、法律,以及1953年初颁布的(D. 《选举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D. 成文宪法)。 5.我国的制宪机关是(A全国人大)。6.除中国共产党以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合法地位的政治党派总共有(D.8个)。 7.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领导机构是(A. 中央委员会)。8.宪法规定的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9.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每届任期是(D.5年)。 1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在年龄上的要求是(B. 18岁以上)。 11. 我国目前采取的国家结构形式是(D. 邦联制)。 12.中国共产党目前有党员大约(C.6700万)。 13.现代国家和政府的基本政治理念是(C. 主权在民)。 14.人民民主专政的集中体现是(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5.我们把中层和外层的具体政治制度称为(D.政治体制)。 16.决定和制约着我国其他一切政治制度的是(C.人民民主专政)。 17.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是(C.《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18.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宪法都是(C.民定宪法)。 19.在我国行使制宪权的是(A.全国人大)。 20.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共制定了(D.五部宪法)。 21.我国采取的国家结构形式属于(A.单一制)。 22.宪法和法律上最基本的权利主体是(B.公民)。 23.在我国的政治制度体系中具有“根本性”的权力渊源地位的是(C.人民代表大 会制度)。 24.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是(A.人民代表大会)。 25.负责新一届的全国人大会议的准备工 作的主要是(B.全国人大常委会)。 26.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 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B.大会主席 团)提名。 27.按照修宪通常的程序,首先提出修宪 建议的是(B.中共中央)。 28.我国拥有最高的监督权的机构是(B. 全国人大)。 29.在人大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大常委会 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的人大代表 是(A.县级以上代表) 30.凡直接选举产生的县、自治县、不设 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 代表大会,每届任期(B.三年)。 31.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B.民 主集中制)。 32.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实行常任制, 每届任期(D.五年)。 33.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均需 具备党龄(A.5年以上)。 34.除中共以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合 法地位的政治党派总共有:(D.8个) 35.中国最大的参政党是:( C. 中国民 主同盟) 36.以归侨侨眷中的中上层人士为主组成 的民主党派是( D.中国致公党) 37.宪政的前提是(B民主) 38.从我国的立法实践看,除了宪法和少 量的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制定的以外, 大量的法律的制定者是( C.全国人大常 委会) 39.我国的宪法解释属于( D. 专门机 关解释制) 40.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主体是省、自治区、 直辖市,省、自治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 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 C.人大及其常 委会) 41. 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副主 席候选人名单的是(B. 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主席团) 42.中国国家主席的任职年龄要求是年满 (C. 45周岁) 43.国家主席、副主席连选连任不得超过 (A. 不得超过10年) 44.国家主席第二顺位补缺候选人是(B. 全国人大委员长)。 45.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外国使节 的是(A. 国家主席)。 46.在我国所授予的勋章和称号中,具有 最高荣誉等级者的授予人是(D. 国家主 席)。 4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最早设立于(D. 1954年)。 48.我国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是(B.国务院)。 49.国务院每届任期为5年,总理任职年 限为(B.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50.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 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人选 的是(C. 全国人大常委会)。 51. 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D. 不定期召 开)。 5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属于(B. 国 务院直属机构)。 53.地方性法规与国家部门规章之间对同 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 时,如果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 的,应当由(C. 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54.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财政部门所 编制和汇编的本级年度总预算草案,经本 级政府审定后,报财政部的时间是(B. 下 一年1月10日前) 55.我国目前地方政府的层级设置最多有 (D. 五级) 56.从城市功能和能力的角度看,目前我 国城市的主体是(C.地级市) 57.我国的省作为一级政区的行政地位基 本成形于(C. 元代) 58.目前我国的副省级市有(D.15个) 59.最晚设立的自治区是西藏自治区,最 早设立的则是(D. 内蒙古自治区)。 60.自治州主要是设立在省行政区域内的 民族自治地方。目前设有自治州的省有7 个,其中设立自治州最多的省是(B. 四 川) 61.自治县(旗)可以设立在一般行政地 方,也可以设立在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 治县最多的省是(C. 云南) 62.我国政府机构数量众多、规模庞大, 其中地级市、行署一般有(C. 40-50个左 右) 63.目前全国被正式确认并予以公布的少 数民族有(C. 55个) 64.我国少数民族分布广泛,其居住的区

中西方选举制度的差异分析

中西方选举制度的差异分析 王 颖 (湖北大学,湖北 武汉 430062) 摘要:选举制度是当代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结果和重要标志,也是公共权力获得合法性的重要依据。本文对中西方选举制度的理论基础、选举过程的监督、选举经费的来源、选举制度的目的和选举的方式方法等做比较研究,为进一步完善我国选举制度提供借鉴。 关键词:政治制度;选举制度;比较研究 中图分类号:D 52;D 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146(2004)04-0025-04 选举制度是当代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公民政治参与的主要方式,也是公共权力获得合法性的重要依据。在人类社会日益进步的今天,选举制度已成为世界各国显示其进步程度的标志,成为政治文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选举制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选举制度是指有关选举一切公职人员的制度,狭义的选举制度专指有关选举国家代议机关组成人员的制度,本文所论的是狭义的选举制度。受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各国的选举制度虽有共性,但在其发展过程中又各自呈现不同的个性色彩。本文通过中西方选举制度的比较研究,为进一步完善我国选举制度提供借鉴。中西方选举制度的主要差异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选举制度建立的理论基础 西方现代选举制度是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成果,其理论基础是人民主权学说。近代西方社会笼罩在封建王权的专制制度之下,封建专制制度是无视人的制度,它只承认一个原则:朕即国家。18世纪法国的启蒙思想家激烈地批判这种君权至上的原则,认为封建制度使人类遭受屈辱、丧 失尊严,是既不公平而又荒谬的制度。西方近代意义上的选举活动,是在资产阶级确立经济和政治上的统治之后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主权在民”思想的创始人卢梭认为,人民的主权至高无上,是不可分割、不可转让的,运用主权的人应当而且必须是缔约建立国家的人民。根据“人民主权”理论,资产阶级创造了代议制的形式,让人民选举代表机构,由它来行使人民委托给它的权力。由于受到资本主义私有制和自身阶级局限性的影响,广大人民因财产、文化程度、社会地位等因素制约,常常被排斥在选举之外,不能真正行使国家权力。 我国现行的选举制度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同时吸收前苏联的选举经验,批判地继承了西方资本主义民主政治制度。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资产阶级选举权一直被滥用,它们的选举制度是由财产决定的,“他们通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财产资格的限制,使 选举原则成为本阶级独有财产。”[1] 1871年,巴黎公社的产生为马克思构建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提供了现实的经验,在《法兰西内战》一文中,马克思指出:“公社是由巴黎公社各 收稿日期:2004-09-18 作者简介:王 颖(1963-),女,湖北武汉人,湖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博士生。现主要从 事政治制度研究。 V o l .6N o.4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Jou rna l of W uhan J iao tong Po lytechn ic 2004年12月 D ec .2004

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意义重大

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意义重大 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本质特征,就是由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人大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再由人大产生其他国家政权机关。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只有把人大代表选举好,才能确保选出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国家政权机关及其领导人员。这样才能使基层政权建设得到加强,使国家政权基础得到巩固。 人大换届选举,是中国共产党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一次重要实践,对于保证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顺利进入国家政权机关,使国家政权掌握在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人手里,对于保证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通过人大换届选举,积累和丰富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证人民依法参加民主选举的经验,并把它总结起来,坚持下去,从而可以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更好地发挥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选举是表达意愿、化解矛盾、调整利益关系的重要途径。通

过广泛动员和组织选民参加人大换届选举,让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和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依法把他们信得过的人选进国家权力机关,并通过人大代表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这将有利于增强基层政权的群众基础,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实现社会安定团结,使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使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

美国选举制度的利弊

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间接选举制。首先由各州选民投票选出本州选举人(人数与本州国会议员人数相等),再由各州选举人同时在各州首府投票选举正、副总统。议员选举实行直接选举制。众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参议员最初由各州议会选举,1913年生效的第17条宪法修正案规定,参议员也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州长、议员和某些州的法官、重要行政官员都由选民选举产生。各级选举一般都由两党包办。为了保证两党的统治地位,一般实行单名选区制和多数代表制。 美国选举制度的利 总的来看,美国的选举制度是行之有效的,经过200多年的发展,已经比较成熟,而且还在不断改革、完善。整个选举过程是有序的、透明的,选举结果也能得到公众的认可。选举有如下一些功能: 第一,选举使政权交接或延续和平地进行。选举是获得国家权力的唯一合法渠道,谁要想掌握国家权力,只有参加竞选,别无它途。通过其它方式如政变即使控制了权力机关,其权力也不会为公众所承认。这就基本排除了因争夺国家权力而引起国家政治动荡、乃至内战的可能。 第二,选举是选民行使民主权力的重要途径。美国人的民主权力有许多实现途径,如自由发表言论,但选举是最重要的途径,选民参加投票,最主要的动机就是要行使自己的权力。在美国,选民参加选举投票是完全自愿的行为,通过各种手段迫使选民投票是非法的。 第三,选举是一次全民政治总动员。通过媒体展示出的竞选活动,将人们的注意力聚焦在选举上,促使人们关注、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了解美国的民主制度和民主理念。可以说,选举是向公众宣传、灌输美国价值观的极好方式。 第四,选举是一次对美国内外政策的大讨论。两党之间、候选人之间就美国现行及将来应该实行的政策展开激烈的辩论,并通过媒体展示给公众,而投票就是选民对各方政策的表态,胜者的政策自然是得到了多数选民的赞同。此外,获胜的竞争者还可以根据选举的情况,及时调整自己的政策,甚至将竞敌的政策拿过来为己所用。 第五,选举是选拔、锻炼人才的有效方式。首先是选拔优秀人才担任国家领导人。在选举中,被选举者本人要经受严格的考验,优胜劣汰。艰苦的竞选工作是对竞争者能力、智力、耐力、毅力、体力的全面考核,也是对他们个人乃至家庭成员品行及形象的检验。 美国选举制度的弊 美国选举制度的弊端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时间太长,令人厌倦。从初选开始到大选结束,将近一年的时间。如果算上初选前的准备工作,则有一年半甚至两年的时间,真是一场马拉松式的游戏。每四年一次,一次一年。这样时间长而频繁的竞选,而且几乎是重复同样的过程和内容,自然会使人们感到厌倦。 此外,长时期的竞选,不利于总统和国会履行自己的职责。如果是在任总统参与竞争,

浦兴祖《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复习笔记 第三章 选举制度)【圣才出品】

第三章选举制度 一、概述 1.选举与选举制度 (1)选举,是指某一社会群体中的全体或部分成员,按照既定的方式和程序,根据自己的意志,选择若干人员担任某项公职的行为。这一定义包括五层含义: ①“社会群体”,包括国家、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群众组织等; ②“全体或部分成员”,涉及到在一个社会群体中哪些人有资格参加选举,亦即选举主体问题; ③任何选举都必须预先设定某种方式(如投票、举手、鼓掌、起立等)和某种程序(如划分选区、提出候选人、投票、计票、宣布投票结果等); ④选举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志,选择有被选举权的人员中的任何人,这是任何选举的必要条件和关键所在; ⑤任何选举都是有目的的行为,即为了选择若干人员担任某项公职。 选举的基本要素是主体(选举人)、客体(被选举人)、目的、方式、程序、结果;选举的根本特征是实现选举人的意志,从而实现公民的选举权这一现代民主社会中基本的政治权利。 (2)选举制度的涵义,可以从三个不同的层面上加以理解: 从广义上说,指有关选举一切公职人员的制度(其中制度是法律、法规、章程、规则和惯例等等所有规范、准则的总和); 从中义上说,指有关选举各类国家机关(代议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组成人员的制度;

从狭义上说,专指有关选举国家代议机关组成人员的制度。 本章讲的是狭义上的选举制度,其内容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确定、选举所遵循的原则、选举的组织机构、选举的方式和程序、代表与选民的关系等,这些内容一般都在各国的宪法、选举法和有关法律中得以明确的规定。 2.当代中国选举制度的形成 当代中国的选举制度是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的选举制度发展而来的,在土地革命时期、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创建了革命根据地和革命政权,实行了革命政权的选举制度,为新中国选举制度的形成提供了宝贵的历史经验。 (1)1949年9月,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的建国大纲——《共同纲领》中规定,新中国实行普选制度。 (2)1953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了当代中国第一部选举法,《选举法》对中国实行普选的基本原则、程序和方法等作了具体规定,从而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制度的正式形成。 (3)形成于1953年的中国选举制度,有个明确指导思想,即既强调发扬民主,又坚持从实际出发。选举制度作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与保障,自然必须强调发扬民主,然而,民主的实现程度又离不开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历史的条件,无视诸条件的制约,急于追求“高度的民主”,只能流于形式而于实质无益,甚至会陷于形式主义而有碍民主实质的体现。 3.当代中国选举制度的发展 自1953年选举法实施后的最初十余年间,中国选举制度的贯彻还比较正常,总的来说,各级人大尚能按期改选,但在“文革”时期,中国的选举制度受到了严重破坏,全国几乎没有进行过真正的选举,人大制度亦名存实亡。

人大代表选举讲话

人大代表选举讲话 人大代表选举讲话 人大代表选举讲话来香港参加选举工作的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万宾先生、乔晓阳先生、何晔晖女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先生,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周波先生。参加会议的还有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主任高祀仁先生,副主任彭清华先生、黎桂康先生。特别行政区选举不超过3000名代表组成,每届任期5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于201X年3月任期届满。按照宪法规定,在每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完成下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201X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规定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应于201X年1月选出。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还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对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有关工作作了专门规定。此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即按照规定开始了有关选举工作的各项准备。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去年8月公布了选举会议成员名单,选举会议宣告成立。今天,选举会议正式开始工作。 根据选举办法的规定,选举会议的工作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召开选举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推选15名选举会议成员组成主席团,此后的选举会议将由主席团主持;然后主席团召开第一次会议,从主席团成员中推选常务主席1人,此后的主席团会议将由常务主席主持。

第二阶段,选举会议成员依法提名代表候选人;然后主席团召开第二次会议,汇总并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及简介,将代表候选人名单及简介印发选举会议全体成员。 第三阶段,召开选举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进行投票选举,宣布选举结果;然后主席团召开第三次会议,决定发布选举结果的公告,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报送关于选举结果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将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代表资格,公布代表名单。 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的具体安排,将在主席团产生后,由主席团研究决定,并发布公告。 下面,我就做好这次选举工作讲点意见。 大家都知道,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她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和运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是保障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根本途径和组织形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行使最高国家权力的组织形式。全国人大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受全国人民的委托参加行使最高国家权力。香港回归祖国以后,广大香港同胞不仅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主人,同时也成为国家的主人,既有权依法参加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范围内各项事务的管理,也有权依法选举自己的代表参加国家事务的管理,这是香港回归祖国、香港同胞实现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也是“一国两制”的重要体现。 附送: 人大代表选举讲话材料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试题及答案

一、名词解释: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指全国各族人民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定期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并由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其他国家机关,以实现对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有效管理的一种政治制度。 2.议行合一:国家权力机关统一掌管立法、行政等全部国家权力。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3.选举制度:选举制度是指规范选举活动的各类制度。其含义包括:(1)广义上说,是指有关选举一切公职人员的制度(其中制度是法律、法规、章程、规则和惯例等所有规范、准则的总和)(2)从中义上说,是指有关选举各类国家机关(代议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组成人员的制度;(3)狭义上说,专指有关选举国家代议机关组成人员的制度。 4.行政组织体制:指国家行政组织内部的各层级之间,各部门之间的权责配置关系和结构体系的各种制度规范的总和。 5.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一种制度。 6.政党制度:指国家通过政党行使国家权力、干预政治、进行政治活动的方式、方法和程序的总和。指政党执掌政权或参与政治的方式以及各政党之间的关系。 二、简答: 1.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 ①国家xx: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具体包括: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在不与该法律基本原则相抵触的前提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

②法律xx: 1978年宪法第一次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的职权。 凡关于宪法、法律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定或作补充规定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解释或加以补充。这种解释或者补充规定与原法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和法律的解释属于“立法解释”。 ③监督权: 1982年宪法第一次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宪法的实施。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还有权监督国家机关的工作,包括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④决定权: 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⑤任免权: 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⑥参与全国人大的组织工作: 包括主持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召集全国人大会;决定延长本届全国人大的任期;主持全国人大预备会议;审查代表资格;向全国人大提出议案;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领导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等。 ⑦全国人大授予的其他职权 2.选举制度主要原则: ①普遍原则:是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普遍性。选举权是指公民选举国家代表机关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公民被选为国家代表机关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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