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_物权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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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注册会计师辅导《经济法》第三章讲义4

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注册会计师辅导《经济法》第三章讲义4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 会计人的网上家园 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经济法》第二章讲义4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四、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掌握)(一)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交付1.简易交付: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如承租、借用),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事先占有标的物 + 合同【记忆】买方先借(租)后买2.指示交付: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通知到达第三人时生效【示例】甲租用乙的相机,乙之后将相机卖给丙,乙指示甲直接将相机交付于丙,通过这种交付的方式代替现实交付,而这个指示通知到达丙的时候视为交付,发生了物权效力。

3.占有改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买卖合同 + 借用或保管合同(自第二个合同生效时视为交付)【记忆】卖方先卖后借(管)【示例】甲购买乙的相机,买卖合同订立后,乙表示相机已归甲,但要求甲让自己再用一个月,甲同意。

表面看起来乙尚未向甲交付相机,但实际上已通过占有改定的方式交付,身份由卖方变为了借用方,从借用合同生效起视为交付。

【例题·单选题】甲企业向乙企业租赁了一台设备并已占有。

之后两家企业订立合同,约定甲企业购买乙企业的该台设备。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甲企业自( )时取得该设备的所有权。

A.买卖合同成立B.买卖合同生效C.占有该设备D.租赁合同生效[答疑编号5757030401]『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例题·单选题】甲在乙的画展上看中一幅画,并提出购买,双方以5万元成交。

甲同意待画展结束后,再将属于自己的画取走。

此种交付方式属于( )。

A.现实交付B.简易交付C.指示交付D.占有改定。

2024CPA经济法知识点笔记-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

2024CPA经济法知识点笔记-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

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第一节概述【知识点一】物的概念与种类1.物的概念(1)物权法上的物指的是有体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2)物是除人的身体之外,凡能为人力所支配,独立满足人类社会生活需要之物。

2.物的特点(1)有体性①一般情况下,物权的客体只能是动产、不动产,不能是无形资产,更不能是行为。

②特殊情况下(经法律特别规定),某些权利可以成为物权的客体,如股权、票据权利等出质构成权利质权,亦称“准质权”。

【提示】①行为是债权的客体,②智力成果则是知识产权的客体,如电脑程序、基因信息。

(2)可支配性①能为人力所支配并满足人的需要。

②不能为人所支配(如太阳、月亮、星星等)或不为人所需之物(如汽车尾气),不属于物权法上的物。

(3)在人的身体之外①人是权利主体,不能成为物权客体。

②人体器官如脱离人的身体,则可成为物。

【知识点二】物权的概念与种类2.物权的种类——法定【知识点三】物权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1.物权法定原则(1)物权法定原则的含义①物权种类法定:不得创设民法或其他法律所不承认的物权。

举例:我国法律并未将优先购买权规定为法定的物权种类,因此,甲乙双方约定(假若甲将自己的房子出售,乙有有权优先购买)因违反物权种类法定原则而无效。

但双方买卖合同仍有效,乙方有权要求甲承担合同法上的违约责任。

②物权内容法定:不得创设于物权法定内容相异的内容。

举例:《民法典》规定,动产质权的设立,须以向质权人转移质物占有为前提,否则,质权不成立。

因此,甲乙双方约定,自行车不需要交付,仍可以在甲处,违反了物权内容法定原则而无效。

(2)法定的原因:物权具有绝对效力,如果允许当事人任意设置,不利于交易安全。

(3)物权法定原则的效力:①行为人违反种类法定原则,在法定物权种类之外创设物权,该物权创设行为无效。

②行为人设定与打定物权相异的内容,该设定行为无效。

2.物权客体特定原则(1)客体特定:物权只存在于①已存在的物,②已确定的物。

三物权变动PPT课件

三物权变动PPT课件
受业主委托,金殿苑业主委员会出面找开发商 华凉公司论理,然而华凉公司已于2002年 注销。而当业主委员会找到华凉公司注销时的 债权、债务承接人上海包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 司时,业主们的要求当即遭到拒绝。
鉴此,业主委员会将包运房地产公司告上法庭。
经查明,华凉公司因在金殿苑1号楼擅自加层, 曾被上海市虹口区规划局处以罚款,后规划局 又补发了工程规划许可证。
2002年4月,金殿苑业主委员会成立后, 1号楼的业主们向业主委员会反映,在这幢 楼的2层和3层之间,又多出了2E层,这 层楼面有3套住房计236平方米,早在2 001年就被开发商以有使用权而出租给了 他人。
由于2E楼层的增建,开发商自始至终未经业 主同意,擅自压缩住宅层高和使用面积,且多 出的3套住房既没有分摊公用面积,也没有缴 纳维修基金。为此,业主们认为开发商的这一 做法侵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要求将2E层住 房的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
更的行为。 债权行为,指以债权债务的发生为内容的法律
行为。
3、物权行为概念创立的意义
一为标的物虽未灭失,但物权已终局的消灭, 其他人也未取得。
如抛弃某物,即使再为他人取得所有权,则 为新的所有权,而非原来的所有权本身并未消灭。
通常所指物权消灭为绝对消灭。
(三)物权变更(了解)
物权变更,是指物权在不失同一性的情况下, 其客体与内容的变更。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民法理论将合法取得财产 所有权的方式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
本案系争的三套房屋由包运公司建造,是包运 公司通过自己的生产劳动所创造的劳动产品, 因此金殿苑业主委员会的诉请显然不符合原始 取得的法律特征。
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包运公司尚且未能依照 法律规定取得所有权,又没有将所有权转移的 表示,因此金殿苑业主委员会的诉请亦不符合 继受取得的法律特征。

物权法第三章1

物权法第三章1

• 【引例分析】
• 变动原因 • 是买卖房屋的合同——债权行 为; • 变动结果 • 是买卖房屋的所有权——物权 行为。
• 2、物权变动的无因原则,即物权 行为的无因性 • 是指物权行为的效力不应受债权行 为的影响,当债权行为无效或被撤 销时,以物权合意与交付或登记构 成的物权行为并不当然无效,仍能 发生物权变动之效果。
• 物权行为是物权变动的意思表示与 交付(动产)或登记(不动产)相 结合的法律行为。
• 物权行为两大基本特征:独立性与无因性。
• 1、物权变动的区分原则 • 即物权行为的独立性。在发生物权变动 时,物权变动的原因与物权变动的结果 作为两个法律事实,他们的成立生效依 据不同的法律根据,这就是物权变动的 区分原则。
(4)预告登记(针对房屋买卖合同) ①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 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②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 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 效。
(5)不动产买卖合同与物权登记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 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 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案例讨论】 • 某甲将自己的房屋转让给了某乙,乙已将房款交清, 并且实际占有,后甲下落不明,因没有甲的身份证 件,乙始终无法办理过户,法院在一起以甲为债务 人的执行案件中,将仍登记为甲名下的房屋查封。 乙提出自己已将房款交清且已实际占有,未办理过 户登记的原因是甲不能提供身份证件,自己对此没 有过错,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查封、扣 押、冻结财产的规定》(2005年1月1日起实施)第 17条“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 封、扣押、冻结” 的规定,法院不能查封该房屋。 • 问题: • 1、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对所有权的转移有怎样的影响? • 2、以第三人无过错为由保护其利益,能否体现公平 正义?

第三章 物权法律制度-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

第三章 物权法律制度-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

2015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内部资料经济法(注会)第三章 物权法律制度知识点: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 定义:(一)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二)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 详细描述:(一)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1.规则(已讲授):2.交付的种类:(1)简易交付: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如承租、借用),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买方先借(租)后买(2)指示交付: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通知到达第三人时生效【示例】甲租用乙的相机,乙之后将相机卖给丙,乙指示甲直接将相机交付于丙,通过这种交付的方式代替现实交付,而这个指示通知到达甲的时候视为交付,发生了物权效力。

(3)占有改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卖方先卖后借(自第二个合同生效时视为交付)【示例】甲购买乙的相机,买卖合同订立后,乙表示相机已归甲,但要求甲让自己再用一个月,甲同意。

表面看起来乙尚未向甲交付相机,但实际上已通过占有改定的方式交付,身份由卖方变为了借用方,从借用合同生效起视为交付。

【总结】三种观念交付(二)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1.规则(已讲授):2.土地登记与房屋登记:3.登记不一致(P37):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4.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5.预告登记例题:1.甲、乙结婚后购得房屋一套,仅以甲的名义进行了房屋产权登记。

后来甲、乙感情不合,甲擅自将该房屋以市场价格出售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B.买卖合同有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C.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未转移D.买卖合同无效,房屋所有权已转移正确答案:B解析:(1)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2)甲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无权处分的买卖合同有效,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丙基于善意取得制度依法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3.物权的变动10.8

3.物权的变动10.8

A、5月10日前,吴某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B、2月1日至5月10日,李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C、3月1日至5月10日,张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D、5月10日后,王某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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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公信原则
1.公示原则
(1)含义
(2)立法理由 权利为义务人所知悉是权利得到尊重和保 护得以实现的前提条件。 物权具有排他性和优先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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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某酒店为8月8日的开业典礼,于8月7日向租 赁公司租借一台摄像机。开业典礼当日,酒店工 作人员不慎摔坏该摄像机,酒店遂决定将其买下, 并于8月9日致电租赁公司负责人表明上述意思, 对方同意。8月15日,酒店依约向租赁公司支付 了价款。请问摄像机的所有权何时转移?() A、8月7日 B、8月8日 C、8月9日 D、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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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落魄的音乐家甲将自己唯一的一架钢琴卖给了 乙,但与乙约定,甲先借用此钢琴进行创作。后甲
的创作到情绪极度暴躁状态,一气之下将钢琴抛弃。
钢琴被丙拾得,丙将钢琴卖给了不知情的丁。此时, 钢琴的所有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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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物权变动的规范模式
导入性问题:
甲将A物出卖给乙,问:
1.从时间点上考虑,A物的所有权何时发生转移? 2.从效力来源上来看,所有权因何发生转移-----因买卖合同,还是因在履行环节上的其他意思表示 抑或是事实行为? 3.如果买卖合同无效,那么所有权变动的结果 是否一概不发生?
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
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 发生物权效力。
41
Hale Waihona Puke 11(3)公示方法 不动产为:登记 动产为:交付 (4)公示的效力 公示对抗主义 公示要件主义 折衷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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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的变动

物权的变动

二、物权行为 (一)定义 如:甲与乙在3月日签订一份买卖电视合同, 3月2日乙交付5000元,3月3日甲将电视交 付给乙。 按德国法上的物权概念,此时包括了三个法 律行为,即:
1、3月1日的买卖合同,为债权行为,确立债 权债务关系:乙负有付款义务,甲负有交 付电视的义务; 2、3月2日乙交付5000元的行为,为物权行 为,发生物权变动:转移了货币所有权与 甲; 3、3月3日甲交付电视的行为,为物权行为, 发生物权变动:转移了电视所有权与乙。
公信力的内容——当事人在物权享有和变动 时依照法律的要求进行了公示,该公示就 具有权利推定的效力。 ◆当事人在享有、变动物权时依法律要求进 行了公示,第三人因信赖这一公示而为一 定行为,事后即使公示出来的物权状态与 真实的物权状态不符,第三人取得的物权 也受保护。
◆若当事人在享有、变动物权时依法进行了 公示,则其物权足以对抗第三人; ◆若当事人在享有、变动物权时未依法进行 公示,则其物权不得对抗第三人。
此时不同于物权形式主义。物权变动只需在 债权的意思表示之外加上登记或者交付即 可,不需要另有物权的合意,即无独立的 物权行为,也不存在物权行为无因性。
某年4月1日,甲乙在瑞士伯尔尼就一栋楼房 买卖达成协议并签字,4月8日办理变更登 记手续。但在4月16日甲乙之间的合同被法 院宣告无效。 则结论:乙在4月1日取得要求甲交付房屋并 办理变更登记的债权;在4月8日当初曾取 得房屋所有权;4月16日的判决导致乙最终 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2、非经登记或者交付的物权变动,不得对抗 第三人。即登记或交付是物权移转的对抗 要件。
如:甲乙在某年4月1日法国巴黎就一栋房屋 买卖达成协议并签字,约定4月8日办理变 更登记手续,但在4月6日甲又将房屋卖与 丙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则产生什么法律 后果?

物权变动ppt课件

物权变动ppt课件
2002年4月,金殿苑业主委员会成立后, 1号楼的业主们向业主委员会反映,在这幢 楼的2层和3层之间,又多出了2E层,这 层楼面有3套住房计236平方米,早在2 001年就被开发商以有使用权而出租给了 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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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2E楼层的增建,开发商自始至终未经业 主同意,擅自压缩住宅层高和使用面积,且多 出的3套住房既没有分摊公用面积,也没有缴 纳维修基金。为此,业主们认为开发商的这一 做法侵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要求将2E层住 房的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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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物权变动的原因(了解)
1、法律行为。
2、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如混同、先占等。
3、法律的规定,如征收、没收、留置权、优 先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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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权行为(了解) 1、涵义 物权行为,为法律行为的一种,是指物权变动
的意思表示,与登记或交付相结合的法律行为。
2、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区分。 负担行为,是指使一方负担给付义务的行为。
在法院一审期间,金殿苑业主委员会因不服虹 口区规划局的这一行政行为,另行提起行政诉 讼。虽然虹口区规划局补发许可证的行政行为 被法院判决撤销,但是,金殿苑业主委员会要 求确认加层产权归业主所有的诉讼请求,却未 能得到一审法院的支持。
金殿苑业主委员会不服,便向市二中院提起上 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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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二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在庭审中,包运公司辩称,系争房屋是由华凉 公司出资建造和销售的,而金殿苑业主委员会 并未出资,产权应属于包运公司所有。
华凉公司在不改变整幢大楼框架结构和外观的 前提下,在楼房内部的第二层增加一层楼板, 在向有关部门补办了手续后,将2E层房屋作 为使用权房销售,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即使此举违法,也应由行政部门处罚,但2E 层房屋产权不应属于金殿苑业主委员会所有。 金殿苑业主所购买的房屋完全符合产证上的要 求,并不构成任何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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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称:物权质的变更)
课堂思考题 房屋装修属于什么形态?

(一)物权变动概述
节 课

农民甲在承包某农场的第一年即获得大丰收,共收获近40万斤 后
堂 思 考 题
水一的稻辆种。小子除货、车肥1万花料斤去、留农8作万药全元等家,生口添产粮置资外一料,些花全必去部要6卖的万出农元得具,人及住民购房币买装第修20二用万年了元生。4万产其元所中,需买剩思 考题
(三)动产的交付
债权法上的交付,仅强调 物占有的移转!
(广义上的动产交付)
所有权人将其动产或动产的所有权凭证移 转给其他人占有从而引发物权变动的行为


以 交
付付
的 类
行 为 为

标 准

现实交付
是指动产所有人在转让或设立新物权之
(1)简易交付:
前,相对人已通过委托、租赁、使用借 贷等方式而实际占有了该动产,则从转

让或设立新物权的合同生效之时起,视 为交付。

交 (2)指示交付:

是指动产所有人在转让或设立新物权之前,该动产由第 三人实际占有,通过转让向第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来
代替交付。
:占有改定(3)
是指动产所有人与受让人特别约定,所有权让与之后该标的物仍由 原所有人占有,自双方所有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时即视为已经交付。
征用决定等。
还有:混同、时效、先占、遗失物拾得、埋藏物 的发现、加工、附合、混合、法定期限届满等。
(三)动产的交付
债权法上的交付,仅强调 物占有的移转!
(广义上的动产交付)
所有权人将其动产或动产的所有权凭证移 转给其他人占有从而引发物权变动的行为


以 交
付付
的 类
行 为 为

标 准

现实交付
属于动产交付的常态!
问:摄像机所有权何时转移?
返回
正确答案:C 解析:《物权法》第25条:“动产物 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 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 力。”题目中于8月9日达成合意,所
以选C项。
(四)思考题
4. 2001年甲乙签订了一份转让房屋协议,甲将自 己三间破旧私房作价3万元转让给乙。乙居住一年,于 2002年又将该房屋以3.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丙。丙居住
劳动创造物及物权 常
先占无主物取得所有权
见 情

国家通过没收取得所有权
继受取得
(一)物权变动概述
原始取得
又称: 物权的传来取得
① 继受取得

物 权
态的


是指物权人取得某标的物的物权, 有赖于该物之上原来存在的物权的 一种物权发生的方式。
如:买卖、赠 与、继承等!
移转性取得 常 见 情
创设性继受取得 形
余2万元存入银行。
问:(1)试分析本例共提到几项物权? (2)它们是如何发生、消灭的或有什么其他变化?
40万斤水稻所有权(原始取得) 39万斤水稻所有权(消灭)
20万元人民币所有权(移转取得) 全部消灭

小货车所有权(移转取得)

农具等生产资料(移转取得)
装修材料所有权(移转取得)
其中: 2万元所有权 换取 2万元债权!
是指动产所有人将动产的占有实际地移转给相对 人,由相对人直接占有该动产从而导致物权变动 的行为。
观念交付
目的:减少交易费用 或交易便捷!
是指在特殊情况下,法律允许当事人通过特别的约 定,并不现实地交付动产,而采取一种变通的交付
办法,来代替实际交付。
以“交付对象“为标准,则分为: 实物交付和拟制交付!
如:新房申请房产证的登记! 或设立抵押的登记(不动产负担登记)
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 15 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
失效!

异议登记
预备登记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其他不动产物
预告登记
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 照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的登记。
债权消灭或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 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涉及到: 物Biblioteka 变动!物权变动?即物权的发生、变更与消灭!
从本质上看,它是权利主体之间有关物权 客体的支配和归属法律关系的变化。
(一)物权变动概述
农民甲在承包某农场的第一年即获得大丰收,
课 共收获近40万斤水稻。除1万斤留作全家口粮外,全
堂 部卖出得人民币20万元。其中买一辆小货车花去8万
思 考
元,添置一些必要的农具及购买第二年生产所需的
一年,于2003年又将该房屋以4万元价格转让给丁。上 述转让均未办理私房过户手续。2005年由于该市将该房 地段划为开发区,所有房屋将要撤迁。因该房的撤迁补 偿费为15万元,甲、乙、丙、丁4人为谁有资格领取撤 迁补偿费而发生争议。
问:
(1)谁有资格领取该房屋撤迁补偿费?
(2)假如甲乙之间的转让办理了房产过户 手续,结论又如何呢?
B、有权请求刘某返还此牛,但应补偿刘某喂养病牛支出的 费用及劳务费
C、无权请求刘某返还此牛,因为蒋某的所有权已因抛弃消灭 D、无权请求刘某返还此牛,但有权要求刘某给以适当补偿
返回
正确答案:C 本题涉及抛弃物的所有权93属问题。 权利人可抛弃自己享有所有权的物品, 对于抛弃物,可依相应法律规定或习 惯由拾得人基于先占而取得所有权。 本题中,王某抛弃其病牛,刘某牵回 家中,刘某即取得对该牛的所有权。
(四)不动产的登记
某些特殊动产的物权及其 变动也需要登记!
权利人申请国家职能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 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1)登记的实质:在于将有关不动产设立、移转、变更
等情况登记、记载于登记簿上,以备人们查阅;
特 (2)登记的内容:应包括不动产物权的现状和变动,并 能够为人们所查阅;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
(四)思考题
2.试分析下列各例中物权变动的原因具体有哪些? (1)棉农甲去年共收获 3000斤棉花; (2)根据伯父的遗嘱乙意外分得 2万元人民币; (3)丙从乙手中购得一辆二手货车; (4)乙的货车后在一次长途运输中被烧毁。
返回
(四)思考题
3. 某宾馆为了 8月8日的开业庆典,于 8月 7日向电视台租借一台摄像机。庆典之日,工 作人员不慎摔坏摄像机,宾馆决定按原价买下, 以抵偿电视台的损失,遂于 8月9日通过电话向 电视台负责人表明此意,对方表示同意。 8月 15日,宾馆依约定向电视台支付了价款。
征 (3)登记的效力:在于确认不动产物权的变动;
(4)登记的性质:应是国家相应的职能部门依法实施
的公法行为。
(四)不动产的登记
某些特殊动产的物权及其 变动也需要登记!
权利人申请国家职能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
本 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
节 课 后 思 考
题分
本登记
(现实物权)
物权设立登记 物权变更登记 物权转让登记 物权消灭登记
对新主体而言:继受取得! 或理解:主体变更!
(一)物权变动概述
① 物权的发生
形 态
② 物权的消灭
③ 物权的变更
狭义上专指: 客体和内容的变更!
原始取得 继受取得
绝对消灭 相对消灭 主体变更 客体变更 内容变更
物权的标的物在数量 上有所增减。
(又称作:物权量的变更)
物权在内容上所发生的某 些改变。如:农民土地承 包权期限的延长或缩短, 抵押权受偿次序的升降等 等。
第二节 物权的变动
(1)物权变动概述 (2)物权变动原因
? 内容 (3)动产的交付
(4)不动产登记
? 重点: 动产交付、不动产登记
? 难点: 物权变动形态及其原因
(一)物权变动概述
提问:现代人与古人在解决生存方式上有何区别?
挣钱
自给自足!
购买:生活资料
现行法律称作: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要体会差异的原因)
如:抵押、依法留置!
(一)物权变动概述
① 物权的发生

原始取得 继受取得
如:食物的消费、物的 毁灭、抛弃!
(通常意义上的物权消灭)

绝对消灭
② 物权的消灭
物权的标的物不仅与其主体分 离,且他人也未取得其物权。
内涵:是指物权与其主 体的分离,从物权主体 角度看,就是物权的丧
失。
相对消灭
物权虽与原主体分离,但 又与另一新主体相结合。
(四)例题
1. 养牛专业户蒋某的一头奶牛得了重病,蒋某恐 此牛得的是传染病,为防传染给别的牛造成更大损失, 蒋把此牛拉到野外抛弃。农民刘某经过此地发现此牛 并拉回家中,经过刘某的精心喂养,此牛竟成为一头 高产奶牛。一年后,蒋某听说了此事,要求刘某将牛 还给他,刘不允。依照法律蒋某( )。
A、有权请求刘某返还此牛,因为刘某取得此牛是不当得利
题 种子、肥料、农药等生产资料花去6万元,住房装修
用了4万元,剩余2万元存入银行。
问:(1)试分析本例共提到几项物权?
(2)它们是如何发生、消灭的或有什么其他变化?
(一)物权变动概述
原始取得
又称:物权固有取得 或绝对取得!


物 权
态的


是指标的物之上原来是否存在物权 对物权人取得该物物权没有影响的 一种物权发生的方式。
权变动法律事实的构成。

(二)物权变动的原因
节 课

须以“交付”或“登记”为必

要!
导致物权发生、变更、消灭“遗的嘱”客以观死亡事为必实要!。
考 题
单方~:如遗嘱!
民事法律行为
双方~:如买卖、赠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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