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安全事故管理规

工伤安全事故管理规
工伤安全事故管理规

工伤安全事故管理规定

一、目的:

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工伤事故风险。

二、适用对象:

适用于在公司工作已签定合同的正式员工。

三、工伤的认定标准

1、工伤的认定:

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B、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C、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

故伤害的;

D、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事故的申报范围

A、因不服从领导指派安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B、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C、违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D、从事不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工作而在工作现场所发生的伤亡事故;

E、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工伤的种类:按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工伤事故导致的因公负伤的可分为轻

伤、重伤、死亡等种类。

4、工伤认定负责部门:公司安全消防生产小组与办公室人事组,按国家有关

法律执行。

四、工伤的申报程序

1、申报责任

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的工伤、安全事故的申报责任,因迟报、瞒报所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部门负责人承担。

2、申报范围

1 )、在本部门所辖范围内,本部门所辖的员工发生的一切工伤、安全事故。2)、对公司以投保的员工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所涉及的范围。

3、申报内容

1)、事故人的姓名、年龄、家庭住址;

2)、事故人家属联系方式及电话、人;

3)、事故人到岗的时间;

4 )、事故前的具体服务部门及工作性质;

5)、事故发生时的具体岗位或具体位置;

6)、上岗前是否受过该岗位工作的安全知识培训;

7)、是否有从事该项工作的国家承认的操作证;

8)、工伤的伤势程度的初步估计;

9)、是否已住院、医院名称及地址。

4、受理部门及责任:

管理部人事组是本办法规定的受理部门,受理责任执行首问责任制,即办公室人事组在首先接到工伤安全事故申报时,为第一责任受理人,必须立即进行登记、报告和实施救助;同时负责对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报告对象是“安全消防生产小组领导”。

因推诿受理或受理后瞒报、缓报而导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第一责任受理人承担。

五、安全事故的分析与处理:

1、公司的“安全消防生产小组”负责起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填制工伤安全

事故分析报告表。

2、分析报告必须由以下内容组成:

1)、事故当事人的姓名、年龄、服务部门、具体岗位和到岗时间;

2)、事故的具体经过;

3)、事故的原因分析;

4)、事故的责任初步认定及理由;

5)、安全小组的初步处理意见;

6)、事后的整改和预防措施。

六、工作事故医疗补偿标准:

当确定为因工负伤后,公司安全消防小组将事故分为非本人不可抗拒因素所致与

个人有一定操作失误责任两种情况,根据工伤的严重程度,对员工按分别以下标准给予补偿:

(一)、事故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或非本人过失所致:

类别、伤情程度、医疗期、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工资及待遇

1、轻伤:一般为皮外伤;

天以内;公司承担%的医疗费及交通费用,

享受%的基本工资。

天以内;公司承担%的医疗费及交通费用,

享受%的基本工资。

天以内;公司承担%的医疗费及交通费用,

享受%的基本工资。

2、重伤:一般包括()

天以内;公司承担%的医疗费及交通费用,

享受%的基本工资。

天以内;公司承担%的医疗费及交通费用,

享受%的基本工资。

天以内;公司承担%的医疗费及交通费用,

享受%的基本工资。

超过天,公司一次性支付一定费用,解除劳动合同

3、死亡,因抢救无效而死亡,公司承担%抢救费用,并按照有关工伤规定一次性抚恤补偿标准执行。

(二八事故因本人过失或操作不符合操作规程所致

补助标准为:1、

2、

3、

注:公司负担的医疗费用是指由保险公司理赔之后的差额部分的工伤医疗费用。

七、工伤安全事故的申报及规定:

1、工伤安全事故的处理:

1)所有的在工作场所的和工作时间内,因公致伤的先予以处理。

2)处理原则是尽快安抚和救治伤者,预防类似的事件再发生。

3)工伤安全事故后对当事人的处理:

A、按个人的责任其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医疗费用;

B、公司保留追究其过失所致的财产损失的权利;

C、凡过失所致公司损失超过元的员工,公司予以辞退,并追究损失的%

作为赔偿。

4 )、对事故部门主管的处理:

A、部门各级主管对本部门的每起工伤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B、所属部门员工出现一次工伤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在元以下的,对其直接主管给予警告一次,并罚款200元。

C、如果所属员工出现一次工伤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在元以上,对其直接主管给予留岗试用,并罚款500元处理。

八、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

1、申请报销时必须具备以下资料:

1)工伤事故当事人的身份证

2)安全消防生产小组的事故分析报告;

3)本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报告;(如出外出差的交通事故与安全事故还需出具交通部门或公安部门的报告)

4 )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保险公司或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的医疗诊断证明;

5)病历;

6)医疗、医药费原始单据;

7)费用结算明细表;

8)以上证明、单据等如在员工个人手中保管时,治疗结束后须交回公司,如丢失原始单据、病历等造成保险无法理培,则一切治疗等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2、报销额度的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支付部分

1)安全消防生产小组的分析报告判定为公司或设备所致的工伤事故,公司将按规定标准支付。

工伤事故处理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工伤事故处理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2033工伤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Work accident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对施工现场民工工伤管理,规范公司民工工伤保险及赔付、处理流程,促使各项目部及班组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减少民工发生工伤后各班组支出的费用,能让民工工伤处理得到根本解决,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工参保范围 1、在绍兴市区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通、水利及其附属工程等)项目的施工企业,除已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外,都应为企业内未参保的民工办理工伤保险,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2、所指的民工是指与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具有农村户籍、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人员。在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工地直接从事施工工作的非农户籍职工,也适用。

3、工伤参保年龄范围:男性为18周岁至60周岁内;女性为18周岁至55周岁内。 二、工伤保险缴费标准 1、建设单位在各开工前将工伤保险费按规定标准一次性拨付给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 2、施工单位民工工伤保险费以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的0.2%征缴。 3、对承包合同总造价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的重点项目和大型公共设施工程项目的工伤保险费,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劳动保障和地税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征缴费率,但最低不低于承包合同总造价的0.1%; 4、超过50亿元(含50亿元)的重特大公共设施项目的工伤保险费,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劳动保障和地税部门审核,报市政府同意后,可再适当下浮,但最低不低于承包合同总造价的0.05%。 三、工伤处理原则 1、公司对各类工伤事故处理秉承“有申报、有依据,予以受理;有申报,无依据,不予受理”的原则进行处理。

工伤事故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工伤事故管理办法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工伤事故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范围 1.1 本标准对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结 案及统计报告作出规定。 1.2 本标准适用于大冶铁矿工伤事故的管理。 2 引用标准 2.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第 75号 2.2 《冶金企业伤亡事故管理办法》[1994]冶生字第 239号 2.3 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2.4 GB6442-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 规则》。

2.5 《武汉钢铁公司事故管理细则》(修订)钢政发[1990]84号。 2.6 《伤亡事故管理程序》QSP/C2102-96A。 3 管理职责 3.1 安环科负责工伤事故的管理管理工作。 3.2 各级行政领导负责执行伤亡事故管理的法规及规定,配合医院抢救,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和结案,定期进行伤亡事故综合分析。 3.3 医院负责普及现场急救知识,对伤者及时抢救。 3.4 生产科、设备科、技术科、劳资科、组织部、监察室及相关部门协助事故调查和分析。 3.5 团委参加30岁以下青青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分析。 3.6 工会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善后处理工作。

企业工伤事故处理是怎样的

企业工伤事故处理是怎样的 一、企业工伤事故处理是怎样的 1、明确工伤认定的法定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情形可以认定工伤。 2、是要熟悉工伤申报、认定的相关程序。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3、清楚社保部门工伤认定流程。社保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4、了解职工工伤治疗费用的负担内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5、必须承担工伤保险相关责任。用人单位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如何赔偿工资标准 1、工伤不是很严重,只有几天。 如果工伤是这种情况,工伤医疗费用需要医院开证明,然后拿到企业的相关部门报销,同意后100%的报销。同时,这期间的伙食费是以该企业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补偿。当然这期间的请假不能计入旷工。

2、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 这种情况,相关的法律规定的很明确,企业应该严格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发放,严格上讲,应该是在工伤前12月的平均工资。 3、超过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三、工伤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首先要针对事故,认真分析.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真正原因。 2、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对有关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这是依法对事故责任者进行责任追究的具体体现。 3、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必须通过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危害,使广大职工从中受到教育.吸取教训,进而提高认识,在工作中防止事故的发生,真正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4、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不但要制定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预防措施,还要针对事故发生所暴露出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彻底整改,真正杜绝事故的再次发生。

工伤管理制度

淅川县奇昱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办法(试行) 一、目的 为规范工伤及工伤保险管理,及时、合理地处理工伤事故,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工伤事故风险。 二、适用对象: 适用于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员工。 三、员工工伤保险办理 1、办公室分批招聘的员工在岗前签订劳动合同,并视情况为员工申报相关保险。 2、办公室负责收集员工资料(身份证复印件、体检表原件、用工合同),办理员工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 3、各部门申请增补工伤保险的人员,在正式上岗前3日内为员工办理申报手续。 四、工伤的认定:以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为准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因工作场所或工作环境造成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公司利益、国家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范围: 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为工伤: 1、因不服从领导指派安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2、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3、违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4、醉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5、工作期间打架斗殴、自残或自杀; 6、从事不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伤亡事故;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七、工伤事故处理流程 1、员工发生工伤,部门人员应及时上报办公室,办公室安排人员将受伤员工送到工伤、医保定点医院治疗。 2办公室负责向财务部借出工伤员工医药费,办理入院、出院等手续。 3、企管科在出现工伤当日,做事故伤害调查,了解员工受伤经过,并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呈报分管领导,督促事故部门填写好《事故调查报告表》。 4、办公室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参保的规定,三天内向县劳动部门、保险公司办理工伤申报和工伤事故登记手续。(重特大事故必须在24小时完成所有的申报程序)。 5、办公室收集工伤员工就诊资料(就诊资料:医院的工伤、基本医保的专用处方、结算单、诊断证明、住院费用单、处方、发票、检查报告、病历等)三个工作日内提交医保部门、保险公司进行工伤理赔。 6、工伤认定及医疗结束后的处理方案,由办公室负责,并报公司领导审核。 7、员工发生工伤后必须将其送到工伤医疗定点机构进行治疗。如未送到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8、工伤员工就医时,护送就医人员必须要求医院使用工伤(基本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发票、结算单、诊断证明。各种治疗费、检查费必须有与之相对应的处方、发票、检查报告单以及病历记录。 八、工伤治疗 发生工伤后,原则上应在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治疗,紧急情况可选择就近医院治疗。 1、门诊治疗 普通治疗原则上在公司指定的医院治疗,治疗费用原则上由工伤职工先行垫付,待理赔报销后予以返还。 2、住院治疗

工伤事故管理规定

编号:SM-ZD-83935 工伤事故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工伤事故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有关工伤保险、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做到安全生产,有效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拟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全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 3 引用文件 3.1《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发布,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3.2《工伤认定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3.3《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T16180-1996)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1996

年10月1日实施。] 4.工伤事故报告 4.1发生工伤事故,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上级报告,事故发生部门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安全科报告,组织抢救并保护事故现场,等待相关部门现场调查。若在夜班发生事故时,部门值班领导或班长要立即值班调度员报告,并要组织好救护工作和现场保护。 4.2各部门不得拖延、隐瞒工伤事故,报安全科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安全科负责组织进行工伤事故的调查。 4.3任何部门、个人故意拖延、隐瞒上报,对受伤害人员造成不利的将承担一切责任。同时因瞒报、迟报造成对救护工作影响不利的,还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交给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4.4在生产厂区以外发生的事故,受伤害人员所在部门视情况应当派人赶往事发地协助救治工作,并同时上报安全科。 4.5因救护需要移动现场的,必须标明移动的位置、部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第一条依据标准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3号令)、《工伤认定办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标准制定。 第二条目的 为了加强事故管理,有效预防事故发生,实施生产事故监控,及时掌握危险源动态,落实“四不放过”事故处理原则,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生产事故的预防、事故调查处理、事故统计报告、事故信息管理、工伤的上报认定等。 第四条定义 1、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2、伤亡事故是指企业在册职工(包括计划内合同工、临时工)在本岗位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公司的设备和措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单位指派到单位外从事本单位的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微伤、轻伤、重伤、死亡)。 (1)微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损失工作日在1日以上、经劳动部门劳动能力鉴定没有伤残级别的伤害事故。

(2)轻伤事故:指微伤以上、重伤以下的伤害事故。 (3)重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经医师诊断为残疾,或者可能成为残疾,或者伤势严重的伤害事故。 (4)死亡事故:指造成人员死亡的伤害事故。 第五条事故管理职责 安全部为安全生产事故的主管部门,负责人身伤害事故的管理及生产事故的综合管理工作。 第六条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七条事故报告程序 1、凡发生安全事故,不论事故大小,在采取措施开展救援的同时要认真做好事故报告工作,事故的当事者或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所在单位领导报告,事故

工伤事故管理规定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体系文件 □ 行政文件 □ 其他文件 文件名称:工伤事故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职工在从事生产和工作中遭受人身伤害、职业病以及非生产性意外事故后,做好事故调查、报告、统计和善后处理工作,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权限,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在生产作业现场发生的各类人身事故的管理,也适用于派赴外单位的员工发生的各类人身事故及在生产地域内工作的外协单位人员的各类人身事故的管理。 . 机构及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是事故处理的审核组织。 安全部门的职责 负责对工伤事故的统计、汇总、分析、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 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必须及时赶赴现场进行跟踪调查,并按规定组织事故调查组,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结案等工作。 负责伤员的救护和医疗处置。 负责本生产区域工伤人员的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办理、工伤待遇确认等处理及“四不放过”工作。 负责国家和上海市工伤保险政策的贯彻执行,以及相关工伤事故责任部门与责任人的考核结果的落 实。 负责处理工伤待遇标准的核定、工伤人员的工伤假期及相关善后问题等工作。 各部门职责 各部门负责人应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保护现场,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并立即通知有关领导和事故有关人员到场。 积极配合安全部门做好事故现场拍摄、调查、分析,并负责和组织相关人员提供与事故有关的证据、证词等。 负责对本部门的轻伤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 工伤事故定义、分类与统计本规定所称工伤、意外事故视同工伤认定与界定标准,按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号令《工伤认定办法》执行。 工伤人员事故定性、处理原则及严重程度统计标准,按照国家《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家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执行。 事故中财产损毁严重度则由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核定。安全部门应按照事故类型、性质做好事故的统计汇总工作。对重复事故或事故发生频率较高的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重点分析,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安全生产)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工作指引

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工作指引 1、目的: 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工伤事故风险。 2、适用: 适用于为公司工作的已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所有员工,包括ABC三类员工。 3、定义和术语: 工伤: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及《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以下情况可认定为工伤: 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B、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 害的; C、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D、患职业病的; E、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F、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H、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B、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C、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 旧伤复发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A、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B、醉酒导致伤亡的; C、自残或者自杀的; 4、职责权限: 4.1 人资部行政课:4.1.1应急处理,接到员工工伤事故报告后,立即作出正确的处理措施; 4.1.2跟踪后期的治疗和工伤事故分析报告; 4.1.3每月统计工伤管理成本,并依本制度对相关人员绩效进行评定; 4.2人资部培训课: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并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意识、应急处理、急救

物业公司员工工伤处理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物业公司员工工伤处理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物业公司员工工伤处理管理规定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员工的工伤管理有据可依,特制定 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按照国家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工伤处理程序 第三条工伤处理程序 (一)若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司有关领导, 并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急救。 (二)在24小时内由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召集 现场目击者或有关证人调查事故经过,初步分析事故原 因,并做笔录。

(三)在24小时内向人力资源部报告事故经过,并于3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部递交事故书面报告、医院方面有关医疗报告及材料。 (四)根据事故有关书面记录,安全生产管理委员召开会议深入分析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五)人力资源部汇总所有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医院出具的病情原始病例或诊断证明、事故调查报告或事故通报、旁证材料、身份证、工卡等),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递交至工伤保险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六)工伤保险部门在正式受理后60日内做出认定结论,开出《深圳市工伤认定书》,并对仍需要继续治疗的工伤职工开出《深圳市工伤员工医疗期告知书》,通知用人单位、员工或其亲属。对认定为工伤并需要继续住院治疗的参保职工,工伤保险部门同时开出《深圳市工伤保险

企业公司工伤责任事故处罚办法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企业公司工伤责任事故处 罚办法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1357企业公司工伤责任事故处罚办法Measures for Penalties for Industrial Injury Liability Accidents in Enterpris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企业(公司)工伤责任事故处罚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以达到预防、减少乃至杜绝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特对工伤责任事故作如下处罚规定: 一、制造部为工伤事故的归口管理部门,应对工伤事故进行如实的调查核实,明确工伤事故责任(1、非本人责任;2、本人负次要责任;3、本人负主要责任) 二、工伤程度的界定: 1、轻度工伤事故为发生费用在200元以下; 2、中度工伤事故为发生费用在200---5000元; 3、重大工伤事故为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 三、对发生的工伤责任事故处罚为

(一)非员工本人责任造成的工伤事故: 1、轻度工伤事故:对事故责任部门按工伤发生全部费用的100%予以罚款,对部门领导罚款50元/次,对部门安全员罚款50元/次。 2、中度工伤事故:对事故责任部门按工伤发生全部费用的70%予以罚款,对部门领导罚款100元/次,对部门安全员罚款100元/次。 3、重大工伤事故:事故责任部门按工伤发生全部费用的40%予以罚款,对部门领导罚款200元/次,对部门安全员罚款200元/次。 (二)员工本人负次要责任造成的工伤事故: 1、轻度工伤事故:对事故主要责任部门按工伤发生全部费用的80%予以罚款,对部门领导罚款20元/次,对部门安全员罚款20元/次;对负次要责任方按工伤发生全部费用的20%予以罚款。 2、中度工伤事故:对事故主要责任部门按工伤发生全部费用的70%予以罚款,对部门领导罚款50元/次,对部门安全员罚款50元/次;对负次要责任方按工伤发生全部费用的

工伤事故的调查方法

工伤事故的调查方法 调查分五个方面进行: (一)现场调查:包括现场勘查、写实、描述、实物取证等; (二)技术鉴定:通过对现场物证、残痕等进行技术研究、分析,必要时还要进行模拟实验以确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三)对当事人的问询和谈话笔录,了解当时工作状态和事故发生的经过; (四)尸体检查,了解遇难者的死因,为进一步查找事故直接原因提供依据; (五)救护报告是事故现场的第一手资料,包括死亡人员的位置及状态设备和设施的状态和破坏情况,为现场勘查和分析打下基础; (六)管理方面的调查包括: 1.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对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的执行情况; 2.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的执行情况; 4.《作业规程》及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和实施情况; 5.对职工的培训教育情况; 6.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7.历年来的安全情况。 全面的调查为事故原因的分析提供了依据。 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原因分析是调查事故的关键环节。事故原因确定正确与否将直接影响到事故处理。事故原因的确定是在调查取得大量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的。事故原因分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一)直接原因 人的不安全行为和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1.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 6441—86)附录A中A.7不安全行为包括: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设备; (4)用手代替工具操作; (5)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削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 (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7)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 (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9)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10)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11)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 (12)不安全装束; (1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 2.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 6441—86)附录A中A.6不安全状态包括: (1)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2)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3)个人防护品用具一防护服、手套、护目镜及面罩、呼吸器官护具、听力护具、 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鞋等缺少或有缺陷; (4)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二)间接原因 (1)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如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问题; (2)教育培训不够或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得安全操作技术知识; (3)劳动组织不合理; (4)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 (5)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 (6)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 (7)其他。

工伤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9705 工伤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标准 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工伤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标准 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为规范项目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业主、我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或项目主管领导,根据事故的大小,由项目主管领导决定,按有关规定和上报时效逐级上报。为杜绝事故虚假传播,其他任何人不得越级上报项目部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但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可以立即报火警119,对

工伤事故管理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553 工伤事故管理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工伤事故管理规定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有关工伤保险、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做到安全生产,有效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拟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全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 3 引用文件 3.1《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发布,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3.2《工伤认定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 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3.3《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T16180-1996)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1996年10月1日实施。]

4.1发生工伤事故,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上级报告,事故发生部门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安全科报告,组织抢救并保护事故现场,等待相关部门现场调查。若在夜班发生事故时,部门值班领导或班长要立即值班调度员报告,并要组织好救护工作和现场保护。 4.2各部门不得拖延、隐瞒工伤事故,报安全科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安全科负责组织进行工伤事故的调查。 4.3任何部门、个人故意拖延、隐瞒上报,对受伤害人员造成不利的将承担一切责任。同时因瞒报、迟报造成对救护工作影响不利的,还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交给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4.4在生产厂区以外发生的事故,受伤害人员所在部门视情况应当派人赶往事发地协助救治工作,并同时上报安全科。 4.5因救护需要移动现场的,必须标明移动的位置、部位和物件等,对无故、有意破坏事故现场者,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4.6在双休日发生事故的,部门值班领导或班长、值班人员立即向公司领导和安全科报告,并组织进行抢救和现场保护。

工伤事故管理规定2018

工伤事故管理规定

工伤事故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伤事故的分类、抢救、报告、调查、处理等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国务院375号令工伤保险条例 GB6441—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xx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办法 3 管理职能 3.1安全环保处负责本标准的贯彻实施及日常监督管理。 3.2 相关职能部门、子公司负责贯彻执行。 4 术语和定义 4.1本标准所称事故按其性质分为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和破坏性事故。 4.1.1责任事故:是指由于工作人员的违章和渎职行为而造成的事故。 4.1.2非责任事故:是指由于自然因素造成且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 4.1.3破坏性事故:是指行为人为达到一定目的而故意制造的事故。 4.2按其伤害程度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 4.2.1轻伤事故: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4.2.2重伤事故:指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4.2.3死亡事故:指由于事故造成生命的终结。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轻伤事故的处置程序 5.1.1轻伤事故的报告:当有轻伤事故发生时,事故的受害人(或见证人)要迅速报告本部门(或车间)负责人;部门(或车间)负责人则迅速用电话报本公司总经理,并同时用电话报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处。安全环保处接报后,要迅速通知有关部门,以便于工伤治疗费的报销。 5.1.2 轻伤事故的处置:部门(或车间)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迅速将伤者送往

城阳区医院进行治疗。并让陪同人员告知接诊大夫,医疗范围不能超出“三个目录”(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以便于工伤治疗费的报销。超出“三个目录”范围的费用,谁同意的谁报销。整个治疗过程都由发生部门(或子公司)负责。 5.1.3 轻伤事故的调查:轻伤事故的调查由发生的部门(或子公司)负责,除要把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事故的责任者调查清楚外,并要搜集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词(最少俩人),要有证人的亲笔签名。证词要指定专人保管,长期保留,以便备查。并按工伤事故统计台帐的要求登记台帐。一式两份,经总经理签字后,于15个工作日内,一份报集团安全环保处,一份部门(或子公司)留存备查。 5.1.4轻伤事故的善后:轻伤事故的发生部门(或子公司)要根据事故“四不放过”(事故的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的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的原则来进行善后处理,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安全环保处将对事故情况在全集团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以引起高度重视,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防止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5.2重伤事故的处置程序 5.2.1重伤事故的报告:当有重伤事故发生时,事故的见证人要迅速报告本部门(或车间)负责人,部门(或车间)负责人则迅速报本公司总经理,并同时用电话报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处。安全环保处接报后,要迅速报总裁并通知有关部门,以便于重伤事故的调查以及工伤治疗费的报销。 5.2.2重伤事故的处置:部门(或车间)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根据伤情迅速将伤者送往城阳区医院或上一级医院进行治疗。并让陪同人员告知接诊大夫,医疗范围不能超出“三个目录”(急救、抢救期间除外),以便于工伤治疗费的报销。除急救、抢救期间超出“三个目录”范围的费用,谁同意的谁报销。整个治疗过程都由发生部门(或子公司)负责。 5.2.3重伤事故的调查:由安全环保处组织工会、设备工装处、电力处等对重伤事故进行调查。发生重伤的子公司(或部门)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分管领导要组织生产、设备及见证人协助调查。调查结果由安全环保处(用工作信息单)起草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调查人员在会签栏签字。调查报告报分管领导和总裁。经领导批示后,下发各相关部门/子公司,以从中吸取教训,做好预防工作,杜绝重伤事故的发生。安全环保处负责对重伤事故进行登记、建帐工作。

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QG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QG/GD 14.02-03 环保与职安管理标准 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办法

2006-05-29发布2006-05-29实 施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伤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工伤事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员工因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的报告、调查与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分厂、各部门。 3职责 3.1用人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调查,并按规定提交调查报告;负责工伤事故和急性中毒事故的善后工作、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与跟进;建立健全本单位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档案。 3.2机动部是公司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归口管理部门,对各单位上报的工伤事故进行核实,必要时重新组织调查及监督实施;并负责申请工伤认定及工伤待遇;协助工伤员工的伤残鉴定及工伤索赔工作;建立健全公司工伤事故和职业病档案。 3.3企业安全部负责由火灾、爆炸事故及治安事件等导致的工伤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3.4机动车队负责由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3.5总裁办负责由食物中毒导致的工伤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3.6基建办负责建设项目施工导致的工伤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3.7人力资源部负责按时为公司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并按规定为工伤员工办理工伤相关手续。 4定义 4.1记录工伤事故:是指员工受伤,但伤情甚微,未造成歇工或歇工未满三个工作日(含3个工作日),且估计医疗费用在800元以下、无需住院治疗的事故。 4.2轻伤:是指造成员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失,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一般指员工负伤后需要住院治疗,或虽未住院治疗,但歇工在4个工作日(含4个工作日)以上且医疗费用在800元以上者,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通常是指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只轧断一节,脚指轧断二只以下;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钾骨、腕骨、腿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轻微骨折,轻微脑振荡,轻度灼伤、烫伤。 4.3重伤:是指造成员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无死亡的事故,一般能引起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重伤范围按劳动部(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文颁发的《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执行。 4.4死亡:是指因工遭受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不良或者违章操作导致员工当场致命伤害,经抢救无效死亡。

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正式)

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 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依据:国务院 (1991)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 理规定》、建设部(1993)3号令(工程建设重 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 (1994)96号《建设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办 法》、建设部(1994)4号《建设部职工伤亡事 故统计问题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项目部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由项目经理审批后实施。 3、安全事故发生后,施工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采取应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并立即停工,保护好现场。 4、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事故发生2小时内将事故情况用多种方法报公司经理,项目经理部在12小时内将事故报表和事故报告书上报公司。 5、发生的安全事故,必须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迟报、隐瞒篡改事实、破坏现场。否则将会受到法律制裁。项目部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事故按“四不放过”。项目部无权处理的事

故,必须认真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其它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制定执行。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办法(第二)

前言 2012年6月,《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办法》第一版已颁布实施至今。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工伤事故管理,突出预防工伤事故发生工作的重要性,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以达到最大限度降低工伤事故风险和运营成本,特修订本办法。 本办法主要参阅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及其相关配套政策,结合本公司实际编制。 本办法由上海圆通速递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提出。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归口。 本办法起草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薪酬福利部。 本办法修订生效日期:2013年6月1日

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办法目录 一、适用范围 二、工伤常识 三、工伤处理三部曲 3.1伤员救治与公司内的行政申报; 3.2工伤认定申请与工伤鉴定申请; 3.3工伤费用报销与理赔。 四、工伤预防 五、附则

工伤安全事故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者其他存在聘用关系的所有工作人员因工作原因受到意外事故伤害的管理;有特别指定适用的按指定。 在校实习生实习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根据事故原因和实习协议确定费用等相关责任的承担。 二、工伤常识 2.1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具备下列情形之一即可申报): 2.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2.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2.1.4患职业病的; 2.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2.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2.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认定工伤: 2.2.1故意犯罪的; 2.2.2醉酒或者吸毒的; 2.2.3自残或自杀的。 2.3工伤程度区分:公司为了对工伤事故不同情况不同处理,按工伤的严重程度,分为轻伤、重伤、死亡三个级别。轻伤指医疗总费用预计低于5000

关于职工因工受伤处理的管理规定(1)

关于职工因工受伤处理的管理规定 各部门、各项目部: 根据国家《劳动法》、《安全生产法》、《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工伤保险条例》及南通市《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行业特点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关于职工因工受伤处理的管理规定》,望认真贯彻执行。 该规定目的是为了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工伤事故风险。适用对象为公司工作的已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员工。一、工伤的认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事故的申报范围 1)、因不服从领导指派安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2)、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3)、违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4)、从事不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伤亡事故;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因犯罪、违反治安管理、违反企业管理、醉酒、自残或者自杀等原因导致的伤亡,以及在工作时间和原因之外所发生的伤亡均不认定为或视为工伤。 三、工伤的种类:按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工伤事故导致的因工负伤可分为轻伤、重伤、死亡等种类。 四、工伤认定负责部门:公司安全生产小组与人事部、安全科,按国家有关法律执行,员工如有异议,可向国家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裁决。 五、工伤的申报程序 1、申报责任 部门负责人承担本部门的工伤、安全事故的申报责任,因迟报、瞒报所致的事故责任增加部分由部门负责人承担;有董事长特批的,按董事长批示执行。 2、申报范围: 1)、在本部门所辖范围内,本部门所管辖的员工发生的一切工伤、安全事故,不受时间限制。 2)、对公司已投保的员工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医疗险”所涉及的范围,包括员工上下班途中,因工作所致的伤害。 3、申报内容如下: 1)、事故(疾病)人的姓名、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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