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加强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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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工程质量规定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规定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规定铁路建设一直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中之重,在国家经济、交通运输和国防等各个领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证铁路建设质量,在建设工程中必须严格按照《铁路建设工程质量规定》进行操作。

本文就该规定进行详细的介绍,以期提高铁路建设的管理水平和工程质量。

一、规定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铁路建设工程质量规定》适用于所有与铁路建设有关的工程,包括铁路新建、改建、扩建、维修和运营等方面。

规定的基本原则是以质量为中心,强调科学规划、精细设计、标准施工、全面管理和持续改进。

在规定的指导下,铁路建设工程可以确保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标准,并能够满足铁路发展的需要。

二、规定的主要内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规定》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1. 工程设计工程设计是铁路建设的关键环节,设计阶段的质量决定了后续建设、维修和运营的效果。

因此,在设计阶段必须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工程技术、材料选择、环境影响等等。

同时,设计部门还需提供详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确保施工人员可以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操作。

2. 工程施工工程施工是铁路建设的重要环节,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施工团队必须严格遵守铁路标准规定,并保证采取先进的施工方式和高效的施工管理,确保工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3. 工程论证工程论证包括前期论证和施工后的论证,目的是确保工程的设计和施工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前期论证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括工程定位、环境影响评价、资金方案、投资效益、工程进度等方面;施工后的论证则需评估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缺陷,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4. 工程验收工程验收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铁路建设工程的验收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标准,包括外观质量、功能性、使用寿命等方面。

验收过程中需进行现场检查和生产厂家随机抽检,确保质量符合相关要求,符合验收标准才能投入使用。

5. 工程监理工程监理是指独立于建设单位和承包方的第三方机构,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铁总建设函〔2017〕588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开展铁路在建项目质量检查活动的通知

铁总建设函〔2017〕588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开展铁路在建项目质量检查活动的通知

重点问题
整改方案
整改时限
衬砌背后是否存在空洞,是否会发生掉块脱落
衬砌厚度、强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存在渗漏水
隧道工程
排水系统〔池水洞〉是否通畅,能否满足排水要求
洞口边坡防护是否满足相关要求,是否存在危岩、落石
仰拱是否按设计施作,底板是否存在上拱
桥梁基础揭示地质条件是否与设计相符
2 桥梁工程
连续梁浇筑是否满足要求
设计原则和设计方案是否与现场情况相符,设计方案是否合理, 各专业间接口是否一致,变更设计程序是否规范、真实;重点核 查岩溶地区桥梁基础设计,岩溶地下水发育、大变形、突泥突水 等不良地质隧道的设计方案,以及路基填料、危岩落石、岩溶路 基基底处理、高陡边坡路基等重点工点设计方案的合理性。
(二)施工质量检查。各建设单位要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 重点对隧道、路基、桥梁、轨道、房建等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全 面排查:隧道是否存在不按设计、有关标准施作,二衬是否存在 强度、厚度不足,是否存在开裂,衬砌背后是否存在空洞,防水 板是否破损,是否存在渗漏水,排水系统是否按要求施作,二衬 背后回填注浆是否密实,洞口边坡防护是否满足相关要求,是否 存在危岩、落石,施工中出现突泥、涌水、渗漏水处是否按规定 进行了处理等。路基是否存在填料不合格、填筑工艺不规范、边 坡防护及支挡不满足要求,路桥过渡段路基不均匀沉降,路基沉 降变形超标或上拱、排水系统不完善、排水不畅等问题。桥梁基 础地质情况是否与设计相符,桩基、墩台、现场制梁是否满足质 量控制要求,悬灌梁施工是否满足工艺要求,连续梁底板混凝土 是否存在不密实、离析、漏筋、空洞,预应力张拉顺序、时间、 张拉力控制是否满足验标要求等。轨道板质量是否满足要求,元 梓轨道铺设前是否进行了沉降评估、铺设精度是否满足要求,钢 轨、道岔等成品防护是否到位,无徘轨道板是否存在砂浆离缝、 上拱等问题。站房钢结构焊接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地基处理是否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总建设[2021]78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总建设[2021]78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总建设[2021]78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通知(铁总建设[2021]78号)现将《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执行。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一般规定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管理,规范铁路建设行为,提高铁路建设管理水平,科学有序推进铁路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两级企业管理关系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活动。

更新改造、小型等其他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铁路建设,是指新建或者改建铁路建设项目1项目审批决策、勘察设计、项目实施、竣工验收等所有施工活动。

第四条铁路建设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全面实现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保和稳定等建设目标。

第五条铁路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第六条铁路建设应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升铁路建设管理水平;重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防灾减灾,节约能源和土地,做好文物保护、职业病危害防护等工作。

第七条铁路建设应当坚持科学技术创新,积极推广使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技术和新型建筑材料。

第二章建设程序第八条铁路建设项目必须按照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和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组织建设,各阶段的工作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深度。

2第九条立项决策阶段。

根据中长期铁路网和铁路建设规划,对拟建项目进行预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在初步勘察的基础上进行可行性研究,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按要求提交审批。

工程简易的建设项目,可直接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条勘察设计阶段。

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应在定位调查的基础上进行。

关于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铁建设〔2009〕154号)

关于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铁建设〔2009〕154号)

铁道部文件铁建设〔2009〕154号关于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为全面贯彻落实“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效益、环境保护和技术创新”六位一体和“高标准、讲科学、不懈怠”的要求,加快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努力建设精品工程和安全工程,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大规模铁路建设任务,根据“镜头不换、纵深发展”的工作思路,现就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明确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的意义、目标和要求1.重要意义大力推行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有效提高铁路建设管理水平,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大规模铁路建设任务,是铁路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是贯彻“高标准、讲科学、不懈怠”要求的重要途径,是落实“六位一体”管理要求的重要抓手,是建设精品工程和安全工程的客观要求,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发展实力的迫切需要。

各单位要深刻理解推行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推进措施,进一步夯实各项基础工作,加快推行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全面提升铁路建设管理水平。

2.总体目标落实“高标准、讲科学、不懈怠”要求,推行统一的建设技术标准、管理标准、作业标准,建立铁道部指导、建设单位为龙头、参建各方各负其责、协同推进,体现先进性、系统性、统一性、文化性的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体系,形成建设项目各项工作闭环管理、有序可控,使建设项目“六位一体”控制水平明显提高,把铁路工程建成精品工程、安全工程。

3.总体要求推行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必须以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

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切实增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树立对国家、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精心组织、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精心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万无一失,使建设的每一项工程都能经得起运营的检验、社会的检验和历史的检验。

必须坚持高标准、讲科学、不懈怠。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事故与招标投标挂钩办法》的通知[铁总建设(2014) 290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事故与招标投标挂钩办法》的通知[铁总建设(2014) 290号]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事故与招标投标挂钩办法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事故与招标投标挂钩办法》的通知铁总建设(2014) 290号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现将《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事故与招标投标挂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铁路总公司2014年11月2日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事故与招标投标挂钩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提高铁路建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含工程质量问题,下同)、铁路交通事故与招投标挂钩等事项。

第三条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未构成工程质量事故的,按工程质量问题进行处理。

第四条 铁路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分为生产安全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及一般事故。

第五条 铁路交通事故,按照国务院《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分为铁路交通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将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铁路交通事故与招投标挂钩等事项分别纳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和检测等合同。

在合同中约定,参建单位所承担的建设项目发生工程质量安全、铁路交通事故,若负有责任,需接受总公司依据本办法作出的处理。

第七条 对造成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以及铁路交通事故的责任单位,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外,建设单位应按本办法规定和总公司通报,在一定时间内不接受责任单位投标。

因全国性或区域性不可抗拒自然灾害造成的事故除外。

第八条 发生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自事故责任认定之日起,对事故责任单位按以下规定处理:(一)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根据事故责任划分,建设单位在6-18个月内不接受责任单位投标,其中认定为全部责任的18个月,主要责任的14个月,重要责任的10个月,次要责任的6个月。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措施备课讲稿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措施备课讲稿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措施2.11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措施为切实加强现场施工安全质量,深化“强基达标、提质增效”,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打造精品工程、安全工程,切实强化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意识和关键环节控制,依据下列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公司将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

(1)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办法》(铁总建设﹝2017﹞286号);(2)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铁总建设﹝2017﹞310号);(3)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铁路局集团公司提前介入铁路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铁总办﹝2017﹞320号);(4)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加强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铁总建设﹝2017﹞328号);(5)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调整铁路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通知》(铁总办﹝2017﹞337号);(6)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上铁建〔2018〕94 号);(7)中国铁建《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的通知(铁建﹝2018﹞98号);(8)中铁十四局集团《关于认真落实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红线管理规定>的通知》(十四局安质﹝2017﹞693号);(9)中铁十四局集团《关于开展在建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排查治理行动的通知》(十四局安质[2018]174号)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8年下半年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十四局安质[2018]276号)的通知。

2.11.1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目标杜绝出现《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铁总建设﹝2017﹞310号)中的质量红线问题,即: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及混凝土强度满足设计要求,按规定方法和安全步距开挖,按规定开展围岩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对有毒有害气体逸出的隧道按专项方案开展监测;保证路基填料符合设计要求;杜绝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不转包,不违法分包;实事求是编制各类工程资料,杜绝试验、监测、检测及隐蔽工程数据造假。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深化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深化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13〕193号)发布时间:2014-01-01为科学有序推进铁路建设,提升建设管理水平,全面实现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保和稳定建设目标,现就深化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管理体系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以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建设单位、参建单位为实施主体,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以管理制度标准化、人员配备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过程控制标准化为基本内涵,以技术标准、管理标准、作业标准和工作流程为主要依据,以机械化、专业化、工厂化、信息化为支撑手段,建立标准化项目管理运行机制,全面实现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保和稳定的建设目标。

铁路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是科学有序推进铁路建设的基本方法,是实现项目建设目标的科学管理体系。

(一)基本内涵。

管理制度标准化、人员配备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过程控制标准化是标准化管理的基本内涵。

管理制度标准化是前提,人员配备标准化是保障,现场管理标准化和过程控制标准化是关键,四个方面的标准化工作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1.管理制度标准化。

在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基础上,建立完善一套目标明确、结构清晰、职责分明的项目管理制度,做到实施有标准,操作有程序,过程有控制,结果有考核。

2.人员配备标准化。

明确参建各方部门、岗位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岗位任职标准,选配素质和能力达标的人员,确保岗位设置满足管理需求,人员素质满足岗位要求。

3.现场管理标准化。

将现场布局和临时设施建设、施工组织安排和资源配置、现场检查、技术管理、内外协调等现场管理工作的内容和方法具体化、定量化,制定统一标准,实现规范管理、文明施工。

4.过程控制标准化。

细化分解项目建设目标,建立健全管理流程、作业流程及相应的制度、标准,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实现管理和作业过程的闭环有效控制,保证每一个环节工作质量和成果达到规定标准要求。

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铁总建设[2014]292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建设(2014) 292号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现将(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铁路总公司 2014年11月3日- 1 -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保证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以及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铁路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其他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依法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法签订合同并明确约定共同执行总公司相关规定及质量要求和质量责任;督促参建单位按国家、行业、总公司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工程质量职责,加强合同履行情况检查,依据合同追究参建单位的质量违约责任。

第四条承担铁路建设任务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执行国家、行业及总公司标准,依法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五条承担铁路建设任务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接受国家、行业和总公司依法进行的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铁路建设项目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和竣工验收各阶段工作应达到规定要求和深度。

- 2 -建设单位应重点抓好质量“红线”管理和工序转换质量控制,质量问题未整改完成,工序验收不合格,不得转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七条承担铁路建设任务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降低工程建设标准,不得随意压缩工期,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第二章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第八条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建立以质量目标、责任、制度、方法和控制体系为主要内容的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依据承担的建设任务建立各自的质量管理体系。

建设单位应组织对各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铁路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铁总建设[2014]319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发文稿纸标题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 铁路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附件 主送 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抄送 集装箱、投资公司,铁科院,鉴定、信息中心,总公司发展与法律、计统、财务、劳卫、物资部,运输、审计、监察局,工管中----------------------装---------------------订---------------------线---------------------按照铁路政企分开改革有关要求,为切实落实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建设管理和国家铁路局铁路建设工程监管责任,总公司与国家铁路局就铁路基建大中型项目招标投标、质量安全、竣工验收等职责进行了协商明确。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招标投标(一)建设单位应依法组织建设项目招标,接受总公司和国家铁路局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的招标投标监督。

(二)建设单位应在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之日起5日内,向国家铁路局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其中北京铁路局管区域为国家铁路局工程质量监督中心,下同)办理招标备案。

备案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招标人(建设单位)基本情况、招标时间地点、招标金额等。

(三)建设单位应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分别向总公司和国家铁路局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书面报告主要包括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技术条款、评标标准和方法、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报告,中标结果等。

(四)请各建设单位将2013年3月14日至本通知施行之日的在建项目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交国家铁路局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请总公司相关部门将2013年3月14日至本通知施行之日铁路建设项目工程招标投诉办理情况交国家铁路局。

交接工作按建设项目逐一进行,交接资料应完整无缺,遗留问题应专题说明,交接时应列出详细清单,交接完成后双方应签字确认。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措施

2。

11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措施为切实加强现场施工安全质量,深化“强基达标、提质增效”,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打造精品工程、安全工程,切实强化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意识和关键环节控制,依据下列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公司将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

(1)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办法》(铁总建设﹝2017﹞286号);(2)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铁总建设﹝2017﹞310号);(3)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铁路局集团公司提前介入铁路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铁总办﹝2017﹞320号);(4)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加强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铁总建设﹝2017﹞328号);(5)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调整铁路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通知》(铁总办﹝2017﹞337号);(6)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上铁建〔2018〕94 号);(7)中国铁建《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的通知(铁建﹝2018﹞98号);(8)中铁十四局集团《关于认真落实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红线管理规定>的通知》(十四局安质﹝2017﹞693号);(9)中铁十四局集团《关于开展在建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排查治理行动的通知》(十四局安质[2018]174号)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8年下半年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十四局安质[2018]276号)的通知。

2。

11。

1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目标杜绝出现《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铁总建设﹝2017﹞310号)中的质量红线问题,即: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及混凝土强度满足设计要求,按规定方法和安全步距开挖,按规定开展围岩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对有毒有害气体逸出的隧道按专项方案开展监测;保证路基填料符合设计要求;杜绝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不转包,不违法分包;实事求是编制各类工程资料,杜绝试验、监测、检测及隐蔽工程数据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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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
加强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
党的十九大对建设质量强国、交通强国作出了战略部署。

铁路作为国家重要基础设施、大众化交通工具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骨干,铁路建设工程的质量不仅事关铁路自身的发展,而且事关国家战略全局。

铁路建设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质量强国、交通强国战略,必须牢牢抓住“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在认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铁路建设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以质量为核心,切实加强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全面规范质量行为,推进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铁路建设管理从重工程数量、规模扩张和速度进度向重质量安全和效益转变,实现铁路建设工程质量新的提升。

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持以质量为核心,突出问题导向,夯实质量基础
(一)提高政治站位。

组织全路建设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统一思想认识,聚焦工程质量,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建设质量强国、交通强国的目标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职业使命感,真正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作为铁路建设发展的重要前提和不可逾越的红线,把工程质量作为最核心、最关键和最重要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采取更
加坚决、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的措施,全面深入细致地抓好铁路工程质量,确保铁路尤其是确保高铁和旅客安全万无一失。

(二)开展警示教育。

把开展质量警示教育作为铁路建设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抓好抓实。

总公司每年年初和年中通过召开电视电话会、质量座谈会和现场会等形式,分别组织1次警示教育活动。

建设单位及其他参建单位要结合现场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并借助以往案例,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警示教育活动。

(三)开展质量排查。

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常态化和关键阶段的质量问题排查,按规定开展高速铁路开通达标评定,彻底整改问题,不放过任何一个质量隐患和问题。

对在建项目,每月由建设单位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开展对标排查,定期通报情况;对当年计划开通的新线项目,一季度由铁路公司主要领导、铁路局集团公司分管领导亲自组织开展对标排查;对已开通近一年半的项目,四季度由铁路局集团公司分管领导组织对运营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影响高铁运营安全的关键部位开展全面排查。

(四)开展问题整治。

铁路局集团公司、铁路公司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统一建立问题库,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分工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质量,对突出质量问题实行挂牌督办。

对隧道工程采用无损检测和敲击检查相结合进行检测,确保二衬背后脱空问题得到发现和彻底整治。

(五)开展管理诊断。

针对排查暴露的突出问题,要从管理角度进行诊断。

总公司由建设管理部牵头,每年组织对铁路建设项目进行诊断;铁路局集团公司、铁路公司每半年组织对所管项目进行诊断。

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组织座谈、听取参建单位意见等方式,对现场质量安全控制、标准化管理、施工组织、投资控制、科技创新、队伍培训、依法建设、干部作风、维护稳定、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全面诊断,查找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通报诊断情况。

(六)推行质量承诺。

进一步落实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的责任。

对于新开工项目,建设单位要组织参建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对质量安全措施落实及工程质量达标进行承诺。

对于在建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单位对标自查;在自查工作完成后,参建单位就工程质量出具工程质量承诺书。

项目开通前,参建单位要对问题全部销号、确保运营安全做出承诺。

(七)严格刚性规定。

针对铁路工程质量安全易发多发问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其中特别明确对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转包和违法分包、资料造假等行为严厉打击,实施暂停接受投标、直至清除出铁路建设市场的处理,对造成危害损失的要依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索赔,对存在腐败问题的移交有关部门严格依法处理。

二、牢牢抓住“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强化
质量管理,促进质量提升
(一)坚持标准。

树立标准意识,营造按标准办事的浓厚氛围。

完善标准体系,制定高铁四电工程新标准,通过实施“精品工程、智能京张”研究制定完善高铁站前工程标准;通过工艺、工序优化、关键技术攻关,引导施工企业主动制定和实施先进标准。

严格执行标准,开展标准宣贯,开展对标检查,实行标准考核。

开展标准化工地建设,严格按作业指导书施工,让标准成为习惯,习惯符合标准。

(二)健全制度。

健全专家论证制度,完善专家库,设立专业技术攻关组,组织质量关键技术攻关。

完善重大施工方案编审制度,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审批、技术交底、实施和检查验收程序。

实行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制度,施工单位制定风险公示图,实施全员、全过程、全项目检查的“三全”检查制度。

完善激励约束制度,选拔质量安全工作表现优秀的单位作为示范标杆,加大正向激励表彰,带动广大参建单位积极创建放心工程、精品工程。

(三)规范流程。

严格开工流程,坚持开工报告制度,大临设施、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等准备工作及主要施工资源保障要素不满足条件的不得开工。

严格示范引导流程,坚持试验先行、首件认可。

严格原材料检验流程,原材料未经检验合格不得使用。

严格施工流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未进行技术交底不得施工。

严格工艺流程,按照先进合理的施工组织和作业顺序施工。

严格变更设计流程,坚
持“先变更、后施工”,严格按照审核后的施工图或变更设计施工。

严格检查验收流程,分层次落实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各级验收责任。

(四)落实职责。

构建质量责任体系,推行建设单位A、B、C类的分级管理模式,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主管工程师各负其责。

实行“五定、三统一、一负责”制度,对质量工作定人、定期、定岗、定责、定点,统一部署、统一记录、统一分析,实行首查负责制。

严格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管理。

通过每月定期开展一评价、一考核、一通报,确保各个环节有人管、有人查,做到检查有记录、有分析、有整改、可追溯。

建设单位督促各参建单位合理分解和全面落实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职责。

(五)加强培训。

抓好多种形式培训,各铁路局集团公司建立职业化建设管理人才库,结合人才培养规划,选派优秀人才到长大隧道、复杂桥梁、艰苦地区等“急难险重”的项目中实践锻炼。

营造善于学习的浓厚氛围,强化参建人员法制意识、标准意识和责任意识培训。

开展各层级岗位培训,总公司每年举办不少于两期质量培训班,建设管理人员每两年轮训一次,新进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引导参建企业成为人才培养的主体,形成以专业领军人物、专业带头人、专业拔尖人才、铁路工匠为主体的骨干人才梯队。

开展作业人员岗前质量常识和技能培训,落实专项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逐级技术交底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要求。

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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