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突出问题调研报告
刑事立案调研报告

刑事立案调研报告刑事立案调研报告一、调研目的与背景我部门近期对刑事立案程序进行了调研,旨在了解目前刑事立案的整体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推动刑事案件的有效立案和司法公正。
二、调研方法与范围本次调研采用了实地访谈和文献资料分析的方法。
我们调研了几个省份的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收集了相关的立案资料和案件进程记录,进行了归纳和分析。
三、调研结果1. 立案程序复杂繁琐在我部门调研的省份中,刑事立案程序存在过于繁琐的问题。
立案需要填写大量的表格和报告,并需要多个程序的协调,导致立案时间延长。
这一问题对于严重案件来说尤为突出,违背了及时性的原则。
2. 司法资源分配不均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些地方的刑事案件数量非常庞大,但司法资源却相对有限,导致立案工作的滞后。
这使得犯罪分子可能逍遥法外,公众对司法公正性产生了质疑。
3. 司法机关人员力量不足另一个被广泛反映的问题是司法机关人员力量不足。
在我们的访谈中,许多调查员表示自己需要同时负责多个案件的调查工作,导致立案速度缓慢,无法保证案件的质量和法律适用的准确性。
四、改进意见1. 精简立案程序我们建议通过对立案程序进行简化和规范,减少繁琐的表格和报告,提高立案效率。
相关部门可以制定一套统一的立案流程和标准,以便于调查人员的操作,并减少立案所需的时间。
2. 加强司法资源的配置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我们建议加强对司法资源的合理调配。
可以通过增加人员数量、改善办公设施、引进高新技术等方式,提高办案效率,减少案件积压。
3. 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为了提高办案质量,我们建议加强对司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应加强专业知识的传授,提高调查人员和检察人员的素质,以便更好地应对复杂的刑事立案工作。
五、总结刑事立案是保障司法公正和打击犯罪的重要环节。
通过本次调研,我们了解了刑事立案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
我们提出了一些改进意见,希望能够促进刑事立案工作的顺利进行,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和司法公正。
立案工作专题调研报告

立案工作专题调研报告立案工作专题调研报告一、调研目的和背景近年来,我国的司法改革不断推进,其中立案工作也成为改革重点之一。
为了解立案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本次调研旨在为进一步推进司法改革提供决策参考。
二、调研方法和范围本次调研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主要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观察和专家访谈,以及统计数据分析等手段收集相关数据。
调研范围主要涵盖了法院、检察院以及律师事务所等相关机构。
三、调研结果1. 立案工作的基本情况根据调研结果显示,立案工作的主要程序包括收案登记、审查受理和立案决定三个环节。
其中,收案登记流程相对较为标准化,但审查受理环节存在审查标准不一、程序繁琐等问题。
而立案决定环节存在着依据不充分、审查不严格等问题。
2. 立案工作存在的问题调研结果显示,立案工作存在以下问题:(1)立案标准不统一。
不同地区、不同法院对同一案件的受理标准存在差异,导致地域性立案现象较为突出。
(2)立案审查程序繁琐。
立案审查过程中,许多不必要的环节和手续增加了工作量,消耗了大量司法资源,影响了案件审理效率。
(3)立案决定执行不严格。
一些法院在立案决定环节对材料的审查不严格,导致一些不具备立案条件的案件也被受理,给后续审理工作带来了困扰。
四、调研建议基于上述问题,本报告提出以下建议:(1)加强统一标准。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立案标准的统一规范,尽量减少因地域差异导致的立案差异。
(2)简化审查程序。
应对立案审查过程中的繁琐环节进行优化和简化,确保程序严谨的同时提高工作效率。
(3)加强立案决定的监管。
对立案决定环节进行严格监管,确保立案条件的合规性,避免受理不符合要求的案件。
五、结论根据本次调研的结果和分析,立案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通过加强统一标准、简化审查程序以及加强立案决定的监管等措施,可以进一步提高立案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推动司法改革的顺利进行。
立案专题调研报告

立案专题调研报告立案专题调研报告一、背景介绍立案是司法活动中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司法程序的启动和是否可以正常开展。
因此,对于立案工作的及时、准确和规范是司法机关的首要任务之一。
本次调研旨在了解当前立案工作的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问卷调查主要针对各个司法机关的立案工作人员,要求他们回答关于立案工作的问题。
实地走访主要走访了几家人民法院和检察院,进行了面对面的访谈。
三、调研结果1. 立案手续繁琐:调研结果显示,当前立案手续过于繁琐,申请立案的文件材料繁多且要求严格,影响了立案的效率。
有些立案人员反映,因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而被要求补充,导致案件不能及时立案。
2. 立案时间较长:由于各种原因,当前立案的时间较长,有一部分案件需要等待较长时间才能立案。
这种情况在司法机关工作负担较重的地区尤为突出。
调研结果显示,立案时间过长不仅耗费了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而且也影响了司法机关的形象。
3. 立案人员需提高专业能力:调研发现,部分立案人员的专业能力有待提高。
一些立案人员在审查案件材料时不够仔细,导致了错误的立案决定。
有些立案人员对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了解不够深入,缺乏及时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这也影响了立案的质量。
四、改进措施为了解决当前立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立案工作效率和质量,我们提出以下改进措施:1. 简化立案手续:应当对立案手续进行简化,减少不必要的材料要求,缩短立案审查的时间。
可以引入电子立案系统,提供便利的在线立案服务,降低立案手续的繁琐程度。
2. 加强立案人员培训:立案人员应当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专业素质。
法院和检察院应当加强对立案人员的培训,提供及时的法律政策更新信息,确保立案人员始终了解最新的法律要求。
3. 优化立案流程:通过优化立案流程,合理分配工作资源,提高办案效率。
应当建立立案绩效考核机制,适当激励工作积极的立案人员,同时加强对工作不到位人员的监督和整改。
立案难调研报告

立案难调研报告立案难调研报告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引言、调研目标、调研方法、调研结果分析、问题和挑战、对策建议和总结等。
以下是关于立案难的调研报告的一个示例:立案难调研报告引言:立案是司法机关处理案件的第一步,也是司法保障公民权益与社会稳定的基本手段。
然而,当前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立案难的问题,即很多公民的合法权益难以通过司法途径得到保障,从而损害了法治的公信力和司法的效率。
为了深入了解立案难的原因和对策,本次调研将就立案难问题进行探究和分析。
调研目标:本次调研旨在探讨立案难的主要问题和挑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提高我国司法机关的工作效率和公信力。
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了文献研究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通过查阅相关文献,可以了解到立案难的主要特点和影响因素;实地调查则可以直接观察和访谈相关人员,获取真实的立案难案例和案情细节。
调研结果分析:调研结果显示,立案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司法资源紧缺:我国司法资源有限,法官和法院数量不足,导致案件处理周期长,立案难的问题突出;2. 法律体系不完善: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存在缺陷,合同法、民事诉讼法等对一些具体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导致无法立案或立案困难;3. 纠纷调解机制不健全:我国现有的纠纷调解机构比较分散,调解程序复杂,导致很多纠纷不能通过调解解决,进而增加了司法立案的难度。
问题和挑战:立案难问题给司法机关和公民带来了很多问题和挑战。
首先,长时间无法立案导致公民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其次,立案难问题也影响了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和司法效率,阻碍了法治建设和司法改革的进程。
对策建议:为了解决立案难问题,我们建议:1. 加大司法资源投入:增加法院和法官数量,改善司法设施,提高案件处理效率,减少立案难的发生;2. 完善法律体系:加强对法律的解释和补充,明确一些法律适用问题,减少立案难的发生;3. 健全纠纷调解机制:建立统一的纠纷调解机构,简化调解程序,增加调解成功率,减少立案的需求。
立案信访专题调研报告

立案信访专题调研报告【标题】立案信访专题调研报告【正文】尊敬的领导:我们近期对立案信访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并撰写了以下报告,希望能对相关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一、问题描述立案信访是指群众就某一事宜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请求相关部门对其事宜进行调查与处理。
通过对立案信访问题的相关研究和调研发现,存在一些突出问题:1. 案件立案标准不统一:不同部门、地区对于立案的标准与要求存在差异,给群众带来了困惑和不满。
2. 受理工作流程不顺畅:由于立案信访工作涉及多个部门,流程长、程序复杂,导致受理工作效率不高。
3. 走访调查不充分:有的立案信访案件只进行了简单的走访,调查不充分,导致问题的本质未能真正解决。
二、问题原因分析立案信访问题的产生根源于多方面的因素:1. 缺乏统一标准的原因:立案信访工作牵涉多个部门,各部门在立案的标准与要求上存在不一致,缺乏统一的规范与指导。
2. 流程不顺畅的原因:立案信访工作涉及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可能存在瓶颈和障碍,导致工作程序不顺畅。
3. 调查不充分的原因:立案信访工作涉及到的问题复杂多样,有时候时间紧迫,导致走访调查的精确性和充分性不足。
三、解决对策建议针对立案信访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对策建议:1. 统一立案标准:建立统一的立案标准与要求,对有关部门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立案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率。
2. 优化受理工作流程:对受理工作流程进行优化,减少繁琐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建立跨部门的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
3. 加强调查力度:增加调查力度,提高走访调查的质量和效果,确保问题被充分了解和解决。
四、总结立案信访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涉及到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对于解决相关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立案信访问题的深入研究和调研,我们提出了一些解决对策,希望能够为相关工作的改进提供参考和借鉴。
同时,我们也意识到立案信访问题的解决需要各个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协作,才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谢谢!【字数:499字】。
某县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调研报告

某县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调研报告为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XX县公安局根据上级相关工作部署要求,不断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努力实现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一、工作整体推进情况(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部署。
为认真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高度重视,将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制订了《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 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局长具体负责、各科所队室负责人分工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做到了“谁主管、谁负责,谁办案、谁规范,谁制定、谁落实”。
并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找出症结所在,寻求解决方案。
对每个执法岗位、每项执法内容,逐项摸底,逐项排查。
全体民警不等不靠,自我加压,查漏补缺,确保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有序逐步深入推进。
(二)强化培训,增强执法本领。
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X 局将提高民警执法规范化水平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不断强化民警的业务技能培训,提升执法〃软实力〃,采取自学、培训、抽考等形式,重点测评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相关会议精神、文件掌握情况,为进一步开展好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自开展执法规范化工作以来,X局利用周五学习日时间,通过随机抽查、现场提问、答卷测试等方式,对民警的专业法律知识、应知应会内容进行了多次检查测试, 通过测试,进一步提高了民警学习的积极性,为规范执法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S)强化执法制度建设,规范执法依据。
一是完善配套制度建设。
以《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为基础,先后制定了《执法民警行为规范》、《执法资料汇编》等XX余项规章制度,对案件办理流程依法进行规范,确保从接处警、案件受理到查处、办结,都严格按照程序标准进行;二是建立受案、立案登记管理制度。
案件调研报告最佳范文

案件调研报告最佳范文案件调研报告最佳范文「篇一」一、当事人及案由当事人: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X X年XX月XX日,XXX工商局在进行市场巡查时发现,XXX销售到我市的XXX 牌保健食品的外包装上印有“软化血管、提高免疫力”字样。
检查人员认为软化血管、提高免疫力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功能,不可能同时出现在一种产品上,当事人的行为涉嫌夸大宣传,检查人员随即对上述情况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然后填写《立案审批表》并附上述现场检查笔录报局领导批准立案。
局领导X X年XX月XX日批准立案(立案号XXX)。
本案由XXX(执法证号∶XXXXX),XXX(执法证号∶XXXXX)两名调查人员负责调查处理。
二、调查经过及证据X X年XX月XX日,调查人员对当事人在我市的经销商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当事人在我市的销售情况,并获取了调查笔录一份、经销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经销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XXX牌保健食品进货发票复印件两份、经销合同复印件一份。
X X年XX月XX日,调查人员在XXX超市对XXX牌保健食品进行抽样取证,获取了XXX牌保健食品的外包装两份。
X X年XX月XX日,调查人员通过特快专递向XXX邮寄送达了XXX号《询问通知书》,要求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XXX牌保健食品批准证书、销售到我市的XXX 牌保健食品销货发票、经销合同,并于X X年XX月日前到我局接受调查。
X X年XX 月XX日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委托XXX到我局接受调查,向我局提供了当事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XXX牌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一份,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调查人员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
X X年XX月XX日,当事人通过特快专递给我局提供了情况说明一份,整改后的包装一份。
调查人员调取的主要证据(证据目录)有:1、进行现场检查的现场检查笔录1份;2、对经销商法定代表人的询问笔录1份;3、XXX牌保健食品进货发票复印件四份4、经销合同复印件二份。
立案工作情况汇报

立案工作情况汇报尊敬的领导:根据上级要求,我对立案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
自立案以来,我们团队经过不懈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就具体情况作如下汇报:一、立案工作进展情况。
自立案以来,我们团队高度重视立案工作,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首先,我们对案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分类,建立了完善的案件档案和信息库,为后续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其次,我们加强了对案件的调查和取证工作,确保案件办理的客观、公正和准确。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当事人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做好了相关的法律援助和服务工作,确保案件的顺利办理。
二、立案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在立案工作过程中,我们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
首先,案件数量增多,工作压力较大,需要进一步加强团队协作,提高工作效率。
其次,部分案件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需要我们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法律素养,确保案件的顺利办理。
同时,一些案件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单位,需要我们加强沟通和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案件的解决。
三、下一阶段工作打算。
针对上述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一系列措施,进一步推动立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首先,我们将加强团队建设,提高团队协作能力,确保案件的高效办理。
其次,我们将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和法律素养,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同时,我们将加强对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案件的解决,确保案件的顺利办理。
四、结语。
立案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工作,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我们将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确保案件的客观、公正和准确办理。
同时,我们也诚恳接受领导和同事们的监督和指导,不断完善工作,提升工作水平,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特此汇报。
此致。
XX领导(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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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突出问题调研报告篇一:森林派出所立案突出问题自查自纠报告森林派出所立案突出问题自查自纠报告为确保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取得实效,陵阳森林派出所按照省、市、县森林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 密切结合实际,于5月18日-25日对20年度以来的162起警情逐一分类进行了梳理、全面自查,警情类别分别为: 20年陵阳森林派出所共接报警115起,其中受理上报刑事案件7起,立查林业治安案件1起、行政案件45起,受理、调处涉林纠纷共计18起,公民求助4起,误报案件41起;20年1-5月,陵阳森林派出所共接报警47起,其中受理上报刑事案件1起,立查林业行政案件16起,受理、调处涉林纠纷共计16起,误报案件14起。
经过民警认真、细致、全面自查,未发现推诿塞责、有案不受、有案不立、立而不侦、违规乱立、隐案瞒案、统计不实等突出问题。
在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该所做到了:一是密切联系协作。
所内民警要做到互通有无,相互联系、相互学习,与其他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
二是主动接受检察机关和上级机关对涉林案件的立案监督,加强与林业其他部门协作,及时对疑难复杂问题进行沟通会商、责任倒查,及时做到派出所内部自我检查,并积极接受各界监督。
三是落实治理责任,成立由所长担任组长、副所长担任副组长、全体民警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专项治理,坚决纠正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法纪刚性,真正做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
下一阶段,陵阳森林派出所将按照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三个系统(即接处警系统、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办理系统)的运用,健全受案登记制度,完善立案审查制度,按时上报专项治理工作信息,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篇二:关于对立案登记制改革的调研报告关于立案登记制改革的调研报告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将立案审查制改为立案登记制,体现了党中央对立案工作的重视。
《决定》将立案审查制改为立案登记制,意义重大,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理念和决心,发挥人民法院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职能作用,实现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实行立案登记制后,从制度机制上破解“立案难”的问题,畅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保护群众合法诉权。
阜南县人民法院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调研:一、近三年立案受理情况二、“不立案”的具体情形1、“不立案”的矛盾纠纷类型?①案件的定性或者当事人身份比较特殊的案件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②可能引起上访的案件。
③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有关的案件。
④在立案中进行实质审查的情况,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表明了立案审查是程序审查,而案件审理阶段才是实质审查,但是现在的立案过程中很多案件都按照实质性审查进行的。
2、“不立案”通常采取的方式?口头告知,人为设置起诉障碍等方式。
3、“不立案”后矛盾纠纷的具体流向、消解办法①到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他们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他们熟悉当地法规,会给当事人建议和指导,让他们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符合条件,他们会派律师免费为其打维权官司。
②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经审查认为不该受理你的案,就应该给其下个“不予受理”的裁定书,据此,他们就可以上诉到该法院的上级法院。
如果法院不给裁定,敷衍你,到人大政法委去告法院。
③选择上访或者上诉。
4、“不立案”的正负面影响?①立案难直接贬损了法院的基本价值,导致法院的职能弱化,对法院存在的依据产生根本性的动摇。
②不立案行为严重限制或剥夺了公民的诉权,造成当事人告状无门的后果,极易引发激化社会矛盾。
③不立案可以增加当事人调解的机会,可以化解一定的矛盾纠纷;提高了法院的结案率,,预防和减少了当事人诉讼、上访的数量,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稳定,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三、“不立案”的成因分析1、主观因素①受到内部管理制度的约束,法院对法官审案采取“调、撤、判”率考核的影响,由此引发对进入法院的案个事先拣选,如果认为有疑难复杂倾向的案件,立案后难以调解结案的案件,便采取不立案处理,直接堵在门外。
②受法院结案率考评的影响,如果立案后长期得不到裁判,成为积案,一定意义上影响法官工作,加之人少案多,不得不采取有案不立的措施,很多法院长期坚持年终不收案的做法。
③是受案结事了的影响,把一些看起来难缠的、烫手的、有可能引发上访、闹访的案件,挡在法院门外,不让其进入审判程序。
2、客观因素①理念与政策的变异导向。
共建社会和谐已成为社会价值观,并以此作为促进社会发展和稳定的指导政策。
在司法实践中,“和谐社会”的社会价值观渗透到司法机关,被要求不约而同地确定为法院工作的指导方针和工作基调。
人民法院作为纠纷处理机关,毫无疑问应当围绕社会和谐的目标,尽量预防和减少当事人通过诉讼、上访等权利救济途径使矛盾凸显出来。
于是在人民法院内部对一些特定案件处理上,不惜以牺牲公平正义为代价,能不立案就不立案,将不立案作为压制矛盾、化解纠纷、促进和谐的工作手段。
②权力一体化背景下的诉讼障碍。
人民法院的司法权是权力共同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权力共同体中名义上是立法、行政、司法三权一体化,但因种种缘由,导致司法机关的司法权归根结底还要依赖于行政权,使司法与政治以及公权力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
尽管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在当前权力环境下,甚至可以说,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因没有司法独立的制度前提和生存空间,而使司法权常常事实地受制于行政权。
因此,即便在权力共同体内部,行政权和司法权并非处于同等地位,而是存在制约与被制约的事实关系。
③关于立案过程中进行实质性审查,也是在于希望减少原告败诉的几率,减少审判中出现错案数量所采取的措施,但是该措施同时造成了立案难,同时很多民事案件的证据调查是当事人所无权调查的,本应在立案后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但是在立案阶段就因为没有这项本应由法院作出判断的证据,而无法进入审判程序,导致民事案件不能依靠公权力解决。
四、实行案件登记制的挑战 1、潜在进入诉讼程序的矛盾纠纷类型会增加,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迅速增多。
目前法院普遍存在案多人少,以及司法能力缺失的问题,登记制在充分保护诉权的同时,客观上增加了法院的工作量。
2、当事人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的数量增多。
立案登记制不再强调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利害关系或利害关系的程度,法院对证据不足及没有证据的案件立案登记后,此时原告可能不愿意再提交证据,转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申请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造成法院调查取证数量增多。
3、驳回当事人起诉、管辖权异议数量增多。
由于立案“宽进”,可能导致经审理发现案件不符合起诉条件,应裁定驳回起诉。
以及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随之相应增多。
4、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数量增多。
立案登记制降低了立案标准,在立案阶段更难发现虚假诉讼、恶意诉讼。
个人之间的不睦、对政府行为不满也会被恶意诉讼,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其负责人无辜成为被告将成为可能。
无理缠诉行为也相应增多。
五、实行案件登记制的应对1、强化诉前和诉讼服务,特别是抓好立案窗口。
如,诉前提示制度、预登记立案制度,法律人诉前咨询服务制度、导诉服务制度等。
2、引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法院亟待设立附设调解制度,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的诉调衔接制度,诉前和诉讼分流制度等。
3、推进法官职业化。
首先,通过案件分流,用疑难案件、重大复杂案件选择专业法官。
其次是职业化法官主体和独立审判问题。
一方面是审判一线和司法辅助工作的人力资源精英化配置,另一方面要营造职业化的环境(法官审判独立和职业保障等等)4、加紧建立和改革科学的审判管理和法官考评机制。
5、对于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法院可以一方面通过民事程序制约,包括案件受理与起诉状送达阶段的防范措施,审理阶段的程序性防治措施,审判阶段的制裁性裁判行为;另一方面刑事惩罚制裁和强调法官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裁量当事人的诉权行使。
篇三:森林派出所立案突出问题自查自纠报告森林派出所立案突出问题自查自纠报告为确保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取得实效,陵阳森林派出所按照省、市、县森林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 密切结合实际,于5月18日-25日对20年度以来的162起警情逐一分类进行了梳理、全面自查,警情类别分别为: 20年陵阳森林派出所共接报警115起,其中受理上报刑事案件7起,立查林业治安案件1起、行政案件45起,受理、调处涉林纠纷共计18起,公民求助4起,误报案件41起;20年1-5月,陵阳森林派出所共接报警47起,其中受理上报刑事案件1起,立查林业行政案件16起,受理、调处涉林纠纷共计16起,误报案件14起。
经过民警认真、细致、全面自查,未发现推诿塞责、有案不受、有案不立、立而不侦、违规乱立、隐案瞒案、统计不实等突出问题。
在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该所做到了:一是密切联系协作。
所内民警要做到互通有无,相互联系、相互学习,与其他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
二是主动接受检察机关和上级机关对涉林案件的立案监督,加强与林业其他部门协作,及时对疑难复杂问题进行沟通会商、责任倒查,及时做到派出所内部自我检查,并积极接受各界监督。
三是落实治理责任,成立由所长担任组长、副所长担任副组长、全体民警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专项治理,坚决纠正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法纪刚性,真正做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
下一阶段,陵阳森林派出所将按照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三个系统(即接处警系统、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办理系统)的运用,健全受案登记制度,完善立案审查制度,按时上报专项治理工作信息,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