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基层法院立案登记制度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法院立案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和解决建议

当前法院立案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和解决建议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纠纷也不断增多,其中不乏选择通过法律诉讼这一途径来解决。
立案庭作为诉讼程序的第一道门槛,其工作一向首当其冲、备受瞩目,而面对立案庭的工作辐射面广、任务重、难度大,我国法律法规对立案工作的规定不甚完善,立案工作长期缺乏足够的理论指导,结合上述因素,我院的立案工作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当前立案工作存在的问题(一)立案庭的工作任务繁重。
立案职能的单一化与多样化问题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目前我院是实行“大立案”格局,除担负正常的立案工作以外,还要承担办理缓、减、免诉讼费的审批或报批手续,处理告诉申诉来信来访,解答法律咨询、送达保全、上诉案件的移送、审判流程管理等工作。
(二)立案庭担负起了法律援助服务机构的工作。
因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范围较广,服务对象中有许多人文化素质不高、法律知识欠缺,同时由于这些人对于律师业的错误认识以及不信任等原因,在起诉时,他们很少先去寻求律师的帮助,从而给法院立案工作增添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以致立案庭担负起法律援助服务机构的工作。
(三)立案庭遇到大量不应立案的请求。
许多社会单位及机关在工作中草率胡乱的为相对人“出谋划策”,一些单位或者机关在遇到自己不愿意或者处理不了的问题的时候,常常不负责任的让相对人到法院起诉,通过这种方式产生的来访者大量存在,但实际上,此类问题大部分是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根本不属于人民法院立案管辖的范围。
法院对类似这种的立案请求的审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人民法院的立案工作效率。
(四)立案标准不统一。
我国现有的诉讼法对各类案件的立案标准、当事人起诉时应向法院提供的诉讼材料未作详细规定。
同样,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对当事人起诉也仅作了“应当有明确的被告和具体诉讼请求、事实根据”原则性规定。
据此,各法院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相应制定出各类案件的立案标准及起诉时当事人必须提供的材料等一系列不同规定,由此造成了立案标准的不统一。
基层反映: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基层反映: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题目: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引言:基层法院作为司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为人民群众提供公正、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的重要责任。
而诉讼服务中心是基层法院的窗口和纽带,负责接受申请、调解纠纷、提供法律咨询等重要工作,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探讨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问题:1. 人员素质不高:部分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素质欠缺,缺乏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影响了服务的质量。
2. 服务意识不强:部分工作人员对待群众的态度冷漠、敷衍,甚至存在对待事务不认真负责的现象。
3. 工作效率低下:部分诉讼服务中心办事效率不高,办理案件时间长,导致申请人权益受损。
4. 信息传达不畅:部分中心未建立综合信息系统,导致诉讼流程信息传达滞后,申请人无法及时了解自身案件进程。
5. 法律咨询服务不完善:部分中心未能提供全面详细的法律咨询服务,导致群众对法律理解不到位,律师指导不准确。
建议:1. 提高人员素质:加强对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职业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相关业务素养。
2. 加强服务意识培养:营造服务至上的工作氛围,通过培训和推行激励机制,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感。
3. 优化工作流程:诉讼服务中心应优化案件审理流程,合理安排人力资源,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案件及时办结。
4.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综合信息系统,加强各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更新案件进程,方便申请人查询和了解案件的最新进展。
5. 完善法律咨询服务:诉讼服务中心应配备专业律师,提供全面、准确的法律咨询服务,帮助群众理解法律规定,并给予实际操作上的指导。
结语: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提供公正、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通过加强人员素质培养,加强服务意识教育,优化工作流程,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提供完善的法律咨询服务等措施,可以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并提升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司法服务。
基层法院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基层法院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一、背景介绍基层法院作为司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人民群众许多纠纷和争议的解决工作。
然而,基层法院在开展工作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人员配置、案件质量、执行力度以及服务意识等方面分析基层法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
二、人员配置问题1. 缺乏专业性:目前一些基层法院普遍存在员额不足、审判技能欠缺等情况,导致司法公正难以保障。
2. 年龄结构不合理:年轻化和老龄化并存,造成初入行者经验不足与经验丰富者进修困难的矛盾。
建议:优先加强对专业性的培养,在招聘和选拔员额时更为注重竞争力和专业素养。
同时完善培训制度,提升全体法官素质,并逐步建立良好的导师机制。
三、案件质量问题1. 并非所有案件都得到公平公正审理:一些地区或许因设备落后或办案条件差导致审理质量下降,无法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2. 法官工作压力大:由于案件数量过多或者过于繁琐,导致法官缺乏足够时间进行审理和研究,从而影响了判决的准确性。
建议:加强对基层法院设施和条件的改善投入,提高办案效率。
对一些特殊、涉及民生问题的案件增派专门法官认真研究并给予妥善处理。
同时,通过制定合理的工作时间安排和优化办案流程来减轻法官的工作压力,并加强对案件质量的监督。
四、执行力度问题1. 执行难问题突出:在执行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被执行人故意拖欠或潜逃等情况,导致申请人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
2. 个别执行庭存在违规行为:部分执法人员可能会受到赌博、暴力催债或贪污等非法行为的诱惑,从而影响了司法公正。
建议:加大对执行难问题解决方案的研究和实践,针对不同情况采取多样化的措施,例如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管理和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违规执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等。
五、服务意识问题1. 法官对当事人关心不够:一些基层法院过于注重案件数量而忽视了严谨审理的同时也忽略了对当事人的关怀和指导。
2. 司法公开程度有待提高:虽然存在一定程度的信息透明化,但仍然有少数案件的审理程序以及相关裁判文书在某种程度上缺乏公正性。
立案工作建议

关于法院立案工作存在的问题浅析和解决建议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纠纷也不断增多,越来越多的选择通过法律诉讼这来解决。
作为诉讼程序的第一道门槛,法院立案庭的工作首当其冲、备受瞩目。
通过了解矿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的工作,切实地感受到立案工作辐射面广、任务重、难度大。
基层人民法院的立案工作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当前立案工作存在的问题(一)立案庭的工作任务繁重。
立案职能的单一化与多样化问题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如目前矿区法院是实行“大立案”格局,除担负正常的立案工作以外,还要承担办理缓、减、免诉讼费的审批或报批手续,处理告诉申诉来信来访,解答法律咨询、送达、保全、上诉案件的移送、审判流程管理等工作,而立案庭的工作人员少,年龄偏大,文化素质相对较低,工作量繁重、琐碎,重复的工作较多,导致立案工作效率低下,群众满意率不高。
(二)立案标准不统一。
我国现有的诉讼法对各类案件的立案标准、当事人起诉时应向法院提供的诉讼材料未作详细规定。
同样,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对当事人起诉也仅作了原则性规定。
各法院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相应制定出各类案件的立案标准及起诉时当事人必须提供的材料等一系列不同规定,由此造成了立案标准的不统一。
原告起诉时提交资料不详的情况主要包括:一是提供被告身份的材料不全;二是提供被告地址不明。
原告提供被告身份材料不全、地址不明,导致了送达不能、案件拖延及影响后续的审判工作。
(三)立案阶段的调解无法律规范支撑,加之人员少,导致工作陷入被动局面。
(四)涉诉信访机制有待创新。
作为立案审判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加快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创新、改革初访接待处理办法、提高初访接待息诉率势在必行。
(五)立案工作人员缺乏培训学习交流经验机会。
作为立案信访工作人员,应该加强培训学习,掌握国家的新政策、新法律法规,重视不同区域法院之间的学习交流,累积立案信访经验。
立案方面存在的问题

立案方面存在的问题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 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 appreciation, sentence excerpts, ancient poems, classic articles, topic composition, work summary, word parsing, 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 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立案是司法机关进行案件处理的第一步,是确保司法公正和实现法律秩序的重要环节。
立案登记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卓 凤 霞
摘 要 :2 0 1 5年 5月 1日起 ,全国法院正式施行 立案登记 制。立案登记 制既是 对现 行民事诉讼 法的一 次重大 突破 ,更是在 扩大 司法 权 、法治建设的道路上迈 出了一大步,它对 于扩大对公 民的 司法救 助力度 ,抑止行政权 力的过度 膨胀有着重要 的意义。但 是 由于立案登记 制度及相 关配套制度的不 完善 ,导致适用立案登记制 时存在一定 问题 ,需要我们在 实际操作 中不断 完善和改进 。 关键词 :立案登记制 ;立案审查制;起诉权 ;恶意诉讼 增幅最 大,同 比增 长 2 2 1 %。刑 事 自诉 登 记立 案 3 6 0 0件 ,同 比增 长 1 4 9 %。民事案件 登记立案 8 1 7 4 0 5件 ,同比增长 2 7 .8 %。 什么是立案登记制 ,早在立案登记制实施前就一直存在争议 ,目前 四 、实 行 立 案 登 记 制存 在 的 问题 ( 一 )案 件 数 量 急 剧 增 长 ,法 院 人 手 不 够 ,结 案 压 力 大 增 。从 人 员 对立案登记制的概念有两种 主流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 为 ,立案部 门相 当 于医院的挂号室 ,完全 只是登记 ,不负责任何审查 ,审查均 由审判庭 室 配置来说 ,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的人员配置均较少 ,实行立案登记 制后 负责 ;第二种观点认 为 ,立案登记制不代表立案部门完全不用 审查 。立 导致立案庭及业务庭室的工作急剧增加 ,法官 的工作压力增 加 ,导 致工 案部 门收到案件同样要进行 审查 ,但是只进行形式上的审查 ,不能进 行 作效率 降低 的情形 。 实质审查 ,而且对当事人的起诉材料必须接受 ,并予以登记。 ( - )由于立案缺少审查 的过程 ,所 以虚假诉 讼 、恶意诉 讼 、无理 我 国最高院对立案登记制概念 有完整陈 述 ,认 为立案 登记制是 指 , 缠诉 等案 件 出现 。 法 院对 当事人 的起诉不进行实质审查 ,仅仅对形式要件进行核对。除了意 ( 三 )现在立案登记的明细规则未 出 ,导致 当事人 对立案 登记 的理 见规定不予登 记立案的情形外,当事人提交的诉状一律接收,并出具书面凭 解偏 差 ,尤其是 当事人对立案登记理解 为来案登记 ,认 为只要交送材 料 证 。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符合诉讼法规定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从最高 给法院 ,法 院不进行任何审查就予以立案。另外 ,立案登记 的标准 尚未 院的解释来看,我国对立案登记制的定义采纳的第二种观点。 统一 ,不规 范的诉状形式 、混杂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 由等情形 出现 ,既 不利于案由的确定 ,又不利于法官对案件的具体办理 。 ( 二 )立案登记制的特征 分析 五 、完 善 立 案 登 记制 的建 议 从 立案登记制 的相关规定分析 ,我国立案登记制具有以下特征 : l 、不得拒收 当事人提交的诉状 ,并 出具 书面凭证 。 ( 一)加 强司法保 障和审判管理。加 大对法 院的经费装 备和人力 资 2 、立案登记制 同样要进行 审查 ,但仅仅 是形式审 查 ,取消所 有实 源保障的力度。完善审判绩效考核体 系 ,如将结 案率不列 为考核指 标。 质性 或实体性 的立案审查 。 另外 ,要加强对法官 的培 训 ,努力 提高法 官 的素质 以适 应新形 势 的要 3、实行 “ 首问负责 制” 。即最先 接受诉 告的任何 机关 有义务 先预 求 。同时 ,还要发挥我国独有的人 民陪审员制度的优越性 ,聘请专 业人 立案并 辅导 当事人补充完成一切法定立案要件 ;对 于不 属于本机关管辖 士担任人 民陪审员 ,提高人民陪审员 的出庭率 ,借以弥补法官 在某 些专 的诉 告 则有 义务辅助 当事人到有管辖权的机关办完立案手续 。 业领域知识储备的不足。 ( 三 ) 立案 登 记 制 与 立 案 审 查 制 的 比较 分析 ( 二 ) 建立 健全 对虚假 诉讼 、恶意诉讼 、无理缠 诉 行 为的 惩 治机 制 起 1 、立案审查制的分 析。在实行立案 审查制时 ,法 院除 了对法律 规 诉 ^应对自身起诉不合法完全承担不利后果 。首先,对于因虚假诉讼、恶意 驳回 起诉的案件,不应再予 以退还 定的起诉条件审查外 , 受 到涉诉信访 、审判及绩效考核等压力下 ,对 于 诉讼、无理缠诉行为而被裁定不予受理、 些矛盾大或疑难复杂案件一般在立案阶段不予立案 ,而且 不下 “ 不 予 案件受理费 ,或者只能退回一半。其次,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 受理裁定” 。这种做法 除增加 当事人 诉讼负 担外 ,有时让 当事人感 到告 手段隐瞒重要事实 ,取得立案登记 的,人 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 状无 门,严重影响了人民法 院形象 和法治精神 。 款、 拘留 等制裁。再次,对起诉人明显滥列被告、 第三人,因此给应诉 的被 2 、立案登记制与立案审查制 的区别。立案 审查制 的过 度适用 ,导 告、参加诉讼的第三 ^ 、 造成的费用损失,应当由起诉 人赔偿 。 ( 三) 法院要在发挥审判功能的 同时,进 一步 完善 调解 、仲裁 、行 致 当事人的诉权受到严重影响 , 法 院的司法公信力一度低于上 访 ,立案 登记制的改革可以说是我国司法 改革 的第一步 ,也是最重要 的一步。两 政裁决 、行政复议 、诉 讼 等有机衔 接 、相 互协调 的 多元化 纠纷 解 决机 者具有 以下不 同之 处 : ( 1 )诉讼起 点不同。立案 审查制下 ,诉讼 起点 制。首先 ,加强诉前调解工作 ,有效利用多元化解社会 矛盾的方法在诉 是法 院决定立案 时。立案 登记制 下 ,诉状 提交 给法 院时 ,诉 讼就 开始 前解决当事人的争议 ,以缓解决 审判压力 ,实现 司法便 民服务 。其次 , 了。( 2 )立案条件不同。立案审查 制下 ,各级法 院对 当事人起诉 能否立 加强速裁 、小额诉讼及简易程序等案件适用 ,以便有 充分的人力 、物力 案 的审查尺度存在标准不一的问题。立 案登记制下 ,当事人 只要提供符 去解决复杂 、疑难 、社会深层次 的矛盾 ,减轻法官压力。再次 ,通过建 合形式要件 的诉 状 ,法 院应 当一 律 接收 ,并 在规 定期 限 内依 法 处理 。 设功能强大 、资源充足 的诉调对接平台和形式多样、运行规范的诉调对 ( 3 )对当事人起诉 权的保 障不 同。立 案登记制下 ,法 院一律接 收诉状 , 接机制 ,减轻当事人诉 累 ,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 当事人依法无障碍行使诉权 ,体现了对 当事人起诉权 的充分保护。 ( 四) 建立健全诉讼服务 中心配套建设 ,并充分发挥 诉讼服务 中心 二 、立 案登 记 制 的 功 能 分 析 的作 用。在诉讼服务中心为商事调解组织 、行业调解组织或者其他 具有 从微 观角度来说 ,立案 登记 制有利 于保 障人 民诉权 、减少涉 诉信 调解职能的组织开展调解 工作搭建平 台。 访 。在立案登记制下 ,当事人只要提供符合形式要件 的诉状 ,人 民法 院 ( 五)加 强立案监督 ,强化责任追 究。一 是加强法 院 内部监督 。包 应当接收 ,并在规定期 限内依法处 理。必须做到 有案必立 、有 诉必理 , 括法 院加强 自查和上级人民法 院依法进行监督 。发现有干扰依法 立案等 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 。而且 当事人诉争通过法治轨道解 决 ,涉诉信访 自 违法行为 ,对有关责任人员 ,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造成严重 后果构 然 不 会作 为 矛盾 化 解 的 主要 出 口而 频 繁 发 生 。 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 。二是 依靠 人大 、政协 、检 察机 关 的监 从宏观角度来看 ,立案登记制为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提升司法公信力奠 督 。三是 自觉接收社会监督。通过全面推行立案公开 ,将立 案活动晒在 定了坚实基础。司法作为纠纷解决的最后途径,是当事人人身权利、财产权 阳光下 ,规范立案 。( 作者单位 :吉 首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利保护的重要机制,因此司法 的大门应 始终 向公众敞开, 不得故意设置障 参考文献 : 碍。立案登记制降低了这座大门的 “ 门槛” , 从事前监管改为事后审查。这 [ 1 ] 魏文超:《 民事立案制度研究》 ,中国 政法大学博士论文, 2 O O 8 年 既实现了当事人启动诉讼程序的 诉讼主体地位,也是法治思维的体现 。 [ 2 ] 陈丽琼: 《 我国民事立 案审查方式要论》 ,湘潭大学硕士论文, 2 O 0 8 年 三 、立 案 登 记 制 实 行 现 状 [ 3 ] 卫 民著 :《 诉讼权研 究》 ,法律 出版社 , 2 0 0 3年 O 8月第 1版 据统计 , 自实施 立 案 登 记制 一个 月 以来 ,全 国法 院共 登 记 立 案 [ 4 ] 《 最高 人 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2 o 1 5 年 1 1 3 2 ��
基层反映: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优质文档在您身边/双击可除基层反映: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今天,好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诉讼服务中心作为法院的窗口部门,包括了“提供导诉、诉前调解、立案审查、案件查询、材料收转、司法鉴定、判后答疑”等一系列服务,目的就是让当事人能够在法院得到方便快捷的服务。
但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运行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何建立一个完善的、布局合理的窗口服务部门,不仅能最大程度的满足人们群众方便、快捷、高效、便民的要求,也能最大程度优化法院的职能要求,对提升司法的公信力和亲和力也有很大程度的帮助。
结合对基层法院的建设情况的调研,我们认真分析总结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一、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存在的问题(一)诉讼服务中心所涉的功能众多,但功能体现轻重不同。
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有诉讼引导、立案审查、收费退费、查询咨询、材料收转、诉前调解、排期送达、信访接待、判后释疑等窗口,但大多基层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只是立案、接待、排期等窗口的功能发挥较为完善,对设置的其他窗口没有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而是临时抽调相关人员处理事务,导致其功能的发挥不完善。
(二)诉讼服务中心人员素质不高,难以适应信息化要求。
诉讼服务中心作为一个服务性的部门,在基层法院人少案多的矛盾之下,往往把一些年老体弱的干警安排在诉讼服务中心,这些要对审查立案、信访接待、排期送达等技术性不高的事务能够完成,但对信息化运用却难以胜任,导致诉讼服务中心运用信息化提升服务质量的水平不高,不能适应新形式下法院工作对信息化的要求。
(三)软硬件配备不足。
大多数基层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建筑面积达不到最高法院要求的500平方米以上,为到法院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的场所不够。
一些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软件设施不足,制约了诉讼服务质量的提升。
法院违反立案登记制度的整改措施

当法院违反立案登记制度时,可以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加强培训和宣传:组织相关的培训活动,确保法院工作人员充分了解立案登记制度的重
要性和具体操作规程。
通过内部通知、会议等方式向全体工作人员宣传立案登记制度的要求和流程。
2.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立案登记相关的职责与权限。
制定详
细的操作规程,明确每个环节的工作要求和流程,并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3.强化监督机制: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立案登记程序的规范执行。
例如,设立专门
的部门或岗位负责对立案登记进行监督和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4.强调纪律约束:对于违反立案登记制度的行为,要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以
起到震慑作用。
5.建立信息化系统:推进信息化建设,尽量减少人为因素对立案登记的影响。
建立电子立
案登记系统,提高办案效率和准确性。
6.加强对外公开和监督:法院应加强对外公开立案登记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投诉举
报渠道,及时处理和回应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7.收集反馈意见和建议:定期向承办人员征求意见和建议,了解他们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
问题和困难,并根据反馈意见不断改进立案登记制度。
上述措施可以帮助法院加强对立案登记制度的执行和监督,确保立案程序的规范和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和质量,增强司法公信力。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基层反映:基层法院立案登记制度面临的问
题及对策
今天,好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基层法院立案登记制度面临的问题及对策》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20XX年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20XX年4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XX年5月1日起全国法院施行立案登记制。
这一规定是为了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
这一规定使“立案登记制”实现了由政策向法律的转变。
而这一转变对于从法律层面破解“立案难”奠定了制度性基础,然而,随着立案登记制的推行,新的问题逐渐显现。
在立案登记制实行过程中,基层法院面临以下困难和问题:
一是受理案件数量明显上升,人案矛盾更加突出。
随着立案审查制改立案登记制,立案庭不做实质性审查,只做形式审查,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大幅度增加,以柴河林区基层法院为例,自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即20XX年5月1日起,截止20XX 年5 月1日,我院共登记立案218件,同比增长32.93%。
全院案件受理量呈大幅度增加,而法官人数却在减少,今年我院退休法官2人,使得我院案多人少、审判资源有限的矛盾更加突出,法官的压力可想而知。
基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面临新的压力和挑战。
侯卫东官场笔记
二是答疑解惑工作量大面广,立案效率明显降低。
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很多当事人认为法院只是做立案登记,只要他来起诉,无需任何审查即可立案,认识上存在误区。
根据“法无明文规定即可为”的原则,现行法律只原则规定了立案受理的条件,并没有明确规定法院不予受理的案件范围。
因此,立案工作人员很难给当事人解释清楚什么案件可以受理、什么案件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需要反复解释,工作量大幅度增加,立案效率明显减低。
三是滥用诉权,虚假、恶意诉讼浪费司法资源。
立案登记制后,一些当事人会有意无意以“维权”的名义,滥用法律赋予的诉权,就同一事实进行“分解式”、“分段式”诉讼。
少数律师、法律工作者为获取案源收取代理费,怂恿、鼓动甚至是代替当事人钻法律的空子、打“擦边球”,自行签署授权委托书、随意增加诉讼请求、规避管辖条款而“拖管辖”等行为。
由此带来的后果是,恶意诉讼者乐此不疲,法官疲于应付,司法资源被无端地耗费,审判质量难以保障。
静州往事
针对上述问题,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应进一步明确受理案件范围,简化环节,提高立案效率。
建议建立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范围“负面清单”制度,对于不予受理的案件类型项目细化、具体化,并予以公布。
使立案法官在给当事人做解释工作时,能够有根有据、增强针对性,减少因界限模糊而使解释混沌,使当事人不能信服的现象发生。
对于当事人提交的起诉、自诉和申请材料,符合立案的形式要件并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应当立
即办理立案手续,要求先行登记并填写《人民法院收取诉讼材料清单》耗时费力,且有重复劳动之嫌,有违便民立案宗旨。
应进一步简化立案程序,去掉不必要的重复环节,提高立案效率,使立案登记更加高效、快捷。
二、对滥用诉讼行为进行规制,坚持“滥诉必究”。
针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设置相关的规则,来审查是否存在伪造证据、捏造事实,虚构法律关系的情形,如审核相关文书、印章、证件的真实性,是否存在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据、印章等。
从而防止该类案件进入立案程序。
中央在确定立案登记制的同时,也明确要求尽快建立恶意诉讼、无理缠讼惩处机制。
因此,当下法院在立案过程中,应做好诉讼诚信的宣传和提示工作,警示潜在恶意诉讼当事人。
对存在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可能的,要求当事人在起诉时提供书面承诺书。
对已发现的虚假诉讼,予以公开曝光,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以抑制不良诉讼行为的发生。
同时要积极探索恶意诉讼惩治机制,保证立案登记制顺利实施。
三、加强非诉讼调解,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等明确了对于未经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非诉讼解决方式处理的案件,要积极引导当事人先行就近、就地选择非诉讼调解组织解决纠纷。
例如一些劳动争议案件、消费者权益受害案件、家庭纠纷引起的矛盾,可以积极引导当事人向劳动仲裁部门、消费者保护协会、妇联、居委会、村委会等组织进行调解。
做好纠纷分流,合理运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解决机制。
当事人选择非诉讼调解的,应暂缓立案,当事人不同意选择非诉讼调解的,或者经非诉讼调解未达成协议,坚持起诉的,及时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