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输血申请分级管理 审核 报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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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参照制定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临床医师严格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有关的输血适应证,掌握好各类输血指征,遵照合理、科学用血的原则,制订各类成分血用血计划,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二)因患者病情需输血治疗时,主管医师决定需输血量、血液成分、性质,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逐级核准签字,同受血者血样至少在预定输血日期前一天(急诊用血即刻)送交临床输血科,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特殊情况,需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务部或医院总值班批准后,可实施输血治疗,并记录在病历中。

(三)凡需输血的患者,在输血前必须做相应的检测,包括血常规、乙肝五项、甲肝抗体、丙肝抗体、梅毒抗体及HIV抗体。

(四)决定输血治疗前,主管医师应尽告知义务,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由医患双方在《输血治疗知情问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入病历保存,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特殊情况,需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务部或医院总值班批准后,可实施输血治疗,并记录在病历中。

(五)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1、严格控制600mL以下的输血申请。

成人失血量在600mL以下的患者原则上不输血。

2、日常对症治疗、纠正治疗用量小于600mL,应该在用血日的前一天将血样送至输血科;择期手术预计用血量在600—1600mL的患者,应于手术前一天将血样及输血申请单送至输血科;大于等于1600mL的手术必须提前两天将血样和输血申请单送至输血科,并报医务部审批。

急诊和意外情况,可根据患者病情及时申请。

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少于800ml(或红细胞4U)以下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4、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在800ml至1600ml (或红细胞4U至8U)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11)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11)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11)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一、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一)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1.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2.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 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 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4.以上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不适用于急救用血,如遇急救用血,事后按《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补报审批手续。

(二)临床用血申请审核和用血报批管理1.对临床用血,科室应根据患者治疗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用血计划,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将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

输血申请单由经治医师开具或填写,严格执行《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

输血申请单的填写应项目齐全,字迹清楚,内容准确无误,对有输血史者要求特别注明:血标本标签的粘贴须规范。

2.《临床输血申请单》连同受血者血标本,由经专业培训人员执行(住院患者血标本采集、送检流程》于预定输血日期内送交输血科。

3.输血科工作人员仔细审核《临床输血申请单》和交叉配血标本,并签字或盖章。

(1)输血科应对《临床输血申请单》中受血者个人信息、血型、临床诊断、输血指征和目的等进行审核。

发现填写内容不正确、不完整,应立即通知临床科室补充或者重新填写。

(2)输血科应审核输血申请是否合理,符合输血指征者方可按《临床输血申请单》备血和发血:不符合输血指征者,应提出合理化建议供经治医师参考。

收到用血申请单和标本以后,要认真检查申请单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审批、签字是否符合要求,标本质量是否达到交叉配血标本的相关规定,用于交叉配血的血标本执行“八不”接收原则:①血标本无标签或填写不清不收:②血标本与《临床输血申请单》所填项目不符不收:③血标本量少于3ml不收:④血标本被稀释不收:❺血标本溶血不收(溶血性疾病除外)⑥用肝素治疗者的血标本未标记说明不收:⑦非医护或授权人员送血标本不收:⑧用右旋糖酐,聚乙烯吡咯酮,羟乙基淀粉类大分子物质治疗后采集的血标本未做标记说明不收。

临床输血核心制度

临床输血核心制度
针对人群:成人和体重>50公斤旳青少年 • 6U 压积红细胞 • 4U 新鲜冰冻血浆(FFP) • 1个单采血小板(室温储存,非冰冻)
关键条款(4条)
★4.19.4.3建立输血标本采集流程,执行输血前核对制度。
C1有采集血标本旳流程。 C2采集完毕后必须核对标本标识与受血者是否相符。 C3输血前,按照要求旳流程检验从输血科领出血液,做到精确无误。 (1)血液发出前,必须核对用于输血旳血液,其标签标识旳血型与受血者旳血 型无误。 (2)按要求检验领取旳血液必须与输血统计单相符,确认受血者是否正确。 (3)血液发出时必须附相容性检测旳统计。 (4)血液发出前,还要检验全血和成份血是否发生溶血、是否有细菌污染迹 象 ,以及其他肉眼可见旳任何异常现象。
2.慢性贫血:Hb<60g/L,伴有明显症状者;某些临时无特殊治疗措施旳遗传性血 液病患者,在其生长发育期,应予以输血,纠正贫血到一定程度,以确保正常旳 生长发育;贫血严重者,而又需要手术者或是待产孕妇,应予以输血。
3.血小板输注:血小板计数>50×109/L 一般不需输注;血小板10∽50×109/L 根据 临床出血情况决定,可考虑输注;血小板计数<5×109/L 应立即输血小板预防出血。
(1)立即停止或减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2)立即告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检验、治疗和急救患者,并查 找原因,做好统计。 (3)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 水维持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并进行如下核对: 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统计单。 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用保存于冰箱中旳受血者与供血 者血标本、重新采集旳受血者标本、血袋中血标本,重新检测ABO血型、Rh (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查及交叉配血试验(涉及盐水法和凝聚胺法)。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一、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第一条临床输血由医师填写输血申请单(包括血浆),标明输血适应症,上级医师核准签名,报输血科备血,并在病程记录中注明用血理由。

平诊输血需提前一天报输血科(急诊、抢救可当天用血)。

输血申请单由输血科存档保管。

第二条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 800 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第三条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 800 毫升至 1600 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第四条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 1600 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政科批准,方可备血。

第五条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 1600 毫升的,须同时填写输血会诊单,经输血科医师(血液科医师兼)会诊报输血科主任审批。

(急诊用血可事后补办报批手续)。

输血科医师(血液科医师兼)应及时会诊,与临床医师共同拟定合理的输血治疗方案。

第六条急诊用血事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第七条输血会诊内容应包括是否具有输血适应症,明确输血成份、用血量及输血时间和输血注意事项等。

第八条输血申请单由输血科存档保管,输血会诊单随病历保存。

第九条每次输血前都必须执行输血申请及输血会诊制度。

第十条患者接受输血治疗,必须签署知情同意书。

经治医师必须向患者或家属讲明输血的目的、可能发生的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性第十一条输血科建立严格的血液收领核查、发放核查、入库登记及冷藏储存制度,保证用血安全。

临床科室应当有专人持配血单领取临床用血,对不符合要求的血液应当拒绝领用。

输血科不得为领血单项目填写不全、未按规定申批的用血发放血液。

第十二条临床科室医务人员给患者输血前,应严格执行核对手续。

由两人床旁核对无误签名后,方可进行输血,并将输血情况记入护理病历。

临床用血分级管理规定(3篇)

临床用血分级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临床用血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应当遵循合理、安全、有效的原则,遵循科学、合理的临床用血方案。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加强对临床用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章临床用血分级标准第六条临床用血分为以下四个等级:一、一级用血: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用血:(一)严重贫血患者;(二)重度失血性休克患者;(三)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四)严重烧伤患者;(五)大手术患者;(六)其他需要紧急输血的患者。

二、二级用血: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用血:(一)中度贫血患者;(二)中度失血性休克患者;(三)慢性贫血患者;(四)其他需要输血的患者。

三、三级用血: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用血:(一)轻度贫血患者;(二)轻度失血性休克患者;(三)手术中预计出血量较少的患者;(四)其他需要输血的患者。

四、四级用血:指不符合上述三级用血标准,但需要输血的患者。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血型、血常规等检查结果,参照本规定第六条,确定患者的临床用血等级。

第八条医疗机构在确定患者临床用血等级时,应当充分考虑患者的年龄、性别、体质等因素,确保输血安全。

第三章临床用血申请与审批第九条患者需要用血时,由经治医师提出用血申请。

第十条经治医师提出用血申请,应当填写《临床用血申请表》,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病情、血型、用血等级、用血量、用血目的等。

第十一条《临床用血申请表》经主治医师审核同意后,由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第十二条临床用血审批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部门对《临床用血申请表》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会诊;(二)经审核同意的,由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部门办理用血手续;(三)经审核不同意用血的,应当告知患者及其家属,并说明理由。

临床用血申请审核登记和用血报批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审核登记和用血报批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审核登记和用血报批制度
一、目的:该制度为了保障科学、安全、合理、有效用血,使分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的监管,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全院范围内的临床医生申请用血。

三、具体要求
(一)全院临床医师用血必须严格执行《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二)所有输血申请单必须根据申请量由相应资质人员或部门进行审核后签字,由输血科审核其申请单格式及书写是否规范、信息记录是否完整后才同意其申请备血。

1.大量用血需要填写《大量用血申请单》,并需要向医务部报批并做好登记,大量用血指同一患者一次申请备血量(包括所有血液制品)超过1600ml。

2.同一患者本次住院期间累计用血超过10U(全血或红细胞)时,需要填写《同一患者累计用血超过10U申请单(全血或红细胞)》,并向医务部报批并做好登记。

(三)紧急抢救输血时,按相应的紧急抢救流程先进行输血抢救,紧急用血完毕后必须补办签字手续,职能部门要做好相应登记,相应科室要做相应的总结分析。

临床用血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临床用血的紧急程度,对临床用血申请实行分级管理制度,保证紧急或者紧急用血的安全、有效。

合用于各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对临床用血的管理。

3.1 临床用血申请根据紧急程度分为“特急”、“紧急”、“急用”、“预定”、“手术备血”、“预防性”六种。

3.2 临床医生在填写《输血申请单》时,需注明用血的紧急程度。

抢救病人需加盖“绿色通道”紧急章。

3.3“特急”用血仅合用于大量失血,如不即将输血有死亡可能的患者。

血液发放可不进行交叉配血试验,但临床医生要在输血申请单上注明,并签字确认。

输血科收到申请单后,即将发给同型红细胞,并在发血单上注明“未配血”。

对于未知血型的,可直接发给O 型红细胞。

但输注前需抽取病人原始血标本,以便检测病人血型。

血液发出后,输血科应尽快完成配血试验,如发现配血不合,应即将通知临床医生住手输血,并进行相容性输血。

3.4wei)险的患者。

可选用速度较快的交叉配血方法(凝结胺法),要求在30 分钟内发出第 1 袋血。

3.53.6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在预定的时间前,完成血液相容性检测。

3.7员应保证血液库存量大于备血量,待临床医生通知确认需要用血时,即完成血液配发。

心脏中心除外(处理方式同“预定”)。

3.8床医生通知确认需要用血时,即完成血液配发。

3.9 为拯救生命,赢得手术及其它治疗的时间,需根据紧急程度,简化紧急大剂量输血时的配血程序,但必须严格做好核对签发和床边核对工作,严防浮现人为差错发生。

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是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的重要环节,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为搞好我镇学校的安全工作,作到点点有人管,事事有人抓,责任明确,目标落实,特制定学校安全工作组织保障制度。

1.学校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工作分管领导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各业务副校长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组织、检查、落实情况,各中层领导负责本口对应业务、功能室等一系列安全事项,村小负责人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当周值班领导负责统筹安排、管理当周校园安全工作,当周值周教师、安全巡查人员为本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教师是该班学生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科任教师为本堂课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临床输血申请分级管理、审核、报批制度

临床输血申请分级管理、审核、报批制度1决定输血治疗前,医师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测指标,对输血指证进行综合评估,制订输血治疗方案,病历中记录。

除急诊抢救外,输血应安排在白天,以便发生不良反应时能及时发现抢救2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输血目的、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双方在《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上签名。

3医师必须正确完整地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必须有相关检查结果,字迹清楚,不得遗漏,。

4严格按照审批权限签字申请:《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不同任职资格医师申请用血量权限:4.1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4.2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由上级医师审核。

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4.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4.4临床输血一次性备用2000ml以上(或单例患者用RBC超过10U),需科室主任签名或输血科医师会诊,由输血科主任核准签名后报医务科批准。

急诊用血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4.5急诊抢救用血除外!事后按照以上规定补办签字手续。

5择期手术和治疗性用血必须提前一天到输血科备血,稀有血型提前三天备血,抢救用血可随时申请。

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和《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送交输血科,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在标本登记本上登记并双方签名。

6输血科审查《市医疗机构用血申请登记表》和《交叉配血申请单》填写的正确与完整性。

凡填写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输血科人员有权拒收,并通知主管医师。

7对于不合理输血申请,输血科应与临床医师沟通,输血科有权拒绝不合理输血。

8特殊血液成分如:50及100毫升的包装血液制剂、洗涤红细胞、新鲜血、全血、特殊用血(包括RH阴性血液、冷沉淀、血小板、白细胞)等必须提前一天与血库预约,以便与血站及早预约、分离、洗涤、分装;新鲜血、全血备血必须经科主任签名报医务科核准签字后送输血科与血站联系;临床上的特殊用血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输用、及时记账,避免浪费。

临床输血申请审核与用血报批管理制度

临床输血申请审核与用血报批管理制度一、临床输血实行分级审核与报批管理,临床医师与输血科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科学合理用血,杜绝不必要的用血。

二、输血申请单的审核:1)上级医生审核:申请医生打印输血申请单后签字,交由上级医生审核填写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如不符则由申请医生重新在网上进行修改、保存、打印、签字后再交上级医生重新审核;2)输血科审核:输血科在按收输血申请时应对输血申请单上的信息进行审核;3)输血申请单审核率为100%。

三、输血指征、血液品种和剂量的审核:1)输血申请前评估:申请医师应根据患者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查结果,综合评估患者输血指征及所需血液品种和剂量;2)输血指征、血液品种和剂量的审核:申请医生打印输血申请单后签字,交由上级医生审核患者输血指征、预定输血时间、输血品种与剂量是否与患者病情相符,如不符则由上级医生提出修改意见,交由申请医生重新在网上进行修改后,再交上级医生重新审核;3)输血指征、血液品种和剂量的二次审核:输血科在接到临床用血申请后,对可能存在不合理的申请,应积极与用血申请科室或医师沟通,了解患者病情,对患者输血指征、所需血液品种和剂量进行二次审核。

若存在部分不合理则应给临床用血部门和申请用血医师合理的建议,并将二次审核内容和建议详细记录在输血申请单上;对无输血指征的申请则将二次审核内容详细记录在输血申请单上,并将输血申请单归档保存于输血科。

4)医院输血适应证合格率≥90%,术中输血适应证合格率≥95%,成分输血比例≥90%以上。

四、临床输血申请经上级医生审核合格后,由上级医生在输血申请单上签字。

需履行报批手续的则应履行报批,要求大量输血报批审核率必到100%。

临床科室应及时将输血申请报批手续交由输血科保存于10年。

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临床用血,节约有限的血液资源,依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特制订本制度。

一、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8个单位(1600ml)的,需由患者所在科室组织讨论、科室主任签字,经输血科审核后,再报医务科批准(急诊抢救用血除外)。

二、同一患者24小时累计用血超过8个单位(1600ml)且超过备血量的,需由输血科报医务科备案,并由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进行用血后评价。

三、医师的分级权限和审批程序:计划用血量小于4单位(800ml)毫升的,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上级医师核准后签发;同一患者一天计划用血在4到8个单位800到1600ml)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主任核准后签发;计划用血量在8单位(1600 ml)以上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由科主任核准签字后,报医务部门批准。

四、本制度中所指的用血量主要是红细胞制品或全血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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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输血申请分级管理、审核、报批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用血科室必须严格掌握用血适应证和禁忌证,合理应用血液资源,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保证临床科学、合理、安全、有效输血。

二、输血适应证严格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执行。

成人失血量在600ml以下的原则上不输血。

三、申请输血量600ml(或红细胞3U)以下的,由经治医师提出申请,主治以上医师签名审核。

四、申请输血量600ml(或红细胞3U)以上的,由经治医师提出申请,副主任以上医师签名审核。

五、申请输血量1000ml(或红细胞5U)以上的,由经治医师提出申请,科主任或副主任核准签名。

六、临床输血一次性备用2000ml以上(或单例患者用RBC超过10U)为大量输血,需科室主任签名或输血科医师会诊,由输血科主任核准签名后报医务科批准。

急诊用血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附:医院大量输血申请审批表
备注:1、一天申请备血量≥1600ml为大量输血。

2、1单位红细胞记按200ml计算,10单位浓缩血小板或冷沉淀按250ml计算。

3、本表在OA中电子审批中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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