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培训坡头区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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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相关问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相关问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相关问题的公告【法规类别】企业所得税【发文字号】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6号【发布部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发布日期】2014.05.09【实施日期】2014.05.09【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部分失效依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取消报送《小型微利企业情况表》的公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相关问题的公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6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以下简称《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以下简称23号公告)规定,结合广东省实际,现就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相关问题公告如下:一、按照23号公告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应在年度汇算清缴中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同时,填报《小型微利企业情况表》(见附件),将企业从业人员、资产总额情况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二、按实际利润额预缴的查账征收企业或按定率征税的核定征收企业,预缴时本年度累计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停止享受减半征税政策的,仍可享受减低税率政策;超过3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减低税率政策。

三、本公告自2014年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起执行,同时《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问题的公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4号,以下简称4号公告)有关小型微利企业备案的规定停止执行。

小型微利企业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仍按4号公告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小型微利企业情况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2014年5月9日附件:小型微利企业情况表___________年度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税收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税收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税收优惠119
【发文字号】粤国税发[2015]68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5.03.26
【实施日期】2015.03.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
作的通知
(粤国税发[2015]68号)
广州、各地级市、深汕合作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5〕35号)转发给你们,省国税局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到位
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是当前改善民生、促进创新和转型发展的一项政治任务。

税务总局、省国税局已将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列为今年的重点督查事项。

各级国税机关务必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识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工作的重要性,按
照税务总局、省国税局的部署,着力抓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落实责任要具体到部门、岗位和人员。

税务工作人员应掌握的税收优惠政策

税务工作人员应掌握的税收优惠政策

税务工作人员应掌握的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为了激励企业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吸引外商投资等目的而制定的一系列税务政策。

作为税务工作人员,了解并熟悉税收优惠政策对于他们提供准确、高效的税收咨询和服务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些税务工作人员应该掌握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是企业按照一定的税率缴纳的,但是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国家对企业所得税给予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旨在减少企业的税负,激励企业发展。

首先,对于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

小型微利企业是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企业,其应纳税所得额的50%以上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可以减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项政策旨在帮助小型微利企业缓解税收压力,促进其发展。

其次,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等科技创新型企业,也可以享受相应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这些企业可以根据其研发投入、技术创新、人才引进等情况,按照一定比例减免企业所得税。

此外,对于在国家重点扶持的发展领域投资的企业,也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这些发展领域包括新能源、环保、节能等,国家为了鼓励企业在这些领域的投资和发展,给予了企业所得税的减免或免征政策。

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是个人按照一定的税率缴纳的,对于一些特定人群,在国家的税收政策中也给予了一定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首先,对于在特定地区从事生产经营或者承揽工程项目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

这些地区主要是国家重点支持的经济欠发达地区,为了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对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减免个人所得税。

其次,对于劳动力密集型企业派遣的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

这些企业派遣工作人员主要是为了满足项目需求,并且在执行期限内,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

此外,对于有海外收入的个人,国家也给予了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主要是通过签订双重税收协定或者采取税收抵免的方式,减少个人海外收入的纳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21.04.07•【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税收优惠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号),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政策有关事项(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上述政策时涉及的具体征管问题,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2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减半政策有关事项(一)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二)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

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三)个体工商户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减免税额: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四)个体工商户需将按上述方法计算得出的减免税额填入对应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减免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税总发〔2015〕35号: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税总发〔2015〕35号: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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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企业办税负担。 5.完善小微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软件。省税务机关通过核心征管系统
或开发应用小微企业纳税申报税务端软件,运用软件自动识别小微企业 身份,主动提示享受优惠政策。同时通过手机短信或其他形式告知纳税 情况,使其享受税收优惠更便捷、更明白。
三、全年督查,切实让每一级税务机关履行好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政策的责任
8.把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作为今年税务部门“一号督查”事项 和绩效考评事项。税务总局已组成督查组开展督查,以后每季度督查一 次,并通过报纸、网站公开督查情况。把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列入各 级税务机关绩效考评项目,严格实行绩效考评。今年 7 月份,税务总局 将委托第三方社会评估机构,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评 估。
9.建立小微企业咨询服务岗和 12366反映诉求平台。在办税服务厅设 立“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实行“首问责任制”。依托 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网站“局长信箱”受理纳税人投诉。一旦纳税 人反映应享受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情况,接收当日转办,当地主管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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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未享受优惠的小微企业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及 时享受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主管税务机关要及时采取电话、上门温馨 提示等跟踪服务,进一步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覆盖面。
7.严格定额征税管理。采取民主评议、公示等程序按规定时间调整小 微企业纳税定额,对违反规定调整定额增加小微企业税收负担的,一经 发现,严肃追究有关税务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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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总发〔2015〕35号: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最新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最新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最新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1、小型微型企业的概念来自工信部联企业〔2022〕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标准进行划分。

2、小型微利企业的概念源自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其中,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22〕69号)第七条的规定执行。

小微企业所涉及税种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具体涉及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的有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和印花税3个税种。

1、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哪些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第23号公告)规定,包括企业所得税减按20%征收(简称减低税率政策),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22〕34号)规定的优惠政策(简称减半征税政策)。

2、请问国家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的执行时间是什么时候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22〕34号)第一条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第23号公告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以前规定与23公告不一致的如何执行答: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第23号公告第六条规定,小型微利企业2022年及以后年度申报纳税适用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第23号公告,以前规定与此公告不一致的,按第23号公告规定执行。

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解析

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解析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为了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税收减免政策。

本文将对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进行详细解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用这些政策。

一、小微企业的定义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小微企业的定义。

根据我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细则》的规定,小微企业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注册资本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且员工不超过300人。

二、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 税率优惠小微企业所得税的税率较普通企业更低。

根据国家规定,小微企业的税率为5%~10%,而普通企业的税率为25%。

这一优惠政策有效降低了小微企业的税负,提升了其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2. 免征增值税除了所得税税率的优惠,小微企业还可以免征增值税。

一般情况下,企业需要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交纳增值税,而小微企业则可以免除这部分税款,减轻了经营负担。

3. 差额征收对于小微企业,除了少缴所得税税款外,还可以采用差额征收的方式计算税款。

所谓差额征收,就是将企业的收入与成本进行减差运算,只按照利润额进行纳税。

这种计算方式更加灵活,能够更好地反映企业的实际盈亏情况。

三、其他税收减免政策除了所得税的减免政策外,小微企业还可以享受其他税收减免政策,如:1. 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小微企业可以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这两项税款通常按照企业的销售额或者固定资产额计算,对于小微企业来说,免除了这两项税款能够减轻负担,提高盈利能力。

2. 减免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对于小微企业拥有和使用的自用房产、土地,可以享受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减免政策。

这一政策对于那些依靠自有房产经营的小微企业来说,是一项重要的税收减免措施。

3. 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于小微企业在城镇区域内使用的土地,可以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政策。

小微企业通过减免土地使用税,一方面减轻了负担,另一方面也鼓励了企业积极利用城镇土地资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22.03.04•【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优惠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推进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现就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下简称“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公告如下: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适用(一)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以下简称汇算清缴)结果为准。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按规定办理汇算清缴后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的,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可自办理汇算清缴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纳税人依据2021年办理2020年度汇算清缴的结果确定是否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二)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设立时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设立当月依照有关规定按次申报有关“六税两费”时,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培训课件

小规模纳税人普通发票由季度30万免增值税及附加税 上涨至45万(不含税收入)
问: 1.意思就是一个季度开票不超过45万就不用交税了? 答:不完全对,需要注意以下三个点 a.免普不免专,45万内普票免增值税但专票开多少交多少,且占用45万额度 b.免增值税和附加税,但是不免企业所得税,企业仍需按照收入-费用-成本的算法去计算企业所得税并按时缴纳 c.如果季度累计超出45万,不论专普票,需要把超出部分和没超出部分全额缴纳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春天财务
刘洋
1
税务常识
新晋纳税人的注 意事项
作为一个新晋企业级纳税人,我们最常 见的税务问题有哪些?
缴哪些? 缴多少? 什么时候缴? 怎么缴?
增值税
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报税时间
进销项抵扣
增值税
增值税是指对商品增值空间 所缴纳的税。
小规模 纳税人
一般纳 税人
3% (受疫情影响, 2021年底前税率降
案例
案例:小明经营一家机械加工公司,4月开票6万发票,5月开票4万发票,6月 开出10万发票,本来小明打算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听说有降税政策, 可以开具1%的发票。 请问小明如果将3%的专用发票替换为1%的专用发票,可以节省多少增值税钱? 答:(以下案例发票开具金额均为不含税收入)
1.小明Q2季度共开具6万+4万+10万=20万 的发票(不含税金额)
答:1.Q2季度小明共计开发票40万元,其中专票15万,普票25万,总开票量没有超过 45万/季度,所以增值税需要缴纳专票部分 15万*1%=1500元
2.因为免税部分只针对与普通发票,专票开多少交多少
3.季度超过50万,不论专票普票,需要全额缴纳增值税,50万*1%=5000元

(黔国税函[2015]79号)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黔国税函[2015]79号消息来源:中税网各市、自治州国家税务局,贵安新区国家税务局,仁怀市、威宁自治县国家税务局: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为认真做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并进行任务分工,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一、全力宣传,确保每一户小微企业“应享尽知”(一)持续开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工作。

各地国税机关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内外网站、12366热线、微信、短信及办税大厅公告等形式,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力争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范围、最简洁的方式让纳税人了解政策、熟悉政策、运用政策。

(办公室、货物和劳务税处、所得税处、纳税服务处及各级国税部门负责)(二)开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周”活动。

结合税法宣传月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今年3月底至4月上旬,各级国税机关要充分利用税收宣传月各项活动,通过在线访谈、新闻发布、阳光“946”政风行风热线、媒体报刊等方式,加大小微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力度。

各地要编印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手册,免费送达每一户小微企业。

(办公室、货物和劳务税处、所得税处、纳税服务处及各级国税部门负责)(三)加强税务干部及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培训。

各级国税机关一方面要做好税源管理人员及办税厅前台人员的政策培训,确保管理和服务小型微利企业的税务人员都熟知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办理流程;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内外网站、纳税人例会等形式,邀请企业法人及财会人员开展专题辅导培训,做好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业务辅导工作,力争让纳税人尽快吃透政策精神,享受此项优惠。

(货物和劳务税处、所得税处、纳税服务处及各级国税部门负责)二、全程服务,努力让每一户小微企业便捷办税(四)将专门备案改为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自动履行备案手续。

各级国税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变更、设定管理方式,也不得进行变相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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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 所得税优惠政策培训
坡头区国家税务局
前言

中小企业是推动国民经济经济发展和促进 市场繁荣的重要力量。为扶持中小企业特别 是小微企业的发展,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 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下面,我们就小型微利 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有关内容进行学习。
2

一、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认定
二、小型微利企业享受的优惠政策 三、现行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方 式 四、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及管理方式 调整前后的区别 五、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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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二季度累计减免税额12000元填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 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13行“减:减免所得税额” 二季度应补(退)的所得税额=80000x25%-120002000=6000元 三季度:累计利润26万元,因为利润超过20万元,低于30 万元,停止享受减半征税政策,仍可享受减低税率政策,享 受的减免税额为 三季度累计减免税额=260000x5%=13000元 将三季度累计减免税额13000元填入企业所得税月(季) 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睇13行“减:减免所得税额”。 三季度应补(退)的所得税额=260000x25%-130006000-2000=4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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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案 例


(案例一)查账征收 某工业企业A公司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2014年从业人数 为12人,资产总额为280万元,企业所得税年度汇 算清缴应纳税所得额7.5万元,在今年4月10日完成 了一季度预缴申报,申报利润额为2万元,享受的 减免税额为第一季度累计减免税额 =20000x15%=3000元,缴纳税款2000元。 二季度:累计利润8万元,可享受减半征税政 策,享受的减免税额为第二季度累计减免税额 =80000x15%=1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 策的方式

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查账征收方式企业, 在季度预缴、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 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须税务机 关审核批准。 核定征收方式企业,在季度预缴、年度汇算清缴企 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 惠政策,无须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但在报送年度企 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同时将企业人数、资产 总额情况报税务机关。
12
(二)小微企业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按 以下规定执行: 小微企业在预缴时享受了优惠政策,但年度 汇算清缴时超过规定标准的,应按规定补缴 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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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及管 理方式调整前后的区别

(一)扩大减半征税的年应纳税所得额

(二)核定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也可以享受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审批方 式精简方便

3
一、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认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 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 的企业: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 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 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4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 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 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 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 关指标。

5
二、小型微利企业享受的优惠政策
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均可按照规 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微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减按 20%征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7号), 以及财税〔2015〕34号 文规定的减半征税优 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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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微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以下规定执行: 1、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 (1)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 额不超过20万元(含)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 不超过20万元的享受的减免税额为实际利润的15%。 具体计算公式:减免所得税额=实际利润额x15% (2)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高于20万元,低于30万元 (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累计实际利 润超过20万元,但低于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享 受减免的所得税额为实际利润额的5%,具体计算 公式:减免所得税额=实际利润额x5%。 (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高于30万元的企业,预缴 时累计实际利润额超过30万元的,不得享受优惠减 免。
6
1、减低税率政策: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年应 纳税所得额高于2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 (含30万元),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 得税。 2、减半征税政策: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 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 (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 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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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年度新办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 税时,凡累计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不 超过2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超 过20万元的,停止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超过 30万元的,停止享受减低税率政策。 4、企业根据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预计本年 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季度、月份预 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 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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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核定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 (1)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 额不超过20万元(含)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 不超过20万元的享受的减免税额为实际利润的15%。 具体计算公式:减免所得税额=实际利润额x15% (2)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高于20万元,低于30万元 (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累计实际利 润超过20万元,但低于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享 受减免的所得税额为实际利润额的5%,具体计算 公式:减免所得税额=实际利润额x5%。 (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高于30万元的企业,预缴 时累计实际利润额超过30万元的,不得享受优惠减 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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