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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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员工工作管理制度

外籍员工工作管理制度

外籍员工工作管理制度一、概述为了规范外籍员工在中国境内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企业利益,特制定本工作管理制度。

外籍员工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惩罚。

二、外籍员工招聘1. 外籍员工招聘根据企业需求进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相关程序。

2. 外籍员工需提供有效的工作签证和居留证明,不得从事与签证不符的工作。

3. 外籍员工需提供相关工作经验和学历证明,以确保其具有相应的能力和资历。

4. 外籍员工需接受企业相关培训,了解企业文化和工作规定。

三、外籍员工工作时间1. 外籍员工的工作时间按照企业规定执行,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2. 外籍员工需做好工作记录,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如需请假,需提前向上级领导请假并获得批准。

3. 外籍员工如需加班,需提前报备并获得上级领导批准,加班工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外籍员工工作规范1. 外籍员工需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和指挥。

2. 外籍员工需尊重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非法活动或违法行为。

3. 外籍员工需保护企业的商业机密和保密信息,不得泄露任何公司内部信息。

4. 外籍员工需遵守企业的工作纪律,包括不迟到早退,不私自调休,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等。

五、外籍员工福利待遇1. 外籍员工享有与中国籍员工相同的工资待遇,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2. 外籍员工享有带薪年假,根据工作年限和公司规定执行。

3. 外籍员工享有社保和医疗保险,公司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4. 外籍员工享有企业的其他福利待遇,包括节假日福利、团队建设活动等。

六、外籍员工绩效考核1. 外籍员工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规定执行,根据工作表现和工作成绩评定。

2. 外籍员工需定期参加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享受相应的奖惩。

3. 外籍员工如有表现突出,公司将给予额外奖励和晋升机会。

七、外籍员工纪律处分1. 外籍员工如有违反公司规定或表现不端,将受到相应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薪或解聘等。

2. 外籍员工如有违法行为,将被立即解雇,并转移给相关部门处理。

学校用外籍人员管理制度

学校用外籍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外籍人员的管理工作,确保外籍人员在校园内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校工作的外籍教师、研究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学生及其他外籍人员。

第三条我校外籍人员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尊重外事法律法规,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2. 保障外籍人员合法权益,促进中外文化交流;3. 严格管理,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效率;4. 实事求是,以人为本,注重服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外事办公室,负责外籍人员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

第五条外事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负责外籍人员的引进、审批、聘用、管理等工作;2. 负责外籍人员的证件办理、居留许可、签证延期等手续;3. 负责外籍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奖惩;4. 负责与外籍人员所在国政府及国际组织的外事交往;5. 负责外籍人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

第六条各学院、部门应积极配合外事办公室开展外籍人员管理工作。

第三章引进与聘用第七条学校引进外籍人员应遵循以下程序:1. 提出引进申请,经学院、部门审核;2. 外事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3. 学校审批;4. 与外籍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第八条外籍人员的聘用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3. 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4. 符合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管理需求。

第四章居留与签证第九条外籍人员来华工作、学习,需依法办理居留许可和签证。

第十条外事办公室负责外籍人员的居留许可和签证办理工作,包括:1. 收集、整理外籍人员的个人信息;2. 办理居留许可、签证延期等手续;3. 监督外籍人员居留、签证的合法使用。

第五章权利与义务第十一条外籍人员在校园内享有以下权利:1. 受到尊重和保护;2. 享有与我国公民同等的工作、学习、生活待遇;3. 依法参与学校的管理和决策;4.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外籍人员工管理制度

外籍人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外籍人员的管理,保障公司正常运营,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籍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正式员工、实习人员、临时工等。

第三条公司外籍人员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尊重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我国社会公德;2. 保障外籍员工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利益;3. 公平、公正、公开,确保管理工作的透明度;4. 重视外籍员工培训与发展,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二章入职与离职管理第四条外籍员工入职前,人力资源部门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审核其相关证件,确保其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五条外籍员工入职时,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第六条外籍员工在合同期内,如需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离职手续。

第七条外籍员工离职后,公司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其档案、社会保险等相关事宜。

第三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八条外籍员工的工作时间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实行标准工时制度。

第九条外籍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带薪年休假。

第十条外籍员工在加班时,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加班费。

第四章薪酬福利第十一条外籍员工的薪酬福利按照公司薪酬福利制度执行,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社会保险等。

第十二条外籍员工在合同期内,如遇特殊情况,经公司批准,可调整薪酬福利。

第五章培训与发展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对外籍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及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公司鼓励外籍员工参加国内外各类培训,提升自身能力。

第十五条公司为外籍员工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平台,支持其职业生涯规划。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六条外籍员工违反本制度规定,公司将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 警告:情节轻微,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2. 纪律处分:情节较重,给予记过、降职等纪律处分;3. 解除劳动合同:情节严重,如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等,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外籍工作管理制度最新

外籍工作管理制度最新

外籍工作管理制度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籍员工的管理行为,提高外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效率,保护外籍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管理法》、《外国人就业许可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工作的外籍员工,外籍员工是指在我国境内以工资为目的从事工作的外国公民。

第三条外籍员工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本企业的规章制度,尊重中国的风俗习惯和社会公德,切实维护国家和企业的正常秩序。

第四条外籍员工应当增强国家意识和法制观念,自觉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严禁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活动。

第五条外籍员工应当遵循职业操守,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形象,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恪尽职守、勤勉工作。

第六条外籍员工应当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不断学习和进步,主动适应中国的社会环境和企业文化,与中国员工和同事友好相处,共同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第七条外籍员工在我国境内工作期间应当遵守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保障法,享有与中国员工同等的劳动权益和福利待遇。

第二章招聘和录用第八条外籍员工的招聘和录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不得有种族歧视和地域歧视行为。

第九条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外籍员工的就业许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与外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外籍员工应当向企业提供真实、合法的身份证件和工作证件,如假以假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外籍员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外籍员工应当具备相应的职业技能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从事的工作,不得从事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活动。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对外籍员工进行劳动合同和相关规章制度的培训,使外籍员工熟悉企业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向外籍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环境,保障外籍员工的合法权益和工作安全,提高外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假第十四条外籍员工应当遵守企业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按时参加工作,不得迟到早退,假期离开企业的,须提前请假并得到批准。

外籍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外籍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外籍人员在我单位的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维护我单位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单位工作的外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教师、研究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平等、尊重、诚信、互利的原则,确保外籍人员在我单位的工作、生活得到妥善安排。

第二章外籍人员招聘与引进第四条我单位外籍人员招聘与引进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五条招聘外籍人员时,应优先考虑其专业能力、工作经历、综合素质等因素,确保引进的外籍人员能够满足我单位的工作需求。

第六条外籍人员引进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外籍人员的合法身份。

第三章外籍人员入职与培训第七条外籍人员入职时,需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我单位应对新入职的外籍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使其尽快熟悉工作环境、岗位职责和业务流程。

第九条外籍人员应参加我单位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提升工作效率。

第四章外籍人员工作与生活第十条外籍人员应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尊重我国民族风俗习惯,维护我单位形象。

第十一条外籍人员应按照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完成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

第十二条我单位应关心外籍人员的生活,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第十三条外籍人员应遵守我单位的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五章外籍人员离职与退场第十四条外籍人员因故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向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五条外籍人员离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相关手续,清还单位财产。

第十六条外籍人员离职后,应按规定办理退场手续,确保其离场后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七条我单位应定期对外籍人员工作、生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外籍人员,我单位有权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我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为外籍人员在我单位的工作、生活提供明确的行为准则,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我单位与外籍人员之间的和谐发展。

公司对外籍人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籍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对外籍人员的管理,保障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籍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实习生等。

第三条公司对外籍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保障外籍员工在公司的工作权益,同时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入职与离职管理第四条外籍员工入职前,人力资源部门应审核其工作签证、护照等相关证件,确保其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要求。

第五条外籍员工入职后,人力资源部门应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手续,确保其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

第六条外籍员工离职时,人力资源部门应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作签证、护照等相关证件的注销手续,并协助其办理离职手续。

第七条外籍员工离职前,应完成工作交接,确保公司业务的连续性。

第三章工作与生活管理第八条公司为外籍员工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办公场所、工作设备、通讯工具等。

第九条公司应尊重外籍员工的文化差异,提供必要的文化适应性培训,帮助其尽快融入公司环境。

第十条公司应关注外籍员工的生活需求,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帮助,如住宿、交通、医疗等。

第十一条公司鼓励外籍员工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提升其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二条公司对表现优秀的外籍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物质奖励、晋升机会等。

第十三条公司对外籍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外籍员工在任职期间,如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公司因违反本制度,给外籍员工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八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外籍用工的安全管理制度

外籍用工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外籍用工的安全管理,保障外籍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籍用工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外派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外籍用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四条公司应对外籍用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了解我国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以及安全生产知识。

第五条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4. 事故案例分析;5. 应急救援知识;6. 灾害预防与处理。

第六条外籍用工人员应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培训证书。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外籍用工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应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将安全生产纳入部门绩效考核。

第九条外籍用工人员应遵守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安全管理,积极参加安全活动。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条公司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外籍用工人员应积极配合安全检查,如实反映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五章应急管理与救援第十三条公司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第十四条外籍用工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理流程。

第十五条发生安全事故时,外籍用工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配合公司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六章奖励与惩罚第十六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外籍用工人员,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外籍用工人员,公司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外籍员工规范管理制度

外籍员工规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外籍员工的管理,确保外籍员工在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前提下,更好地融入公司,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籍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正式员工、实习生、顾问等。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外籍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离职手续办理等工作。

第四条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外籍员工的工作表现,确保其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第五条外籍员工应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尊重公司文化和工作纪律。

第三章入职与离职第六条外籍员工入职前,人力资源部需对其进行背景调查,确保其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七条外籍员工入职时,需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外籍员工离职时,需提前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九条外籍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条外籍员工应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十一条外籍员工应爱护公司财产,不得随意损坏或挪用公司物品。

第十二条外籍员工在工作中应尊重同事,团结协作,不得有歧视、侮辱等行为。

第五章工作考核第十三条公司定期对外籍员工进行工作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果等。

第十四条考核结果作为外籍员工晋升、薪酬调整的依据。

第六章培训与发展第十五条公司为外籍员工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和发展机会,帮助其提升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第十六条外籍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第七章违规处理第十七条外籍员工违反本制度或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

第十八条外籍员工如有严重违规行为,如违法乱纪、损害公司利益等,公司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请注意:本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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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人员工作管理制度外籍人员工作管理制度「篇一」
为了确保外籍教师在校就职期间的安全,特规定如下:
1、在外教来校之初,要对其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以及安全保卫制度的教育。

2、协助外籍教师在到达学校的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机关申报办理有关手续。

3、外教的住房由学校统一安排、管理。

谨请不要和其他外国留学生或租户合用公寓设施。

任何维护请求或对服务、设施、设备或其他住户的行为不满应提交外事办或教研室由其做出公断。

居室内的财物、设施如系人为损坏或遗失应按原价赔偿。

4、外教在居室内禁止存放易爆、易燃等危险品,并应注意防盗、防火、防漏电、防煤气泄露,以及人身、财产的安全防范,遇有紧急可疑情况应及时与外教联系人联系,或通知安全保卫部门,非常紧急情况可直接报警。

5、访问学校外籍教师应遵循学校有关规定做好来校访客登记。

外籍教师如果留宿客人(如来访家庭成员或朋友),其住宿问题应与外事办或教研室协商,不得擅自留宿外来访客。

6、出于安全考虑,外教因特殊原因当天不能返回居住地时,应将有关情况通知外事办公室。

7、外教宿舍及周边区域列入学院重点防范范围之一。

8、外教外出离开本市或外出旅游,需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告知校外事办,如需要将帮助其安排和定票。

为了确保外籍教师在受聘期间的安全和健康,(未经学校允许不得擅自外出)外籍教师有必要提供出行的详细情况和路线。

当然,所有旅客必须遵守政府的登记政策。

9、遵守中国的宗教政策,中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允许其公民进行正常的宗教活动。

外籍教师应尊重这种宗教宽容政策,戒决强迫他人接受劝说别人接受其个人宗教信仰的行为。

尽管外籍教师可以完全自由地实践自己的信仰,参加认可的礼拜仪式或去庙宇、教堂、清真寺等处所,但不准传教、传播福音或试图规劝中国公民遵循其信仰或宗教活动。

外籍人员工作管理制度「篇二」
为保证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效益,作好外籍专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外专局、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管理规定。

一、外籍专业人员的分类、聘用目的和聘用条件
(一)外籍专业人员的.分类
外籍专业人员可分为长期专家、短期专家和顺访专家三类。

长期专家指工作一学期或一学期以上、进行教学、科研和管理的外籍专业人员;短期专家指工作不足一学期、主要进行学术交流和合作科研的专家;顺访专家指外单位主请、应邀顺道来访我校进行学术交流的海外学者、专家。

(二)外籍专业人员的聘用目的是提高我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的水平,聘用的重点是开设新课程、开设不可替代性的课程、推进重点学科建设和完成重大科研项目,加强国际间的合作,提升我校国际化程度。

(三)外籍专业人员的聘用条件
1、长期外籍专业人员
(1)拟聘为外籍语言教师者,应具有语言文学或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受过语言教学的专门训练并具有一定的语言教学经验,口齿清晰、语音语调规范;拟聘为外国语言专家者,应具有语言文学或相关学科硕士以上学位或相当于讲师以上职称,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拟聘来我校从事非语言类教学和科研的长期外籍专业人员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讲师以上职称、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经验;
(2)经严格体检,具有健康证明。

(3)在其本国无法律纠葛。

(4)对我友好,愿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我校规章制度,尊重我国风俗习惯。

2、短期专家和顺访专家
(1)短期专家或顺访专家应具有硕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并在其专攻的学术领域有一定造诣。

(2)聘请对象应对华友好,身体健康。

(3)聘请对象的研究专长应与我校有关重点学科或重大科研项目的研究方向相吻合,以保证较好的聘请效益。

二、外籍专业人员的聘用手续
(一)长期外籍专业人员和短期专家
1、各院系应有计划地选聘专家,至少必须提前三个月物色好合适人选,向对外合作交流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报告、中外文简历,并填写《淮南师范学院聘请外籍专业人员审批表》(附件一)。

对外合作交流中心签署意见后,呈分管校领导批准。

最后由对外合作交流中心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省教育厅同意后,由对外合作交流中心在省教育厅领取“签证通知函”和批复,在省外办办理“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并将“签证通知函”和“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发给被聘者,供其办理来华签证手续。

3、聘用院系应主动通过函电与应聘人联系,落实讲学及科研活动安排。

4、长期外籍专业人员入境后的接待安排、结聘离华的各项事务以及有关的礼遇活动,由对外合作交流中心统一拟定计划,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和聘用单位给予相应的配合。

(二)顺访专家
1、各院系应根据学科发展、人才和师资培养、重点实验室建设以及各类科研项目的需要,有计划地选聘顺访专家。

至少须提前三个月根据已物色到的人选,填写《淮南师范学院聘请外籍专业人员审批表》(附件一),提供中外文简历,送对外合作交流中心签署意见后,呈分管校领导批准。

2、聘用院系应主动通过函电与应聘人联系,落实讲学及科研活动的安排。

三、外籍专业人员的聘用管理
1、外籍专业人员的聘用管理职能部门是对外合作交流中心,具体工作实行分工管理,对外合作交流中心主要负责涉外和生活管理,后勤部门予以协助,聘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员选聘和教学管理。

2、对外合作交流中心负责制定全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计划,审核和上报聘用单位提交的待聘人员材料,督促聘用单位对外籍专业人员进行合同式管理,年终作好当年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总结。

对外合作交流中心对外籍专业人员材料进行整理归档的过程中,聘用单位及其他合作(联系)教师应给予积极配合。

3、聘用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的聘用计划,选聘外籍专业人员,向对外合作交流中心上报其材料,并对其任务、工作量、期限、待遇、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和仲裁等内容签订国家外国专家局印制的统一合同。

对应聘来校的外籍专业人员必须根据聘用计划来组织实施教学、讲学和合作科研等。

聘用期满后,外籍专业人员必须向聘用单位递交一份工作总结,聘用单位则必须对专家的教学、讲学或科研等工作作出鉴定,报送对外合作交流中心。

4、聘用单位应为所聘外籍专业人员配备一名政治、业务素质好,工作认真的中国教师作为合作(联系)教师,以便在业务上进行合作,在生活上予以帮助。

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较多的聘用单位还应配备一名外事秘书,负责教学、科研管理和协调工作。

四、外籍专业人员的聘用待遇及经费管理
1、在对外合作交流中心设立专家经费,用于支付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费用。

2、外籍专业人员的经费使用和用汇,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对外合作交流中心统一管理。

3、长期外籍专业人员的费用分为国际旅费、工资和其他在华费用。

其中,外国语言专家合同期为一年的可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合同期为一学期的可提供单程国际旅费,均以提供捷径国际机票的方式执行。

工资标准、住房标准和其他在华费用标准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我校的财力由对外合作交流中心统筹安排。

4、短期专家的费用分国际旅费和在校费用(食宿、报酬),国际旅费一般由专家自己承担,在校食宿由对外合作交流中心按相关标准支付。

在校报酬由聘用单位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支付。

如安排短期专家顺访其他单位,聘用单应事先与其他单位协商好城市间交通旅费和当地接待费用的承担办法。

5、顺访专家的费用分国内城市间交通旅费和接待费用两项。

聘用单位应事先与其他单位协商好顺访专家来我校的城市间交通旅费,我校对外合作交流中心一般只提供单程旅费、食宿费用。

聘用单位按照学校规定支付相关报酬。

6、结聘后,聘用单位应及时总结聘用成果,并报送至学校对外合作交流中心及相关部门。

本规定自20xx年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规定由对外合作交流中心负责解释。

外籍人员工作管理制度「篇三」
一、外籍教师学习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督促他们遵守我国法律规则。

二、要采取过硬的措施保证外教的生命财产安全,禁止可能对外籍教师正当权益造成损害的言论及行为。

三、关注外教的活动,若发现其有违法可疑活动,及时向公安部门通报。

四、关注与外籍教师交往人员情况,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外事公安部们通报。

五、禁止无关人员到外教宿舍留宿。

六、外籍教师旅游及在外留宿,需经学校批准。

七、外籍教师离开学校应口头向学校请假,批准后方可离校,并按时返校,离开武穴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批准后方可离校。

外教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必须用通讯设备向学校续假,返校后及时销假。

八、外教外出旅游,学校必须派一名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的助教陪同,防止意外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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