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外籍教师管理办法
国际学校外籍教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外籍教师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国际化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外籍教师,包括全职、兼职及短期访问教师。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外籍教师在我校享有合法权益,同时要求外籍教师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第二章外籍教师资格与聘用第四条外籍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尊重中国文化和民族习惯;2. 具有学士以上学位,相关专业背景,具备相关教学经验和资格证书;3. 具有较强的英语沟通能力,能够胜任英语教学任务;4. 具有良好的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
第五条外籍教师的聘用程序:1. 由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部门提出聘用需求,经校长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2. 经审批后,国际合作与交流部门对外籍教师进行面试,确定人选;3. 学校与外籍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三章外籍教师工作职责与待遇第六条外籍教师应履行以下职责:1. 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尊重中国文化和民族习惯;2. 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学质量;3. 参与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4. 积极参与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传播中国文化。
第七条外籍教师享有以下待遇:1. 薪酬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学校薪酬体系执行;2. 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等福利;3. 学校为外籍教师提供住宿、医疗保险等福利;4. 学校协助外籍教师办理居留、签证等相关手续。
第四章外籍教师管理与考核第八条学校设立外籍教师管理办公室,负责外籍教师的管理工作。
第九条外籍教师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1. 年度考核:由学校根据外籍教师工作表现、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2. 任期考核:在教师任期结束时,学校对教师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者续签合同。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外籍人员管理制度

学校外籍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外籍人员的管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学校外籍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聘用的外籍人员及在校园内从事教学、科研等活动的外籍人员。
第三条学校外籍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尊重学校的宗教信仰、学术自由和教育理念,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
第四条学校外籍人员应当遵守中国的治安管理制度,不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不得从事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第五条学校外籍人员应当尊重中国的民族习俗风俗,不得有侮辱中国传统文化的言行举止。
第六条学校外籍人员应当保护学校的财产和环境,不得进行损坏或破坏学校的公共设施和场所。
第七条学校外籍人员应当遵守学校的管理要求,不得擅自进入学生宿舍区、教学楼等受限区域。
第八条学校外籍人员应当遵守学校的学术规范,不得有抄袭、篡改、捏造数据等行为。
第九条学校外籍人员在校园内从事工作和活动时应当佩戴有效的工作证件,出示有效的证件和身份证明。
第十条学校外籍人员在校园内发现有违规行为时,应当及时上报给学校相关部门,协助学校查处违规行为。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十一条学校对外籍人员的招聘应当依法程序进行,严格按照学校的招聘政策和流程进行。
第十二条学校对外籍人员的录用应当考察其个人的学历、资格、工作经验等情况,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学校外籍人员的工资发放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足额支付其工资,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等福利。
第十四条学校外籍人员应当接受学校的培训和考核,不合格者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为外籍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并对其工作场所和生活状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居留与签证第十六条学校外籍人员应当依法申办居留许可和工作许可,不得以其他方式在中国境内从事工作和活动。
第十七条学校外籍人员须依法申请签发居留证件,定期向公安机关更新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学校外籍人员因个人原因需要离开中国境内时,应当提前向学校报备,确保其相关手续和安全。
学校关于外籍教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外籍教师的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国际化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校任教的外籍教师。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外籍教师的合法权益;2. 公平公正:对待外籍教师一视同仁,保障其合法权益;3. 尊重差异:尊重外籍教师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和学术观点;4. 激励发展:为外籍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
第二章外籍教师的聘用第四条学校聘请外籍教师,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聘用。
第五条聘请外籍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学士以上学位,两年以上相关教学、专业管理工作经验;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3. 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4. 对华友好,愿意与我校合作。
第六条学校应与外籍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外籍教师的管理第七条外籍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规范,尊重中华民族的风俗习惯。
第八条外籍教师应按时参加教学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九条外籍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加强与国内教师的交流与合作。
第十条学校应尊重外籍教师的宗教信仰,保障其宗教活动自由。
第十一条学校应关心外籍教师的生活,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和帮助。
第四章外籍教师的考核与评价第十二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外籍教师的考核与评价体系,定期对外籍教师的教学、科研、社会活动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考核内容包括:1. 教学水平:教学效果、教学质量、教学方法等;2. 科研能力:科研成果、学术水平等;3. 社会活动: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与国内教师的交流与合作等。
第十四条考核结果作为外籍教师续聘、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我校将更好地管理外籍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国际化发展。
外籍教师聘用管理办法

外籍教师聘用管理办法1. 定义外籍教师外籍教师指的是来自其他国家的教育专业人士,以在中国的学校从事教学工作为目的来华工作的外国人。
2. 聘用外籍教师的必要性引进外籍教师可以提供优质的教学资源和国际化的教育环境,对于提高学生的英语水平和培养跨文化交流能力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3. 外籍教师聘用的限制为了保护国内教师的就业利益和确保教学质量,对外籍教师聘用进行一定的限制和管理是必要的。
4. 外籍教师聘用的程序聘用外籍教师的程序应该严格规范,包括学校的申请、审核、公示、审定等环节,确保教师的资质和能力符合相关要求。
5. 外籍教师的资质要求外籍教师应具备相关的教育背景和教学经验,具备良好的语言能力和跨文化交流能力,并通过相关考核和认证。
6. 外籍教师的待遇为了吸引优秀的外籍教师,应该提供适当的待遇,包括薪酬、住宿、福利等方面的保障。
7. 外籍教师的职责外籍教师应该履行教学职责,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与国内教师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
8. 外籍教师的培训和评估为了保证外籍教师的教学质量,学校应为其提供专业的培训和指导,并定期进行教学评估和反馈。
9. 外籍教师的文化适应和支持作为外籍教师,他们需要适应中国的文化环境和学校的教学方式,学校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10. 外籍教师的工作和居住条件学校应为外籍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和居住条件,包括宿舍、办公室、教学设施等方面的保障。
总结:通过合理的外籍教师聘用管理办法,可以更好地借助外籍教师的优势,提高学生的英语水平和培养跨文化交流能力。
同时,也要保护国内教师的就业利益和提高教学质量,建立起规范的聘用程序和培训机制,使外籍教师的聘用更加有效和有序。
外籍教师的聘用管理办法应注重平衡各方的利益,推动国际教育事业的发展。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管理办法_规章制度_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管理,提高聘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外国文教专家工作试行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外籍专业人员”是指应聘在我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工作的外国专家、外籍教师及教学和项目管理人员。
第四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工作是我国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工作的组成部分,其管理工作纳入国家对聘用外国文教专家(即在我境内从事教育、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卫生、体育工作的外籍专业人员)的管理系统,实施统一和归口管理。
第五条公立高等学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仍按照《高等学校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教师的规定》实施管理,未尽事宜执行本办法。
第六条国家教育委员会是全国各级各类教育的业务主管部门,国家外国专家局是全国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原则第七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要有利于贯彻我国的教育方针,有利于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
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应遵循按需聘请,保证质量,注重效益的原则。
第八条实施学前教育和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原则上不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因特殊情况(如外语学校、执行友好城某协议的学校、担任教学改革实验任务的学校等)确需聘用外籍专业人员担任外语口语教学的,可个案申报,从严审批。
第九条实施高中教育、高中后教育以及相应程度的职业、成人教育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确有需要且具备条件的,可以聘用外籍专业人员。
职业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可用于加强语言教学、专业理论教学、专业技能培训以及课程和教材的研究开发,注意学习国际上先进的职业教育理论、教学模式和方法。
成人教育聘用外籍专业人员主要用于岗位培训和在职培训。
第十条严禁以聘有外国专家和外籍教师为招牌,高额收费招生,牟取暴利。
外籍教师的聘任和管理制度

外籍教师的聘任和管理制度随着中国与世界各国开展更加频繁和密切的教育合作,越来越多的外籍教师来到中国从事教育工作。
外籍教师的聘任和管理制度是保障他们在中国教育工作中权益的重要保障,也是促进教育国际化发展的重要举措。
本文将就外籍教师的聘任和管理制度进行探讨,旨在提高外籍教师的聘任和管理效率,确保他们在中国的教育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外籍教师的聘用条件1. 学历要求外籍教师在中国从事教育工作,通常需要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并且来自相关专业背景。
例如,英语教学的外籍教师通常需要具备英语、教育学等相关专业的学士或以上学位。
2. 教学经验外籍教师应该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特别是对于教育工作经验丰富的外籍教师更受欢迎。
在聘任外籍教师时,通常会考虑其过往的教学成绩和教学反馈情况。
3. 语言能力外籍教师在中国从事教育工作,需要具备良好的汉语或英语交流能力,以便与学生和其他教职员工进行有效的交流与沟通。
4. 其他条件外籍教师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国际化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以便更好地适应中国的教育环境和融入学校的教育团队。
二、外籍教师的聘用程序1. 岗位发布学校在有外籍教师岗位空缺时,通常会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外教招聘网站、教育人才市场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招聘指定专业、经验丰富的外籍教师。
2. 面试评估学校会对报名的外籍教师进行面试评估,包括面试外籍教师的教学能力、语言能力、教学理念、跨文化交流能力等方面。
同时还会考虑外籍教师的学历、教学经验和过去的教学业绩。
3. 资格审核在面试通过后,学校会对外籍教师的学历、工作经验、资格证书等进行审核,以确保其符合教学要求和工作条件。
4. 签订合同若外籍教师通过面试、审核,学校和外籍教师会签订工作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确定工作岗位、薪酬待遇、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等。
三、外籍教师的管理制度1. 工作许可外籍教师在中国从事教育工作需要先办理工作许可,取得相关工作签证,方可合法在中国从事教育工作。
外籍老师管理制度

外籍老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籍教师管理,保障教学质量,提高教学水平,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校招聘的外籍教师。
第三条外籍教师:指本校聘请的具有外籍国籍的教师。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依法管理,文明教学,互信互助,共同发展。
第五条教师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提高外籍教师的综合素质。
第六条校长是外籍教师工作的领导者,负责全校外籍教师工作的领导、管理和协调工作,对外籍教师工作负总责。
第二章外籍教师的选拔与聘用第七条学校委托由关系部门组织外籍教师的招聘工作,聘用应具备下列条件:(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二)具备本学科专业知识和较好的教学技能;(三)体格健康,工作稳定,品德良好;(四)有至少两年教学工作经验,有合法的教师资格证书。
第八条外籍教师的聘用程序:(一)申请:应聘者向学校提交个人简历、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书、教学计划等相关材料;(二)资格审查:学校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三)面试:通过资格审查者,经学校面试,由相关部门组织;(四)录用:通过面试者,学校提出录用意见,上报学校领导审批;(五)签订合同:经学校领导批准,与教师签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新聘外籍教师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对教师进行考核。
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录用。
第十条外籍教师工作签证、居留手续办理:学校应为外籍教师提供全方位服务,协助外籍教师处理工作签证、居留手续等事宜。
第三章外籍教师的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外籍教师档案管理制度,对外籍教师的个人信息、聘用合同、考核结果等相关材料进行妥善管理。
(一)外籍教师的个人信息应当真实完整,包括姓名、国籍、联系方式、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二)外籍教师聘用合同:学校应当与外籍教师签订劳动合同并存档;(三)外籍教师考核结果:学校应当对外籍教师进行定期考核,并记录在案。
学校外籍教师管理办法

学校外籍教师管理办法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推进,外籍教师在中国的学校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外籍教师作为国际文化交流的纽带,为学生提供了独特的英语教学体验。
然而,外籍教师管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本文将从各个方面,对学校外籍教师管理办法进行探讨。
一、招聘程序学校应该建立完善的招聘程序,确保外籍教师的素质与学校需求相匹配。
首先,学校应该明确招聘外籍教师的岗位要求,并进行广告宣传,以确保招聘的透明性。
其次,学校应该进行面试,考察外籍教师教学经验、英语水平、文化理解等方面的能力。
最后,学校应该进行背景调查,确保招聘的外籍教师没有不良记录。
二、合同与待遇学校应该与外籍教师签订明确的合同,并规定清楚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合同中应明确教学职责、工作时间、薪资待遇等内容,确保双方权益平衡。
此外,学校应向外籍教师提供良好待遇,包括合理的薪资水平、住房补贴、保险及福利等。
这样可以吸引高素质的外籍教师,提高教学质量。
三、教学质量监控学校应对外籍教师进行教学质量监控,以确保教学质量的稳定提升。
可以通过定期考核、课堂观摩、学生评价等方式进行教学质量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供改进意见。
此外,学校还可以与外籍教师加强交流,定期开展教学茶话会,促进经验分享和教学方法研讨。
四、培训与发展学校应提供培训与发展机会,帮助外籍教师不断提升教学能力。
可以组织专门的培训课程,如教学方法培训、文化交流培训等。
此外,学校还可以鼓励外籍教师参加学术研讨会、教学交流活动,拓宽视野,提高专业水平。
五、文化适应与交流外籍教师来自不同的文化背景,学校应该帮助他们适应中国的文化环境,并促进中外文化交流。
学校可以组织文化活动,让外籍教师了解中国的传统文化和习俗。
同时,学校还可以为外籍教师提供中文学习机会,帮助他们更好地与学生和家长沟通。
六、团队建设外籍教师和本地教师应该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形成紧密的团队合作。
学校可以组织教师聚会、团队建设活动,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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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外籍教师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引进国外智力,扩大对外开放的政策,借鉴国外先进教育水平和管理经验,提高聘用外籍教师的工作效益,进一步加强外籍教师管理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聘请外籍教师来院任教的主要目的是:学习外国语言和国外先进的科学技术及现代化管理知识;加强对薄弱专业和新专业、新课程的建设;提高我院的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为我院整体发展服务。
第三条我院聘请外籍教师的基本原则是:以我为主,按需聘请,加强管理,为我所用。
第一章外籍教师聘用程序
第四条各系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教学需要,于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向人事处提交《xxx学院聘请外国文教专家申请表》,由人事处报分管院领导审批。
第五条外事办公室协同人事处根据系部要求选聘合适人选,经任教资格审查通过后,由人事处代表学院与外教签订合同。
第六条外教到校前,外事办公室会同聘用系部及中外合作项目管理办公室做好外教来华后的接机、住宿、交通、教学计划、办公条件等准备工作。
第七条外教到校后,外事办公室对外籍教师来华前提供的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向外教宣讲我国对外方针政策及校纪校规。
第八条外事办公室负责为外教联系安排进行境内身体检查后,将外教转由聘用系部实行二级管理。
第九条外事办公室在外教入校后一周,为外教办理外专证、居留证、校园一卡通等证件。
第二章外籍教师的行政管理
外事办公室是学院外事工作的归口管理和综合协调部门。
第十条负责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外籍教师聘请计划的落实。
第十一条定期组织外籍教师、聘用系部及职能部门召开外教工作联席会,沟通信息、查漏补缺,及时解决外教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第十二条协助聘用系部对外教进行评估考核。
第十三条视经费情况组织外教参观、游览名胜古迹,以弘扬我国文化,加深他们对我国改革开放及国情的了解。
第三章外籍教师的教学管理
聘用系部是外教教学管理的归口部门,教务处协同管理。
第十四条为外籍教师提供详细的校历、教学计划、教学安排、教学要求等资料(中外文对译,中文存档、外文给外籍教师),为外籍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
工作指导和帮助。
第十五条向外籍教师提供教学必需的图书、参考资料和教学设备。
对外籍教师教学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帮助解决。
第十六条配备专门的合作教师为外教提供教学帮助,经常了解和关心外教的工作和生活,对外教提出的合理要求,应及时想办法解决;不合理或暂时办不到的,及时向外教作出解释。
第十七条建立听课评价制度。
组织同行专家和学生对外教的教学态度、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估,评估结果送交外事办公室,同时向外教通报考核结果,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八条积极主动邀请外教参与学院活动(如教师节、运动会等)及教研活动,听取意见,联络感情,创造和谐氛围。
第四章外籍教师的其他管理
第十九条校产管理处负责为外教提供住房及照明、电视机等生活设施,并负责维修,为外教提供及时、完善的后勤保障服务。
第二十条保卫处负责外教的人身、财产安全保卫工作,把外籍教师工作和生活场所作为安全防范重点部位,定期对外籍教师工作和生活场所的防火防盗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第二十一条人事处、财务处负责外教工资、福利待遇的发放工作。
第二十二条外教在我院工作期间,工资报酬、医疗保险、休假、生活待遇等按与其签订的合同中有关规定执行。
合同中未能做出的其它规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学院外事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外事纪律。
第五章外籍教师应履行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在我院工作期间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和中国政府对外国专家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干预中国的内部事务。
第二十五条遵守学院的工作制度,接受学院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检查和评估。
第二十六条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
第二十七条尊重中国的宗教政策,不从事与专家身份不符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尊重中国人民的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外事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