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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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刑法(1)第3章

本科:刑法(1)第3章

练习1:某国驻华商社工作人员阿姆杜拉与国内 犯罪分子相勾结进行走私犯罪活动。对阿姆杜 拉的刑事责任应当如何处理? A.适用我国法律追究其走私犯罪的刑事责任 B.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C.适用其本国的法律追究走私犯罪的刑事责任 D.直接驱逐出境
练习2:分析我国刑法对下列行为人的行为有无适用效力及具体 的适用原则: 1、甲是美国公民,一日我国一艘货轮停靠在美国港口,甲某向 船上射击,将船上的朝鲜公民乙射死。 2、中国留学生王某从日本向美国境内邮寄炸弹想炸死自己的异 国情敌,但在日本邮寄时被日本警方抓住。 3、A国杨某在中国某医科大学留学期间,与境外黑社会组织3S 党勾结,想制造冰毒,杨某负责从我国某省提供制造冰毒的原 材料,邮寄至国外,由3S党在境外制成毒品并销售。 4、国际大毒枭老K(美国籍)来我国旅游,老K以前从未在我国 进行过任何犯罪活动,但现在国际刑警组织接受美国警方的请 求在全球范围内对其发出了通缉令。
四、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承认 我国《刑法》第10条:“凡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 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 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 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对外国判决的消 极承认。表明:我国拥有司法主权,又从实 际情况及国际合作角度出发避免使被告人受 过重的双重处罚,因而体现了原则性与灵活 性的统一。)
第三,所犯之罪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也应受 处罚(双重犯罪原则)。
(三)普遍管辖原则 又称世界主义,以保护各国的共同利益为
标准,认为凡是国际条约所规定的侵犯各国 共同利益的犯罪,不管犯罪人的国籍与犯罪 地的属性,缔约国或者参加国发现罪犯在其 领域内时便行使刑事管辖权。
《刑法》第9条:“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 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 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 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适用的限制: 第一,我国行使普遍管辖权的犯罪应当是国 际条约所规定的国际罪行;第二,我国是相 关条约的缔约国或者参加国;第三,国内刑 法也将该行为规定为犯罪;第四,要求罪犯 出现在我国领域内。

3.第三章:刑法的效力范围

3.第三章:刑法的效力范围

(三)我国的属地管辖权:刑法典第六条第一款规定: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 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它涉及下述3个方面内 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是指中国国境以内的全部 空间区域,具体包括5个部分: (1)领陆,即国境线以内的陆地及其地下层; (2)领水,即内水、领海及其地下层; (3)领空, 即领陆、领水的上空。实践中,人们通 常将国家领空的范围分为空气空间和外层空间,空气 空间受国家主权管辖,外层空间不受国家主权管辖。 因而,领空应指领陆和领水上部的空气空间。 (4)中国的船舶、飞机或其他航空器。 (5)中国的驻外使、领馆,凡发生在中国驻外大使 馆、领事馆内犯罪的,均适用中国刑法。不过,对于 驻外使、领馆是否属于国家的领域,尚有不同的看法。
(六)保护管辖权。刑法典第八条规定:“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 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 的除外。” 根据该条规定,适用保护管辖权必须符合下列5个条件: 1.犯罪性质必须是对中国国家或者公民的犯罪。因为,若不是对中 国国家或者公民的犯罪,则与中国主权、国家和公民利益无关。中 国没有行使管辖权的必要性。 2.犯罪地在中国领域外。如果犯罪地在中国,适用属地原则即可即 可解决刑法适用问题。 3.犯罪人必须是外国人。若犯罪主体是中国人,适用属人原则即可 解决刑法适用问题。 4.按中国刑法规定,所犯之罪最低法定刑须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5.按照犯罪地的法律应受刑罚处罚。有两点含义:按犯罪地的法律 不但要求构成犯罪,而且其罪行要求应受刑罚处罚。
3.保护原则,也称安全原则,即从保护本国安全和公民利 益出发,要求凡侵害本国国家或者公民利益的犯罪,不论 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犯罪地是在本国领域 内还是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 4.普遍原则,也称 世界原则。即从保护国际社会共同利益 出发,凡侵害由国际公约、条约保护的国际社会共同利益, 无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无论犯罪地在本国领 域内还是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 5.折衷原则。现代世界大多数国家在刑事立法中对上述原 则予以综合采纳。目前,多数国家的做法是 以属地原则为 基础,以其他原则为补充。基本要求是:凡是在本国领域 内犯罪的,不论本国人或外国人,都适用本国刑法;本国 人或外国人在本国领域外犯罪的,在一定条件下,也适用 本国刑法。

【学习】第三章刑法的效力刑法学

【学习】第三章刑法的效力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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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蔡某,男,19岁。被告人蔡某于2005年6月 赴日本广岛大学留学。蔡某在日本留学期间与女友、 在早稻田大学留学的刘某发生感情危机,怀疑是另 一留学生汪某从中挑唆,遂伺机报复。2006年4月 10日,蔡某邀约汪某的女友、日本籍学生美智子和 其他两名男性同学外出游玩,当日晚10点数人抵达 日本冈山市“家和旅店”。约12时,蔡某以商议出 游计划为借口叫开美智子房门,将美智子强行奸淫。 2006年5月,蔡某在日本以强奸罪被判处2年有期徒 刑,于2007年5月刑满释放。同年6月,蔡某回国。 2007年,我国公诉机关以强奸罪对蔡某提起公诉, 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蔡某有期徒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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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折衷原则。以属地原则为基础,有限制地兼采属人原则和保 护原则。
5.普遍原则。不论犯罪人的国籍,不论犯罪地点在哪个国家的 领域内,也不论犯罪行为侵害了哪一个国家和公民的利益,只 要有犯罪行为发生,任何国家都有权根据刑法的共同原则加以 处罚。
6.永久居所或营业地原则。《东京条约》规定,犯罪人或受害 人在一个缔约国有永久居所,那么该缔约国对这类犯罪案件也 有刑事管辖权。《海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规定,如果 罪行是针对租来时不带机组的航空器或是在该航空器内发生的, 而承租人没有这种营业地,但其永久居所是在一个缔约国,该 缔约国也可以对此种犯罪行为行使刑事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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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问题的规定 1979年刑法采用的“从旧兼从轻原则” 1997年刑法同样采用“从旧兼从轻原则” 1.行为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不管修订后的《刑法》如何
规定,都不能根据修订后的《刑法》追究,即刑法没有溯及力。 2.行为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而修订后的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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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事司 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司法解释自发布或者规定之日起试行,效力 适用于法律的施行期间。对于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 的行为,行为时没有相关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施行 后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案件,按照司法解释的 规定办理。对于新的司法解释实施前的行为,行为 时已经有相关司法解释,按照行为时的司法解释办 理,但适用新的解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 适用新的司法解释。对于在司法解释施行前已办结 的案件,按照当前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认定事实和 适用法律没有错误的,不再变动。

刑法的效力范围

刑法的效力范围

刑法的追溯力
(二) 刑法的溯及力
1、概念
刑法的溯及力是指刑法 生效后,对它生效前未经 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 行为是否具有追溯适用的 效力。如果具有适用效 力,则是有溯及力;否则 就是没有溯及力。
一般原则



各国刑事立法关于溯及 力的规定,大致有以下 五种原则: 1、从旧原则 2、从新原则; 3、从轻原则; 4、从新兼从轻原则; 5、从旧兼从轻原则
司法解释的溯及力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01年12月 7日公布的《关于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 的规定》: A、自发布或规定之日起实行,效力适用于法 律的施行期间; B、当时未处理的,按新的解释处理; C、已经处理的行为,适用新解释对被告人有 利的,适用新的解释; D、已经处理的,未有错误的,不再变动。
2、关于犯罪地标准:领域内犯罪的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为地与结果地都是犯罪地,行为或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本 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国领域内,就适用本国刑法。
——《刑法》第6条第3款
行为地或者结果地
行为包括实行行为和预备行为
3、我国属地原则的例外:“法律特别规定的”
属地原则第六条 属人原则 第七条 保护原则 第八条
普遍管辖原则 第九条
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 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 的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第八条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 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 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第九条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 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 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刑法总论讲义03第三章刑法适用范围

刑法总论讲义03第三章刑法适用范围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
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领土:领陆、领海、领空 2、“法律有特别规定” 包括:
①不适用中国刑法,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问题, 通过外交途径解决(第11条)
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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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56. 下列哪些犯罪行为应实行属地管辖原则?()AC A.外国人乘坐外国民航飞机进入中国领空后实施犯罪行为 B.中国人乘坐外国船舶,当船舶行驶于公海上时实施犯罪行为 C.外国人乘坐中国民航飞机进入法国领空后实施犯罪行为 D.中国国家工作人员在外国实施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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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引渡
1、定义:国际司法协助 2、事例:余振东案、赖昌星 3、原则: (1)双重犯罪原则; (2)政治犯不引渡原则; (3)本国国民不引渡原则; (4)死刑犯不引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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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远华案,偷逃税400亿,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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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秀珠,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温州市 副市长,涉案2.523亿,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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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刑法的时间效力
(一)生效时间 1.法典明确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公布之后经过一段时间再施行生效
(二)失效时间 1.国家立法机关明确宣布某些法律失效 2.自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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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条[从旧兼从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 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 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 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 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 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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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刑法的适用范围

第三章  刑法的适用范围


例:A国与我国交界,甲在A国土地上对我国土地上的乙某开枪,欲
杀害乙,但乙只受了伤。我国刑法对甲是否有管辖权?
#共同犯罪(实行、教唆、帮助)
• (二)“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含义(例外)
1.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2.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内发生的绝大部分犯罪。但是, 全国性的刑法仍然存在对发生于该两个特别行政区内的部分犯罪进行适用 的可能性。例如,对于内地机构派驻两个特别行政区的人员利用职务实施
第二节 刑法的时间效力
• (二)我国刑法对刑法溯及力的规定
• 我国《刑法》第12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 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 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 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 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第三章 刑法的适用范围
• 第一节 刑法的空间效力 • 第二节 刑法的时间效力
第一节 刑法的空间效力
• 一、刑法的空间效力的概念和原则
• 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对地和对人的效力。它解 决国家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
• 基于各国社会政治情况和历史传统习惯的差异,在解 决刑事管辖权范围问题上主张的原则不尽相同。概括而言, 包括以下几种:
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其法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 刑的,可以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 罚的除外。 • 例:上述情形,如果外国人犯罪,法定最低刑为3年 以下呢? • 我国人在外国犯罪,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我 国是否也不应处罚?(双重犯罪原则,都!) • 在外国已受刑罚处罚的,在我国可以免除或减轻处罚 吗?(第10条)--消极承认

刑法第三章

刑法第三章

• 其四,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 区基本法作出的例外规定。
• 我国刑法效力无法及于港澳台地区,这 是对刑法属地管辖权的事实限制。因为 根据“一国两制” 区的刑事司法仍然保持独立,全国性的
三、我国刑法的属人管辖 权
• 刑法第7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 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 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可以不予追究。”(注意“可以”)
• 所谓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是指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境以内的全部空间区域, 具体包括:(1)领陆, (2)领水 (3)领空。 • 领陆,即国境线以内的陆地及其地下层; • 领水,即内水、领海及其地下层。内水 包括内河、内湖、内海以及同外国之间 界水的一部分。我国领海宽度为12海里。
• 领空,即领陆、领水的上空。实践中, 人们通常将国家领土上空的范围分为空 气空间和外层空间,空气空间受国家主 权管辖,外层空间不受国家主权管辖。 因而,领空应指领陆和领水上部的空气 空间 。
• 3、保护原则也称为安全或者自卫管辖 protective jurisdiction
• 即从保护本国利益出发,要求凡侵害本 国国家或公民利益的犯罪,不论犯罪人 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犯罪地是 在本国领域内还是本国领域外,都适用 本国刑法。
各国解决形式管辖权的原 则
• 4、普遍原则也称为世界主义管辖 universal jurisdiction即从保护国际社 会共同利益出发,凡侵害由国际公约、 条约保护的国际社会共同利益的犯罪, 无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无 论犯罪地在本国领域内还是本国领域外, 都适用本国刑法。
曾经恩爱,如今不在
• 从法律角度,中美两国对这个案子 都有管辖权。何雷和陈丹蕾都是中 国公民,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且陈丹蕾目前在中国警 方的控制下。因此,根据属人管辖, 中国当然具有该案的管辖权。

第三章 刑法效力范围

第三章 刑法效力范围

(三)我国刑法的保护管辖权 (1)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适用我国刑法。这是属地原则的要求;
(2)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犯本法之罪的,适用我国刑法应具备以下条件: A、侵害了我国国家或者我国公民的利益;B、依我国刑法规定,所犯之罪的 法定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C、依照犯罪地的法律也应受刑罚处罚。
(三)普遍管辖权
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在我国承担义务的范围内,对于条 约所规定的犯罪,无论发生在什么地方、犯罪人是何国人、是否侵害了我国 国家或公民的利益,我国司法机关都有权对其进行管辖。包括:反和平罪, 战争罪,反人道罪,非法使用武器罪,贩毒罪,劫持航空器罪等。
第二节 刑法的时间效力
刑法的时间效力,是指刑法的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刑法的溯及力的 问题。
案二: 一艘英国船停泊于上海某港口,在甲板上英国船员甲动手 轻伤一加拿大游客乙,中国刑法是否有管辖权? 案三: 一艘英国船停泊于美国某港口,在甲板上中国船员甲动手 轻伤一美国游客乙,中国刑法是否应当管辖? 案四: 一艘英国船停泊于美国某港口,在甲板上英国船员甲动手 轻伤一中国游客乙,中国刑法是否应当管辖?
参考案例: 案一: 被告人奥格雷,男,33岁,苏联籍,飞机副驾驶员 被告人奥格雷于1985年12月19日与机组人员,执行雅库茨 克民航局101/435航班的飞行任务,载客38人,由雅库茨克飞往 伊尔库茨克。途中,被告人奥格雷趁领航员日哈列夫· 斯去厕所 之机,以客舱出现机械故障为由,将机械师奥亚波夫· 弗,伊骗 出驾驶舱,随即锁上舱门,扭动自动驾驶仪,用事先准备好的 一 把 闭 合 长 123 毫 米 的 折 叠 刀 威 逼 驾 驶 飞 机 的 机 长 阿 布 拉 杨· 谢说,”你老实点,不然的话我杀死你。“机长被迫改 维· 变了航向,飞越我国领空。于当日北京时间14时30分,该机降 落在我国黑龙江省甘南县长岗乡农田里。我国刑法是否有管辖 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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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刑法的效力范围
一、单选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的,适用我国刑法,但是可以不予追究的是()。

、法定最高刑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法定最低刑年以下
、法定最低刑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法定最高刑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适用我国刑法,必须是()。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最低刑为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按照犯罪地法律应受处罚的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最低刑为年以上有期徒刑,并按照犯罪地法律应受处罚的
、犯罪地国家未对其予以处罚的
、我国刑法规定,凡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

、一律适用我国刑法。

、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我国刑法
、我国公民适用我国刑法,外国人不适用
、我国公民适用我国刑法,外国人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我国《刑法》第条关于溯及力的规定采取的是()。

、从旧原则
、从新原则
、从新兼从轻原则
、从旧兼从轻原则
、某国驻华使馆一等秘书甲某,参与了我国国内某犯罪集团的绑架、抢劫犯罪,对甲某的刑事责任应如何解决?()
、适用我国刑法追究甲某的刑事责任
、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适用其本国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
、直接驱逐出境
、李某因倒卖外汇于年月被法院以投机倒把罪判处有期徒刑年。

修订后的刑法实施以后,李某提出申诉,理由是现行刑法无此罪名,要求改判无罪。

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驳回申诉,维持原判
、释放并给予国家赔偿
、撤销原判,改为无罪
、考虑李某已服刑年,判改有期徒刑年并予释放
、李某实施犯罪在年月日之前,但至新刑法施行后才被审判,根据新旧刑法的规定,处刑相
同。

对甲因适用()审判。

、新刑法
、旧刑法
、新刑法和旧刑法
、新刑法或旧刑法都可以
、甲某系巴西公民,因多次组织在本国实施恐怖活动,被巴西有关当局通缉。

甲某于年到中国旅游。

巴西方面通过国际刑警组织通报中国警方,请求中国警方予以逮捕甲某。

经查甲某从未针对中国公民实施过犯罪活动,也未在中国实施过犯罪。

我国对甲某采取的下列措施错误的是()。

、将甲某驱逐出境
、在本国对甲某进行起诉和审判
、将其引渡至巴西
、将甲某逮捕
、外国公民甲某曾在越南、缅甸、泰国等国家多次进行国际贩毒犯罪活动,并曾被其所属国通缉。

某日,甲某在我国境内旅游被拘捕,甲某即以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也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犯罪为理由提出抗议。

我国依法可以对甲某采取下列措施:()
、无权进行刑事追诉,应当立即驱逐出境
、因其是国际犯罪,应交国际法院制裁
、可以对其进行刑事追诉,依据是对国际犯罪的普遍管辖权
、可以对其进行追诉,但审判要有甲某所在国、越南、缅甸、泰国等国的共同参与
、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实施犯罪,我国有条件地依法对犯罪的外国人行使管辖权,其依据的原则是()。

、属地原则
、属人原则
、保护原则
、普遍原则
、如果某犯罪案件不是发生在中国领域,且该案犯罪人不是中国公民,被害人也不是中国国家或者中国公民,但中国对此案仍能行使刑事管辖权的,是基于
、属地管辖原则
、普遍管辖原则
、保护管辖原则
、属人管辖原则
、当我国客轮停靠在美国纽约港时,德国人甲在轮船上窃取了我国公民乙价值元人民币的财物。

对本案确立我国刑法效力的依据是()。

、属人原则
、保护原则
、普遍管辖原则
、属地原则
、我国刑法规定:凡在中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适用中国刑法。

其确定刑法效力范围的根据是()。

、属地原则、属人原则
、保护原则、普遍管辖原则
二、多项选择题
、中国()在我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不论罪行轻重,法定刑高低,均适用我国刑法。

、公民
、军人
、国家工作人员
、公派出国人员
、下列哪些情况属于我国领域内的犯罪?
、行为地在我国,结果地不在我国
、行为地和结果地都在我国
、行为地不在我国,但结果地在我国
、行为地和结果地都不在我国
、下列关于中国刑法适用范围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甲国公民汤姆教唆乙国公民约翰进入中国境内发展黑社会组织。

即使约翰果真进入中国境内实施犯罪行为,也不能适用中国刑法对仅仅实施教唆行为的汤姆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公民赵某从甲国贩卖毒品到乙国后回到中国。

由于赵某的犯罪行为不在中国境内,行为也没有危害中国的国家或者国民的利益,所以,不能适用中国刑法
、国公民丙在中国留学期间利用暑假外出旅游,途中为勒索财物,将国在中国的留学生丁某从东北某市绑架到国,中国刑法可以依据保护管辖原则对丙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实施的犯罪行为,按照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也可以适用中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我国《刑法》应负刑事责任的,但在外国已受刑罚处罚的,可以()处罚。

、减轻
、免除
、从轻
、从重
、中国公民李某在美国强奸了中国公民黄某(女),被美国法院以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

李某回到中国后,依中国刑法该如何处理?
、不受该外国判决约束,仍然可以依照我国刑法追究
、鉴于李某在外国已受过刑罚处罚,应当免除处罚
、受一事不再理原则的约束,不能依照中国刑法再行追究
、鉴于李某在外国已受过刑罚处罚,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关于刑事管辖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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