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公司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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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公司管理规定 Jenny was compiled in January 2021

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新形势下设计市场发展的需要,调动科室拓展市场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财务会计的核算和监督职能,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使院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日臻完善,各项费用执行标准日趋合理,形成科学、规范、有序的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该办法。

第二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建立健全会计机构,财务部门负责本院财务管理工作,处理会计事务,各项财务收支必须纳入院财务统一管理。

第三条财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熟悉国家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逐步推进会计人员委派制,纳入院财务统一管理。

第四条建立健全会计岗位责任制,院设主管会计和出纳会计。根据财务牵制原则,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出纳以外的会计人员不得经管现金。银行印鉴要分开保存,不得一人保管。

第五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制度,自觉接受上级部门、财税部门、审计部门、人民银行等机构的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院财务部门每月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税务部门提供本院财务报告,及时收集各种财务信息,及时、完整、准确报送会计报表。每月向院长和科室经理提供其所管理范围院或科室的财务报表。

第七条每年定期进行资产清查,通过清查确保账簿记录与实物相符,如发现不符情况,应当及时报请院领导或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八条院内部人员工作岗位的

第九条变动及科室之间的岗位调整凡是涉及到人员工资、社保金、公积金等项目变动的,应于该人员调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变动手续,并书面通知财务部门。

第三章财务报销制度

第十条财务报销

1.科室及设计项目按月报账,单独核算;每月20-25日为集中报账时间,各科室按月将各设计项目实际发生的支出如实上报院,及时拨付。

2.凡出现隔月发票的,每出现一张分别给予当事人、科室财务人员50元、20元的现金罚款,本年度累计出现5张或累计金额超过10000元的通报科室经理或科室负责人。

第十一条报销手续

1.报销必须取得印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发票或财政票据监制章的收款收据,且均在有效期内。

2.购物单位名称、品名、规格、型号、单价、数量金额登记齐全,手续完备,真实有效无差错,且所开具的内容与所属行业一致(含定额发票或收据)。

3.办公用品、汽车维修及大宗采购物资等情况下需要附购货清单。

4.对于不准确、不完整、不合法原始凭证财务予以退回,要求更正或补充。

5.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

6.当月发生的业务当月报账,跨年度的发票不予报销。

7.原始凭证需由经办人、项目负责人、科室负责人、院院长共同签字,财务审核无误方可报销(签字应使用黑色或蓝色钢笔,铅笔、或圆珠笔签字无效)。预计借用现金在5000元以下的,由出差人、经办人自备,一般不再安排借款。

第十二条因公出差或各项目备用金确需借用现金的,需填写现金借款单,写明借款日期、用途、金额等,由借款人、项目负责人、分管领导、院长签字后,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院财务部门备款,由财务部门核发。

第十三条因公出差借款必须在出差归来5个工作日内报销,设计项目流动资金应逐月报账,无特殊情况不再出现新的借款。

第十四条加强合同管理,对于租赁的房屋、交通车辆必须提供租赁合同,需要延期的提供补充协议,支付租赁费由出租人提供发票。

第十五条严格按照现金管理制度规定使用现金,除日常报销外,所有结算业务需要通过银行结算。对于各项目大额的结算可在业务发生时直接从院财务部门通过银行划转,也可以月底报帐时由院财务部门直接结算,违反现金管理规定,擅自以现金结算的,院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第四章开支标准

第十六条补助费、伙食费、差旅费、通讯费、办公费等要区分区内外、省内外拉开档次按照统一的标准执行,具体标准见《差旅费管理办法》。其中差旅费应根据实际客运距离选择经济、便捷、舒适地通行方式,按月据实报销。

第十七条招待费原则按照设计费收入额的0.5%控制,不得随意突破,超出的部分不予报销。

第十八条会议费、培训费需提供相关通知、文件等。

第十九条

第五章税金的提取与缴纳

第二十条院与科室经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税金均由院统一计提统一交纳。

第二十一条营业税:按税法规定的税率,依据开据发票的金额总数,当月计提,次月交纳。由科室承担的税金由院从设计费中扣除代扣代缴。

第二十二条企业所得税:目前暂按40000元/年的定额税率,按照10000元/季执行,按季度交纳。

第二十三条个人所得税:员工取得的工薪、奖金、加班费、补助费、奖金、分红、福利及其他补贴部分的收入包括现金、实物等,凡满足纳税条件的一律交纳个人所得税,由院代扣院代缴。科室依照相关管

理办法一次性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院代扣代缴。

第六章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函

第二十四条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信贷证明:需办理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信贷证明的设计项目,经院长批准后,应提前5个工作日,将相关信息及信贷证明的函格式通知财务部门。

第二十五条银行履约保函:

1.需办理银行履约保函的设计项目,应自收到中标通知书2日内,将该保函格式及相关事项及时通知财务部门。

2.银行开据的其他类似形式的保函、证明所需保证金参照该规定执行。

第七章银行账户的管理

第二十六条除业主特别要求开立设计项目银行账户外,原则不予开立银行账户,开立账户须由申请部门(项目)填写《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报院长批准后方可办理。院所有设计项目所开立的银行账户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十七条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严禁多头开户。

第八章会计档案管理

第二十八条会计人员应按照国家和上级关于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本单位的各种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财务计划等,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

第二十九条建立健全项目财务档案,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将该项目涵盖中标通知书、设计服务协议和补充协议、银行履约保函、银行信贷证明、计量支付证书、交工证书、竣工证书等文件报送财务部门。

第三十条调阅会计档案,要严格履行有关手续。本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必须财务负责人同意,经院长批准。

第三十一条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要按照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由财务部门和档案部门共同鉴定,按规定报经批准后,进行处理。

第九章考核与评价

第三十二条为严格财经纪律,规范报账制度,院将对各部门及项目报账情况按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详见《院年度考核表》。

第三十三条年末院财务部门负责对报账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纳入部门及项目考核的内容。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财务室负责解释。

附表:

1、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

附表1: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

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院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现代化,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山东省交通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办公室负责本院档案管理工作,其他各科室具体负责各自文件资料的管理和归档工作,并于每年底向办公室进行移交。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分散保留任何应归档的材料。

第二章归档范围

第三条凡是反映本院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第四条归档门类分为: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人物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电子档案、资料等。

第五条文书档案归档范围

1.反映本院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院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2.本院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3.本院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4.其它对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六条科技档案归档范围

1.科研档案:包括课题报告、任务书、批准书、协议书、委托书、研究方案、计划、调查研究报告、试验成果报告、科研报告、技术鉴定等材料。

2.基建档案: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交(竣)工验收证书、项目评定书。

3.公路工程档案:包括施工图预算、施工图设计、竣工报告等。

第七条会计档案归档范围

1.会计凭证类: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及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包括总账、明细账、固定资产台账(卡片)及其他会计账簿;

3.会计报告类:包括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以及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材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八条人物档案归档范围

本院主要负责人,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和优秀共产党员,以及为本院发展做出重大贡献、有突出成就的人员档案材料。

1.本院主要人员活动文章、报告、演讲稿、着作、工作日记、声像等;

2.社会对本院主要人员研究、评价资料;

3.与本院重要人物有关的证书、奖章、信函、纪念品等;

第九条声像档案归档范围:

1.本院主要负责人任职照片;

2.记录本院主要职能活动的照片和录音、录像;

3.记录上级领导视察、指导本院工作的照片和录音、录像;

4.本院领导参加重要外事活动和重大公务活动的照片和录音、录像;

5.记录本院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大事件等情况的照片和录音、录像;

6.记录本院办公场所发展变迁的照片;

7.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和录音、录像。

第十条实物档案归档范围:

1.荣誉类:本院获得的锦旗、牌匾、奖状、奖杯、奖章、荣誉证书等;

2.物证类:反映本院重大活动、重大事件的有纪念和凭证作用的物品等;

3.其他与本院职能工作有关或具有参考和凭证作用的实物。

第十一条电子文件归档范围:

1.文书档案的数字化全文;

2.科技档案形成的电子文件;

3.会计电算化材料;

4.照片档案的电子版及数码相机拍摄的数字照片;

5.其他音频、视频形式的电子文件。

电子文件在归档移交前,归档与接收部门均应对归档电子文件的载体及技术环境进行检测,确保载体的安全利用,对应归档的电子文件应同时收集其元数据和背景信息。

第十二条资料收集范围:

1.本院发文汇编;

2.本院重要文件汇编;

3.本院编印的出版物;

4.与本院主要业务有关的业务报刊和出版物;

5.新闻媒体关于本院有关情况的报道材料;

6.本院干部员工的论着、论文及其他作品;

7.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本院应归档的纸质文件材料中,有文件发文稿纸、文件处理单的,应与文件正本、定稿一并归档。

第十四条本院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

1.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单位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本院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

2.本院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本院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院领导同志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院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3.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

4.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第三章文件材料整理

第十五条文书档案一般应按照年度、保管期限、组织机构分类法分类整理。归档文件材料先按其形成年度划分,同一年度的文件再按照价值确定保管期限。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同一年度、同一保管期限的文件按组织机构分类排列。科技档案保管期限定为永久、长期、短期,按不同类档案分类排列。

第十六条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1.本院制定的规范性、管理性文件材料;

2.本院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

3.本院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

4.本院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

5.本院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

6.本院房屋买卖、土地征用、重要的合同协议、资产登记等凭证性文件材料;

7.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院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

8.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院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第十七条定期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第十八条

1.本单位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业务文件材料;

2.本单位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等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3.本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4.本单位一般性事务管理文件材料;

5.本单位关于一般性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一般性工作报告、总结、统计报表等;

6.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单位主管业务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7.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单位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8.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一般性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单位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9.下级机关报送的年度或年度以上计划、总结、统计、重要专题报告等文件材料。

第十九条归档文件整理细则:

1.归档文件整理的原则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2.归档文件以“件”为整理单位。一般以每份文件为一件,文件正本与定稿为一件,正文与附件为一件,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转发文件与被转发文件为一件,报表、名册、图册等一册(本)为一件,来文与复文为一件,各种零散材料,如审批表、通知书等名称相同的为一件。

3.装订:永久保管的归档文件材料应去掉原装订金属物,采用三孔一线方法(孔距8cm)装订或用档案装订机缝制。归档文件材料底边和装订边要整齐,以免文件散失。定期保管的归档文件保留其原装订形式。

4.文件材料的排列。在同一年度和保管期限内,应按照事由原则,结合文件形成时间、重要程度、办理部门进行排列。

5.文件材料的件号。在同一年度内,同一组织机构的相同保管期限文件从“1”开始逐件流水编号,形成永久、30年、10年三个流水号。

6.编制检索工具。每年度的文件材料整理归档以后,要按保管期限分别编制《归档文件目录》。

7.本院工作中产生的应当归档的其他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如科技、会计、声像等)文件材料,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分别整理归档。

第四章文书档案资料的移交与管理

第二十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做到真实、完整、文字清晰、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清楚、组卷合理,正确反映本院活动的基本面貌,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二十一条归档卷宗按文件类别和形成时间系统排列,编制案卷目录一式两份。办理交接时,由移交单位、部门、要建立移交台账,临时机构负责人和经办人审核签字后,按照本办法规定移交,档案接收部门人员要逐件清点、核对,验收合格后,签字交接。对不合要求的档案要指导纠正,限期完成,确保满足规定要求。

第二十二条移交时间和要求:文件应齐全完整;对破损文件进行裱糊;文件材料如属热敏纸或有字迹扩散及圆珠笔、铅笔、纯蓝墨水书写等情况,应当进行复制;归档材料必须是原件,磁性载体文件必须是可读文件,无病毒,运转正常,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内容的准确性,便于永久保存。

1.文书档案。本院收发的文件材料由办公室按上级规定要求于第二年的上半年整理归档。

2.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人员保管一年,于下一年的第一季度,由会计人员编制移交清册,移交办公室统一保管。

3.科技档案应按不同类别及专业特点进行归档。其中基建档案可根据建设程序、工程特点和建设周期,分阶段或分期进行归档,也可以在单位或分部工程通过交工验收后集中整理、归档,竣工验收后两个月内移交本院办公室。

4.声像档案。采取随时归档的办法,由形成部门负责对应归档的声像档案进行收集、整理、编写文字说明、注明时间、地点、内容、主要人物、密级及摄录者,年终向本院档案管理部门移交;会议形成的声像档案,在会议结束两个月内由会议主办单位负责归档。

5.人物、实物档案应即时收集整理后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第二十三条档案的管理

1.档案的保管以档案材料的齐全、完整、安全、方便查阅以及延长档案的寿命为原则。

2.档案库房需保持适宜的温度,库房的标准温度为14℃~24℃,湿度为45%~60%,并配备干湿温度计。

3.档案库房严禁吸烟,须配备灭火器,消除一切火灾隐患。

4.对库房电路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检修,防止短路引起火灾。

5.档案入库前要进行检查。被虫咬蚀的档案不能入库。档案柜及库房内要定期投放防虫药,并勤于检查。

6.档案管理人员外出时,须锁好档案柜、门窗。

7.档案库房门窗应设有遮阳装置。避免阳光直接照射在档案柜上。

8.档案库房须经常打扫,保持清洁,严禁将有害物质带入库房。

9.案卷入库时应检查帐、卡、物是否相符。以卷宗为单位,按不同门类、载体,依档案顺序排列。

10.档案借阅须履行借阅手续、约定归还时间、归还档案时应检查档案完整情况。

11.案卷应依档案顺序排放,库房柜架须编顺序号,各柜应有档案资料存放标志图、示意图。

12.档案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库房的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非本部门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库房。

第二十四条根据档案管理要求,每十年鉴定一次,由本院组织成立专门的鉴定小组(最少3人),正确地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谨慎地剔除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按照全面、历史、发展的观点,从文件的内容、来源、名称、产生时间、可靠、完整程度、利用率等方面,直接审查每份文件,凡是鉴定需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均需登记造册,写出销毁说明材料,经鉴定小组审核,并报本院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后,方可销毁。销毁档案要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须两人以上监销,经手人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盖章。销毁清册应归入“全宗卷”保存。

第五章档案的利用和公布

第二十五条本本院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可查阅本本院一般档案资料。查阅机密和绝密档案材料,须经该资料的主管部门和分管领导批准。

第二十六条本院档案资料原则上不对外提供,确有外单位借阅档案资料,应持有单位介绍信,注明借用范围和用途,经办公室主任及本院分管领导同意签批后,方可借阅。

第二十七条查阅摘抄档案,需填写档案利用登记表。未经档案室同意,不得复印、复制、公布档案材料。档案一般不得带出档案室,需要借出者一般只提供复印件,特殊情况需要原件须办理借用手续、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提供,并及时归还。

第二十八条不准在档案材料上涂改、剪裁、加圈、画线、折叠,不得随意折卷或撕去其中文件。

第二十九条借用档案一般当天归还,特殊情况,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5个工作日之内归还。若到借用限期仍需继续使用,须办理续借手续。

第三十条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恪尽职守,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努力学习档案专业知识,不断提高管理质量和业务水平,更好的为本院的生产和工作服务。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的管理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1.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2.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第二章录用

第三条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依据新进人员事务处理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经有关责任人员核准后,由公司人事部门办理考选事宜。

第四条新进人员经考核及审查合格后,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办理《员工登记表》,原则上试用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应当缩短其试用时间;优秀人才特聘者,可免去试用期,直接任用。

第五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应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未满五日者,不给薪资.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门送交下列表证: 1.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2.近期医院健康检查表(原件);

3.本人学历证和职务资格证复印件;

4.《劳动手册》或《待业证》或《聘用手册》或《退休证》(其中一件);

5.外地户籍人员还应具备当地人事劳动部门开具的 (外出务工证或允许外出工作的证明以及档案材料存放单位的证明材料);

6.半身免冠照片五张;

7.试用同意书;

8.人事资料卡;

9.其他必要的文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食毒品者;

4.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6.品行恶劣,曾被开除者;

7.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一经录用或做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工作,视情况都应与用工企业签定《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及《聘任合约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正式录用的职工必须承诺:不论是什么缘由离职时,解除劳动合同和聘任关系后,不得从事与本公司有竞争的相同行业的工作,否则视为对本公司不忠诚,一概不予录用。

第三章工作

第十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通告及公告。

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事阴违或敷衍塞责的行为。

2.必须了解企业的宗旨、风格、精神,以及各项规章制度。

3.每个员工必须保证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效率。

4.不得兼任本公司外其他公司的职务成在外从事与本公司经营业务类似的商业业务活动。

5.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6.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或假借职权接受不当之招待和贪污舞弊,或以企业的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7.员工在工作期间内,未经批准不得在公司的工作场所做与本职工作不相关的事,防止危险,增进效益。

8.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9.未经主管批准不得携带公物出单位。

10.未经主管允许,严禁进入禁入重地;工作时间中不得擅离职守。

11.员工应保持工作环境卫生。

12.员工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相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或扰乱秩序。

13.各级主管及各级主管必须注意本身的修养,领导所属员工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废水平,使员工在职业上育安全感。

14.工作时间除主管及事务人员外,员工不得打接电话,确有重要事情,应经主管核准后方可使用。

15.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旷工。

第十二条因工作或生产任务需要加班,无特殊原因,员工不得推诿。按公司制度规定,井经主管领导批准的加班时间,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加班工资,每月加班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十三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1.迟到、早退。

(1)员工均须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到岗者为迟到。

(2)工作终了前下班者为早退。

(3)超过上班时间十五分钟,迟到到岗者以旷工半日论,但因公外出或请假并经主管证明者除外。早退时同。

2.旷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工论。

(2)委托或代他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核实,双方均以旷工论。

(3)员工旷工不发薪资及津贴。

(4)无故连续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无故矿工五日或一年旷工达十日者,予以解雇。

第四章待遇

第十四条本公司依据员工的岗位责任和其对公司的贡献文小以及公司的经营状况好坏,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待遇. (有关员工薪资待遇方法另订立)

第十五条员工的待遇分为:

1.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年薪制”的有关规定发放工资。

2.中级及中级以下员工技照“月薪制”的有关规定发放工资。

第十六条员工待遇,分月薪和日薪:发薪日期为每个月十日.新进人员自报到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井按日薪计算。

第十七条临时性、特定性或计件等工作人员的待遇,另技临时、计件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处理。

第五章休假

第十八条公司规定每周星期六、日休息,企业可按照本地的有关规定安排每周休息两天。

第十九条下列假日为国定休假日:

元月一日元旦休假一日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春节休假三日五月一日劳动节休假一日十月一日、二日国庆节休假二日

如需加班,按有关规定发给加班工资。

第二十条员工连续工作五年以上者全年给特别休假假期如下;

1.工作满五年以上者,全年给予五天假期;

2. 工作满十年以上者,全年给予十天假期。

第二十一条员工特别休假应在届满规定时间后,在不妨碍工作生产的前提下,事先排定休假日期来实施,井按请假程序办理。

第二十二条员工当年享受探亲假,不再享受特别休假。

第二十三条员工探亲假可享用火车硬卧、轮船三等舱、汽车豪华大巴士等交通条件。

第六章请假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基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过程责任明确、有章可循,提高工程进度,降低工程投资,实现最佳效益,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工程会议管理 第二条会议形式 工程调度例会、现场专题会。 第三条会议内容 (一)工程调度例会 从工程开工起,每周五下午1:30召开,参加人员主要有指挥部成员、各参建单位负责人。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本周的工程进展情况、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周施工计划。 调度例会内容整理、提报:凡参加会议的单位和部门,必须将本单位、部门在本次调度会上所提出的问题和涉及到本单位、本部门的问题,以及会议对其问题做出的决定,以书面形式正式报工程指挥部。内容要完整、准确,由指挥部形成会议纪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下发各有关部门和参建单位,按纪要中规定的工作内容和时间准时完成。 (二)现场专题会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出现的各种问题,不定期召开现场专题会,参加人员指挥部有关人员和涉及到的施工单位负责人。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及时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施工顺利进行。工程施工关键时期每天下午4点由指挥部负责召开现场专题会,处理好当天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为第二天施工做好准备。 第四条会议要求 (一)工程调度例会由项目办公室通知,若通知不及时或通知遗漏,一次罚当事人50元。 (二)在接到通知后,参会人员要准时到场,迟到者罚款50元/人,超过半

小时以上或无故不参加罚款100元/人。 (三)指挥部各部门和各施工单位要认真准备好汇报内容、严格落实会议要求。 (四)项目办公室要及时起草、下发会议纪要。 第三章经济签证管理 第五条经济签证是指因施工单位在施工设计图和施工合同之外发生的工程量需办理的签证。土建、安装工程必须按照施工图设计施工,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结算。凡是在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合同规定范围内的项目,一律不得再另行办理经济签证。 第六条经济签证是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的依据,也是指挥部各管理部门进行工程监理、工程验收、工程结算的凭证。施工过程中,凡是有需要办理经济签证的项目,各有关管理部门及施工单位必须按本规定办理签证手续,不办理签证手续一律不能纳入工程结算。 第七条经济签证手续必须在该项工程施工之前或施工同时办理,不得在工程完成之后补办。 第八条指挥部各管理部门,各项目负责人,对经济签证必须严格认真,不得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如果出现问题,将追究项目负责人及其领导部门责任。 第九条经济签证条件 (一)在施工图设计范围外或设计变更增加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二)在施工合同规定以外发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三)由于甲方原因而造成返工或重复施工发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四)由于设备加工、制造方面出现设备本体缺陷,造成土建、安装需要修理、返工、改造等发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五)为满足生产需要,甲方在施工图和合同之外增加的项目而发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第十条经济签证手续 (一)办理经济签证的项目,首先由主管部门填写《经济签证》单,由施工单位提报工程预(估)算,经有关部门会签,报指挥部领导批准后施工。施工完成后,由工程监理或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经主管部门领导审定签字后交财务、

医院基建工程管理办法

医院基建工程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医院的基本建设管理,规范基本建设程序,最大限制地满足医院各类用房的使用功能要求,同时按照《建筑法》及医院建筑规范要求,本着经济,美观,适用的工程建设管理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建工程日常管理 1、医院的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由医院统一领导,总务科代表医院行驶日常基本建设工作职能;主要负责医院基建发展规划,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根据国家基本政法规进行规划,设计和报批,并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 2、在工程基本建设管理中,应当加强“三算”即设计概算,施工预算和竣工决算管理,做到有计划,有步骤进行投资建设。 3、为了确保工程质量,除委托本市质量监督机构检查监督外,总务科基建管理人员应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尽早解决问题,决不留任何安全隐患,不合格工程,不得验收。 4、任何工程项目必须签订施工合同,确保工程建设规范化。 5、任何新建或在建工程项目由总务科统一管理,经医院院办公会通过后方得实施。 二、工程建设招标管理 1、医院基建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配套设备的采购,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必须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及《建设工程招标管理条例》进行公开招标。 2、投资金额在 1 万以上的工程项目及与工程有关的设备的采购,由医院统一组织内部招标,但必须按照正规招标的程序进行,由分管院长为组长,有总务科、医务科、财务科、药械科负责人和经办人参加的工程项目招标(或谈价)工作小组,金额在 50 万以上的工程项目应采取市政府招标。 3、金额在 2 万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邀请三家以上的企业进行议标,评标办法将采用合理低价标法。 三、工程决算的审核及款项支付 1、凡经过了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必须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审计部门进行决算审计,必须有正规审计报告。 2、内部招标的工程项目,由总务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量的核定,隐蔽工程的鉴证及单价的核定,尽量按照国家颁布的预算定额计算造价,严格控制估价或议价项目的数量,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市场性。 3、任何工程项目的决算必须有两人以上签字。 4、工程项目的付款办法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或合同付款办法进行,必须有三人以上的签字,严格杜绝超付工程款。 四、其他管理工作 1、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文本由总务基建管理部门负责拟订,由分管院长审定,并递交一份财务科。 2、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当及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工程施工设计管理制度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公司工程项目(投标和承包)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管理,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和地方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地方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经理部。 第三条: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02]第70 号)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 [2010]23 号) 3、《黄石市推广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黄建[2016]12号) 4、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应用图集、工程地形图、地质勘察报告、地下管线图等相关设计文件和资料。 5、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国家及本市对质量有关规定等。 第四条: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核、批准流程 1、工程开工前应按公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内容及安全技术措施》详见(附件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组织设计的分类:施工组织设计分为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

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必须经外部专家论证,工程管理部负责报上级,邀请有关专家会审。详见(附件二)。 4、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宜在开工前编审完成,但最迟应在工程开工 后28 天内编制、评审完成。 5、项目部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大纲、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送审和实施。报审详见(附表二)。 6、项目部应依据施工组织设计,并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制阶段性(季度、月、周)的各项施工计划和专项施工方案,以保证项目管理目标的实施。 7、公司工程部、总工负责对照施工图纸和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公司的质量安全施工标准进行审核。对施工方案针对性不强,缺项和措施不力等列出,退回作内容补充后批准上报给监理审查通过。 8、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必须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9、根据专家论证的结论,精心组织安排严格施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第五条: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变更 由于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有重大变更,实施单位要及时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补充,并经原审批单位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施工组织设计的交底 1、经过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在开工前应进行交底。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技术负责人向项目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介绍工程特点、施工部署、任务划分、施工方法、施工进度、各项管理措施、平面布置等。 2、交底手续应表明时间、地点、交底人签字,保存记录并归档。 第七条:管理内容与要求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为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完善建设程序,规范建设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强化支出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依据《政府采购法》《招投标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办法,特制定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建项目管理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指管委会举办的独立核算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心(镇)卫生院、独立核算的分院、卫职校等。 一、管理范围 凡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当年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大修、改建、扩建、土建和安装、道路建设、园林绿化等各类工程项目均属于本制度的管理范围。 二、管理原则 1.先规划后建设原则。凡需要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都必须符合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发展长期规划,并作为立项建设项目定点的依据,经充分论证分析,报相关部门并严格审批后方可施工。 2.计划管理的原则。凡下达投资计划的基建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计划下达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总体投资实施建设工作,各个建设项目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3.重大事项审批原则。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重大事件,如立项计划、政府招标采购计划、设计变更、资金拨付、合同的签订、工程结算审批等必须经基建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单位负责人报卫生计生局审批,获得同意后,方可启动实施。 4项目法人代表负责制原则。实行基建项目实施项目法人代表负责制,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为项目的法定代表人,对工程质量负总责。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建设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实施项目工程建设,确保项目工程建设质量。 三、项目申报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向卫生局申报基建项目时,必须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申请书和工程预算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预算书必须把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和资金来源及投资效益进行分析、阐述,并附相关的图纸、图表。 四、项目的实施 1、项目的招投标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在得到项目立项批复后,要落实专人负责做好各项工作,包括地质勘察、设计、预算、土建安装、装饰、道路建设、绿地等工程项目,合同金额达到30万元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2万元至30万元以内的可采取邀请招投标,2万元以下的项目可由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建领导小组自行组织议标。

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温州市恒辉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管 理 制 度 温州市恒辉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012.6

目录 第一章管理大纲 (2) 第二章公司行政管理制度 (4) 第三章公司领导岗位职责 (30) 第四章公司技术管理制度 (34)

第一章管理大纲 一、为了加强公司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三、公司的财产属股东所有。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四、公司禁止任何个人以任何形式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 五、公司禁止任何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六、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七、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八、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做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公司尊重知识分子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

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能力为公司多做贡献。 九、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十、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十一、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意见或建议,有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十二、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十三、公司提倡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十四、公司专业技术人员为正式员工,非技术人员为聘任员工。 十五、本制度于2012年6月1日起实施。

设计公司管理制度

1.管理大纲 1、为了加强公司规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3、公司的财产属企业法人所有。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4、公司禁止任何个人以任何形式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 5、公司禁止任何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6、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7、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8、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做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公司尊重知识分子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能力为公司多做贡献。 9、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10、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

神。 11、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意见或建议,有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12、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13、公司提倡实事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14、公司所有技术人员经见习期(使用期)考核合格后均为正式员工,非技术人员为聘任制。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doc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1 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为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完善建设程序,规范建设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强化支出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依据《政府采购法》《招投标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办法,特制定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建项目管理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指管委会举办的独立核算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心(镇)卫生院、独立核算的分院、卫职校等。 一、管理范围 凡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当年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大修、改建、扩建、土建和安装、道路建设、园林绿化等各类工程项目均属于本制度的管理范围。 二、管理原则 1.先规划后建设原则。凡需要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都必须符合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发展长期规划,并作为立项建设项目定点的依据,经充分论证分析,报相关部门并严格审批后方可施工。 2.计划管理的原则。凡下达投资计划的基建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计划下达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总体投资实施建设工作,各个建设项目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3.重大事项审批原则。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重大事件,如立项计划、政府招标采购计划、设计变更、资金拨付、合同的签订、工程结算审批等必须经基建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单位负责人报卫生计生局审批,获得同意后,方可启动实施。 4项目法人代表负责制原则。实行基建项目实施项目法人代表负责制,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为项目的法定代表人,对工程质量负总责。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建设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实施项目工程建设,确保项目工程建设质量。 三、项目申报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向卫生局申报基建项目时,必须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申请书和工程预算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预算书必须把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和资金来源及投资效益进行分析、阐述,并附相关的图纸、图表。 四、项目的实施 1、项目的招投标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在得到项目立项批复后,要落实专人负责做好各项工作,包括地质勘察、设计、预算、土建安装、装饰、道路建设、绿地等工程项目,合同金额达到30万元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2万元至30万元以内的可采取邀请招投标,2万元以下的项目可由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建领导小组自行组织议标。 公开招投标指以公开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投标人不少于7家。邀请招投标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

《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

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是指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其中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以及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给施工单位的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 第三条设备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不包括工程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包括需要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和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 需要安装设备是指必须将其整体或几个部位装配起来,安装在基础上或建筑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是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设备。 第四条待摊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应当分摊计入相关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和税金支出。主要包括: (一)勘察费、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及项目其他前期费用; (二)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复垦及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及其他为取得或租用土地使用权而发生的费用; (三)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船税、印花税及按规定缴纳的其他税费; (四)项目建设管理费、代建管理费、临时设施费、监理费、招标投标费、社会中介机构审查费及其他管理性质的费用; (五)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各类借款利息、债券利息、贷款评估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汇兑损益、债券发行费用及其他债务利息支出或融资费用; (六)工程检测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及其他检验检测类费用; (七)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报废工程净损失及其他损失; (八)系统集成等信息工程的费用支出;

工程设计审查管理制度(2014年版)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设计审查管理制度(2014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新能源公司”)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管理,保证工程设计质量,推行设计优化,控制工程造价,提高项目投产后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设计管理规定》(Q/CDT 209 02001—2013)、《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初步设计内容及深度规定》(大唐集团工[2014]664号)等有关制度,结合大唐新能源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唐新能源公司各分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及各项目筹建处(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的工程(含新建、扩建及改建工程)设计审查管理。 第三条大唐新能源公司对项目进行设计审批管理。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和大唐新能源公司审批的设计文件未经规定程序重新审批,项目公司和设计单位不得修改。 第二章设计审查范围及原则 第四条设计审查范围包括: (一)风电工程在国家批准项目建议书后进行的可研设计;

(二)风电工程主机设备选型原则; (三)风电工程在国家批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后进行的初步设计; (四)风电工程的招标设计; (五)风电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原则; (六)风电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七)风电工程施工组织总体规划(施工组织总设计); (八)风电、风电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大设计变更及变更设计; (九)风电工程设计总结。 第五条设计审查由大唐新能源公司或项目公司委托有资格的设计和技术咨询机构(或专家组)进行设计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大唐新能源公司可根据需要组织职能部门进行内部审查或对专家的设计评审意见进行审查。 第三章设计(审查)评审的组织 第六条设计评审工作应由项目公司与评审单位签订委托合同,明确评审方式、评审工作计划和内容、提出咨询评审报告的时间和评审费用等,评审专家名单需经项目公司认定。 第七条评审单位应按照委托合同规定的时间,对设计文件进行内部评审,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召开评审会。 第八条评审会项目公司负责组织,评审单位主持召开。会议邀请国家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各投资方以及与工程有关的电网、环保、消防、铁路、煤炭、水利、交通、国土资源等部门参加。 第九条评审会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各投资方、地方政府综合部门、评审单位、设计单位和项目公司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的任

技术部质量管理制度

技术质量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咨询设计及施工项目的质量管理,保证交付运行的项目能够符合顾客的要求,不断提升技术人员的设计能力及产品的专业品质,特制定此技术质量管理制度。此制度将保障项目设计标准、质量控制标准及流程的管理严格按照GB/T 50380-2006(工程建设设计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和GB/T 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等标准管理体系的要求有效运行。最终达到设计产品和施工服务符合顾客要求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增强顾客满意。 二、质量方针 质量第一,诚信服务,遵法环保,人本管理,持续改进,追求卓越。 质量第一――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终身负责”的管理理念,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加强设计和施工的全过程控制管理,认真做好质量安全控制工作; 诚信服务――坚持以顾客为关注焦点,信守承诺严格履行合同,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做到沟通及时、以诚相待、服务周到。为工程项目设计建造的全过程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服务,努力提高顾客满意度; 遵法环保――坚持“依法治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严格遵循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节能减排降耗等政策,使设计产品和施工过程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人本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重视员工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健康安全保障措施,保持良好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 持续改进――坚持不断完善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在过程管理中发现薄弱环节并严格执行纠正预防措施,使设计产品质量和设计施工全过程处于可控在控状态,保持管理体系的有效性、适宜性和充分性; 追求卓越――逐年提高技术质量管理目标,坚持开展行业对标管理,以行业标杆为学习榜样找差距定措施抓落实。保持设计团队的技术和管理不断创新、工程项目力争创优、企业绩效持续改善。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基建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过程责任明确、有章可循,提高工程进度,降低工程投资,实现最佳效益,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工程会议管理 第二条会议形式 工程调度例会、现场专题会。 第三条会议内容 (一)工程调度例会 从工程开工起,每周五下午1:30召开,参加人员主要有指挥部成员、各参建单位负责人。会议内容主要是总结本周的工程进展情况、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周施工计划。 调度例会内容整理、提报:凡参加会议的单位和部门,必须将本单位、部门在本次调度会上所提出的问题和涉及到本单位、本部门的问题,以及会议对其问题做出的决定,以书面形式正式报工程指挥部。内容要完整、准确,由指挥部形成会议纪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下发各有关部门和参建单位,按纪要中规定的工作内容和时间准时完成。 (二)现场专题会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出现的各种问题,不定期召开现场专题会,参加人员指挥部有关人员和涉及到的施工单位负责人。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及时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施工顺利进行。工程施工关键时期每天下午4点由指挥部负责召开现场专题会,处理好当天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为第二天施工做好准备。 第四条会议要求 (一)工程调度例会由项目办公室通知,若通知不及时或通知遗漏,一次罚当事人50元。 (二)在接到通知后,参会人员要准时到场,迟到者罚款50元/人,超过半

小时以上或无故不参加罚款100元/人。 (三)指挥部各部门和各施工单位要认真准备好汇报内容、严格落实会议要求。 (四)项目办公室要及时起草、下发会议纪要。 第三章经济签证管理 第五条经济签证是指因施工单位在施工设计图和施工合同之外发生的工程量需办理的签证。土建、安装工程必须按照施工图设计施工,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结算。凡是在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合同规定范围内的项目,一律不得再另行办理经济签证。 第六条经济签证是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的依据,也是指挥部各管理部门进行工程监理、工程验收、工程结算的凭证。施工过程中,凡是有需要办理经济签证的项目,各有关管理部门及施工单位必须按本规定办理签证手续,不办理签证手续一律不能纳入工程结算。 第七条经济签证手续必须在该项工程施工之前或施工同时办理,不得在工程完成之后补办。 第八条指挥部各管理部门,各项目负责人,对经济签证必须严格认真,不得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如果出现问题,将追究项目负责人及其领导部门责任。 第九条经济签证条件 (一)在施工图设计范围外或设计变更增加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二)在施工合同规定以外发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三)由于甲方原因而造成返工或重复施工发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四)由于设备加工、制造方面出现设备本体缺陷,造成土建、安装需要修理、返工、改造等发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五)为满足生产需要,甲方在施工图和合同之外增加的项目而发生的工程量或材料用量。 第十条经济签证手续 (一)办理经济签证的项目,首先由主管部门填写《经济签证》单,由施工单位提报工程预(估)算,经有关部门会签,报指挥部领导批准后施工。施工完成后,由工程监理或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经主管部门领导审定签字后交财务、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更好地完成新建基建项目的建设,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核算管理和监督,确保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据《会计法》、《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财建【2004】369号)、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方法采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平朔公司为项目法人的新建项目,及由平朔公司控股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设项目(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前期准备工作 第四条根据集团公司批复的平朔公司发展项目,确定建设项目开工应具备的条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书、上级部门的批复文件、基本建设计划、经批准后的开工报告等。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采购等,

应公开进行招标投标。中标通知书应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第六条所有基建项目需支付的工程价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土地征用款、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等经济活动均应签订合同,合同条文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第七条合同中的工程名称、工程内容要和初步设计概算书中对应的名称相一致,尽可能对应到单位工程。 第三章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管理 第八条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由规划发展部根据项目建设工期要求和进度进行编制。报董事会批准后下达,并上报集团公司。 第九条财务管理部门根据下达的投资计划和建设工期落实建设资金,确保投资计划的顺利完成。 第四章资金筹措及使用管理 第十条按照批准的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公司财务资产部向集团公司申请建设资金,资金到位后要建立专户,按财政部制定的《国有资产单位会计制度》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第十一条基建期发生的借款利息,在“待摊投资”科目核算,并按照建设项目收益原则,按季分摊。 第十二条对于二级法人单位的建设项目的转贷资金,应当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用途。借款利息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对集

XXXX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设计管理制度

XXXXX有限公司岗位管理制度 1.1经理岗位责任制 本公司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负责企业董事长授权的各项工作。基于副经理分管部分工作,经理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分管安全生产和财务工作;审阅标书,参与敲定投标报价和有关指标;搞好公共关系,并维护公司内部的团结;监控建筑公司财务工作,审批往来票据,工资报表,向董事长提出料款的支付和工资的发放时间和方式的建议;不定期地深入施工现场,抽查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随时听取有关职能人员的请示或汇报,并做出必要的答复;接受群众监督,接受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 1.2总工岗位责任制(副经理) 总工程师是经理在技术方面的助理,在经理的领导下,对企业的施工技术、安全技术和施工质量全面负责。总工程师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图纸会审,对项目经理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技术决策、技术指挥和技术鉴定;指导技术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批准施工组织设计;严格监控工程的进度、质量和安全生产;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技术资料的整理情况;配合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及时地组织并主持三大验收;负责工程的保修任务及用户回访工作。 1.3财务主管岗位责任制(副经理) 财务主管人员的主要任务是:加强财务核算和管理工作,正确组织资金供应,在周转资金困难的情况下,尽最大努力提高资金的回收利用,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根据当前的建安量及施工的进度,提出合理支配资金的计划或建议,为经理正确安排资金流向的决策提供充分的依据;维护财经纪律,及时上解税金,

监督财务收支,参与经营决策;指导项目部统计员的业务,监督统计员的工作,审查统计报表,及时准确地掌握各项目部的开支情况;协助经理催要拖欠工程款,参加有关的外务活动。 1.4行政主管岗位责任制(副经理) 严格执行公司核心层的决议决策,向董事长和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工作;负责公司文件、信函的撰写、搜集整理企业档案、印刷资料等文秘工作;负责人员培训取证和职称审报工作;负责公司资质年检、资质升级工作;检查督促各项目部对公司会议精神的宣传贯彻工作;做好公司宣传以及各种会议筹备工作。协助经理参加有关外务活动,处理有关事宜;搞好公共关系,维护本单位的社会信誉。 1.5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全面主持本项目的技术工作。 2)、贯彻规范、标准、规程的实施,收集、整理有关实施情况,同时推广新技术、新工艺。 3)、准备参加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制定施工方案、落实技术措施。 4)、对本项目的质量进行规划管理,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同时处理现场技术问题。 5)、参加图纸会审,审理和解决图纸中的疑难问题,碰到大的技术问题,负责和甲方和设计部门联系,妥善解决。 1.6材料员等岗位责任制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搞好项目工程的各项物资需用量的统计和采购及管理工作;申请报验进入现场的物资;了解市场价格信息,为搞好采购工作,降低工程成本提供依据;负责搞好工程成本的核算工作;负责所有材料及各种开支的

(完整版)建筑施工企业技术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节技术管理责任制度 一、技术管理机构责任制 1按各级技术人员的职责范围,分工负责,做好经常性的技术业务工作。 2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上级办法的技术标准、规定、规程、和各项技术管理制度。 3负责收集和提供技术情报、技术资料、技术建议和技术措施等。 4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5进行科学研究,开发新技术,负责技术改造和技术革新的推广应用。 6进行有关技术咨询。 二、项目经理技术责任制 为了确保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杜绝技术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发生,保证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项目经理应抓好以下技术工作 1贯彻各级技术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组织和职责分工。 2组织审查图纸,掌握工程特点与关键部位,以便全面考虑施工部署与施工方案。还应着重找出在施工操作、特殊材料、设备能力及物质条件供应等方面有实际困难之处并及早与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研究解决。 3决定本工程项目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和新设备。 4主持技术交流,组织全体技术管理人员,对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重要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讨论。 5进行人才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素质和技术管理水平。一方面为提高业务能力组织专题或技术讲座,另一方面应结合生产需要,组织学习规范规程、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以及与工程有关的新技术等。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重点项目和关键部位。检查施工操作、原料使用、检验报告、工序搭接、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情况。对出现的问题、难点、薄弱环节要及时交给有关部门和人员研究处理。 三、各级技术人员技术责任制 1、总工程师的责任制 总工程师是施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对重大技术问题的技术疑难问题,有权做出决策。其主要职责是 1全面负责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政策、技术标准、技术规程、验收规范和技术管理制度等。 3组织编制技术措施纲要及技术工作总结。 4领导开展技术革新活动,审定重大的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和合理化建议。 5组织编制和实施科技发展规划、技术革新计划和技术措施计划。 6参加重点和大型工程三结合设计方案的讨论、组织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 重大施工方案、组织技术交底和参加竣工验收。 7主持技术会议,审定签发技术规定、技术文件,处理重大施工技术问题。 8领导技术培训工作,审批技术培训计划。 9参加引进项目的考察和谈判。 2、专业工程师的责任制 1主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审批单位工程的施工方案。 2主持图纸会审和工程的技术交底。 3组织技术人员学习和贯彻执行各项技术政策、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和各项技 术管理制度。 4组织制订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技术措施,主要工程的质量检查,处理施工质

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管理规定

规章制度编码:国网(基建/2)111-2015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系统基建项目管理工作,提高基建项 目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电网公司基建管 理通则》,结合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项目管理是以项目建设进度管理为主 线,通过计划、组织、控制与协调,有序推动工程建设,全面 实现项目建设目标的过程。主要管理内容包括进度计划管理、 建设协调、参建队伍选择及合同履约管理、信息与档案管理、 评价考核等,安全、质量、技术、造价管理要求在各自专业管 理规定中明确。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 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出线工程)项目管理, 其他工程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按照基建工程建设程序及各相关业务部门管理职 责,公司各级单位发展、基建、物资、运检、调控、财务、档 案等部门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 (一)发展部门负责基建项目前期(立项、可研、核准等) 阶段管理,负责年度综合计划、投资计划管理,项目核准后移 交基建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1-

(二)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工程前期、工程建设与总结评价三个阶段管理工作,负责与运检部门共同组织启动验收,负责基建工程项目档案的直接管理与组织协调工作。工程启动投运后移交运检部门运行,工程结算后移交财务部门决算,投运后工程档案移交档案部门归档。 (三)物资(招投标管理)部门负责基建工程相关招标采购管理和物资管理,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招标采购、物资合同签订履约、质量监督、配送和仓储管理等工作,负责制定招标批次、物资供应计划。 (四)运检部门负责生产运行准备,指导开展工程建设阶段技术监督,参与主要设备验收、阶段性验收,与基建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启动验收。 (五)调控部门负责新设备启动调试调度准备工作,负责根据调试方案编制基建工程新设备启动调度方案,审定停送电计划,参与启动验收,投产试运行等工作。 (六)财务部门负责基建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竣工决算和转资管理,会同基建管理部门加强基建成本管理。 (七)档案部门是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业务归口部门,负责基建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组织本单位重大基建项目档案的验收,接收和保管符合公司档案管理要求的相关档案。 第五条公司各级单位基建管理部门项目管理职责分工 (一)国网基建部监督、检查、指导、考核省公司级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及直属建设公司)项目管理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学院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基本建设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规划、立项、设计 第一条总务处基建维修科根据学院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财务状况,按教育部、省市相关部门要求,编制校园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基建计划,经学院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院党委会议审定。 第二条列入基本建设总体规划的项目,经专家论证后,列入学院建设规划,项目启动时,由总务处基建维修科负责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提交院党委会议审定后,报上级相关部门申报立项。在取得上级主管部门的立项批文后,办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有关手续。 第三条工程项目正式立项后,总务处基建维修科负责落实项目的设计工作。工程设计必须遵循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3个步骤。 (一)加强与使用单位的沟通,明确设计要求,细化设计内容,认真编写项目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内容包括工程地点、工程条件、工程规模、工程方案要求、投资估算等。 (二)通过公开招标、方案竞选方式,择优选定设计方案和设计单位,并遵循估算控制概算的原则,在委托设计合同中明确限额设计要

求。 (三)根据设计方案和地质勘察报告,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或扩初设计)和编制概算。初步设计和概算经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院党委会议审定后,报相关部门批准。 (四)初步设计和概算获批准后,设计单位须按合同约定提供完整的施工图文件。施工图纸须报图纸审查机构进行设计法规符合性审查,同时要就使用功能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施工图纸检查。审查意见和检查结论送设计单位,以补充和完善图纸设计。 根据施工图纸编制详细施工图预算和工程量清单,作为工程招标的重要依据。工程开工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写出详细技术交底文件。(五)严格控制设计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第四条、合同应严格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制的标准合同格式拟定。所有基建项目合同经基建招标组领导审阅签名后签订,由总务处基建维修科负责实施。 第五条、在签订重大工程建设合同的同时必须与施工单位签订《廉政协议书》,以相互制约,共同遵守。 第六条、合同的发放范围:根据工作需要,由总务处基建维修科将合同发放到相关部门。 第七条、正式合同签订后,合同总承包必须将正式合同送交政

工程设计公司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新形势下设计市场发展的需要,调动科室拓展市场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财务会计的核算和监督职能,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使院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日臻完善,各项费用执行标准日趋合理,形成科学、规范、有序的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该办法。 发现不符情况,应当及时报请院领导或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 第八条院内部人员工作岗位的 第九条变动及科室之间的岗位调整凡是涉及到人员工资、社保金、公积金等项目变动的,应于该人员调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变动手续,并书面通知财务部门。

第三章财务报销制度 第十条财务报销 1.科室及设计项目按月报账,单独核算;每月20-25日为集中报账时间,各科室按月将各设计项目实际发生的支出如实上报院,及时拨付。 2.凡出现隔月发票的,每出现一张分别给予当事人、科室财务人员50元、20元的现金罚款,本年度累计出现5张或累计金额超过10000元的通报科室经理或科室负责人。 。 第十三条因公出差借款必须在出差归来5个工作日内报销,设计项目流动资金应逐月报账,无特殊情况不再出现新的借款。 第十四条加强合同管理,对于租赁的房屋、交通车辆必须提供租赁合同,需要延期的提供补充协议,支付租赁费由出租人提供发票。 第十五条严格按照现金管理制度规定使用现金,除日常报销外,所有结算业务需要通过银行结算。对于各项目大额的结算可在业务发生时直接从院财务部门通过银行划转,也可以月底报帐时由院财务部门直接结算,违反现金管

理规定,擅自以现金结算的,院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第四章开支标准 第十六条补助费、伙食费、差旅费、通讯费、办公费等要区分区内外、省内外拉开档次按照统一的标准执行,具体标准见《差旅费管理办法》。其中差旅费应根据实际客运距离选择经济、便捷、舒适地通行方式,按月据实报销。 第十七条招待费原则按照设计费收入额的0.5%控制,不得随意突破,超出的部分不予报销。 10000元 第二十四条银行履约保函: 1.需办理银行履约保函的设计项目,应自收到中标通知书2日内,将该保函格式及相关事项及时通知财务部门。 2.银行开据的其他类似形式的保函、证明所需保证金参照该规定执行。 第七章银行账户的管理 第二十五条除业主特别要求开立设计项目银行账户外,原则不予开立银

建设公司技术管理制度

技术管理 1 施工技术类标准规范管理 这里所指的施工技术类标准规范是指国家、行业、地方、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企业(中建总公司及中建国际建设公司)颁布的与施工技术相关的标准、规范、规程等。 1.1 工作流程 1.2 相关/支持文件 《技术管理手册·施工技术类标准规范管理规定》 2 设计文件管理 设计文件是指设计图书(设计图纸、技术说明书及工程规范等)、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施工图纸等文件。 设计图书:实质是由两部分组成,即设计图和技术说明书(或工程规范)。设计图是由设计者根据业主提供的要求及资料而设计的图纸,一般情况下设计图只是粗略的表达一些主要的设计信息,设计图包括:建筑设计图;设备设计图。技术说明书(工程规范)作为设计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建筑物的工程标准、技术要求以及各种技术参数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一般包括:建筑工程标准说明书、设备工程标准说明书等。

施工图:指承包商(施工单位)为项目实施而组织的,站在施工者的立场上,按照工程类别对业主提供设计图书(设计图和技术说明书)以及所需的其他资料(例如:设计变更、质疑答复书、预算报价书、确认通知书及各种规范标准等)进行充分的整理、修改、重新进行表现的图纸。承包商绘制的图纸并不仅限于单一工程中使用,往往一张图纸可以用于多个项目。 制作图:是施工图的一种,是由分包商(或专业厂商)在实际工作中绘制的,以区别总承包商绘制的施工图,所以称为制作图。 设计变更:就是设计单位对自己已经发放给业主、监理及施工单位的设计文件(设计图、技术说明书等)所做的修改说明,通常是以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形式出现;有时为表达清楚也会附有图纸。 工程洽商:一般是施工单位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或本身的施工能力,在不影响建筑物功能的前提下,提出更合理的设计修改意见。 2.1 图纸会审管理 2.1.1 工作流程 2.1.2 相关/支持文件 《技术管理手册·设计文件管理规定》 2.2 设计变更管理 2.2.1 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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