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检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6篇)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为做好单位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工作,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并做好制定、修订和落实工作。
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牵头,负责____各个生产车间等对生产工作场所存在的粉尘、噪音、高温、毒物等危害因素及危害点进行确定和辨识,并按照职业卫生管理标准进行定期检测及评估,确定每一个点的危害程度。
三、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监测和管理工作,建立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四、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联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对作业现场的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及评价。
五、单位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六、检测与评价结果应及时向劳动者公布,并上报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七、检测或者评价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毒面罩等相关防护用品。
八、有新、改、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九、检测结果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时,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措施难度较大的应制订规划,限期整改到位。
十、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和设备大修后,应进行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检测和评价。
九、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制定年度检测计划和经费预算,财务部门要保障检测经费的落实。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2)为做好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工作,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加强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单位的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工作。
第三条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综合监管、社会协同的方针,依法依规进行,科学有效开展。
第四条监测和评价的对象包括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和职业病的发生状况等。
第五条全国各地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机构,加强卫生监督和管理,开展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落实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的责任。
第七条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应当根据职业病危害物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性质、强度和职业病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监测和评价措施。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监测第八条职业病危害监测是指对作业场所和职工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现场检测,掌握职业危害因素的存在和分布情况,评估职工的职业病危害暴露情况。
第九条职业病危害监测工作主要包括:(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定期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二)职业病暴露人群的监测:通过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卫生技术检测等手段,对职工进行职业病危害暴露情况的监测。
第十条职业病危害监测机构应当具备相关的资质和条件,进行职业病危害监测工作。
第十一条职业病危害监测机构应当依法依规进行监测工作,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准确记录和报告。
第十二条监测结果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和职工通报,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职业病危害监测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监测工作质量和效果。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配合监测机构的监测工作,并按照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第十五条职工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危害监测结果,并对监测结果提出质疑和建议。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职工的健康,防止职业病危害对职工产生不良影响,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有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和单位。
第三条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应遵循科学、公正、客观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确保各项监测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本制度应由企业制定并不断完善。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监测第六条职业病危害监测应包含以下内容: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包括但不限于粉尘、化学物质、放射线等。
2.职业病危害源的监测:对工作环境中潜在职业病危害源进行监测,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场所、设备设施、工作流程等。
3.职业病危害接触情况的监测:对职工接触职业病危害的情况进行监测,包括但不限于职业病发病率、职业病疾病谱、职业病诊断情况等。
第七条职业病危害监测应由专业的监测机构进行,监测方法应科学、准确。
第八条职业病危害监测结果应及时报告给企业,由企业组织相关部门对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评价第九条职业病危害评价应包含以下内容: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价: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频率、时长等指标进行评价。
2.职业病危害源的评价:对工作环境中潜在职业病危害源对职工的影响进行评价。
3.职业病危害接触情况的评价:对职工接触职业病危害的情况进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职业病发病率、职业病疾病谱、职业病诊断情况等。
第十条职业病危害评价应由专业的评价机构进行,评价方法应科学、合理。
第十一条职业病危害评价结果应及时报告给企业,由企业组织相关部门对结果进行分析和整改。
第四章管理要求第十二条企业应设立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机构,负责监督、管理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工作。
第十三条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工作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第十四条企业应加强对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人员的培训和引进工作,提高监测评价人员的专业水平。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管理制度(4篇)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并规定了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的管理要求。
二、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的目的1. 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2. 及时了解职业病危害的情况,为职业病防治提供科学依据;3. 评价职业病危害的程度和影响,为采取相应措施提供依据。
三、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的内容1. 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和工作环境的特点,确定监测项目、频次和方法;2. 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情况:通过个人接触量、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等方面的监测,了解员工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情况;3. 监测职业病的发病情况:通过职业病的诊断、报告和统计,了解职业病的发病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其蔓延。
四、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的管理责任1. 公司管理层:负责制定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的工作计划,提供必要的技术、人力和经费支持,确保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的顺利进行;2. 监测中心:负责具体的监测工作,包括监测项目的确定、监测设备的维护和校准、监测数据的收集和分析等;3. 监测结果的反馈和应对措施的制定:监测中心将监测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参与制定应对措施。
五、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的工作流程1. 制定监测计划:根据公司的工作环境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点,制定监测计划,包括监测项目、频次和方法等;2. 开展监测工作:根据监测计划,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和接触情况的监测工作;3. 监测数据的收集和分析:收集监测数据,并进行合理的分析,评估职业病危害的程度和影响;4. 监测结果的反馈和应对措施的制定:将监测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与其合作制定应对措施,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5. 监测报告的编制和归档:将监测结果进行整理和编制监测报告,并进行归档,用于参考和备查。
六、工作中的安全措施1. 员工应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面罩、防护手套等,保障个人的安全;2. 工作场所应按规定设置通风设备,保障空气质量和员工的健康;3. 环境卫生保洁工作要做好,及时清理和处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残留物,保障工作场所的清洁;4. 员工应接受职业病危害的知识培训,了解职业病危害的危害性和预防措施,提高自身的防护意识。
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5篇)

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与评价,保障作业场所人员的身体健康,特制定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制度。
一、通风队是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管理部门,需备专人负责整个矿区从事生产运行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检测、工作,建立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包括以下内容:(一)监测点分布。
表1煤矿作业场所测尘点的选择和布置地点工种检测点位辅运顺槽综掘面综掘机司机综掘机作业位2运皮带司机2运皮带作业位支护工支护作业位主运顺槽综掘面综掘机司机2运皮带司机2运皮带作业位支护工支护作业位主运、辅运顺槽综掘面辅运皮带司机辅运皮带头与刮板机转载点主运皮带司机主运皮带头与刮板机转载点刮板机司机刮板机与3-1盘区皮带转载点综采面综采机司机综采机回风侧5m处移架工端头支护工回风巷10m处刮板机司机刮板机机头作业位转载机司机转载机作业位综采主运顺槽乳化液泵司机主运顺槽皮带司机主运皮带作业位3-1盘区主运顺槽皮带司机3-1盘区主运顺槽皮带机头作业位主运大巷皮带司机3-1煤主运大巷皮带机头作业位5-1煤层给煤机司机井底煤仓给煤机作业位主运皮带司机5-1煤主运皮带作业位主驱动机房主斜井皮带司机主斜井皮带作业位值班室原煤仓顶原煤入仓皮带司机原煤入仓皮带作业位洗煤厂201皮带司机201原煤皮带机尾作业位201原煤皮带机头作业位202振动筛作业位206振动筛作业位205破碎机作业位207块煤转载皮带作业位208末煤转载皮带作业位加药工PAC加药位PAM加药位203皮带司机203手选拣矸皮带作业位701、721皮带司机701末精煤皮带尾部作业位721块精煤皮带尾部作业位洗煤厂小块皮带司机产品分级筛作业位小块皮带头部作业位701末精煤皮带头作业位放仓工籽煤仓放仓工作业位煤场铲车司机铲车作业位磅房作业位机修车间电焊工电焊作业位打磨工打磨作业位气割工气割作业位锅炉房司炉工上煤作业位表2煤矿作业场所噪声检测点的选择和布置辅运顺槽综掘面综掘机司机综掘机作业位2运皮带司机2运皮带作业位支护工支护作业位主运顺槽综掘面支护工支护作业位综掘机司机综掘机作业位2运皮带司机2运皮带作业位主运(辅运)顺槽辅运皮带司机辅运皮带与刮板机转载点作业位主运皮带司机主运皮带与刮板机转载点作业位刮板机司机刮板机与3-1盘区皮带转载点作业位采煤工作面综采机司机综采机作业位端头支护工端头支护作业位刮板机司机刮板机作业位转载机司机转载机作业位综采主运顺槽主运顺槽皮带司机主运顺槽皮带机头作业位乳化泵司机乳化泵站作业位3-1盘区主运顺槽皮带司机二采区主运顺槽皮带机头作业位主运大巷皮带司机17煤主运大巷皮带机头作业位5-1煤层给煤机司机井底煤仓给煤机作业位主运皮带司机17煤主运皮带作业位中央水泵房注水泵工注水泵作业位工人填表处主驱动机房主斜井皮带司机主斜井皮带机头作业位值班室原煤仓顶原煤入仓皮带司机原煤入仓皮带机头作业位洗煤厂1皮带司机1原煤皮带机尾作业位2原煤皮带机头作业位巡检工2振动筛作业位3破碎机作业位4振动筛作业位7块煤转载皮带作业位8末煤转载皮带作业位洗煤厂203皮带司机9手选皮带作业位4层巡检工10块煤脱泥筛作业位11-1磁选机作业位5层巡检工12末煤脱泥筛作业位13脱介筛作业位14矸石/3013块煤脱介筛作业位板框工15板框压滤机作业位清水仓工人取样位PAM工人加药位PAC工人加药位71、2皮带司机16面煤脱水离心机作业位17煤泥脱水离心机作业位18煤泥转载刮板机作业位19煤泥转载皮带作业位20煤泥入料泵作业位洗煤厂701、721皮带司机21循环水泵作业位22煤泥底流泵作业位23稀介泵作业位24块精煤皮带机尾作业位小块皮带司机产品分级筛作业位籽煤皮带机头作业位701末精煤皮带机头作业位放仓工籽煤仓放仓工作业位地磅房过磅员磅房过磅员作业位压风机房空压工工人值班室1#空压机作业位(三)噪声检测周期每季度一次。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管理制度(5篇)

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加强企业对职业病危害的监测和评价工作,做好职业病防控工作,确保员工的健康与安全。
二、适用范围: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三、监测内容:1. 各种职业病危害源的监测,包括但不限于粉尘、化学物质、放射性物质、噪声、震动等;2.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空气浓度、噪声强度、辐射水平等的监测;3. 职业病危害的暴露水平监测,包括但不限于工人工作环境的监测、工人工作条件的监测、工人工作行为的监测等;4. 员工体检结果的监测和分析。
四、监测方法:1. 监测设备的选择和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2. 监测周期、监测时间和监测频率应合理设定;3. 应采用适当的监测方法,包括但不限于抽样监测、实时监测、定点监测等。
五、评价管理:1. 根据监测结果进行职业病危害程度的评价,确定相应的防护措施;2. 建立职业病危害监测结果档案,定期进行汇总和分析;3. 对监测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员工通报;4. 根据职业病危害评价结果进行工艺和设施改造,完善职业病防护措施。
六、责任:1. 监测责任: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职业病危害的监测工作;2. 评价责任:相关部门负责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价,并确定相应的防护措施;3. 汇总和分析责任:相关部门负责对监测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4. 通报责任:相关部门负责向员工和相关部门及时通报监测结果;5. 改造责任:相关部门负责根据评价结果进行改造和防护措施的完善。
七、监督检查:上级部门和相关部门有权对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八、违纪违法处理:对于违反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的行为,相关人员将受到相应的违纪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九、制度的修订: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变化,制度应及时修订,保持其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三篇)
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企业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工作,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包括生产经营单位、非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其他为室内工作环境和工作者提供有害物质或因工作条件、方式等因素导致的职业病危害的单位。
第三条企事业单位应建立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并责成专人负责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工作。
第四条企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确保职工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健康。
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对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工作能力和素质。
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应公开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结果,接受公众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要求第七条企事业单位应根据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工作的需要,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工作,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第九条企事业单位应将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纳入年度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第十条企事业单位应建立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的档案,包括监测、检测、评价资料、报告和会议纪要等。
第十一条企事业单位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监测项目、频次和检测方法,并制定作业规程和操作规范,保证监测和检测的准确和可靠。
第十二条企事业单位应制定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的操作流程和要求,保证监测和检测工作的连贯性和一致性。
第十三条企事业单位应根据职业病危害的特点和程度,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减少或消除危害。
第十四条企事业单位应及时处理监测和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和异常,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同时完善改进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定期对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工作进行回顾和分析,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管理制度(5篇)
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管理制度为了做好本厂职业卫生检测工作,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一、本厂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在本厂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对本厂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和监督检测,建立本厂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档案,并妥善保存;监督检测由本厂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每年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的设定和检测周期的确定应符合GBZ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等规范要求,由本厂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检测人员和被检测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共同确定,所有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每年至少检测一次。
三、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主要包括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噪声、高温等危害因素。
四、检测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等相关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和委托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根据检测结果,比对国家有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标准做出符合性判定和评价并出具《监测报告》,并根据检测周期向本厂职业卫生领导小组报告,由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填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结果告知书》,并在厂务公开栏公示。
五、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应及时将作业场所或岗位职业危害因素测定结果整理后,存入本厂职业卫生档案。
六、对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给有关班组,督促其采取相关的治理措施,如仍不达标的应通知立刻停产,治理达标后方能生产。
七、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应制定年度检测计划和检测经费预算,财务部门要保障检测经费的实施。
八、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有关职业卫生检测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职业卫生法规、标准和本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管理制度(2)是一种组织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制定的管理制度,旨在对职业病危害进行检测与评价,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的发生。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制度(5篇)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制度1.目的为了做好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制度,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险因素的检测及评价工作,包括日常检测、评价检测、监督检测、事故性检测。
3.内容____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组织开展对本公司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和监督检测工作,为保障检测工作规范进行,应聘请经当地安监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并签定委托协议书,协议书内容应包括检测项目、检测时间、检测地点或岗位、检测报告书出具方式、费用结算等;____公司应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如实提供生产工艺流程、主要原辅材料、产品、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防护措施、岗位设置及接触时间等相关资料;3.3现场检测时,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应该提供必要协助,并对工作场所生产运行状况及职工职业接触情况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检测过程和结果负责;3.4检测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毒面罩等相关防护用品;3.5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工业卫生评价,并整理分析结果建立技术档案;对不符合国家工业卫生标准的,禁止投产使用直至符合要求;3.6采样点、采样点的数量、采样对象以及采样时间段的选择,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3.7检测方法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卫生检测检验方法和标准进行;3.8检测项目为《高毒物品目录》中的高毒化学物,至少每个月监测一次;检测项目为《高毒物品目录》外的其余化学物质或粉尘,每年至少监测一次;检测项目为物理因素,每年至少测量一次;职业危险因素评价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3.9对于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监测地点或岗位,公司应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并应该适当增加检测次数;3.10检测、评价结果应存入公司职业卫生档案,并向所在地安监部门报告,同时向劳动者公布;3.11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公司内职工反映的工作环境问题督促落实;3.12各部门应对本部门职业健康环境进行经常性检查,对不符合国家要求的岗位应及时建立整改方案并按计划实施,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督促整改。
2024年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样本(四篇)
2024年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样本1、总则1.1 为准确评估生产环境中粉尘、噪声、高温、毒物对职工健康的潜在危害,并实施有效监控,同时验证各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效果,特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____关于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实现对生产环境中尘毒、噪声的定点、定期监测。
1.2 在安全生产活动中,所有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及工作地点,必须严格遵循并执行本制度。
1.3 本制度适用范围明确界定为____庆华集团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煤焦油加氢项目。
2、职责安全管理部承担生产环境中粉尘、噪声、高温、毒物监测点的选定及定期监测工作,确保监测活动的规范性与有效性。
3、工作要求一、监测点确定原则1. 监测点的选定应基于粉尘、毒物的逸散范围、噪声与高温的产生区域,以及职工频繁停留或持续作业的地带,确保所选监测点能真实反映职工实际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
2. 在同一厂房内,若存在同种物质,监测点的设置不应局限于特定作业岗位,而应依据实际情况灵活确定。
3. 当同一地点存在两种或多种毒物时,应针对每种毒物分别设立监测点,确保监测的全面性。
4. 对于混合性粉尘存在的同一地点,原则上只设立一个粉尘监测点,以简化监测流程并提高效率。
5. 一旦监测点确定,即应视为固定监测点,并建立相应的监测记录档案,以便后续跟踪与分析。
二、监测点管理粉尘、噪声、高温、毒物监测点不得随意增减或变动。
如需调整,必须经安全管理部严格审批,以确保监测工作的连续性与准确性。
三、监测频率与记录安全管理部负责每月一次的粉尘、噪声、高温、毒物监测工作,并详细记录监测数据,为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四、专业检测与评价安全管理部将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并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以科学评估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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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检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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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月日
职业病危害检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做好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工作,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环境部在公司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对公司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和监督检测,建立公司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档案,并妥善保存,监督检测由公司安全环境部每年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第三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的设定和检测周期的确定应符合GBZ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等规范要求,所有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每年至少检测一次。
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一)安全环境部负责指导和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和检测工作。
(二)公司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辨识和评估:
1.职业卫生服务机构根据公司生产现场情况,确定职业危害检测点,并绘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分布示意图。
2.对于检测结果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检测地点或岗位,应该适当增加检测次数。
3.当作业场所、工艺过程、设备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开展辨识评估。
第四条安全环境部每年对职业病防治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至少进行一次内部检查,对不符合防尘要求的作业场所及时整改。
第五条检测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毒面罩等相关防护用品。
每次监测、检测与评价的结果应及时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检测地点、检测日期、检测项目、检测结果、职业接触限值、评价等。
第六条每次检测结果数据应及时分析、充分利用,并存入公司职业卫生档案。
第七条对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安全环境部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给相关部门,督促其采取相关的治理措施,如仍不达标的,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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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立刻停产,治理达标后方能生产。
第八条安全环境部制定年度检测计划和检测经费预算,财务部门要保障检测经费的实施。
检测费用列入职业病防治经费开支。
第九条本制度由安全环境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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