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建筑业营改增培训资料_图文.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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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培训课件

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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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在中国增值税征管实务中,实行“以 票管税——票减票”,开票收入立即实现销 项税额,但进项税额因各种原因(无票、假 票、虚开票、票不合规等)往往不确认为进 项税额。 • 所以,应纳增值税不等于增值额(毛利额) *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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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征管机关不同
• 增值税由国税局征收。 • 营业税由地税局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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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对超过180日的解决措施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规定: •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 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 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 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 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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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虚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0万元或使国 家税款被骗取5万元的,或有其他严重情节 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虚开的税款 数额每增加6 000元或实际被骗取的税款数 额每增加3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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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虚开增值税 专用发票税款数额50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 骗取3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 虚开的税款数额每增加1万元或实际被骗取 的税款数额每增加5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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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 为完成十二五规划,在2015年内将增值税 推广至所有行业,将建筑业、不动产同时 纳入“营改增”范围。 • 预计建筑业“营改增”自2015年7月1日开 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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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区别
• (一)税率不同 • 按国务院批准的方案(财税[2011]110号文) 中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11% • 在营业税税制下,建筑业税率为 3% ,包 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 业。

全面推开营改增之建筑业.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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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019-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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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 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 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 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2019-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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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额
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 费用,销售额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2019-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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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建筑服务免税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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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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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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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2019-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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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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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0
注意一些共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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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扣范围扩大
随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增值税已经覆盖原营 业税的征收范围,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加工修理 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均纳入了增 值税进项抵扣的范围,可以按规定申请抵扣进项税 额。
2.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预缴税款时间,按照上述
2规019定-11的-10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执行感谢。你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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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期限
1.一般纳税人以1个月为纳税期限。
2.小规模纳税人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预缴税款时 间,按照上述规定的纳税期限执行。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11%)×2% 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

《建筑业营改增专题》幻灯片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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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金额: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

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

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工程项目流转税税负=增值税进项税+营业税税负 工程项 目营业税负=工程项目结算价×3%
税金计算
营业额=总包结算金额-分包结算金额
营 业
条件1:必须是建筑工程


条件2:分包人必须是单位,不能是个人
• 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 发布了经国务院同意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方案》
• 2012年1月1日,“营改增”试点在上海市交通 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正式实施。试点的行业 范围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 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 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 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征法: 应纳税额=销售额×3% 应纳税额=营业额/(1+3%) ×3%
税金计算
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



直接法:

应纳税额=增值额×增值税税率(11%)


间接法计算: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税金计算
销项税额=取得工程结算价款及价外费用×11%
进项税额即购进货物或劳务支付上一环节税金

缴 税
条件3:必须取得合法发票
条 件
条件4:不能是转包
条件5:必须进行总分包关系备案登记
税金计算
深圳市建安项目登记表(部分内容)
工程项目信息

工程项目编码
工程项目名称

建筑行业营改增完整资料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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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 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 税。
一、房地产、建筑企业“营改增”涉及的税率和征 收率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 财 税(2014)57号) 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 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 自2009年1月1日起,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 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一、建筑企业“营改增”涉及的税率和征收率
3、运输费用11% 4、中介费:检测费用、会议费、顾问费、咨询费、广告费用、 鉴证费、监理费、设计费、勘探费用6% 5、税务局代开发票 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 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3]106号)的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 办法》第五十条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接受方 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一、建筑企业“营改增”涉及的税率和征收率
(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 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 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 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销售自 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 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建筑业营改增学习分享(ppt 55页)

建筑业营改增学习分享(ppt 55页)

纳税人分类
试点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1、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划分,以增值税年应税销 售额及会计核算制度是否健全为主要标准。小规模纳税人和 一般纳税人在计税方法、凭证管理等方面都有所不同。
2、小规模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以及以从事货物
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含)以下的;
增值税的税负增加的原因是发生的成本中,进项税额抵扣不充分,如 下情况:
1、人工费的支出;2、征地拆迁、青苗补偿; 3、地材等二三类材 料; 4、融资利息支出; 5、工程保险支出; 6、甲供材料、设备和甲 方指定分包工程; 7、抵扣率较低的物资; 8、集采物资; 9、内部调 拨物资; 10、代开发票; 11、水电气等能源消耗(工地临时水电) 12、延迟付款使得进项发票取得时间延后。
资质借用项目
物资采购
主要材料
地材无法抵扣 小材料难以抵扣
钢材 水泥 机械设备 就地取材
个体供应
绝大部分可以取得 正规发票,可以抵 扣进项税额
无法取得增值税专 用发票,有些甚至 没有发票。无法抵 扣进项税额
“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税负的影响
建筑行业协会通过调研、测算,结果显示 建筑业营改增平均增加税负为94%,折合营 业税税率是5.83%,增加2.83个百分点。
最新统计,2012年全国建筑企业75,280个, 从业人员 4,267.24万人,总产值137,217.86亿,建筑业增加值 26,583.31亿元(增值率19.4%),建筑业2012年实际营业税 =137,217.86亿元×3%=4,116.53亿元,如以增加值为基数课 征增值税26,583.31×11%=2,924.16亿元;

建筑企业营改增培训课件

建筑企业营改增培训课件
显而易见,增值税下工程计价规则为:建安造价中税金以销项税额计算, 销项税额=税前造价×增值税税率(11%);同时计入建安造价中利税前费用与 增值税税制相适应,应为不含进项税额的除税金额。
1.将营业税下建筑安装工程税前造价各项费用包含可抵扣增 值税进项税额的“含增值税税金”计算的计价规则,调整为税前 造价各项费用不包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不含增值税税金 ”的计算规则。(税前造价不包含进项税额)
2.税金指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增值 税销项税额。
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规定,建筑安装 工程费(简称“建安造价”)按照费用构成要素划分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 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规费(以上五项费用简称“利税前费用”)、利 润与税金等七项费用要素,则建安造价计算式为:
建安造价=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税前 费用+利润+税金。
营业税下,建安造价中税金以应纳税额计算,即应纳税额=税前造价×营 业税税率/(1-营业税税率);同时计入建安造价的利税前费用与营业税税制相 适应,应为含税金额。
增值税下,建安造价=利税前费用+利润+税金=(利税前除税费用+进项 税额)+利润+应纳税额=利税前除税费用+利润+(应纳税额+进项税额)=利税 前除税费用+利润+销项税额。
营业税除特别规定外,其计税依据是每一个流转环节的销售(营业)额。
“营改增”的主要变化:
1.税率:
3%
11%
2.计算税金的方法: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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