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军制及军饷研究
明朝的军事制度与军队

明朝的军事制度与军队明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辉煌的朝代,其军事制度与军队在国家的繁荣与稳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本文将从军事制度与军队组织、训练与装备、军事文化等方面来探讨明朝时期的军事。
一、军事制度与军队组织明朝的军事制度包括兵籍制度、选举制度和官员任免制度等。
兵籍制度是明代军事制度的核心,明朝通过实行军户制度,将军事与民生相结合。
按照兵籍制度,每个户口都要负担兵役责任,成年男子需在一定时间内服兵役,这有效确保了军队的来源。
选举制度是明朝时期的一项重要制度,通过选拔有能力的军事将领来提升军队的战斗力。
官员任免制度则是明朝对军队官员进行管理的方式,根据官员的能力和政绩进行晋升或降职,以保证军队的纪律和效率。
军队组织上,明朝的军队分为两大类,分别是卫所和驻防军。
卫所是地方辖区的军事组织单位,根据地域划分,负责维护当地的安全与秩序;驻防军是皇帝直接统辖的军队,负责保卫国家和皇宫的安全。
明朝的军队由步兵、骑兵和炮兵等组成,其中步兵是主要力量,骑兵和炮兵则起到支援和增援的作用。
二、训练与装备在明朝时期,军队的训练非常重要,它对军队的战斗力和纪律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明朝军队采用严格的训练制度,将士兵分为不同的等级,进行相应的训练。
训练内容包括武器的使用、阵列的变换和各种战术的演练等。
通过不断强化训练,明朝的军队保持了较高的战斗力。
在装备方面,明朝军队不断改进和发展武器装备。
步兵主要使用长枪、弓箭和刀剑等,骑兵则主要使用弓箭和长枪,炮兵则使用火炮等。
明朝历代军事技术在装备上有着很大的进步,例如改良和制造更为先进的火炮,这对战争的胜利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三、军事文化军事文化是明朝军队的精神支柱,它对士兵的忠诚和战斗力产生重要影响。
明朝军事文化注重对忠诚、勇敢和纪律等价值观的培养,通过文化的熏陶,士兵们对国家和家族的忠诚感和责任感得到了提升。
在军事文化中,还强调尊重老兵,鼓励士兵为国家和民族做出贡献。
这种军事文化的培养使得明朝的军队在战场上表现出色。
明前期军事制度研究

明前期军事制度研究摘要:明朝是中国历史上一段重要时期,其前期的军事制度在中国军事史上也占有重要地位。
本文通过对明前期军事制度的研究,旨在了解明朝初期军事制度的发展和特点,并探讨其对明朝军事力量的影响。
第一部分:明前期军事制度的起源明朝于1368年建立,随着朝代的更迭,其军事制度也经历了一系列的变革。
明前期军事制度的起源可追溯到朱元璋时期的征服战争。
在夺取政权的过程中,朱元璋逐渐建立了自己的军事力量,并形成了相应的组织结构和制度。
明初的军事制度主要包括兵员编制、军队组织和军事训练等方面。
第二部分:明前期军事制度的特点1.兵员编制明初的兵员编制主要以干部制度为基础,通过干部选拔和培养来保证军队的素质和战斗力。
同时,明朝还推行兵役制度,即各地根据人口数量分配兵员,以保障军队的充实和壮大。
2.军队组织在军队组织方面,明朝采用了骑兵、步兵和炮兵的组合编制。
骑兵主要负责侦察和快速机动,步兵则是主要的作战力量,而炮兵则用于攻城和防御。
此外,明朝还设置了边防军、卫所、巡逻队等组织,以维护边疆安全和治安稳定。
3.军事训练明朝注重军队的训练和纪律建设,通过选拔和培养将领,加强士兵的体能和战斗技能,提升军队整体素质。
同时,明朝还建立了军事学院,专门培养军事人才,以应对国内外的军事挑战。
第三部分:明前期军事制度的影响明前期军事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明朝的军事实力,并为明朝的统一和稳定做出了贡献。
军事制度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使军队具备了相对强大的战斗力,保障了国家安全和边疆稳定。
同时,明前期军事制度的建立为后来的明朝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对明朝整个时期的军事制度具有重要的影响。
结论:明前期军事制度是中国军事制度发展的重要阶段,其特点体现了明朝早期军队的组织结构和战斗力。
通过对明前期军事制度的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明朝初期军事制度的发展和变革,以及其对明朝军事力量的影响。
这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评价明朝的军事制度在中国军事史上的重要性,为我们研究中国军事制度的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明朝的军事制度

明朝的军事制度明朝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朝代,其军事制度对于中国历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明朝的军事制度经过了一系列的发展和改革,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体系。
本文将从军制组织、将领选拔、兵员编制、兵器装备等方面探讨明朝的军事制度。
一、军制组织明朝的军制以“兵”为基本单位,主要分为京营兵、边防兵和地方保卫军三大类。
京营兵是由天下诸侯国提交的兵员组成,直接归属于皇帝统辖,负责京城以及周边地区的防卫任务。
边防兵主要负责边境地区的守卫任务,由经过严格选拔的士兵组成,具有较高的作战素质和战斗力。
地方保卫军则是由地方官府组织的,主要负责本地区的安全问题。
这种军制的设置使得明朝能够应对不同地区的安全需求,灵活调配兵力。
在军制层面上,明朝采用了“指挥使制”和“统制制”相结合的模式。
指挥使制是指在军事指挥上设立指挥使,并由其负责具体的作战指挥工作。
统制制则是以大将为首,负责全军的统一指挥。
这种双重指挥系统既能够确保作战的灵活性和效率,又能够保证全军行动的整体性和一致性。
二、将领选拔在明朝的军事制度中,将领的选拔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将领的能力和忠诚,明朝采用了科举考试和官员轮流担任武职的制度。
通过科举考试选拔的军事官员,具备较为优秀的文化素养和行政能力,能够为军队的组织和管理提供支持。
而官员轮流担任武职则能够确保将领具备一定的政务经验和治军能力。
三、兵员编制明朝的兵员编制按照军员的来源和性质分为不同类型。
以京营兵为例,其编制包括固定编制和动员编制。
固定编制指的是皇帝直接统辖的军队,其兵员编制相对稳定,拥有一定的规模和装备。
而动员编制则是指根据需要从地方征召的兵员,主要用于临时战时扩充军队。
这种编制的设置既能够保证军队的战斗力和规模,又能够避免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
四、兵器装备在明朝的军事制度中,兵器装备的发展也非常重要。
明朝时期,火器的使用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应用。
明军的火器主要包括火炮、手铳等,这些火器的使用大大提高了明军的火力威力和作战效果。
明朝衙役军饷管理制度

明朝衙役军饷管理制度一、衙役军饷的来源明代的衙役军饷主要来源于官府的财政收入和赋税。
官府的财政收入来自于各种税收和官产,包括田赋、屯田赋、户口赋等。
这些税收中的一部分被专门用于支付军饷,维持军队的运转。
此外,官府还会通过征收赋税、征发苛捐杂税等方式来筹集衙役军饷,以满足军需物资和士兵薪酬的需求。
二、衙役军饷的分配在明代,衙役军饷的分配是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负责的。
中央政府在京师设立有专门负责军饷管理和发放的机构,负责审核和分配军饷,确保军队的正常运转。
地方政府则要根据中央政府的指示,按照各地的实际情况来分配军饷。
分配军饷的原则是按照军队规模和战备情况来确定,以确保军队的正常作战和日常生活。
三、衙役军饷的使用衙役军饷的使用主要包括军饷的发放、军需物资的购买和军队的日常开支等方面。
军饷的发放是按照军队的编制和规模来确定的,每月定期发放给士兵,以确保他们的生活和训练需要。
军需物资的购买包括粮食、军械、军服等,以满足军队的作战需要。
军队的日常开支包括军医、军需补给、修理营房等各项开支,以维持军队的正常运转和作战效果。
四、衙役军饷的监督为了确保衙役军饷的有效使用和管理,明代设立了专门的监察机构来监督军饷的发放和使用。
这些监察机构由官员和军官共同组成,负责对各级政府和军队的军饷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一旦发现有贪污浪费或其他违规行为,监察机构将及时处理,维护军饷管理的正常秩序。
同时,明代还规定了军饷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兵法》、《军饷法》等,以规范军队的财务管理和行为规范。
总之,明代衙役军饷管理制度在维护军队正常运转和作战效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通过对军饷的合理分配、有效使用和严格监督,明朝政府确保了军队的作战力量和士兵的生活条件,保障了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衙役军饷管理制度的建立,为明代政权的强盛和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
明朝军队的制度及其在战争中的应用

明朝军队的制度及其在战争中的应用明朝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具有深刻影响的朝代,其军队制度也是当时非常重要的方面之一。
在明朝的整个历史时期内,军队是国家的主要力量之一,对于维护国家的安定和统一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明朝军队的制度及其在战争中的应用。
一、军队制度的由来明朝的军队制度继承了唐朝和宋朝的一些优秀经验,又在不断的发展和改进中逐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明朝军队制度。
在明朝的前期,由于经济繁荣和对于军队的有力发展,因此军队得到了相当的发展,特别是明太祖朱元璋对于军队制度的改革成为了当时最为重要的动力之一。
二、军队制度的组成和性质明朝军队制度主要包括三个部分:文官、武官和士兵。
文官主要指军队中的高级将领和官员,其中如都督、提督等职务都属于文官。
武官包括了将军、千户、百户等,他们的职责是指挥和管理士兵,确保军队的战斗力和效率。
士兵则是军队制度中最为重要的部分。
士兵是组成军队的主力,其职责是担负军队的战斗任务,是军队保持高度战斗力的关键。
在明朝的军队制度中,士兵分为有钱义务兵和无钱义务兵两个类别。
有钱义务兵是自愿加入军队、但不得不支付一定的费用的人,而无钱义务兵则是由政府徵集或者出现战争时农村中自愿参军担负义务。
三、军队制度的运行这个制度的运行大体上分为军队的军制、指挥和训练三大方面。
在军制方面,明朝的军队制度依据的是“饷法”,即每月发给士兵一定数量的粮食和军饷。
其目的是确保士兵能够有足够的生活补给,保证他们的战斗力。
在指挥方面,明朝军队制度中的武官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武官必须有良好的指挥素质和驾驭军队的能力。
因此,明朝政府非常注重武官的选拔和培训。
的确,武官的素质和能力一直是决定军队战斗力的主要因素之一。
在训练方面,明朝政府有非常严格的训练制度,包括射击、马术、搏斗等训练内容,确保士兵能够达到更高的战斗水平。
四、军队制度的应用在明朝的历史进程中,军队制度体现了其重要作用。
对于战争的胜败,军队制度是相当重要的一因素。
明代军制与军饷

明代军制与军饷作者:杨顺波学位授予单位:云南师范大学1.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2.丁易明代特务政治 19833.黄冕堂明史管见 19854.郑天挺明清史资料 19815.谢国桢明代社会经济史料选编 19816.王世贞弇山堂别集 19857.孙承泽春明梦余录 19838.张萱西园闻见录9.谈迁国榷 198810.傅维麟明书11.查继佐罪惟录 198612.王圻续文献通考13.赵翼廿二史札记 198414.卢象升卢象升疏牍 198515.沈德符万历野获编 199716.余继登典故纪闻 199717.黄宗羲明夷待访录18.吴晗读史札记 195619.顾起元客座赘语 198720.李清三垣笔记 199721.陆容菽园杂记 198522.魏焕皇明九边考23.陈子龙明经世文编 198724.张居正张太岳集 198425.王毓铨明代的军屯 196526.黄仁宇十六世纪明代的税收与财政 200127.唐文基明代赋役制度史 199128.续文献通考29.王鸿绪明史稿 196330.晁中辰明成祖传 199331.漕运通志32.御选明臣奏议 198833.程开祜筹辽硕画34.程仁锡明世法录 198735.杨一清关中奏议 198836.戚继光纪效新书 198837.明实录 196138.张廷玉明史 197439.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 197740.彭孙贻平寇志41.王鸿绪明史稿 196342.孙承泽春明梦余录 198343.吴晗朱元璋传 196544.明清史国际学术讨论会集 198245.曹树基中国人口史 200046.赵轶峰试论明末财政危机的历史根源及其时代特征 1986(04)47.赵中男论明代家丁制度的历史地位 1991(04)48.邱义林明代中前期军费供给的特色的形成与演变 1994(06)49.肖立军从财政角度看明代的腐败与灭亡 1994(08)50.杨艳秋明代初期北边边粮供应制度探析 1991(01)51.梁淼泰明代"九边"的募兵 1997(01)52.范中义论明朝军制的演变 1998(02)53.唐景绅明初军屯的发展及其制度的演变 1982(03)54.吴晗明初卫所制度之崩溃 19881.期刊论文王伟明代漕军制的形成及演变-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明朝是中国历史上漕运高度发展的时期,在大规模的明朝官方漕运队伍中,存在着人数达十万余人的职业运输军队.明朝的漕运法经过了支运、兑运与支运相参,最后变为长运后,职业性的漕军应运而生,成为漕运的主要运输力量.漕军对维护明王朝漕运的正常运行,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也是维系明朝京都命脉的重要支柱.2.学位论文冯志华明代卫所军制下的清勾制度2007明代实行军籍世袭基础上的卫所军制,军制甚是严格,但是终明一代,其流弊也很深。
明代军队饷银供给演变探析

摘要军饷作为重要的战略物资,始终受到明政府的重视,对明王朝的财政、军政、乃至其政权的兴衰都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
本文仅从介绍卫所系统的领导体制,组织编制,分布状况等入手,对明代卫所系统各个时期的军队人数、军饷供应及其相关的问题作初步系统的探讨。
明初,军队数额庞大,其军饷供应相对明了,相当一部分来自军屯收入,但却不像某些学者估计的那样高达60%,应当充分认识民运、开中和犯人赎纳等对明初军饷供应的作用。
明初军饷供应以实物和劳役为特征,这主要是由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决定的,同时,也与元蒙游牧民族自身解决军费的传统有关。
“土木事变”后,京营耗散朽败,多时则只有14一15万。
其军饷来源,除军屯外,还从潜粮和太仓库银中支取。
嘉靖中期以后,由于政治腐败,南倭北虏,军费剧增,太仓负担沉重,军饷支出受到限制。
至于外卫军饷,除军屯外,还可从地方存留中支取,但南北方地区从地方存留中支取的比例却有明显的不同,南方远高于北方。
明中后期的“九边”军饷供应复杂化。
首先,笔者对万历《大明会典》关于“九边‘军数“原额”和“原饷额”的记载提出质疑,并进而论证其关于“九边”“原饷额”的记载是万历以前各朝该饷项的“大杂烩”,对其应客观对待。
军数方面:万历中期之前呈上升趋势而后逐渐下降,由正统前期的64万(在籍)发展到万历年间的80万后下降到崇祯时的40万。
“九边”军饷,初取之军屯、民运,继而开中、京运、加派等,但由于卫所制的废弛,募兵增加;战争频繁,客兵大量涌现,及军官贪污等原因,军饷一直处于上升趋势,造成了明朝后期“兵减饷增”的现象。
同时,也表现出向食物、货币转化的特点。
总之,从明初军饷供应渠道的相对简单到中后期的复杂化,从实物征收到改征银两,从军屯、民运、开中,到京运、内帑,再到捐募、加派。
为解决军饷问题,明政府是穷尽其法,却丝毫没有缓解明王朝的财政危机,反而加速了其政权的全面崩溃,这也是中国封建社会走向没落的一个重要表现关键词:明代;军数;军饷;供给;演变探析AbstractAstheimportantstrategicmaterials,thesoldier'spayandprovisionsreceivedtheattentionoftheMingDynastyallthetime,andhadanextremelyimportantinfluenceonthefinanceoftheMingDynasty,thearmy,evenitsregime.Thistextbeganwithit'sleadershipstructure,it’Sworkingorganization,anddistributestate,etc.inordertomakeapreliminarydiscussionofeachmilitarynumberofMingDynasty,soldier'spayandprovisionsandrelevantproblem.AtthebeginningofMingDynasty,althoughmilitarynumberwashuge,thesupplyofsoldier’Spayandprovisionswasrelativelyclear.quiteafewca/liefromtheincomesofJuntun,butitwasnotupto60%justassomescholars’sestimation.Soweshould剐lyrealized,也efuntionofmassmovement,KalZhong,andthemovementoftheprisoner.Inthisperiod,thecharacteristicofthesoldier'spayandprovisionswasobjectandforcedlabour,thiswasmainlydecidedbysocialeconomicsituationatthattime,meanwhile,itaisorelevantedwiththetraditionofyuanDynastyoneselfsolvingthespendofmilitaryseparately.After”buildingincident”.thecampofBeUingw私dissipatedandfrustratedrottenly,hadonlyabout140,000·150,000.Thesoldier'spayandprovisionsmainlydrewfromCao-yunandthewarehousesflver.,besidesJunTtm.AfterthemiddlepedodofJiajing,themilitaryspendingincreasedseverely,andtheburdenofthegranarywasheavybecauseofthepoliticalcorruption,southWoNorthern.Sotheexpenditureofthesoldier'spayandprovisionswaslimited.Eventothepayandprovisionsoftheoumidesoldiers,itcoulddrawfromtheretainingplace,besidestheJunTun。
明朝的军事制度与军备建设

明朝的军事制度与军备建设明朝(1368年-1644年)是中国历史上一段重要时期,军事制度与军备建设在其统治期间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一时期的军事制度和军备建设为统一中国、镇压农民起义、保卫边疆等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本文将探讨明朝军事制度的特点,以及明朝军备建设的重要性和推动力。
一、军事制度的特点明朝时期,军事制度经历了多次改革,其特点如下:1. 选将制度:明朝通过科举选拔将领,实行官职与军职相结合的制度,以确保军队的素质和能力。
2. 募兵制度:明朝采用一种半募兵制,即将地方土豪地主出钱设立保甲,由其负责组织募兵、训练士兵,形成一支强大并具备地方背景的军队。
3. 分阶段训练制度:明朝军事制度中,将有效地分为初训、县训、府训、军训等不同级别的训练,以培养士兵的战斗技能和纪律观念。
4. 保甲制度:明朝实行了保甲制度,将地方民众组织起来,负责边境的巡逻和军事警察工作,以确保边境安全。
以上是明朝军事制度的主要特点,这些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以往的封建制度,使明朝军队具备了一定的专业性和战斗力。
二、军备建设的重要性军备建设是保障军事实力、确保国家安全的重要手段。
在明朝时期,军备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性:1. 统一中国:明朝由于历经纷争,统一中国成为首要任务。
通过军备建设,明朝得以拥有一支强大的军队,为统一中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 镇压农民起义:明朝时期,发生了多次农民起义,其中以红巾军起义和张献忠起义最为著名。
通过军备建设,明朝政府能够有效地镇压这些农民起义,维护社会稳定。
3. 边疆防御:明朝时期,面临着边疆安全问题,如北方的蒙古、女真等族群的入侵,以及南方的倭寇等。
通过军备建设,明朝能够更好地保卫边疆,维护国家安全。
4. 海外探险与贸易:明朝时期,郑和下西洋等一系列海外探险活动开展,海上贸易繁荣。
军备建设为明朝的海上探险提供了保障,并保护了明朝的海上贸易利益。
军备建设的重要性使明朝政府高度重视军备工作,投入大量资源和精力,以确保国家安全和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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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兵制及军饷研究明皇·傲视撰在议论明朝兵制之前,我们先看下明朝之前,历朝历代的兵役建制,以供了解和比较。
下面就简单的阐述下历朝历代的兵制。
1、上古时期,部落征伐,那时候人口有限,应该是全民皆兵制度,为了防止部落被消灭或者被沦为奴隶,旦有战事,基本上整个部落不管男女老少,反正只要能动的,都要听从部落首领的安排,保家卫部落。
2、夏朝时期,是以领土和财产为基础的奴隶制军事制度的发生期。
夏代还带着浓厚的原始氏族社会的遗迹,《左传·哀公元年》记载:少康在观,“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夏朝时期,军队就是由这些“众”组成,这些“众”有亦兵亦农的身份,平时参加生产,一旦爆发战争,夏王按照需要征集一定数量的“众”,组成以贵族为核心的军队,出征作战。
战争结束,军队绝对大部分解散,兵甲装备收归国库。
这是一种全民皆兵、临时征集的兵役制度。
2、商代前期,军队也以临时征集的民军制为主体,即按军事需要,由商王临时指定人数,征集兵员组成部队。
商代后期,这种临时征兵制有了改进,实行“按户计民,以预定其军籍”的办法,使“人有所隶之军,军有所统之将”。
但这一改进并没有改变商代兵役临时征发的性质。
服役者仍是亦兵亦农身份。
3、西周时期“国”、“野”分治。
都邑及郊区称为“国”;郊区以外的地方称为“野”。
“国”中居民称“国人”,“野”外居民称“庶人”。
国人成为西周军队兵员的主要来源,有“执干戈以卫社稷”的权利和义务。
而庶人只有在国人兵员不足等特殊情况下才可以当兵。
4、春秋前期,各国仍保留着西周以来“国人”当兵、“庶人”不当兵的传统。
春秋中期以后,由于“国”“野”间的较多交往和渗透,以及战争的日趋频繁,兵源问题突出,许多诸侯国先后废除了只有“国人”才能当兵的特权,扩大了征兵范围,最终“国人”、“庶人”合而为一。
5、战国时期,战争规模扩大,战争时间延长,次数频繁且间隔短,所以大规模的征兵制形成,征兵范围进一步扩大,取消了对当兵者身份的限制,各国普遍实行了郡县制之下的普遍征兵制。
服兵役的年龄有所扩大,一般为15岁至65岁。
另外,大量征发妇女从军,主要用于后勤辎重的运送和防守城池的战斗。
更重要的是募兵制开始出现,魏国吴起简募良材,以招募而不是传统征发形式组建了列国的第一只特种精锐部队,吴起以苛刻的筛选标准招募士兵,成为就拥有工资的职业军人,而不是临时征发打完仗就回家扛锄头的。
后来各国纷纷效仿建立了一定数量的常备军,军事训练也经常化。
这些职业军人是各国武装力量中的精锐。
6、秦朝时期,秦统一后,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与户籍制相结合的普遍征兵制,对征兵的年龄、身体素质以及社会身份都有明确规定,服兵役的年龄一般为17岁至60岁,男子达到服役的年龄称为“傅”,停止服役的年龄称为“免老”。
他们由各郡县按户籍征发,先集中到本郡接受一年的军训,然后由中央统一征调。
当时农民既是主要生产力,也是兵员的主要来源。
秦朝兵役和劳役极为繁重:当时全国大约有两千多万人口,而经常被征发服兵役、劳役的就有二、三百万人。
7、西汉初期,兵役制因循秦制,以征兵制为主,但成年男子是征兵对象,年龄一般为23岁至56岁。
此时实行买爵制,如不愿服兵役,也可以向官府输钱物以代役。
兵种有更卒、正卒、戌卒和卫士。
更卒不在正式的兵役之列,主要从事地方劳役和维持治安。
正卒是正式兵役,服役期限一年,通常在本郡县接受正规的军事训练,期满复员务农或征作戌卒和卫士。
戌卒在边境屯戌,属于边防军系统;卫士在京师屯卫,属于中央军系统,服役期限都是一年。
西汉中期,又增加了募兵制,募兵有“勇敢士”、“应募罪人”、“奔命”等多种名称。
到后期,除以征、募并行为主外,还实行以囚徒、谪发和少数民族兵为辅的混合兵役制。
8、东汉初期,兵役制度发生了较大演变,正卒、戌卒之役被取消,内地郡县的常备军也被废除,只保留了宫城卫士之役。
一旦有战事则临时发兵,战争结束遣返归农。
这样募兵成为主要兵源,招募对象为刑徒、少数民族和无业流民。
他们通过从军减免罪行或谋生,渐渐成为长屯兵,带有雇佣兵性质。
9、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三国时实行募兵为主的多种集兵方式。
招募对象为降民、俘虏、亡命逃户及少数民族人。
两晋时实行以世兵制为主的多种集兵方式,招募对象为民丁、家奴及犯罪者。
南朝时基本沿用两晋兵役制度。
北朝初期,军队是以部落联盟为主的部落兵,部落成员即从事生产,也从事战斗。
军户制在这时候开始盛行,军户制就是把军籍与民籍分开,列入军户籍的人家世世代代要出人当兵,而民户则只纳租调,不用服兵役。
北朝皇帝为了防治汉人的反抗,基本不以汉人为兵,汉人不服兵役,只服勤农桑,供应军用物资。
而世代为兵的北方民族逐渐成为军户,当然北魏孝武帝所也有汉人为军户的。
在南朝,从北府兵开始,以北方流亡到南方的人民为主,也逐步形成了世代为兵的情况。
这种情况的进一步发展便形成了军户制。
(世兵制最早出现于春秋时期。
齐国管仲辅佐齐桓公曾将国都分为士农15乡和工商6乡,其中士农之乡民平时务农习武,战时充当士兵出征,世代相传,可视为世兵制的萌芽。
)10、隋唐时期,府兵制是全国军制的主体。
府兵是义务兵,由地方官吏负责征调。
内府卫士由五品以上官僚子弟充当,外府士兵则多从六品以下官僚子弟和百姓中征调,但父兄子弟不同时征发,祖父母、父母老疾而户仅一丁的,免服兵役。
另外,府兵也可以纳资免役,但必须在千里之外服役才行。
服役期间自带粮食衣物,装备统一发放。
在役士兵本人免除租税,家人不免。
唐朝中后期,兵募制逐渐取代府兵制。
兵募的兵源与府兵制相似。
服役期限要以服役任务所需长短或距离服役地点的远近而定。
服役所需资粮均由当地州县均发,如不足则自备。
期间所需衣物,由所在军府供给,租税免交。
役毕遣归时,由所在军府或州县另给资粮,自行回家,恢复原本身份。
11、两宋时期,主要是采用募兵制,大量的饥民、流民成为招募对象,而农民在相当程度上不承担兵役。
另外,官府鼓励阵亡军人子孙或亲弟侄中20岁以上的长系应募,15岁以上身体健壮自愿投募者可先领半份军俸,到20岁时再根据身高分配到相应的禁兵军中。
身体健壮者充当禁兵,身材矮小瘦弱者充当厢兵。
另外宋朝继承历代以罪人配役的方法,但罪犯主要充当厢兵,地位十分卑贱。
而且为了防止农民造反,在发生灾荒的地方,把灾民募为兵。
也就是把青壮年全部招募为兵,这样剩下老弱病残就基本不可能发动农民起义,然而募兵大大加重的宋政府的负担,而且应幕的多是泼皮无赖,没有组织纪律性,而灾民为兵又老弱无战斗力。
12、元朝时期,强行指定一部分百姓承担兵役,户籍单独管理,统称蒙古军户。
列名军籍者父亡子继,世代为兵。
病死戌所者,百日补役次丁,死于阵上者,缓征一年,对实在贫困或老迈无子者,才除籍以别家民户补充。
服役年龄为15至70岁。
另外元朝还有汉军户和新附军户(由南宋降军组成),对汉军户的签发主要以民户财产和劳动力状况为依据,签军时一般选取中户为对象。
凡户出一人者,称“独军户”。
无丁或无力服兵役的军户,实行正、贴户制度,即每二三户或四五户合出兵一名,出丁应征的为正军户,余为贴军户,共同资助应役者的鞍马、器仗、盘缠等费用。
正、贴军户经官府制定后不得随意变更。
从戎期间,元朝还对蒙古军户和汉军户士兵每人每月供米5斗。
新附军户士兵供米6斗,其家属为4斗。
但马匹、兵器及其他军需开支,蒙古军户士兵仍要自备,汉军和新附军户由朝廷部分或全部供给。
作为对军户承担兵役的补偿,政府在赋役方面实行一些豁免或优待措施。
13、清朝时期,1840年以前的军事制度由八旗兵制和绿营兵制组成。
八旗兵是清朝最早的军队,也是清朝全部军队发展的基础和主力,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是兵农合一的性质,即兵不离耕,耕为战备,其粮草、弓箭、鞍马等装备都由旗兵各家自备,遇有出征,还要带上从人和备用的马匹。
兵源一般实行“三丁抽一”,即每户八旗壮丁中正丁一人应征,余二人留家生产,保证供应,正丁作战返回也参加生产。
清朝实行“圈地带饷”,每三个兵丁种官田一晌,每二十丁以一丁当兵,一丁应役。
土地收成一部分留下做口粮,另一部分则做为行军打仗的军粮,基本是自给自备,也有临时发给的部分费用,但为数不多。
后来随着八旗人口的增加,可圈的土地越来越少,加上清朝政府限制八旗官兵,只做职业兵,不准从事其他营生。
而他们自己由于长期脱离生产,开始越来越衰弱。
绿营兵完全由汉人充役。
清军入关后,每夺占一地,就召本地壮丁组建一批绿营兵。
如本地没有人应募,就从它省招募移调充额。
凡移调兵士,都须携带家口赴军营所在地居住,使其成为本地的土著人。
绿营严格执行本地土著补额制度,使兵士无后顾之忧。
绿营兵有固定的兵额,并依兵种的不同分别注册,称为“兵籍”,由兵部掌握,终身不能更改。
兵士遇有事故,即开除注册,按名募补。
如有兵士逃役,军营便可按籍追索。
简单的介绍了历朝历代的兵制,下面重点介绍明朝的兵制,从兵制的变革中,分析明朝军事实力的急剧衰减。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研究明朝兵制首先自然从明太祖朱元璋开始。
元末明初,那些随朱元璋征战天下的军队,由于战争需要年年征战,所以基本可以算是职业军,因为在天下未定的情况下,军队不可能打完仗就回家抡锄头种田,然而在建立大明,消灭元朝之后,战争的频率以及所需要投入的兵力在不断减少,此时拥有庞大的军队,无疑对国家财政是个沉重的负担,《明太祖实录》载:洪武二十五年(1392),官军共1214923人。
因此朱元璋采用世兵制(也就是军户制度),并实行屯田制度。
按规定,边地军丁三分守城,七分屯种;内地军丁二分守城,八分屯种。
每个军丁授田一份,由官府供给耕牛、农具和种子,并按份上交粮。
(明史记载每军人受田50亩,以米18石为基本,其中12石由该军自取,余粮交由军仓,实际上每个士兵只能分到20亩左右,1402年,每个士兵制定需纳余粮12石,基本很难实现,1425年改为6石,延续到明朝灭亡。
)明朝的卫所制,是反思了宋代募兵制所造成政府的财政困难,融合了唐府兵制的思想,把按卫所编制的世袭服役的军士同屯田紧密结合起来。
其目的是,以世袭军士保证兵源充足;军队就地屯田自给,以减轻国家养兵的负担。
世兵制的军士编制在卫所中,主要任务有二:一是守卫地方,一是屯田生产。
守卫地方城池的称守军,进行屯田生产的称屯军。
屯军以屯田生产的收获供给自己也供给守军。
整个军队基本上是一个自给自足的武装集团。
因此朱元璋说:“吾养兵百万,要不费百姓一粒米。
朱元璋的想法很美好,世袭军户很廉价,成本很低,世代为兵,则兵源不愁。
但是事实很残酷,世兵制跟屯田制本身存在着巨大的弊端,在没有有效解决弊端的情况下,明朝卫所军将走向衰亡是不可避免。
那么卫所军存在哪些弊端呢?而军屯又存在哪些弊端呢?首先我们来分析下明朝的世兵制卫所军。
任何军队任何军人,都必须有一个激励机制。
要么身为军事贵族的责任感、荣誉感的激励;要么是金钱、权力、地位的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