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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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2006)财会[2006]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借款费用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第三条与融资租赁有关的融资费用,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第四条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第五条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一)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三)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第六条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专门借款,是指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

(二)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企业应当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资本化率应当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026-4-5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财务费用核算中如何把握费用化和资本化问题

026-4-5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财务费用核算中如何把握费用化和资本化问题
(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三)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 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注意: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 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 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应当继 续进行。
注意: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 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应当生的借款费用,应当 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A104000表: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财务费用核算 中如何把握费用化和资
本化问题?
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回答:
一、资本化: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 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 关资产成本。
二、费用化: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 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END
回答:
三、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 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 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 始资本化:
(一)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 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解析

()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的 开 始 时 点 。 准 则 规 定 , 款 费 用 3借 新 借 同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才 能开 始 资 本 化 :① 资 产 支 出 已经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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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价 或 者 溢 价 的 摊 销 。 款 存 在 折 价 或 者 溢价 的 , 2折 借 应 当 按 照 实 际 利 率 法 确 定 每 一 会 计 期 间 应 摊 销 的 折 价 或 者 溢

发 生 的 , 当 在 发 生 时 根 据 其 发 生 额 确 认 为 费用 , 人 当期 应 计
损 益 。 般 借 款 发 生 的辅 助 费 用 , 当 在 发 生 时 根 据 其 发 生 一 应 额 进 行确 认 , 人 当期 损 益 。 计

一+ 一+
三 、 准 则 会计 处理 的关 键 点 新
1 于 非 货 币性 资 产 的名 义 金 额 计 价 问题 。 准 则 规 定 , . 关 新 政 府 补 助 为 非 货 币性 资 产 且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取 得 的 , 按 应
政 府 补 助 , 于补 偿 企 业 已发 生 的 相 关 费 用 或损 失 的 , 人 当 用 计
其 发 生 额 确 认 为 费 用 , 人 当 期 损 益 。 体 规定 如 下 : 计 具
( ) 款 利 息 。 资 本 化 期 间 内 , 门借 款 和 一 般 借 款 的 1借 在 专
利息 应 当 予 以 资 本 化 ,计 入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的成 本 。 但 每 一会 计期 间 的 利 息 资 本 化 金额 , 应 当 超 过 当 期 借 款 实 不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讲解

会计处理的基本要求
企业在记录和报告借款费用时需要遵循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披露等基本 要求,确保准确反映交易实质和经济事项。
分类与计量
根据借款费用的性质和计量方法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利息支出、费用支出、 公允价值变动和除权事项等不同类别。
会计分录
根据借款费用的分类和计量方法,企业需要按照准则规定的会计分录格式记 录借款费用的发生和变动。
资产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和摊销
在准则规定的条件下,部分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为长期资产,然后通过摊销方式进行核算和处理。
相关政策和规定
为了规范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和报告,准则提供了一系列的政策和规定,包 括披露要求、测算方法和风险资本计算等。
实施和应用注意事项
企业在实施和应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时,需要充分了解准则规定的细节,并遵循准则要求进 行会计处理和报告。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讲解
欢迎参加《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讲解。我们将深入研究借款费用 的定义、范围、会计处理要求、分类与计量、会计分录、资产化和摊销、相 关政策和规定,以及准则的实施和应用注意事项。
定义和范围
借款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包括银行贷款利息、手续费、担保费用等。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理解与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理解与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理解与分析:2006年2月,我国在2001年8月首次发布了《准则-借款费用》(以下简称旧准则)的基础上,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以下简称新准则)。

新准则扩大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明确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包括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以及存货等。

现在本人就新准则的理解与阐述如下:一、新准则的主要1、借款费用的概念: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着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2、借款费用的确认与计量确认计量借款费用时,是否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是一个重要的条件。

符合资本化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或存货等资产。

资本化期间,是指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专门借款,是指为购建或着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

(1)对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借款费用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才能开始资本化:毕业论文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须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区别情况进行会计处理:①如果该借款费用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应当根据其发生额先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然后在开始生产当月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②如果该借款费用属于在生产经营期间、为生产经营而发生的,应当根据其发生额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

新会计准则下的借款费用资本化

新会计准则下的借款费用资本化

新会计准则下的借款费用资本化提要为了顺应国际化潮流,我国于2006年颁布了新会计准则,实现了国际趋同。

本文分析新旧借款费用准则的差异,在此基础上对借款费用资本化进行利弊分析,旨在促进会计准则的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借款费用;资本化;变化;影响2001年1月18日,我国首次制定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

2006年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扩大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明确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等。

一、新旧借款费用准则差异比较新准则一方面体现了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惯例的趋同;另一方面也更好地适应了实务操作的需要,两者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资本化范围差异。

新准则中与融资租赁有关的融资费用适用于新租赁准则,并将房地产商品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借款费用纳入准则规范的范围;旧准则不涉及融资租赁费用和房地产商品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借款费用。

(二)资本化对象差异。

新准则中除固定资产外还包括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旧准则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仅限于固定资产。

旧准则允许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仅限于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这是根据我国当时较为特殊的实际情况规定的,主要是为了防范公司通过将大量的借款费用计入资产从而虚增公司资产价值以及盈利水平。

借款费用允许资本化的资产,必须是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的资产。

新准则将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纳入资本化对象,是基于上述原则的改进,也是为了与国际会计惯例趋同。

(三)资本化借款范围差异。

旧准则限定于专门借款;新准则还包括一般借款。

新准则将非专门借款也纳入资本化借款范围,主要是基于实际操作中暴露的问题所做的改进。

当公司的融资活动集中调配时,确定一项资产支出专门借款与非专门借款的归属存在一定难度,资产购建过程中动用非专门借款的现象也非常普遍,因此将非专门借款也纳入资本化借款范围比较合理。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解析——借款费用(1)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解析——借款费用(1)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解析——借款费用(1)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39项企业会计准则,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首先施行,准则中包括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以下简称新准则)。

现行借款费用准则为财政部于2001年1月18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以下简称旧准则)。

新旧准则中均对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这些规定包括哪些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的条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等内容。

其中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正确与否将直接影响企业资产和费用的计量,进而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溢折价的摊销、辅助费用和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笔者对新旧准则各项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确定进行了如下比较。

一、利息资本化及其金额新准则在利息的资本化及其金额确定方面的规定与旧准则有较大差异,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1.应予资本化的资产范围根据旧准则,应予资本化的资产是固定资产。

而新准则规定,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存货和无形资产等资产。

论文网2.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范围根据旧准则,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范围为专门借款,即为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不包括流动资金借款等。

根据新准则,应予资本化的借款不仅包括专门借款,而且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一般借款的,还应计算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需要说明的是,新准则中的专门借款是指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

3.利息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旧准则规定,因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利息符合开始资本化的三个条件(即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和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则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应予以资本化。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教学思考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教学思考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教学思考作者:杨艳艳来源:《中国管理信息化》2013年第03期[摘要] 在会计专业教学过程中,“借款费用”的内容被纳入到本科教学过程中,而在全国会计师统一考试和全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中,“借款费用”都是会计考试科目要求的内容之一。

本文从明确相关的基本概念入手,深入分析了各项借款费用的经济实质,进而将4种借款费用划分为两类,在此基础上归纳出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最后举例说明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问题。

[关键词] 借款费用;专门借款;一般借款;辅助费用[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3)03- 0104- 03《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解决的是长久以来关于借款费用“资本化”还是“费用化”的理论之争,如何确切地计算出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金额是本准则的核心内容。

但是准则关于借款费用范围、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期间等概念的界定使学习者深感困惑,很难看清“借款费用”的本质,加之不同类别的借款、不同类别的借款费用之间“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也不尽相同,因此该部分内容被视为教学过程中的难点内容,因此理清教学思路对“教”与“学”的双方都是极为必要的。

1 明确基本概念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围绕这一规定,准则进一步具体明确了借款的范围、借款费用的范围、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的时点、暂停资本化的时间及终止资本化的时点等。

简单来说,准则明确了“哪些借款”的“哪些费用”,该借款用于“哪些资产”在“哪段时间”的费用可以资本化。

借款费用的具体内容见表1。

直观上看,应该是企业为购建或生产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存货而占有了专门借款或者一般借款,在资本化期间,与借款相关的利息费用、溢折价摊销、辅助借款费用及外币借款的汇兑差额应该予以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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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是公司融资活动中产生的费用,包括利息费用、手续费、折扣以及其他与借款相关的费用。

新会计准则第17号对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作出了详细规定,主要包括借款费用的认定时机、借款费用的计量以及借款费用的会计确认等方面。

首先,根据新会计准则第17号的规定,借款费用的认定时机是在公司实际开始通过向债权人融资来获取借款资金时。

认定时机确定后,公司需要开始计算借款费用,并将其作为贷款的一部分,计入长期借款或短期借款的金额。

同时,公司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将借款费用按照合理的方式进行分配。

其次,借款费用的计量主要是根据借款费用的性质进行衡量。

利息费用是最常见的借款费用,一般按照借款利率进行计算。

对于手续费、折扣以及其他与借款相关的费用,公司需要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计量。

例如,手续费可以在借款期间内按月摊销,折扣可以在发生时立即计入成本,其他与借款相关的费用在实际发生时进行计量。

最后,借款费用的会计确认主要是进行费用的分摊和会计处理。

根据新会计准则第17号的规定,借款费用应该按照借款期间的实际利息支出进行分摊。

具体分摊方法可以根据融资合同的具体约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在每个会计期间结束时,公司需要在财务报表中确认借款费用,并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披露。

综上所述,新会计准则第17号对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借款费用的认定时机、借款费用的计量以及借款费用的会计
确认等方面。

公司在进行借款融资活动时,应该遵守这些规定,合理计量和确认借款费用,以保证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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