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的反垄断案例分析
企业反垄断案例

企业反垄断案例【案例分析】企业反垄断案例:微软反垄断之路1.事件背景1998年5月18日,美国司法部和50个州政府联合起诉微软公司,指控其滥用市场垄断地位,违反了1890年颁布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Sherman Antitrust Act)。
这一案件成为近几十年来全球商界舆论关注的焦点事件之一,持续了数年之久。
2.微软滥用垄断地位的行为微软滥用其在操作系统市场上的垄断地位,试图通过禁止使用竞争对手产品的做法来限制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强化其市场控制力。
下面将详细说明微软滥用垄断地位的行为和各阶段相关的事件。
2.1第一阶段:微软与网景之争(1995-1997年)1995年,微软发布了Windows 95操作系统,在其中嵌入了它自家开发的互联网浏览器Internet Explorer(IE)。
微软在Windows操作系统中预装IE,使得使用Windows用户默认使用IE浏览器。
这一做法被指控为滥用垄断地位的行为,损害了竞争对手网景(Netscape)的利益。
网景曾是互联网浏览器市场的领导者,但由于微软强力推广IE,其市场份额迅速下降。
微软还以与电脑制造商签订合同的方式,要求其预装IE并删除网景浏览器,进一步限制了竞争。
网景上市公司最终于1999年被美国在线(AOL)收购。
2.2第二阶段:微软与垄断捆绑(1997-2000年)1998年,美国司法部和50个州政府发起的反垄断诉讼指控微软通过操纵Windows操作系统的代码,将其浏览器IE与操作系统绑定,限制用户安装和使用其他竞争对手的浏览器,例如网景。
而这些浏览器对于互联网的浏览和电子商务至关重要。
法院认定微软的行为违反《谢尔曼反托拉斯法》,要求解除IE与Windows操作系统的捆绑。
2001年,法院裁定将微软分为两个独立的公司,分别负责操作系统和软件应用。
但这个决定在上诉中被推翻。
2.3第三阶段:对微软虚拟机的控制(1998-2000年)微软拒绝向竞争对手Sun Microsystems提供兼容其Java编程语言的虚拟机(Java Virtual Machine),并试图通过限制第三方开发者的对接Java的能力来抢夺Sun Microsystems在互联网软件开发市场的份额。
反垄断法案例分析

反垄断法案例分析反垄断法是指国家对垄断行为进行监管和打击的法律制度。
在市场经济体系中,垄断行为往往会导致市场失灵,损害消费者利益,阻碍市场竞争,影响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因此,各国都建立了反垄断法律制度,以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下面将通过具体案例分析来探讨反垄断法的实施和效果。
首先,我们来看美国反垄断法的一个典型案例——美国政府对微软公司的反垄断调查。
1998年,美国司法部对微软公司展开了一场长达数年的反垄断调查,指控微软滥用其在操作系统市场上的垄断地位,限制了其他软件开发商的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最终,美国政府与微软达成和解协议,微软同意改变其商业行为,并支付了数十亿美元的罚款。
这一案例表明,美国政府通过反垄断法的实施,成功地制止了微软公司的垄断行为,维护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
接下来,我们来看中国反垄断法的一个案例——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阿里巴巴集团的反垄断调查。
2020年底,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阿里巴巴集团展开了反垄断调查,指控阿里巴巴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了商家的交易自由,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在调查的压力下,阿里巴巴集团主动承诺将加强内部合规管理,优化平台治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这一案例表明,中国政府通过反垄断法的实施,有效地制止了阿里巴巴集团的垄断行为,促进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总的来说,反垄断法的实施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对美国和中国的反垄断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政府对垄断行为进行监管和打击,可以有效地制止垄断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因此,各国都应当加强反垄断法的实施,建立健全的反垄断法律制度,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法律经济学著名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微软垄断案是美国历史上最具影响力的反垄断案件之一。
20世纪90年代,微软凭借其操作系统Windows的广泛应用,逐渐成为全球最大的软件公司。
然而,微软的垄断行为引起了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和司法部的关注。
经过长达7年的调查和审理,最终在2001年,美国法院对微软做出了垄断判决。
二、案件经过1. 调查阶段1998年,FTC和司法部开始对微软进行反垄断调查。
调查主要针对以下几个方面:(1)微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竞争对手的发展;(2)微软在操作系统和浏览器之间的捆绑销售,损害消费者利益;(3)微软在软件授权方面的限制性条款,阻碍市场公平竞争。
2. 审理阶段2000年,美国地方法院受理了FTC和司法部对微软的反垄断诉讼。
审理过程中,双方围绕以下争议焦点展开辩论:(1)微软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2)微软是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3)微软的垄断行为是否对市场竞争和消费者利益造成损害。
3. 判决阶段2001年,美国地方法院判决微软构成垄断,并要求其进行以下整改:(1)将操作系统和浏览器分开销售;(2)向竞争对手提供必要的软件接口;(3)修改软件授权条款,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微软不服一审判决,向美国上诉法院提起上诉。
2004年,美国上诉法院维持了地方法院的判决,并要求微软进一步整改。
1. 微软垄断案对全球软件行业产生了深远影响。
该案使得全球软件行业开始关注反垄断问题,促使各国政府加强对垄断行为的监管。
2. 微软垄断案促进了竞争政策的完善。
美国司法部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不断完善竞争政策,为后续的反垄断案件提供了有益借鉴。
3. 微软垄断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产生了积极影响。
微软被迫改变垄断行为,使得消费者在软件选择和价格方面获得了更多权益。
四、案例分析1. 法律经济学视角从法律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微软垄断案体现了以下特点:(1)市场失灵:微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导致市场失灵,损害消费者利益;(2)外部性:微软的垄断行为对竞争对手和消费者产生外部效应,影响市场公平竞争;(3)公共利益:微软垄断行为损害了公共利益,需要通过反垄断手段予以纠正。
反托拉斯案例与解析

反托拉斯案例与解析
反托拉斯法是一套旨在反对垄断行为,促进市场竞争的法律原则。
在实践中,反托拉斯法的主要目的是防止企业通过限制竞争、操纵市场等行为损害消费者利益,保障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
反托拉斯案例解析是理解反托拉斯法的重要途径。
以下是一些著名的反托拉斯案例及其解析:
1. 微软垄断案:微软公司因在操作系统和浏览器市场上的垄断行为被指控违反反托拉斯法。
法院裁定微软公司通过捆绑销售和排他性协议等手段,将竞争对手排除在市场之外,从而维持其垄断地位。
微软公司最终被要求分拆其操作系统业务,并支付罚款。
2. 谷歌搜索算法案:谷歌因在搜索算法中的偏向性被指控违反反托拉斯法。
法院裁定谷歌通过人为调整搜索结果,将竞争对手排在搜索结果靠后位置,从而剥夺消费者选择其他服务的机会。
虽然谷歌最终胜诉,但该案件引发了对互联网平台公平竞争的广泛关注。
3. 英特尔反垄断案:英特尔公司因在其CPU业务中实施排他性策略被指控
违反反托拉斯法。
法院裁定英特尔公司通过向电脑制造商提供折扣和奖励,要求他们只采购英特尔芯片,从而将AMD等竞争对手排除在市场之外。
英特尔公司最终被罚款并被迫开放市场。
这些案例揭示了反托拉斯法的核心原则,即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在实践中,反托拉斯法的实施需要综合考虑市场竞争状况、企业行为、消费者福祉等多方面因素。
因此,对于企业而言,遵守反托拉斯法至关重要,同时也要关注市场变化,采取合理措施保持竞争力和创新力。
市场垄断案例分析

市场垄断案例分析市场垄断是指某一企业或一小部分企业在某种商品或服务的供应方面具有垄断地位,能够通过单方面决定价格和市场规则,操控市场的行为。
市场垄断通常会导致经济效率下降、消费者权益受损等问题。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个市场垄断的案例,展示其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一、微软公司的垄断案例微软公司在上世纪90年代以其操作系统Windows的垄断地位而闻名。
Windows的市场份额高达95%左右,这使得微软能够控制整个个人电脑市场。
然而,微软在此过程中采取了一些手段来排挤竞争对手,违反了反垄断法律。
例如,微软限制电脑制造商只能预装Windows操作系统,使得其他操作系统无法进入市场。
这种垄断行为阻碍了竞争,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微软的垄断行为对市场和消费者产生了不利影响。
消费者只能购买预装了Windows的电脑,无法选择其他操作系统,这限制了消费者的权益。
此外,微软通过垄断地位来抬高操作系统的价格,导致消费者面临更高的成本。
二、国际航运公司的垄断案例国际航运业是一个容易形成垄断的行业,主要受限于船舶的规模经济和物流网络。
在这个行业中,一些大型国际航运公司掌握了主导地位,形成了市场垄断。
这些公司通过联盟和独占性协议来限制其他竞争者的进入,进一步巩固了它们的垄断地位。
航运业垄断对经济和贸易产生了不利影响。
首先,由于垄断公司的定价权,运输成本上升,使得商品价格上涨,消费者面临更高的购买成本。
其次,垄断公司通过控制航线和服务质量,对贸易进行限制。
这导致某些地区的经济受到限制,难以实现经济发展。
三、电信业的垄断案例电信业是另一个容易形成垄断的行业。
一些电信公司在某一地区或某一国家掌握着市场垄断地位,通过控制通信设备和网络资源来限制竞争对手的进入。
这些垄断公司通常能够通过定价和服务优势来牢牢掌握市场。
电信业的垄断导致了市场失去竞争,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大多数消费者只能选择垄断公司提供的服务,无法享受到竞争带来的价格和质量优势。
微软的反垄断案例分析

微软欧盟案存在的争议
中国vs微软
国内《反垄断法》能否扳倒微软? 微软的反垄断案对中国的启示
-1997年10月,美国司法部指控微软垄断操作系统,将浏览器软件与视窗操作系统软件非法捆 绑销售。 -1998年10月,经过美国司法部指控微软垄断操作系统,将浏览器软件与视窗操作系统软件非 法捆绑销售,反垄断案正式立案。 -2000年1月13日,比尔·盖茨宣布辞去微软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的职务,并任命史蒂夫·巴尔 默作为他的继承人。 -2000年4月,联邦法官托马斯·杰克逊称,根据搜集到的证据证明微软公司的确存在垄断行为 。 -2000年6月,上诉法庭推翻托马斯·杰克逊法官对浏览器案件的裁决,微软躲过被拆分的命运 。 -2000年8月,杰克逊法官因违反司法程序、向媒体泄漏案件审理内情而被解职,库雷科特琳被 任命接替杰克逊,全权负责对微软反垄断案的审理。 -2000年11月上旬,在库雷科特琳法官力促下,微软和美国司法部达成妥协。妥协条件是微软 同意个人电脑制造商可以自由选择视窗桌面、公开视窗软件部分源代码,使微软的竞争者也能 够在操作系统上编写应用程序。 -在19个起诉微软的州中,有9个州决定反对司法部与微软的协议条件,明确表示继续进行这桩 旷日持久的官司。 -2002年4月22日,比尔·盖茨亲自出庭为微软辩护,试图使公司免于9个州的司法部长提出的严 厉的反垄断制裁方案。这是盖茨在长达4年的微软反垄断案审理过程中首次出庭作证。这9个州 要求微软把网络浏览器和媒体播放器应用功能从视窗操作系统中剥离掉,为个人用户提供一套 视窗基础版。 -2002年4月23日,比尔·盖茨在反垄断案听证会上表示,微软公司无法允许PC制造商和消费者 选择视窗操作系统应该捆绑哪些软件。 -2002年4月24日,比尔·盖茨首次承认,微软有可能会为个人计算机用户提供一套视窗简装版 本。
垄断法律制度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垄断法律制度是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的重要法律制度。
在全球范围内,垄断行为一直是各国政府关注的焦点。
本文以美国微软垄断案为例,分析垄断法律制度在实践中的应用及其影响。
二、案例背景微软公司成立于1975年,是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的跨国科技公司。
在20世纪90年代,微软凭借其Windows操作系统和Office办公软件迅速崛起,成为全球最大的软件公司之一。
然而,随着市场份额的不断扩大,微软逐渐垄断了个人电脑操作系统市场,引起了美国政府的关注。
三、垄断行为的具体表现1. 捆绑销售:微软将Windows操作系统与其他软件产品捆绑销售,如Office办公软件、Internet Explorer浏览器等。
这种做法限制了消费者对其他软件产品的选择。
2. 限制竞争:微软通过降低竞争对手产品的兼容性,限制其他操作系统的发展,从而巩固其在个人电脑操作系统市场的垄断地位。
3.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微软利用其在操作系统市场的垄断地位,强迫计算机厂商预装其产品,如Internet Explorer浏览器。
这种做法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四、美国政府干预与法律制度1. 司法审查:美国政府以微软垄断为由,对微软提起诉讼。
在长达数年的审判过程中,美国政府指控微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反了《谢尔曼反垄断法》和《克莱顿反垄断法》。
2. 法律制度:美国反垄断法律制度主要包括《谢尔曼反垄断法》(1890年)、《克莱顿反垄断法》(1914年)和《联邦贸易委员会法》(1914年)。
这些法律旨在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竞争秩序。
五、审判结果与影响1. 审判结果:2001年,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法院判决微软违反了《谢尔曼反垄断法》和《克莱顿反垄断法》。
随后,美国司法部对微软进行了罚款,并要求其进行结构性改革。
2. 影响:- 市场竞争:微软垄断案的判决有助于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促进了软件行业的健康发展。
- 消费者利益:消费者获得了更多选择权,可以自由选择操作系统和软件产品。
微软公司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微软公司(Microsoft Corporation),总部位于美国华盛顿州雷德蒙德,是全球最大的电脑软件提供商之一。
自1980年代以来,微软凭借其Windows操作系统和Office办公软件系列在全球市场占据主导地位。
然而,这种市场地位也引发了多起法律纠纷,其中最为著名的便是微软的反垄断诉讼。
二、案件概述微软的反垄断诉讼始于1990年代,由美国联邦政府联合20个州的总检察长以及欧盟等地区提起。
起诉方认为,微软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通过不公平的手段排挤竞争对手,限制了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三、主要争议点1. 垄断地位:微软是否拥有市场支配地位,以及这种地位是否被滥用?2. 捆绑销售:微软是否通过将浏览器Internet Explorer捆绑在其操作系统Windows中进行销售,排挤了其他浏览器厂商?3. 标准必要专利:微软是否滥用其标准必要专利,对竞争对手施加不公平的竞争压力?四、案件进展1. 美国司法部诉微软案(1998年):- 起诉方:美国司法部联合20个州的总检察长- 被告:微软公司- 结果:美国地方法院判决微软违反了反垄断法,要求微软将Windows操作系统与其浏览器分离,并允许其他浏览器厂商在Windows上安装和运行。
- 争议:微软不服判决,上诉至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
2. 微软上诉案(2001年):- 起诉方:美国司法部- 被告:微软公司- 结果: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微软违反了反垄断法。
- 争议:微软继续上诉至美国最高法院。
3. 美国最高法院审理微软案(2001年):- 起诉方:美国司法部- 被告:微软公司- 结果:美国最高法院以4比1的判决维持了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判决,认定微软违反了反垄断法。
- 争议:微软不服判决,继续寻求和解。
4. 微软与欧盟反垄断案(2004年):- 起诉方:欧盟委员会- 被告:微软公司- 结果:欧盟委员会判决微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要求微软在Windows操作系统中提供一种可以删除Internet Explorer的选项,并允许其他浏览器厂商在Windows上安装和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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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所谓“纵容盗版”并无法界定,也非法律明 文禁止的行为。而罗文所认定的“(微软)采取低下的手 段恐吓一些企业”更缺乏事实的依据。 (2)其次,罗文认为微软产品定价过高的观点倒符合
是否垄断? 《反垄断法》第三章第十七条中关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行为的第一点描述——“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
返 2013年——反不当竞争监管机构因微软未能遵守2009年有关网页浏览器选择的
承诺,对该公司罚款5.61亿欧元。
微软欧盟案对应的具体
法律条款
欧盟裁定微软试图利用其在桌上计算机操作系统市场上的垄断 地位来扩大其在其他市场上的市场份额,例如网页浏览器( Internet Explorer),服务器操作系统(windows NT),( microsoft office),多媒体播放软件(windows mindows)。在微 软将Internet Exploror与window操作系统捆绑销售后,微软在浏 览器市场获得了非常大的份额。 正是由于这种行为,微软被欧盟委员会裁定滥用其在“视图”软件 在市场上的绝对优势。而这涉及到:
第二,产品定价用过市高场,支“配导地致位盗以版及软具件有在或中者国可市场盛行”。 第三,“不开放能兼具容有接排口除”、以限及制“竞捆争绑效销果售的”经相关产品。
营者集中等三个方面。
不可否认,以上的分析如实地控诉了微软中国执行的市 场营销策略所存在的争议性,同时更道出了开源人士、软 件厂商和大多数最终用户的心声。然而,微软中国的上述 三大行为是否构成“垄断”并不能一概而论,更不能凭空 而谈。我们应该参照《反垄断法》的有关条文加以评析。
人民网某罗姓网友撰写题为《将微软列为“第一被告” 是民愿所在?》的文章(下文简称为“罗文”)指出: “把微软列为《反垄断法》第一被告是人心所向”。
罗文认为,“把微软列为《反垄断法》第一被告”能起到杀鸡儆 猴的震慑作用。据其分析,微软的“垄断罪状”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以反盗版之名打压国内企业。罗文指证微软“先纵容盗 版,做免费广告,《等反到垄知断名法度》大第增一时章,第反三戈条一阐击明,将不少企业告 上法庭,索赔金额了狠“之垄又断狠行,为少”则的数内十涵万,,包多括则:几千万,甚至采 取低下的手段恐吓经一营些者企达业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
竞争法的目的则是为了抑制那些对经济有害的市场势力
国内《反垄断 法》能否扳倒
微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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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下 文简称为《反垄断法》)。同日,国家主席胡锦 涛签发了主席令将其公布。2008年8月1日,《反 垄断法》即将正式施行!
微软欧盟反垄断对抗大事记
1998年——由于太阳微系统对微软提出申诉,欧盟委员会对后者展开调查,以 了解操作系统的互操作性问题。 2000年——欧盟委员会开始对微软将Media Player与其操作系统绑定进行调查 。 2004年——监管机构因为微软未能向竞争对手提供数据并且将Media Player与 其操作系统绑定,对该公司罚款4.97亿欧元。 2006年——欧盟委员会再向微软罚款2.805亿欧元,因其未向竞争对手提供数据 ,没有遵守欧盟2004年发出的命令。 2008年——监管机构展开两项新调查,一项是互操作性问题,另一项是浏览器 选择。 2008年——欧盟委员会向微软罚款8.99亿欧元,因其再次未能遵守欧盟在2004 年发出的命令。 2009年——微软与欧盟就2008年有关浏览器选择的调查达成和解,提出允许用 户访问竞争对手的产品。 2012年——根据微软的上诉,欧盟第二最高法庭将2008年的罚款从8.99亿欧元 降低至8.60亿欧元。
难以认清 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而问题是:微软产品的定价是
否过高,甚至如罗文所说的“超过美国本土水平”呢?
(3)最后,作为商业软件,微软有以保护知识产权为由
拒绝开放源码和API的权利。与此同时,微软在
Windows操作系统销售过程中所执行的“捆绑”策略虽
饱按受照争现议行,的并 外且 汇也 汇导率致折其算在,美在国美和国欧市盟场市定场 价上 为吃26了9.数99起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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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的关际经验包括欧美微软反垄反垄断案,对于我步形国顺利开展工作反
垄系断执法和相关工作,具有断执十分积极的意成详义。
法
细
重
明
点
确
领
的
域
实
欧盟竞争法第一层次——《建立欧盟条
约》第82条关于禁止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包括排斥竞争对手、剥夺消费者等行为的
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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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争论的焦点就集中在竞争法与知识 产权法产生冲突时,法律应该怎样裁决
知识产权法赋予了知识产权权利人对他人使用其知识产权进行限制
和收取许可费用的法定权利。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通过设置排他性、区域性 和价格限制等知识产权许可条款来规范经销商的下游活动
官的司W,ind但o是wsWVinisdtao家ws庭操高作级系版统折附合带人IE民和币W大in约do为w1s839元。
M这e一d价ia格Pl反ay而er比等微系软统中组国件对也相不应构的成简“体没中有文正版当操理作由系搭统售的
商定品价”(的89问9元题)。要高出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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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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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四
五
是
是
是
是
是
要
处
情景再现
微软反垄断案大事件
欧盟PK微软
微软欧盟案对应的具体法律条款
微软欧盟案存在的争议
中国vs微软
国内《反垄断法》能否扳倒微软? 微软的反垄断案对中国的启示
-1997年10月,美国司法部指控微软垄断操作系统,将浏览器软件与视窗操作系统软件非法捆 绑销售。 -1998年10月,经过美国司法部指控微软垄断操作系统,将浏览器软件与视窗操作系统软件非 法捆绑销售,反垄断案正式立案。 -2000年1月13日,比尔·盖茨宣布辞去微软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的职务,并任命史蒂夫·巴尔 默作为他的继承人。 -2000年4月,联邦法官托马斯·杰克逊称,根据搜集到的证据证明微软公司的确存在垄断行为 。 -2000年6月,上诉法庭推翻托马斯·杰克逊法官对浏览器案件的裁决,微软躲过被拆分的命运 。 -2000年8月,杰克逊法官因违反司法程序、向媒体泄漏案件审理内情而被解职,库雷科特琳被 任命接替杰克逊,全权负责对微软反垄断案的审理。 -2000年11月上旬,在库雷科特琳法官力促下,微软和美国司法部达成妥协。妥协条件是微软 同意个人电脑制造商可以自由选择视窗桌面、公开视窗软件部分源代码,使微软的竞争者也能 够在操作系统上编写应用程序。 -在19个起诉微软的州中,有9个州决定反对司法部与微软的协议条件,明确表示继续进行这桩 旷日持久的官司。 -2002年4月22日,比尔·盖茨亲自出庭为微软辩护,试图使公司免于9个州的司法部长提出的严 厉的反垄断制裁方案。这是盖茨在长达4年的微软反垄断案审理过程中首次出庭作证。这9个州 要求微软把网络浏览器和媒体播放器应用功能从视窗操作系统中剥离掉,为个人用户提供一套 视窗基础版。 -2002年4月23日,比尔·盖茨在反垄断案听证会上表示,微软公司无法允许PC制造商和消费者 选择视窗操作系统应该捆绑哪些软件。 -2002年4月24日,比尔·盖茨首次承认,微软有可能会为个人计算机用户提供一套视窗简装版 本。
根
在
加
处
理
据
法
强
理
好
实
律
信
目断好反垄前和我公国平正竞处争公平与于方经面济存转在型的阶问际情况段题,多市种场多机样制,条文相不包完括善:,一在是息和分垄行
政断与因素造成的效益垄断和不公平确定竞争,如地方对原保护造成的析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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