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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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工作计划方案

医疗保障工作计划方案

一、前言为全面提高我国医疗保障水平,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医疗保障工作计划方案。

二、工作目标1. 提高医疗保障覆盖率,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覆盖率达到100%。

2. 优化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3. 降低群众就医负担,确保城乡居民在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不超过医疗总费用的10%。

4.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疗资源整合,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三、工作措施1. 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1)提高筹资标准,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2)扩大医疗保障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慢性病、重病、罕见病患者纳入医疗保障范围。

2. 实施大病保险制度(1)提高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个人负担比例。

(2)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确保参保人员在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不超过医疗总费用的10%。

3. 加强医疗救助工作(1)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2)提高医疗救助水平,确保困难群众在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不超过医疗总费用的10%。

4. 优化医疗服务(1)加强医疗资源整合,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2)加强医疗服务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5. 推进医联体建设(1)推进医联体建设,实现医疗资源共享,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2)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6. 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1)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保障数据互联互通。

(2)提高医疗保障信息化水平,为参保人员提供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

四、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2. 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医疗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3. 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群众对医疗保障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4.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医疗保障政策落实到位。

五、总结本医疗保障工作计划方案旨在提高我国医疗保障水平,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医保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5篇)

医保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5篇)

医保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5篇)工作总结(JobSummary/WorkSummary),以年终总结、半年总结和季度总结最为常见和多用。

就其内容而言,工作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总讨论,并分析成果的不足,从而得出引以为戒的阅历。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医保工作总结及工作方案(5篇),欢迎品鉴!第一篇: 医保工作总结及工作方案一、年度工作方案:1、完成民生工程对医保要求的各项指标;2、提高民众对医保工作的满足度;3、全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达95%以上;4、在考核中争创,干部职工精气神大提升、工作作风更扎实,医保工作形象大提升;5、做好健康扶贫工作;6、做好药品集中带量选购工作;7、做好疫情防控工作;8、制定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9、做好单位平安建设(综治)工作;10、做好单位意识形态工作;11、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县工作;12、支部做好党员管理、教育学习、进展党员工作;13、完成县里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包括单位领导班子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程,四进四联四帮,挂点村建设,文明城市建设,完成对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等。

二、工作重点:1、以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医保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连续实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病人的有效监管。

二是进一步加大审核力度。

严格执行医保各项政策规定,对医疗机构次均费用超标、床位数超标、四个合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等不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产生的费用严格根据相关管理制度规定核减。

三是畅通信访渠道,切实加大对违规大事的查处力度。

四是连续完善向定期汇报制度,更好得到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对医保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关怀,切实解决医保运行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更好地把医保这项惠民利民工作做实做细。

五是连续强化监管,健全医政、卫生监督、审计、纪检监察、医保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切实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提高监管工作合力;六是进一步加大对医保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

【人社方案】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实施方案

【人社方案】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实施方案

【人社方案】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实施方案鹤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实施方案为积极推进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工作,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享有公平基本医疗保障权益,进一步促进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健康发展,有效增强公共管理能力,全面提升社会服务效能,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3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8〕36号)工作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按照国家和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和“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立足基本、保障公平、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创新机制、提升效能”的原则要求,整合市、县级所属统筹管理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构建统筹城乡、制度科学、运行规范、监管到位、惠民高效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体系,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在切实完善基金征缴、待遇支付和监管功能的基础上,为城乡居民搭建优质高效的经办服务网络和管理服务平台,统一发行和使用国家通用标准的社会保障卡,在本市辖区内、全省金保工程信息系统覆盖地区、全国医保联网即时结算地区,全面实现就医购药“一卡通”和医疗费用即时结算。

二、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协同推进。

在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下,市、县两级同步开展整合工作,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强化整体性和协同性,确保整合过渡期间思想不散、队伍不乱、管理不松、工作不断,居民参保缴费和就医报销不受影响,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做好整合工作。

(二)科学规划,整体移交。

按照“先归口、后整合”的工作思路,依据理顺管理体制、规范政策制度、加强服务管理的工作路径,将卫生计生部门所管理的新农合职能、机构、编制、工作人员、参保人员、基金、资产等整体移交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肥城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肥城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肥城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肥城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高新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属以上驻肥各单位:《肥城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3月10日肥城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整合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鲁政发〔2013〕3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2号)和《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发〔2014〕6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要求,理顺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优化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建立起统筹城乡、惠民高效、公平可及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均等化的基本医疗保障服务。

二、基本原则(一)上下联动、协同推进。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按照省、市部署统一组织实施,同步开展。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相互配合、密切协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整合任务。

(二)整体移交、注重衔接。

新农合职能、机构、编制、人员、基金、资产等整体移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合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合肥市2021年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合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合肥市2021年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合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合肥市2021年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财政局,合肥市医疗保障局,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合肥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21.08.20•【字号】合医保发〔2021〕17号•【施行日期】2021.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税务局、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卫健委、乡村振兴局,各在肥高校:现将《合肥市2021年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合肥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财政局合肥市乡村振兴局合肥市民政局合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8月20日合肥市2021年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2021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32号)和《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发〔202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2021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率不低于99%。

各县(市)区、开发区在上年度完成的参保人数基础上,结合第七次人口普查情况,确保完成本年参保任务(具体任务另行通知)。

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民生工程及乡村振兴工作考核范围。

二、参保对象在本市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应当参加居民医保:(一)本市户籍城乡居民;(二)随在本市就业参保人员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三)持有本市居住证,在原籍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四)各类在校学生;(五)随在本市工作的外籍专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贵州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

贵州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

贵州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以制度政策整合为切入点,以市级统筹为基础,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统一,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行市级统筹城镇居民医保继续实行市(州)级统筹。

新农合2018年1月1日前完成市级统筹,县级新农合历年结余基金2017年12月底前全部归集市(州)。

二、整合基本制度政策(一)统一覆盖范围。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统筹地区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促进应保尽保,不得重复参保。

2016年底前统一覆盖范围。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责任单位: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政府)(二)统一筹资政策。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和资助。

原则上从2018年度开始,各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实行统一的个人缴费标准和各级财政补助政策,学生、儿童与成人缴费标准一致。

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逐步相应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动态调整机制。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年缴费制度,每年9月至次年2月为下一年度的参保缴费期。

新生儿按统筹地区规定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城乡医疗救助保障对象中,符合医疗救助资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其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部门按医疗救助有关规定给予资助;属于农村计生“两户”家庭成员的,其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卫生计生部门给予全额资助。

其余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参保缴费确有困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脱贫攻坚规划整合相关资金给予资助。

医疗保障工作方案(通用7篇)

医疗保障工作方案(通用7篇)

医疗保障工作方案(通用7篇)医疗保障工作方案【篇1】众所周知,有效健全的基金管理、监督机制是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顺利运行并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但在医疗保险基金运作的整个过程中,由于参与上体较多,基金管理与运带技术复杂,加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受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等多种环境变量的影响,因此,影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风险因素是极其复杂的。

*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实施过程,即基金的筹资风险、基金的管理风险以及基金的给了」风险一个方面进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风险管理分析。

一、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资风险第一,由于制度规定以医疗保险费形式征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许多参保单位保费不能及时到位,拖欠、拒交现象严重,有的甚全收不回来,造成死账、呆账,使得征缴率偏低,因面产生筹资风险。

第二,由于制度规定离退休人员单位与个人尤需缴纳医疗保险费,因此,许多用人单位多会采用选择性参保的方式。

例如:有的单位让老、弱、病、残的职工参保,年轻力、尤病、少病的人不参保。

这将造成离退休人员人数与在职职工人数比例不断地上升,导致医疗保险基金筹资额减少,给了额增大,抗风险能力减弱,最终会给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资带来风险。

第三,由于制度规定以医疗保险费形式征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得参保单位工资总额,使工资的计征标准偏低,或是以实物工资代替货重工资,减少医疗保险费的缴纳金额,带来医疗保险基金的筹资风险。

二、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风险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从征缴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流转再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所有管理流程中,由于管理环节复杂,管理有效性弱、管理不健全等多种原因,使得在这一过程中也处处存在风险。

其风险上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由于我国目前的医疗保险基金还是专款专用,投资模式单一,除获得利息外,没有大规模的投资,因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风险随利率的变化波动大,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很容易贬值。

另一方面,个人账户效率与公平问题凸显,由于刘个人账户的管理不当,使得个人账户费用控制效果不理想、共济性有限加上庞大的隐形债务使个人账户“空账”运转现象严重,增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度风险。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鞍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2.26•【字号】鞍政办发[2008]12号•【施行日期】2008.0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鞍政办发〔2008〕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鞍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鞍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为解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扩大医疗保障覆盖面,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的目标,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目标和基本原则(一)工作目标:2008年初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到年底居民参保率达到50%,形成合理的筹资机制、健全的管理体制和规范的运行机制,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力争3年内覆盖全体城镇非从业居民。

(二)基本原则:坚持保障水平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坚持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居民自愿参加的原则;坚持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对困难人群重点补助的原则;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坚持重点保障城镇居民大病医疗需求的原则;坚持应保尽保、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统筹协调、做好各类医疗保障制度之间衔接的原则。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和保障方式(一)覆盖范围。

具有鞍山市区户籍,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含鞍山城区全日制大专院校学生),都可以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保障方式。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大病统筹,重点解决城镇居民住院和规定病种的门诊医疗费用;逐步探索城镇居民门诊医疗费用统筹的保障方式,不断提高参保居民医疗保障的受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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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目的是保障城乡居民健康权益,缩小城乡医疗保障差距,推动医疗改革和社会保障协调发展。

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方案已经制定并逐步实施。

一、筹资目标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目标是建立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医疗保障体系,保障城乡居民的健康权益。

根据财政实力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筹资目标应逐步增长,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充足,能够承担保障城乡居民医疗需求的责任。

二、筹资来源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政府投入
政府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资金来源之一。

各级政府应当按规定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投入一定的资金,用于基金的初始填充和运行维护。

2. 居民个人缴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参保居民都需要以个人名义缴纳医疗保险费。

缴费标准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医疗保障实
际情况灵活调整。

同时,政府应该鼓励和支持城乡居民缴纳医疗保险费用,提升居民意识和参保率。

3. 单位缴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以单位名义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单位缴费在筹资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可有效提升基金收入,提升整个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可持续性。

三、筹资机制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机制应当科学合理,确保资金的充足性和有效性。

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财政补贴制度
政府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初始填充和运行维护提供财政补贴。

在基金初期,政府应该大力支持,逐步减少财政补贴比例,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逐步做到自负盈亏。

2. 资金统筹制度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通过区域范围内的资金统筹机制进行管理。

政府应该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资金统筹机构,加强统筹管理,避免重复筹资和重复收费,确保资金精准到位。

3. 组织监管制度
政府应当建立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组织监管体系,确保筹资、节约以及资金使用情况的规范和透明。

加强对基金
的管理和监督力度,加强对合法权益的保障,严厉打击医疗保险资金违法违规行为。

四、落实措施
为了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目标,政府应该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 制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方案
政府应该制定出一份全面系统、科学合理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方案,进一步完善筹资机制,落实筹资来源和落实措施。

2. 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体系
政府应该通过多种手段,提升城乡居民参保率,将筹资来源从面积、人口、产业结构、经济发展等角度进行整合计算,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和人口数量,成为形成合理的基金规模。

3. 提高财政保障力度
政府应该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保障力度,逐步提高财政投入,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资金来源得以充足。

4. 建立统一的监管机构
政府应该建立起统一的监管机构,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和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违法行为,保证基金的合理使用。

总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方案已经成为了我国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实践,通过全面深入的策划和组织实施,将有助于保障城乡居民的健康权益,加快医疗改革和社会保障协调发展,为全面建设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提供有效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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