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结推理方法(三)
鲁滨逊归结原理详解

作业:
自然数都是大于零的整数,所有整数不是偶数就是奇
数,偶数除以2是整数。
证: 所有自然数不是奇数就是其一半为整数的数
第5章 基于谓词逻辑的机器推理
5.2.3 替换与合一 在一阶谓词逻辑中应用消解原理,不像命题逻辑中那样简
单,因为谓词逻辑中的子句含有个体变元,这就使寻找含互否 文字的子句对的操作变得复杂。例如:
C1=P(x)∨Q(x) C2=乛P(a)∨R(y) 直接比较,似乎两者中不含互否文字,但如果我们用a替 换C1中的x,则得到 C1′=P(a)∨Q(a) C2′=乛P(a)∨R(y)
第5章 基于谓词逻辑的机器推理
于是根据命题逻辑中的消解原理,得C1′和C2′的消 解式
C3′=Q(a)∨R(y) 所以,要在谓词逻辑中应用消解原理,则一般需 要对个体变元作适当的替换。
→ (乛C1′→C2′)=C1′∨C2′ 证毕。
由定理2即得推理规则:
C1∧C2 (C1-{L1})∪(C2-{L2})
第5章 基于谓词逻辑的机器推理
例3.10 用归结原理验证分离规则:A∧(A→B) B 和拒取式(A→B)∧乛B 乛A。
解 A∧(A→B) A∧(乛A∨B) → B (A→B)∧乛B (乛A∨B)∧(乛B) 乛A
第5章 基于谓词逻辑的机器推理
定义4 设L为一个文字,则称乛L与L为互补文字。 定义5 设C1,C2是命题逻辑中的两个子句,C1中有文字L1, C2中有文字L2,且L1与L2互补,从C1,C2中分别删除L1,L2,再 将 剩 余 部 分 析 取 起 来 , 记 构 成 的 新 子 句 为 C12 , 则 称 C12 为 C1,C2的归结式(或消解式),C1,C2称为其归结式的亲本子句, L1,L2称为消解基。 例3.9 设C1=乛P∨Q∨R,C2=乛Q∨S,于是C1,C2的归结式 为
高三数学证明题推理方法

高三数学证明题推理方法数学学科担负着培养运算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空间想象能力,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的重任。
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高三数学证明题推理方法,希望大家喜欢!一、合情推理1.归纳推理是由部分到整体,由个别到一般的推理,在进行归纳时,要先根据已知的部分个体,把它们适当变形,找出它们之间的联系,从而归纳出一般结论;2.类比推理是由特殊到特殊的推理,是两类类似的对象之间的推理,其中一个对象具有某个性质,则另一个对象也具有类似的性质。
在进行类比时,要充分考虑已知对象性质的推理过程,然后类比推导类比对象的性质。
二、演绎推理演绎推理是由一般到特殊的推理,数学的证明过程主要是通过演绎推理进行的,只要采用的演绎推理的大前提、小前提和推理形式是正确的,其结论一定是正确,一定要注意推理过程的正确性与完备性。
三、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直接证明是相对于间接证明说的,综合法和分析法是两种常见的直接证明。
综合法一般地,利用已知条件和某些数学定义、定理、公理等,经过一系列的推理论证,最后推导出所要证明的结论成立,这种证明方法叫做综合法(或顺推证法、由因导果法)。
分析法一般地,从要证明的结论出发,逐步寻求使它成立的充分条件,直至最后,把要证明的结论归结为判定一个明显成立的条件(已知条件、定理、定义、公理等)为止,这种证明方法叫做分析法。
间接证明是相对于直接证明说的,反证法是间接证明常用的方法。
假设原命题不成立,经过正确的推理,最后得出矛盾,因此说明假设错误,从而证明原命题成立,这种证明方法叫做反证法。
四、数学归纳法数学上证明与自然数 N 有关的命题的一种特殊方法,它主要用来研究与正整数有关的数学问题,在高中数学中常用来证明等式成立和数列通项公式成立。
一、分类记忆法遇到数学公式较多,一时难于记忆时,可以将这些公式适当分组。
例如求导公式有 18 个,就可以分成四组来记: (1)常数与幂函数的导数(2 个); (2)指数与对数函数的导数(4 个); (3)三角函数的导数(6 个); (4)反三角函数的导数(6 个)。
国考:公式法解容斥问题(三集合标准型)

国考:公式法解容斥问题(三集合标准型)河北公务员考试的《行测职业能力测验》包括五大部分内容: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和资料分析,主要考察考生是否具有从事公务员职业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潜在能力。
河北华图教育精心整理了河北公务员行测真题及其他公务员笔试资料供考生备考学习。
在行测考试当中,有一类问题叫做容斥问题。
什么题目我们归结为容斥问题呢?一般情况下,有符合A,有符合B,有符合AB,有AB都不符合等这一类题干,我们就把他归结为容斥问题。
容斥问题可以分为二集合容斥和三集合容斥。
解题思路有画图法和公式法。
一般情况下,只要我们能牢牢地背会相关公式,考试的时候就能很快的做出答案,节省考试时间。
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三集合容斥标准型公式。
三集合容斥标准型公式:A+B+C-AB-BC-AC+ABC=总数-都不符合。
下面我们一起来看寄到容斥问题的例题:【例】(2009-国家-81)如图所示,X、Y、Z 分别是面积为64、180、160 的三张不同形状的纸片。
它们部分重叠放在一起盖在桌面上,总共盖住的面积为290。
且X 与Y、Y 与Z、Z 与X 重叠部分面积分别为24、70、36。
问阴影部分的面积是多少?()A.15B.16C.14D.18【解析】此题为容斥原理问题,根据三集合容斥标准型公式:A+B+C-AB-BC-AC+ABC=总数-都不符合。
根据题意,设阴影部分为x,列方程有:290=64+180+160-24-70-36+x,解得x=16。
选择B。
由此可见,如果能够熟练地记住公式,其实这类问题我们完全可以在1分钟以内做出来的。
我们再来看一道例题:【例】对39 种食物中是否含有甲、乙、丙三种维生素进行调查,结果如下:含甲的有17 种,含乙的有18 种,含丙的有15 种,含甲、乙的有7 种,含甲、丙的有6种,含乙、丙的有9 种,三种维生素都不含的有7 种,则三种维生素都含的有多少种?()A.4B.6C.7D.9【解析】根据题意列方程:17+18+15-7-6-9+7=39-x,解出x=4。
命题逻辑归结法

命题逻辑归结法是一种用于判断命题之间是否逻辑等价的推理方法。
具体来说,它是通过将两个命题的否定命题应用于彼此的逻辑项,来判断它们是否可以转化为同一命题。
其基本步骤如下:
1.确定待判断的两个命题P和Q。
2.将命题P和Q转化为合取范式或析取范式。
3.对P和Q的合取范式或析取范式中的逻辑项进行编号,以区分
不同的逻辑项。
4.构造一个包含P和Q的集合S,并将S的否定命题取出,形成
一个新的集合S'。
5.遍历S和S'中的所有逻辑项,如果存在两个逻辑项分别出现在
S和S'中,且它们的逻辑关系相反,则将这两个逻辑项从S和
S'中删除,并加入一个新的逻辑项,该逻辑项是这两个逻辑项
的剩余部分。
6.重复步骤5,直到S和S'中不存在相同的逻辑项或者无法再进
行归结。
7.若最终S和S'中均不包含任何逻辑项,则P和Q是逻辑等价
的;否则,它们不是逻辑等价的。
命题逻辑归结法是一种常用的推理方法,它可以应用于计算机科学、人工智能、自然语言处理等领域。
归结原理的应用

归结原理的应用什么是归结原理?归结原理(Resolution Principle)是一种基本的推理规则,常用于自动定理证明和人工智能中的逻辑推理。
它是数理逻辑和计算机科学中一种重要的推理方法。
它的基本思想是通过将问题转化为一个逻辑蕴含问题,寻找到逻辑上的矛盾,从而证明问题的可解性。
归结原理的基本原理归结原理的基本原理是使用反证法。
假设我们要证明某个命题P成立,我们假设P不成立,即假设P的否定Q成立。
然后,我们将命题P和Q转化为它们的逻辑表达式形式,如用命题变元和逻辑连接词表示。
接下来,我们将P和Q的否定进行归结,即通过合并两个逻辑表达式,找到它们的共同项,并化简为新的逻辑表达式。
最后,我们检查新的逻辑表达式是否包含矛盾项,如果包含矛盾项,则我们得出结论:P成立。
归结原理的应用领域归结原理在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数理逻辑等领域有广泛的应用。
下面列举了一些常见的应用领域:1.自动定理证明:归结原理作为一种常用的推理方法,广泛应用于自动定理证明中。
通过将待证明的命题转化为一个逻辑蕴含问题,并应用归结原理进行逻辑推理,可以自动证明命题的可解性。
2.人工智能:归结原理在人工智能中也有重要的应用。
以逻辑编程语言Prolog为代表的基于归结原理的推理系统,可以处理复杂的推理问题,例如知识库查询、推理规则执行等。
3.硬件验证:归结原理在硬件验证领域也有广泛应用。
通过将设计规约转化为逻辑蕴含问题,并应用归结原理进行推理,可以验证硬件设计的正确性。
4.自然语言处理:归结原理在自然语言处理中也有应用。
通过将自然语言句子转化为逻辑表达式,并利用归结原理进行推理,可以进行语义解析、推理和逻辑推理等任务。
如何应用归结原理?应用归结原理进行推理,需要遵循以下步骤:1.将待证明的命题转化为逻辑蕴含问题形式,即将待证明的命题P和它的否定Q转化为逻辑表达式形式。
2.对P和Q的逻辑表达式进行化简,消除冗余项。
3.使用归结原理,将P和Q的否定进行归结,找到共同项,并将其合并为新的逻辑表达式。
第三章 谓词逻辑与归结原理

以正向推理所得结果作为假设进 行反向推理
退出
是 还需要正向推理吗?
否
2014-4-9
18
华北电力大学
概述-推理的控制策略
搜索策略
推理时,要反复用到知识库中的规则,而知识库中 的规则又很多,这样就存在着如何在知识库中寻找 可用规则的问题 为有效控制规则的选取,可以采用各种搜索策略 常用搜索策略:
归结推理方法在人工智能推理方法中有着很重 要的历史地位,是机器定理证明的主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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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
归结法的特点
归结法是一阶逻辑中,至今为止的最有效的半可 判定的算法。也是最适合计算机进行推理的逻辑 演算方法 半可判定 一阶逻辑中任意恒真公式,使用归结原理,总 可以在有限步内给以判定(证明其为永真式) 当不知道该公式是否为恒真时,使用归结原理 不能得到任何结论
(5) 上下文限制
上下文限制就是把产生式规则按它们所描述的上下文分组,在某种 上下文条件下,只能从与其相对应的那组规则中选择可应用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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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
概述-推理的控制策略
推理的控制策略
3.冲突解决策略
(6) 按匹配度排序
在不精确匹配中,为了确定两个知识模式是否可以进行匹配,需要 计算这两个模式的相似程度,当其相似度达到某个预先规定的值时,就 认为它们是可匹配的。若有几条规则均可匹配成功,则可根据它们的匹 配度来决定哪一个产生式规则可优先被应用
如专家系统、智能机器人、模式识别、自然语言理解等
推理
按照某种策略从已有事实和知识推出结论的过程。 推理是由程序实现的,
称为推理机
医疗诊断专家系统
• 知识库中存储经验及医学常识 • 数据库中存放病人的症状、化验结果等初始事实 • 利用知识库中的知识及一定的控制策略,为病人诊治疾病、开出医疗处方就 是推理过程
国考:公式法解容斥问题(三集合非标准型)

国考:公式法解容斥问题(三集合非标准型)河北公务员考试的《行测职业能力测验》包括五大部分内容: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和资料分析,主要考察考生是否具有从事公务员职业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潜在能力。
河北华图教育精心整理了河北公务员行测真题及其他公务员笔试资料供考生备考学习。
在行测考试当中,有一类问题叫做容斥问题。
什么题目我们归结为容斥问题呢?一般情况下,有符合A,有符合B,有符合AB,有AB都不符合等这一类题干,我们就把他归结为容斥问题。
容斥问题可以分为二集合容斥和三集合容斥。
解题思路有画图法和公式法。
一般情况下,只要我们能牢牢地背会相关公式,考试的时候就能很快的做出答案,节省考试时间。
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三集合容斥非标准型公式。
三集合容斥非标准型公式:A+B+C-只满足两个条件-只满足三个条件=总数-都不符合。
下面我们一起来看寄到容斥问题的例题:【例】(2012-河北-43)某乡镇对集贸市场36 种食品进行检查,发现超过保质期的7种,防腐添加剂不合格的9种,产品外包装标识不规范的6种。
其中,两项同时不合格的5种,三项同时不合格的2种。
问三项全部合格的食品有多少种?()A.14B.21C.23D.32【解析】此题为容斥原理问题,根据三集合容斥标准型公式:A+B+C-只满足两个条件-只满足三个条件=总数-都不符合。
根据容斥原理,不合格的产品共有7+9+6-5-2×2=13(种),合格产品有36-13=23(种),选择C。
由此可见,如果能够熟练地记住公式,其实这类问题我们完全可以在1分钟以内做出来的。
我们再来看一道例题:【例】(2011-国家-74)某市对52种建筑防水卷材产品进行质量抽检,其中有8种产品的低温柔度不合格,10种产品的可溶物含量不达标,9种产品的接缝剪切性能不合格,同时两项不合格的有7种,有1种产品这三项都不合格。
则三项全部合格的建筑防水卷材产品有多少种?()A.37B.36C.35D.34【解析】套用三集合容斥非标准型公式:不合格产品=8+10+9-7-2×1=18,即不合格的产品共18 种,则合格产品的数量=52-18=34。
人工智能确定性推理82

贝特西.贝尔斯
人工智能确定性推理82
需要掌握的问题
应用归结原理求解下列问题: 任何兄弟都有同一个父亲,John和Peter 是兄弟,且John的父亲是David,问 Peter的父亲是谁?
2
按照推理过程所用知识的确定性,推理可分为确定性 推理和不确定性推理。
自然演绎推理和归结推理是经典的确定性推理,它们 以数理逻辑的有关理论、方法和技术为理论基础,是机械 化的、可在计算机上加以实现的推理方法。
命题公式的缺点:
• 无法把所描述的客观事物的结构和逻辑特征反映出来 • 不能把不同事物的共同特征反映出来 P:“张三是李四的老师”;仅用字母P看不出张三和李四之
间的师生关系。 为了克服命题逻辑的局限性,引入个体
在谓词逻辑中,将原子命题分解为谓词与个体两部分。 个体是指可以独立存在的物体,可以是抽象的或具体的。 谓词则是用于刻画个体的性质、状态或个体间的关系的。 例如:“李白是诗人” 可表示为:poet(LiB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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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谓词逻辑
3.3.4 谓词公式的等价性与永真蕴含 定义3.10 设P与Q是两个谓词公式,D是它们共同的个体域。若 对D上的任何一个解释,P与Q的取值都相同,则公式P和Q在域 D上是等价的。如果D是任意个体域,则称P和Q是等价的,记作 P Q。 常用的一些等价式参见教材 定义3.11 对于谓词公式P和Q,如果P→Q永真,则称P永真蕴含 Q,且称Q为P的逻辑结论,称P为Q的前提,记作P=>Q。 以后要用到的一些永真蕴含式参见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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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推理概述
2. 按所用知识的确定性分类 按推理时所用知识的确定性来划分,推理可分为确定
性推理、不确定性推理。 3. 按推理过程的单调性
按照推理过程中所推出的结论是否单调地增加,或者 说按照推理过程所得到的结论是否越来越接近最终目标来 分类,推理可分为单调推理与非单调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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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结推理方法(三)引入新课:数理逻辑为知识的推理奠定了基础;基于一阶谓词逻辑的推理方法,是一种机械化的可在计算机上加以实现的推理方法。
一、命题逻辑✧命题逻辑和谓词逻辑是两种逻辑;对知识的形式化表示,特别是定理的自动证明发挥了重要作用。
✧谓词逻辑是在命题逻辑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命题逻辑可看作是谓词逻辑的一种特殊形式。
(一)命题定义1能够分辨真假的语句称作命题定义2一个语句如果不能再进一步分解成更简单的语句,并且又是一个命题,则称此命题为原子命题。
说明:(1)原子命题是命题中最基本的单位,用P,Q,R,…..大写拉丁字母表示。
而命题的真与假分别用“T”与“F”表示。
命题代表人们进行思维时的一种判断,或者是真。
或者是假,只有这两种情况。
若命题的意义为真,则记为T。
若命题的意义为假,则记为F。
(2)一般情况下,只有陈述句才可能是命题,因为只有陈述句才能分辨真假。
如“太阳从西边升起”、“雪是白色的”等等都是陈述句,而其他的一些句子如疑问句、祈使句、感叹句等均不能分辨其真假。
象这样的没有真假意义的句子就不是命题。
(3)并不是所有的陈述句都是命题;例如,“这个句子是假的”。
显然无法判断该语句的真假,这个语句不是命题。
(4)在有些情况下,要判断一个陈述句的真假,是需要一定条件的,即该陈述句在一种条件下,其逻辑值为真,但在另一种条件下,其逻辑值为假。
比如,“1+1=10”。
(5)用大写字母表示的命题既可以是一个特定的命题,也可以是一个抽象命题。
前者称为命题常量,后者称为命题变量。
对于命题变量,只有把确定的命题代入后,它才可能有明确的逻辑值(T或F)。
(二)命题公式连接词:在日常生活中,可以通过连接词将一些简单的陈述句组成较为复杂的语句,称为复合句。
较复杂的定义。
~:称为“非”或“否定”。
其作用是否定位于它后面的命题。
当命题P为真时,~P为假;当P 为假时,~P为真。
∨:称为“析取”。
它表示被它连接的两个命题具有“或”关系。
∧:称为“合取”。
它表示被它连接的两个命题具有“与”关系。
→:称为“条件”或“蕴含”。
P→Q表示“P蕴含Q”,即“如果P,则Q”,其中P称为条件的前件,Q称为条件的后件。
↔:称为“双条件”。
P↔Q表示“P当且仅当Q”。
命题公式:以递归形式给出命题公式的定义:(1)原子命题是命题公式(2)A 是命题公式,则~A 也是命题公式(3)若A 和B 是命题公式,则A ∧B 、A ∨B 、A →B 、A ↔B 也都是命题公式。
(4)只有按(1)-(3)所得的公式才是命题公式。
命题公式就是一个按照上述规则由原子命题、连接词及圆括号所组成的字符串。
~(P ∨Q), P →(Q ∨R), (P →Q) ∧(Q →R)↔(P →R)在命题演算公式中,连接词的优先级别次序是~,∧,∨,→,↔✓ 命题公式可以用来表示知识,尤其是事实性知识。
✓ 命题逻辑不能把所描述的客观事物的结构及逻辑特征反映出来,也不能把不同事物的共同特征表示出来。
例如,对于命题“张三是李四的老师”,若用英文字母P 表示,看不出张三和李四之间的师生关系。
✓ 为了消除命题逻辑的局限性,在命题逻辑的基础上发展起来了谓词逻辑。
二、谓词逻辑(一)谓词与个体✧ 在谓词逻辑中,将原子命题分解为谓词和个体两部分。
例:“贝多芬是作家”,“是作家”为谓词;“贝多芬”是个体一。
个体:是指独立存在的物体;它可以是抽象的、具体的。
如,鲜花、电视、代表团、自然数、唯物主义等。
谓词:则用于刻画个体的性质、状态或个体间关系的;例:“李白是诗人”,若用poet 表示“是诗人”;用LiBei 表示个体,则得到谓词是poet(LiBei);其中poet 是谓词,LiBei 是个体。
“5>3”,可用谓词表示为Greater(5,3),Greater 刻画了5与3之间的“大于”关系。
✧ 一个谓词可以与一个个体相关联,此种谓词称为一元谓词,它刻画了个体的性质;一个谓词也可以与多个个体相关联,此种谓词称为多元谓词,它刻画了个体间的“关系”。
例如:“张三是李四的老师”,在命题逻辑中无法刻画张三与李四的关系,而在谓词逻辑中可以用二元谓词teacher(x,y)表示“x 是y 的老师”。
而teacher (张三,李四)即刻画了张三是李四之间的关系✧ 谓词的一般形式为:),,,(21n x x x P其中,P 是谓词,而n x x x ,,,21 是个体;谓词通常用大写字母表示,个体通常用小写字母表示。
✧ 个体可以是常量、也可以是变量、还可以是函数。
例如,“小刘的哥哥是个工人”,可以表示为worker(brother(Liu)),其中(brother(Liu)是一个函数。
常量、变量、函数统称为项。
✧ 谓词的语义都是使用者根据需要人为定义的。
(当谓词的变化用特定的个体取代时,谓词就具有一个确定的逻辑值T 或F )✧ 谓词中包含的个体数目称为谓词的元数(),,,(21n x x x P 是n 元谓词)在谓词),,,(21n x x x P 中,如果i x 是常量、变元或函数,则它称为一阶谓词,如果某个i x 本身又是一个一阶谓词,则它称为二阶谓词。
说明:谓词和函数形式上相似,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谓词具有逻辑值:“真”或“假”;函数是某个个体到另一个个体的映射。
(二)谓词公式✧ 连接词:在谓词逻辑中,可以通过与命题逻辑中相同的连接词,将一些原子谓词公式连接起来,构成一~↔→∧∨,,,,✧ 量词:全称量词,x ∀(表示对个体域中所有个体x )存在量词x ∃(表示个体域中存在个体x )F(x,y)表示x 与y 是朋友,则(x ∀)(y ∃)F(x,y)就表示个体域中的任何个体x ,都存在一个个体y ,x 与y 是朋友。
(x ∀)(y ∀)F(x,y)则表示对个体域中的任何两个个体x 和y ,x 与y 是朋友。
✧ 谓词演算公式:谓词演算中,由单个谓词构成的不含任何连接词的公式,叫做原子谓词公式。
形式),,,(21n x x x F ,简称原子,其中F 是n 元谓词,n x x x ,,,21 则为个体变元。
按下述规则得到谓词演算的合式公式:(1)原子公式是合式公式(2)若A 是合式公式,则~A 也是合式公式(3)若A 和B 都是合式公式,则A ∧B 、A ∨B 、A →B 、A ↔B 也都是合式公式(4)若A 是合式公式,x 是任一个体变元,则A x )(∀和A x )(∃也都是合式公式。
说明:(1)谓词演算公式是一个按照上述规则由原子公式、连接词、量词及圆括号所组成的字符串。
例:),()(y x P x ∃ ))()()((y R x P x ∨∃(2)命题演算公式是谓词演算公式的一种特殊情况。
(3)在谓词演算的合式公式中,连接词的优先级别次序是~↔→∧∨,,,,✧ 量词辖域与约束变元在一个公式中,如果有量词出现,位于量词后面的单个谓词或者用括弧括起来的合式公式称为量词的辖域。
在辖域内与量词中同名的变元称为约束变元,不受约束的变元称为自由变元。
)),()()()((y x R y x P x ∃→∀其中,)(x ∀的辖域是)),()()((y x R y x P ∃→,辖域内的x 是受)(x ∀约束的变元;)(y ∃的辖域是),(y x R ,),(y x R 中的y 是受)(y ∃约束的变元。
在这个公式中没有自由变元。
✧ 说明:在谓词公式中,变元的名字是无关紧要的。
可以把一个变元名字换成另一个名字。
当对量词辖域内的约束变元更名时,必须把同名的约束变元都统一改成相同的名字,且还能与辖域内的自由变元同名。
同样,对辖域内的自由变元改名时,也不能改成与约束变元相同的名字。
例如,对于公式),()(z y Q y ∀,可将其改名为),()(u t Q t ∀。
(三)谓词公式的永真性和可满足性1、谓词公式的解释✧ 命题公式直接通过真值指派给出解释;✧ 谓词公式必须考虑个体常量和函数在个体域中的取值,然后才能针对常量和函数的具体取值为谓词分别指派真值。
由于存在多种组合情况,所以一个谓词公式的解释可能有多个。
对于每一个解释,谓词公式都可求出一个真值(T 或F )。
定义:设D 为谓词公式P 的个体域,若对P 中的个体常量、函数和谓词按照如下规定赋值:(1)为每个个体常量指派D 中的一个元素;(2)为每个n 元函数指派一个从D n 到D 的映射,其中},,,|),,,{(2121D x x x x x x D n n n ∈=(3)为每个n 元谓词指派一个D n 到{F,T }的映射。
则称这种指派为公式P 在D 上的一个解释。
例:设个体域}2,1{=D ,求公式))),(()()((b x f Q x P x A →∀=在D 上的某个解释,并指出在此解释下公式A 的真值。
解:由于在该公式中包含有个体常量b 、函数f(x)和两个谓词P 和Q ,所以首先设个体常量b 及函数f(x)的指派分别为b=1,f(1)=2,f(2)=1对谓词指派的真值为P(1)=F ,P(2)=T ,Q(1,1)=T ,Q(2,1)=F这里,由于已指派b=1,所以Q(2,2)与Q(1,2)不可能出现,故没有给它们指派真值。
x=1时有P(1)=F ,Q(f(1),1)-Q(2,1)=F所以,P(1)→Q(f(1),1)的真值为T 。
当x=2时,P(2)=T ,Q(f(2),1)=Q(1,1)=T所以,P(2) →Q(f(2),1)的真值为T 。
因为对个体域D={1,2}上的所有x 均有)),(()(b x f Q x P →的真值为T ,所以公式A 在此解释下的真值为T 。
说明:(1)谓词公式的真值都是针对某一解释而言的。
(2)同一个公式可能在一种解释下其真值为T ,而在另一种解释下,其真值为F 。
2、谓词公式的永真性定义:如果谓词公式P ,对个体域D 上的任何一个解释都取得真值T ,则称P 在D 上是永真的;如果P 在每个非空个体域上均永真,则称P 永真。
定义:如果谓词公式P ,对个体域D 上的所有解释都取得真值F ,则称P 在D 上是永假的;如果P 在每个非空个体域上均永假,则称P 永假。
谓词公式的永假性又称为不可满足性或不相容性。
当要判断某个公式的永真性(永真或永假时),必须对每个个体域上的每个解释进行判断。
当解释的个数有限时,这种判断尚可进行,若解释的个数无限时,公式的永真或永假就很难判断了。
3、谓词公式的可满足性定义:对于谓词公式P ,如果至少存在一个解释使得公式P 在此解释下的真值为T ,则称公式P是可满足的。
说明:谓词公式永假与不可满足是等价的。
(四)谓词公式的等价性与永真蕴含定义:设P 与Q 是两外谓词公式,D 是它们共同的个体域。
若对D 上的任何一个解释,P 与Q 的取值都相同,则公式P 和Q 在域D 上是等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