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层次专业人才拟认定人员公示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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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拟认定人员公示名册

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任期评估办法

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任期评估办法(试行)》的通 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内容纠错] 信息提供日期:2010-04-28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管理,规范高层次专业人才绩效评估工作,根据《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办法》(深府〔2008〕20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认定的我市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以及海外高层次人才。 第三条高层次专业人才评估工作应坚持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高层次专业人才任期评估的组织管理工作。 高层次专业人才所在单位负责任期评估工作的具体实施。 高层次专业人才任期内更换单位的,由现所在单位牵头组织任期评估,原所在单位配合实施。 第五条高层次专业人才所在单位应按照本办法要求,根据本行业的工作特点和业绩评价标准,明确评估内容和目标,规范程序,确定评估项目,认真开展任期评估工作。 第六条高层次专业人才在5年任期内,须参加期中评估和期末评估。期中评估安排在任期满2年时进行,期末评估安排在任期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 第七条高层次专业人才评估内容主要包括道德品质和业绩贡献两方面。 第八条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道德品质评估主要包括: (一)遵纪守法; (二)乐于奉献、团结协作的科研精神; (三)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科研作风。

第九条高层次专业人才业绩贡献评估的具体内容由高层次专业人才所在单位根据行业特点和业绩评价标准确定,重点评估创新能力、团队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应根据人才层级的不同,有不同的评估侧重点。 第十条高层次专业人才的评估方式由所在单位根据人才层级和工作性质予以确定。 第十一条高层次专业人才评估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高层次专业人才所在单位按照本办法要求开展评估工作; (二)高层次专业人才所在单位将评估结果加具主管部门意见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无主管部门的单位直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后,将评估结果在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经公示无异议的评估结果进行确认并备案;对公示有异议的评估结果进行调查,并可要求其所在单位重新评估。 第十二条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第十三条高层次专业人才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估结果可定为优秀: (一)任期内晋升到高一级人才层级的; (二)有重大科研学术成果的; (三)发挥突出领军作用的。 高层次专业人才评估结果为优秀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给予通报表扬,所在单位可酌情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高层次专业人才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评估结果为不合格: (一)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评估的; (二)以不正当手段影响评估结果的; (三)个人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称职)的。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一、办理条件 1.身体健康; 2.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4.经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并取得相应证书的高层次专业人才(以下简称“高层次专业人才”),且年龄不超过该类人才认定标准规定的最高年龄。 二、提交材料 (一)《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 此表在人才引进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表中所填内容须真实准确,拟引进人员在“本人承诺”处签名。 1.单位申办的,由在深工作单位和呈报单位的法人代表(负责人)和人事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个人申办的,由人才引进代理机构的法人代表(负责人)、人事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已婚人员的配偶和子女信息须如实填写,在申请人或其配偶入户深圳时,公安部门会核对已有信息。 (二)《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审查表》 此表在人才引进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在户籍地有正式工作关系及完整人事档案的,需由调出单位及调出审批(主管)单位的法人代表(负责人)、人事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入原工作单位,一份存入个人档案,一份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三)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四)学历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本人及配偶户口簿、身份证(不验原件,收复印件) 1.户口簿(收首页及相关人员信息页复印件,复印同一张纸上)。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3.属集体户且无法取出原件的,须提供集体户口簿中相应户口页复印件(须加盖公安部门公章),或提供其户籍地所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4.身份证号码曾有变更的(正常升位的除外),须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须说明出现两个不同身份证号的原因、变更时间,并须明确一个有效身份证号。 5.如配偶为外籍或者香港、澳门、台湾人士,须提供配偶的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不验原件,收复印件)。 (六)随迁子女证明材料 根据我市子女随迁政策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申办人才引进业务时申请子女随迁: 1.本人生育且抚养权归属本人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大中专院校在校生除外); 2.随迁子女需与本人在同一户口本上,且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 业等级资格且申请人与随迁子女户口性质一致的(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可申请办理异地随迁。 3.本人不存在超生情况的。 4.材料要求: (1)所有随迁子女均须提供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首页及相关

深圳房地产中介公司名单

1 上海房屋置换股份有限公司 2 上海信义房屋中介咨询有限公司 3 上海市智恒加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4 上海中原物业代理有限公司 5 广州满堂红置业有限公司 6 上海太平洋房屋服务有限公司 7 中原地产(深圳)有限公司 8 戴德梁行?;泛城(中国) 9 天津顺驰置业有限公司 10 上海新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1 南京市房屋销售置换实业有限公司 12 深圳市世华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13 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14 广州美联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15 上海爱建立好信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16 重庆金丰易居房屋置换有限公司 17 深圳市中联房地产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18 天津市广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19 美联物业顾问上海有限公司 20 上海臣信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21 深圳市中天置业评估有限公司 22 天津龙盛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 23 重庆大泽置业代理有限公司 24 广州房屋置换有限公司 25 美联物业顾问深圳有限公司 26 成都富力房屋置换有限公司 27 北京鑫尊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28 广东合富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29 杭州房屋置换有限公司 30 深圳市新峰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31 广东经纬房产咨询有限公司 32 南昌金丰易居住宅消费服务有限公司 33 天津市津房置换河西连锁有限公司 34 世联地产顾问(中国)有限公司 35 上海华一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36 天津汇众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 37 无锡市大众房地产服务(连锁)有限公司 38 同致地产顾问集团 39 广州珠江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 40 上海复易房屋置换经纪有限公司 41 北京中大恒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42 深圳市星联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43 苏州市房屋置换中心 44 世家机构?;汇高行市场研究咨询有限公司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2019(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2019)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根据国家、省有关人才评价工作的要求及《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本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第二条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实行综合积分制,分为核心指标、附加指标两类。其中: (一)核心指标,根据高层次人才级别,分为A类、B 类、C类、D类指标,每一层级指标对应不同标准和赋予不同分值,从高到低分别为90分、70分、50分、30分。 (二)附加指标,不区分高层次人才级别,统一分为能力贡献、业绩成果两项一级指标,每项一级指标再细分为若干二级指标,并赋予不同分值。每项一级指标积分为所属各二级指标积分之和。 (三)已作为核心指标积分的,不再作为附加指标积分。 第三条综合积分达到以下分值的,可申请直接认定相应层级高层次人才: (一)A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1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标、1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100分。 (二)B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1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

标、1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80分。 (三)C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1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标、1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60分。 (四)D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1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标、1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40分。 第四条综合积分达到以下分值的,可申请评审认定相应层级高层次人才: (一)B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及能力贡献、业绩成果二级指标之和为80分及以上。 (二)C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及能力贡献、业绩成果二级指标之和为60分及以上。 (三)D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及能力贡献、业绩成果二级指标之和为40分及以上。 第五条附加指标按所附深圳市高层次人才附加指标及计分规则进行积分。 第六条属深圳市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内的,相应积分指标可加1分,但该指标最高积分不超过5分。 第七条申请人自测积分达到相应标准的,可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提出申请时,申请人还需符合《认定管理办法》的人才认定基本条件。 第八条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对申请人的核心指标和附加指标进行预审核,预审核通过的,按直接认定或评审认定方式的流程认定相应层级高层次人才。

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偶就业协助申请表

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偶就业协助申请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类)

四、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偶简历信息

填表说明 1.“高层次专业人才基本情况”中,“文化程度”填写研究生毕业、大学本科毕业、大专毕业、中专毕业、中技毕业、技校毕业、高中毕业等。 2.“单位隶属关系”栏填写高层次专业人才所在工作单位隶属情况,即市属或区属。 3.“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偶基本情况”中,“婚姻状况”填写未婚、已婚、丧偶、离婚、再婚、其他。 4.“计划生育状况”填写无子女、一个子女、两个子女、三个子女以上。 5.“户口所在地”为“深圳”的,必须写明具体区域,如:‘深圳市福田区'等。 6.“户口类别”填写本市非农户口、本市农业户口、本市蓝印户口、市外非农业户口、市外农业户口、无。 7.“学位”填写博士、硕士、学士,并要求写明具体专业,如:‘工学学士',‘法学硕士'等。 “学历”填写研究生毕业、大学本科毕业、大专毕业、中专毕业、中 技毕业、技校毕业、高中毕业等。 “学历类型”填写全日制学校、函授学历、自学考试、广播电视、夜 大进修、党校进修、社会科学院进修、在职进修学院。 “学校类别”填写全日制高等院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夜大学、职工大学、电视大学、业余大学、函授、研修班、高等学校进修、培训、其他等。 8.“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偶工作信息”中,“现工作单位” 填写此次申请就业协助之前的工作单位。 9.“现工作单位性质”填写机关、财政核拨类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

单位、自筹经费类事业单位或其他 10.“现职务级别”填写办事员级、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正处级、副局级、正局级等;军队干部级别:正排级、副连级、正连级、副 营级、正营级、副团级、正团级、副师级、正师级,技术6 级、技术7 级、技术8级、技术9 级、技术10级、技术11级、技术12级、技术13级、技术14 级。 11.“现职称级别”填写未评、初级、中级、高级。 12.“入编时间”:招聘方式为“个别选考”或“选聘” 、且现工作单位为“事业单位”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准确填写。 13.“简历信息”中,先填写学习经历,后填写工作经历。 14.“现工人技术等级级别” 填写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15.“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偶就业协助意向情况”中“意向单位” 、“意向职位”栏需填写具体单位名称及职位。如“深圳大学” “行政管理”等。 16.“就业意向适配理由”栏填写自身适合就业意向职位的条件等。 17. “是否同意在同性质单位类似岗位调剂”填写是否愿意接受意向单位和岗位以外的类似单位和岗位。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2019(征求意见稿)》

----- )2019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家、省有关人才评价工作的要求及《深第一条 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本高层次人才

认定标准。 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实行综合积分制,分为核第二条 心指标、附加指标两类。其中: B(一)核心指标,根据高层次人才级别,分为A 类、 类指标,每一层级指标对应不同标准和赋予不 D 类、C 类、分。50 分、30 分、同分值,从高到低分别为90 70 分、

(二)附加指标,不区分高层次人才级别,统一分为能力贡献、业绩成果两项一级指标,每项一级指标再细分为若干二级指标,并赋予不同分值。每项一级指标积分为所属各二级指标积分之和。 (三)已作为核心指标积分的,不再作为附加指标积分。 综合积分达到以下分值的,可申请直接认定相第三条 应层级高层次人才:

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类人才: A 项核心指标、 1 1 (一)分。标、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100 1 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 B (二)项核心指标、1 类人才: 1 ----- ----- 标、1 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80 分。 (三)C 类人才:1 项核心指标、 1 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 标、1 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60 分。

(四)D 类人才:1 项核心指标、 1 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 标、1 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40 分。 第四条综合积分达到以下分值的,可申请评审认定相应层级高层次人才: (一)B 类人才: 1 项核心指标,及能力贡献、业绩成果二级指标之和为80 分及以上。 (二) C 类人才: 1 项核心指标,及能力贡献、业绩成

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拟认定人员公示名册

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拟认定人员公示名册 序号工作单位姓名认定级别主要认定依据 1 深圳市华鹏飞现代物流股份有限 公司 张倩后备级人才 近5年,在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 责人、在任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 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创意和新 一代信息技术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列入市政府扶 持计划项目的在任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在任深 圳重点软件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各单位2 年内仅可申报1人) 2 深圳市永盟智能信息系统有限公 司 杨胜周后备级人才 近5年,在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 责人、在任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 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创意和新 一代信息技术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列入市政府扶 持计划项目的在任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在任深 圳重点软件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各单位2 年内仅可申报1人) 3 深圳市东健宇电子有限公司邹乐健后备级人才近5年,在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在任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创意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列入市政府扶持计划项目的在任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在任深圳重点软件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各单位2 年内仅可申报1人) 4 深圳大学潘剑飞后备级人才近5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第一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5 深圳市康宁医院(深圳市精神卫生 研究所)(深圳市精神卫生中心) 张璇后备级人才 近5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重大 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第 一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6 深圳市康宁医院(深圳市精神卫生 研究所)(深圳市精神卫生中心) 王晟后备级人才 近5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重大 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第 一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7 深圳市大拿科技有限公司余承富后备级人才近5年,在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在任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创意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列入市政府扶持计划项目的在任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在任深圳重点软件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各单位2 年内仅可申报1人)

深圳市企业总部名单

深圳市第一批拟认定总部企业名单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深圳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5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 、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9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 、深圳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15 、深圳市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 16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17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9 、周大福珠宝金行(深圳)有限公司 20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 、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22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4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5 、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 26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27 、深圳市中汽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8 、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9 、中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30 、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31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33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34 、新百丽鞋业(深圳)有限公司 35 、深圳市茂业商厦有限公司

36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7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8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9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40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1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2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3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4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5 、百胜餐饮(深圳)有限公司 46 、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47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8 、深圳市滔博商贸有限公司 49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 、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 51 、深圳市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2 、华润万佳有限公司 53 、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 54 、麦当劳(深圳)有限公司 55 、深圳市青岛啤酒华南营销有限公司 56 、深圳市运发实业有限公司 57 、深圳市海王星辰医药有限公司 58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59 、深圳市富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60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1 、中信华南(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62 、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63 、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64 、深圳市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65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66 、深业泰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7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8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9 、翡翠国际货运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70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1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2 、深业鹏基(集团)有限公司 73 、深圳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2019(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2019 )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根据国家、省有关人才评价工作的要求及《深 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本高层次人才 认定标准。 第二条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实行综合积分制,分为核 心指标、附加指标两类。其中: (一)核心指标,根据高层次人才级别,分为 A 类、 B 类、 C 类、 D 类指标,每一层级指标对应不同标准和赋予不 同分值,从高到低分别为 90 分、 70 分、 50 分、 30 分。 (二)附加指标,不区分高层次人才级别,统一分为能 力贡献、业绩成果两项一级指标,每项一级指标再细分为若 干二级指标,并赋予不同分值。每项一级指标积分为所属各 二级指标积分之和。 (三)已作为核心指标积分的,不再作为附加指标积分。 第三条综合积分达到以下分值的,可申请直接认定相 应层级高层次人才: (一) A 类人才: 1 项核心指标、 1 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标、 1 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 100 分。 (二) B 类人才: 1 项核心指标、 1 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

标、 1 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80 分。 (三) C 类人才: 1 项核心指标、 1 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标、 1 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60 分。 (四) D 类人才: 1 项核心指标、 1 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标、 1 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40 分。 第四条综合积分达到以下分值的,可申请评审认定相 应层级高层次人才: (一) B 类人才: 1 项核心指标,及能力贡献、业绩成 果二级指标之和为 80 分及以上。 (二) C 类人才: 1 项核心指标,及能力贡献、业绩成 果二级指标之和为60 分及以上。 (三) D 类人才: 1 项核心指标,及能力贡献、业绩成 果二级指标之和为40 分及以上。 第五条附加指标按所附深圳市高层次人才附加指标及 计分规则进行积分。 第六条属深圳市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内的,相应积分指 标可加 1 分,但该指标最高积分不超过 5 分。 第七条申请人自测积分达到相应标准的,可向市人力资 源保障部门提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提出申请时,申请人 还需符合《认定管理办法》的人才认定基本条件。 第八条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对申请人的核心指标和附 加指标进行预审核,预审核通过的,按直接认定或评审认定 方式的流程认定相应层级高层次人才。

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子女入学解决办法 -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 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子女入学解决办法 (修订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营造良好的人才环境,切实为我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子女入学提供便利,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深发〔2008〕10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层次专业人才是指根据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认定的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和后备级人才。 第三条我市高层次专业人才子女入学问题按人才层次不同,通过不同方式给予解决。 第四条国家级领军人才子女申请就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高中转学的,可在全市范围内选择一所学校申请就读,市、区教育部门和学校应给予妥善安排。 第五条地方级领军人才子女申请就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高中转学的,应遵循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高中招生及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按就近入学原则和实际情况,安排在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居住地段或相邻地段的省一级学校就读。 第六条后备级人才子女申请就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高中转学的,应遵循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高中招生及

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按就近入学原则和实际情况,安排在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居住地段或相邻地段的市一级学校就读。 第七条高层次专业人才非本市户籍子女在本市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校,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高中阶段免交借读费。高层次专业人才子女就读高中阶段学校需要择校的,免交择校费。 高层次专业人才子女在本市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校因享受前款规定待遇所免费用由政府财政单列解决。 第八条高层次专业人才子女入学工作,由市教育部门统筹协调,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负责落实。 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由区教育部门和市、区属中小学校安排落实; 申请入读高中阶段学校的,由市教育部门统筹负责,区教育部门和学校积极配合落实; 申请入读深圳艺术学校和深圳体育运动学校的,先由学校组织进行专业考核认定,再由主管部门和学校负责落实。 第九条高层次专业人才子女申请入学和转学办理程序: (一)高层次专业人才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或高中转学的,申请人在每学期开学2周以前,由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按管辖范围向教育部门提出申请。 (二)入读市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或高中转学的,向

2016年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2016年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申请条件、好处 一、深圳市各级人才申请购房补贴的基本条件 1、申请人在深创业或就业; 2、申请人年龄40周岁以下; 3、申请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申请人具有深圳市户籍; 5、在深缴纳社保达6个月以上; 6、未在深圳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7、在深有商品房(购买人须为本人或本人及配偶)。 8、在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内未超生; 9、已获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证书(任期内有效)或者近五年获得以下职称之一得; 1.深圳市工艺美术大师;深圳市名中医、优秀中医;深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主持人。 2.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者: (1)省、部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前3名;省、部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3名;省、部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前3名; (2)省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1名; (3)市(地级市以上)科学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第1名; (4)深圳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第1名; (5)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第1名; (6)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第1名;

(7)深圳市教育教学科研优秀成果特等奖第1名; (8)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 (9)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第1名; (10)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第1名; (11)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单项奖(文华剧作奖、文华导演奖、文华编导奖、文华音乐创作奖、文华舞台美术奖、文华表演奖)三等奖第1名;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分项奖文华艺术院校奖一等奖第1名(桃李杯舞蹈比赛、民族乐器演奏比赛、小提琴演奏比赛); (12)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群星奖”优秀节目奖获奖人第1名(舞蹈、戏剧、曲艺类的编导或主要表演者,音乐类作曲者,美术、书法、摄影类作者); (13)文联奖(须为个人获得)(子项12个:中国戏剧奖、大众电影百花奖、电影金鸡奖、音乐金钟奖、全国美术展览奖、曲艺牡丹奖、书法兰亭奖、杂技金菊奖、摄影金像奖、民间文艺山花奖、电视金鹰奖、舞蹈荷花奖)最高等级奖第1完成人; (14)省专利奖优秀奖第1名(须为专利发明人及设计人); (15)中国十佳服装设计师; (16)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1完成人; (17)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1完成人; (18)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1完成人; (19)王选新闻科学技术奖人才奖特别贡献奖; (20)光华龙腾设计创新奖-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 (21)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第1名(须为专利设计人); 3.近5年,担任以下职务者: (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分课题副组长前2名,且项目(课题)通过验收;

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住房补贴

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住房补贴 申请指南 一、政策依据 (一)《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深发〔2008〕10号)。 (二)《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住房解决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府〔2008〕204号)。 (三)《关于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住房补贴标准的通知》(深国房〔2008〕935号)。 二、办理程序 (一)受理申请。申请购房补贴、购房贴息的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市国土房产局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窗口;申请租房补贴的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市国土房产局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窗口。 (二)住房情况的审核和公示。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按规定对申请购房补贴、购房贴息的申请人住房情况进行审核;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按规定对申请租房补贴的申请人住房情况进行审核。 审核合格的,由市国土房产局在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申请人的书面信息修正申请及社会署名举报、申诉。 (三)住房情况的审核结果发放。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或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取审核批复。

审核不合格的,由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或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向申请人发放书面不合格通知书,并注明原因。 (四)市人事局审核。申请人向市人事局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递交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或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发放的审核批复,报市人事局审核。 (五)核拨补贴。市财政局复核市人事部门审核结果,按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核拨补贴。 三、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购房补贴、购房贴息申请表,或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在市国土房产局官方网站下载)。 (二)市人事局、市社保局颁发的高层次专业人才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三)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婚姻状况证明已婚人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未婚人员提供未婚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四)申请人如已购房,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验原件交复印件)。 (五)申请人如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在编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四、联系方式 (一)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莲花二村莲花大厦东附楼2 楼 电话:83207144 (二)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莲花二村莲花大厦南面一楼业务大厅

深圳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办法

《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办法》 (2018年修订)起草说明 当前深圳市正加快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城市,坚持将创新作为城市发展主导战略,特别是需要用好“人才第一资源”,激发“创新第一动力”。市委市政府明确指出要坚定不移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全力推动深圳人才工作开创新局面。根据《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关于实施“鹏城孔雀计划”的意见》等中央及我市人才工作指导文件的最新精神,以及结合我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工作推进中的新情况,我局对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体系进行了优化完善,完成了对《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办法(试行)》(深人社规【2012】20号)(以下简称《评审办法》)的修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8]25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等18家单位联合下发的《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中组发[2008]28号)等文件精神,2011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孔雀计划”的意见》(深发〔2011〕9号)及5项配套政策,其中包括《深圳市

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办法(试行)》。经过近7年的试行,我市已经初步建立起了一套较为完善的高层次人才评审体系,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截至2017年底,我市共认定海外高层次人才3064人,其间,评审六次共认定海外高层次人才194人。 对比其他城市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政策,我市海外高层人才政策具有以下突出特点:一是评审标准明晰。我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标准明确,层次分明,涵盖了世界一流水平人才,国际先进、国内顶尖水平人才以及国内先进水平人才等高层次人才中的多个层级,对各类人才定义明晰,提高了评审工作的可操作性。二是评审社会化程度高。我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工作一直以来都坚持评审社会化的总体方针,积极与第三方专业机构合作,从最大程度上保障了评审工作的公正性。 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也面临一些新的情况,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日益增长的对各专业评审专家的需求与专家资源不足的矛盾。由于现行评审方式要求每组专家不低于9人,并且外省专家不低于80%,加大了邀请足够数量高水准专家的难度,同时海外高层次人才日益多样化,对评审专家的专业广度和深度都提出了更高要求,进一步造成评审专家资源不足。二是按照国家对人才分类评审提出的新要求,评审办法亟待根据不同专业或领域的人才制定不同的评价标准,多维度、全方位评价人才,不唯学历和资历论人才,更加注重其业绩和贡献。三是《评审办法》存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2019(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2019 )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根据国家、省有关人才评价工作的要求及《深 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本高层次人才 认定标准。 第二条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实行综合积分制,分为核 心指标、附加指标两类。其中: (一)核心指标,根据高层次人才级别,分为 A 类、 B 类、 C 类、 D 类指标,每一层级指标对应不同标准和赋予不同分值,从高到低分别为 90 分、 70 分、 50 分、 30 分。 (二)附加指标,不区分高层次人才级别,统一分为能力贡献、业绩成果两项 一级指标,每项一级指标再细分为若干二级指标,并赋予不同分值。每项一级指标积 分为所属各二级指标积分之和。 (三)已作为核心指标积分的,不再作为附加指标积分。 第三条综合积分达到以下分值的,可申请直接认定相 应层级高层次人才: (一) A 类人才: 1 项核心指标、 1 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标、 1 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 100 分。 (二) B 类人才: 1 项核心指标、 1 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

标、 1 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80 分。 (三) C 类人才: 1 项核心指标、 1 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 标、 1 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60 分。 (四) D 类人才: 1 项核心指标、 1 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 标、 1 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40 分。 第四条综合积分达到以下分值的,可申请评审认定相应层级高层次人才: (一) B 类人才: 1 项核心指标,及能力贡献、业绩成果二级指标之和为 80 分及以上。 (二) C 类人才: 1 项核心指标,及能力贡献、业绩成 果二级指标之和为60 分及以上。 (三) D 类人才: 1 项核心指标,及能力贡献、业绩成 果二级指标之和为40 分及以上。 第五条附加指标按所附深圳市高层次人才附加指标及 计分规则进行积分。 第六条属深圳市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内的,相应积分指 标可加 1 分,但该指标最高积分不超过 5 分。 第七条申请人自测积分达到相应标准的,可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提出申请时,申请人还需符合《认定管理办法》的人才认定基本条件。 第八条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对申请人的核心指标和附加指标进行预审核,预审核通过的,按直接认定或评审认定方式的流程认定相应层级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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