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中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辽阳市为例
辽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辽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12.06•【字号】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6届]第36号•【施行日期】2021.12.06•【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风景名胜、世界遗产与历史名城保护正文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六届]第36号)《辽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已于2021年10月28日经辽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11月26日经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公布之日起施行。
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12月6日辽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对本市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管理,传承优秀历史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规划和利用等有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保护原则】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应当坚持保护优先、统筹规划、合理利用的原则,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山水环境,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第四条【各级政府及部门职责】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并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所需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发展改革、工信、财政、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林草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履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责任。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更新

第十章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更新第一节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与原则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发展的一种独特的资源,把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城市规划中,在城市发展战略的层面通盘考虑,将有利于提高城市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有利于城市整体健康而持续地发展。
一、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历程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起源于文物建筑的保护。
自19世纪末起,世界各国陆续开始通过立法保护文物建筑。
法国1840年颁布了《历史性建筑法案》,1887年颁布了《纪念物保护法》,1913年颁布了《历史古迹法》,1930年颁布了《景观地保护法》;英国1882年颁布了《历史纪念物保护法》,1900年颁布了《纪念物保护法》修正案,1913年颁布了《古建筑加固和改善法》,1931年颁布了《古建筑加固和改善法》修正案,1953年颁布了《历史建筑与古纪念物法》;日本1897年制定了《古社寺保存法》.1919年制定了《古迹名胜天然纪念物保存法》,1929年制定了《国宝保护法》,1950年制定了《文化财保护法》;美国1906年制定了《古物保护法》等。
1964年5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威尼斯召开的第二届历史古迹建筑师及技师国际会议上,通过了著名的《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即通常所称的《威尼斯宪章》。
《威尼斯宪章》的制定是国际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发展中的一个重要事件,这是关于保护文物建筑的第一个国际宪章。
它确定了文物建筑的定义及保护、修复与发掘的宗旨与原则,其指导意义延续至今。
1933年,国际现代建筑协会制定了第一个获国际公认的城市规划纲领性文件——《雅典宪章》,其中有一节专门论述“有历史价值的建筑和地区”,指出了保护的意义与基本原则。
自20世纪60年代起,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开始从文物建筑扩大到历史地段。
1962年,法国颁布了保护历史地段的《马尔罗法令》,又称《历史街区保护法》。
之后,很多国家也陆续制定自己国家历史地段保护法规,如丹麦、比利时、荷兰分别于1 962、1962、1965年在各国《城市规划法》中规定了保护区;日本1966年颁布《古都保存法》,并于]975年在《文物保护法》的修改中增加“传统建筑群保存地区”的内容;英国于1967年颁布的《城市文明法》中将有特别建筑和历史意义的地段划定为保护区;美国于1935年制定了《历史地段与历史建筑法》,于1966年制定了《国家历史保护法》等。
历史文化名城老街区改造中的城市更新问题与对策

历史文化名城老街区改造中的城市更新问题与对策摘要:历史文化名城是我国历史文化遗产的载体与重要组成部分,老街区是历史文化名城城市记忆与城市历史最完整的物质体现。
城市老街区的生存、保护与发展对历史文化名城的建设有着重要意义。
由于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建设的高潮时期,对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破坏也处于高危时期。
随着遗产资源经济价值的彰显,各地政府纷纷依托历史文化名城的遗产资源进行旅游开发,历史文化名城老街区不可避免地面对城市化发展与旅游商业化开发的巨大冲击,出现街区历史建筑、风土文化过度开发,城市风貌趋同,逐渐丧失自然环境和地域文化特色等诸多现象。
因此,有必要认识与概括历史文化名城老街区改造现象,深层次分析历史文化名城老街区改造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
关键词:历史文化名城; 老街区;改造在我国快速城市化进程中,以老街区改造为核心内容的历史文化名城城市更新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特色历史建筑消失、城市空间变异、城市肌理切断、城市社会网络瓦解等。
在进行老街区改造时应更加慎重,采取合理方式进行,为增加历史文化街区遗产保护和活化利用,通过提升旅游服务、乡村振兴等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政府探索出一条将资源优势变为经济优势的保护利用模式,同时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概念与内涵历史文化名城是“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文化价值和革命意义的城市”,包括古都型、传统风貌型、地方及民族特色型、风景名胜型、一般史迹型等。
城市老街区,又称城市历史街区,是指保存有一定数量和规模的历史遗存、具有比较重要景观价值和相对完整的城市历史肌理、融合了一定城市功能和生活内容的城市地段。
城市更新的目的包括两方面: 一是对城市物质空间的拆迁、改造与建设,包括城市中衰落的区域、城市建筑物的改造,使之重新发展和繁荣;另一方面是对城市经济空间、社会空间、文化环境等的改造与延续,包括邻里的社会网络结构、心理定势、情感依恋等的延续与更新。
街区的老化是对其进行更新改造的根本原因,它不仅仅表现在由于时间久远而造成的各种建筑及设施等形态上的破损陈旧,也表现在由于城市发展导致的街区原有的功能结构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与居民生产生活的基本需要。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的保护与利用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的保护与利用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许多历史文化名城面临着被破坏和遗忘的危险。
为了保护和传承这些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成为城市规划中的重要议题。
本文将探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的保护与利用问题,并提出一些可行的解决方案。
一、保护与利用的重要性历史文化名城是一个城市的灵魂和记忆,它蕴含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和艺术价值。
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不仅是对过去的尊重,更是对未来的责任。
通过保护与利用,我们可以传承历史文化遗产,激发人们的文化认同感,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保护与利用的重要性在于,一方面,保护可以避免历史文化名城被破坏和消失。
许多历史文化名城面临着城市扩张、土地开发和商业化的压力,很容易被改建或拆除。
如果没有有效的保护措施,这些宝贵的历史遗产将永远失去。
另一方面,利用可以使历史文化名城焕发新的生机。
通过合理的规划和开发,历史文化名城可以成为旅游景点、文化创意产业基地、艺术表演场所等,为城市带来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保护与利用的挑战与困境然而,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利用并非易事。
首先,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需要大量的资金和人力投入。
修缮古建筑、保护文物、整治环境,都需要耗费巨大的资源。
而且,这些工作需要专业的人才和技术支持,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
其次,历史文化名城的利用需要平衡保护和发展的关系。
一方面,我们要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能为了商业利益而随意改变。
另一方面,我们也要让历史文化名城发挥其经济和社会功能,为城市带来效益。
如何在保护与利用之间找到平衡点,是一个难题。
最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利用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和支持。
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居民都应该发挥各自的作用,形成合力。
但是,由于各方利益的不同,往往会出现利益冲突和矛盾。
如何协调各方的关系,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保护与利用的解决方案为了解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利用中的挑战与困境,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的城市更新研究

在 的自然和人工的背景 , 与历史地段 环境在 时空上有直接 联系 在 大都市 和主要名胜古迹表现 为保 护性毁坏 , 中小城 市则主要 以及 表现 为建设性毁坏” 从 中也 表现 出 了在历史 文化名 城保护 和发 , 或经过社会 、 经济 、 文化纽带相联系 的背景 。 展 中的种种矛盾 。 12 城 市更 新理 念 .
更新概念却是在 2 世纪 5 年代二 次世界大 战以后 , 复城市 施的严重滞后 , 0 0 为恢 使居 民生 活环境 质量 和水平 受到严 重制约 , 由 并 生机 , 欧美各 国率先展 开大 规模 的“ 城市更 新 ” 动 , 由此 建立 此导致居 民的乱搭 、 建 、 架 、 堆等行 为发生 , 运 并 乱 乱 乱 破坏 了传统 民
维普资讯
第3 2卷 第 l O期 200 6 年 5 月
山 西 建 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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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 :0 9 8 5 2 0 )0 0 5 2 1 0 2 (0 6 1 — 0 — 6 0 0
城市是人类 文明 的结 晶 , 是人 类文 明发展 历史 最 集 中 的体 不仅是市民的精神家园和集体记忆, 而且强化着人们的乡土意识
现, 有着极其丰富的政治、 经济、 科学、 文化 、 艺术 、 社会和历史等 和爱国情感, 是现代文明的宝贵源泉。保护旧城, 开发新城; 保护 价值, 是人类社会的无价之宝。继承和保护城市历史文化环境已 传统 , 现代文 明 , 发展 这两者并不矛盾 。 成为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城市现代化文明进步的重要标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也是为了发展 , 为了创造效益。无形文化 志。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 历史文化名城大都进行了 资产转化为一定的资产价值, 不但使建筑物的历史文化价值为使 大规模 的旧城改造 、 市基 础设施 建设 和房地 产开发 , 历史 文 用者所重视 , 而有 利 于它们保 护 , 城 使 从 文 化 名 城保 护 中的城 市更 新 研 究
城市更新规划中的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

城市更新规划中的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城市更新规划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城市更新不仅仅是简单的建设与改造,更是涉及到城市的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
在城市更新规划中,如何平衡城市的发展与历史文化的保护,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城市更新规划中的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
一、历史文化的保护与城市更新城市的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是城市与其他地方的区别所在。
在城市更新规划中,历史文化的保护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城市更新规划需要对历史文化进行科学的保护。
这包括对历史建筑、古迹、文化遗产等的保护。
城市更新规划应该尊重历史文化的价值,保护好每一个历史文化遗产,让其成为城市的瑰宝。
其次,城市更新规划需要注重历史文化的传承。
传承历史文化可以让城市有更加深厚的文化底蕴,也可以让人们对城市的历史有更深入的了解。
因此,在城市更新规划中,应该注重历史文化的传承,通过文化活动、教育等方式,让历史文化得以传承。
二、历史文化的利用与城市更新历史文化不仅仅是需要保护的,更是可以利用的。
在城市更新规划中,可以通过利用历史文化来提升城市的形象和吸引力。
首先,历史文化可以成为城市的名片。
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独特的历史文化,这些历史文化可以成为城市的标志和象征。
通过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可以让城市有更加独特的魅力,吸引更多的游客和投资者。
其次,历史文化可以成为城市的经济支柱。
通过开发历史文化旅游、文化创意产业等,可以为城市带来经济效益。
历史文化的利用不仅可以为城市带来经济收入,也可以为城市居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三、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的挑战在城市更新规划中,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历史文化保护与城市发展之间存在着矛盾。
城市的发展需要空间和资源,而历史文化的保护需要保留原有的建筑和风貌。
如何在城市发展和历史文化保护之间找到平衡点,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其次,历史文化的利用需要专业的人才和资金支持。
历史文化的利用不仅仅是简单的开发,还需要专业的人才进行规划和管理。
城市更新规划中的历史保护与更新改造平衡
城市更新规划中的历史保护与更新改造平衡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更新成为了许多城市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城市更新旨在提升城市的功能、形象和品质,使之适应现代社会的需求。
然而,在城市更新的过程中,如何平衡历史保护与更新改造之间的关系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城市更新规划中的历史保护与更新改造的平衡,并提出一些可行的解决方案。
一、历史保护的重要性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的独特之处,是城市的灵魂和记忆。
历史建筑、古迹和传统街区代表了城市的历史演变和文化传承。
保护历史建筑和文化遗产不仅能够传承历史文化,还能够吸引游客、促进旅游业的发展,提升城市的形象和吸引力。
因此,历史保护在城市更新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然而,城市更新往往需要对城市进行改造和更新,以满足现代社会的需求。
城市的功能和结构需要不断调整和优化,以适应人们的生活和工作。
因此,在城市更新中,如何平衡历史保护和更新改造之间的关系成为了一个具有挑战性的任务。
二、历史保护与更新改造的冲突城市更新中的历史保护与更新改造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冲突。
一方面,历史保护要求保留和保护历史建筑和文化遗产的原貌和风貌,以保持城市的历史连续性和文化传承。
另一方面,更新改造要求对城市进行改造和更新,以满足现代社会的需求。
这两者之间的冲突在于如何在更新改造的过程中保护好历史建筑和文化遗产。
在城市更新中,如果过于强调历史保护,可能会导致城市的功能和形象无法得到有效提升。
而过于强调更新改造,可能会破坏城市的历史连续性和文化传承。
因此,如何在城市更新规划中找到历史保护与更新改造的平衡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三、历史保护与更新改造的平衡策略为了平衡历史保护与更新改造之间的关系,城市更新规划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平衡策略。
首先,要加强规划和管理。
城市更新规划需要充分考虑历史保护的需求,明确历史建筑和文化遗产的保护范围和要求。
同时,要加强对城市更新过程中的历史建筑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确保其得到有效保护。
城市更新中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研究——以沈阳市124中学改造方案为例
城市更新中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研究——以沈阳市124中学改造方案为例胡毅军【摘要】沈阳市是一所历史文化名城,城市更新和历史建筑保护矛盾越加明显.124中学主楼建筑呈对称式布局,反映了当时的建筑技术与艺术特征,是沈阳近代教育发展史的重要载体,具有珍贵的历史价值.立足学校的实际情况,结合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相关研究,探讨历史建筑保护和利用的方式,指导学校改造方案,更好的发挥历史建筑的价值.【期刊名称】《价值工程》【年(卷),期】2018(037)019【总页数】2页(P223-224)【关键词】124中学;城市更新;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作者】胡毅军【作者单位】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沈阳110004【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U9840 引言沈阳市是一所历史文化名城,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一大批优秀的历史建筑,这些历史建筑种类繁多,分布广泛,历史建筑的利用功能不尽相同。
随着近年来沈阳市城市发展的加快,城市更新和历史建筑保护矛盾越加明显。
如何在城市更新中可持续保护历史建筑,发挥历史建筑在历史文化城市传承中的作用,是当前研究历史建筑保护的热点话题。
1 项目概况124中学位于沈阳市和平区新华地区,东临南京南街。
用地范围东至现状住宅、南京南街,西至同泽南街,南至南十一马路,北至南十马路,用地面积约3.8公顷,学校师生人数1600人,现状包括教学楼、体育馆、换热站、校办工厂等建筑,校内绿化条件良好,包括多棵古树名木。
教学楼面积约10200平方米,其中体育馆面积约1200平方米,体育场面积约8800平方米,锅炉房面积约550平方米,地下人防设施面积约4200平方米,外围校办工厂面积约3800平方米。
目前学校内设施陈旧,操场面积过小,不能满足周边学生就学需求,按照相关部门要求,需要对学校进行改造更新。
2 保护价值124中学原为葵寻常小学,最初开办于1937年1月,1945年学校停办,1946年改办国立辽宁省第三中学。
1948年为沈阳军区政治部驻地,1962年改为解放军沈阳军区八一学校,1968年改为124中学至今。
探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更新协调发展
探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更新协调发展摘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更新是当今城市发展中的重要议题。
通过探究历史文化名城与城市更新基本理论,分析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更新面临的基本问题,提出理顺体制机制,为古城保护与城市更新注入新的活力、加强总体谋划,为保护更新提供技术支持与规划引导、推动重点项目,为以点带面解决项目各类难点提供范例等措施,提高城市品质和竞争力,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更新的协调发展提供有益借鉴。
关键词:名城保护;城市更新;历史文化一、历史文化名城与城市更新基本理论历史文化名城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和艺术内涵,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既要尊重历史、保护传统,又要注重创新、发展。
保护的原则包括真实性、完整性、协调性、可持续性等,保护措施包括法律法规保护、规划保护、修缮保护、利用保护等。
城市更新是指对城市旧区进行改造、更新和再开发,以提高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城市更新的目标包括提升城市功能、改善居住环境、增强城市竞争力等。
城市更新的实施策略包括综合整治、功能提升、拆除重建等。
历史文化名城是城市更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更新需要在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基础上进行。
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更新应遵循“保护优先、利用为本、更新为辅”的原则,实现保护与发展的平衡,包括对历史建筑进行修缮、改造和利用,对历史街区进行保护、整治和更新,利用现代技术对历史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化保护和传播等。
关于政策和管理,包括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划、政策和标准,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更新的质量和效果。
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更新面临的基本问题(一)文化环境利益与其他利益的矛盾文化环境利益是指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强调对古城风貌、历史建筑、传统文化等的保留和弘扬。
这有助于维护城市的独特性和历史文化底蕴,增强城市的文化自信心。
然而,在追求文化环境利益的过程中,可能会与其他利益产生冲突。
城市更新中的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
城市更新中的历史文化保护与利用城市更新作为当今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居民生活质量以及增加城市经济发展活力。
然而,在城市更新的过程中,历史文化的保护和利用也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城市更新中历史文化保护的必要性,并分析如何在城市更新中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
一、历史文化保护的必要性城市的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和记忆,它凝聚着城市的历史沉淀和人文精神。
在城市更新的过程中,历史文化保护不仅是对城市面貌和历史传承的尊重,更是对城市独特性和文化认同的维护。
保护历史文化有以下几个重要原因:1. 传承历史记忆:历史文化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记录了城市的发展历程和人文精神。
保护历史文化可以让后代了解城市的历史,传承城市文化记忆,增加人们对城市的认同感。
2. 满足人们情感需求:历史文化具有独特的审美价值和情感价值,它能够满足人们对历史的情感需求,提升城市居民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3. 促进旅游和文化产业发展:历史文化作为城市的重要资源,可以成为旅游和文化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保护历史文化可以吸引更多游客和投资,推动城市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带动就业和经济增长。
二、历史文化保护的挑战在城市更新过程中,历史文化保护面临着一系列挑战。
首先,经济利益与历史文化保护之间的矛盾是保护的首要问题。
在城市更新中,土地开发和经济利益往往成为主导,历史文化的保护往往被忽视或牺牲。
其次,缺乏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机制也是历史文化保护的难题。
没有明确的保护政策和措施,历史文化容易被破坏或遗忘。
此外,公众对历史文化保护的认识和参与度也较低,缺乏对历史文化保护的理解和支持。
三、如何在城市更新中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为了在城市更新中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历史文化,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制定科学的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机制,明确历史文化保护的责任主体和权益,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确保其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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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中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辽阳市为例
作者:黄睿
来源:《中国科技博览》2013年第14期
[摘要]快速的城市更新过程中,对历史文化风貌的破坏日益严重。
辽阳市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在城市更新过程中这一问题也普遍存在。
如何更好的加强在城市更新中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本文从规划角度对此提出建议和措施。
[关键词]城市更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中图分类号:TD32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14-0230-01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城市化的进一步推进,城市规模不断扩大。
在快速的城市更新过程中,产生了很多问题,特别是旧城改造对历史文化风貌的破坏日益严重。
辽阳市作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同时也在积极进行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工作,在城市更新过程中这一问题也普遍存在。
如何更好的加强在城市更新中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下文以辽阳市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规划为例来说明。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是在城市总体规划基础上,根据城市的历史价值、地理条件、民族特征、布局现状、建设需要和发展限度而作出的带有综合性的专题规划。
辽阳市多年来一直把“创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作为加快辽阳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之一。
近些年做了很多工作,维修了辽阳白塔,改造了塔周的景观;维修了清风寺,启动了首山景区建设;扩建了辽阳博物馆,修建了辽阳碑廊、碑林;维修了东京城天佑门,修复了东京陵陵道;维修了吴公馆,建成了辽阳曹雪芹纪念馆;维修了襄平书院,建成了少儿图书馆;动迁了翰林府的民宅,修复了王尔烈故居;拆迁了彭公馆西院,建成了“汉魏墓壁画展览馆”;完成了襄平博物院工程等。
当然在城市更新建设过程中,也留下很多遗憾和教训。
很多文物古迹已不完整,历史街区几乎荡然无存。
已发掘的老城区的文物遗存保护不够,有些已变成住宅小区。
随着老城区改造工作的进行和新一轮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的展开,辽阳市从上到下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此为载体和突破口,改变辽阳市在城市更新遇到的困扰,提升城市文化竞争力,形成具有辽阳特色的城市风貌。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首先需要在名城保护规划编制时要进一步挖掘辽阳历史文化资源,提高城市文化品位,提升城市文化底蕴,提高城市竞争力和软实力。
其次是在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时要以保护为主,要原封不动地保护好文物古迹,还要展现生机和活力,努力打造街区的个性和特色。
第三是要扩大公众参与的渠道,充分调动热爱和关注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的积极性,加强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
根据这样的指导思想,市政府委托规
划设计单位精心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为辽阳市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打下坚实的基础。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其次需要划分整个城市为不同的环境风貌分区并确定分区的基调,这是保护历史老区和建设新区、有机结合、协调发展、对比统一、在规划上“分而治之”的首要准则和手法。
规划中需要划分重点保护层次和一般保护层次,以指导城市更新中的建设。
重点保护层次指那些最能显示历史文化环境个性特征的历史街衢、地段或风貌分区,如辽阳市博物馆及周边地区,护城河沿线,东京城等。
一般保护层次指老城区基本保存了平面的历史格局,重点突出了重要文物风景的风貌,成片成街保留了一些传统民居、传统名街和老字号,如东西大街、二道街、太子河两岸等。
保护规划还要认定历史建筑标准分级保护,要注重“点线面”结合进行系统保护,同时与历史城区紧密相关的自然景观环境,如山川形胜、古树名木都要得到保护。
保护的内容还包括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工业遗产。
将“视线”纳入保护规划关注廊道轴线。
建筑高度控制的分布、整顿历史保护区的环境和防止“破坏性建设”。
风貌分区规划的建筑高度分布,也是“分而治之”的一项特别重要规定。
高层建筑宜建在新区,不宜建在历史分区和旧城内。
城市更新中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还需要从政策角度注意以下几方面:
1 坚持政府主导,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统筹层次
城市更新受到来自政府自上而下的推动,对于辽阳而言,出于改变城市形象,提升城市竞争力的考虑,需要政府主导自上而下地、大规模与快速化地推动城市更新,从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并使之成为产业结构调整和提高土地集约使用效率的有效手段,这也是现阶段城市更新的主要特征之一。
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机构,统一在全市范围内制定规划、制定标准、承担支出责任、安排拆迁安置、进行工程招标。
改变统筹层次低、协调能力弱,各自为战的现状,提高统筹层次。
2 坚持规划先行,科学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制定科学的规划是保护历史遗迹、创建历史文化名城的前提。
同时加强规划管理,明确规划实施主体,管理系统,责权范围,保证规划在执行中的法规性和严肃性。
3 加强法制建设,把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纳入法制化轨道
将历史文化名城规划纳入法治的轨道。
历史风貌区改造工作涉及的利益主体众多,因此,需要明确各相关主体的权利和责任,要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提高城市更新工作中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4 坚持多元化筹资,建立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渠道
财政资金在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更新中起到主导性作用,需要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作为依据,保证历史文化名城项目的资金投入。
在以创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为目标的大前提下,应当鼓励社会力量的参与,以达到引入市场机制、提高效率、弥补政府能力不足的目的。
对于国际上已有成功尝试的公私合资专业化投资公司、区划奖励制度、开发权转移制度等相关制度创新,应积极加以研究,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相应的适应性改进,并尝试运用于辽阳的历史风貌区改造工作之中。
5 创造有利于公众参与的制度环境,建立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
提高历史风貌区工作的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浓厚的保护和建设历史文化名城的社会氛围,提高公众参与程度,保证决策的正确性,争取公众的支持。
由于历史风貌区改造工作涉及的利益主体众多,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利益冲突比较尖锐,建立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是十分重要的。
前面已经提到的强化公众参与,实际上也是构建利益协调机制的一个重要方面。
建立审议会和听证会制度。
对于历史风貌区改造工作的重大决策,在其最终决定之前都应举行听证会进行听证。
6 学习和借鉴先进城市有关城市更新的经验
可以学习深圳等先进城市如规范了包括综合整治、功能改变、拆除重建在内的城市更新活动。
根据城市规划和规定程序进行综合整治、功能改变或者拆除重建的活动。
同时根据辽阳的具体情况,补充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相关内容。
科学的城市更新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相结合,有助于合理配置产业和土地资源,改善旧城的配套设施和城市特色风貌,化解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各种矛盾,重塑城市形象,更好的促进城市可持续的长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