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用地标准

公路,用地标准
公路,用地标准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

3.0..1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包括公路的总体工程(路基、桥梁、隧道、交叉等工程)和沿线设施(收费、服务、监控通信、养护等设施)的用地面积,不包括辅道、支线和链接线的用地面积

3.0.2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按公路公里长度编制计算。公路公里长度是扣除隧道长度(当有隧道工程时)滞后的路线长度(单位为公里)。公路工程项目的公路公里长度乘以总体指标,并根据不同情况按本章和本建设用地指标第九章的规定进行调整,即为项目的总建设用地面积。

3.0.3 当公路工程项目由不同技术等级或不同路基宽度的路段组成时,应根据不同路段长度分别计算建设用地面积,再累计各段之和得出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本条规定同样适用于其他章节。

3.0.4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按I类II类和III类地形区分别编制。当公路工程项目处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形区时,应根据不同地形区的路段长度分别计算建设用地面积,再累计各段之和得出总建设用地面积。本条规定同样适用于其他章节。

3.0.5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一般不应超过表3.0.5-1~表3.0.5-6的规定

I类地形区高速、一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

参数项单位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八车道六车道四车道六车道四车道

主要编制条件参数路基宽度m 42 41

34.

5

33.

5

32 28 26

24.

5

33.

5

32 26 24.5 23 路基平均计算(填挖)高度m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2.2 2.2 2.2 2.2 2.2 桥梁跨径长度比例%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5.5 5.5 5.5 5.5 5.5 互通式立体交叉间距km 11.7

11.

7

12.

35

12.

35

12.

35

13 13

13.

39

19 19 20 20 20 主线下穿分离式立体交叉间距km 10 10 10 10 10 8 8 8 15 15 15 15 15 天桥间距km 7 7 7 7 7 8 8 8 10 10 10 10 10 通道间距km 0.4 0.4 0.4 0.4 0.4 0.5 0.5 0.5 1 1 1 1 1 平面交叉间距km - - - - - - - - 1 1 1 1 1 主线收费站间距km 130 130 130 130 130 130 130 130 80 80 80 80 80 服务区间距km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 - - - - 停车区间距km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40 40 40 40 40 路段监控通信分中心间距km 90 90 95 95 95 100 100 100 - - - - - 路段监控通信站间距km 45 45

47.

5

47.

5

47.

5

50 50 50 - - - - - 养护设施间距km 45 45

47.

5

47.

5

47.

5

50 50 50

47.

5

47.

5

50 50 50

指标值nm2/

km

8.615

4

8.5

313

7.8

313

7.7

469

7.6

196

7.1

376

6.9

667

6.7

836

6.3

935

6.2

518

5.6044 5.4623 5.32

注:表中桥梁跨径长度比例是桥梁跨径长度占路线总长度的比例

II类地形区高速、一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

参数项单位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八车道六车道四车道六车道四车道

主要编制条件参数路基宽度m 42 41 34.5 33.5 32 28 26 24.5 33.5 32 26 24.5 23 路基平均计算(填挖)高度m 3.8 3.8 3.8 3.8 3.8 3.8 3.8 3.8 2.8 2.8 2.8 2.8 2.8 桥梁跨径长度比例% 9 9 9 9 9 9 9 9 5 5 5 5 5

互通式立体交叉间距km 12.6 12.6 13.58 13.58

13.5

8

14 14 14.42 21.85 21.85 23 23 23

主线下穿分离式立体交叉间距km 9 9 9 9 9 8 8 8 15 15 15 15 15 天桥间距km 6 6 6 6 6 7 7 7 8 8 8 8 8 通道间距km 0.4 0.4 0.4 0.4 0.4 0.5 0.5 0.5 0.8 0.8 0.8 0.8 0.8 平面交叉间距km - - - - - - - - 1 1 1 1 1 主线收费站间距km 130 130 130 130 130 130 130 130 80 80 80 80 80 服务区间距km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 - - - - 停车区间距km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40 40 40 40 40 路段监控通信分中心间距km 90 90 95 95 95 100 100 100 - - - - - 路段监控通信站间距km 45 45 47.5 47.5 47.5 50 50 50 - - - - - 养护设施间距km 45 45 47.5 47.5 47.5 50 50 50 47.5 47.5 50 50 50

指标值nm2/

km

9.30

25

9.21

47

8.4668

8.377

3

8.24

3

7.594

7

7.414

1

7.2275 6.97 6.8207

6.1

494

5.9996

5.849

9

III类地形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

参数项单位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六车道四车道四车道

主要编制条件参数路基宽度m 33.5 32 26 24.5 26 24.5 23 整体式路基比例% 73 73 85 85 90 90 90 分离式路基比例% 27 27 15 15 10 10 10 桥梁跨径长度比例% 25 25 23 23 10 10 10 互通式立体交叉间距km 13.5 13.5 15 15 25 25 25 主线下穿分离式立体交叉间距km 8 8 8 8 15 15 15 天桥间距km 5 5 6 6 12 12 12 通道间距km 0.5 0.5 0.6 0.6 1 1 1 平面交叉间距km ――――

主线收费站间距km 130 130 130 130 80 80 80 服务区间距km 50 50 50 50 ―――停车区间距km 25 25 25 25 40 40 40 路段监控通信分中心间距km 95 95 100 100 ―――路段监控通信站间距km 47.5 47.5 50 50 ―――养护设施间距nm2/km 47.5 47.5 50 50 50 50 50

指标值8.8994 8.8272 7.8227 7.6543 6.8205 6.7105 6.6005 注:表中整体式路基比例和分离式路基比例分别是整体式路基长度和分离式路基长度占路基总长度的比例。

I 类地形区二、三、四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

II 类地形区二、三、四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

参数项

单位 二级公路 三级公路 四级公路 双车道 双车道 双车道 主要编制条件参数

路基宽度 m 12 10 8.5 7.5 6.5 路基平均计算(填挖)高度 m 1.5 1.5 1.2 1.2 1.2 桥梁跨径长度比例

% 2 2 1 1 1 主线下穿分离式立体交叉间距 km 70 70 ― ― ― 天桥间距 km 50 50 ― ― ― 通道间距 km 40 40 ― ― ― 平面交叉间距 km 0.8 0.8 0.4 0.4 0.4 停车区间距 km 80 80 100 100 100 养护设施间距 km 40 40 40 40

40

指标值

hm2/km

2.9864

2.7708

2.4084

2.2992 1.9531

III 类地形区二、三、四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总体指标

参数项 单位 二级公路 三级公路 四级公路 双车道 双车道 双车道 单车道 主要编制条件参

数 路基宽度

m 12 10 8.5 7.5 6.5 4.5 桥梁跨径长度比例

% 5 5 3 3 2 2 主线下穿分离式立体交叉间距 km 60 60 1 1 1 天桥间距 km 50 50 ― ― ― ― 通道间距 km 20 20 ― ― ― ― 平面交叉间距 km 1.2 1.2 0.6 0.6 0.6 0.6 停车区间距

km 80 80 100 100 100 100 养护设施间距 km 40 40 40

40

40

40 指标值

hm2/km

3.6183

3.4334

2.6088 2.5126 2.2819

1.9274

参数项

单位 二级公路 三级公路 四级公路 双车道 双车道 双车道 主要编制条件参数

路基宽度 m 12 10 8.5 7.5 6.5 路基平均计算高度 m 1.5 1.5 1.3 1.3 1.1 桥梁跨径长度比例

% 2 2 1 1 1 主线下穿分离式立体交叉间距 km 80 80 ― ― ― 天桥间距 km 50 50 ― ― ― 通道间距 km 50 50 ― ― ― 平面交叉间距 km 0.8 0.8 0.4 0.4 0.4 停车区间距 km 80 80 100 100 100 养护设施间距 km 40 40 40 40

40

指标值

hm2/km

2.8014

2.5916

2.1608

2.0549 1.7279

3.0.6 当时机公路工程项目的路基宽度与本章指标编制采用的值不同时,其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应按表3.0.6进行调整。

表3.0.6 路基宽度调整指标(hm2/km)

地形类别路基宽度每增减1m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

I类(平原区) 1.1047 0.1022 0.1049

II类(微丘区) 0.1304 0.1173 0.1186

III类(山岭重丘区) 0.166 0.1591 0.1202

3.0.7 当高速公路互通式立体交叉时机间距与本章指标编制采用的值不同时,其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应按表3.0.7进行调整。

表3.0.7 高速公路互通式立体交叉间距调整系数

互通式立体交叉间距(km)Ⅰ类地形区Ⅱ类地形区Ⅲ类地形区

八车道六车道

四车

八车道六车道四车道六车道四车道

5 1.35 1.39 1.43 1.31 1.35 1.4 1.31 1.36

10 1.08 1.09 1.1 1.08 1.09 1.1 1.1 1.11

15 0.98 0.98 0.97 0.99 0.99 0.99 1 1

20 0.95 0.94 0.93 0.96 0.96 0.95 0.98 0.98

25 0.93 0.92 0.91 0.95 0.94 0.93 0.97 0.96

3.0.8 对位于大型或特大型城市的绕城公路、城市出入口公路及过境公路的路段,当建设标准为高速或一级公路,且主线下穿分离式立体交叉和天桥密集时,其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可按系数1.05~1.1进行调整。

3.0.9 本章指标中的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用地指标按非干线公路编制,对《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所规定的具干线功能的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其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可分别按系数1.1和1.05进行调整。

3.0.10 对基本无植被覆盖的荒漠区(荒滩、戈壁、沙漠等地区)公路,可在Ⅰ类地形区建设用地总体指标基础上,高速公路按系数2.1、一级及以下公路按系数1.2对总体指标进行调整。

3.0.11 当公路通过软土、沼泽、地震、滑坡、崩塌、岩堆、泥石流等需建设防灾设施时,应根据其具体位置或处置措施,按本建设指标第九节有关规定增加用地面积

3.0.12公路工程项目的辅道、支线、连接线的建设用地面积,应根据其公路技术等级按相应用地指标另行计算。

3.0.15 当公路工程项目设计用地界外的改路、改河、改沟、改渠、改移输电、通信线路和专业管道等改移工程的用地,以及经技术、经济论证必须设置取、弃土场时,应按实际需求单独计列,并应在设计说明中予以专门叙述。

第四章路基工程用地指标

4.0.1路基工程用地指标包括路基宽度、护坡道、碎落台、排水设施、防护设施、小桥函和桥梁桥台等的用地面积,其中路基宽度由行车道、中间带(中央分隔带、左侧路缘带)和路肩(硬路肩、土路肩)等部分组成;不包括公路用地界外改路、改河、改沟、改渠、改移输电、通信线路和专业管道等改移工程以及取、弃土场的用地面积,当公路工程项目涉及这些用地时,应按本建设用地指标第九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4.0.2 路基工程用地指标适用于公路工程项目主线路基、支线路基、连线路基、桥梁引道及隧道洞口外路基的建设用地面积计算。

4.0.3 路基工程用地指标按路基公里长度编制计算。路基公里长度是扣除大中桥(含特大桥)

跨径长度、隧道长度和互通式立体交叉主线长度滞后的路线长度(单位km)。公路工程项目的路基公里长度乘以路基工程用地指标,并根据不同情况按本章和本建设用地指标第九章的规定进行调整,即为项目的路基工程总用地面积。

4.0.4 路基工程用地指标编制采用的用地宽度,各级公路均按路堤两侧排水沟外边缘(无排水沟时为路堤或护坡道坡脚)以外,或路堑坡顶截水沟外边缘(无截水沟为坡顶)以外加1m计算。

4.0.5 整体式路基工程用地指标一般不应超过表4.0.5~表4.0.5-6的规定。

4.0.6 高速、一级公路分离式路基工程用地指标应符合以下规定:

1.边坡联体分离式路基工程用地指标一般不应超过表4.0.6-1的规定。

2.两幅完全分离式路基工程用地指标一般不应超过表4.0.6-2~表4.0.6-4的规定。

3.两幅完全分离式路基内侧边坡坡脚之间的土地,应尽可能修建一定的设施(如通道)使其连通到路基外侧以便利用,当能够用于公路工程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时,该范围土地可不计为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当不能用于其他用途时,则该范围土地可计为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并单独列表说明。

表4.0.5-1 I类地形区高速、一级公路整体式路基工程用地指标

参数项单位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八车道六车道四车道六车道四车道

主要编制条件参路基宽度m 42 41 34.5 33.5 32 28 26 24.5 33.5 32 26 24.5 23 路基平均计算高度 m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2.2 2.2 2.2 2.2 2.2 边坡坡率1:n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边沟顶宽m 2.1 2.1 2.1 2.1 2.1 2.1 2.1 2.1 2.1 2.1 2.1 2.1 2.1 护坡道宽m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用地界宽m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指标值nm2/km 6.57 6.463 5.7675 5.6605 5.4999 5.0719 4.8579 4.6974 5.211 5.0505 4.4085 4.248 4.0874 注:表中护坡道宽,根据《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按一般情况下不同路基高度所需设置的护坡道宽度取值,并按调查统计分析的不同路基高度所占权重综合计算。实际公路工程项目应根据其路基高度,按规范尽可能取低限值以节约土地(表4.0.5-2~表4.0.6-4同)

表4.0.5-2 Ⅱ类地形区高速、一级公路整体式路基工程用地指标

参数项单位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八车道六车道四车道六车道四车道

主要编制条件参数路基宽度m 42 41 34.5 33.5 32 28 26 24.5 33.5 32 26 24.5 23 路基平均计算高度m 3.8 3.8 3.8 3.8 3.8 3.8 3.8 3.8 2.8 2.8 2.8 2.8 2.8 填方边坡坡率1:n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挖方边坡坡率1:n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1.0 填方边沟顶宽m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挖方边沟顶宽m 0.8 0.8 0.8 0.8 0.8 0.8 0.8 0.8 0.8 0.8 0.8 0.8 0.8 护坡道(碎落台)宽m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用地界宽m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指标值nm2/km 7.3368 7.2267 6.5055 6.3954 6.2302 5.6086 5.3872 5.2211 5.847 5.6803 5.0137 4.847 4.6804

表4.0.5-3 Ⅲ类地形区高速、一级公路整体式路基工程用地指标

参数项单位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六车道四车道四车道

主要编制条件参数半幅路基宽度m 33.5 32 26 24.5 26 24.5 23

填方边坡高度/坡

普通单边边坡m/1:n 5/1.5 5/1.5 5/1.5 5/1.5 4.5/1.5 4.5/1.5 4.5/1.5

二级边坡

第一级m/1:n 8/1.5 8/1.5 8/1.5 8/1.5 8/1.5 8/1.5 8/1.5

第二级m/1:n 12/1.75 12/1.75 12/1.75 12/1.75 12/1.75 12/1.75 12/1.75

挖方边坡高度/坡

普通单边边坡m/1:n 8/1.0 8/1.0 6/1.0 6/1.0 5/1.0 5/1.0 5/1.0

二级边坡

第一级m/1:n 8/0.75 8/0.75 8/0.75 8/0.75 8/0.75 8/0.75 8/0.75

第二级m/1:n 8/0.75 8/0.75 8/0.75 8/0.75 8/0.75 8/0.75 8/0.75

第三级m/1:n 8/1.0 8/1.0 8/1.0 8/1.0 8/1.0 8/1.0 8/1.0

第四级m/1:n 8/1.0 8/1.0 8/1.0 8/1.0 8/1.0 8/1.0 8/1.0 边坡平台宽度m 2 2 2 2 2 2 2

填方边沟顶宽m 1.8 1.8 1.8 1.8 1.8 1.8 1.8

挖方边沟顶宽m 0.8 0.8 0.8 0.8 0.8 0.8 0.8

护坡道(碎落台)宽m 0~2 0~2 0~2 0~2 0~2 0~2 0~2 用地界宽m 1 1 1 1 1 1 1

指标值hm2/km 8.4523 8.3023 7.1216 6.8222 6.1406 5.9906 5.8406

表4.0.5-4 I类地形区二、三、四级公路路基工程用地指标

参数项单位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双车道双车道双车道

主要编制条件参数路基宽度m 12 10 8.5 7.5 6.5 路基平均计算高度m 1.5 1.5 1.3 1.3 1.1 边坡坡率1:n 1.5 1.5 1.5 1.5 1.5 边沟顶宽m 2.1 2.1 2.1 2.1 2.1 护坡道宽m 0~2 0~2 0~2 0~2 0~2 用地界宽m 1 1 1 1 1

指标值hm2/km 2.5856 2.3716 1.9469 1.8399 1.6687 表4.0.5-5 Ⅱ类地形区二、三、四级公路路基工程用地指标

参数项单位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双车道双车道双车道

主要编制条件参数路基宽度m 12 10 8.5 7.5 6.5 路基平均计算(填挖)高度m 1.5 1.5 1.2 1.2 1.2 填方边坡坡率1:n 1.5 1.5 1.5 1.5 1.5 挖方边坡坡率1:n 1.25 1.25 1.25 1.25 1.25 填方边沟顶宽m 1.8 1.8 1.8 1.8 1.8 挖方边沟顶宽m 0.8 0.8 0.8 0.8 0.8 护坡道(碎落台)宽m 0~2 0~2 0~2 0~2 0~2 用地界宽m 1 1 1 1 1

指标值hm2/km 2.7699 2.55 2.197 2.0867 1.8962

表4.0.5-6 Ⅲ类地形区二、三、四级公路路基工程用地指标

参数项单位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

双车道双车道双车道单车道

主要编制条件参数路基宽度m 12 10 8.5 7.5 6.5 4.5

填方边坡高度/坡

普通单边边坡m/1:n 3.5/1.5 3.5/1.5 2.5/1.5 2.5/1.5 2.5/1.5 2.0/1.5

二级边坡

第一级m/1:n 8/1.5 8/1.5 8/1.5 8/1.5 8/1.5 8/1.5

第二级m/1:n 10/1.75 10/1.75 10/1.75 10/1.75 10/1.5 10/1.5

挖方边坡高度/坡

普通单边边坡m/1:n 3.8/0.75 3.8/0.75 3.3/0.75 3.3/0.75 3.3/0.5 3.0/0.5

二级边坡

第一级m/1:n 8/0.75 8/0.75 8/0.75 8/0.75 8/0.75 8/0.75

第二级m/1:n 8/0.75 8/0.75 8/0.75 8/0.75 8/0.75 8/0.75

第三级m/1:n 8/0.75 8/0.75 6/0.75 6/0.75 6/0.75 8/0.75

第四级m/1:n 6/1.0 6/1.0 6/1.0 6/1.0 6/1.0 6/1.0 边坡平台宽度m 2 2 2 2 2 2

填方边沟顶宽m 1.8 1.8 1.8 1.8 1.8 1.8

挖方边沟顶宽m 0.8 0.8 0.8 0.8 0.8 0.8

护坡道(碎落台)宽m 0~2 0~2 0~2 0~2 0~2 0~2 用地界宽m 1 1 1 1 1 1

指标值hm2/km 3.6488 3.4488 2.6326 2.5326 2.2699 1.9269

表4.0.6-1 高速、一级公路边坡联体分离式路基工程用地指标

参数项单位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半幅三车道半幅双车道半幅双车道

主要编制条件参数半幅路基宽度m 16 13 12.25 13 12.25 11.25

联体边坡高度/坡率m/1:n 6/1.5 6/1.5 6/1.5 5/1.5 5/1.5 5/1.5

联体边坡底部平台宽m 2 2 2 2 2 2

联体边坡边沟顶宽m 1.8 1.8 1.8 1.8 1.8 1.8

外侧填方边

坡高度/坡

普通单边边坡m/1:n 6/1.5 6/1.5 6/1.5 5/1.5 5/1.5 5/1.5

两级边坡

第一级m/1:n 8/1.5 8/1.5 8/1.5 8/1.5 8/1.5 8/1.5

第二级m/1:n 12/1.75 12/1.75 12/1.75 12/1.75 12/1.75 12/1.75 外侧挖方边

坡高度/坡

普通单边边坡m/1:n 6/1.0 6/1.0 6/1.0 5/1.0 5/1.0 5/1.0

两级边坡

第一级m/1:n 8/0.75 8/0.75 8/0.75 8/0.75 8/0.75 8/0.75

第二级m/1:n 8/1.0 8/1.0 8/1.0 8/1.0 8/1.0 8/1.0

外侧边坡平台宽度m 2 2 2 2 2 2

外侧填方边沟顶宽m 1.8 1.8 1.8 1.8 1.8 1.8

外侧挖方边沟顶宽m 0.8 0.8 0.8 0.8 0.8 0.8

外侧护坡道(碎落台)宽m 0~2 0~2 0~2 0~2 0~2 0~2 用地界宽m 1 1 1 1 1 1

指标值hm2/km 7.6565 6.8672 6.7172 6.4361 6.2861 6.0861

注:1.表中用地指标为边坡联体分离式路基整体的用地面积,即包括上下行方向两半幅的路基用地面积。

2.表中用地指标按III类地形区编制,主要适用于III类地形区,其他地形区可参考使用。

表4.0.6-2 I类地形区高速、以及公路两幅完全分离式路基工程用地指标

参数项单位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半幅四车道半幅三车道半幅双车道半幅三车道半幅双车道

主要编制条件参数半幅路基宽度m 22 21.75 17 16.75 13.75 13 16.76 16 13 12.25 路基平均计算高度m 3.6 3.6 3.6 3.6 3.6 3.6 2.2 2.2 2.2 2.2 边坡坡率1:n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边沟顶宽m 2.1 2.1 2.1 2.1 2.1 2.1 2.1 2.1 2.1 2.1 护坡道宽m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用地界宽m 1 1 1 1 1 1 1 1 1 1

指标值nm2/km 4.4299 4.4031 3.8948 3.8681 3.547 3.4668 3.3186 3.2384 2.9174 2.8371 表4.0.6-3 II类地形区高速、以及公路两幅完全分离式路基工程用地指标

参数项单位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半幅四车道半幅三车道半幅双车道半幅三车道半幅双车道

主要编制条件参数半幅路基宽度m 22 21.75 17 16.75 13.75 13 16.76 16 13 12.25 路基平均计算(填挖)高度m 3.8 3.8 3.8 3.8 3.8 3.8 3.8 3.8 3.8 3.8 填方边坡坡率1:n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1.5 挖方边坡坡率1:n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填方边沟顶宽m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1.8 挖方边沟顶宽m 0.8 0.8 0.8 0.8 0.8 0.8 0.8 0.8 0.8 0.8 护坡道(碎落台)宽m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0~2 用地界宽m 1 1 1 1 1 1 1 1 1 1

指标值nm2/km 5.0073 4.9797 4.4568 4.4292 3.9392 3.8562 3.8511 3.7676 3.4335 3.35

表4.0.6-3 Ⅲ类地形区高速、以及公路两幅完全分离式路基工程用地指标

参数项单位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半幅三车道半幅双车道半幅双车道

主要编制条件参数半幅路基宽度m 16 13 12.25 13 12.25 11.25

填方边坡

高度/坡率

普通单边边坡m/1:n 5/1.5 4.5/1.5 4.5/1.5 4.5/1.5 4.5/1.5 4.5/1.5

二级边坡

第一级m/1:n 8/1.5 8/1.5 8/1.5 8/1.5 8/1.5 8/1.5

第二级m/1:n 12/1.75 12/1.75 12/1.75 12/1.75 12/1.75 12/1.75

挖方边坡

高度/坡率

普通单边边坡m/1:n 6/0.75 5.5/0.75 5.5/0.75 4.5/0.75 4.5/0.75 4.5/0.75 二级边坡

第一级m/1:n 8/0.75 8/0.75 8/0.75 8/0.75 8/0.75 8/0.75

第二级m/1:n 8/0.75 8/0.75 8/0.75 8/0.75 8/0.75 8/0.75

第三级m/1:n 8/1.0 8/1.0 8/1.0 8/1.0 8/1.0 8/1.0

第四级m/1:n 8/1.0 8/1.0 8/1.0 8/1.0 8/1.0 8/1.0

边坡平台宽度m 2 2 2 2 2 2

填方边沟顶宽m 1.8 1.8 1.8 1.8 1.8 1.8

挖方边沟顶宽m 0.8 0.8 0.8 0.8 0.8 0.8

护坡道(碎落台)宽m 0~2 0~2 0~2 0~2 0~2 0~2 用地界宽m 1 1 1 1 1 1

指标值hm2/km 5.3944 5.0284 4.9534 4.4917 4.4167 4.3167 注:同表4.0.6-2的注。

4.0.7 当实际公路工程项目的路基宽度与本章指标编制采用的值不同时,可按表4.0.7对路基工程用地指标进行调整。

表4.0.7 路基宽度调整指标(hm2/km)

地形类别

路基宽度每增减1m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

I类0.1070 0.1070 0.1060

Ⅱ类0.133 0.1222 0.1155

Ⅲ类0.2083 0.1992 0.1200

4.0.8 当实际公路工程项目的路基平均计算(填挖)高度与本章指标编制采用的值不同时,可按表4.0.8对路基工程用地指标进行调整。

表4.0.8 路基平均计算(填挖)高度调整指标(hm2/km)

地形类别路基平均计算(填挖)高度每增减1m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

I类0.3900 0.3700 0.3200

Ⅱ类0.3500 0.3400 0.3300

4.0.9 对基本无植被覆盖的荒漠区(荒滩、戈壁、沙漠等地区)公路,可在I类地形区路基工程用地指标的基础上,按表4.0.9对路基工程用地指标进行调整。

表4.0.9 荒漠区路基工程用地指标调整系数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三、四级公路

1.3600 1.3000 1.2500

4.0.10 对处于特殊地形、地质条件下的路段,当边坡高度、边坡坡率、排水设施尺寸等采用超出公路路基设计规范规定得一般值时,经相关主管部门审定,路基工程用地指标系数按1.05~1.15调整。

4.0.11 设置港湾式应急停车带的路段,可按0.24hm2/km增加用地面积;设置爬坡车道的路段,可按0.275hm2/km增加用地面积;设置避险车道的路段,可按0.285hm2/km增加用地面积;通信管理埋设于路基排水沟外侧的路段,可按0.2hm2/km增加用地面积。

4.0.12 设置主线辅助车道的路段和主线分、合流的路段,除按本章指标计算标准路基宽度的用地面积外,尚应按实际涉及方案计算需增加的用地面积。

第五章桥梁工程用地指标

5.0.1 桥梁工程用地指标适用于公路工程中的特大桥、大桥和中桥工程,也适用于独立的桥梁工程。桥梁工程用地指标不包含桥梁两端桥台、七天头引道的用地面积,该用地面积应按本建设用地指标第四章的规定计算。

5.0.2 桥梁工程用地指标按桥梁上部构造投影面积计算,桥下常水位时水面宽度范围的土地不作为桥梁工程用地。桥梁工程用地面积应按(5.0.2)计算。

10000

)

-

=W

L

B

S(5.0.2)

式中:S---桥梁工程用地面积(hm2);

B---桥梁上部构造的建筑看度(m);

L----桥梁跨径长度(m);

W----桥下常水位时的水面宽度(m),旱桥取值为0.

5.0.3 顺江(河)桥梁用地指标可扣除顺桥方向桥下常水位时水面宽度范围的土地面积。

5.0.4 桥梁工程用地指标中未包含桥头景观工程的用地面积,需要时应根据具体工程的实际情况另行计算,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第六章隧道工程用地指标

6.0.1 隧道工程用地指标适用于公路工程中的隧道工程和独立隧道工程,分为中长隧道(含特长隧道)洞口仰坡和短隧道用地指标。中长隧道洞身部分不作为工程用地计算。隧道洞口外路基(整体式路基或分离式路基)的用地面积,应按本建设用地指标第四章的规定计算。

6.0.2 中长隧道洞口和仰坡用地指标按每座隧道(两个洞口)计算,一般不应超过表6.0.2的规定。

表6.0.2 中长隧道洞口仰坡用地指标(hm2/座)

公路技术等级及隧道类型车道数

围岩级别

ⅠⅡⅢⅣⅤⅥ

高速、一级公路连拱隧道六0.4760 0.6924 0.8815 1.0832 1.1072 1.1573 四0.4342 0.6399 0.8242 1.0227 1.0493 1.1012

高速、一级公路独立双洞隧道六0.6433 0.9370 1.2028 1.4868 1.6247 1.7341 四0.5569 0.8217 1.0690 1.3294 1.4509 1.5580

二级及以下公路

单洞隧道

二0.2892 0.4582 0.6253 0.8128 0.8485 0.9064

6.0.3 短隧道用地面积按每座隧道计算,一般不应超过表6.0.3的规定。

表6.0.3 短隧道用地指标(hm2/座)

公路技术等级及隧道类型车道数

围岩级别

ⅠⅡⅢⅣⅤⅥ

高速、一级公路连拱隧道六0.5550 0.6200 0.6825 0.7450 0.8075 0.7650 四0.4800 0.5450 0.6075 0.6700 0.7325 0.6900

高速、一级公路独立双洞隧道六0.8550 0.9700 1.1025 1.2450 1.4775 1.5350 四0.6400 0.7450 0.8675 0.9900 1.1925 1.2400

二级及以下公路单洞隧道二0.2200 0.2850 0.3475 0.4100 0.4725 0.4300 注:表中用地指标包含短隧道洞身和洞口仰坡用地面积。

6.0.4 隧道健康空通信及养护管理等设施的用地面积按本建设用地指标第八章的规定计算。隧道竖井、斜井、风道等设施以及隧道外维修养护道路的用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计算。

第七章交叉工程用地指标

第一节互通式立体交叉

7.1.1 互通式立体交叉用地指标包括主线、被交叉公路、匝道、匝道与交叉公路所围区域,以及匝道收费广场等的用地面积。匝道收费站管理设施用地面积按本建设用地指标第八章

的规定计算。

7.1.2 互通式立交交叉用地指标按以下形式编制;

1.一般互通式立体交叉分为:单喇叭形、双喇叭形、半苜蓿叶形、菱形。

2.2. 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分为:Y形、I形(含一条左转直连或半直线匝道的四肢交叉)、II形(含两条左转直连或半直线匝道的四肢交叉)、Ⅲ形(含三条左转支线或半直线匝道的四肢交叉)、Ⅳ形(全部为直线或半直线匝道的四肢交叉)、Ⅴ形(全苜蓿叶形四肢交叉)。

7.1.3 互通式立体交叉用地指标按表7.1.3的工程规模编制。

表7.1.3 编制互通式立体交叉用地指标的工程规模

立交形式枢纽互通式

立体交叉

一般互通式立体交叉

单喇叭形双喇叭形半苜蓿叶形菱形

主线长度(m) 2500 1100 1500 1300 1300 宽度A(m)

28

28 28 28 28 宽度B(m) 24.5 24.5 24.5 24.5

被交叉公路技术等级高速二级一级二级二级长度(m) 2500 500 1100 900 900 宽度A(m)

26

12 26 12 12 宽度B(m) 10 24.5 10 10

注:1.表中被交叉公路的长度均指四肢交叉时的长度。三肢交叉的一般互通式立体交叉,被交叉公路的长度由交叉中心起算至550m处;三肢交叉的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被交叉公路的长度由交叉中心起算至1100m处。

2.表中宽度A指I、II类地形区公路路基宽度,宽度B指Ⅲ类地形区公路路基宽度

7.1.4 一般互通式立体交叉的用地指标一般不应超过表7.1.4-1的规定,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的用地指标一般不应超过表7.1.4-2的规定。

表7.1.4-1 一般互通式立体交叉用地指标(hm2/座)

地形类别I、II类III类

立交形式单喇叭形双喇叭

半苜蓿

叶形

菱形

单喇叭

双喇叭

半苜蓿

叶形

菱形

交叉肢数三肢四肢四肢四肢四肢三肢、

四肢

四肢四肢四肢

用地指标14.3333 16.3333 31.3333 19.6667 14.6667 15.6667 28.6667 17.3333 12.6667 注:表中四肢交叉的单喇叭和双喇叭形互通式立体交叉的用地指标均不包括由主线、被交叉公路和匝道所

围成的三角区用地面积。当需要征用时,单喇叭形可按 4.6667~6.6667hm2 /座,双喇叭形可按8.6667~12.6667hm2 /座增加用地面积。

表7.1.4-2 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用地指标(hm2/座)

交叉形式Y形Ⅰ形Ⅱ形Ⅲ形Ⅳ形Ⅴ形

交叉肢数三肢四肢四肢四肢四肢四肢

用地指标46.3333 50.6667 54 56.6667 65.3333 46.6667

7.1.5 当一般互通式立体交叉满足下述条件之时,可按表7.1.5对用地指标进行调整。

1.转弯交通量较大,匝道需采用较高指标方可满足通行能力;

2.喇叭形互通式立体交叉唤醒咋打半径大于65ml

3..菱形互通式立体交叉两平交口间距大于200m;

4..受地形、地物影响,互通式立体交叉难以按照常规紧凑布设。

表7.1.5 一般互通式立体交叉用地指标调整系数

地形类别 I 、II 类 III 类 立交形式 单喇叭形 双喇叭形 半苜蓿叶形 菱形 单喇叭形

双喇叭形

半苜蓿叶形 菱形 交叉肢数 三肢 四肢 四肢 四肢 四肢 三肢、四肢 四肢 四肢 四肢 调整系数

1.15

1.10

1.15

1.15

1.10

1.10

1.10

1.15

1.15

注:荒滩等地区的一般互通式立体交叉的用地指标,当交通量及行车安全需要时可按I 类

地形区指标的1.2~1.5倍调整。

7.1.6 当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满足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表7.1.6对用地指标进行调整。主线为一级公路的互通式立体交叉的用地指标一般不宜调整。 1.匝道同向分岔、合流按照主线分岔、合流设计; 2.左转弯匝道设计速度大于60km/h;

3.混合互通式立体交叉唤醒匝道半径大于75m ;

4..主线与被交叉公路交叉角度小于70°;

5.受地形、第五影响,互通式立体交叉难以按照常规紧凑布设。

表7.1.6 枢纽互通式立体交叉用地指标调整系数

交叉形式 Y 形 Ⅰ形 Ⅱ形 Ⅲ形 Ⅳ形 Ⅴ形 交叉肢数 三肢 四肢 四肢 四肢 四肢 四肢 用地指标

1.35

1.20

1.25

1.15

1.10

1.10

7.1.7 五肢及五肢以上的顺牛互通式立体交叉,可按照审查批准的涉及方案计算用地面积。 7.1.8 复合式互通式立体交叉的用地指标可参照其中的子互通式立体交叉用地指标合计值确定;本章指标中未列出的其他形式或变异形式互通式立体交叉,其用地指标可参照本章指标列出的其他形式或变异形式互通式立体交叉,其用地指标可参照本章指标列出的详尽形式的互通式立体交叉用地指标及调整系数采用。

7.1.9 一般互通式立体交叉中连线主线与被交叉公路的匝道,当其余主线的交叉点至被交叉公路的交叉点的长度通过550m 时,其超出部分的用地应计为公路工程项目连接线的用地,所需建设用地面积根据连接线公路技术等级及其所含分项工程按本建设用地指标第四~九章的相关规定计算并单独计列。

当互通式立体交叉的主线和被交叉公路的长度和宽度与本章指标编制采用的值不同时,可分别按主线及被交叉公路的长度和宽度对用地指标进行调整。 1. 长度调整按式(7.1.10-1)计算:

J L S L L S ?-=)(0 (7.1.10-1)

式中:S L ――长度增减指标调整值(hm2); L ――主线或被交叉公路实际长度(km );

L 0――主线或被交叉公路指标计算采用长度(km ),按表7.1.3查取; S J ――路基工程用地指标,从表4.0.5-1~表4.0.5-6中查取。 2. 宽度调整按式(7.1.10-2)计算: JD W S W W L S ?-?=)(0 (7.1.10-2)

式中:S W ----宽度增减指标调整值hm2 L -----主线或被交叉公路实际长度(km ) W -----主线或被交叉公路实际宽度(m)

W 0 ---主线或被交叉公路指标计算采用宽度(m),按表7.1.3查取;

S JD -------路基工程用地指标宽度调整指标,从表4.0.7中查取。

第二节分离式立体交叉和天桥

7.2.1 分离式立体交叉用地指标适用于主线下穿的分离式立体交叉工程,天桥用地指标适用于车行天桥,两者均不考虑呗交叉公路的技术等级及长度变化。

7.2.2 分离式立体交叉和天桥的用地指标一般不应超过表7.2.2的规定。

表7.2.2 分离式立体交叉和天桥用地指标(hm2/座)交叉类别地形类别被交叉公路长度(m)被交叉公路宽度(m)用地指标

分离式立体交叉I、II类700 12 2.212 III类500 10 1.48

天桥I、II类700 6 1.792 III类500 6 1.28

7.2.3 主线上跨的分离式立体交叉工程,当被交叉公路需改线时,可采用本届指标计算用地面积,但结果应按本建设用地指标第九章中的规定计入改移工程用地面积。

第三节通道

7.3.1 通道用地指标包括通道进出口两端被交叉道路顺接所需的用地面积,不包括通道范围主线路基的用地面积,适用于将汽车通道和机耕通道。

7.3.2 通道的用地指标可按0.0960hm2/座取值。

第四节平面交叉

7.4.1 T形和十字形平面交叉的用地指标包括平面交叉设置的附加车道和加铺转角等的用

地面积,不包括香蕉公路路基自身的用地面积。

7.4.2 T形和十字形平面交叉的用地指标一般不应超过表7.4.2的规定

表7.4.2 T形和十字形平面交叉用地指标(hm2/座)

主要公路设计速

度(km/h)

100 80 60 40 30及以下

T形平面交叉0.1733 0.14 0.1 0.0667

0.019

十字平面交叉0.2467 0.1867 0.1267 0.0933

7.4.3环形平面交叉的用地由环岛、环形车道及加铺转角等部分的用地组成,应按审查批准的环形平面交叉方案计算用地面积。

第八章沿线设施用地指标

第一节一般规定

8.1.1 沿线设施用地指标按收费设施、服务设施、监控通信设施和养护设施等分类编制。

8.1.2 沿线设施用地指标按厂区平面面积编制计算,不包括厂区边缘外的填(挖)方边坡、边沟以及与主线连接道路的用地面积,此部分用地面积应按实际涉及方案计算。

第二节收费设施

8.2.1 收费设施用地指标包括主线收费站管理设施、主线收费广场和互通式立体交叉匝道收费站管理设施等用地指标,互通式立体交叉匝道收费广场用地面积在本建设用地指标第七章第一节中计算。

8.2.2 主线收费站管理设施和互通式立体交叉匝道收费站管理设施的用地指标不宜超过表8.2.2的规定

表8.2.2 收费站管理设施用地指标(hm2/座)

收费设施类型公路技术等级用地指标

主线收费站高速公路 1.5333 一级公路0.8667

匝道收费站―0.6000

8.2.3 主线收费广场用地指标按相应路段的交通量及收费车道数确定,不宜超过表8.2.3的规定

表8.2.3 主线收费广场用地指标(hm2/座)

路段交通量Q(pcu/d)收费车道数

用地指标

每增减一个收费车

道调整指标

进口出口

Q>10000 13 21 9.8154 0.3596

60000

45000

25000

Q≤25000 5 7 1.1966 0.1449

注:1.表中路段交通量应采用主线收费广场所在路段的预测第20年交通量。

2.表中用地指标包含主线收费广场的过渡段用地面积,不含主线路基宽度范围内的用

地面积。

3.当实际收费车道数与表中指标编制采用值不同时,应按实际收费车道数调整用地指

标。

第三节服务设施

8.3.1 服务设施分为服务区和停车区。服务区用地指标包括停车场、公共厕所、加油站、车辆维修站和残影与小卖部的用地面积;停车区用地指标包括停车场、公共厕所、休息长凳的用地面积。

8.3.2 服务区用地指标一般条件(即服务区所在路段按车道数可承载的通常交通量和大型车比例)下的基准值按表8.3.2-1取值。当实际建设的服务区所在路段的交通量和大型车比例与基准值的编制条件不同时,其用地指标按表8.3.2-2中的系数进行调准

表8.3.2-1 服务区用地指标基准值(hm2/处)

公路技术等级车道数

用地指标

基准值

编制条件

路段交通量Q(pcu/d) 大型车比例μ(%)

高速公路八9.5333 60000≤Q<8000020<μ≤30六7.6 45000≤Q<6000020<μ≤30四 6.5333 25000≤Q<4000020<μ≤30

一级公路六 4.8667 30000≤Q<5500020<μ≤30四 4.2667 15000≤Q<3000020<μ≤30

二级公路二 1.6667 Q<15000 20<μ≤30

表8.3.2-2 服务区用地指标调整系数

公路技术等级车道

路段交通量Q

(pcu/d)

大型车比例μ(%)

μ≤1010<μ≤2020<μ≤3030<μ≤40μ>40

高速公路八

80000

60000

40000

一级公路六30000≤Q<55000 0.59 0.86 1.00 1.14 1.20 四15000≤Q<30000 0.61 0.84 1.00 1.16 1.23

二级公路二Q<15000 0.79 0.91 1.00 1.08 1.12

公路工程施工标准化方案

施工标准化方案 一、工地建设标准化 1、项目经理部、试验室及各施工队驻地生产生活设施均按照标准化施工指南要求进行建设。设置专用会议室,并在会议室内张贴制作标准的工程简介、组织机构框图、线路平纵面图、桥梁立面图、平面图和断面图、工程形象进度图和网络计划图、安全质量保证体系、晴雨表、施工场地布置图、各种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等,并设置1m2的写字板。 2、本标段投入工程物资和施工准备数量较多,规格、型号多样,将根据工程需要陆续进场。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材料存放做到集中存放、保管、领用,确保不受潮、不损坏、不失窃。袋装水泥堆放应在建造好的防雨防潮的水泥库内,垫高离地面30CM以上,远离四周墙体30CM以上。 3、所有施工场地计划用20CM厚水稳碎石、25CM厚水泥混凝土硬化,并设置排水沟,隔料仓,材料按要求堆放并立好标识牌。 4、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施工现场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20面,施工标志牌50面,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范进行施工,加强安全管理,特别是用电、防火安全管理。 5、生活区 (1)食堂、厕所 食堂厨房和餐厅分离,厨房内全部采用瓷砖铺砌,食堂炊事班随时擦洗,保证食堂内整洁卫生。为防止蚊、蝇等影响食堂卫生,食堂和餐厅的门窗均设有纱门窗。 (2)厕所设专人每天对厕所进行清洗和维护,保证厕所内卫生、整洁及排污处理得当。 6、水电情况

(1)给水、排水 供水直接采用当地自来水供应,院子四周设置排水沟,排水沟排水沟采用30*30*30cm暗沟,直接和公路排水沟进行连接。 (2)供电 项目经理部所有用电均采用外接的380v高压电。 7、文明施工管理是创优规划中的重要方面,因此在施工中要加强文明工地建设。 (1)由现场经理对场容场貌、料且管理、环境控制、综合治理等方面确定责任人,采取“标准明确,责任到人”的管理目标责任制,将文明施工落到实处。 (2)场容场貌 ①按规划布置临时施工设施,建立平面信息信号管理系统,对各项生产、生活设施、道路、管线、电力线路、各类物资放置场地及临时仓库实行平面动态管理,定期检查考评,有奖有罚。 ②场地按规划要保证运输道路畅通,遇雨及时组织排水。 (3)物资及设备 ①物资按类别采取库房和大棚两种方式储放,做到料架整齐,产品标识正确,检验状态无遗漏。 ②定点加工机具应设防雨棚。 (3)环境控制 ①建立卫生清洁责任制,划分卫生责任区域,由各责任人具体负责。 ②施工污水采用软管排入既有排水系统或流入规划的渗入坑、沉淀池内,杜绝无组织排水,保证水土完整不流失。 ③生活临建区域采用明沟排放雨水,生活废水通过埋地管道排入集水坑。 ④食堂干净卫生,炊事人员定期体检,持证上岗。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问题解答

1、新、老标准在实际工作中如何过渡、衔接? 2012年1月16日新标准正式实施,在新老标准执行的过渡期内总体上应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 首先,城市总体规划应按照不同工作阶段,区别对待。已经正式批复实施的总规,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向前追溯执行的原则,不必按照新标准重新修编。在编的总规可以坚持有选择地执行的原则,对已经完成的规划纲要或成果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尽量减少后续实施的不对接问题;但执行中对调整所有现状、规划数据、图纸较为困难且对编制审批进度存在重大影响的,可以不完全按照新标准重新进行技术处理。2012年以后新启动的总规修改、新编应严格按照新标准执行。 其次,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样应区别对待。对于已经批准的控规,不必单纯为执行新标准而重新修编,可结合实施评估、动态维护,按照新标准逐步修改完善。在编、新编的控规应全部按照新标准执行,保证后续规划和用地管理的协调一致。 再次,规划审批管理系统应坚持不影响正常的城市规划管理业务开展为前提,从易到难,由主及次地逐步推进与新标准的对接工作。比如,城市规划数字化信息管理平台(“一张图”系统)中已经入库的现状、规划数据和管理程序相关接口等,可结合规划实施评估、动态维护、修改完善、修编修订等工作逐步更新调整。 2、如何把握本标准与专项标准、地方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1.0.3条明确规定,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这里包含了两层意思:一是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已加强了与土地、交通、园林、环保等相关技术法规的充分对接,避免本标准执行时与其他相关标准产生矛盾;二是城市(镇)总规和控规使用本标准时,还应遵守其他各项技术标准、规范、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本标准的适用对象为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和其他具备条件的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专业部门组织的居住区、公共设施、绿地、道路交通、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等专项规划应首先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等相关专项标准,不具备条件的其他镇、乡、村的用地分类和建设用地标准应使用《镇规划标准(GB 501 88--2007)》、《村规划标准》(在编)。 此外,本标准作为国家强制性标准,各地在实际工作中部应严格遵守。同时,各地为满足本地城市规划编制的实际要求,在不违背本标准的前提下,可进一步补充、完善、细化相关规定,出台相应的地方标准或实施细则。 3、本标准适用范围中“其他具备条件的镇”指什么? 本标准将“其他具备条件的镇”纳入适用范围,意在实事求是地反映我国小城镇迅猛发展的客观现实,加强对空间布局和形态上已经与城市无异的建制镇的规划指导。1、0、2条文说明中规定“其他具备条件的镇指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水平已达到设市城市标准,但管理体制仍保留镇的行政建制”,但其中并未提出量化指标的要求。因此,在实际规划工作中,

事故分类及分级标准

事故分类及分级标准 一、事故分类: 事故按发生性质分为职工伤亡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生产事故、设备事故。 1、职工伤亡事故:职工工作时间在生产岗位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2、交通事故:指企业所属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 3、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4、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5、生产事故:由于违章指挥,或者违反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和劳动纪律,造成停(减)产,以及跑、冒、漏、串物料的事故。 6、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设备、动力、电讯、仪表(器)、容器、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事故分级 1、职工伤亡事故等级划分: 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1)轻微事故:①一次轻伤1至2人。②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本数,以下同) (2)一般事故:①一次轻伤3至10人。②一次重伤1至2人。③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至30万元以下。 (3)重大事故:①一次轻伤11人以上(含本数,以下同)。②一次重伤3至10人。③一次死亡1至2人。④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至100万元以下。 (4)特大事故:①一次重伤11人以上。②一次死亡3人以上。③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2、交通事故等级划分: 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1)轻微事故:①一次轻伤1至2人。②一次事故财产: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 (2)一般事故:①一次重伤1至2人。②一次轻伤3人以上。③一次事故财产损失1000元至30000元。 (3)重大事故:①一次死亡1至2人。②一次重伤3至10人。③一次事

高速公路项目标准化建设方案

高速公路项目标准化建设方案 为扎实开展“平安文明工地”达标创优活动,进一步提升工程安全管理水平和行业文明施工形象,达到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保证天大高速公路既定目标实现,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地标准化建设 (一)项目经理部驻地、办公区、生活区建设标准 1、办公用房要满足现场需要,室外要水泥硬化,部门科室配备齐全,有专门的资料室和会议室。要配备信息畅通的通讯设施,项目部领导和综合办公室、总监理工程师、总监办主任办公室及综合业务办公室必须安装固定电话和上网设备,能够进行网络传输。各办公室布置应实用、整洁。办公用房应包括经理室、总工室、质量安全部、计划统计部、资料室、试验仪器室、会议室等;生活用房应包括宿舍、食堂、活动室、浴室、厕所等。驻地办公、生活照明及一切灯具全部采用节能灯具,禁止使用白帜灯泡。室内线路一律采用2.5mm2铜线,穿扁管明敷,并且必须进行接地。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配置空调。所有办公家具必须为新购。 驻地必须配备一台不小于10KVA功率的发电机,用于应急联网通信。 驻地必须有室外照明。

驻地门牌统一为镀铜牌绿底白字,规格300mm*120mm,镶贴于门上。 驻地必须设置国旗台,标准为不锈钢旗杆,杆长15m。国旗为1号国旗。 2、施工单位如果租赁房屋作为项目部,所租赁房屋标准应不低于按业主规定修建的房屋标准,并应取得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 3、项目部要尽量靠近施工现场,做到安全、美观、卫生、环保。 (1)项目部大门上要悬挂醒目的标示牌,注明“天镇至大同高速公路路面四合同段项目部”等字样,附近公路边应埋设进驻地导向牌。 (2)项目部要设门房,配备门卫和专职保卫人员昼夜值班,有值班电话、值班记录,与施工无关的人员不准随意进入项目部。 (3)项目部试验室要按照高速公路建设的有关规定和施工的实际需要,配备相应的试验设施设备,满足施工实验的需要。重要实验设备的操作要领和注意事项要在墙上悬挂。 (4)项目部食堂内外墙、天棚刷白,地面抹水泥,有条件的可铺地板砖,安装纱门,纱窗及通风、污水、排水等设施,还应设有雅间,以接待来客。

规划常用用地指标

规划常用用地指标 2010-05-12 12:43:46| 分类:土地科学|字号大中小订阅 一、城乡居住用地指标 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1991年) 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的分级 级别一二三四 人均建设用地指标(m2/人)>60.1 ≤75 >75.1 ≤90 >90.1 ≤105 >105.1 ≤120 现有城市的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 现状人均建设用地水平(平方米/ 人) 允许采用的规划指标 允许调整幅度 (平方米/人)指 标 级 别 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 (平方米/人) ≤60.0Ⅰ60.1~75.0+0.1~+25.0 60.1~75.0 Ⅰ60.1~75.0>0 Ⅱ75.1~90.0+0.1~+20.0 75.1~90.0 Ⅱ75.1~90.0不限 Ⅲ90.1~105.0+0.1~+15.0 90.1~105.0 Ⅱ75.1~90.0-15~0 Ⅲ90.1~105.0不限

Ⅳ105.1~120.0+0.1~+15.0 105.1~120.0 Ⅲ90.1~105.0-20.0~0 Ⅳ105.1~120.0不限 >120.0 Ⅲ90.1~105.0<0 Ⅳ105.1~120.0<0 现有城镇的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根据现状人均建设用地水平,按表I.1的规定确定。所采用的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同时符合表中指标级别和允许调整幅度双因子的限制要求。调整幅度是指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比现状人均建设用地增加或减少的幅度。 人均耕地面积小于1亩的地区,在现状人均建设用地水平允许采用的规划指标等级中,只能采用最低一级。 新建城镇的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宜在第Ⅲ级内确定,当城镇的发展用地偏紧时,可在第Ⅱ级内确定。 首都和经济特区城市的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宜在第Ⅳ级内确定;经济特区城市人均耕地小于1亩的,可在第Ⅲ级内确定。 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中地多人少的城镇,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但不得大于150.0平方米/人。 规划人均单项建设用地指标 类别名称 用地指标 (平方米/人) 居住用地18.0~28.0 工业用地10.0~25.0 道路广场用地7.0~15.0 绿地 其中:公共绿地≥9.0≥7.0 规划建设用地结构

公路工程施工标准化实施细则(路面篇)

目录 1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2术语.................................. 错误!未定义书签。3施工准备..................................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一般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技术准备..............................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人员准备.............................. 错误!未定义书签。 3.4机械准备.............................. 错误!未定义书签。 3.5材料准备.............................. 错误!未定义书签。 3.6路基交验.............................. 错误!未定义书签。4施工工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水泥稳定土底基层、基层施工工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透层、粘层施工工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施工工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4.4下封层施工工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4.5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工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4.6路肩石、中央分隔带护栏施工工艺........ 错误!未定义书签。5安全、环保、文明施工.. (39) 5.1安全生产 (39) 5.2文明施工.............................. 错误!未定义书签。 5.3环境保护.............................. 错误!未定义书签。6首件工程认可制和工法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6.1首件工程样板认可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6.2工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7资料管理及交工验收........................ 错误!未定义书签。 7.1资料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7.2交工验收.............................. 错误!未定义书签。

常见隐患风险分级标准

附件1: 常见隐患风险分级标准 一、范围 将公司施工作业现场常见隐患按照风险分级控制理论进行了分级,旨在进一步细化、明确各专业施工作业现场常见隐患风险等级,强化隐患管理,针对性的消除隐患、有效控制风险,实现健康、安全与环保管理持续改进。 本标准所指隐患仅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 本标准适用于川庆钻探公司所属各单位、全资公司。 为公司服务的承包商、分包商在施工作业现场应遵循本标准。 二、常见隐患风险分级方法 参照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风险(D)=发生的可能性(L)×暴露在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危害严重程度(C),将隐患风险分为三级: 一般隐患(D<70)、较大隐患(70≤D<200)、重大隐患(D ≥200)。 三、各专业常见隐患风险分级 公司现场常见隐患风险分级分为物探、钻井、试修、压裂酸化、连续油管、固井、测井、录井、油气田地面建设、交通运输、消防等11个专业。

1 物探专业 1.1 一般隐患 1.1.1安全帽帽体损伤、顶带、后箍、下颚带、缓冲垫破损或超期使用; 1.1.2防静电场所作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无防静电标识; 1.1.4冬季作业防寒帽、防寒手套等防护设施缺失; 1.1.6营房车、办公生活区的楼道防护栏不全或破损; 1.1.8作业及生活场所逃生路线、风险标识缺失(地陷凹洞、通道上檐低于人高、水坑未遮盖,无HSE提示、警示标志、应急口哨、应急集合点、逃生路线图、属地责任人及电话、急救电话、当地火警电话、禁止烟火区域标识等); 1.1.9作业场所、生活场地(楼道、浴室、食堂厨房、储藏间、餐厅)通风、照明不良; 1.1.10人行过道或工作场所地面湿滑; 1.1.11员工宿舍内的取暖煤炉1m范围内放置有杂物、易燃物; 1.1.15电源接头、电源板等无“CCC”标志,电源线出现裸露、老化、破损; 1.1.16电气设备暴露在室外的插座、接头、操作面板、照明灯具、电气开关等无防雨、防潮保护; 1.1.17电源接入闸离地小于1.3m; 1.1.19电热水器无漏电保护器或漏电保护器失效; 1.1.20应急药品缺失或过期、急救包内所配置的药品无针对性、药品清单及使用说明缺失;

公路路面施工标准化样本

路面施工标准化 ﹙一﹚施工准备 1、施工队伍的选择 施工队伍应是从事高速公路路面施工作业多年的, 经验丰富, 设备配置齐全, 路面各层施工作业所需劳动力计划, 技术、管理等均能可控; 施工队施工准备, 施工能力, 垫资能力等均符合本项目管理及施工实际, 项目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应处于可控势头。3、技术准备 2、材料准备 应严按标准化施工要求进行主材的定购、审批等相制度, 根据总体施工计划进行各类材料的采购计划, 每种、每批进场材料严格按项目办、总监办要求进行审批前选定、抽样试验、审查、报批以确保每批材料的使用质量, 从而确保工程实体质量。 3.路槽交验准备 路槽的移交路面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规范和相应路基验收标准, 搞好路槽交验的中间过程控制, 特别是路基弯沉、路基宽度、排水系统、路基横坡、路槽高程、结构物向路基过渡段的高程衔接、控制点布设等。移交中的结构物如桥涵( 铺装层、伸缩预留槽、搭板、过渡板、隧道洞门墙、进出口路面、洞口搭板、过渡板、洞口转向车道) 等均应进行重点检查, 合格后方能交移路面施工单位进行路面及相应工序施工作业。

﹙二﹚路面施工材料收发、储存堆放 作为高速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来说, 各结构层路面施工材料的备存, 材料的好坏, 是关系﹚路面使用质量的因素之一, 在控制路面材料成品质量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理。 1、材料的收发 施工的路面底基层、基层、沥青上中下面层、联结层等各层材料进场严格按业主批准使用的材料厂家进行选用, 项目部在施工每层路面结构层时, 设专职材料员现场验收、入场堆放。按进场数量并结合进场材料的试验检测频率报工地试验室进行随时抽检, 确保收料的过程质量控制。 2、材料的储存堆放 材料验收合格后存放拌和站储料仓内, 顶面用玻钢瓦进行支挡排雨水, 确保料源处于常规性质, 便于其它档料的配比组合, 保证拌和半成品料的质量。 ﹙三﹚.路面各层施工工序及施工控制 。 1、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基层标准化施工 ( 1) : 准备工作: 准备下承层: 路基表面应平整、密实、具有规定的路拱, 没有任何松散材料和软弱的地带。 铺筑试验路段: 对选定料场的石料进行原材料试验, 确定配合比, 配合比的设计应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 JTJ034-93) 的有关规定, 上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现场并在

各类事故分级的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关于调整火灾等级标准的通知》(公消…2007?234号) 一、火灾等级增加为四个等级,由原来的特大火灾、重大火灾、一般火灾三个等级调整为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四个等级。 二、根据《条例》规定的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标准,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火灾的等级标准分别为: 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一)特种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标准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标准 一、通风 A级: 1、矿井通风能力不足 2、采面形不成全风压通风进行采煤的 3、开采边界三角煤柱的 B级: 1、通风系统不合理,风量不足的采区,工作地点强行组织生产的 2、巷道严重失修,进回风巷断面不足而未及时处理的 3、局扇安设位置不当喝循环风的 C级: 1、不按规定安装和使用局扇;随意停电、停风;随意撕开风筒,风筒距离超过规定;临时停风地点不立即撤人、断电;不设置栅栏提示警标的。 2、通风系统中出现单道风门或同时打开风门造成风流短路;通风设施质量低劣,跑漏风严重,主要进回风联络巷风门没有设联锁装置的。 3、局扇无上架,风筒破口漏风严重,吊挂弯曲不直,接口无反边的。 二、瓦斯 A级: 瓦斯涌出异常区域的 B级:

1、监控系统及断电装置不完善的 2、不按规定配齐瓦斯检查员的 3、各类通防仪器未按规定配齐的 C级: 1、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工作地点瓦斯超限或积聚不采取措施或采取措施不及时的 2、巷道停风24小时以上未按规定密闭,独头肓巷封闭不合格,无措施或不按规定封闭的。 3、瓦斯检查出现空班、漏检、假检、记录不全、不按规定现场交接班的 4、未按规定设置传感器及显示、报警、断电功能不齐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及监测探头不按规定悬挂的 5、各类通防仪器未按规定携带、使用、标校和计量鉴定的 6、排放瓦斯、巷道贯通不按规定执行的 三、煤尘 B级 1、采掘工作面及主要运输巷道未安设防尘管路的 2、综合防尘系统不完善,不按规定进行粉尘检测的 C级 1、煤尘堆积超过规定、防尘、隔爆设施安装使用不符合规定的 2、采掘工作面及主要运输巷道未采取降尘措施的 3、主要进回风巷不定期清扫和冲刷巷道的

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1999

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 关于批准发布《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的通知 建标[1999 ] 278 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委(计经委)、土地(国土)管理局(厅),计划单列市建委、计委、土地(国土)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 根据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1987 」国土[建〕字第144 号和建设部、国家土地管理局【1989 ]国土[建〕字第169 号文的要求,按照国家计委《一九八八年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制订修订计划》(计综〔1987 〕2390 号)的安排,由交通部负责编制的《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全国统一的建设用地指标予以发布,自2000 年1 月l 日起施行。本建设用地指标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国土资源部负责;其具体解释工作,由交通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八日编制说明 根据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指标的几点意见》(【1987】国土[建」字第144 号)和建设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编制工作暂行办法》(【1989】国土[建]字第169 号)的要求,按照交通部《关于编制<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的通知》(【90 】交函工字212 号),成立了《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编写组。 在编制过程中,编写组以国家及交通部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从我国国情及公路建设实际情况出发,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科学、合理利用土地的经验,对收集的五百余条公路、五百余座互通式立体交叉、近两万公里公路的用地资料,进行了统计分析,在广泛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并进行模拟设计后,提出了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

公路工程标准化管理制度

XXXX段 改建工程 标 准 化 管 理 制 度 XX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XX段改建工程XX区段项目部 二O 年月

标准化管理制度 标准化管理是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实现建设项目目标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是新形势下项目管理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和发展,是又好又快地实现大规模建设的保障。 一、人员配备标准化 1.1总则 项目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的集中体现,是树立企业形象,增强竞争力和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方法。项目管理要“以人为本”,项目管理人员标注化配置是强化项目管理,提升项目管理整体水平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实现施工企业确定奋斗目标的有效途径。 人员素质决定了施工管理的水平和效率,是实行标准化管理的根本。人员配备标准化就是根据工作岗位要求配置具有相应技能、能力、知识和协调能力的人员,实现岗位设置满足管理要求,人员素质满足岗位要求,使项目部成为实现建设目标的工作团队。 严格按照工程投标文件,结合工程专业类别,配备、配足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并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管理及专业新知识,切实提高施工管理人员对施工标准化管理的认识和实施标准化管理的能力。明确其必须配备的各岗位人员数量和素质要求,建立起高素质、高效率的项目管理团队。 1.2标准组织机构设置 项目部第一层管理机构由项目经理室构成,第二层管理机构由工程技术部、计划合同部、安全质量部、财务部、物资设备部、综合管理部、实验室构成。第三层管理机构由路基一队、路基二队、结构队等三个队

构成。 1.2.1岗位设置 设置项目经理一名,下设项目副经理、党支部书记、总工程师各一名,下设各职能部门人员。 (1)设置原则 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由施工企业按投标承诺书及时组建项目部。项目部设置地点应以方便工作为原则,应设置在建设项目现场。 (2)设置要求 ①项目部应设置“五部一室”。 ②项目部成立管理领导小组,加强组织管理,领导过程控制,建立健全管理体系、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部领导及项目部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本项目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1.3项目部的职责 1.3.1项目经理的职责 (1)贯彻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 (2)严格履行企业和建设单位、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确保合同目标的实现,承担应管理不善造成的经济责任、行政责任乃至法律责任。 (3)组织精干高效的项目管理班子,抓好项目部设置、人员选调、职责分工,合理配置生产要素和工作与生活设施。 (4)对所属单位各项工作负有直接的指挥、协调、服务与监督责任。 (5)科学组织施工,及时正确地组织作出项目实施方案和进度计划、重大技术措施、资源调配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设计变更等重要决策。 (6)建立严格的经济责任制,强化管理,推动科技进步,严格工期、质量、安全、环保、成本控制,提高综合经济效益。 (7)负责与顾客和其他相关方的沟通,及时妥善处理好内外关系,保证项目施工顺利进行。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

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8〕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加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国土资源部对2004年发布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以下简称《控制指标》)发布,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控制指标》与相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不符合《控制指标》要求的工业项目,不予供地或对项目用地面积予以核减。对因生产安全等有特殊要求确需突破《控制指标》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进行充分论证,确属合理的,方可批准供地,并将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土地使用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报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二、编制工业项目供地文件和签订用地合同时,必须明确约定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等土地利用控制性指标要求及相关违约责任。 三、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控制指标》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在符合《控制指标》要求

的前提下,制定或调整本地区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并报部备案。要加强对工业用地利用状况的评价与分析,总结典型经验,加大宣传推广的工作力度,大力推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四、部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技术进步、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和《控制指标》实施情况,适时修订《控制指标》。 本《控制指标》发布实施后,《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国土资发〔2004〕232号)停止执行。 二〇〇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问题解答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问题解答 王凯徐颖 1、新、老标准在实际工作中如何过渡、衔接? 2012年1月16日新标准正式实施,在新老标准执行的过渡期内总体上应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 首先,城市总体规划应按照不同工作阶段,区别对待。已经正式批复实施的总规,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向前追溯执行的原则,不必按照新标准重新修编。在编的总规可以坚持有选择地执行的原则,对已经完成的规划纲要或成果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尽量减少后续实施的不对接问题;但执行中对调整所有现状、规划数据、图纸较为困难且对编制审批进度存在重大影响的,可以不完全按照新标准重新进行技术处理。2012年以后新启动的总规修改、新编应严格按照新标准执行。 其次,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样应区别对待。对于已经批准的控规,不必单纯为执行新标准而重新修编,可结合实施评估、动态维护,按照新标准逐步修改完善。在编、新编的控规应全部按照新标准执行,保证后续规划和用地管理的协调一致。 再次,规划审批管理系统应坚持不影响正常的城市规划管理业务开展为前提,从易到难,由主及次地逐步推进与新标准的对接工作。比如,城市规划数字化信息管理平台(“一张图”系统)中已经入库的现状、规划数据和管理程序相关接口等,可结合规划实施评估、动态维护、修改完善、修编修订等工作逐步更新调整。 2、如何把握本标准与专项标准、地方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1.0.3条明确规定,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这里包含了两层意思:一是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已加强了与土地、交通、园林、环保等相关技术法规的充分对接,避免本标准执行时与其他相关标准产生矛盾;二是城市(镇)总规和控规使用本标准时,还应遵守其他各项技术标准、规范、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本标准的适用对象为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和其他具备条件的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专业部门组织的居住区、公共设施、绿地、道路交通、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等专项规划应首先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等相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 目录 1.1路基工程 (2) 1.1.1一般规定 (2) 1.1.2清理场地 (4) 1.1.3土方工程 (6) 1.1.4 石方工程 (8) 1.1.5防护工程 (10) 1.1.6排水工程 (11) 1.1.7软基处理 (11) 1.1.8特殊路基 (14) 1.2路面工程 (17) 1.2.1场站建设 (17) 1.2.2施工现场 (29) 1.2.3施工便道和便桥 (33) 1.3特殊季节与特殊环境施工 (35) 1.3.1雨季施工 (35) 1.3.2夜间施工 (35)

1.3.3高温施工 (36) 1.1路基工程 1.1.1一般规定 1.1.1.1路基施工前应掌握影响范围内地下埋设的各种管线情况,制定安全措施。施工中发现危险品及其他可疑物品时,应立即停止施工,按照规定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1.1.1.2路基施工应做好施工期临时排水设施总体规划,临时排水设施应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综合考虑,并与工程影响范围内的自然排水系统相协调。 1.1.1.3施工机械设备不宜在坡度大的边坡区域作业,必要时应采取防止设备倾覆的措施。 1.1.1.4多台机械同时作业时,各机械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机械作业区域内不得同时进行人工作业。

1.1.1.5路基边坡、边沟、基坑边缘地段上作业的机械应采取防止机械倾覆、基坑坍塌的安全措施。 1.1.1.6弃方除应符合现行《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GJ F10)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前,应现场核实弃土场的具体情况,弃土场四周应设立警示标志。 (2)弃方不得影响排洪、通航,不得加剧河岸冲刷。水库、湖泊、岩溶漏斗及暗河口处不得弃方。桥墩台、涵洞口处不得弃方。(3)弃方作业应遵循“先支护、后弃土”的原则。 1.1.1.7路基工程开工前,作业队应根据经理部下发的《路基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具体的路基施工特点,编制更详细的路基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1.1.8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准上

各类分级标准

一、肌力的分级 0级:完全瘫痪,肌力完全丧失 1级:可见肌肉轻微收缩但无肢体运动 2级:可移动位置但不能抬起 3级:肢体能抬离但不能对抗阻力 4级:能做对抗阻力的运动,但肌力减弱 5级:肌力正常 二、机体活动能力的分度 0度:完全能独立,可自由活动。 1度:需要使用设备或器械(如拐杖、轮椅)。、 2度:需要他人的帮助、监护和教育。 3度:即需要有人帮助,也需要设备和器械。 4度:完全不能独立,不能参加活动。 三、患者自觉活动能力判断心功能 心功能I级:患有心脏病,但平时一般活动不引起疲乏、心悸、呼吸困难、心绞痛等症状。 心功能II级:体力活动轻度受限。休息时无自觉症状,但平时一般活动可出现上述症状,休息后很快缓解。 心功能III级:体力活动明显受限。休息时无症状,低于平时一般活动量时即可引起上述症状,休息较长时间后症状方可缓解。 心功能IV级: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休息时亦有心力衰竭的症状,体力活动后加重。 四、高血压的诊断和分级标准 高血压的诊断标准:在未服降压药的情况下,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根据血压升高的水平,高血压可分为1、2、3级。 高血压1级:收缩压140~159mmHg和(或)舒张压90~99mmHg。 高血压2级:收缩压160~179mmHg和(或)舒张压100~109mmHg。 高血压3级:收缩压≥180mmHg和(或)舒张压大于等于110mmHg。 五、消化道出血病人出血量的估计 ⑴大便隐血实验阳性提示每天出血量大于5~10ml。 ⑵出现黑便表明出血量在50~70ml以上。 ⑶胃内积血量达250~300ml时可引起呕血。 ⑷1 次出血量在400ml以下一般不引起全身症状。 ⑸出血量超过400~~500ml可出现头晕、心悸、乏力等症状。 ⑹出血量超过1000ml,临床即出现急性周围循环衰竭的表现,严重者引起失血性休克。

江苏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标准化考核办法

江苏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标准化考核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江苏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以下简称干线公路)建设管理,根据《江苏省干线公路建设标准化实施方案》,结合江苏省干线公路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建的江苏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三条考核主要内容有:建设程序标准化、参建单位管理标准化、施工工艺标准化及安全管理标准化。 第四条建设程序标准化考核 建设程序标准化考核是指对项目从工程可行性研究到完成交工验收的相关程序进行的考核。 建设程序标准化考核主要内容有: 1、项目开工前,制定本项目建设标准化创建方案; 2、项目开工前,完成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报批;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经过审查并批复;完成征地、拆迁手续办理;完成工程招标,并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创建标准化的相关要求;完成质量和安全监督申请,建立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完成施工许可办理; 3、设计变更需办理审批手续方可实施; 4、满足规定条件及时申请交工验收,交工验收报告在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系统中备案。 第五条参建单位管理标准化考核 参建单位管理标准化考核是指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的驻地建设和人员配置,生产场地建设进行的考核。

参建单位管理标准化考核主要内容有: 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驻地在选址、布局、规模、环境卫生等方面满足工程建设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2、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组织机构、人数和人员配置等应满足工程管理要求,所有人员应挂牌上岗,主要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更换,并建立考勤制度; 3、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实验室(如有)应布局合理、设备齐全,符合备案条件;委托试验机构(如有)应满足相应资质、手续齐全。 4、施工单位生产场地(拌和站、钢筋加工场、预制场、小型构件预制场、施工便道等)选址、建设规模、设备配置等应满足工程建设要求,材料存放符合分类、防雨防潮、标识清晰的要求。 第六条施工工艺标准化考核 施工工艺标准化考核是指对工程质量、三新技术应用和施工工艺进行的考核。 施工工艺标准化考核主要内容有: 1、工程质量 原材料,路基压实度,基层、底基层压实度,基层、底基层厚度,面层压实度(或强度),面层厚度,构造物强度,桥涵构造物几何尺寸及线形,钢筋保护层厚度。 2、三新技术应用 采用水泥混凝土桥面抛丸与防水粘结层施工技术、桥梁预应力智能施工技术、抗裂骨架水泥稳定碎石技术、沥青混合料温拌技术、厂拌热再生技术。 3、施工工艺 按照建设标准化指南施工相应分项工程。 第七条安全管理标准化考核 安全管理标准化考核是指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的考核。

2017年咨询工程师公路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满分试卷

一、单选题【本题型共4道题】 1.如果同一层级的法律法规条款存在矛盾或不一致时,()。 A.以领导意见为准 B.以集体研究讨论为准 C.以颁发时间为准 D.以颁发时间在后的为准 用户答案:[D] 得分:10.00 2.路面设计要加强对交通量、交通组成及车辆轴重的分析,必要时应实测交通组成及车辆轴重,()使路面结构设计更科学、更合理。 A.提高路面结构的耐久性 B.提高路面可靠度 C.减少路面车辙 D.增加路面厚度 用户答案:[A] 得分:10.00 3.路线设计原则:以人为本,安全、环保、经济、()。 A.和谐 B.可持续发展 C.节约 D.绿色 用户答案:[B] 得分:10.00 4.公路建设用地审批程序: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需办理建设用地预审,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或初步设计审批后应()。 A.申请办理初步用地审批

B.申请办理正式用地审批 C.申请办理用地核准审批 D.申请办理用地最终审批 用户答案:[B] 得分:10.00 二、多选题【本题型共1道题】 1.公路建设按阶段划分为:()。 A.项目决策阶段 B.项目实施阶段 C.项目验收阶段 D.项目运营阶段 用户答案:[ABD] 得分:20.00 三、判断题【本题型共4道题】 1.公路建设用地指标体系用地指标值为调整指标,调整指标包括调整值和调整系数两项。 Y.对 N.错 用户答案:[N] 得分:10.00 2.政府投资公路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项目招标、组织项目实施、办理项目交竣工验收、组织项目后评价等。 Y.对 N.错 用户答案:[Y] 得分:10.00

交通道路标准化改造实施方案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交通道路标准化改造实施方案 篇一:公路施工标准化实施方案(组织设置) s303泗永路灵璧至宿城段改建工程 施工标准化实施方案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八月 一、总则 1.1目的及适用范围1.1.1目的 为规范工程项目工地建设,提高管理水平,保证施工质量,编制本方案。 1.1.2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s303泗永路灵璧至宿城段改建工程1.2编制依据 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安徽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施工标准化实施要点。 二、项目部驻地 2.1机构设置、人员配备2.1.1机构设置1)组织机构

框架 2)机构设置的原则和要求(1)设置原则 项目部设置地点以方便工作为原则,设在建设项目现场。满足安全、质量施工要求。(2)设置要求 ①项目部下设“五部二室”,即工程技术部、安全环保部、物资设备部、计划合同部、质量检查部、综合办公室和试验室。 ②项目部成立管理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过程控制,建立健全 项目部管理体系、管理制度,落实责任。2.1.2人员配 备 1)项目部人员配备的原则 项目部根据投标承诺以及工程实际需要,配置项目部主要负责人、部室负责人及其他人员。 (1)项目部人员配备根据投标时的文件,在基本配备 的基础上,再根据工程规模、工程进展阶段,实行专业调配。 (2)根据人员管理培训要求,建立考核、培训、培养 机制,在促进在岗工作人员技术业务素养提高的同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加强思想文化引导,加强廉政建设,加强团队的意识建设,创造“公正、和谐、团结、奋斗”的氛围,带动建设工作全面开展。 2)项目部人员配备的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规模及特点,项目部配置以下人员: (1)项目部领导:项目经理1人,项目副经理1人,总工1人。(2)工程技术部:设负责人1人,专业工程师根据现场施工管理的需要随时进行人员的调整。 (3)安全环保部:设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员据现场施工管理的需要随时进行人员的调整。 (4)物资设备部:设负责人1人,其他人员根据现场施工管理的需要随时进行人员的调整。 (5)计划合同部:安排负责人1人,造价工程师1人,财务2人,其余按工作需要配备。 (6)综合管理部:设负责人1人,其余根据工作需要配备。(7)工地试验室:设实验室主任1人,其他试验工程师4人。2.2项目部建设2.2.1项目部选址 安徽水利s303项目部设在K82+300右侧,距施工现场约500米。本处原是一座小学,已多年不用。此处有2座2层楼房,经装修改造后,前排楼房作为办公用房,后排作为员工宿舍使用。根据需要,又加盖了活动板房作为食堂、试验室。2.2.2项目部硬件设施标准 1)项目部对办公区、生活区及车辆、机具停放区等进行了科学设置,区内场地及主要道路均做硬化处理,排水设施完善,庭院也进行了绿化,环境优美整洁。 2)办公区下设项目经理室、各业务科室和资料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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