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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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最终定稿][修改版]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最终定稿][修改版]

第一篇: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SL 19-2014·替代SL 19-2008):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共5章和5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主体、编制依据、编制条件、编制内容、编制程序和编制方法等。

目录1 总则2 编制依据和条件3 编制内容4 编制程序和要求4.1 编制程序4.2 制定编制方案4.3 收集整理资料4.4 确定基准日期4.5 竣工财务清理4.6 编制报表4.7 编写说明书5 竣工财务决算报表5.1 一般规定5.2 计列未完工程投资及预留费用5.3 概(预)算与核算口径对应分析5.4 分摊待摊投资5.5 确认交付使用资产5.6 分摊建设成本5.7 填列报表5.8 编制竣工财务总决算附录A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封面格式附录B 工程类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格式附录C非工程类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格式附录D 工程类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附录E 非工程类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标准用词说明条文说明第二篇:中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规定中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审批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审批工作,明确审批权限和审核审批责任,根据财政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财政部关于授权水利部审批1亿元以下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通知》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按照财政部规定,水利部及所属单位管理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额在1亿元(含1亿元)以下的中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含前期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由水利部审批。

由水利部及所属单位实施的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中央水利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由水利部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

第三条中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主管部门根据权限进行审批或审核。

建筑工程竣工决算方案

建筑工程竣工决算方案

建筑工程竣工决算方案为了规范建筑工程竣工决算工作,保障工程质量,维护工程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建筑工程竣工决算管理办法》,现制定本方案。

一、竣工决算组织机构1.1 竣工决算组织机构竣工决算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设立竣工决算小组协助完成。

竣工决算小组成员由建设单位相关技术人员、财务人员、监理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代表组成。

1.2 竣工决算组织职责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并指导竣工决算工作,对相关单位进行安排和督促,并最终批准竣工决算报告。

二、竣工决算过程管理2.1 形成竣工决算报告建设单位组织竣工决算小组进行工程量清单审核,测量定额审核,含量复核,单价调整审核,结算审核等工作。

根据审计结果、监理单位意见、设计图纸和施工实际情况等资料形成竣工决算报告。

2.2 竣工决算报告审批建设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对竣工决算报告进行审核,包括财务审计、技术审计、法律审计等。

并征求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对竣工决算报告的意见。

最终建设单位负责人审定报告。

2.3 竣工决算结果公示竣工决算结果应当向社会公示,保证工程质量和竣工决算的公开透明。

三、竣工决算结算3.1 竣工决算结算金额计算竣工决算结算金额应当由建设单位根据竣工决算报告和相关监理、设计等资料做出结算决定,并向承包商发出竣工决算书。

3.2 竣工决算结算支付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竣工决算书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期限支付款项。

财务部门负责与承包商签署结算款支付凭证,并入账结算款项。

3.3 建筑工程维护期管理竣工决算结算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负责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进行维护。

维护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应当及时修复。

四、竣工决算结果的法律效力4.1 竣工决算结果的法律效力竣工决算报告经建设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对工程实际支付款项、工程质量和工程竣工验收结果产生法律约束力。

4.2 竣工决算结果的监督竣工决算结果应当纳入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督程序中。

如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理。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方案选择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方案选择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方案选择南水北调是中国规模最大、工程难度最大的水利工程之一。

它的建设旨在缓解中国北方地区严重的水资源短缺问题,以及解决南方水资源富余的问题。

南水北调工程分为中线和东线两大通道,其中中线工程作为工程的核心部分,对中国北方地区的水资源保障和生态环境改善有着重要的意义。

中线工程作为南水北调工程的核心部分,其方案选择涉及到众多因素,包括工程地质条件、水资源调配、环境保护、社会影响等多方面的综合考虑。

本文将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方案选择进行深入分析和讨论。

1. 背景和意义中国北方地区自古以来就面临着水资源匮乏的问题,加之人口密集、工农业用水量大等因素,导致了严重的水资源短缺。

而南方地区水资源富裕,尤其是长江流域,因此南水北调工程应运而生。

中线工程作为南水北调的核心部分,将通过引水调配方式,向北方输送水资源,解决北方水资源短缺问题,保障北方工农业和城市生活用水,推动北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同时,中线工程的建设也将对南方地区的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在方案选择中需要充分考虑环境保护的因素,确保工程建设不会对南方地区的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2. 工程地质条件中线工程的建设区域横跨中国多个省份,涉及到复杂多变的地质条件。

在方案选择阶段,需要对工程地质条件进行全面、精细的勘测和评估,确保工程建设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同时,需要针对不同地质条件制定相应的工程施工方案,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3. 水资源调配中线工程要实现的目标之一是实现南水向北调配水资源的功能。

在方案选择阶段,需要考虑水资源调配的可行性和效益,从源头水量、输水损失、水质保障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选择最合适的调配方案。

同时,还需要充分考虑工程建设对当地水资源的影响,确保工程建设不会对当地水资源造成负面影响。

4. 环境保护中线工程建设对南方地区的生态环境将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在方案选择阶段需要充分考虑环境保护的因素。

通过对工程建设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评估,选择合适的工程建设方案,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确保工程建设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方案综述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方案综述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方案综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方案包括从水源地的取水工程、输水通道的建设、水质保障和水环境保护等方面。

其中,水源取水工程主要涉及长江干线的引水取水工程和水库蓄水调度工程;输水通道建设包括引水渠道、隧洞、地下管道、输水设施等;水质保障方面包括输水水质的保障和水源地的生态保护;水环境保护方面主要是保护沿线水体的生态环境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根据现有的资料和规划,我们可以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方案进行综述。

首先,从水源取水工程方面来看,该工程设计了多处取水口,以确保水源的稳定供应。

在长江干线上,工程建设了蓄水调度工程,根据不同季节和用水需求来灵活调度水库蓄水和泄洪,保障输水计划的实现。

对于输水通道建设,该工程涉及南北长途输水通道,主要采用地下管道和隧洞来输送水源,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水资源在输送过程中的损耗。

在水质保障方面,工程采取了多项措施来保障输送水质的安全和稳定,同时也注重水源地的保护和生态环境的维护,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在水环境保护方面,工程进行了全面的环境影响评价和水资源利用规划,制定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方案和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水环境问题。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方案综述中,还需重点关注一些关键技术和工程实施问题。

首先是水源地的取水技术和调度技术,要保证取水口的稳定供水和水库的有效蓄水并进行合理调度。

其次是输水通道的建设技术和运维管理,必须确保输水通道的安全可靠和运输效率,以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此外,水质保障和环境保护也是工程实施中需着重解决的问题,要保证输水水质的安全稳定和沿线水体的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综上所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方案的实施,是一项综合性的工程项目,涉及的技术、资金、环境等方面都面临着重大挑战。

但这也是一项对于华北地区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至关重要的工程,必将发挥巨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同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也在不断完善和调整中,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社会需求和环境保护要求。

工程竣工决算编制实施方案

工程竣工决算编制实施方案

工程竣工决算编制实施方案一、前言工程竣工决算编制是指在建设工程全部竣工验收、结算结束后,编制工程的最终决算预算。

决算编制是全面总结工程建设实际情况,核实工程投资的必要步骤。

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和法律效力,是工程建设实施项目的总结和结算依据。

为了确保决算编制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以规范和统一工程竣工决算编制工作。

二、决算编制的依据1. 《建设工程决算管理暂行规定》2. 《建设工程计量计价规范》3.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4.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规定》5. 《工程质量验收规范》6. 《国家有关建设工程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三、决算编制的基本原则1. 审慎性原则:决算编制应该客观、公正、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

2. 依法依规原则:决算编制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

3. 经济合理性原则:决算编制的结果必须经济合理,不能存在违反国家财政政策的情况。

4. 公开透明原则:决算编制必须公开透明,决算报表的内容应当清晰明了。

5. 真实性原则:工程竣工决算应当真实、可靠。

四、决算编制的基本流程1. 收集汇总资料:收集整理工程竣工验收、质量验收、材料、施工人员、机械设备使用情况等相关资料。

2. 盘点计量工程量:对工程各项计量工程量进行清点,确保数量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3. 调查取证:对工程中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技术指标以及变更、索赔等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进行调查取证。

4. 估算成本:对各项工程量进行单价计算,结合工程取材及施工人工、材料费用计算工程造价。

5. 编制报告:按照决算编制规范的要求,编制工程竣工决算报告。

6. 审定决算: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方对决算报告进行审定。

五、决算编制的具体操作1. 收集整理资料:建立工程档案,搜集整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质量验收报告、设计变更手续、施工记录、材料进场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

2. 计量工程量盘点:在对工程量进行计量盘点时,应当结合工程设计图纸、工程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对各项工程量进行准确测算。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陶岔渠首枢纽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探析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陶岔渠首枢纽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探析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陶岔渠首枢纽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探析刘建树【期刊名称】《治淮》【年(卷),期】2016(000)008【总页数】2页(P55-56)【作者】刘建树【作者单位】淮河水利委员会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 233001【正文语种】中文南水北调是把长江流域丰盈的水资源抽调一部分送到华北和西北地区,工程分为西线、中线、东线三条调水线路,是改变中国南涝北旱和北方地区水资源严重短缺局面的重大战略性工程。

陶岔渠首枢纽工程是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输水总干渠的引水渠首,位于河南省淅川县九重镇陶岔村,其从丹江口水库调水,可以向河南、河北、天津、北京4省市沿线的20余座城市供水,惠及人口近1亿。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上游引渠护坡、挡水建筑物、闸下消力池及电站尾水渠、交通桥及管理设施等。

工程的主要任务是供水、灌溉,并兼顾发电。

设计引水流量350m3/s,加大引水流量420m3/s,水电站装机容量50MW。

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投资85935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4127万元。

工程施工总工期42个月。

2008年12月,水利部与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共同委托淮河水利委员会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简称淮委建设局)为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因该项目在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中地位特殊,建设意义重大,为做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于2009年3月组建现场建设管理机构。

工程于2010年3月开工,2013年12月通过了蓄水验收,2014年12月实现了向北京通水。

1.成本(费用)核算归集难点一是淮委建设局受委托承担陶岔渠首枢纽工程建设任务前,该工程前期工作由国务院南水北调设计管理中心委托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承担,并发生前期工作经费,而该项支出并未通过淮委建设局归集核算;二是该工程自2015年4月份已转入通水运行阶段,所发生的通水运行费与工程建设管理费一并核算,增加了工程建设成本归集的难度;三是该项目概算批复建设期银行贷款利息4127万元,淮委建设局仅能归集概算批复建设期银行贷款利息计入工程建设成本,无法筹集、支付和归集项目运行期的贷款利息支出。

南水北调工程年度工作计划

南水北调工程年度工作计划

南水北调工程年度工作计划一、项目背景南水北调工程是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工期最长、造价最高的水利工程之一,目的是通过跨流域调水,解决长三角、华北地区的水资源短缺问题,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南水北调工程分为中线工程、东线工程和西线工程,其中中线工程是主要承担调水任务的工程。

本年度工作计划主要关注中线工程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二、目标和任务本年度工作计划的总目标是确保中线工程建设有序推进,达到年度建设目标,并保障工程运行安全和效益。

具体任务包括: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体制和机制,强化项目管理,提高工作效率;2.加大建设力度,确保年度开工项目全部启动,按时完成计划进度;3.加强质量管理,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运行安全;4.完善运维管理体系,提高综合运行效益;5.加强宣传工作,增强社会认同和支持。

三、工作内容1. 组织领导和管理体制(1)建立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进度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目标任务;(2)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3)加强资金预算和投入管理,确保资金到位;(4)加强工作档案管理,做好信息化建设。

2. 建设推进(1)加大开工项目的前期工作,开展勘察设计、征地拆迁等准备工作;(2)加强施工管理,确保按时完成施工任务;(3)加强质量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4)按照计划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工程按时投入使用。

(1)建立健全运行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和权限;(2)加强设施维护和检修,确保设施运行安全和可靠;(3)完善水资源管理制度,优化调水调度计划;(4)加强环境监测和保护工作,做好生态补偿和修复。

4. 宣传工作(1)加强对南水北调工程的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和支持度;(2)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增强项目宣传的针对性和吸引力;(3)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合作,宣传项目建设和成果。

四、工作进度安排1. 第一季度(1)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进度计划;(2)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勘察设计和征地拆迁任务;(3)启动开工项目,确保开工进度;(4)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投入管理。

工程决算实施方案

工程决算实施方案

工程决算实施方案一、前言。

工程决算是工程项目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项目的成本控制和经济效益。

因此,制定合理的工程决算实施方案对于项目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工程决算实施方案进行详细的阐述,以期为相关工程项目的管理提供参考和指导。

二、工程决算实施方案的制定目的。

工程决算实施方案的制定目的在于明确工程决算的具体操作步骤,保证决算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

具体目的如下:1.明确决算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保证决算工作的专业性和严谨性;2.明确决算工作的时间节点和工作流程,保证决算工作的及时性和高效性;3.明确决算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保证决算工作的准确性和全面性;4.明确决算工作的监督机制和评审程序,保证决算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三、工程决算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

1.决算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决算工作的责任部门为财务部门,具体由财务总监负责统筹决算工作。

财务总监应组织专业的决算团队,明确决算工作的具体分工和责任人员,确保决算工作的专业性和严谨性。

2.决算工作的时间节点和工作流程。

决算工作应在工程项目完工后立即启动,具体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决算前准备阶段,对工程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清点和核对,做好相关凭证的整理和归档工作;(2)决算编制阶段,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决算报告,包括项目的总成本、各项费用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财务分析;(3)决算审核阶段,对决算报告进行内部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4)决算报批阶段,将决算报告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批,确保决算工作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3.决算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决算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总成本及其构成,明确项目的总成本,包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管理费用等;(2)各项费用的具体情况,对项目中的各项费用进行详细的列示和说明,确保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3)财务分析,对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分析,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投资回收期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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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竣(完)工财 务决算审核方案 第一部分 总则 1.1 为规范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竣(完)工财务决算的审核工作, 明确审核工作要求,保证审核工作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1.2 本方案适用于指导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竣(完)工财务决算的 审核工作。 1.3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竣(完)工财务决算审核(以下简称决算 审核) 包括完工财务决算审核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两部分, 其中完工 财务决算审核原则上以各设计单元工程为审核对象。 1.4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中线建管局)负责 决算审核的各项组织工作, 审核单位的选择、 委托及审核报告的验收 等工作由中线建管局负责。 1.5 各项目建管单位负责提交编制完成的财务决算报告及审核所需的 相关资料, 协助配合审核工作, 各项目建管单位负责人对所提交决算 审核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各项目建管单位负责组织设计、 监理、施工单位及其他参建单位配 合做好决算审核工作,提交审核所需的工程、财务、统计等资料。 1.6 决算审核目标。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及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 全面审核,发现在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项目法人责任制、 招标投标制、 合同管理制、 建设监理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提出切实可行的 建议和措施,为项目建管单位及时整改,并真实、完整、全面的反映 工程建设管理及工程投资完成情况提供保障。 1.7 决算审核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审批情况; (二)工程招投标情况; (三)合同实施情况; (四)建设监理制情况; (五)材料、设备采购及管理情况; (六)征地移民、文物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情况; (八)尾工投资及预留费用; (九)交付使用资产 (十)历次审计、稽察及财政评审等整改落实情况; (十一)竣(完)工财务决算报告; (十二)工程档案管理情况; (十三)其他审核事项。 1.8 决算审核期间。从项目立项至项目竣(完)工财务决算基准日止。

对基准日以后的事项要视工作需要予以延伸审核。 1.9 审核单位在决算审核中采取的程序、方法以及对质量的控制等应 满足政府审计和财政部批复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的要求。 第二部分 审核依据 2.1 基本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2.2 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3 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 2.4 经批准的项目管理预算 2.5 历年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 2.6 历年下达的基本建设支出预算 2.7 项目合同(协议) 2.8 其他相关资料 第三部分 项目审批情况的审核 3.1 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工作的审批文件是否齐全。 3.2 建设用地、项目开工是否得到主管部门批准,批文是否齐全。 3.3 项目管理预算的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第四部分 工程招投标的审核 4.1 是否建立、健全招投标的内部控制制度。 4.2 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4.2.1 是否制订了分标方案;分标方案是否合理;分标方案是否在招 标前报国务院南水北调办批准。 4.2.2 招标项目的招标方式、招标范围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应招 标而未招标项目。非公开招标项目采购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2.3 审核中标价的合理性;是否存在盲目压价、恶性竞争情况。 4.2.4 招标程序中招标公告、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是 否合法、合规。 4.2.5 需要重新招标项目是否重新组织了招标。 4.2.6审核标底编制单位是否符合资质要求, 必要时审核标底文件 (如 有)的合理性,标底的保密措施及执行情况。 4.2.7 招标代理单位资质及收费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4.2.8 与招投标有关其他问题是否符合规定。 第五部分 合同实施情况的审核 5.1 对合同管理情况进行审核。 5.1.1 建管单位是否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是否配备了专门的合 同管理人员。 5.1.2 建管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5.1.3 审核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的真实性、合法性。 合同当事人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资质, 合同内容是否合法、 合 规。 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有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分包是否合理并经审 批,是否以分包人的名义进行转包。 合同变更的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合同终止的审核。合同内容是否履行完毕, 合同验收的手续是否完备; 最终合同费用及其支付情况; 合同履行中产生的差异及原因分析; 有 无违约行为及其处理结果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1.4 在审核过程中,可对施工单位建设资金使用的合法性、真实性 进行必要的延伸审核。 5.2 工程价款支付审核 5.2.1 工程价款支付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约定,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要求, 结算资料是否真实、合法、完整。 5.2.2 是否按合同规定扣留了质量保证金及其他款项。 5.2.3 与支付工程价款有关的其他内容是否符合规定。 5.3 对工程造价的审核

5.3.1 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标准是否与批复初步设计文件要求相符, 投资总额是否控制在概算范围内,并对差异进行原因分析。 5.3.2 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单价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5.3.3 变更的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变更依据是否充分,手续是否 完整;变更的工程量、单价、取费标准、材料价格等的确认是否符合 技术要求及合同约定; 是否存在以变更名义变相提高建设标准、 扩大 建设规模、 造成损失浪费或转移资金等情况; 是否存在将变更审批权 限化整为零的情况。 5.3.4 索赔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索赔原因及依据是否充分,索赔费用 的计算是否正确。 5.3.5 价差的范围、计算、批准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5.3.6 预备费的动用程序是否符合规定、金额是否正确。 5.3.7 对施工、监理、建管单位三方的工程建设相关资料进行必要的 印证,以检查工程量、单价及工程基础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5.3.8 审核勘测、设计、监理、科研、招标代理等其他合同的结算是 否符合合同约定。 第六部分 建设监理制情况的审核 6.1 监理单位资质是否满足建设项目要求。

6.2 监理机构组成、现场监理人员资格及数量配备是否满足工作需要; 现 场设备、 工器具投入是否满足合同约定或工作需要; 总监理工程师 及主要监理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中的配备人员一致, 其变动是否履行 报批手续;是否建立考勤制度。 6.3 监理工作是否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约定;监理规划是否制定; 监理日志、 周报、月报的编制是否及时、 准确;原始记录等是否真实、 合法、完整。 6.4 审核现场监理是否跟班到位,在工序交接、工程变更、现场签证、 工程结算、材料检验、事故处理、质量鉴定及工程验收(尤其是隐蔽 工程验收)等环节是否有监理工程师签字。 6.5 与建设监理制相关的其他工作是否符合规定或合同约定。 第七部分 材料、设备采购及管理情况的审核 7.1 项目建管单位是否建立健全材料、设备采购及管理方面的内控制 度。 7.2 材料、设备的采购数量和技术参数与设计要求是否一致。 7.3 材料和设备的采购、验收、保管、领用、盘点等是否符合制度规 定。 7.4 甲供材料的采保费的计提、分摊是否符合规定。 7.5 设备的采购金额是否控制在概算内,并对差异进行原因分析。 7.6 与材料、设备采购及管理相关的其他事项是否符合规定 第八部分征地移民、文物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 8.1 征地移民资金是否按包干协议拨付给各省级征地移民主管部门, 是否控制在概算范围内。

8.2 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是否通过专项验收,省级征地移民主管部门 是否提供了征地移民资金专项审计报告。 8.3 永久征地土地使用证办理情况;临时征地退回及复耕情况,临时 耕地 占用税返还情况。 8.4 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是否按照下达的投资计划进行拨付。 8.5 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是否通过专项验收。 第九部分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情况的审核 9.1 建管单位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 算制度,并严格执行。 9.2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是否按基本建设财务及会计制度执行,会计 账薄、科目及账户的设置是否符合规定。 9.3 工程建设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拆借给其他单位的情况, 是否存在生产经营或其他用途挤占、 挪用、转移建设资金和资金流失、 损失浪费等情况。 9.4 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各项财务支出和付款是否真实合规,审 批手续是否完备; 是否存在超合同规定付款等违规现象; 固定资产和 存货是否与账面一致;债权债务是否真实、完整。 9.5 审核待摊投资的真实性、合理性。重点检查有无将不合理的费用 挤入待摊投资的情况。 9.6 待摊投资在各个设计单元工程之间和受益资产之间的分摊基数是 否正确,分摊结果是否正确。

9.7 与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相关的其他事项是否合法、合规。 第十部分 尾工投资及预留费用的审核 10.1 审核尾工投资及预留费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是否属于概算或合 同项目,是否经过批准。 10.2尾工投资及预留费用是否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第十一部分 交付使用资产的审核 11.1交付使用资产中固定资产、 流动资产、 递延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类 别划分是否合理;计价依据是否充分。 11.2 交付使用的资产是否符合交付条件, 是否存在不符合交付使用条 件的资产。 11.3交付使用资产价值是否正确。 11.4交付使用资产必需的资料是否合规齐全。 第十二部分 历次稽察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审核 12.1 历次审计、稽察文件是否完整。 12.2历次审计、 稽察、财政等外部检查提出的问题是否按要求整改落 实到位。 第十三部分 竣(完)工财务决算报告的审核 13.1审核竣(完)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 合规性。 13.2 完工财务决算编制方法及要求是否符合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设计 单元工程完工财务决算编制办法》 的规定; 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方法 和要求等是否符合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南水北调工程竣(完)工财务 决算编制规定》和财政部关于竣工财务决算的有关规定。 13.3转出投资、 待核销基建支出是否按照批准的权限处理, 成本计算 是否正确,结余资金是否真实。 13.4 试运行收入、存款利息收入是否冲减了建设成本。 13.5 计提的投资节余数额是否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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