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议制下中西代表与议员的差异性比较
(完整版)中西方政治制度的比较

中西方政治制度的比较中西方政治制度的不同在于三点。
政党制度不同,政体制度不同以及选举制不同。
而中西方经济最大的相同点在于都同为间接民主,西方的代议制与中方的代表制从本质上看都大同小异。
首先政党制度的不同导致政治制度的不同。
在西方资本主义的政党制度大体可分为两种,一种为以英美为代表的两党制,另一种为以法德为代表的多党制。
而中方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则为一党专政,即为一党制。
政党制度的不同又可以分为经济基础不同、代表利益不同和原则不同。
政党制度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的。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基础是私有制,社会生产资料主要掌握在资产阶级手中,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和两党制是适应这种私有制而产生的。
我国经济基础是公有制,生产资料为全民或集体所有,尽管目前非公有制经济有了较大发展,并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经济基础不同从而导致了代表利益的不同。
资本主义国家政权的阶级实质是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专政,而多党制、两党制则是为巩固资产阶级的。
因此,西方政党制度所代表的是资产阶级的利益。
中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中国的政党体制则是从根本上有利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
因此,我国政党制度所代表的是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
西方是以主权在民为基本原则,而我国则是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本质原则。
其次政体制度不同导致政治制度的不同。
政体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
中国是人民代表大会制,西方国家多为共和制。
中国政体的运作方式、组织活动原则是民主集中制,西方有三权分立制、君主立宪制民主共和制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应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西方是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国家。
因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所以人大制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基础相适应西方则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上。
最后选举制不同导致政治制度的不同。
选举制度是国家民主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中外代表制度比较探析

论文摘要笔者认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组织载体,而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细胞,研究代表制度改革对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本文从中外代表制度对比的角度对中国人大代表制度产生机制、专职化程度、代表权力行使等问题进行了具体探析,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对改革我国人大代表制度的一些思考。
关键词:代表制度比较改革目录前言 (1)一、代表产生机制的中外比较 (2)(一)中国各级人大代表产生机制 (2)(二)外国国会议员产生机制 (2)(三)我国人大代表产生机制存在的问题 (3)二、代表职业的中外比较 (4)(一)中国人大代表的兼职制现状 (4)(二)国外国会议员的专职化状况 (5)(三)我国的人大代表兼职制带来的问题 (5)三、对代表的监督制约机制中外比较 (6)(一)中国对人大代表的监督制约机制 (6)(二)国外发达国家对议员的监督机制 (6)(三)我国对人大代表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 (7)四、结束语 (8)参考文献 (9)中外代表制度比较探析前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组织载体,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人民以选举形式所委托的国家权力管理国家。
而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细胞,代表制度就是关于规范和保障人大代表这一政治人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制度。
代表制度并不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简称,它是指以人大代表为主体而展开的一系列关于代表的产生(选举)、代表的构成(地域、城乡、职业、阶层、民族、党派、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等)、代表的职业化、代表与选民或选举单位的关系(沟通互信机制、述职制度与监督惩戒机制)、特定主体身份(代表性)、地位与职权(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的工作任务、议事规则、工作制度、履行职务的保障制度)、代表的政治意识及议政能力和行为(代表的应有素质与议政效能)等各个环节的制度所构成。
11992年中国颁布实施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并于2010年进行了修改和完善,规范和保障了人大代表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起到了重要作用,总体上是适应代表履职和代表工作需要的。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制度之比较

[收稿日期 ]2010 - 02 - 25 [作者简介 ]刘建军 (1969— ) ,男 ,山东省昌乐县人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 ,主要研究方向是中外政治制度 、当代中国政治
思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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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焦点问题是不同的 ,这就是为什么许多后发现代化国 家在经济腾飞阶段 ,几乎无一例外地采用了集权体制 , 而不是采取分权体制的原因 。因为分权体制必然为政 治斗争披上合法化的外衣 ,无休止的政治论争不是在解 决问题 ,而是在制造问题 ,特别是三权分立会为分割国 家利益的政治集团提供合法的活动平台 ,从而影响整个 国家的发展战略 。这一点已经被许多国家的政治实践 所证明 。实际上 ,三权分立与美国的崛起之间并没有因 果关系 。美国的崛起依赖于其天然的地理环境 、丰富的 自然资源以及第二次世界大战为美国提供的绝无仅有 的历史契机 。显然 ,把三权分立视为一个国家的“制度 救星 ”,是极为幼稚可笑的 。再譬如英国 ,英国议会的最 高权威是与其岛国优势以及国内多重权力集团的竞争 联系在一起的 。而法国之所以走向集权的道路 ,乃是与 其邻国的冲突联系在一起的 。与邻国的冲突强化了拿 破仑式集权体制的产生 ,因为只有集权体制才能有效组 织该国的对外战争 , 这个国家奉行以总统为中心的制 度 。美国学者莱斯利 ·里普森认为 ,戴高乐总统乃是用 个人声望与全民公决混合的方式来统治法国 [2 ] 。所以 , 我们说任何一种政治制度都不是凭空产生的 。
还是外部的 (规则执行制度 ) 。如果从统治和管理的角 度出发 ,研究者发现统治者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其意 志 ,也需要四类基本的制度 :一是用于从其下属中获得 合法性的制度 ;二是用于实施统治者意志的制度 ;三是 用来处理臣民之间 、下属之间纠纷的制度 ; 四是采取镇 压与统治者争夺权力的制度 [1 ] 。可见 ,上述几种类型的 制度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都可以找到其原型 ,特别是 规则设定制度以及体现合法性与实现人民和政党意志 的制度 ,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人民 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不仅是维系国 家存在的支撑者 ,而且也是执政党赖以存在的合法性基 础 ,更是其他所有制度的生成者 。
浅议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制度的异同

浅议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制度的异同摘要: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其在中华大地半个多世纪的实践,彰显了她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协调国家机关高效运转、凝聚各族人民力量等方面的政治优势。
本文将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国家“三权分立”的议会制度相比较,分析二者作为民主革命成果的共同之处,并从其历史渊源、社会制度本质、国家权力实质、机构结构、与政党关系等方面,尝试分析二者的不同之处。
关键词:民主政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议会制度异同2009年,举国欢庆新中国成立60周年,此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已经走过55年光辉历程。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以其在中国大地半个多世纪的实践,彰显了她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协调国家机关高效运转、凝聚各族人民力量等方面的政治优势。
本文试将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国家“三权分立”的议会制度相比较,浅议二者的相同与不同之处。
一、民主政治,人类社会的共同追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西方国家“三权分立”的议会制度都属于代议制度范畴。
代议制度是指一国统治阶级从各阶级、阶层、集团中选举一定数量能够反映其利益、意志的成员,组成代议机关,并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管理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重大事务的制度。
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领导国家事务。
大多数资产阶级国家采用议会制度,由选举产生议员组成议会,按照三权分立的原则,由议会执行立法职能,并在不同程度上对政府实行监督。
可见,人民代表大会制和西方议会制都是由国体决定的国家管理形式,都由选举产生,是由经全体公民选举出的少数代表组成的代议机关管理国家和社会事物的间接民主制。
作为民主制度的主要形式和重要内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议会制度,体现了人们崇尚民主、反对专制的价值诉求,都是人们追求民主、长期开展民主革命的胜利成果,是人类文明史上的创新。
中西选举制度的差异及其相关性

法治精神:加强全球法治建设, 维护国际秩序和公平正义
合作共赢:促进全球合作与共赢, 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更加公正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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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制度影响政府政策制定,从而影响经济发展 选举制度影响政府稳定性,从而影响经济发展 选举制度影响政府效率,从而影响经济发展 选举制度影响社会公平,从而影响经济发展
选举制度对国际政治的影响
选举制度影响国 家政治稳定
选举制度影响国 家对外政策
选举制度影响国 际合作与交流
选举制度影响国 际政治格局
中西选举制度的未来发展趋势
融合的机遇:中西选举制度的融合可能会带来更多的民主参与和政治稳定 融合的困难:中西选举制度的融合可能会面临政治、经济等方面的阻力和困难
中西选举制度对全球治理的贡献
民主制度:促进全球民主化进程, 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
参与意识:提高全球公民参与意 识,推动全球治理民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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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中西选举制度的改革和创新
中国:加强党内 民主,推进选举 制度改革
美国:完善选举 制度,提高选举 公正性
欧洲:加强选举 监督,提高选举 透明度
全球:推动电子 投票,提高选举 效率
中西选举制度融合的可能性与挑战
融合的可能性:随着全球化的深入,中西选举制度可能会相互借鉴和融合
挑战:中西选举制度存在较大的差异,融合过程中可能会面临文化、制度等方面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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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中西选举制度的概述
02
选举制度的定义和作用
中西选举制度的起源和发展历程
西方选举制度:起源于古希腊,经过罗马帝国、中世纪、文艺复兴、 启蒙运动等时期的发展,逐渐形成现代选举制度
比较政治制度-第15讲-中西选举制度比较

2016年4月25日|尚德楼·504教室
第15讲 中西选举制度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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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选举制度的共同点
中西选举制度的不同点 西方选举制度对中国的参照意义 选票计算之比例代表制
一、中西选举制度的共同点
中西选举制度的共同点
• 1.基本原则相同。
• 2.都有选举诉讼。
• 3.相关法律都对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作出了一些限制。
(二)都允许选举诉讼
• 从选举诉讼的管辖机构设置上,西方国家有的是议会受理选举诉 讼,如德国;也有的国家是由法院承担选举诉讼的审判职能,如 美国,英国和英联邦国家;或者按地方选举和国会议员选举,分 别由法院、国会处理不同选举诉讼,如法国等国家。
• 无论发达国家的选举诉讼制度有着怎样的不同内容,但是纠正选 举违法和保证选举公正是选举诉讼制度的主要功能,这使得选举 政治与政党政治、议会政治共同构成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框架, 是执政党获得国家政治权力的合法来源。
• 4.我国的人大代表和西方国家的议员都有一定的任期限制。
(一)基本原则相同
• 各个国家的选举方式不尽相同,但是,其基本原则是相同的,这
些原则构成了选举制度的基本特征。
• 第一,权威性原则 • 第二,普遍性原则 • 第三,帄等性原则 • 第四,透明性原则 • 第五,自由性原则
(一)基本原则相同
• 第一,权威性原则。
如选举公告事项违法,逾期投票,投票所设备无合法保障,不依选区投票,投票
与开票的管理员、监督员的人选不合格,以及投票箱保管不当等。 – 当选诉讼。当选决定有瑕疵引起当选效力的诉讼。造成此种诉讼的主要原因有违 反选举程序,得票数的计算有错误,被选举人的当选确认不当等。
中西比较视阈下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
中西比较视阈下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作者:刘泽来源:《速读·上旬》2017年第05期摘要:代议制作为一种最有效的民主实现方式,其核心价值在当今世界已经得到了普遍认同,在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
本文基于我国国情和当前的时代背景,通过比较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度与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差异,分析利弊,在借鉴西方代议制度有益之处的基础上,提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途径,以期推动我国政治的制度化、民主化,使我国政治制度的设计既体现中国特色又不失代议民主的精神实质。
关键词:中西比较;代议;议会制度;完善人大制度一、问题的提出代议制度作为人类政治发展与政治文明的主要成果,是一种最有效的民主实现方式,其发源于欧洲,目前已为世界上的绝大多数的国家所采用。
代议制度是一种间接民主,在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在中国,代议制的表现形式称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外,主要是西方国家,则称为议会制。
议会制最早形成于西方发达国家,主要是英、美等国,伴随着历史和现实的发展,西方国家逐渐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稳定的代议制度。
而反观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其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体现着社会主义强大的优越性和生命力。
但在各种原因的综合影响下,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仍然存在一定差距。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政治体制改革领域的首要问题。
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对人大制度进行完善成为我国推动政治制度改革工作中的重要环节。
本文的研究旨在从我国国情出发,在对中西代议制度进行比较的基础上,分析二者的异同,借鉴西方代议制度中的有益之处,为我国改革和完善人大制度提供新的视角和路径,推动我国政治的制度化、民主化。
二、中西代议制度的主要差异1.两种制度的本质特征不同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度符合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情,其本质特征在于为资产阶级统治服务。
首先,它调整的是资产阶级内部关系,以一种非暴力的方式来解决资产阶级内部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一方面实现了权力在统治阶级内部和平稳定地移动,另一方面也优化整合了整个统治阶级的利益,是实现资产阶级统治的最佳形式。
中西方选举制度比较
这些差异反映了两种不同的政治制度和价值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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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中西方选举制度存在差异,但它们都体现了民主的原则,即公 民参与政治决策、享有基本权利和义务、监督政府工作等
同时,中西方选举制度也在不断发展和完善,以适应社会发展和人 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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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卡通
选举制度的比较
选举程序比较
中西方选举制度比较
中西方选举制度的选举程序比 较如下
中国选举制度:中国选举制度 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由人 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各级国家 机关领导人员。各级人民代表 大会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对 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各级 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 它的常设机关是常务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对它所通过的决议 负责并监督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的选举
与公共事务等权利
中西方选举制度的法律保障 比较表明了两种不同的法律 保障方式:一种是强调基本 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保障;另 一种是强调参与权利和参与 义务的法律保障。两种法律 保障方式各有优缺点,但都
体现了民主的原则
中西方选举制度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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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中西方选举制度在许多方面存在差异,包括选举程序、规则、 法律保障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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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方选举制度 比较
目录 / CONT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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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制度的概念和特点
选举制度的比较
中西方选举制度比较
以下是一份关于中西方选举制度的比较,以markdown格式回复,约1000字
中西方选举制度比较
选举制度的概念和特点
选举制度是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选举的程序、规则和法律保障。选举制度是 民主政治的基础,是公民参与政治决策的重要途径。选举制度的比较可以从选举的程序、 规则、法律保障等方面进行
中西方选举制度的选举规则比较表明了两种不同的提名方式和监督方式:一种是差额提名 和监督,即通过差额选举和公开的竞选活动进行提名和监督;另一种是等额提名和监督, 即通过等额选举和监督权与提案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提名和监督。两种提名方式和监督方 式各有优缺点,但都体现了民主的原则
我国人大制度与西方议会制度的比较研究
我国人大制度和西方议会制的比较研究在当今世界政治生活中,民主作为一种政治价值已逐步得到普遍认可,成为人们对于心中理想社会的普遍共识,实行民主更是成为了一种世界性潮流。
无论是社会主义国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无不宣称自己是民主的国家。
民主理论家们又普遍将民主区分为两种:一种是古希腊和罗马城邦时期实行的由全体公民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直接民主制;另一种是从17、18世纪开始沿用至今的由经公民同意选举出的极少数代表组成的代议机关替代人们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间接民主制。
其中,间接民主又被称为代议制民主。
代议制在当今民主国家中,西方国家叫议会制度,我国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两者都是由通过选举产生的代表或议员组成的国家机关,通过它们的活动参与国家和社会事物的管理,行使管理国家事物的权力。
这两种间接民主形式,都体现了人们崇尚民主自由反对封建专制的价值追求,是人类文明史上的创新。
一、人民代表大会与西方国家议会制度的相同或相似之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西方议会制度同为现代文明社会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都是世界政治文明建设的伟大成果。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是在结合我国自身国情的基础上,吸收西方代议制国家议会制度中合理的精华部分而进行创新和发展的。
从这个意义上看,人民代表大会和西方国家议会制度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第一,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和西方国家议会都是标准的代议制机关,都是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代表机关,作为公民参政议政、管理国家大事的场所和机构。
议会的代表绝大多数来自基层,多由公民选举产生。
选举是实现代议制度的必然前提,没有选举制度,作为实现民主基本形式的代议制度也就不存在了,选举制度的运行状况,直接影响代议制度的构成和功能状况。
概言之,选举制度是代议制度存在的前提。
[1]第二,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和西方国家议会都不同程度地行使国家权力,具有相类似的职权。
两者都是国家的立法机关,具有立法权,即制定、修改、通过、废止法律和法令的权力。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制区别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制区别摘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在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重要成果,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共同愿望。
人民代表大会制和议会制,是人们追求民主的两个标准,但两者的差别是明显的。
不仅是外在的名称和形式有区别,而且最主要的是其实质性的区别。
具体表现在二者的组成成员、组织结构、职权、权力构成以及与政党的关系等诸多方面。
关键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议会、区别一、与政党的关系不同:1)西方政党的职能是进行选举;从西方国家议会和政党的产生、发展历史来看,议会与政党存在着非常紧密的联系。
概括起来说,西方国家议会民主制为政党的产生提供了制度空间,为政党的活动提供了合法性基础,同时,政党的出现也为议会运作提供了强大动力,促进议会民主制度的发展。
政党脱胎于议会,议会是政党的母体,所以政党自其产生的那一刻起,它就是以议会为活动场所的。
而政党虽然也是一部分人组成的团体,但这个部分是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它考虑问题的出发点是整体的利益,它为了整体而行动。
2)人民代表大会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下三原则: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遵循的根本政治原则。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
●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这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
●依法治国的原则,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二、人民代表和议员之间的区别⏹人民代表和西方的议员在其代表的阶级基础、职权、有无特权及选举方式上有许多重要区别。
⏹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而西方议会通常只是立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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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07-10-16
作者简介:饶玉颖(1981-),女,安徽界首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世界政治经济和国际关系;
孙昌兴(1952-),男,安徽和县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科学系法学教研室主任、副教授,主要从事法学、政治学研究。
代议制下中西代表与议员的差异性比较饶玉颖,孙昌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安徽合肥 230027)
摘 要:代议制的核心价值在当今世界已经得到了普遍认同,但各国代议制又有各自独特之处。本文从人大代表与议会议员这一代议制度的组成细胞入手,通过分析代议制下我国人大代表与西方议会议员的差异,管中窥豹,力透中西代议制度的差异。并从中国国情出发,适当借鉴西方议会制为我所用的东西,为坚持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服务。以期使我国政治制度的设计既能体现中国特色又不失代议民主精神实质。关键词:代议制;人民代表大会制;议会制;人大代表;议会议员;比较研究中图分类号:F419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292X(2008)01-0065-03
一、密尔的代议制理论概述密尔是19世纪英国杰出的政治思想家,他的《代议制政府》发表于1861年,是西方学者公认的有关议会民主制的一部经典著作,对英国以及欧美各国的政治制度有着较大的影响,同时对世界范围内的政治制度发展也产生了深远意义。密尔在《代议制政府》一书中曾给代议制政体下了一个经典定义:“代议制政体就是,全体或大部分人民通过由他们定期选出的代表行使最后的控制权,这种权力在每一种政体都必定存在于某个地方。他们必须完全握有这个最后的权力。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他们高兴,他们就是支配政府一切行动的主人。”而且密尔认为,理想上最好的政府形式就是代议制政府;我国也有人经过研究得出代议制最适合于现代社会。“政治制度是人的劳作,它们的根源和全部存在均有赖于人的意志。”人类社会的政治生活是纷繁复杂的,要认识并处理各类政治事件,需要相当的智慧。随着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进步和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社会与政治结构也不例外,它们的分化与专门化,使得某些政治决策成为相当复杂和专业化的问题。毫无疑问,代议民主制的制度设计是将国家中的政治智慧集中化了。古希腊与罗马城邦实行的直接民主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一去不复返了,因为人类的发展进入一定阶段后,直接民主的可操作性越来越低,间接民主应运而生,代议制度这一颇具代表性的间接民主得到了世界范围内的认可与运用。密尔在其代议制理论中强调议会(代议机构)的最后控制权与具体的执行权是两种不同的权力,“对政府事务的控制和实际去做这些事务,其间是有根本区别。同一个人或同一团体可能控制一切事情,但不可能做一切事情,而且在很多情况下它企图亲自去做的事情愈少,它对一切事情的控制就愈完全。军队指挥官如果亲自在行动中参加战斗或率领队伍去袭击,就不能有效地指挥军队的行动。就人组成的团体来说情形也是一样。有些事情只能由团体去做;另外一些事情则团体做不好。”国家的最高权力属于人民,代议团体是咨询机构,其职能是对行政官员提出建议,对他们进行监督、限制,或在其错误时予以免职。代议制成功地化解了人民主权实现过程中所遭遇的困境,
拓展了个人参与政治生活的空间,是人类追求自由的结果。一方面吸收直接民主的合理内核,即政治权力来源的合法性与政治权力使用的合理性只能来自民主的方式,并为共同体大多数人员所认同;另一方面为政治权力划定一个空间,使政治权力不至于无限膨胀和蔓延。这种民主方式,如前所述,因其本身所奉行的理念与可操作性,为当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所采纳。二、中西代议制度中人大代表与议会议员之间的差异1.中西代议制度差异产生的原因代议制政府自13世纪首先出现在英国以来,经过了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可以说,英国是现代西方民主政治的摇篮。英国的议会君主制作为世界最早的宪政模式对世界产生了难以估量的影响。“代议民主制模式与世界各国政治文化和历史传统相结合,构成了当今世界议会民主政治的万花筒。”因而现代代议制政府在各个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表现形态。正如2007年3月16日温家宝总理会见中外记者时指出的:“世界上有2000多个民族,200多个国家和地区,他们的社会历史发展不同,他们的发展水平不同,民主的形式和途径也是不相同的。这种文化的多样性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西方议会制度不仅在形式上,更重要的是在内容和实质上存在着巨大差异。代议制为适应各国的政治发展需要而经本土化,因而现代代议制政府在各个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表现形态,它们都反映了各自的社会制度、历史、文化和发展模式。正是在不同的文化氛围,不同的历史背景下孕育了不同的中西代议制度。而只有在本国社会制度、历史、文化和发展模式的前提下孕育出的适合本国发展的制度才能最终被本国的人民所接受并自觉维护。正如密尔所说,
“当一项制度,或一套制度,具有民族的舆论,爱好和习惯为它铺平的道路时,人民就不仅更易于接受,而且更容易学会,
并从一开始就更倾向于去做需要他们做的事情,以维护这种制度,和把它付诸实施,俾能产生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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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议制下中西代表与议员的差异性比较2.我国人大代表与西方议会议员的主要差异中西代议制度的差异表现在很多方面,二者的权力结构、组织结构、政党与代议机构的关系、职权、代表和议员等都存在差异。代表和议员是人民与国家联系的桥梁,是社会主义人民代表机关和资本主义议会最核心、最基本的构成部分。作为代议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人大代表和西方的议会议员在诸多方面都存在着差异。(1)我国人大代表与西方议会议员在选举资格上存在差异。我国人大代表在选举资格方面较之西方议员更具公平性,我国宪法规定除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外,凡年满18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而西方议员资格则有种种显性或隐性门槛。在中西两种不同的代议制度下,代表和议员的阶级基础存在根本的区别。在资本主义议会制度下,大多数议员是有产者,或者是有产者的代理人。在社会主义人民代表制度下,人民代表机关的组成人员大都是广大劳动群众的代表性人物,人大代表资格具有广泛性、平等性和普遍性的特点。我国宪法规定凡年满18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除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只要达到法定年龄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家庭出身、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就使得公民有机会平等地参与到政治中来,此是实现真正的民主的前提,社会主义选举制度的原则和现实实现了真正的统一。在西方国家议会议员资格则设有种种门槛,包括年龄、国籍、居住地和资金等方面的限制。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民之间的公平竞争和平等参与。早期资本主义国家的选举在财产状况、文化程度、居住期限、保证金制度等方面设有种种限制。随着社会的发展,如今这些方面的限制越来越少了,但普通劳动群众仍很难获得当选议员的机会。究其原因是由于“资产阶级在通过选举控制议会问题上已经把重点从原则、形式转移到程序上来了,资产阶级通过选举程序的控制,从而仍然控制着议会议员的选举,使资产阶级的代表能够进入议会为其政治经济利益服务。”在现实的竞选过程中,经济势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议员能否当选,因而西方议会议员的选举在一定程度上很难真正体现代议制度的民主本意。(2)我国人大代表与西方议会议员任职资格终止方式不同。我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选民或选举单位监督并可被罢免。宪法、选举法、代表法对代表接受监督问题都有明确规定。我国宪法第三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宪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选民的监督。”选举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区或者原选举单位监督,选民或者选举单位都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代表法第五条规定:“代表受原选区或者原选举单位监督。”而在西方国家,议会议员一经选出,在其任职内是不会被罢免的。这就使得议员在参选时对选民的种种承诺因缺乏监督而流于形式,也为议员背弃竞选诺言大开方便之门。此特征在内阁制国家表现得尤为突出。在内阁制国家,议员不是某个选区、某些选民或某个利益集团的代表,而是全体选民和整个国家的代表,因而不必事事听命于选民或某一利益集团,而是凭自己的良心、判断力参政议政,决定政治趋向。德国基本法规定,联邦议员“是全体人民的代表,不受选民的委托和指示约束,只凭自己的良心行事。”意大利宪法规定:“议会的每个议员均代表国家,并在履行其职务时不受强制命令之约束。”法国宪法则规定:“任何强制委托均无效。”这就意味着议员在参选时对选民做出的各种承诺没有在接下来的议员从政过程中得到有效的监督。中西代议制度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分歧是因为:“在马克思主义观点来看,能不能对代表实行监督罢免,是议会真民主和假民主、完全民主和不完全民主的一个重要标志。在西方理念看来,议员选出之后是代表全体人民意志和利益的,若让选民罢免议员,势必使议员唯命是从,局限于地区利益或某集团利益。”(3)我国人大代表与西方议会议员在权利义务方面存在差
异。权利方面的差异主要体现在:西方国家议员是专职的,他们不仅有很高的报酬,而且按规定享有很多的特殊待遇。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兼职的,他们只有在执行代表职务时,才有权依照法律享受国家给予的补贴和物质上的便利。相比之下,
对我国而言,此制度设计节省了大量开支,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国家财政负担。从义务来看,西方国家议员大体有3条:①忠于宪法;②遵守议院的会议纪律和规则;③财产公开,禁止受贿。中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主要义务有4条:①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协助贯彻执行宪法和法律;②密切联系人民群众;③保守国家机密;④接受选民或选举单位的监督。由此可见,西方国家议员与中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最主要的义务差异在于,中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选民或选举单位监督罢免,西方国家议员独立行使职权而不受选民罢免。这在我国人大代表与西方议会议员任职资格终止方式不同一节中已有分析比较,在此不再赘述。(4)我国人大代表与西方议员在竞选机制方面竞争激烈。
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比例分配名额,由间接选举和差额选举产生,其选举费用由国库开支,这就避免了西方国家议员为拉选票而投入的大量的资金,避免了无谓的资金内耗和浪费。而我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主要弊端是缺乏竞争机制。一定条件下,竞争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规律。相互之间无竞争就会缺乏活力。目前我国的人大代表竞选制度明显缺乏活力。在西方国家,上议院议员的产生主要有四种方式:一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如美国、日本;二是由间接选举产生,如法国;三是由任命产生,如德国;四是由世袭产生,如英国。下议院议员一般都按普遍、平等、直接原则,在议会选区竞选产生,大致包括候选人提名、组织竞选班子、开展竞选动员、选民登记和投票、选票统计和公布选举结果等五个阶段。西方国家议员选举中“金钱政治”现象普遍存在。其竞选费用浩大,易为财团操纵。(5)我国人大代表与西方议会议员在人员构成方面存在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