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标后预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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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1.11•【字号】宿政办发〔2015〕123号•【施行日期】2015.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宿政办发〔2015〕12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景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宿迁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1月11日宿迁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切实提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质量和效益,营造诚信经营、诚信履约的市场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辖区内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标后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各单位利用政府预算管理资金、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政府融资资金、国有企业自有资金和融资资金,以及其他政府性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标后活动应当遵循依法、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财政、审计、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农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部门以及监察机关按照以下职责分工,对建设项目标后履约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一)财政及审计部门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加强对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款拨付和决(结)算编制质量等环节的监督检查。

(二)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农开等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行业主管部门”)分别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农业开发工程标后监督检查与执法,加强对中标单位的信用考核管理和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工程质量、造价及验收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账务管理规定(3篇)

建设工程账务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建设工程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

第三条建设工程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伪造、变造、篡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三)完整性原则:财务核算应全面、系统,确保财务信息的完整性。

(四)及时性原则:财务核算应及时、准确,确保财务信息的时效性。

(五)效益性原则: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建设工程财务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财务机构,配备合格的财务人员,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建设工程项目财务核算、预算编制、资金管理、成本控制等工作。

(二)监督、检查项目财务活动,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参与项目招标、合同签订、竣工验收等工作,提供财务意见。

(四)负责项目财务档案的管理、归档和保管。

(五)协助审计、税务等部门进行审计、税务检查。

第三章财务核算第六条建设工程财务核算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执行,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七条财务核算的主要内容:(一)工程项目预算编制、执行和调整。

(二)工程项目成本核算、费用控制。

(三)工程项目收入、支出、投资等财务核算。

(四)工程项目竣工决算。

第八条财务核算应遵循以下要求:(一)预算编制应科学、合理,确保项目资金合理使用。

(二)成本核算应准确、完整,真实反映项目成本。

(三)收入、支出、投资等财务核算应真实、完整,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四)竣工决算应真实、准确,全面反映项目财务状况。

公路工程施工标后预算管理

公路工程施工标后预算管理
2006年 第 10期 (总第 152期 )
黑龙江交通科技
HEILONGJlANG JlAOTONG KEJl
维普资讯
No.10,2006
(Sum No.152)
公 路 工 程施 工标 后预 算 管 理
朱立 阁 ,张春林 (1.五 常市公 路管理站 ;2.哈尔滨市公路管理处公路勘测设计所 )
要 确 保 标 后 预 算 制 度 的 顺 利 推 行 ,企 业 必 须 建 立 健 全 企 业 、子 公 司 和 项 目三 级 标 后 预 算 组 织 保 证 体 系 ,明 确 各 级 的 责 、权 、利 ,建 立 有 效 的 激 励 与 约 束 机 制 。 在 企 业 管 理 层 。通 过 标 后 预 算 明 确 项 目经 理 部 的经 营 目标 ;在 项 目管 理 层 ,项 目经 理 部 通 过 建 立 项 目 的 成 本 管 理 体 系 ,测 算 项 目的 阶 段 性 目标 ,编 制 并 下 达 各 职 能 部 门 、班 组 、个 人 的 成 本 控 制 指 标 ,确 保 完 成 各 项 成 本 控 制 指 标 ,进 而 确 保 标 后 预 算 核 定 的 各 项 经 营 目标 的 最 终 实 现 。
标 后 预 算 管 理 与 传 统 的 项 目成 本 管 理 有 所 不 同 ,标 后 预 算 管 理 主 要 是 应 用 生 产 理 论 、工 程 造 价 、 工 程 经 济 理 论 等 方 面 的 知 识 ,从 施 工 组 织 、施 工 技 术 、各 项 生 产 要 素 的 优 化 、定 额 管 理 、合 同管 理 、变 更 索赔 、预 防 管 理 、过 程 控 制 和 统 计 核 算 等 方 面 ,从 企 业 、子 公 司 及 项 目等 不 同 的 管 理 层 面 ,x,j-项 目 的直 接 工 程 费 进 行 预 测 、控 制 和 管 理 ;而 项 目成 本 管 理 则 更 多 的应 用 会 计 、公 司 理 财 :h-面 的 理 论 ,通 过 财 务 预 测 、决 策 、计 划 、控 制 等 措 施 ,x,j- ̄ 业 、子 公 司 及 项 目 的 资 金 流 进 行 管 理 。 两 者 比 较 起 来 ,标 后 预 算 管 理 具 有 :h-便 、快 捷 、宏 观 、能 够 及 时 掌 握 项 目直 接 成 本 和 生 产 消 耗 量 的 特 点 ,从 而 更 有 效 地 降 低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各 种 生 产 消 耗 ,确 保 提 高 经 济 效 益 。 当然 ,标 后 预 算 管 理 是 一 门 新 兴 的 管 理 :h-法 ,还 有 待 于 有 识 之 士 进 一 步 研 究 、探 讨 ,使 其 日趋 缜 密 、完 善 。

工程建设领域招标、预算和资金安排使用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

工程建设领域招标、预算和资金安排使用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

工程建设领域招标、预算和资金安排使用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一、工程物资采购管理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计委令2000年第3号)4.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原国家计委令2000年第4号)5.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原国家计委令2000年第5号)6.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的通知(计政策[2000]868号)7.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原国家计委令2001年第9号)8。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原国家计委令2001年第12号)9.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原国家计委令2002年第18号)10。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原国家计委令2003年第29号)1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原国家计委令2004年第11号)1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2004年第18号令)1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14。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商务部令[2004]第13号)15。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05年第27号)16.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05年第36号)17.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我委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时核准招标内容的意见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05]824号)18.《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07年第56号)19.关于做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法规[2007]3419号)20。

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为加强单位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项目业务行为,提高建设项目使用效益和管理质量,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本制度适用于单位自行或者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各种建筑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技术改造、设备更新以及大型修缮工程的立项、实施及监督管理等。

一、制订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6.《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7.《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09〕648号)8.《吉林省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吉政发〔2013〕2号)9.《关于印发***年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提示:按当年文件执行)第二章立项与审核管理制度一、建设项目是指按一个总体设计进行的各个单项工程所构成的总体,也称为基本建设项目。

二、工程项目是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建成后能够独立发挥作用或效益的工程,它是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

三、工程项目分为新建项目、扩建项目、维修改造项目。

四、一般工程项目立项程序1、项目归口科室依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工程项目申请书。

工程项目申请书包括拟建工程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使用功能、建设地点、建筑面积、建设标准、预计开工建设时间等。

2、项目归口科室组织各部门对工程项目申请书进行评估,并进一步估算工程项目需要投入的资金。

3、主管副主任对工程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通过后形成评审报告,并明确项目的使用功能、建设地点、建筑面积、建设标准等。

4、财务归口科室按评审报告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由财务归口科室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应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必要性、建设规模、选址方案及地质条件、环境保护、建设工期安排、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经济效益评价、结论等内容。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投资计划、进行初步设计的根本依据,要求技术论证严谨规范,投资估算科学合理。

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规定(三篇)

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规定(三篇)

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基本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是指在完成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划拨、估算、预算、决算等过程中的资金规划、调度、监督、控制和使用情况的跟踪核查和竣工结算等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三条适用本规定的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国家、省、市、县(市、区)四级政府的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和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合资企业和合作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承担的基本建设项目,以及依法设立的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项目。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应当坚持的原则有:(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健全资金监管体系,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督和管理;(二)以财政拨款为主要资金来源,注重合理布局和有效配置资金;(三)注重项目的经济性和技术性评价,加强资金使用效益的监测和评价;(四)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和完善项目预算制度;(五)严格落实资金计划,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运行;(六)强化内部控制,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和控制;(七)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资金筹措和投资决策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筹措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不得违规违纪、挤占滥用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二)以财政拨款为主要资金来源,合理确定其他资金来源;(三)坚持以市场化原则筹集资金,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投资;(四)注重改革创新,探索多元化资金筹措和投融资体制机制;(五)强化政策援助,确保贫困地区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筹措。

第六条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决策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市场经济原则,注重项目的经济性和可行性;(二)重视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综合考虑;(三)科学论证项目的投资规模,合理决定项目的资金规模;(四)加强技术评估,保证项目的科学性和技术性;(五)加强风险评估,预测和控制项目的风险;(六)强化环境评估,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的要求,实施精细化管理战略,更好地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明确公司与项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公司在公司的领导协调下参与投标,原则上谁中标谁组织施工。

第三条公司对项目实行目标责任制、风险抵押承包制、全承包的管理模式。

项目经理与分公司签订相应的经济责任书,并以此作为公司对项目经理的考核依据。

第四条工程项目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行使管理权限,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条项目定岗定员、单机车核算、设备管理、合同管理等按公司相关办法执行。

第二章项目经理部的组建第六条项目经理部的组建项目经理部设以下部门:经理、总工、综合办(行政事务管理、专职安全)、工程科、财务科(含合同管理)、机材科、质检科(含试验室)。

项目经理部人员编制一般控制在18人以内,如因特殊情况需增设部门(人员)须报分公司批准。

第七条项目经理的基本条件和产生办法(一)基本条件1、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其资格等级和职称等级符合相关规定要求;2、从事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三年以上,近三年内负责管理的项目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管理不善造成亏损的情况发生,没有违法乱纪的行为;3、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具有将企业文化带入项目的能力,有一定的亲和力。

(二)项目经理的产生项目经理由人力资源部和分公司推荐任命,也可通过竞聘等方式产生。

第八条项目总工程师、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的产生(一)项目总工程师、副经理的产生办法与项目经理相同。

(二)财务负责人由分公司推荐,公司确定。

第九条项目其他人员由项目班子提出建议,分公司决定;公司员工也可自荐进入项目。

第三章分公司和项目的责任和权利第十条分公司的责任和权利(一)根据公司决定委派项目经理、总工、副经理,组织、安排与项目经理签订目标责任书,根据目标责任书收取项目应缴费用。

建设工程项目造价管理规定(3篇)

建设工程项目造价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造价管理,规范造价行为,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合理造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运输、水利、电力、通讯等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项目造价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规范行为;(二)科学合理,公正透明;(三)强化责任,严格监督;(四)注重实效,持续改进。

第四条建设工程项目造价管理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编制工程造价估算;(二)编制工程造价预算;(三)编制工程造价结算;(四)编制工程造价审计。

第二章造价估算第五条建设工程项目造价估算应当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市场价格等因素编制。

第六条造价估算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量清单;(二)主要材料、设备价格;(三)施工图预算;(四)其他费用。

第七条造价估算编制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第八条造价估算编制完成后,应当报送项目审批部门审批。

第三章造价预算第九条建设工程项目造价预算应当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市场价格等因素编制。

第十条造价预算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量清单;(二)主要材料、设备价格;(三)施工图预算;(四)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造价预算编制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第十二条造价预算编制完成后,应当报送项目审批部门审批。

第四章造价结算第十三条建设工程项目造价结算应当根据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材料、设备价格等因素编制。

第十四条造价结算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量清单;(二)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三)材料、设备价格;(四)其他费用。

第十五条造价结算编制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第十六条造价结算编制完成后,应当报送项目审批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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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标后预算管理办法1 目的1.1 为了量化成本控制目标,把工程实施成本控制在合同价之内,有效监督工程收支,实现预期利润,提高公司成本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项目成本目标控制和项目内部控制成本目标。

3 职责3。

1 标后预算的管理机构是各级经营管理部门,负责标后预算的编制、审核,检查各项目部标后预算的执行情况,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收集意见,进行调整,以真实反映项目部成本控制目标。

3.2 标后预算评审小组是标后预算最终审定的权力机构,按照公司对项目的管理要求,确定成本控制目标。

3.3 标后预算评审小组,成员由公司经理、主管领导、经营管理处及各相关处室的相关人员组成。

4 标后预算工作程序4。

1 合同交底:标后预算编制前,由市场开发处组织,公司领导、各相关处室及项目部主要人员参加,合同交底要形成文字资料。

4。

1.1 合同交底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投标施工方案、投标报价、当地市场情况、要强调的合同主要条款、特殊情况说明等;4。

1。

2 在合同交底后,整套合同文件原件移交至经营管理处.4.2 标后预算编制:由各级经营管理部门编制,大型项目在在合同交底后两个月完成,中小型项目于合同交底后一个月内完成。

4.3 编制依据及取费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4。

3。

1 合同文件、招标文件、招标图纸、施工技术规范等。

4.3.2 定额费用依据4.3.2。

1 市场行情形成的价格水平;4。

3。

2.2 交公路发(1996)612号《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交工发(1992)65号《公路工程预算定额》;交公路发(1996)610号《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部颁97《公路工程施工定额》;以上部颁定额为参考依据。

4.3。

2.3 工程数量:以合同工程量清单数量为基础进行测算;4。

3。

2.4 人工单价:执行项目所在地市场劳务价;4.3。

2。

5 材料单价:主材及大型专用材料按投标文件结合市场价格计算;其他材料参考投标价格或进一步实地调查;甲供材料则以投标书中写明预算单价计算(招标文件中指明).4.3。

2.6 机械台班单价:a、内部机械台班租赁价格;b、外部台班机械租赁价格。

4。

3。

2。

7 施工方案:临时设施、施工方案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为准计算其费用或按投标报价施工方案为准计算.4.4 标后预算的评审:4。

4。

1 标后预算编制完成后,由预算人员写出预算分析报告,内容如下:项目所在省区、工程概况;合同价位水平;施工方案、设备配置简况;标后预算编制依据;主要数据及切块百分率、切块费用等其他说明。

4.4。

2 分析报告完成后,将标后预算附后,呈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然后交由评审小组进行传阅,提出修订意见,经营管理处将各方面的修改意见汇总分析后,将意见集中提交会议审定.4。

4。

3 会议由评审小组组长主持,经营管理处组织,公司相关处负责人参加。

评审应考虑的因素:项目合同价位水平系数、工程难度系数、投资主体系数、合同额系数、合同条件、合同环境;企业在当地的市场经营策略;当地工料机价格及分包队伍状况,当地分包队伍市场价格;当地工程分包的市场行情;项目前期投标情况;有无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研究试验项目。

4.5 标后预算的下达、执行4.5.1 标后预算按评审意见进行调整,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下达项目部执行,必要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4。

5。

2 标后预算下达的同时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4。

6标后预算切块费用解释4.6。

1 项目经理部承包费用: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部分)、税金、保险费(没有的不计)及投标总则的有关部分;4。

6。

2 标后预算总金额不得突破合同价.4。

6。

3 各种费用解释4.6.3。

1 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按标后预算金额由项目经理部统一使用;4。

6.3。

2 其他直接费:包括冬季、雨季、夜间、高原、沿海、行车干扰施工增加费及施工辅助费.不发生的费用不计。

按标后预算金额由项目经理部统一使用.4。

6。

3.3 现场经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及现场管理费。

临时设施费及工地转移费,现场管理费,以项目规模施工方案为依据结合当地建筑市场行情等因素综合考虑;按标后预算金额由项目经理部统一使用。

4。

6。

3.4 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按实计算留给项目部。

4。

6.3.5 投标总则部分:除临时设施费等外,该留给项目的全部划拨项目部. 4。

6.4 其他直接费和现场经费按照项目规模分别给定基础费率,规则为合同额在3000万以下(含3000万)的项目其他直接费和现场经费基础费率的和为4%,合同额每增加1000万(不足1000万时按四舍五入法取值)其他直接费和现场经费费率的和减少0。

2%,但此两项基础费率的和最少不少于2%.同时在确定其他直接费和现场经费费率时,考虑本办法4。

4.3款涉及的内容,其中工程难度系数(由工程管理处提供资料,费率浮动范围为-0.3%~0。

3%)、投资主体系数(由经营管理部提供资料,费率浮动范围为—0。

3%~0。

3%),合同条件、合同环境(由开发处提供资料,费率浮动范围为-0。

2%~0.2%);企业在当地的市场经营策略(由开发处提供资料,费率浮动范围为—0.2%~0.2%);项目前期投标情况(由开发处提供,根据实际中介费考虑进入项目成本);有无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研究试验项目(由工程管理处提供资料,费率浮动范围为-0。

1%~0。

1%)。

标后预算使用的其他直接费和现场经费的费率为以上各项费率的总和。

路面项目可在本原则基础上视具体情况下调1%~2%。

4。

7 编制标后预算过程中各职能部门职责4.7。

1 市场开发处:进行合同交底移交资料(收到中标通知书5日内)。

4。

7.2 工程管理处(物资装备科):提供项目拟配备的机械设备情况及有关资料。

4.7。

3 工程管理处(工程科、技术科):提供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数据(22日内)。

4.7.4 财务处:提供有关财务费用和税金的数据。

4。

7。

5 人力资源处:提供配备的人员情况。

4。

8 标后预算跟踪检查:标后预算下达后,各相关部门实行动态管理,执行过程中公司对标后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的主要内容是:对标后预算是否按规定进行细化和分解,是否依据标后预算确定的成本控制指标进行控制.分项工程的单价是否有偏差,有无重新申报的单价,工程结构设计是否发生重大变更等;项目经理部要主动将标后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信息至公司经营管理处,并实施过程控制。

5 其它事宜5.1 标后预算以合同工程量清单数量、有效合同价为基础进行测算。

项目预测总切块费用和项目预算总成本均没有考虑实际完成工程量的增减、工程变更索赔、成本降低、管理水平提高、技术进步等情况,所以这两项指标仅作为考核项目经理部经营情况的控制指标,不等于项目实际应上缴公司的各种费用和项目实际的预算成本。

年度实际应上缴的切块费用和年度实际预算成本,以监理工程师实际批复的计量工程量和标后预算随附的清单单价为依据。

5.2 标后预算调整5。

2.1 根据单价合同的特点,标后预算一经下达,标后预算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原则上不予调整,除非项目发生重大变更(单项工程量增加(减少)量超过清单数量的20%且单项工作量增加(减少)量超过清单总金额的1。

5%),调整后重新计算切块费率,提供给财务部门.但以下两种情况可以考虑:5.2.1 设计变更(业主或监理认可):按原切块比例调整切块费用,但最低不低于6%;5.2。

2 材料价差(业主或监理认可):原则上留给项目,结合市场行情最终确定.5。

2。

2 追加索赔5.2。

2.1 变更设计形成追加索赔:公司收取8%管理费。

5。

2。

2。

2 其它原因造成索赔:按8%收取管理费。

5。

2。

3 专项暂定金:对于合同工程量清单已经列出的专项暂定金额,由于工作内容尚不清楚,故编制标后预算时,可视情况暂不核定该项目的综合单价和切块率;在施工过程中,如果监理工程师指令动用该专项暂定金额,则公司经营管理处应及时派员根据具体的工作内容,核定该专项工程综合单价和切块率,以标后预算修正函的形式下达项目执行.5。

2.4 列入成本的项目费用为了充分调动项目经理部经营管理项目的积极性,根据有关规定,将下列项目费用作为标后预算暂列成本:5。

2。

4。

1 项目管理层年终总收入5.2.4.2 经标后预算核定低于成本价的项目。

标后预算应下达及时,以明确项目经理部与企业的风险责任。

根据项目不能亏损的基本原则,项目经理部的经营目标为盈亏持平,即将标后预算预测亏损的额度作为扭亏指标下达项目经理部。

对项目经理部来说,扭亏金额即为项目的盈利。

这样,即调动了项目经理部通过管理为企业创收、转移、规避风险的积极性,又充分体现了标后预算的公平、公正、合理的基本原则。

5.3 绩效考评:按照公司与项目签订的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内容进行考核。

5.4 奖惩兑现工程竣工通过内部审计及综合考评后,按照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的有关条款对项目进行奖惩兑现。

当项目竣工后的实际合同额有变化时,按照相应的项目规模年薪兑现.详见《项目工资指导意见》中有关规定。

6 附则6.1 以人为本:加快成本预算人员的培养,以使公司的管理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6.2 在标后预算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部或各职能部门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及时与经营管理处联系,以便及时修订完善。

6.3 本办法由公司经营管理处负责解释.6。

4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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