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后预算管理办法-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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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预算单位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预算单位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预算单位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建筑工程预算单位的管理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确保工程建设资金的合理使用,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建筑工程预算单位在预算编制过程中的职责、权利以及管理流程,对建筑工程预算单位的管理工作进行规范,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一、预算单位基本职责1. 建筑工程预算单位是负责建筑工程项目预算编制的机构,负责编制工程项目的概算、初步预算和施工预算等各个阶段的预算报告,并对预算变更进行审定和管理。

预算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要求,编制合理、准确的预算报告。

2. 预算单位应当熟悉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了解施工工艺和材料价格的变化情况,熟悉工程项目的施工特点和要求,做到预算的科学、合理和准确。

3. 预算单位应当积极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相关部门保持沟通与协调,及时了解工程项目的设计要求和施工进度,确保预算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预算单位管理流程1. 工程立项阶段:预算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立项阶段与业主单位沟通,了解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要求和预算编制的相关要求。

根据业主单位的要求,预算单位应当制定预算编制计划,明确预算的编制要求和工作进度。

2. 概算阶段:在工程项目立项后,预算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概要设计和建设规模等相关信息,编制工程项目的概算。

概算应该包括工程项目的总造价、主要工程量和工程概况等内容。

3. 初步预算阶段:在概算确定后,预算单位应当根据概算的基础,结合详细设计图纸和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工程项目的初步预算。

初步预算应该包括工程项目的详细工程量清单、材料价格、人工费用和机械设备费用等内容。

4. 施工预算阶段:在初步预算确定后,预算单位应当根据合同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编制工程项目的施工预算。

施工预算应该包括工程项目的详细工程量清单、单位工程量造价和总造价计算等内容。

5. 预算审核和审定:预算单位应当对编制的预算进行内部审核,确保预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预算部管理制度

预算部管理制度

预算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财政预算部门的工作,保障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决算整个过程的规范和有效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编制预算1、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制定预算编制工作方案。

2、按照国家和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编制年度和三年预算报告,分别报会计、审计部门审核并上报领导审批。

3、预算编制应合理、科学、严谨,确保资金合理使用,经费专款专用,严格保证预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执行预算4、严格按照预算规定,执行各项支出预算,并对收支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及时调整预算支出计划。

5、坚持严格控制预算支出,减少不必要的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6、对执行期间的超支情况,预算部门应及时报告领导,并提出调整方案,经领导批准后执行。

四、监督预算7、建立健全预算监督制度,对上级下达的预算指标进行逐项监控,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8、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核查,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偏差,确保预算执行的流程和制度得到严格遵守。

9、负责向上级部门报送有关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及时向上级领导提出改进建议,共同完善预算管理制度。

五、决算工作10、对每个预算年度的支出情况进行核对和整理,编制年度决算报告,并提交会计和审计部门进行审定和盖章。

11、对年度决算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提出改进建议,并及时向领导汇报,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提供参考。

六、其他1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应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13、预算部门应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推进预算工作的开展。

14、预算部门应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专业素质,保障预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上为本单位预算部门管理制度,各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并加以贯彻执行,确保预算工作能够按照规定程序有效进行。

工程建设领域招标、预算和资金安排使用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

工程建设领域招标、预算和资金安排使用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

工程建设领域招标、预算和资金安排使用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一、工程物资采购管理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计委令2000年第3号)4.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原国家计委令2000年第4号)5.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原国家计委令2000年第5号)6.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的通知(计政策[2000]868号)7.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原国家计委令2001年第9号)8。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原国家计委令2001年第12号)9.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原国家计委令2002年第18号)10。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原国家计委令2003年第29号)1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原国家计委令2004年第11号)1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2004年第18号令)1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14。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商务部令[2004]第13号)15。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05年第27号)16.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05年第36号)17.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我委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时核准招标内容的意见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05]824号)18.《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07年第56号)19.关于做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法规[2007]3419号)20。

预算的规章制度怎么写

预算的规章制度怎么写

预算的规章制度怎么写为了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制定了以下的预算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规茁财务管理工作,保证财务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经济效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各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适用于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和评估等各个阶段。

第三条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和评估等工作应当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充分体现合理、科学、公开、透明和便于管理。

第四条预算管理工作应当坚持综合平衡、激励约束、目标导向和风险控制原则,促进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效率化和科学化。

第五条预算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经常组织财务培训,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六条预算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召开预算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难点、疑点和重点问题,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

第七条预算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考核、激励和约束机制,对财务管理人员的业绩和绩效进行全面评估和监督,保证财务管理工作的公正、公正和公正。

第八条预算管理部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各项预算管理制度,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合规性。

第二章编制预算第九条预算的编制应当遵循合理、科学、公开、透明和便于管理的原则,确保预算的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可比性。

第十条预算编制工作应当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调研和分析,确定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需求和问题,合理编制各项预算指标。

第十一条预算编制工作应当遵循收支平衡、再生产、规范支出和保障投资等原则,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工作应当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尊重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合理分配财力、资源和权力,充分发挥各单位的主体作用。

第十三条预算编制工作应当依据预算编制指南、预算编制手册和预算编制规则,加强预算编制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确保预算的质量和效益。

第十四条各单位的预算编制工作应当统一指导、分步实施、协调配合,确保预算编制的全面性、系统性、完整性和连续性。

公路项目工程预算管理制度

公路项目工程预算管理制度

公路项目工程预算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路项目工程预算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达到节约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预算编制1. 指导思想预算编制要以完善的管理流程和科学的方法,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工程的总投资额。

2. 预算编制责任部门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编制预算,并经项目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

3. 预算编制依据预算编制应根据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物料价格等相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并考虑市场变化和政策调整等因素。

4. 预算编制流程(1)确定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工程概况、建设规模、设计要求等。

(2)设定工程项目的总投资额:根据设计文件和相关资料,结合市场行情,确定工程项目的总投资额。

(3)分项编制预算:将总投资额分解为各个施工环节的费用,编制详细的施工预算。

(4)审核与调整:经项目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对预算进行调整和完善。

三、预算执行1. 预算使用范围预算涵盖工程施工、设备采购、项目管理等全过程的费用项目,预算调整需经过相关管理人员审批批准。

2. 预算执行制度(1)严格执行预算:各部门需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标准进行支出,并及时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2)资金使用监管:对预算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资金流向合法合规。

(3)预算执行问题处理:对于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需及时进行沟通协调并提出解决方案。

3. 预算执行考核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评定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并及时进行奖惩措施。

四、预算管理1. 预算监督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对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2. 预算调整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需对预算进行调整,需经过相关管理人员审批批准。

3. 预算报告每年需对工程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年度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供预算执行的详细情况。

五、预算审计1. 预算审计制度对工程项目的预算执行进行定期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提出改进建议。

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范文

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范文

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范文预决算管理是企业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它的目标是合理规划和有效控制项目的成本,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为了实施好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定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以下是一份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的范文:一、预决算管理目的1. 确保项目成本在可控范围内,避免预算超支和决算差异;2. 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3. 完善决策,为企业合理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二、预决算管理职责1. 项目经理负责编制项目预决算,并监控实施过程中的变更和支出情况;2. 项目财务负责核算和分析预决算情况;3. 相关部门协助项目经理和项目财务进行预决算管理。

三、预决算编制原则1. 合理性原则:预决算必须合理、可行、可控;2. 客观性原则:预决算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不能随意夸大或减少成本;3. 综合性原则:预决算必须考虑各方面因素,如人力资源、设备投资、材料费用等;4. 确定性原则:预决算必须明确具体的成本和费用标准。

四、预决算编制程序1. 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包括设计图纸、材料清单、人工费用等;2. 编制项目预算,包括人工费用、材料费用、设备费用等;3. 审核和评审预算方案,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4. 提交预算方案,并进行决算分析和预测;5. 监控实施过程中的变更和支出,及时纠正偏差并调整预算方案。

五、预决算管理措施1. 设立预决算管理部门,明确职责和权限;2. 建立预决算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监控;3. 定期组织预决算培训,提高员工的理论和实践水平;4. 强化预决算管控,加强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督;5. 分析决算差异,总结经验并及时改进管理制度。

六、预决算管理效果评估1. 制定预决算管理绩效指标,定期评估和考核;2. 组织进行预决算管理效果评估,总结经验和不足;3.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改进措施,提高管理水平和效果。

以上是一份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的范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通过建立科学的预决算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工程项目的管理效率和效果,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预算单位管理制度

预算单位管理制度

预算单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预算单位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预算单位的管理工作。

第二条预算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开展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工作,保障预算的合理、严谨和规范。

第三条预算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明确预算编制的程序和责任,加强预算执行和监督,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第四条预算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管,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预算编制管理第五条预算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制定年度预算,确保预算的真实、准确和合法。

第六条预算单位应当建立和健全预算编制工作机构,明确预算编制的分工和职责,保障预算编制的质量和效率。

第七条预算单位应当依法依规收集、整理和核对各项有关经济收支的基础资料,保证预算编制的科学和合理。

第八条预算单位应当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财政预算指标,确保预算的符合政策和法规的要求。

第九条预算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编制预算,保障公共财政的收支平衡和合理分配。

第十条预算单位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征求有关部门和群众的意见,保障预算编制的透明和公开。

第十一条预算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编制的审定和报批程序,保障预算编制的科学和规范。

第三章预算执行管理第十二条预算单位应当切实履行预算的管理责任,保障预算的执行和完成。

第十三条预算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的工作机构,明确预算执行的分工和职责,保障预算执行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四条预算单位应当加强预算宣传和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的监督和控制。

第十五条预算单位应当依法依规执行预算的政策和措施,保障预算的合法和稳定。

第十六条预算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监管,防范预算执行的风险和存在。

第四章预算监督管理第十七条预算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监督的工作机构,明确预算监督的分工和职责,保障预算监督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八条预算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工程预算部门规章制度

工程预算部门规章制度

工程预算部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预算部门的管理制度,提高部门工作效率,保证工程项目的预算质量,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工程预算部门的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工程预算部门负责对工程项目进行预算编制及费用控制等工作,确保工程经济、合理,符合实际情况。

第四条工程预算部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项目预算管理制度,维护部门形象,提高工作质量。

第五条工程预算部门应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六条工程预算部门应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工程项目的进展。

第七条工程预算部门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升员工的技能和素质,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八条工程预算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 根据项目需求编制工程预算方案;2. 负责工程项目的预算核算和费用控制;3. 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4. 进行成本管理和预警,确保项目的经济性和可行性。

第九条工程预算部门应根据项目的情况,制定相应的预算方案,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十条工程预算部门应对项目的费用进行核算和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第十一条工程预算部门应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确保项目按照预算进行实施。

第十二条工程预算部门应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为项目的决策提供依据,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三条工程预算部门的工作流程包括:1. 接收项目委托,收集项目信息;2. 制定预算方案,确定预算范围和内容;3. 进行预算编制,包括建筑工程预算、设备工程预算、其他工程预算等;4. 完成预算审核和批准程序;5. 公布和执行预算内容。

第十四条工程预算部门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确定合适的预算方案,确保对项目进行全面、细致的预算编制工作。

第十五条工程预算部门应加强预算审核和批准程序,确保预算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第十六条工程预算部门应公布和执行预算内容,确保项目按照预算要求进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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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预算和成本控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路桥集团承建项目的施工预算管理和成本控制,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严格规范项目经营管理行为,提高项目盈利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路桥集团承建的所有项目(包括以路桥集团资质和以子公司资质中标项目),管理型项目对适应条款亦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指的企业是指路桥集团和各子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施工预算是指项目中标后经路桥集团根据标后预算(预算合约部编制)审定的成本分析(由项目经理部编制),施工预算是确定项目经理部目标成本和企业应得利润的标准,是划分企业与项目经理部合同风险的依据,是项目责任目标成本的最高限额,是考核项目经理部经营成果的标准和依据,是企业收取待摊费用的标准和依据。

第四条路桥集团的施工预算和成本管理实行“项目经理部是项目成本管理中心,企业是项目利润中心”的成本控制原则,并坚持数字化、网络化信息手段在成本控制中的综合应用,达到企业与项目部管理信息的对称。

第二章施工预算及成本控制主要管理部门职责第五条路桥集团预算合约部分管领导职责1、审定项目施工预算总成本、待摊费用等经营指标。

2、授权预算合约部与承建单位及项目部就标后预算各项成本费用达成一致。

3、与各项目责任单位以及承建单位签订《施工任务令》,签发待摊费用提取单,并授权预算合约部进行成本动态管理。

4、审核对项目经理部的年度考核、竣工考核意见;审定对项目经理部的预考核、决算总考核建议书。

第六条路桥集团预算合约部工作职责1、建立健全企业与项目经理部施工预算、成本管理体系,并确保体系全面运行。

2、负责标后预算编制、各项经营指标下达、施工预算的审定、待摊费用核算等工作。

指导、检查、帮助项目经理部细化成本计划、成本管理、成本核算对象,加强项目成本过程控制,监督指导项目经理部实现各项经营目标和经济指标。

3、制定施工预算、成本核算等方面的各项制度、办法和程序文件,定期组织检查,贯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4、制定、发布和定期修订企业内部分包、劳务用工、机械租赁等指导价,制定企业施工定额以及施工预算编制办法,建立施工预算和定额管理体系。

5、负责开发、监控、维护OA合约和成本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定期向集团领导层提供在建项目盈亏分析报告。

6、负责按照《施工任务令》规定的时间核算项目应计提的待摊费用,经主管领导签发后移交财务资产管理部以合理方式提取。

第七条承建项目子公司工作职责1、各子公司对所承建项目(以路桥集团资质和以子公司资质中标)的经营负全责,公司经理是管理第一责任人,公司各领导按照职务分工对分管的业务负责。

2、各公司相关科室按照职能分工,对所承建项目的施工预算和成本控制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制定纠偏措施,经公司司务会议研究后执行,并及时上报路桥集团备案。

3、子公司应配合路桥集团预算和成本控制管理部门对项目的成本分析编制、施工预算确定、《施工任务令》签订、成本分析定期上报、项目财务关门和预考核等工作进行综合管理。

第八条项目经理工作职责1、项目经理是全面完成路桥集团施工预算核定的各项经济指标、实现项目经营目标的第一责任人,协调、处理好与业主、监理工程师的关系,负责安排、部署、督促项目经理部班子各成员及相关部门向路桥集团预算合约部提供本项目施工预算编制、施工预算动态管理、本项目工程造价的基础资料和数据。

2、组织制定项目管理层、各部门、施工队、班组和个人的成本控制职责、考核奖罚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

3、组织测算项目的阶段性成本目标,组织编制并审核项目年度、月度成本计划,审批成本计划以及项目管理层各部门、施工队、班组和个人的成本控制目标。

4、定期主持召开项目部的经济活动分析会议,对会议提出的造成成本差异的内外部原因和改进措施进行审阅,及时决策。

5、严格按照《施工任务令》的规定和路桥集团待摊费用提取的要求及时上交各项费用。

第九条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工作职责1、组织工程技术部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方案和工艺、技术改造和技术革新、施工组织及各种资源配备等的技术经济性进行评价和比较,选择和确定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的技术方案和施工工艺,审核工程技术部门预测的通过技术组织措施的优化带来的成本降低额和成本降低率。

2、组织有关部门编制质量成本计划,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一次合格。

通过对工程质量的过程控制,降低质量故障成本。

第十条项目部合同计量部门工作职责1、项目合同计量部门是施工预算的执行部门。

在接到下达的施工预算后,合同计量部门应根据项目承包合同和实际情况,对项目的总成本目标、年度成本目标、季度成本目标、月度成本目标等阶段性成本目标进行预测,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配合比等数据和资料,测算项目在施工预算的基础上的成本降低率和成本降低额。

2、成本分析初期,合同计量部门制订成本计划,以阶段性成本控制目标作为控制值,编制项目月度成本计划,通过下达成本计划明确机械、物资、财务、工程技术、劳资等相关部门的成本控制指标。

3、合同计量部门在进行工程劳务结算时,必须认真核对现场收方单的规范性和真实性,分段结算金额和数量均不得超出设计或批复数量,并同时让劳务队伍负责人签认结算单确认书。

4、成本核算过程中,将材料、机械、人工等实际消耗量、实际单价等数据、资料与初期月度成本计划中编制的材料、机械、人工等计划消耗量、单价等指标进行对比分析,出现偏差的找出偏差形成的原因,提出纠偏措施。

5、根据路桥集团发布的指导价、施工现场周边的市场价,测算劳务分包单价、内部作业组承包单价,及时与劳务队伍签订《劳务合作协议书》。

制定严格的计量支付程序,进行详细的结算交底,规范合同分包条款,规范合同签订程序。

6、认真研读主合同文件和主合同条款,及时按合同约定向监理工程师呈报变更索赔的书面资料和报告,对提出的变更索赔项目上报资料进行全程跟踪,加强合同的过程控制和管理,确保成本目标的实现。

7、项目在执行施工预算过程中,如果发生合同变更,且对已下达的总成本目标造成较大影响,其影响金额已超出成本分析中“不可预见费”金额,则应及时函告路桥集团预算合约部(必须是增加或减少后的最终清单合计,避免出现减少工程量上报,增加工程量不上报的情形),以便对施工成本及施工预算成本单价重新测算和认定,以实现对施工预算的动态管理。

8、牵头组织项目部各部门收集工程造价数据和资料,测算工时定额、机械台班定额,并定期上报路桥集团预算合约部。

第十一条项目部财务部门工作职责1、根据合同计量部门及其他部门提交的各种费用单据,依据路桥集团财务制度规定,按时计提和上缴待摊费用、机械设备折旧、周转材料摊销、试验仪器折旧以及工资附加等各项费用。

2、严格控制项目各项管理费用开支;及时向项目经理提供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以达到科学合理地使用和调集资金,降低财务成本。

3、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和项目财务管理办法,定期进行各项成本费用归集和实际成本核算。

4、依据路桥集团规定的有关财务结算及支付程序和项目部各相关管理部门提供的原始单据所形成的记账凭证,并根据项目经理部资金使用状况以及业主支付情况严格控制支付,不得出现超支现象。

5、根据项目有关规定,按时编制项目管理费用成本计划。

第三章标后预算的编制第十二条项目中标后,路桥集团经营部门在收到业主中标通知书的7个工作日内向路桥集团预算合约部移交项目编制标后预算的相关资料(包括中标项目的投标预算书及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在路桥集团确定承建单位的7个工作日内向承建单位移交项目施工的相关投标资料(不包括投标预算书)。

第十三条路桥集团预算合约部和承建单位、项目经理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和路桥集团的相关制度各自独立编制项目标后预算书(或项目成本分析书)。

路桥集团预算合约部编制标后预算应按统一的计算标准、统一的计算依据和统一的尺度进行。

为了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一致性,可根据情况对工程所在地的材料单价、劳务人员工资、设备租赁价格进行调查,同时综合应用实测法、经验估算法、定额法等多种计算方法,以确定项目的合理成本。

标后预算编制的主要依据有:1、工程造价数据和资料(1)现行有效版本的预算定额、标准:《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公路工程施工定额》、《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工地试验室成本费用标准》、企业定额。

(2)以往施工经验数据:施工成本指标价、项目工资总额控制、折旧提取、各种费用指标等。

(3)路桥集团内部人工、材料、周转设备、施工机械的现行指导价及工程所在地的实际材料价格、劳务人员工资、设备租赁市场价格。

(4)国家、行业关于工程造价的相关规定。

2、主合同:合同专用条款、合同谈判记录、招投标阶段的答疑和澄清文件,各支付细目所包括的工作内容、附属工程以及合同所包含的风险等。

3、合同工程数量。

4、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5、采购合同:应使用材料、物资采购合同签订的采购单价,适当考虑一定的损耗计算预算单价。

6、根据市场调查、历史的造价数据测算劳务分包单价、工程分包单价、机械物资租赁单价。

7、混合料配合比等。

第十四条承建单位或项目经理部应在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批复7个工作日内上报路桥集团预算合约部,预算合约部通过现场调查、协商谈判、报经主管领导审定,在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批复1月内确定最终的标后预算,核准待摊费用、下达《工程施工任务令》。

承建单位或项目经理部再根据路桥集团下达的施工任务令调整项目部的标后预算,形成项目的施工预算,并在签订《工程施工任务令》后15个工作日内报路桥集团预算合约部备案。

第四章施工预算的编制和确定第十五条由施工预算确定的项目总成本控制目标及各项经营指标,是考核项目部经营管理的主要依据。

《工程施工任务令》是路桥集团下发各项目部强制执行、严格考核的内控文件,一经签发下达,在项目实施期内原则上不得变动调整。

第十六条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确实遇到无法预见的风险,导致项目的预测成本突破项目的施工预算总成本或某支付细目结算单价超出路桥集团发布的指导价,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向路桥集团预算合约部书面报告,申请施工预算变动调整事宜。

施工预算及各项成本控制和经营指标的变动调整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最终议定。

施工过程中无法预见的风险主要指:1、招标文件划定的业主风险和其他特殊风险;2、主合同(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量的增减所造成的成本差额超出《工程施工任务令》所列的不可预见费用;3、项目大宗材料的涨跌额度扣减业主的差价补贴后仍超出《工程施工任务令》所列的不可预见费用等。

第十七条项目部对劳务分包、材料采购、机械租赁单价偏离路桥集团发布的指导价或市场价的,在合同签定之前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路桥集团并阐明导致价格偏离的具体原因以备查。

第十八条路桥集团在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中,对各项目部劳务分包、材料采购及机械租赁单价严重偏离路桥集团发布的指导价或市场价,或分项、分部工程材料用量和损耗出现严重超量等异常情形,且对项目成本控制产生较大影响的要及时以《项目成本控制质询函》的方式提出质询,项目经理部对提出的质询函要在7个工作日之内作出回应并以书面形式上报路桥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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