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专业课考研612法理学与宪法学考试大纲参考书目

2020年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专业课考研612法理学与宪法学考试大纲参考书目
2020年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专业课考研612法理学与宪法学考试大纲参考书目

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法理学与宪法学》科目大纲

(科目代码:612)

学院名称(盖章):法学院

学院负责人(签字):

编制时间: 2019年6月4日

第一部分《法理学》科目大纲

(科目代码:612)

一、考核要求

1、考生应当准确掌握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

2、考生应当准确掌握法理学原理及相关理论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内在逻辑。

3、考生应当能够综合分析各种法律问题和法律规则背后所包含的法理思想和法理精神。

4、考生应当了解法理学发展的前沿问题。

5、考生应当具有良好的法律思维和法律表达能力。

二、考核评价目标

1、考生对法理学的基本知识体系的掌握程度以及对法理学前沿问题的了解程度;

2、考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综合法学理论素养;

3、考生综合应用法理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考生进行法律研究的基础及进一步培养的潜力。

三、考核内容导论

第一节法理学的对象与性质

第二节法理学的历史

第三节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形成及其意义

第四节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中国化

第一章法的概念与本质

第一节法的概念

第二节法的本质

第三节法的基本特征

第四节法的要素

第二章法的产生、发展与历史类型

第一节两种对立的法的起源观

第二节法的起源

第三节法的历史类型

第三章法律的价值

第一节法律价值的概念

第二节法与秩序

第三节法与自由

第四节法与平等

第五节法与人权

第六节法与正义

第四章法的渊源与效力

第一节法的渊源

第二节法的分类

第三节法的效力

第五章法律关系

第一节法律关系的概念和分类

第二节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

第三节法律关系的内容

第四节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和消灭

第六章法律行为

第一节法律行为的概念

第二节法律行为的结构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一节法律责任的概念

第二节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

第三节法律责任的承担

第八章法律技术方法

第一节法律技术方法的概念

第二节法律解释

第三节法律推理

第四节法律论证

第九章中国社会主义法理学的历史文化基础第一节中国传统法学思想的形成和发展

第二节近代法理学的探索与变革

第十章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本质和作用第一节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产生

第二节中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作用

第三节中国社会主义法的发展及其历史经验第十一章中国社会主义法与民主政治

第一节法与民主政治的一般关系

第二节中国的民主政治制度是符合国情的选择

第三节中国民主政治的基本制度

第四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第十二章中国社会主义法与经济、文化、社会

第一节社会主义法与经济

第二节中国社会主义法与文化

第三节中国社会主义法与和谐社会

第十三章中国社会主义立法和法律体系

第一节中国社会主义立法的指导原则

第二节中国的立法体制

第三节中国的立法程序

第四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第五节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第十四章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实施

第一节法律实施的意义

第二节法律执行

第三节法律适用

第四节法律遵守

第五节法律实施的监督

第十五章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第一节依法治国的概念

第二节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形成与发展

第三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任务

四、参考书目

张文显等,《法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2010年2月第一版)。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四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年。

第二部分《宪法学》科目大纲

(科目代码:603)

一、考核要求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是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核心。以宪法和宪法现象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宪法学,在法学学科体系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宪法学以其特殊的功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从总体上准确把握宪法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历史发展、分类特征和学习要求,对于深入学习宪法学具有重要意义。

《宪法学》是法学专业的基础理论学科,在法学体系中占居重要的地位,以宪法、宪法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堪称“治国安邦之学”。该学科涉及面非常广泛,要求在学习和研究宪法的过程中,尽可能的具备较宽泛的相关知识储备,特别是政治学、经济学、中国历史及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知识。

《宪法学》要求学生掌握的基本知识点有:宪法学学科的基本背景知识及其学习方法、宪法学基本原理、宪法的历史发展、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国家性质与国家形式、国家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宪法实施的监督等;要求学生掌握的基本方法和能力是:能够比较熟练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各种宪法现象,通过比较国内外不同国家宪制的历史发展和现实特点,发现中国宪制的独特规律及其发展道路,并以此来指导中国的法治建设和国家治理。

二、考核评价目标

基本知识点的考核评价目标:识记并掌握《宪法学》中的基本知识点,深入理解中国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法治思维方法和能力的考核评价目标:理解并领会体现在中国现行宪法中的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能够运用“马魂、中体、西用”三融通的方法论视角来解读和理解中国宪法,能

够解读隐藏在宪法条文背后的立法目的,领会“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重要意义,增强中国法律人对中国宪制发展的道路自信、文化自信和制度自信。

三、考核内容

导论

第一节宪法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第二节宪法学的历史发展

第三节宪法学的分类和特征

第四节学习宪法学的意义和基本要求

第一章宪法学基本原理

第一节宪法的概念和本质

第二节宪法的分类和渊源

第三节宪法的制定、解释与修改

第四节宪法的效力和作用

第二章宪法的历史发展

第一节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宪法

一、清末预备立宪

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三、北洋军阀和国民政府的宪法

四、革命根据地的宪法性文件

第三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二、1954年宪法

三、1975年宪法

四、1978年宪法

五、1982年宪法

六、对1982年宪法的四次修改

第三章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一节宪法指导思想

第二节宪法基本原则

第四章国家性质与国家形式

第一节国家性质

第二节国家形式

第三节国家标志

第五章国家基本制度

第一节经济制度

第二节政治制度

第三节文化制度

第四节社会制度

第六章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公民基本权利的一般原理

第二节公民的基本权利

第三节公民的基本义务

第七章国家机构

第一节国家机构的一般原理

第二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第三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第四节国务院

第五节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六节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第七节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第八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九节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

第八章宪法实施的监督

第一节宪法实施

第二节宪法监督

第三节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

四、参考书目

《宪法学》编写组:《宪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首席专家:许崇德、韩大元、李林),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8年(2011年11月第1版)。

2017年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预习知识点:立法体制

2017年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预习 知识点:立法体制 立法体制包括立法权限的划分、立法机关的设置和立法权的行使等各方面的制度,主要为立法权限的划分。 立法权是一定的国家机关依法享有的制定、修改、废止法律等规范性文件的权力,是国家权力体系中最重要的、核心的权力。享有立法权是立法的前提,立法是行使立法权的过程和表现。 从广义上讲,根据享有立法权的主体和形式的不同,立法权可以划分为国家立法权、地方立法权、行政立法权、授权立法权等。国家立法权是由一定的中央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用以调整基本的、带全局性的社会关系,在立法体系中居于基础和主导地位的立法权。地方立法权是由有权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立法权。 享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权力机关可以是单一层次的,也可以是多层次的。行政立法权是源于宪法、由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的、低于国立法权和地方行政立法权;地方行政立法权又可分为不同的层次。授权立法权,又称委托立权或委任立法权,是有关的国家机关由于立法机关的授权而获得的、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进行立法的一种附属立法权。 立法体制的性质是与国家的性质相一致的,立法体制的形式则是与国家的结构形式和管理形式密切联系的。由于国情的不同,世界各国的立法体制呈现出多样化现象,主要有一元制、二元制两类。 当代中国是单一制国家,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的立法体制是一元性的立法体制,全国只有一个立法体系;同时又是多层次的。在我国,根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制定法律;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下属的部委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规章; 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规章。此外,按照“一国两制”的原则,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包括立法制度),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湖南大学土木工程:我的考研经历

湖南大学土木工程:我的考研经历 摘要:本人去年报考湖南大学的土木工程专业学术硕士,已被录取。感觉自己很幸运,但自己也是付出了很多努力的,看到现在考土木的学生那么多,分享一下个人的考研经验,希望能对你们有用。 与论坛研友交流获取更多考研信息,请关注:考研论坛 一、关于初试 数学、英语、政治大家自己找适合自己的方法看就行,这里主要说下专业课。 专业课我曾给某考研班打电话问过,那边接电话的人自称是已经考上这个专业的哈工程研究生,一份2010年的卷子,加上该考研班内部杂七杂八的一些东西,要买到300元,我当时就乐了:这哥们一定是想钱想疯了。然后索性就自己搞了。 专业课一般是材力和结力选其一,报名时选你认为把握大的就好。今年的结力我感觉题有点偏,有些地方复习的思路不太对,只是得了112分。复试时看到有几个哥们初试专业课是材料力学,分都在120+的样子,据他们说材力比结力容易,但仁者见仁吧。 结构力学出题选用龙驭球的书,我感觉这本书比较难,也没必要看这本书,那样会有种不分主次的感觉,主要是注意下这本书上的一些提法,比如“图乘法作弯矩图”,这本书上会叫做“用虚功原理作弯矩图”。 我觉得结力最难最偏的就是简答题,主要是问结力计算的一般方法步骤、和拱有关的问题。特别要注意拱,会有3-4个都是和拱有关的,没有计算,都是概

念理解。 计算题解法很基础,力法、位移法、力矩分配法,多做几道习题就能掌握。但这并不意味计算题很简单,因为题里给出的条件根本没有办法用对称简化,全凭算的小心,所以你一定要注意你的计算能力。 结力主要对着复习大纲看知识点,注意理解、掌握、了解的含义。 二、关于复试面试 面试顺序按初试排名挨个进,每人20分钟,一般不会少,今年17个人从上午8点一直干到了下午1点多。 流程是这样,进去先用英语自我介绍,然后有个老师专门针对你的介绍,用英语提几个问题,让你来答。然后是抽一个专业英语翻译的字条,先读一遍,然后翻译。接着就是从两堆纸条里分别抽2个问题,这个就看点了,有人抽的很难(比如:框架结构破坏的3种形态、单双向板破坏特征),有人抽的很简单(比如:混凝土梁正截面破坏的3种形态),涉及的方面会有:砌体、高层、抗震、混凝土、钢结构。最后就是聊天,给一个话题,谈你的看法,主要考察你平时对周围的关注情况、你的语言组织能力和思维。 三、关于复试笔试 笔试由混凝土和钢结构组成,各100分,3小时,用的教材是哈工大,北建工,华南水利水电学院等4校合编的教材。 1.混凝土 选择题每个1.5分,共40个。主要是基本概念,很简单,要注意受弯、压、

2019厦门大学法学院705法理学与宪法学与810民法学与刑法学考研复习全析(含真题答案)

2019厦门大学法学院705法理学和宪法学和810民法学和刑法学考研复习全析(含真题答案) 《2019年厦门大学考研法学院复习全析(含历年真题答案,共七册)》由群贤厦大考研网依托多年丰富的教学辅导经验,组织教学研发团队和厦门大学优秀研究生合作整理。全书内容紧凑权威细致,编排结构科学合理,为参加2019厦门大学考研同学量身定做的必备专业课资料。 《2019年厦门大学考研法学院复习全析》全书编排根据考研参考书目: 《法理学》(第四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和北京大学出版社《宪法学原理》,朱福惠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 《民法》(王利明第六版) 《刑法学》(张明楷第四版) ----------厦门大学往年的参考书目为------------ 1、《法理学》(第三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和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民法》(第四版),柳经纬主编、朱炎生副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09年9月版(另需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3、《宪法学原理》,朱福惠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4、《刑法总论》,陈立、陈晓明主编,厦门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或2011年8

月第七版。 本资料将结合提供的往年厦大考研真题内容,帮助报考厦门大学考研的同学通过厦大教材章节框架分解、配套的课后/经典习题讲解及相关985、211名校考研真题和解答,帮助考生梳理指定教材的各章节内容,深入理解核心重难点知识,把握测试要求和考题命题特征。 通过研读演练本书,达到把握教材重点知识点、适应多样化的专业课考研命题方式、提高备考针对性、提升复习效率和答题技巧的目的。同时,透过测试演练,以便查缺补漏,为初试高分奠定坚实基础。 适用院系: 法学院: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和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和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财税法学 台湾研究院:宪法和行政法(涉台法律问题)、0301J7台湾研究(涉台法律问题) 知识产权研究院:知识产权法学 南海研究院:海洋法学 海洋和海岸带发展研究院:海洋事务 适用科目: 705法理学和宪法学、810民法学和刑法学 本书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内容:

考研法理学试题库

法理学试题库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字母标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 1、法学上通常所说的法的渊源是指() A、历史渊源B.理论渊源C.形式渊源D.效力渊源 2、法律意识中的最高层次是() A.法律理论B.法律观点C.法律心理D.法律知识 3、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或根据称为() A.法律关系主体B.法律关系客体C.法律关系内容D.法律事实 4、属地原则是指() A.确立法律对人的效力的原则B.确立法对地域效力的原则 C.确立法的溯及力的原则D.确立法的时间效力的原则 5、中国第一部较系统的封建法典是() A.《法经》B.《秦律》C.《九章律》D.《北齐律》 6、行政执法的特点是() A.一般具有单方面性B.具有被动性C.不告不理D.稳定性 7、“法治”一词的概念是指() A.与人治对称B.执法者严明C.法律和制度D.与专制对称 8、中国有权监督宪法实施的国家机关是() 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B.国家司法机关C.国家检察机关D.国家行政机关 9、属于法的本质属性的是() A.阶级性B.公开性C.普遍性D.规范性 10、法系划分的标准是() A.法的历史传统B.法的历史类型C.法的阶级本质D.法的立法体制 11、徒法不足以自行说的是() A.法律万能B.法律可有可无C.法律不能自己行走D.法律有局限性 12、法律义务是指法律关系主体() A.可以自己做出一定的行为B.可以要求他人做出一定的行为 C.可以自己不做出一定的行为D.必须做出一定的行为 13、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共同点是() A.规范内容相同B.指导思想相同C.实施方式相同D.表现形式相同 14、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是指() A.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B.法律规范的制定方式 C.法律规范的经济基础D.法律规范由哪些部分构成 15、普通法法系国家法律的分类是() A.公法和私法B.普通法和衡平法C.普通法和根本法D.普通法和一般法 16、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可合称为() A.授权性规范B.义务性规范C.委托性规范D.准用性规范 17、法律编纂是一种() A.对原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B.不改变原有规范性法律文件内容 C.不是立法活动D.是一种立法活动 18、法的关系根源于() A.思想社会关系B.人与人的关系C.人与物的关系D.物质生活关系 19、我国的司法解释一类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解释,另一类是()

法理学派代表人物

法理学派代表人物 古希腊的法律思想代表: 一、智者学派 正义就是遵循习惯和惯例而已——演变成后来的历史法学派 激进派: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演变成后来的分析实证学派奥斯丁的思想 法律是约定的善,而不是什么理想的正义或者自然的善——古典自然法 苏格拉底 二、柏拉图 《国家篇》(《理想国》)、《政治家篇》、《法律篇》 正义问题是其法律思想的主题。 ——坚持城邦社会分工论,政治正义分为“自然的政治正义”和“习惯的政治正义” 三、亚里士多德 《政治学》、《尼各马可论理学》 提出了法治的经典定义,建立了系统性的法治理论。 ——“城邦以正义为原则。由正义衍生的礼法,可凭以判断(人间的)是非曲直,正义恰正是树立社会秩序的基础”;“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该是良好的法律” ——提出了分配正义与平均正义(矫正正义)的区分 ——提出“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 罗马法学: 一、特征:产生的先导性、内容的完备性、影响的深远性 二、代表人物: 西塞罗——《论共和国》、《论法律》 ——把古希腊的自然法思想发展为系统的自然法论,区分了自然法和认定法,认为自然法是神的理性和自然正义,是衡量人定法的正当性标准 三、五大法学家——盖尤斯、保罗、乌尔比安、帕比尼安、莫蒂斯蒂鲁斯 引证法 国法大全 欧洲中世纪法学: 3R运动——罗马法学的复兴、文艺复兴、宗教改 一、注释法学派——代表世界性的罗马法系形成,为西方两大法系的格局奠定了基础。 第一阶段:伊纳留、阿佐、阿库休斯; 第二阶段:阿尔伯特鲁斯、巴尔多鲁(最主要代表)、巴尔都斯 二、教会法学 三、经院哲学家的法律观 奥古斯丁:对教会法的影响很大 阿奎那——《神发大全》;四分法:永恒法、自然法、上帝法、人类法 西方近代法学的开新: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理学考研真题

2015年北京大学法学考研参考书(育明考研推荐) 北京大学法学院考研参考书 宪法: 1.肖蔚云《宪法》(2008版);《宪法学概论》北大出版社 2.张千帆《宪法学导论——原理与应用》(第二版);《宪法学》(第二版)法律出版社 3.魏定仁、甘超英《宪法》 4.周叶中《宪法》第二版北大、高教出版社 5.胡锦光《宪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第二版)人民大学出版社 6.王磊《宪法的司法化》、《选择宪法》中国政法出版社 7.魏定仁《宪法学》自考版北京大学出版社 行政法: 1.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三版) 2.罗豪才、湛中乐《行政法学》第二版 刑法: 1.陈兴良《规范刑法学》 2.双杨《中国刑法论》(第四版) 3.张明楷《刑法学》(第三版) 4.陈兴良《刑法案例教程》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 5.杨春洗,杨敦先郭自力《中国刑法论》(第4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刑事诉讼法:1.汪建成《刑事诉讼法概论》

2.陈光中《刑事诉讼法》(第二版) 3.陈瑞华《刑事审判原理论》(第2版) 4.陈瑞华《刑事诉讼前沿问题研究》人大出版社 民法: 1.魏振瀛《民法》(第三版) 2.陈华彬《物权法》 3.崔建远《合同法》 4.刘凯湘《民法总论》北大出版社 5.梁慧星、陈华彬《物权法》(第四版)法律出版社 6.尹田《物权法理论评析与思考》(第二版)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7.梁慧星《民法总论》《物权法》 民事诉讼法:1.潘剑锋《民事诉讼法学》(2008版);《民事诉讼原理》北大出版社 2.江伟《民事诉讼法》(第三版) 3.刘家兴、潘剑锋《民事诉讼法学教程》(第二版)北大出版社08 国际法:《国际法》人大版远程教育系列,白桂梅,朱丽江主编。 法理:《法理学》北大版远程教育系列,周旺生著。 《法理探索》周旺生著 经济法 《经济法学》北大版,张守文主编(必看) 《经济法》杨紫煊,北大高教版第2版,反垄断部分这本书稍好 《企业与公司法》北大版,甘培忠著,第四版 《财政税收法》,法律出版社,刘剑文主编,第三版 《经济法理论的重构》,人民出版社,张守文著

法理学基本原则

1、法学又称法律科学,是一切专门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的总称。 2、法学体系,指法学是一个由各个互不相同、但有联系的分支学科构成的知识系统。 3、法理学是我国法学体系中处于基础理论地位的理论学科,它是系统阐述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从总体上来研究法和法律现实的一般规律,研究法的产生、本质、作用、发展等基本问题,研究法的创制和实施的一般理论,并着重研究我国社会主义法和法制的基本理论问题的理论学科。 4、社会调整就是通过一定的社会权威,确定社会生活主体的行为方式,指明其发挥作用和发展的方向,有目的地将其纳入一定的秩序之中。社会调整是实现社会秩序、维持社会正常运行的必须手段。 5、习惯是人们在长期的共同生产和生活中逐步形成并把它固定下来的,传统、集体感和恐惧感是维护其有效的重要力量,并对违反习惯者严厉惩罚的原始时期的行为规范。。习惯是原始社会主要的社会调整手段。 6、个别性调整是最早发展起来的社会调整。它是按照针对具体人、具体事所确定的行为方式,对人们的行为进行的一次性调整。 7、规范性调整就是针对某一类主体、某一类情况而使用一般行为规则进行的重复性的调整。 8、法律规范规定人们的行为可以怎样做、应该怎样做或禁止怎样做,它是评价人们行为是否合法的标准,是指引人们的行为、预测未来行为及其后果的尺度,同时也是制裁违法行为的依据。 9、法是指由国家专门机关创制的,以权利义务为调整机制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的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 10、法的价值就是法这个客体(制度化的对象)对满足个人、群体、社会或国家需要的积极意义。 11、法制是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地区的法律制度的简称。包括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现行法律规则,而且包括法在实际生活中的运行,法律运行的机制,一个国家的法律文化传统,占主导地位的法律意识,发现教育以及法学研究等等,它是一国、地区法律上层建筑诸因素构成的系统。 12、法系按照法的历史传统和法的外部特征对法进行的分类。 13、大陆法系是以古代罗马法为基础和以19世纪初法国民法典为传统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各国法律的总称。 14、英美法系是以英国法为传统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各国法律的总称。又称英国法系、普通法法系。 15、法律移植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部分甚至大部分都是从另一个国家法律制度或许多“法律集团”中输入的一种现象。 16、法的历史类型就是按照法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及社会需要对法所作的基本分类。 17、法治是指依法治理国家的原则。 18、一国两制指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按照这个原则来推行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完成。 19、法的原则指体现法的本质和内容的法的基本出发点和指导思想。 20、社会主义法的原则指反映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内容的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出发点和指导思想。

湖南大学考研复试经验

有机化学复试进行时 2011年有机化学复试时间是3月27日上午8点开始。老师们会先召集同学们在医药化工厂一楼的会议室(记得好像是106)那里开会,发给大家五份表,其中三份是各个项目的评分表,是一样的;第四份是总评表,第五份是选导师的表,这五份表都要回收的。开会时主要是介绍一下有机组的导师,还说一些调剂的事情。面试是分三个项目的,分别是:综合面试、专业面试、英语翻译,各个项目在三个独立的地方。我们那时候面试的有87人,包括有机和高分子专业的,老师安排1-30先排队专业面试,31-60综合面试,61-87英语翻译,排队的时候都是不分次序的,在1-30号的同学也可以先去综合面试或者英语翻译,看到哪里少 人可以先到哪里去。 我那时候是先专业面试的,在你专业面试前老师会先收表,谁先交谁就先面试。我那时候专业面试的主考官是汪秋安,另外还有两个老师,我那时候都是汪老师问我问题,另两个老师在一旁听,不知道他们俩有没有评分。我那时候是先自我介绍,然后问我六级过了没有,问我是哪里的,为什么考湖南大学而不考XX学校,又说一些调剂的东西,最后问了我一个专业的问题就是:蒸馏加热到199摄氏度的时候应该用什么冷凝管。 第二关我去了英语翻译的,这一关是需要朗读和翻译一段英文文献,具体哪一段由老师随机确定,确定第一段后老师会给你准备三分钟左右的。翻译的时候不会就跳过去就行了,一般不可能做到全部翻译出来的。翻译才10分,差距最大也就是2-3分那样子。 第三关我去了综合面试,这一关我觉得就是跟老师聊天的,问大学成绩,四六级,问你复试笔试考得怎么样,告诉你你初试的排名多少,又跟你说如果没被录取的话,不要放弃校 内调剂的机会。

法理学重点整理

法理学重点整理 1.法学研究对象的认识论(了解分析法学派、自然法学派、社会法学派及本书观点) 2.法学的研究方法(了解有哪几种) 3.法理学的性质 4.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中国化的进程(了解三次飞跃,重点是第三次飞跃) 5.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观点 6.法的基本特征 7.法的作用及其分类(学会区分法的作用的分类,重点法的规范作用) 8.法的局限性 9.法的定义(了解各种学说,重点是马克思主义的法定义) 10.法的渊源的内涵及类别(注意区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习惯法和习惯) 11.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 12.法的分类(了解划分方法,注意一般法和特别法的效力位阶) 13.法的效力范围(掌握法的对象效力遵循的原则;法的时间效力中最重要的是法的溯及力及原则;了解法的空间效力) 14.法的效力冲突及处理原则 15.法律体系的概念及特点 16.法律部门的概念及特点 17.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 1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注意已经形成了,注意和法治体系不要混淆;了解当前九个主要法律部门) 19.法律概念的分类 20.法律规则(了解三要素说、二要素说,重点法律规则的三大特点) 21.法律规则的分类 22.法律原则的概念及作用(了解) 23.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 24.法律原则的分类(了解) 25.法律原则的适用

26.权利和义务的概念(了解各种学说,重点是P131页) 27.权利和义务的分类(了解不同的分类,重点应有权利和义务,现实权利和义务,法定权利和义务;一般权利和义务与特殊权利与义务;第一性权利和义务与第二性权利和义务) 28.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了解关系,重点是权利本位的四个法律特征) 29.法律行为的概念及基本特征 30.法律行为的结构(了解内在方面与外在方面包含哪些) 31.法律行为的分类(了解即可,注意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公法行为与私法行为;主行为与从行为) 32.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33.法律关系的分类(了解有哪几种分类,重点是调整性法律关系与创设性法律关系;纵向法律关系和横向法律关系;第一性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 34.法律关系的主体(了解有哪几种) 35.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重点是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6.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和特征及种类 37.法律规范的概念 38.法律事实的概念和种类(注意区分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39.法律责任的概念 40.法律责任的构成 41.法律责任的种类(了解即可) 42.法律责任的原则概念及种类 43.法律责任的认定与规则原则 44.法律责任的承担(了解有哪些方式,注意违宪制裁) 45.法律责任减轻的情形 46.法律责任免除的条件和方式 47.法的起源的一般规律 48.法和原始习惯的区别 49.法的历史类型(了解有哪几种) 50.法律演进的概念及基本规律

2022湖南大学考研专业简章

根据教育部《湖南大学关于选拔普通高校优秀考生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对普通高校毕业生进入硕士阶段学习提出如下要求。 一、报考事项安排 1.每年报考我校的考生很多,要早复习,早准备。按照考试范围复习。 2.我校考生,到学校考试中心,办理内部试卷。 3.每年有很多考生,不知道考试重点范围,不知道考试大纲要求,盲目复习,浪费时间和精力,复习效果很差,影响考试。 4.每年有很多考生,选择错误的复习资料,解题思路及讲解答案都是错误的,具有误导性,不利于复习。 5.学校为考生正确复习,印刷内部试卷。 6.内部试卷:包含考试范围、历年真题、考试题库、内部复习资料。 7.专业课,学校出题。一定要按照内部试卷复习,每年都有原题出现。 8.内部试卷联系QQ363.916.816张老师。学校安排邮寄,具体事项联系张老师。 二、选拔对象条件 1.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主干课程成绩合格,在校学习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招生专业计划 1.招生要求和专业,详见《教育部选拔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进入硕士阶段学习招生及专业总表》。 2.学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拟招生人数(含推免生),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我校招生计划、各专业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我校部分专业将另设计划用于接收调剂生,具体事项及拟招生人数将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四、报名资格审核 1.报考考生按照《教育部选拔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以下简称《专业对照及考试课程一览表》选择报考专业,并填写《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进入研究生阶段

法硕考研法理学真题分享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 法硕考研:法理学真题分享 一、单项选择题 1、法律格言说:"不知自己之权利,即不知法律。"关于这句法律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不知道法律的人不享有权利 B.任何人只要知道自己的权利,就等于知道整个法律体系 C.权利人所拥有的权利,既是事实问题也是法律问题 D.权利构成法律上所规定的一切内容,在此意义上,权利即法律,法律亦权利 【答案】C、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考点】对法律格言的理解 【解析】有关法律格言涵义阐释的题目,最好的做题方法是采取排除法。选项A,权利不因为是否知道法律而受到影响。选项B,权利只是法律体系的一部分,好比冰山一角。选项D,权利和法律显然不能等同。再分析选项C,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对应的是实然和应然。首先是法律赋予了某项权利,其次是在现实中行使某项权利。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考研大军,研究生就业问题近年来也成为热点话题。官方发布的研究生总体就业率高达95%以上,但有的专业首次就业率甚至低至5.56%。究竟什么才是真实的情况,也许永远也无法知道,但多几个渠道了解信息,或许能在作决定时提供帮助。 七成高校研究生就业率超95% 凯程考研以"专业、负责、创新、分享"的办学理念,突出"高命中率、强时效性、全面一条龙服务"的特色,成为考研学子选择专业课辅导的首选。10年来已有千余位考生在凯程的帮助下顺利考取全国著名高校,引发业界强烈关注。 2、.张女穿行马路时遇车祸,致两颗门牙缺失。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认定司机负全责。张女因无法与肇事司机达成赔偿协议,遂提起民事诉讼,认为司机虽赔偿3,000元安装假牙,但假牙影响接吻,故司机还应就她的"接吻权"受到损害予以赔偿。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法理学作业答案

法理学作业答案 Final approval draft on November 22, 2020

第一章法理学绪论 1、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 答: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法和全部法律现象的共同发展规律及其规律性,特别是社会主义法的基本问题,主要包括: (一)法律的起源、发展和消亡 (二)法律的本质和作用 (三)法律和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 (四)法律的创制和实现 (五)法律的价值 2、法理学的基本范畴和基本问题 答:法理学基本问题主要包括3个:法律是什么法律应该是什么如何认识法律前2个问题是法律的本体论问题,后1个问题则是法律的认识论问题。 3、法理学在法学体系的地位 答: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占有特殊地位,即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 (1)法学的一般理论。法理学以“一般法”即整体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所谓“一般法”,首先指法的整个领域或者说整个法律现实,即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国际法等在内的整个法律领域,以及现行法从制定到实施的全部过程。其次指古今中外一切法。 (2)法学的基础理论。法理学的对象是一般法,但它的内容不是一般法的全部,而仅仅是包含在一般法中的普遍问题和根本问题。法理学属于法学知识体系的最高层次,担负着探讨法的普遍原理或最高原理,为各个部门法学和法史学提供理论根据和思想指导的任务。 (3)法学的方法论。除作为法的一般理论和法学基础理论之外,法理学还是法学的方法论。法理学通过研究法学的方法,建立起科学的方法论体系,为整个法学研究提供方法论 4、法理学的学习方法有哪些 答: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原则;一般的科学方法;具体的科学方法;法学特有的研究方法。

法硕考研:法理学真题

法硕考研:法理学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法律格言说:"不知自己之权利,即不知法律。”关于这句法律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 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不知道法律的人不享有权利 B.任何人只要知道自己的权利,就等于知道整个法律体系 C.权利人所拥有的权利,既是事实问题也是法律问题 D.权利构成法律上所规定的一切内容,在此意义上,权利即法律,法律亦权利 【答案】C、 【考点】对法律格言的理解 【解析】有关法律格言涵义阐释的题目,最好的做题方法是采取排除法。选项A,权利不因 为是否知道法律而受到影响。选项B,权利只是法律体系的一部分,好比冰山一角。选项D, 权利和法律显然不能等同。再分析选项C,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对应的是实然和应然。首 先是法律赋予了某项权利,其次是在现实中行使某项权利。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考研大军,研究生就业问题近年来也成为热点话题。官方发布的研究生总体就业率高达95%以上,但有的专业首次就业率甚至低至 5.56%。究竟什么才是真实的情况,也许永远也无法知道,但多几个渠道了解信息,或许能在作决定时提供帮助。 七成高校研究生就业率超95% 凯程考研以”专业、负责、创新、分享”的办学理念,突出”高命中率、强时效性、全面一条龙服务”的特色,成为考研学子选择专业课辅导的首选。10年来已有千余位考生在凯程的帮 助下顺利考取全国著名高校,引发业界强烈关注。 2、?张女穿行马路时遇车祸,致两颗门牙缺失。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认定司机负全责。张女因无法与肇事司机达成赔偿协议,遂提起民事诉讼,认为司机虽赔偿3,000元安装假牙, 但假牙影响接吻,故司机还应就她的”接吻权"受到损害予以赔偿。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 是正确的?() A.张女与司机不存在产生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 B.张女主张的"接吻权"属于法定权利

法理学 名人名言

法理学名人名言 1、法律的保护比个人的保护更有力。 2、法律有效力国民便昌盛。 3、造法易,执行难。 4、不确定性在法律中受到非难,极度的确定性反而有损确定性。 5、法律的解释具有法律的效力。 6、法学家的共同意见具有习惯的力量。 7、在用语中不存在模糊性时,不得允许探索用语的意图。 8、对制定法应当做严格解释。 9、习惯是法律的最好解释者。10、没有法律就没有犯罪,没有法律就没有刑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11、实施违法行为或者是基于预谋、或者是基于冲动、或者是基于偶然。12、审判不应依照先例,而应依照法律。13、没有事先公布的法律就没有刑罚。14、简短是法律之友,极度的精确在法律上受到非难。15、警察是法庭的仆人。(警察必须根据法庭传召出庭作证)16、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17、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18、救济走在权力之前,无救济即无权力。19、法律乃是改革的主要力量,是解决冲突的首要渠道。20、如果行政权力的膨胀是现代社会不可豁免的宿命,那么为了取得社会的平衡,一方面必须让政治充分反映民众的意愿,另一方面在法的体系中应该最大限度地尊重个人的主体性,使他们能够与过分膨胀的行政权力相抗衡。21、法律的调整对象是行为,而所谓社会关系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行为互动或交互行为,没有人们之间的交互行为,就没有社会关系。法律是通过影响人们的行为而实现对社会关系的调整。22、在一个秩序良好的国家中,司法部门应得到人们的信任和支持。从这个意义出发,公信力的丧失就意

味着司法权的丧失。23、司法,就其本质而言,就是平等;越缺乏平等条件的地方,就越难看出在刑罚平等上有什么司法。24、人与人是不相同的,人们不能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解成平等就是一视同仁、人人相等。25、我们作为人而有权拥有的平等是环境平等,而不是个人平等。26、任何事情,只要与自然发颠扑不破的永恒要走向冲突,就是无效的,因而也就不能约束任何。27、法律的力量仅限于禁止每一个人损害别人的权利,而不禁止它行使自己的权利。28、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二为一,法官便将握有压迫者的力量。29、如同人们一般所理解的一样,法律行为是对特定法律秩序中所有事实要件的抽象,其中主要是那种不违法的行为,同时也不是法律交易的行为,这类行为也要产生法律上的后果。这种根据法律规定而导致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就是法律行为。30、刑罚的严厉程度应该只为实现其目标而绝对必需。所有超过于此的刑罚不仅是过分的恶,而且会制造大量的阻碍公正目标实现的坎坷。31、没有事先公布的法律就没有刑罚。 32、法律没有禁止的,都是公民的权利。33、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34、习惯法非但不比法令灵活,非但不必法令更容易适应新的条件,而且相反,它更趋向于抱残守缺、因循守旧、难以变化。35、对于犯罪最强有力的约束力量不是刑罚的严酷性,而是刑罚的必定性,因为,即便是最小的罪恶,一旦成了确定的,就总令人心悸。36、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37、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38、39、我们的时代是权利的时代。

法理学(朱苏力)修正版

xx 教学大纲《法理学》 第一讲何为法律视频 1、2 一、制定法 二、习惯法 三、法理与情理 四、自然法 五、权限内的裁量 六、定义之争第二讲法律的功能及特点视频 3、4 一、功能 二、法律的功能 三、法律的特点 四、后果主义 第三讲法理学问题(法律起源于复仇) 视频 5、6

一、三种规则遵守方式 二、复仇 三、复仇的弱点? 四、复仇弱点之校正 五、制度化的复仇 六、法律的发生第四讲法律的起源(视频 7、8 一、前提条件 1. 劳动分工 2. 剩余劳动 3. 国家统一? 二、新问题 1. 代理问题 2. 信息问题 3. 意识形态问题第五讲法系问题视频 9、10 一、法系作为法理学问题 二、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特点 三、大陆法系的制度优点

四、英美法系的制度优点 五、xx 在法系上的制度选择第六讲自由主义(个体主义)视频 11、12 一、基本观点 二、自由主义的多种形态 三、法治 四、自由: 消极与积极 五、自由的限度第七讲自由主义(个体主义)视频 13、14 六、自由的责任 七、个人主义 八、自由主义的发生九、自由主义对法律的贡献 十、自由主义的理论与实践难题第八讲社群主义法理学视频 15、16 一、针对的问题(背景)

二、什么是社群 三、主要观点与主张 四、社群主义的理论困境 五、社群主义法学的实践难题 六、xx 的社群主义问题第九讲xx 法理学视频 17、18 一、问题 二、被遗忘的xx 三、现代民族国家的xx 问题 四、人治到法治 五、法理学 xx 的经验第十讲xx 问题视频 19、20 一、民族国家建立过程中的 xx 问题二、xx 之后(从人治到法 治) 1. 魅力型政治(人治) 2. 传统型政治(法治) 3. 法理型政治(法治)

湖南大学研究生工程数学历年试卷

湖南大学研究生 课程考试命题专用纸 考试科目: 工程数学 专业年级:2011级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考试形式:闭卷(可用计算器) 考试时间: 120分钟 ……………………………………………………………………………………………………………………… 注:答题(包括填空题、选择题)必须答在专用答卷纸上,否则无效。 一. 填空题(每小题5分,共30分) 1. 用 355 113 作为圆周率 3.14159265π=L 的近似值时,有 位有效数字。 2. 2()(5),x x x ?α=+- 要使迭代法1()k k x x ?+= 局部收敛到*x = 则α的取值范围是 . 3. 若12,21A ??=? ??? 则谱条件数1 222 ()Cond A A A -=?= . 4. 设01,,,n x x x L 为1n +个互异的插值节点,() ()(0,1,,)() j i j i i j x x l x i n x x ≠-==-∏L 为拉 格朗日插值基函数,则 1 (0)n n i i i l x +==∑ . 5. 已知实验数据 则拟合这组数据的直线为y = . 6. 要使求积公式 1110 1 ()(0)()4 f x dx f A f x ≈ +? 具有2次代数精度,则 1x = , 1A =

二. ( 11分) 给定方程32()360.f x x x =+-= (1) 证明该方程在区间(1,2)内存在唯一实根*;x (2) 用牛顿迭代法求出*x 的近似值,取初值0 1.5,x = 要求5110.k k x x -+-< 三.( 10分) 用高斯列主元素消去法解线性方程组 123123201128.2419x x x --????????????-=-??????????? ??????? 四.(10分) 给定线性方程组 12321111111,1121x x x -????????????=??????????? ??????? 写出求解该方程组的雅可比迭代格式,并分析雅可比迭代法的收敛性。 五.(13分) 试根据数表 构造Hermite (埃尔米特)插值多项式().H x 六.(10分) 求常数,αβ使积分 ()12 20 x e x x dx αβ--? 取最小值。

2012年厦门大学705法理学和宪法学(法理学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2年厦门大学705法理学和宪法学(法理学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 厦门大学 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考试科目:705法理学和宪法学 招生专业: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院、地学部(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尘态学院)各相关专业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40分) 1.制宪机构 2.居民委员会 3.基本权利冲突 4.获得物质帮助权 5.法的编纂 6.司法平等原则 7.推定权利 8.法的溯及力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 1.简述美国学者卡尔·罗文斯坦(Karl Lowenstein)的宪法分类。 2.简述中国宪法中的分工与制约原则。

3.简答法律职业的特征。 4.简答法律解释的原则。 三、分析题(每题15分,共30分) 1.湖南卫视连续举行的“超男”、“快女”等选秀节目收视率较高。2011年,国家广电总局要求禁止在黄金时段播出此类选秀节目。试分析国家广电总局的这一要求涉及到公民的哪些基本权利,其合宪性如何。 2.2011年10月,广东佛山发生了“小悦悦事件”。一司机肇事撞倒并碾压过小悦悦后逃逸,经过的18个路人都对此冷眼漠视,只有最后一名拾荒阿姨陈贤妹上前施以援手。有人主张对这些冷漠的路人予以法律制裁或今后要制定要求路人负有救助义务的法律。请结合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分析可否通过法律提升道德。 四、论述题(每题20分,共40分) 1.宪法上的人民主权原则与基本人权原则之关系。 2.请谈谈你对法治与人治之间差别的看法。 参考答案(含视频讲解): 厦门大学 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考试科目:705法理学和宪法学

法理学名词解释

法理学的对象:法理学以法律现象的一般性、普遍性问题为研究对象。 法:法是反映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得到国家强制力保证的、通过赋予社会关系参加者权利与义务的方式实现的规范体系。 法律概念:在法律上对各种事实进行抽象,概括出它们的共同特征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 法律规则:一种特殊的、逻辑上周全的规范。 调整性规则:直接体现法对社会关系调整职能的规则,包括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和禁止性规则。 保护性规则:体现法对社会关系的保护职能,它规定的是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措施。授权性规则:规定主体享有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的权利,肯定了主体为实现其利益所必需的行为自由。义务性规则:也称积极义务规则,是规定主体应当或必须做出一定积极行为的规则。 禁止性规则:规定主体不得做出一定行为,即规定主体的消极不作为义务,以实现权利人的利益。 绝对确定性规则:规定了主体权利、义务或法律责任的内容,不允许执法和司法人员进行自由裁量。 相对确定性规则:对主体权利、义务或法律责任做出概括规定的同时,又允许执法人员在规则规定的范围以内根据事实状态进行选择,做出一定自由裁量。 强行性规则:规定了明确的行为模式,行为主体必须遵守规则的规定,不允许自行协议解决问题。 任意性规则:在规定主体权利义务的同时,允许当事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协商自行设定权利义务。确认性规则:对在法律调整之前就已经存在的各种行为方式和行为关系进行评价,通过授予法律权利和设定法律义务对该行为在该关系予以确认并加以调整。 构成性规则:以该规则的规定作为产生某种行为方式的前提条件的法律规则。 确定性规则:直接而明确地规定某一行为规则的内容,无须援用其他立法文件加以说明的法律规则。 委任性规则:又称委托性规则,是指没有明确规定某一行为规则的具体内容,只是委任某一国家机关加以规定的法律规则。 准用性规则:虽然没有直接规定某一行为规则的内容,但明确指出在这个问题上可以适用其他法律条文或法律文件中某一规定的规则。 法律原则:可以作为规则的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原理和准则。 基本原则:体现法的总体指导思想、基本精神和价值取向的原则。 具体原则:基本原则在不同领域或法律调整过程不同阶段的具体化。 社会原则:法反映和体现一定形态社会关系的基本内容,确认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这会制度的原则。专门法律原则:反映和体现法律自身特点和规律性的原则,被称为真正意义上的“法律原则”,或者“纯粹”的法律原则。) 公理性原则:从一定形态的社会关系本质中产生出来,得到社会成员广泛公认并被奉为法律准则的公理。政策性原则:国家在管理社会事务的过程中为实现一定目标而作出并被确认为法律准则的政治决策。 法的历史类型:依据法所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及所体现的国家意志的性质不同,而对各种社会的法律制度所做的分类。 法系:根据历史渊源、历史传统、存在样式和运行方式的不同而对当今法律制度做出的分类。

法理学和宪法学名词解释真题

法理学和宪法学 名词解释 1 选择和提炼一定的资源,以实现权力和权利的制度性配置的过程。这种使法得以形成的资源、进路和动因,就是法的渊源。 2指的是与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等的全面发展相适应、相协调的,包括了法律制度的变迁、法律精神的转换、法律体系的重构等在内的法律进步过程与趋势。 3 多种法律文书、宪法判例和宪法惯例的宪法。不成文宪法最显著的特征在于,虽然各种法律文件并未冠以宪法之名,却发挥着宪法的作用。 4 法规范,在宪法主体之间产生的,以宪法上的权利和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政治关系。是立宪社会最为基本的政治秩序在法律上、尤其是在宪法上的表现。 组成的,代表国家行使权力以实现统治阶级任务的国家政权机关的组织体制。 6普通法系、判例法法系,指以中世纪以来至今的英国普通法为基础的,以及在其法律传统的影响下所形成的各个国家与地区的法律的总称。 7

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之间的相互关系。 8 范围内设立的,享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区域。 9 作方式,它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方式、方法、程序的总和。是人民直接参与管理国家事物和社会事物的一种形式,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 10 规范自身的不同性质、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和不同方法等所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法律部门是法律体系的基本组成要素,各个不同的法律部门的有机组合,便成为一国的法律体系。 11 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法律事实首先应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外在现象;其次,应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能够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 12 载体诸方面的体系和制度所构成的有机整体。其核心是有关立法权限的体系和制度。 13 定,行使权力(权力)和履行义务(职责)的活动。 14

法理学考研题库【经典教材课后习题1-3章】【圣才出品】

第一编法学导论 第一章法学 1.什么是法学? 答:法学是指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 作为一门系统的科学,法学必须对其研究对象进行全方位的研究,即既要对法进行历时性研究——考察研究法的产生、发展及其规律,又要对法进行共时性研究——比较研究各种不同的法律制度,分析它们的性质、特点以及相互关系;既要研究法的内在方面,即法的内部联系和调整机制等,又要研究法的外部方面,即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联系、区别及相互作用;既要研究法律规范、法律体系的内容和结构以及法律关系、法律责任的要素,又要研究法的实际效力、效果、作用和价值。 2.如何认识和理解法学与相邻学科之间的关系? 答:(1)法学与其他学科有着特殊联系 ①法学吸收其他学科的认识成果来说明法律现象,从而使它能够深入到法的本质和价值基础中,解答法的外在方面,同时也以自己的认识成果推动其他学科的发展和新学科的产生。 ②在现代社会,法律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有关法律现象的许多问题不是纯粹的法学问题,而是属于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双边问题或多边问题。 ③在法治时代,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都可能转化为法律问题并提交给法律机关处理,这就要求法律工作者具有比较广泛的知识,以至要求法律人才是知识复合型人才。 (2)在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中,法学与哲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历史学、

逻辑学的联系尤为突出。 ①法学与哲学 哲学是人类知识的总结和概括。在思想史上,哲学曾经包容法学在内的一切学科。19世纪中期以后,法学从哲学中分化出来,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法学与哲学的关系在法理学(法哲学)中表现得最为明显。法理学(法哲学)是对法的一般基础理论的哲学反思。 ②法学与政治学 政治学是以政治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科学。由于法是政治活动和实现政治目标的工具,因而政治和法具有内在的统一性,法学和政治学有着内在的联系。 ③法学与经济学 经济学是研究各种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规律的科学。法学与经济学联系密切,表现为:a.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以及法所界定的权利和义务,归根结底是由这一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b.法律对经济起着能动的反作用,既能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也能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c.民主和法治是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发达的产物。民主和法治的进程取决于社会经济模式和经济发展水平。 d.将经济学的许多理论模式和研究方法引入法学领域,可以加深和丰富人们对法律的认识,有助于说明法律制度,促进法律制度的改革。 ④法学与社会学 法学与社会学存在着相当密切、相互交错的关系。一方面,法学要研究社会中的法,把法作为社会现象的一部分研究;另一方面,社会学要通过法律研究社会,把法律作为社会内容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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