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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8中国法网网上服务规范

12348中国法网网上服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12348中国法网(以下简称中国法网)的网络平台服务行为,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部《12348中国法网(中国公共法律服务网)建设指南》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国法网、驻场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面向社会用户,提供信息发布、信息查询、办事服务、法律咨询等公共法律服务的活动。
第三条中国法网提供网络平台服务应当遵循依法规范、便民利民、公益服务原则。
第四条中国法网统筹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采集与公共法律服务相关的信息资源,为用户提供及时、精准、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
中国法网提供的法律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条中国法网应当加强信息查询平台、办理法律事务平台、法律咨询平台建设,及时充实内容,提供多元化服务模式,探索创新服务方式。
第六条中国法网根据提供服务的内容和配合国家有关部门进行监管的需要,可以要求用户进行注册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
中国法网应当对用户注册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和备份,对获取的用户注册信息保密。
中国法网发现用户使用虚假信息进行注册的,可以予以注销。
第七条中国法网设立网上法律咨询专家组,对驻场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法律咨询活动进行业务监督。
第八条中国法网对作出突出成绩的驻场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进行表扬奖励。
第二章信息发布、信息查询和办事服务第九条中国法网及时发布与公共法律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必要时,可以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解读。
中国法网定期采集、更新与公共法律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设置网络查询平台供用户查询。
第十条中国法网定期采集、更新相关法律知识问答与典型案例,并设置网络查询平台供用户查询。
第十一条中国法网可以根据法律服务机构的申请,将其在工作中产生的服务动态信息或者有关通知、公告等公开发布。
第十二条中国法网定期采集、更新法律服务机构的名称、成立时间、执业团队、住所及业务专长等信息,以及法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姓名、照片、执业证号、执业年限、执业机构、业务专长、既往提供服务情况等信息,并设置网络查询平台供用户查询。
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执业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执业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司法局•【公布日期】2021.12.01•【字号】渝司发〔2021〕51号•【施行日期】2021.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鉴定正文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执业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司法局,两江新区司法局,万盛经开区党工委政法办,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市局机关有关处室,市司法鉴定中心,市司法鉴定协会:2021年11月30日,市司法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重庆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执业评价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司法局2021年12月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评价指标和等级第三章评价程序和方式第四章结果运用第五章附则重庆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执业评价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系统、客观、公正地评价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执业行为,充分发挥执业评价的导向和监督作用,推动全市司法鉴定行业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市司法局审核登记的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司法鉴定人的执业评价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执业评价,是指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执业情况定期作出评价的活动。
第四条执业评价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动态监管、注重导向、强化激励的原则。
第五条执业评价应当充分运用“智慧司鉴”管理系统,加强司法鉴定活动全流程监管,加强数据分析研判,强化核查比对,不断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
第六条市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执业评价工作。
宪法知识竞赛操作步骤

五、选择“在线考试”——“我的成绩单”,可查看考试成绩。
宪法知识竞赛操作步骤一进入12348重庆法网官网点击2019年重庆市职工宪法网上知识竞赛漂浮窗
宪法知识竞赛操作步骤
一、进入“12348重庆法网”官网,点击“2019年重庆市职工宪法网上知识竞赛”漂浮窗。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二、进入“重庆市司法局公众在线学法考试平台”,选择在线考试。
3、 类型选择“区县”,地区“彭水县”,填入正确的身份证号码后,即可进入考试页面。(注意:地址栏可能会让选择是否阻止本次弹窗,请选择允许弹窗。)
12348法律咨询律师在线沈阳

12348法律咨询:律师在线沈阳12348法律咨询服务是中国法律服务领域的一项重要服务,为全国广大市民提供在线法律咨询的平台。
作为中国法律服务体系的一部分,12348法律咨询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推广。
沈阳市作为中国东北地区的重要城市,也积极参与和推动12348法律咨询服务的发展。
本文将重点介绍12348法律咨询在沈阳市的情况。
什么是12348法律咨询服务?12348法律咨询服务,是由中国律师协会和全国总工会共同发起并推动的一项法律服务举措。
这项服务旨在为普通市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咨询渠道,使其能够在线咨询专业律师,获得针对自身法律问题的解答和意见。
通过12348法律咨询服务,市民无需走进律师事务所,只需要在官方网站或拨打12348热线电话即可向律师进行咨询。
12348法律咨询在沈阳市的情况作为中国东北地区的重要城市,沈阳市一直关注并积极推动12348法律咨询服务的发展。
沈阳市法律协会作为该市法律行业的主管机构,与沈阳市人民政府和12348法律咨询服务中心进行紧密合作,共同推动该项服务在沈阳市的落地和推广。
在沈阳市,12348法律咨询服务通过建立市级服务中心来提供在线咨询服务。
该中心设有专业律师团队,能够覆盖各个法律领域的咨询需求。
市民可以通过拨打热线电话或在官方网站提交咨询申请,与律师进行在线咨询。
无论是婚姻家庭、房地产、劳动纠纷还是刑事辩护等法律问题,均可在该服务中心得到专业的法律建议。
同时,12348法律咨询服务在沈阳市还为特定群体提供了更多的便利服务。
例如,为了满足特殊群体(如残疾人、农民工等)的法律咨询需求,沈阳市12348法律咨询服务中心设立了无障碍访问设施,并派遣专业律师到相关地区提供咨询服务,让更多的市民受益于这项服务。
12348法律咨询在沈阳市的效果和意义12348法律咨询服务的推广和发展为沈阳市的法律工作提供了很大的助力。
首先,通过该服务,市民可以更加方便快捷地获得法律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12348能为暑假工要工资吗

法律咨询热线12348能为暑假工要工资吗引言在暑假期间,很多学生会选择找暑期工来获取一些工作经验,提高自己的技能,并赚取一些额外收入。
然而,作为暑期工的学生是否有权要求获得工资仍然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本文将通过分析劳动法相关规定,解答法律咨询热线12348能否为暑假工要工资的问题。
简要解释劳动法规定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是指在用人单位规定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按照用人单位的指导、监督和支付报酬执行工作任务的人员。
劳动者享有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假、社会保险和劳动条件等。
而用人单位则是为雇主提供劳动力的法人、非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暑假工的权益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暑假工也属于劳动者的范畴。
因此,暑假工在进行劳动时,享有与常规劳动者相同的合法权益,包括劳动报酬的支付。
暑假工是否应该要求工资作为暑假工,应当根据雇佣的形式和劳动时间来确定是否要求工资。
实习形式的暑假工如果暑假工以实习形式进行,根据实习的性质和目的,实习单位不一定需要为其支付工资。
实习通常是为了学生获得实践经验和技能提升,并为日后的职业发展做准备。
因此,实习单位提供的实习岗位通常是以学习为主,辅之以实践性工作。
在这种情况下,暑假工可能不具备要求工资的权利。
市场雇佣形式的暑假工如果暑假工是以雇佣形式,在市场上找到工作并与雇主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根据劳动合同和相关规定,暑假工有权要求获得工资。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地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总结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暑假工作属于一种劳动关系,暑假工作的学生在享受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有权要求获得工资。
但是要注意的是,如果暑假工是以实习形式进行,根据实习性质和目的,实习单位不一定需要支付工资。
因此,在找暑期工作时,了解具体的雇佣形式和劳动合同的内容对保障自身权益至关重要。
声明:以上文章是根据一般法律常识撰写,仅供参考。
如有具体问题,请咨询专业的法律机构或从事相关法律咨询服务。
重庆市司法局、重庆市律师协会关于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值班志愿者初审合格名单的公示

重庆市司法局、重庆市律师协会关于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值班志愿者初审合格名单的公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司法局,重庆市律师协会
•【公布日期】2023.04.21
•【字号】
•【施行日期】2023.04.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律师
正文
重庆市司法局、重庆市律师协会关于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值班志愿者初审合格名单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司法局关于招募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值班志愿者的公告》,现将初审合格的志愿者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4月21日至4月28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黄龙路4号重庆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401147),联系电话:023-********、67069483。
附件:初审合格名单
重庆市司法局
重庆市律师协会
2023年4月21日。
2021年法律援助服务指南

法律援助服务指南前言每个人都渴望平安、健康、快乐、幸福,每个人都辛勤工作、努力打拼、追逐梦想,但却难免被麻烦事儿、不平事儿、闹心事儿所困扰!遇事儿找法,打一通12348电话,登一次12348重庆法网(公众号、APP),找一下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站(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与法同行,平安护航!希望这套公共法律服务指南,能让您对法律服务行业有所了解,为您需要请律师、办公证、找调解、求援助、寻鉴定、学法律时提供必要的指引!一、法律援助常识(一)什么是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指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或者其他符合条件的公民无偿提供的法律咨询、涉法事务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二)主要参与者包括哪些?●法律援助机构市法律援助中心、区县法律援助中心及其设立的工作站、联络点●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经司法行政部门确认的其他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援助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机构专职律师、其他法律专业人员●受援人接受法律援助的公民(三)主要提供哪些服务?●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民事诉讼代理、行政诉讼代理●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行政复议代理、仲裁代理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四)怎样才能获得法律援助?申请人无论是否重庆户籍,只要申请事项在本市审理或者处理且符合法律援助事项规定,通过经济困难审查,即可获得法律援助(五)法律援助是否完全免费?法律援助经费全部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经法律援助机构审查并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的,受援人无需承担法律援助人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费用二、民事行政法律援助(一)什么是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必须由申请人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经法律援助机构进行事项审查和经济困难审查后决定是否给予援助(二)哪些事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事项(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补充规定的事项(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请求保护劳动权益的(2)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流转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4)交通事故、医疗纠纷、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产品质量责任事故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求赔偿的(5)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6)农民因使用假冒伪劣生产资料(种子、农药、化肥、农业机械等)请求损害赔偿的(7)残疾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委办发〔216〕1号)补充规定的事项(1)提供劳务者请求支付劳务报酬或者因提供劳务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等民事权益的(2)农业种植(养殖)户因环境污染责任事故、人为损害等遭受生产经营损失请求经济赔偿的(3)军人军属请求婚姻家庭权益的(三)哪些人可以提出法律援助申请?法律事项当事人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其法定代理人之间发生纠纷需要法律援助的,由与该争议事项无利害关系的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四)向哪些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法律援助申请?诉讼事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非诉讼事项向有权处理机关所在地、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无法确定的,可以请求市司法行政部门确定(五)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交哪些材料?法律援助申请表。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2022年春季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2022年春季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3.03•【字号】•【施行日期】2022.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2022年春季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普法办,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组织(干部、人事)处(部),市属高等院校、市管企业、市委委托管理企业党委组织部: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开展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的意见》(渝委发〔2015〕4号)、《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加强法治和德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8〕20号)《重庆市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实施办法》(渝委组〔2015〕5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2022年春季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工作于4月16日举行。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试对象(一)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间,全市提拔担任或由职级公务员转任以下领导职务的干部(不含由各级人大常委会任命、决定任命和批准任命的职务),属本次考试对象:1.市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含企业领导人员,下同);2.市纪委监委,市委各部委、市人大机关、市政府各部门、市政协机关,市级法院系统,市级检察院系统(以下简称市级部门)管理的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3.市级人民团体中层副职及以上领导干部;4.市属高等院校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5.市管企业、市委委托管理企业中层副职及以上企业领导人员(以下简称领导干部)。
(二)应参加但未参加2021年秋季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的人员,须在本次进行补考。
(三)领导干部在取得本级考试合格成绩后的五年内,由本级副职提任正职的,不再参加考试。
(四)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管理的领导干部参加考试的具体范围,由区县党委组织部、普法办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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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信息查 询服务。
或其他组织
提 供 公 证 、律 师 、基 层 法 律 服 务 、 自 然 人 、法 人
司法鉴定、人民调解、仲裁服务 指南。
或其他组织
提供公证、律师、司法鉴定、法 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教 育等法律服务案例查询服务。
自 然 人 、法 人 或其他组织
提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 律援助、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 务预约。
第2页共8页
文件编号: 8F-E9-F7-10-43
序号 二
三 四 五
服务类别
事项名称
法律法规查询
查询服务 法 律 服 务 指 南 查询
法律服务案例 查询
预约服务 法律服务预约
随单评价 评价服务
随时评价
投诉服务
服务内容
服务对象
提 供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 自 然 人 、法 人
法律帮助
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 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申请 变更强制措施、就案件处理提出 意见等帮助。
没有委托辩 护人的犯罪 嫌 疑 人 、被 告
人
各法律援助机 构
驻法院、检察院、看守所法 律援助工作站
第4页共8页
文件编号: 8F-E9-F7-10-43
序号 服务类别
事项名称
七
人民调解服务
重庆市 公共法 律服务 事项清 单和服
第1页共8页
文件编号: 8F-E9-F7-10-43
文件编号: 8F-E9-F7-10-43
重庆市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和服务指引
序号 一
二
服务类别 咨询服务
查询服务
事项名称 法律咨询
政策咨询
司法行政业务 咨询
公共法律服务 站点查询
法律服务机构 查询
法律服务人员 查询
服务内容
服务对象
提 供 法 律 咨 询 、法 律 指 引 等 服 务 。 自 然 人 、法 人 或其他组织
提 供 政 策 咨 询 、办 事 指 引 等 服 务 。 自 然 人 、法 人 或其他组织
提 供 司 法 行 政 业 务 咨 询 、 办 事 指 自 然 人 、法 人
引等服务。
或其他组织
提供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 镇(街道)工作站、村(社区) 工作室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查 询服务。
提供主体 市和区县司法
局
市和区县司法 局
市和区县司法 局
市和区县司法 局
市和区县司法 局
市和区县司法 局
服务渠道
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乡镇(街道)工作站 村(社区)工作室 12348 热线 12348 重庆法网 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乡镇(街道)工作站 村(社区)工作室 12348 热线 12348 重庆法网 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乡镇(街道)工作站 村(社区)工作室 12348 热线 12348 重庆法网 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乡镇(街道)工作站 村(社区)工作室 12348 热线 12348 重庆法网 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乡镇(街道)工作站 村(社区)工作室 12348 热线 12348 重庆法网 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乡镇(街道)工作站 村(社区)工作室 12348 热线 12348 重庆法网
行政法律援助
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提供 行政法律援助服务。
公证法律援助
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提供 公证法律援助服务。
司 法 鉴 定 法 律 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提供
援助
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服务。
服务对象
经济困难和 特殊案件当
事人
经济困难和 特殊案件当
事人
经济困难和 特殊案件当
事人
经济困难和 特殊案件当
事人
经济困难和 特殊案件当
事人
提供主体
各法律援助机 构
各法律援助机 构
各法律援助机 构
各法律援助机 构、公证机构
各法律援助机 构、司法鉴定
机构
服务渠道
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乡镇(街道)工作站 村(社区)工作室 12348 热线 12348 重庆法网
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乡镇(街道)工作站 村(社区工作室 12348 热线 12348 重庆法网
自 然 人 、法 人 或其他组织
对 热 线 咨 询 , 实 体 和 网 络 平 台 的 自 然 人 、法 人
申办、预约服务随单评价。
或其他组织
对 司 法 行 政 机 关 履 职 及 业 务 情 况 自 然 人 、法 人
随时评价。
或其他组织
投 诉 司 法 行 政 机 关 、 法 律 服 务 机 自 然 人 、法 人
自 然 人 、法 人 或其他组织
提供公证机构、律师事务所、基 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机构、 法律援助机构、人民调解组织、 仲裁机构信息查询服务。
自 然 人 、法 人 或其他组织
提供公证员、律师、基层法律服 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专职人
自 然 人 、法 人
民 调 解 员 、仲 裁 员 信 息 查 询 服 务 。 或 其 他 组 织
构、法律服务人员。
或其他组织
提供主体
市司法局
市和区县司法 局
市和区县司法 局
市和区县司法 局
市和区县司法 局
市司法局
市和区县司法 局
服务渠道
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乡镇(街道)工作站 村(社区)工作室 12348 热线 12348 重庆法网 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乡镇(街道)工作站 村(社区)工作室 12348 热线 12348 重庆法网 12348 中国法网 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乡镇(街道)工作站 12348 重庆法网 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乡镇(街道)工作站 村(社区)工作室 12348 热线 12348 重庆法网 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乡镇(街道)工作站 村(社区)工作室 12348 热线 12348 重庆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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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乡镇(街道)工作站 村(社区)工作室 12348 热线 12348 重庆法网
第3页共8页
文件编号: 8F-E9-F7-10-43
序号 六
服务类别
法律援助 服务
事项名称
服务内容
民事法律援助
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提供 民事法律援助服务。
刑事法律援助
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犯罪嫌疑 人、被告人提供刑事法律援助服 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