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质监站资料员培训讲义_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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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资料关系到整个施工的质量和进度,在整个工程的安全
质量和进度费用上起着重要的作用,需要严格按照规程管理,小编接下来就为您带
来山东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希望能够为您带来帮助和参考。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施工企业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应当
归档保存的各种图纸、表格、文字、音像材料等技术文件的总称.它是工程建设及竣工交付使用的必备条件,也是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管理、使用、维护、改建和扩建
的依据。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主要划分为施工技术管理资料和
施工质量验收资料两大部分。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是全省施工文件管理的最低标准,为全省工程技术资料整理提供一个范例,各地在执行时,不
得低于此标准。
第一部分总则、术语、管理职责
一、编制目的及原则
为了加强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确保地
基础、主体结构安全与功能适用要求,保证工程质量,体现工程资料是工程质量形
成、验收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1总则为规范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的施工资料管理。
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试验等单位均应执行本规程。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本省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建筑工程building engineering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不含室外工程)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线路、管道、设备等的安装所形成的工程实体。
施工资料管理construction document对建筑工程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进行收集、编制、整理和归档等过程管理活动。
检验inspection对被检验项目的特征、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项目每项性能是否合格的活动。
见证取样witness sampling施工单位在工程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试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
检验批inspection lot按相同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抽样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验收acceptance建筑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合格的基础上,由工程质量验收责任方组织,工程建设相关单位参加,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及其隐蔽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检验,对技术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格做出确认。
观感质量quality of appearance通过观察和必要的测试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和功能状态。
竣工图as-built drawing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及说明。
组卷filing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类整理成案卷的过程,亦称立卷。
归档putting into record文件的形成单位完成其工作任务后,将形成的文件整理归卷后,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保存管理。
见证员、资料员培训讲义

第一部分:资料员、见证员的管理1、现状2、管理要求第二部分:施工技术资料的基本要求及存在的主要问题1、基本要求2、存在的主要问题3、如何做好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第三部分:施工技术资料样表填写要求1、样表填写要求2、签字、盖章的规定3、质量通病专项治理资料4、分户验收资料5、关于组卷的规定6、竣工验收资料第四部分:见证取样送检1、见证取样送检的定义、依据及产生的背景2、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程序3、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和职责4、见证取样送检的管理第五部分答疑第一部分资料员、见证员的管理1.潍坊市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现状(1)总体水平不高(2)整体水平及提高速度不及工程实体原因:(1)建设各方不够重视(2)部分资料员、见证员专业知识不足;部分资料员、见证员身兼多职;部分工程没有资料员、见证员(3)缺少有效管理考核措施2、下一步的管理市站将出台资料员、见证员管理规范性文件,加强对资料员、见证员的管理考核。
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提高认识,加强管理。
3、如何做好资料管理工作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要有强烈的责任心要多学习规范标准第二部分施工技术资料的基本要求及存在的主要问题1、基本要求标准依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J14-023-2004等各专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基本要求GB/T50328-2001 1.0.1 完整、准确;DBJ14-023-2004 1.0.5 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技术要求(1)施工技术资料按单位工程为单位收集、整理、归档;(2)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工作应由各方责任主体共同形成;施工单位应负责施工技术资料的主要管理工作。
(3)施工技术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同步收集、整理、签发并按规定移交,要求书写认真、字迹清晰、内容完整、责任方签章齐全;(4)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5)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6)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将施工技术资料整理、汇总、组卷,按合同约定数量编制成一套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移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收集和汇总各参建单位的工程资料整理归档为城建档案,按规定向城建档案馆办理移交事宜。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1 总则1。
0。
1 为规范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程.1。
0。
2 本规程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的施工资料管理。
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试验等单位均应执行本规程。
1.0。
3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本省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2.0.1 建筑工程building engineering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不含室外工程)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线路、管道、设备等的安装所形成的工程实体.2。
0。
2 施工资料管理construction document对建筑工程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进行收集、编制、整理和归档等过程管理活动。
2。
0。
3 检验inspection对被检验项目的特征、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项目每项性能是否合格的活动. 2。
0。
4 见证取样witness sampling施工单位在工程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试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2。
0.5 检验批inspection lot按相同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抽样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2.0。
6 验收acceptance建筑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合格的基础上,由工程质量验收责任方组织,工程建设相关单位参加,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及其隐蔽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检验,对技术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格做出确认。
2.0。
7 观感质量quality of appearance通过观察和必要的测试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和功能状态。
2.0.8 竣工图as—built drawing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及说明。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Specifications for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Information management DBJ14—023—2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标准备案号:J10350—2004 2004—04—14发布 2004—06—01实施
山东省建设厅 发布 (山东省)建筑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目 录 1 总则 2 术语 3 管理职责 3.1 基本规定 3.2 建设单位职责 3.3 勘察设计单位职责 3.4 监理单位职责 3.5 施工单位职责 3.6 检测、试验单位职责 4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和分类编号 4.1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 4.2 分类和编号 5 施工技术资料内容及要求 5.1 基本内容 5.2 施工管理资料 5.3 施工试验记录 6 施工质量验收 7 归档组卷和验收 7.1 一般要求 7.2 组卷 7.3 验收 7.4 其它 本规程用词说明 附录A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组成表 附录B 隐蔽工程主要隐检项目及内容 附录C 工程观感质量评价的标准 附录D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样表(一、二、三)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1 总则 1.0.1 为加强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确保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和功能适用要求,保证工程质量,体现工程资料是工程质量形成、验收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山东省有关规定编制。 1.0.3 本规程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的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参和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试验等单位均应执行本规程。 1.0.4 施工技术资料主要由施工管理、验收和检测、试验资料等文件、图表组成,应和工程建设过程同步进行并完成。施工技术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1.0.5 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由各方责任主体共同形成,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1.0.6 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归档过程,宜采用计算机管理,逐步实现以缩微品和光盘载体代替纸质载体。属国家、省重点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宜采用缩微品。 1.0.7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和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2 术语 2.0.1建设工程项目 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工程组成。 2.0.2建筑工程质量 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2.0.3验收 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和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和否做出确认。 2.0.4观感质量 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2.0.5见证取样和送检 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共同密封后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的过程。 2.0.6施工技术资料 在工程建设阶段,施工单位和参建各方共同形成的反映施工过程及质量情况的信息资料。包括施工管理、工程验收、检测、试验、竣工图等。 2.0.7 竣工图 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及说明。 2.0.8 立卷(组卷) 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类整理成案卷的过程,亦称立卷(组卷)。 2.0.9 归档 文件的形成单位完成其工作任务后,将形成的文件整理归卷后,按规定移交给有关部门。 3 管理职责 3.1基本规定 3.1.1 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工程合同和设计文件等规定。 3.1.2 工程各参建单位应将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和积累纳入施工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建设过程中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审核应有专人负责。 3.1.3 施工技术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同步收集、整理、签发并按规定移交,要求书写认真、字迹清晰、内容完整、责任方签字齐全。 3.1.4 工程合同中应约定文件、资料的责任签字权限。一般情况下单位(子单位)工程、分包项目的竣工验收签章应使用企业法定公章,其它应使用项目部(分包单位)符合相应授权的公章。有关签字人员也应有相应的授权证明。 3.1.5 工程各参建单位应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及时和完整,对工程资料进行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等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1.6 单位(子单位) 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并形成竣工验收文件。 3.1.7 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按照山东省有关竣工验收备案的有关规定,提交完整的竣工备案验收文件,报备案机关备案。 3.2 建设单位职责 3.2.1 应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设专人负责监督工程施工质量,参和工程验收。并负责监督和检查各参建单位工程资料的形成、积累和组卷工作。也可按规定委托监理单位进行监督和检查。 3.2.2 必须向参和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和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监督专业分包单位及时将施工技术资料完整、全面、准确地移交给总承包单位。 3.2.3 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保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规范标准和合同要求,并保证相关材料质量证明文件的完整、真实和有效,并经监理单位认可后及时移交给工程施工单位整理归档。 3.2.4 对须建设单位签认的施工技术资料应及时签署意见。按规定参和见证取样工作。 3.2.5 应收集和汇总各参建单位的工程资料整理归档为城建档案,按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移交事宜。 3.2.6 应负责组织竣工图的编制工作。也可委托监理或施工单位进行。 3.3 勘察设计单位职责 3.3.1 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同和规范要求提供勘察、设计文件。 3.3.2 对须勘察、设计单位参加的验收或签认的施工技术资料应参加验收并签署意见。 3.3.3 应参加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并签字认可。 3.3.4 工程竣工验收应出具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3.4 监理单位职责 3.4.1 应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编制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履行旁站监理责任。 3.4.2 按合同约定进行勘察、设计文件的有效性检查,签认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纪要。 3.4.3 在施工阶段对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积累、组卷和归档进行监督、检查,使施工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符合有关要求。完成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签认工程材料进场报验、工程测量放线、隐蔽工程验收检查以及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质量验收记录等工作。 3.4.4 参加工程见证取样工作,对见证取样试验样品真实性负责,并监督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过程、工作结果及相关资料的形成。 3.4.5 提供合格、完整的监理资料;提供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5 施工单位职责 3.5.1 应负责施工技术资料的主要管理工作。实行技术负责人负责制逐级建立健全施工技术、质量、材料、检(试)验等管理岗位责任制。 3.5.2 应负责汇总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技术资料。分包单位应负责其分包范围内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对施工技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3.5.3 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整理、汇总、组卷;并按合同约定数量编制成套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移交建设单位,自行保存一套。 3.5.4 负责见证取样的取样、封样、送检工作,并对样品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6 检测、试验单位职责 3.6.1 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实行技术负责人制,完善分级管理制度,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工程质量检 测、试 验工作。 3.6.2 负责出具真实、完整的检 测、试验报告,并负责保留相关原始记录,建立检(试)验报告存档记录,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3.6.3 参和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工作。 4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和分类编号 4.1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 4.1.1 施工技术资料实行报验、报审制度,应设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管理,并具备相应的资格。在施工过程中应按先自检、后交接检再验收的程序,加强过程控制。 4.1.2 施工技术资料的报验、报审及验收、审批均应有时限性要求。工程相关各方责任主体应在合同中约定工程报验、报审的申报时间及审批时间,并约定相应承担的责任。当无约定时,施工技术资料的申报、审批不得影响正常施工。 4.1.3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应在和分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明确分包范围内施工技术资料的移交办法,包括套数、时间、质量要求、验收标准、违约责任等。专业分包亦遵守本规定。 4.1.4 每项工程含分包工程至少应整理两套施工技术资料。移交建设单位一套,施工企业自行保存完整的一套。 4.1.5 施工技术资料宜采用配套软件形成、整理,并逐步过渡到以电子媒介为基础的存放形式。对于参和各类规范化施工管理及参加政府、社会评选的工程宜采用光盘、缩微品载体。 4.1.6 施工技术资料应以打印或印刷为主。纸质载体幅面为A4,若手工书写必须用蓝黑或碳素墨水。 4.1.7 建筑工程内的室外工程、道路、桥梁,工业安装项目内容不包含在本规程之内,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4.2 分类和编号 4.2.1 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本规程将单位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组成区分为建筑结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Specifications for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Information managementDBJ14—023—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标准备案号:J10350—2004 2004—04—14发布 2004—06—01实施山东省建设厅发布(山东省)建筑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目录1 总则2 术语3 管理职责3.1 基本规定3.2 建设单位职责3.3 勘察设计单位职责3.4 监理单位职责3.5 施工单位职责3.6 检测、试验单位职责4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和分类编号4.1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4.2 分类和编号5 施工技术资料内容及要求5.1 基本内容5.2 施工管理资料5.3 施工试验记录6 施工质量验收7 归档组卷和验收7.1 一般要求7.2 组卷7.3 验收7.4 其它本规程用词说明附录A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组成表附录B 隐蔽工程主要隐检项目及内容附录C 工程观感质量评价的标准附录D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样表(一、二、三)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1 总则1.0.1 为加强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确保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和功能适用要求,保证工程质量,体现工程资料是工程质量形成、验收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山东省有关规定编制。
1.0.3 本规程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的施工技术资料管理。
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参和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试验等单位均应执行本规程。
1.0.4 施工技术资料主要由施工管理、验收和检测、试验资料等文件、图表组成,应和工程建设过程同步进行并完成。
DBJ14-023-2004山东省建筑资料管理规程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Specifications for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Information managementDBJ14—023—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标准备案号:J10350—20042004—04—14发布2004—06—01实施山东省建设厅发布(山东省)建筑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目录1 总则2 术语3 管理职责3.1 基本规定3.2 建设单位职责3.3 勘察设计单位职责3.4 监理单位职责3.5 施工单位职责3.6 检测、试验单位职责4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与分类编号4.1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4.2 分类与编号5 施工技术资料内容及要求5.1 基本内容5.2 施工管理资料5.3 施工试验记录6 施工质量验收7 归档组卷与验收7.1 一般要求7.2 组卷7.3 验收7.4 其它本规程用词说明附录A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组成表附录B 隐蔽工程主要隐检项目及内容附录C 工程观感质量评价的标准附录D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样表(一、二、三)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1 总则1.0.1 为加强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确保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与功能适用要求,保证工程质量,体现工程资料是工程质量形成、验收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山东省有关规定编制。
1.0.3 本规程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的施工技术资料管理。
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试验等单位均应执行本规程。
1.0.4 施工技术资料主要由施工管理、验收和检测、试验资料等文件、图表组成,应与工程建设过程同步进行并完成。
(管理制度)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管理制度)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1 总则1.0.1 为规范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的施工资料管理。
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试验等单位均应执行本规程。
1.0.3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本省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2.0.1 建筑工程building engineering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不含室外工程)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线路、管道、设备等的安装所形成的工程实体。
2.0.2 施工资料管理construction document对建筑工程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进行收集、编制、整理和归档等过程管理活动。
2.0.3 检验inspection对被检验项目的特征、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项目每项性能是否合格的活动。
2.0.4 见证取样witness sampling施工单位在工程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试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
22.0.5 检验批inspection lot按相同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抽样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2.0.6 验收acceptance建筑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合格的基础上,由工程质量验收责任方组织,工程建设相关单位参加,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及其隐蔽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检验,对技术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格做出确认。
2.0.7 观感质量quality of appearance通过观察和必要的测试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和功能状态。
2.0.8 竣工图as-built drawing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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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质监站资料员培训讲义: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DBJ14-023-2004)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施工企业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图纸、表格、文字、音像材料等技术文件的总称. 它是工程建设及竣工交付使用的必备条件,也是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管理、使用、维护、改建和扩建的依据。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主要划分为施工技术管理资料和施工质量验收资料两大部分. 《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是全省施工文件管理的最低标准,为全省工程技术资料整理提供一个范例,各地在执行时,不得低于此标准。 第一部分总则、术语、管理职责 一、编制目的及原则: 为了加强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确保地基础、主体结构安全与功能适用要求,保证工程质量,体现工程资料是工程质量形成、验收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山东省有关规定编制。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的施工技术资料管理。 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试验均应执行本规程。 四、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 1、应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并完成,要求书写认真、字迹清晰、内容完整、责任方签字齐全 施工技术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2、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由各方责任主体共同形成,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归档过程,宜采用计算机管理,逐步实现以缩微品和光盘载体代替纸质载体.属国家、省重点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宜采用缩微品. 4、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和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统一标准等) 5、单位(子单位)工程、分包项目的竣工验收签章应使用企业法定公章,其他应使用项目部(分包单位)符合相应授权的公章。有关签字人员也应有相应的授权证明。 6、建设单位监督专业分包单位及时将施工技术资料完整、全面、准确地移交给总承包单位。 7、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保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规范标准和合同要求,并保证相关材料质量证明文件的完整、真实和有效,经监理单位认可后及时移交给工程施工单位整理归档。 8、建设单位应负责组织竣工图的编制工作,也可委托监理或施工单位进行。 竣工图:工程竣工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归档整理规范)。 9、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 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后验收3个月内,向当地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10、监理单位在施工阶段对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积累、组卷和归档进行监督、检查,使施工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符合有关要求。 11、监理单位提供合格、完整的监理资料。 12、施工单位应负责汇总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技术资料. 分包单位应负责其职责范围内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对施工技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13、施工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整理、汇总、组卷;并按合同约定数量编制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移交建设单位,自行保存一套. 14、施工技术资料在施工过程中应按先自检、后交接检再验收的程序,加强过程控制。 15、施工技术资料的报验、报审及验收、审批均应有时限性要求。在合同中有约定时按约定执行,无约定时,施工技术资料的申报、审批不得影响正常施工。 16、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应在与分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明确分包范围内施工技术资料的移交办法,包括套数、时间、质量要求、验收标准、违约责任等,专业分包亦遵守本规定。 17、施工技术资料代号: 建筑结构与装饰装修 鲁JJ 桩基工程 鲁ZJ 钢结构工程 鲁GG 幕墙工程 鲁MQ 给排水与采暖工程 鲁SN 通风与空调工程 鲁TK 建筑电气工程 鲁DQ 电梯工程 鲁DT 智能建筑工程 鲁ZN 工程检测报告代号 鲁JC 因《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出台较晚,节能分部工程的表格省内尚未制定完善. 施工技术资料的编号由三部分组成,即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资料组列顺序号和同类资料顺序号组成。如:鲁JJ-001-001. 18、施工技术资料顺序号的填写原则: 专用表格随施工过程,按时间顺序,从001开始连续标注. 对同一张表格(隐蔽验收记录)等,应根据各自分部(分项)工程的不同,依各个检查项目从001开始连续标注。 无示范表格的,在资料的右上角注明编号或顺序号. 第二部分 施工技术资料内容 一、施工技术资料主要由施工管理资料、质量验收资料和施工检测、试验资料组成。 1、管理资料:主要包括工程质量管理、施工记录、材质证明、施工试验等内容. 2、质量验收资料:主要包括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实体、观感验收等内容。 3、施工检测资料:主要包括各种性能检验报告等. 二、在资料整理过程中,我们要按照以上三个大的方面进行分类,分别组卷,按照:单位工程-—-各分部工程——-各分项工程-—各检验批——-隐蔽验收 这种“倒树形”结构分层次进行整理,使资料整有条理性。并且不会让施工技术资料显得混乱。 单位工程
子单位工程 子单位工程 *分部 *分部 *分项 *分项 检验批 检验批 隐蔽验收 隐蔽验收 下面重点讲解部分施工技术资料的填写及要求。 一、施工管理资料 一、工程概况表:按照表格要求,按工程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二、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由施工单位填写,将管理制度等有关文件原件附后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 主要填写内容在表鲁JJ-003后边的填表说明中已有明确的说明,在此不再叙述。 三、设计变更文件: 设计变更文件主要包括: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 (一)、图纸会审记录: 主要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提出图纸问题,并形成记录,设计单位对各专业问题进行交底,施工单位整理汇总,形成图纸会审记录。 图纸会审记录由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签认后,形成正式的图纸会审记录.不得擅自在会审上涂改或变更其内容。 (1)图纸会审的具体内容有: ①工程结构是否符合经济合理的原则 ②图纸是否存在方案性问题,各专业、各分项目之间的配合有无协调的问题 ③图纸各部尺寸、标高是否统一、准确 ④建筑、结构、公用管理线安装之间有无矛盾 ⑤各种工业管道的走向是否合理,与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交叉有无矛盾 ⑥有无难以实现的结构,难以提供的材料、设备. 会审时,应特别注重质量通病的防治,如: 1、建筑与设备的配合(如厕浴间管道走向、暖气片、门开启到位、开关、插座位置等); 2、楼梯段净高,休息平台处净高、门净高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结构方面:标高、砼等级、钢筋型号、抗震要求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屋面防水、外墙防水、地面做法,厕浴防水做法等是否规范; 5、治理建筑工程温度裂缝、顺板裂缝、现浇面裂缝、厕浴间防渗漏、外墙渗漏等设计、施工技术措施等(构造做法)。 (2)组织: 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小型项目由驻地监理工程师主持),会审记录由监理记录、整理,与会各方签订确认。 会审参加人员:各施工单位的专业技术负责人,设计单位的项目设计负责,业主、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代表。 (二)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是由于工程图纸设计不合理或设计内容与现场实际不符,不能保证工程质量或使用功能,需要修改设计时,由原设计单位发出的改变原设计的文件。 1、变更设计的原因 A、工程内容的变化 B、工程技术特征的变化 C、设备选型变更 D、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与地质报告不符 E、其它客观条件变化 F、设计的疏忽与错误 G、更好的设计建议的出现 设计变更可由任意一方提出,必须经设计单位确认,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出.任何单位未经设计变更不得更改设计文件。分包单位的设计变更应通过总包单位办理. 设计变更通知单由设计单位下达,并应由专业负责人以及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签认. 2、设计变更资料整理要求: (1)由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 A、不影响结构承载力、不改变设计功能的细部尺寸修改,不降低建筑标准的一般问题,可以经设计单位签证后作为施工依据(如钢筋代换); B、重大技术问题,必须取得设计和建设方的签证方可作为施工依据。(影响结构的内容)。 (2)由设计单位提出的问题 如由于设计方面的计算错误,做法改变、尺寸矛盾,结构变更等,必须由设计单位写出变更通知单或变更图纸,并由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准备和工程进展情况,做出能否变更的决定后,方可作为施工依据(乙方的正当权益)。 (3)由建设单位提出的问题 A、建设单位对建筑构造、细部做法、使用功能等方面提出的修改意见必须经过设计同意,并有设计通知单或变更图方可作为施工依据; B、超标准变更必须有相关批准单位批准,方可办理。(如建设规模、装修标准、工程投资等); (三)工程洽商记录: 可以由任意一方提出,经设计单位确认,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出。 并应由设计专业负责人以及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签认。 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是指导工程项目施工和施工人员正确、规范、科学地进行施工作业的重要文件,是控制施工质量、安全、投资的指导性文件。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编制应符合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 1、施工组织设计分类 A、施工组织总设计 B、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C、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 ①工程概况和施工条件; ②施工部署及施工方案; ③施进度计划及各种资源需用量计划; ④施工平面图; ⑤主要施工技术及组织措施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3、编制: (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在正式施工前编制完成,并经施工企业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审批. (2)建筑规模较大、工艺复杂的工程、群体工程或分期出图工程,可分阶段报批施工组织设计。也可分为几个层次编制。例如,可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分部位或分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 (3)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重点部位、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关键工序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冬、雨期施工应编制季节性施工方案。 (4)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编制内容应齐全,施工单位应首先进行内部审核,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报监理单位批复后实施. 发生较大的施工措施和工艺变更时,应有变更审批手续,并进行交底。 五、技术交底记录: 技术交底(书)是由技术人员根据设计文件、施工规范、验收标准等,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向施工操作人员讲解、解释,提出可操作性的要求,保证施工过程安全、规范,最终质量达到标准的一种书面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