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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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收-消费税税额计算

中国税收-消费税税额计算

第三章￿消费税目录消费税1消费税概述2消费税纳税人与征税对象3消费税税额计算4消费税税款缴纳5消费税出口退(免)税第三节消费税税额计算知识点1.税率选择2.应纳税额计算￿4一,税率选择•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复合税率•啤酒,黄酒,成品油——定额税率•卷烟,白酒——复合税率•其它——比例税率税率形式•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地,应分别核算其销售额与销售量;未分别核算或将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组成套装销售地,从高适用税率税率选择特殊规定应纳税额=计税依据￿￿￿￿￿￿￿￿￿￿￿￿￿￿￿￿×定额税率适用于:啤酒,黄酒,成品油01020302从价计税01从量计税03复合计税应纳税额=计税依据￿￿￿￿￿￿￿￿￿￿￿￿￿￿×比例税率应纳税额=计税依据×比例税率￿￿￿￿￿￿￿￿￿￿￿￿￿￿+计税依据×定额税率适用于:白酒,卷烟二,应纳税额计算——税额计算方法简介6二,应纳税额计算——(一)计税依据确定1.从价计征消费税计税依据——自产销售自产销售应税消费品消费税计税依据为销售额,包括向购买方收取地全部价款与价外费用 生产并对外销售从价计征地消费品,消费税计税依据与增值税计税依据相同计税依据小窍门添加标题文本内容想一想请确定在下列项目中,构成从价计征对外销售应税消费品消费税计税依据地有哪些?①向购买方收取地销项税额。

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代为收取地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国务院或财政部门批准设立地政府基金,由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地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地财政票据;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③包装物押金。

分析81.从价计征消费税计税依据——自产自用自产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地,不征税;自产用于其它方面地,在移送使用时征税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消费税计税依据为同类消费品地销售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何时征税何为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何为其它方面计税依据想一想卷烟厂地下列行为是否应缴纳消费税?①生产地烟丝直接对外销售;②生产地烟丝用于本厂卷烟生产;③烟丝用于广告样品。

第四章 消费税

第四章 消费税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 食白酒和啤酒.2009年 食白酒和啤酒.2009年1月主营业务收入账 户反映销售粮食白酒60000斤 户反映销售粮食白酒60000斤,取得不含税 销售额105000元 销售啤酒150吨 销售额105000元;销售啤酒150吨,每吨不 含税售价2900元 含税售价2900元.在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反 映收取粮食白酒品牌使用费4680元 映收取粮食白酒品牌使用费4680元;其他 应付款账户反映本月销售粮食白酒收取包 装物押金9360元 装物押金9360元,销售啤酒收取包装物押 金1170元.该酒厂本月应纳消费税税额. 1170元 该酒厂本月应纳消费税税额.
特殊规定
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 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 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 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 例题】 某市一娱乐公司2008年收入情况如下 年收入情况如下: 【例题】:某市一娱乐公司2008年收入情况如下: 餐饮收入600万元 其中包括销售自制的180吨啤酒所取 万元( 餐饮收入600万元(其中包括销售自制的180吨啤酒所取 得的收入); 得的收入); 答案】 【答案】: 销售自制啤酒应缴纳的消费税 180×250÷10000=4.5(万元) =180×250÷10000=4.5(万元) 销售自制啤酒所取得的收入属于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 征收营业税. 为,征收营业税. 餐饮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 =600×5%=30(万元) 600×5%=30(万元)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某烟厂销售雪茄烟300箱给各专卖店, 某烟厂销售雪茄烟300箱给各专卖店,取 箱给各专卖店 得不含税销售收入600万元 以雪茄烟40 万元; 得不含税销售收入600万元;以雪茄烟40 箱换回小轿车2 大货车1 箱换回小轿车2辆,大货车1辆.计算应纳 消费税和增值税.( .(雪茄烟消费税税率为 消费税和增值税.(雪茄烟消费税税率为 25%) 25%) 应纳增值税=600×17%+ 应纳增值税=600×17%+ 600÷300×40×17%=115.60(万元) 600÷300×40×17%=115.60(万元) 应纳消费税=600×36%+ 应纳消费税=600×36%+ 600÷300×40×36%=244.8(万元) 600÷300×40×36%=244.8(万元)

《税法》第5版思考题答案(含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税法》第5版思考题答案(含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税法》思考题答案(含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第二章增值税【思考题1】境外单位A向境外单位B出售一栋位于北京的大楼;境内某公司接受境外某公司提供的产品设计服务并将此设计用于本企业新产品;某公司在境外租用仓库保管货物。

请问上述三种情形之下,纳税人是否应该向我国政府缴纳增值税?<解答>上述第一和第二种情形需要向我国政府纳税,第三种情形不需要。

原因:第三种情形不属于在境内。

【思考题2】某摩托车厂生产出最新型号的摩托车,不含税销售单价为5000元/辆,2020年12月21日发货给外省的分支机构200辆摩托车用于销售,则该业务是否计算销项税?为什么?<解答>该业务计算销项税。

因为税法规定: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的视同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思考题3】某生产厂商为了奖励某奥运冠军队,决定给每位队员赠送一台小汽车,共赠送了20台,当月该厂家同型号小汽车的不含税销售价为100 000元/台,则该业务是否计算销项税?为什么?<解答>该业务计算销项税。

因为税法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视同销售。

【思考题4】某商店本月销售给某客户一套真皮沙发并负责送货。

该项行为属于混合销售行为还是兼营?应该如何缴纳增值税?<解答>该项行为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应该缴纳增值税。

按照税法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该商店主营业务为货物的零售,应该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在营改增之后,是将过去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不是对纳税人服务重新核定。

混合销售如何征收增值税,需要考虑企业的历史、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的主辅业务、相关资质及业务实质,做好税务相关登记,合理确定纳税人的主要业务类型,适用相关税率,避免引起纳税分歧。

财税习题

财税习题

消费税【消费税概述】⏹1、概念:⏹消费税是对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在我国,消费税是指对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2、特点:⏹(1)范围的选择性⏹(2)环节的单一性⏹(3)税负的差异性⏹(4)间接税⏹3、作用⏹调节消费结构、限制消费规模,引导消费方向、财政收入、缓解社会公平⏹一、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我国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为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

⏹1、生产应税消费品⏹(1)生产销售⏹(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除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以外,其他方面均应在移送使用环节纳税。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3、进口应税消费品⏹4、零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消费税在零售环节征收。

仅限于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

零售环节适用税率为5%⏹二、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

⏹对十一种应税消费品中的烟和酒,还需注意具体征税范围:⏹(一)烟⏹包括卷烟(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和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及个人生产的卷烟)、雪茄烟和烟丝。

⏹卷烟回购企业,从联营企业购进后再直接销售的卷烟,对外销售时不论是否加价,凡是符合下述条件的,不再征收消费税;不符合下述条件的,则征收消费税:⏹ 1.回购企业在委托联营企业加工卷烟时,除提供给联营企业所需加工卷烟牌号外,还须同时提供税务机关已公示的消费税计税价格。

联营企业必须按照已公示的调拨价格申报缴税。

⏹ 2.回购企业将联营企业加工卷烟回购后再销售的卷烟,其销售收入应与自产卷烟的销售收入分开核算,以备税务机关检查;如不分开核算,则一并计入自产卷烟销售收入征收消费税。

⏹(二)酒及酒精⏹酒类包括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和其他酒。

酒精包括各种工业酒精、医用酒精和食用酒精。

⏹关于酒的征收范围的确定:⏹ 1.外购酒精生产的白酒,应按酒精所用原料确定白洒的适用税率。

消费税课件

消费税课件

价格
成本
利润
税金
价格杠杆
2017年山西国税各税种占比
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车购税 消费税
• 1245.71亿元
• 217.9亿元
• 76.98亿元
• 63.46亿元
消费税改革方向
扩大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相应转变为
“货物服务税”
消费自2014年以来连续3年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第一驱动力 进一步发挥好税收对引导消费、促进经济增长质量提高的引导作用,将 间接税征税的重心向消费税进行平衡 加强消费税征收有助于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逐步解决 加强消费税对高消费和高污染、高能耗的不环保商品征税
(国税发〔1997 〕84号) 竹叶青酒算什么酒?
酒精:根据(财税〔2014〕93号)规定:
“……四、取消酒精消费税。取消酒精消费税后, “酒及酒精”品目相应改为“酒”,并继续按现 行消费税政策执行。 酒精包括:工业酒精、医药酒精、食用酒精

高档化妆品
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是指生产(进口)环节销售 (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的美容、 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
【解析】 (1)组成计税价格=[6000+(6000×5%)]/( l-30%) =9000 (元) (2)应纳税额=9000×30%=2700(元)

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 税消费品的( D)。 A.视同销售纳税 B.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C.按组成计税价格纳税 D.不纳税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计税数量确定
销售应税消费品
• 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 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税务筹划课件--第四章 消费税的纳税筹划---

税务筹划课件--第四章 消费税的纳税筹划---

第一节 消费税纳税人的筹划
企业合并的纳税筹划 企业分立的纳税筹划
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 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 消费税的纳税人。
一、企业合并的纳税筹划
消费税是针对特定的纳税人,因此可以通 过企业的合并,递延纳税时间。
案例4-1:
某地区有两家大型酒厂A与B,它们都是:独立核 算的法人企业。A主要经营粮食类白酒,以当地生产 的大米、玉米为原料进行酿造。B以A生产的粮食白 酒为原料,生产系列药酒。A每年向B销售产品2亿 元,计5000万千克的粮食白酒。经营过程中,由于B 缺乏资金和人才,无法经营下去,准备破产。此时B 共欠A企业5000万元货款,经评估B的资产恰好为 5000万元。A决定对B进行收购。
㈡从量计缴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为销售量 目前实行从量计缴的应税消费品有:
应税消费品 黄酒 啤酒 汽油 柴油
适用税率 240元/吨 220元/吨 0.28元/ 0.1元/ 升 (单位税额) 250元/吨 升; 0.2元/ 升

航空煤油
石脑油
溶剂油
润滑油
燃料油
0.1元/升 0.2元/升 0.2元/升 0.2元/升 0.2元/升
二、企业分立的纳税筹划
根据税法规定,消费税除金银首饰外,一般在 生产和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不再征收。 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自产应 税消费品,应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数量计算征收 消费税。
筹划思路:
企业可以通过设立一家专门的批发企业,以较 低但不违反公平交易的价格将应税消费品销售给该 独立核算的批发企业,再由批发企业按正常的市场 销售价格销售。这样企业的销售额减少,消费税的 计税基数减少,从而降低应纳的消费税税额。而独 立核算的批发企业由于处在销售环节,只纳增值 税,不纳消费税,整体税负下降。(但烟除外)

白酒的消费税计算例子

白酒的消费税计算例子导读:白酒消费税的计算采用复合计税方法,按照白酒销售额乘以对应比例税率加上销售数量乘以定额税率的公式计税。

白酒生产企业为自产自销的的按照一般市场销售价格计税、白酒生产企业为委托加工白酒的,按照同类白酒的销售价格为计税依据。

白酒的消费税计算例子 1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的缴纳采用复合计税办法,即“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不管何种情况下从量计征的“销售数量”的确定比较简单,但“销售额”的确定却比较复杂,实务中较难把握。

白酒生产涉及自产自销、自产自用、委托加工、进口、视同销售、成套销售等多种业务类型。

针对各种不同业务情况其计税价格也有一般销售价格、加权平均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最高销售价格、核定销售价格以及捆绑销售价格等多种不同的计税价格确定方法。

(一)市场销售价格白酒生产企业在自产自销白酒的情况下,计税价格通常为一般市场销售价格,亦是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例:2020年12月,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粮食白酒100吨全部对外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480万元,同时收取品牌使用费15万元,销售白酒时收取包装物押金5万元,本月没收3个月前销售白酒时收取的包装物押金3万元。

该酒厂当月应纳消费税()万元。

答:该酒厂当月应纳消费税=(480+15+5)/(1+13%)×20%+100×2000×0.5÷10000=98.50(万元)(二)加权平均价格白酒生产企业在自产自用、委托加工白酒的情况下,计税价格首先按照同类白酒的销售价格确定,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

(三)组成计税价格白酒生产企业在自产自用、委托加工、进口白酒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可以依据,则计税价格通常为组成计税价格。

1、自产自用白酒。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计税依据是什么

计税依据是什么
计税依据是确定纳税人应缴纳税款的基础金额,它解决了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

计税依据的数额与应纳税额成正比例,即计税依据的数额越多,应纳税额也越多。

计税依据按照计量单位的性质划分,有两种基本形态:价值形态和物理形态。

价值形态包括应纳税所得额、销售收入、营业收入等,物理形态包括面积、体积、容积、重量等。

对于企业所得税而言,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即纳税人在一定期间内获得的所有应税收入减去同期内依法可以扣除的各项支出
后的余额。

具体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准予扣除的项目金额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而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则根据不同的税种采用从价计税或从量计税两
种方法,从价计税是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为依据,从量计税则是以每单位应税消费品的重量、容积或数量为依据。

此外,契税的计税依据是买卖双方达成的协议价格,即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如果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可以参照市场价格依法核定。

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取得的各项收入减去税法规定
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后的余额。

具体来说,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标准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体工商户的生产、
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也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税法三、消费税

PART 03
目录
01 相关条例 02 应纳税额的计算
03 纳税申报 04 出口退税
成2.22222.12功PPT四要 2…素
纳税义务人
纳税环节
消费税税目
消费税税率
3.1.1 消费税
消费税是指对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按消费流转额征收的一种商品税。消 费税以消费品为课税对象,在此情况下,税收随价格转嫁给消费者负担,消费 者是间接的纳税人,实际的税负人。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并实行单一环节征收 ,一般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 等环节中,由于价款中已包含了消费税,因此不必再缴纳消费税。 我国消费税的特点:(1)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我国仅选择部分消费品征收消 费税,消费税目前设置15个税目,征税范围是有限的。(2)征税环节具有单一 性,消费税的纳税环节主要确定在生产、委托加工环节或进口环节(除个别消 费品在零售环节)。(3)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对需要限制或控 制的消费品,通常税负较重。(4)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既有从量定额的征收 方法,又有从价定率的征收方法,还有复合征收方法。(5)税负具有转嫁性,消 费者为税负的最终负担者。
1
一、生产销售环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2
二、进口环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3
三、委托加工环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4
四、出口退税环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பைடு நூலகம்
一、 生产销售环节(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定率 公式: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
【例】红日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9月5日向某大型商场销售高档化妆品 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万元,增值税额6.4万元;9月12日向某单位销 售高档化妆品一批,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4.64万元。计算该企业9月应纳消费税 税额。 解析:

注会笔记-税法-22年-第3章 消费税

第三章 消费税法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与税目、税率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一)纳税义务人: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消费税的特点:①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 ②一般 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③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 ④计税方法具有灵活性 (二)征税环节生产 大多数在此环节缴税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委托加工 受托方代扣代缴 进口 海关代征零售 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零售环节征收,其他环节不征 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加征移送使用 移送用于加工非应税消费品 批发 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二、税目与税率税目分类 损害健康 烟、酒污染环境鞭炮、焰火,成品油,小汽车,摩托车,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高消费 高档化妆品、高档手表、高尔夫球及球具、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游艇税率比例税率 大部分消费品定额税率 黄酒、啤酒、成品油 比例+定额 卷烟、白酒兼营:分别核算,未分的或成套的,从高具体税目与税率 (注:除特别说明外,划分标准所注价格均为不含增值税价格) 税目子税目其他标准税率征收环节烟 卷烟甲类:调拨价70元/条以上 56% + 0.003元/支 生产、进口、委托加工乙类:调拨价70元/条以下 36% + 0.003元/支(加征) 11% + 0.005 元/支 批发环节雪茄烟 36% 生产烟丝 30% 生产备注:0.003元/支~0.6 元/条, 150 元/箱(200支=1条,250条=1箱)0.005 元/支~1 元/条, 250 元/箱★烟叶不征消费税、批发商之间不缴消费税32税目子税目其他标准税率征收环节酒 白酒 包括其他配制酒20% + 0.5元/500克(1元/千克,1000元/吨0.1万元/吨)生产 啤酒甲类:每吨出厂价≥3000元 250元/吨 生产乙类:每吨出厂价<3000元 220元/吨 生产★包括果啤,★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默认按甲类)★每吨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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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分别采用从价和从量两种计税方法。

实行从价计税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税时,通常以每单位应税消费品的重量、容积或数量为计税依据。

编辑本段消费税的计税方法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计税方法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

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l-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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